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领导干部宪法素养提升的时代价值及路径

2022-11-22 17:52吴卫东
法制与经济 2022年2期
关键词:宪法法治领导

吴卫东,谭 炎

领导干部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位置突出,他们的法治素养、法治才干和法治担当如何,对全面依法治国部署的落实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宪法素养是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的核心和关键,其主要内涵表现为:思想观念上,具有强烈的宪法意识和浓厚的宪法观念,内心尊崇宪法,自觉将宪法确立为不可撼动的人生信条;内容方法上,掌握宪法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懂弄通宪法条文并稔熟于心;行动表现上,积极运用宪法,把宪法与工作生活、做决策办事情结合起来,时时处处依宪法原则和精神行为处事;责任落实上,大力维护宪法,坚决制止违反宪法、触碰宪法底线的行为。领导干部宪法素养提升,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法治建设和宪法实施的实际,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落实。

一、新时代领导干部宪法素养提升的时代价值

(一)宪法素养提升是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提供强大思想武器,抓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从其踏入干部队伍的那一天起就要开始抓。”[1]新时代,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具备较高法治素养是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的基本条件和进步成长的重要阶梯,宪法素养是法治素养的重点和关键,抓领导干部法治素养重点要抓宪法素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郑重宣示了宪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治国理政的总地位,要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作为领导干部的常修课、必修课,贯穿领导干部成长的始终,常抓不懈,使领导干部在内心深处信仰宪法、敬畏宪法,端正自愿服从宪法的态度,加大自觉实施的力度,提高自身德才水平,进而在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更好地依法用权、依法办事、服务人民。

(二)宪法素养提升是领导干部完成法治使命的有力保障

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领导干部是法治建设的主力军。发挥组织功能,法治建设只有组织群众、依靠群众、根植群众,让群众树立权利意识、规则意识,调动群众学法守法积极性,法治才能焕发出强大的生机和活力。发挥实践表率功能,宪法法律只有得到全面实行,其功能作用才得以彰显,因此,法治实践中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尊法学法,更要守法用法,真正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努力成为学以致用的表率。发挥推动功能,领导干部要明确法治任务,压实法治责任,体现法治担当,在本职岗位上履行法治职责,为大力推动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上,领导干部同样承担着重要任务,肩负重要使命。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2]。领导干部作为全体人民的一部分,要忠实崇尚宪法,更加善于从宪法的维度研究、讨论和解决问题,更加善于立足宪法作规划、作决策、作决定。要自觉遵守宪法,更加勤于以宪法为圭臬依法履职,更好地崇尚宪法、践行宪法;要坚定捍卫宪法,在捍卫宪法上率先垂范、身体力行、敢于斗争、做好表率,为完成所肩负的法治重任和全面实施宪法的使命提供有力保障。

(三)宪法素养提升是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重要基础

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骨干队伍,是法治建设的“尖兵”,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法治思维的核心是宪法思维,领导干部要形成人民主权、宪法法律至上、人权保障、权力制约、程序正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思维,善于运用宪法的立场、观点、方法解决问题,大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要坚守宪法原则,理解宪法精髓,弘扬宪法精神;要牢记宪法责任,扎实实行宪法和法治;要践行宪法要求,把宪法的各项规定落地生根。要筑牢领导干部宪法素养根基,更好以上率下,在法治建设中充分展示“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和能力担当。

(四)宪法素养提升是领导干部提高治国理政能力水平的强力支撑

法治是现代社会治国理政最有效的方式,可有效规范公权力行使,保证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宪法全面规定了我国在革命、建设和改革进程中形成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为治国理政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完善宪法,就是要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3]治国理政的实践中,宪法发挥着“总基石”的作用,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压舱石”。领导干部只有提升宪法素养,才能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充分释放宪法“压舱石”“法治基石”的功能作用,推进宪法全面实施,加强治国理政能力建设,领导人民治理好国家,获得人民的支持、信赖和拥护,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深入推进。

二、宪法素养的特征维度

(一)政治维度

宪法政治底色厚重、政治性质鲜明,是最讲政治的法律,党的领导是宪法的精髓。我国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确认了党在国家政权结构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在我国,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完善宪法、实施宪法,宪法内容是党确立的大政方针、基本道路、战略目标的体现,是党的一系列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法律化。政治性是宪法素养的首要特征,我国宪法是用宪法序言和宪法正文明确固定下来的,党的长期执政地位和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等重要内容构成新时代宪法素养的重要政治内涵维度和表征。领导干部要提升宪法素养,就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正确理解领会党的领导与宪法之间的关系,自觉将坚持党的领导与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的活动统一起来,将领导干部宪法素养提升与加强党性修养统一起来。

