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与小额信贷政策融合的运行机制研究

2022-11-14 03:59顾福珍
商业经济 2022年9期
关键词:小额信贷金融机构

顾福珍

(攀枝花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四川 攀枝花 617000)

一、新形势下小额信贷精准扶贫的要求

(一)着重突出信贷扶贫的精准性

一直以来,为了应对贫困农户贷款难的问题,国务院扶贫办等机构本着“定向、精准、特惠、创新”的基本原则,提出了扶贫小额信贷的对策,创设出满足中国特色的金融扶贫制度创新的路径。随着脱贫攻坚任务的深化,剩余的贫困人口在整体上分布较为分散,扶贫任务越来越艰难,对扶贫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扶贫工作要着重突出精准性。由政府机关开展的小额信贷扶贫工作,主要是通过免除资金利息的形式来委托银行向贫困户提供贷款,这里指代的贫困户必须持有建档立卡,但由于审核机制的不健全,在进行贫困户认证工作时难免会出现经济十分困难的家庭因没有建档立卡而无法被列为扶贫对象的情况。因此,现阶段还需将精准扶贫与小额信贷政策融合,不断巩固精准扶贫工作取得的成果。

(二)推动普惠金融良性发展

现阶段我国已将普惠金融服务列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国务院曾明确指出要提升普惠金融服务在全国范围内的覆盖率和可靠性,让普惠金融全力服务现有的实体经济。小额信贷作为普惠金融服务的一部分,开展小额信贷扶贫工作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推动普惠金融的高质量良性发展,能够为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基础服务支撑,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的稳步推进。

(三)促进小额信贷稳定发展

传统的小额信贷扶贫政策是通过免除资金利息和财务风险补偿的方式来进行间接扶贫,这种机制在某种意义上具有救济性,很难使贫困户激发出艰苦奋斗的意识。此外,传统的小额信贷扶贫政策所针对的对象是建档立卡户,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当贫困户脱贫后银行就不能继续为他们提供免息贷款,显然这不符合金融扶贫的实际要求。因此,这种提供资金补贴、免息贷款的扶贫手段不适用于长期的脱贫攻坚战。从金融扶贫的发展规划来看,小额信贷扶贫机制需要及时与市场竞争机制相结合,利用市场竞争的方式来吸引社会资金,使更多的社会资金加入到全国范围的扶贫工作中,从而实现小额信贷的稳定发展。

二、精准扶贫与小额信贷政策融合的关键问题

(一)精准识别,分类扶持

抓好促进贫困户脱贫和边缘户发展的金融支持工作首先需要科学分析致贫原因,细化存量贫困户和边缘户的脱贫措施,对于因病因残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依靠开发式帮扶手段无法脱贫、信贷扶贫资金介入难度较大的贫困户,推动相关部门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金融机构要对有劳动能力、有创业意愿、具备自我发展潜力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和边缘户加强融资需求分析,提高金融服务意识,满足合理的个性化融资需求,帮扶贫困户和边缘户自我发展,摆脱贫困。

(二)多方参与,协同配合

完善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金融机构、银保监局、证监局、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扶贫办等单位组成。依据职能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跨部门间的合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适时召开各部门的工作协调会议,及时沟通和交流工作进展,共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依据各单位职责分工形成政策合力,扎实开展工作,稳步推动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和繁荣发展。

(三)动态监控,持续跟进

确保金融精准扶贫政策延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已脱贫户的动态追踪监测,对提前摘帽的贫困县和完成脱贫任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保持摘帽不摘政策、脱贫不脱政策,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对返贫、致贫带来的挑战,确保金融精准扶贫相关政策延续至脱贫攻坚全面胜利。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风险防范,有效应对扶贫小额信贷还款高峰,防止风险向贫困户转移,谨防“因贷致贫”“因贷返贫”现象,要继续加强扶贫小额信贷、创业担保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等政策的贯彻落实,将小额民生类贷款政策切实惠及贫困户、边缘户,为其发展生产、创业、求学提供信贷资金。

(四)持续投入,长效脱贫

各金融机构在审批产业精准扶贫贷款时,要重点参考订单帮扶、生产托管、签订劳务合同等要素,推动贫困户、边缘户之间建立稳定的收益分配关系或雇佣关系,为贫困户、边缘户长期稳定增加收入创造条件。将信贷支持重点从满足贫困户、边缘户生产基本资金需求,向增强贫困户、边缘户可持续发展能力过渡,逐步提高贫困户、边缘户参与度和受益度,进一步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

三、精准扶贫与小额信贷政策融合的运行机制设计

金融机构要科学配置信贷资源,针对不同贫困地区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林下经济、现代物流、生态旅游等领域的区位优势,通过金融支持聚焦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地扶持有市场前景、经营效益可持续、商业信用良好的龙头企业,形成贫困户、政府、金融机构、龙头企业、担保机构、保险机构等多元主体参与的利益共同体,更好地控制小额信贷扶贫的风险性。

(一)构建多主体协同联动减贫机制

基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构建符合地方特色的产业链金融扶贫、减贫模式,形成涉及物流、现金流以及信息流的数据系统,引导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生产体系,把贫困户、龙头企业的交易信息进行系统集成,形成一个标准化、体系化的数据库,破解传统金融在信贷扶贫中信息不对称的痛点,政府加强对农业供应链的金融支持力度,提供财政补贴,对龙头企业和核心企业实施税收上的优惠,设立担保机构,为金融机构小额信贷扶贫项目提供担保,保险机构为农户的经营项目提供保险服务,多方协同做好对产业链上中下游的整体信贷支持,提高农户和农业经营主体信贷能力。

