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社协同促进家庭教育发展

2022-11-16 10:09本期专题主持人南京师范大学
江苏教育 2022年66期
关键词:协同主持人育人

本期专题主持人:南京师范大学 殷 飞

·主持人语·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发文,将“家校社协同育人”作为教育体制改革发展方向之一,推动协同育人体制机制的不断健全。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2020年10月29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2021年5月21日,中央深改委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明确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强化政府统筹,落实部门职责,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健全保障政策,明确家校社协同责任”。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共6章55条,明确了促进家庭教育发展过程中的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的定位。整部法律有着清晰可见的主体责任,协同促进的思想脉络,在明确家长“依法带娃”主体责任的同时,也理清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相应责任。

江苏各地在促进家庭教育事业发展中因地制宜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特别是在家校社协同育人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做法。为此,本刊特邀家庭教育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区域、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推进工作者,分享《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背景下家校社协同育人的理性思考与创新实践,供广大读者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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