(二)法律维度

宪法作为“母法”“法上法”,法律效力最高,宪法素养蕴涵诸多“最高法”的特性。第一,宪法是最高行为准则。“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宪法是最根本的行为准则,不仅指导人们的思想,还规范人们的行为,领导干部要主动将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宪法规范贯穿到工作、学习、生活中。第二,宪法尊严不容挑战。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要奉行宪法至上,宪法地位、尊严、权威不容挑战。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领导干部要增强捍卫宪法的责任感、使命感、神圣感,积极担负起践行宪法的责任担当,确保宪法实施不走样、不变调。第三,宪法底线不能突破。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规矩,具有极大的权威,包括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内的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之内、之下活动。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是我们党的高度自觉,也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具体体现。”[4]领导干部要认真对待宪法,心怀敬畏,恪守宪法,守护好宪法的底线、筑牢宪法的防线。

(三)道德维度

法律以他律、治身、管底线的方式调节社会关系,道德则以自律、治心、管上线的方式进行调节,二者互联互动互融。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行法德结合,既厉行法治又倡行德治,把法律规范和道德教化有机结合起来。我国宪法是法德结合的最佳“连接点”,不仅有根本法、“母法”等法的特征,还确立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宪法地位和价值先导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反映全国人民整体意愿,是全国人民团结奋进的思想基础,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宪法积极倡导和加强建设社会公德,如提倡“五爱”公德,加强职业道德,如遵守劳动纪律,弘扬家庭美德,如赡养父母,注重个人品德,如遵守公共秩序等。宪法强力维护社会的基本道德,得到全社会高度认可和广泛认同,并从道德滋养中汲取蓬勃生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宪法是公认的良法善法,已成为全党全国全社会的高度共识。领导干部在宪法实施和法治实践中,要坚持法治、德治同时抓,实现二者有机统一。

三、新时代领导干部宪法素养提升的路径

(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教育

第一,“八五普法”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筑牢基础。自1985年“一五普法”开展以来的历次普法,坚持把宪法学习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对领导干部宪法素养的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新时代推进“八五普法”,领导干部不仅要掌握根据时代需要宪法完善发展的重要内容,还要结合“中国之治”的需求,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实践,宪法典型案例的指导,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走实走深走心。

第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提升能力。党校(行政学院)是培训领导干部的熔炉,是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能力提升的主阵地。要把宪法教育作为重点课、常修课,丰富宪法教学内容,开展实践调查研究,采取理论讲授、案例教学、研讨交流等多种教学方式,提高宪法教学的生动性和实效性,增强宪法教学的效果,提升领导干部运用宪法的能力。

第三,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阔视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把宪法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5]要通过宪法高端讲座、名家讲堂宣讲等方式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宪法,让宪法精神根植于心、显效于行,更好地将宪法实施与本地本部门工作相结合,促进宪法全面贯彻落实。

(二)深化宪法实践

第一,宪法宣誓的实践。宪法宣誓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开向全社会表达他们担任法定公职后对宪法信守的郑重承诺,并自愿接受全社会监督的鲜明态度。宪法宣誓对于宪法的信守和实施具有积极示范和带动效应。要保证宪法宣誓制度得到认真执行,做到“应宣尽宣”,使之成为提升领导干部宪法素养的重要实践。

第二,尊崇宪法、崇尚英雄。党和国家依据《宪法》第80条的规定,于2019年和2020年两次共为9名功勋模范人物授予共和国勋章,表彰他们的杰出贡献,2021年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授予29名共产党员“七一勋章”。领导干部要积极学习功勋模范人物的精神,崇尚宪法、崇尚英雄。

第三,生活中的宪法实践。宪法为人民对美好生活愿景的实现提供了根本法依据,领导干部要善于把从事的工作与宪法规定的公民生活相关内容紧密结合起来,保障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各项权利在现实生活中真正实现,增强实施宪法的现实感、获得感。

(三)严格宪法实施考核

第一,把宪法实施情况纳入政绩考核。要考核领导干部对待宪法的态度是否认真,行动上是否以宪法为根本行动准则,实施上有无突破宪法规定问题,效果上是否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单位、本部门和管辖事务中得到严格执行和全面实施。

第二,把干部宪法素养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的重要指标。干部考察任用上要把好法治关,坚持把领导干部宪法素养纳入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体系,发挥选人用人“指挥棒”的重要作用,促进领导干部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带头践行宪法、切实履行宪法职责。

第三,违反宪法行为的追究。当前,我国建立健全了合宪性审查体制机制,合宪性审查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合宪性审查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切入点,要对违反宪法的行为加大追究力度,公布相关案例,在全社会更好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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