因旱饮水困难等级划分标准修订建议与验证评价

2022-10-26 07:47苏志诚屈艳萍
中国防汛抗旱 2022年10期
关键词:行政区旱情抗旱

苏志诚 吕 娟 屈艳萍 高 辉

(1.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北京 100038;2.水利部防洪抗旱减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 100038)

0 引 言

特殊的自然地理与气候条件,决定了我国是世界上干旱最为频发和旱灾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干旱灾害一直是威胁和影响我国饮水安全的主要自然灾害。据《中国水旱灾害公报》统计,1991-2020年,我国年均因旱饮水困难人口数量为2 250.1万人。为了有效指导各级抗旱减灾工作,水利部在2008 年发布了水利行业标准《旱情等级标准》(SL 424-2008),经过各级抗旱部门的广泛应用和验证,在2015年上升为国家标准《区域旱情等级》(GB/T 32135-2015)。该标准对因旱饮水困难评价指标和等级划分标准进行了规定,在指导各级抗旱减灾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伴随着我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实现历史性解决这一重大成就,我国干旱影响饮水情况也发生巨大的变化,GB/T 32135-2015中规定的因旱饮水困难评价等级划分标准与实际情况相比出现了较大差距,据《中国水旱灾害公报》统计,2016-2020 年,我国年均因旱饮水困难人口数量已降为521.2 万人,因此非常有必要根据变化后的实际情况对因旱饮水困难评价等级划分标准进行修订,以便能够满足我国新形势下防旱抗旱减灾工作的新要求。

1 我国因旱饮水困难人口情况及变化

1991-2020 年,我国因旱饮水困难人数总体呈现明显下降趋势,尤其是2015 年以来更为显著,已由1991-2015 年的年均2 595.9 万人下降为2016-2020 年的年均521.2万人(图1)。从各省级行政区的因旱饮水困难人数各阶段变化情况来看,相较于1991-2015年,2016-2020年年均因旱饮水困难人数都有很大降低,降低比例超过50%,大部分省级行政区超过80%(图2)。究其原因是我国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防旱抗旱减灾工作,尤其党的十八大以来,水利部锚定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这一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指标,经过不懈努力,十年来共解决2.8亿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4%,困扰亿万农民祖祖辈辈的吃水难问题历史性地得到解决。因旱饮水困难人口数量显著下降充分反映了水利工作的巨大成就。

图1 全国1991-2020年因旱饮水困难人口情况

图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阶段平均因旱饮水困难人口情况

针对上述变化情况,为了更加准确报送旱情信息、反映群众饮水受旱情影响情况,水利部办公厅专门下发通知完善旱情统计制度,对旱情统计指标进行了补充完善,即在2021年水利部办公厅下发执行的《水旱灾害防御统计调查制度(试行)》的“因旱饮水困难人口”指标基础上,新增“因旱供水受影响人口”指标。“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定义为:由于干旱导致取水距离和难度增加或基本生活用水量北方地区低于20 升/(人·d)、南方地区低于35 升/(人·d),且持续15 d 以上的人。“因旱供水受影响人口”定义为:供水方式、水源、水量、水质、供水保证率、用水方便程度等因旱发生改变,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保障群众饮水的人,该指标包含了“因旱饮水困难人口”。上述完善充分体现了我国新形势下干旱影响饮水情况的新变化,更加符合防旱抗旱减灾工作的实际需求。

2 因旱饮水困难评价标准历史验证和修订建议

2.1 评价标准历史验证

GB/T 32135-2015 中对因旱饮水困难评价指标和等级划分进行了规定,包括因旱饮水困难人口数量和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占当地总人口比例两个评价指标。在实际工作中,因旱饮水困难人口数量指标运用更加简单和实用,因此本文针对省级行政区运用该指标开展旱情等级评价进行历史验证,以期为评价标准修订提供支撑。GB/T 32135-2015 中省级行政区因旱饮水困难人口等级划分标准如表1所示。

表1 省级行政区因旱饮水困难人口等级划分标准(现行)