(二)创新风险补偿机制

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活体畜禽抵押、动产质押、仓单和应收账款质押、农业保单融资等信贷业务,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农村资产抵质押融资模式。要提高金融产品创新能力,综合运用应收账款、仓单质押和预付款融资等方式,为贫困地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资金支持。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发挥财政政策对金融的撬动作用,充分借助农业担保、农业保险的风险缓释机制,弥补农业的弱质性和高风险性,促进金融资源向农业农村倾斜。

(三)创新信用替代机制

为了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应用金融科技手段强化与贫困地区政府部门相关系统对接,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以软性信息弥补硬性抵押不足的难题,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和流动性压力。优化线上大数据金融支农政策环境,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在农村金融领域的应用和推广,破解贫困农户信用不足难题。开发及利用线上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出更多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的普惠型涉农金融产品,充分利用财政资金和保险资金的风险缓释与补偿作用,降低放贷门槛条件,为更多的农业融资主体提供支持。

四、精准扶贫与小额信贷政策融合的实施策略

为进一步推动金融扶贫政策落地生根,坚持问题导向,本着“加大力度、突出精准、强化落实、协同推进”的原则,真正打通金融资源进入扶贫领域的通道,本文从传统金融在进行小额信贷扶贫中出现的现实难点出发,分析精准扶贫与小额信贷政策融合的实施策略。

(一)提升小额信贷扶贫的精准性

小额信贷扶贫政策的制定必须从实际出发,坚持精准投放,坚决防止返贫,将金融扶贫资金精准用于贫困户个人发展、贫困地区产业带贫,服务民生改善。金融机构参与精准扶贫和减贫工作首先必须进行信用评估,要确保小额信贷的精准投放,信息的准确性是关键,只有实现了小额信贷扶贫对象的精准性识别,才能实现小额信贷扶贫政策制定的精准性。随着互联网在农村普及,农户的网络行为不断深入,通过社交网络进行信息分享,建立信息披露与信息共享的机制,逐步形成人格化、连续性、丰富化、完整性的数据信息系统,进而形成了一个数字化的新型社会关系网络系统。加快推进数字化技术在小额信贷扶贫工作中的应用,能够全方位提高扶贫的精准性,软信息的完善可以弥补农户缺乏贷款担保物的不足,在信用评估中可以起到部分增信的作用,实现贫困户识别精准化、农户信贷需求对接精准化、农户风险评价精准化。

(二)促进金融机构降本增效

小额信贷扶贫本质上除了帮扶贫困人群脱贫之外,不能忽视金融机构的商业性特征,金融机构承担的不是“输血”的功能,更应该侧重于建设帮助贫困户提高自身生存能力的“造血”机制。只有实现农户和金融机构的双赢,才能够激发金融机构参与扶贫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金融扶贫才能更好地可持续性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必须坚持市场化运作,尊重市场规律,增强涉农金融产品定价能力,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降低涉农贷款主体融资成本。基于此,鼓励贫困户加入产业链条,与产业链中的核心企业建立起比较稳定的联系,利用数字化技术,与金融机构之间实现信息共享,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农户参与产业链中核心企业的业务活动,贫困户也能够借助核心企业的担保,起到了为农户申请信贷业务时增信的作用,破解了农户的道德风险,降低金融机构放贷后的检查监督成本,提高扶贫效率和效益。

(三)增加贫困农户的资金可得性

小额信贷扶贫是帮扶贫困人群脱贫的重要手段,但是贫困地区往往不仅经济落后,且地处偏远,贫困农户居住也比较分散,金融机构也不愿意在贫困地区设置网点,难以吸引资金流入,导致生存困难。数字产业链金融服务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难题,通过数字化信息打破了原有的时空边界,方便更好地为偏远地区的贫困农户提供服务。由于信息化技术使得对贫困户的识别更加准确,也拓宽小额信贷扶贫业务的范围和包容性。通过挖掘贫困农户的软信息,对封闭分散的数据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建立新的信用机制,丰富了对贫困户的信用评价体系,改善了原有的授信模式,提升对贫困人群的金融服务的范围,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性,也产生了金融扶贫的新动能。在金融资本的带动下,也会加快其他重要的生产资本要素的融入,这种协同效应将进一步促进金融机构参与扶贫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提高贫困人群金融可获得性。

(四)拓宽贫困农户的增收渠道

现有的数字产业链平台,贫困户可以与多个龙头企业对接,融入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活动中,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在多个核心企业间进行选择。贫困户加入平台后,可以随时获得平台上的交易信息,拓展贫困户的交易范围,增加贫困户的选择权,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效应,推动贫困户的小生产有效对接到大市场,有效改善农户在参与市场活动中的弱势地位,拓宽了农户实现增收的渠道。同时,多个金融机构可以利用平台的信息优势,形成多点对接的融合性联动模式,多元联动为农户提供小额信贷服务,提高减贫效果。这种“N+N+N”模式能够更好地增加贫困户与核心企业、贫困户与金融机构之间的黏性,实现互利互惠、协作互信,能够提高社会资本参与扶贫工作的意愿,促进金融减贫的内生发展,进而提高贫困人口的福利水平,形成提升扶贫减贫效果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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