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理性的伦理表征及其超越

2022-11-22 18:58伦,宋
伦理学研究 2022年1期
关键词:最大化伦理规则

李 伦,宋 强

技术伦理学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对作为现代化代价之伦理后果的反思。技术理性与现代化如影随形,技术理性是现代化的驱动力,现代化使技术理性日益强盛而普遍化。技术理性已成为力量、快捷、高效和增长的象征,使人类的梦想变成现实,同时也导致了一系列作为现代化代价的不良后果和伦理风险。那么,作为观念和能力的技术理性如何化为人类的行为?技术理性主要通过伦理表征而成为现代化进程中的行为规则,引导人类行为。因此,刻画技术理性的伦理表征,并寻求超越的可能性,是技术伦理学需要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技术理性的伦理表征

技术理性是人类理性演化的结果,是技术与人类理性结合的产物。自马克斯·韦伯以来,哲学家们对技术理性进行了揭示、分析和批判。韦伯将理性分为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马尔库塞提出技术理性概念,并将它等同于韦伯的工具理性。在霍克海默看来,由于技术和理性的结合,现代社会的理性观念已经演变成技术理性(或工具理性)。技术理性具有历史的进步性,是人类进步的巨大推动力。

技术理性作为一种观念,如何化成人类的行为?技术理性主要是通过伦理表征诉诸行为,成为规约人类实践活动的伦理规则,引导人类的行为。在人类的不断实践中,技术理性的伦理表征逐渐明晰并不断得到强化,伦理表征的强化又进一步增强了技术理性的作用。技术理性蕴含着哪些伦理规则或原则?从技术实践活动来看,自其诞生之日起,就以追求力量为目的,以标准化和机械化为方法,以有效与合理作为评价指标而展开。概括起来,技术理性表征为力量伦理、效率伦理、计算伦理和增长伦理等。

1.力量伦理:追求最大化力量和力量最大化

力量伦理是技术理性的最初表征。技术是人类追求超越自身力量、切入自然的结果,并成为人类力量的象征和手段。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技术与求力相伴而生。技术的初衷是求力。技术的诞生旨在追求力量和释放力量,技术本身也成为力量最大化和最大化力量的产物。

法国哲学家雅克·埃吕尔(Jacques Ellul)揭示、阐释和批判了力量伦理。在埃吕尔看来,身处技术世界中的人被技术意识驱使,一切都是为了获取力量,人不再关心应该做什么,而是考虑能做什么[1](242-247)。这意味着,人类追求的是自身能做什么,只在乎自己能获得多大力量。这就是他称之为“力量伦理”(ethics of power)的主旨。

力量伦理意味着人类应通过最大化力量和最大化赋能的方式摆脱物竞天择的进化法则,实现超越自身和自然的目的。力量伦理强调力量最大化和最大化力量,它的行为准则是“能够即应当”。也就是说,能够做的都是应当做的,人类应当做所有自己能够做到的事情。换言之,人类应当追求自己能够追求到的最大力量,人类也应当释放自己能够释放的全部力量,否则就是不合乎伦理的。不难看出,力量伦理至少包括两大原则:求力和竭力。

力量伦理的第一原则是求力。求力,在这里是指最大限度地获得力量,获得最大限度的力量。求力原则要求追求力量,追求最大的力量,要求发现、挖掘和创造力量。第一种求力方式是寻找天然自然中的力量。人类利用天然自然中的水、火、风等力量提高自己的生存能力,尽管人类可以利用这些自然力量,但全凭自然的馈赠。第二种求力方式是探索和把握自然规律,即探索自然力量的规律,掌握其规律性而为己所用,使人可以有效地获取和控制自然力量。第三种求力方式就是通过掌握的自然规律,创造新事物和新力量。这种求力方式虽然为人类社会带来了新的动力和希望,但也带来了不确定的风险。求力原则代表单维度的价值观,以多元价值观的牺牲或放弃为代价,多元价值观在力量的压迫下逐渐变得模糊和微弱,最终,“人变得无法有效地判断和评价自己的行为”[2](207),成为一种求力工具。

力量伦理的第二原则是竭力。竭力,在这里是指竭尽全力或不遗余力,即将自身所拥有的全部力量全部释放。人在拥有了全部力量之后,就面临三种选择:不释放力量、释放部分力量、释放全部力量。不释放力量或释放部分力量显然不是力量伦理的选择,只有释放全部力量才是力量伦理的选项。技术理性驱使下的人通过释放全部力量作用于客观世界。正是通过释放力量,人类开辟了一个又一个时代。然而,当释放人类所拥有的全部力量时,人类发现自身并没有能力去抵抗释放全部力量所带来的不符合人类初衷的结果,释放全部力量可能反噬人类自身。在这个意义上,力量伦理是一种悖论式的伦理。