GB/T 32135-2015 在确定等级划分标准过程中依据的是2015 年以前旱情统计报表中的因旱饮水困难数据,因此标准验证工作以2015 年为界,划分为2006-2015 年和2016-2020 年两个阶段进行验证。依据表1 中省级行政区因旱饮水困难人口等级划分标准,对年度因旱饮水困难程度进行了验证评价,评价结果如表2 所示。从表中可以看出,2006-2015 年,有困难的有122 个年次,占比39.35%,其中轻度、中度、严重和特别困难分别有62 个 年 次、46 个 年 次、7 个 年 次 和7 个 年 次,占 比20.00%、14.84%、2.26%和2.26%,这个比例与实际情况符合。对比2006-2015 年,2016-2020 年有困难的有13 个年次,占比仅有8.39%,验证评价结果则明显不合理,究其原因是我国近些年花大力气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结果,全国各地因旱饮水困难人口数量都有了显著的下降。

表2 省级行政区因旱饮水困难人口评价标准历史验证结果

鉴于上述情况变化,GB/T 32135-2015 中因旱饮水困难人口等级划分标准已经明显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无法科学、有效指导各地防旱抗旱减灾工作,非常有必要对标准进行修订。

2.2 评价标准修订建议

本文尝试按照2016-2020年与2006-2015年有困难年次的数量占比结果比例对GB/T 32135-2015 中因旱饮水困难人口等级划分标准提出修订建议,根据表2中省级行政区因旱饮水困难人口评价标准历史验证结果,2016-2020年有困难年次数量占比为2006-2015年有困难年次数量占比的21.32%,按照该比例计算省级行政区因旱饮水困难人口等级划分标准,并适当取整微调,得出修订建议如表3所示。

表3 省级行政区因旱饮水困难人口等级划分标准修订建议

依据上表中修订建议的等级划分标准,对2016-2020 年因旱饮水困难程度进行了验证评价,并与2006-2015 年依据GB/T 32135-2015 中因旱饮水困难人口等级划分标准验证评价结果进行对比,如表4 所示。从结果对比情况来看,2016-2020年有困难的年次占比为38.71%,与2006-2015 年验证评价结果符合度很好,轻度、中度、严重和特别困难4个等级的结果也基本吻合。

表4 省级行政区因旱饮水困难人口评价现行标准与建议标准的历史验证结果对比

3 2022年长江流域干旱因旱饮水困难评价

为了检验修订建议的省级行政区因旱饮水困难人口评价标准,本文对2022年长江流域干旱过程中因旱饮水困难情况进行评价。

2022年7月以来,长江流域持续高温少雨,江河来水严重偏少,江湖水位持续走低,旱情发展十分迅速。8月25日旱情高峰时,长江流域耕地受旱面积6 632万亩,有499万人、92万头大牲畜因旱供水受到影响,主要分布在四川、重庆、湖北、湖南、安徽、江西、河南、贵州、江苏、陕西等10省(直辖市)。四川、重庆、湖北、江西省(直辖市)水利厅(局)启动干旱防御Ⅲ级应急响应,其余6省水利厅均启动干旱防御Ⅳ级应急响应。8月26-30日,西南、黄淮、江淮等地出现强降雨过程,河南、四川、湖北、陕西、江苏、安徽等省旱情有所缓解。截至8月30日统计,长江流域耕地受旱面积4 325万亩,有473万人、71万头大牲畜因旱供水受到影响。湖北省水利厅将干旱防御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河南、陕西、江苏等省水利厅终止干旱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基于水利部8 月25 日长江流域旱情高峰期旱情动态统计数据,依据本文表3中省级行政区因旱饮水困难人口等级划分标准修订建议,对长江流域干旱省级行政区因旱饮水困难等级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如表5 所示。其中湖北为轻度困难、四川和贵州为中度困难,重庆为严重困难,基本与上述各省启动应急响应等级相符合。从结果可知,基于本文修订建议的省级行政区因旱饮水困难人口等级划分标准对防旱抗旱减灾工作具有一定的实际指导意义。

表5 2022年长江流域干旱因旱饮水困难评价结果

4 结 语

本文在分析我国近年来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变化情况的基础上,对GB/T 32135-2015中因旱饮水困难等级划分标准进行了验证评价,提出了相关修订建议,并针对2022 年长江流域干旱灾害省级因旱饮水困难情况进行了初步评价,对防旱抗旱减灾工作具有一定的实际指导意义。鉴于本文旱情统计数据不充分,分析评价工作仍相对简单,建议后期开展充分的实地调研和省、市、县级行政区旱情统计数据收集整理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展验证评价,提出针对全国、省、市、县级行政区的因旱饮水困难等级划分标准修订建议,在条件成熟时对GB/T 32135-2015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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