竭力原则强调释放一切能释放的力量,政策和制度应当为释放全部力量服务。“在西方人看来,技术进步是未来美好和幸福的保证,而技术使他确信有利于这种进步的行为是必要的。”[2](205)随着技术对人类生活的改善,技术至上的观念充斥着整个社会,人们相信迄今为止遇到的所有问题,即使是技术力量无限释放所带来的问题也能通过技术力量圆满解决。“任何阻碍技术的东西都应该被消除,从而适应本身就成为一种道德标准。”[1](243)

2.效率伦理:追求产出最大化和投入最小化

技术本身既是力量的象征,也是效率的象征,甚至是力量和效率本身。技术是人类行为中最具有效率的实践活动,没有效率的人类行为不能称为技术。正如埃吕尔所指出的,“在所有领域中人类通过理性获得的有绝对效率的方法,这种方法的总和便是技术”[3](XXV)。效率是技术本身存在的根基和合法性来源,技术是人类最有效率的行为。由于人类社会资源的有限性,失去效率的技术终将被淘汰,技术必须不断更新换代以满足效率的要求。

效率伦理是技术理性的重要表征。即使是求力和竭力,也应当遵循效率伦理,以效率最大化的方式求力和竭力。效率伦理强调以尽可能少的投入获得最大可能的产出。当投入一定时,必须选择产出最大化的方案;当产出一定时,必须选择投入最小的方案。效率是人类行为的合理性来源,没有效率的行为是没有意义的,人类的一切行为应当以效率作为指导和目标。技术理性注重效率的实现并不断追求效率的提高。效率伦理要求我们“在任何情景下,一切需求从属于效率”[1](244)。

效率伦理的第一原则是产出最大化(或效用最大化)。产出最大化强调人类的行为应当导致产出的最大化。技术理性追逐产出,强调技术的运用应当使个人以及整个人类社会福利增加。技术理性所追求的产出确实促进了人类历史的进步和发展。然而,当产出成为一种盲从的方向时,产出就变成了“无效”和“恶”。在技术密布的时代,以产出最大化为目标而诞生的技术成果正在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已经超出了人类对产出最大化的追求,它对人类产生的作用越来越脱离产出最大化的轨道。效率伦理强调的产出包含无知情况下的产出和已知情况下的产出。无知情况下的产出指人类由于对其自身行为缺乏全面的认知和系统的把握,在不知其行为会导致整体“善”减少或者导致整体“恶”增加的情况下,误认为其行为产生了最大的“善”。已知情况下的产出指在一定的知识背景下,人类已知悉其行为会产生“恶”的可能性,但出于短期内其行为产生的“善”大于“恶”的结果,而确信其行为整体“善”的最大化。

效率伦理的第二原则是投入最小化,即通过节约一切可能节约的资源来达到最高的效率。技术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不断减少人类体力和脑力投入的历史。投入最小化的第一个维度是劳动量投入的最小化。效率是劳动量与劳动效果的博弈,获得最大的劳动效果必然与投入最小劳动量有关,也就是要节约劳动时间和减小劳动强度。正是由于投入的最小化,地球的资源配置才能得到最优化,物质财富才能极速增长。投入最小化的另一个维度是情感与道德投入的最小化,这意味着重点关注劳动量的投入而全力减少情感与道德的投入。注重技术理性会使人呈现一种“昂扬”的态势,“在技术道德中,懒惰是显然不可以接受的,浪费是可耻的”[1](244)。耐人寻味的是,改变时代的许多高效发明是在“懒惰”与“浪费”等情感中产生的,人在效率伦理的高压态势之下将越来越机械化,效率反而会有降低的概率,这违背效率伦理的初衷。因为效率伦理的推动,技术力量不断被强化,然而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代表效率的技术本身逐渐代替人的自由和幸福成为人的目的。至此,人在效率中苦寻自由而不得。

3.计算伦理:追求规则与目标的一致性

技术理性典型的特征是计算和推理,总是以一种计算的态度对待一切存在物。技术理性强调规律性和规范性,寻找世界运转的原则,计算伦理是技术理性证明其合理性的重要表征。计算伦理强调“按照普遍适用的抽象原则,以最精确的方式计算目的和手段”[4](242)。计算伦理强调将复杂的事物简单化处理,将复杂的事物量化和指标化,将复杂的事物分为不同的环节和程序。效率伦理需要计算伦理的支撑,没有计算伦理,效率伦理的要求将无法实现。同时,计算伦理恪守效率伦理的基本要求。

计算伦理的基本原则是坚持规则与目标的一致性,恪守规则的效率性,将规则的效率发挥到极致。要做到这一点,首先是确定目标,然后是寻求高效达到目标的规则。目标是对活动的一种主观设想,是对行为后果的一种期许。所有的技术都必须指向一个被作用的客体和需要达到的目的。目标意味着产出,目标不仅包括定量的目标,而且包括定性的目标。为了实现目标需要不断地投入。投入必须遵循效率伦理的要求,必须精准设定规则,通过精确计算,以最大效率实现目标。因此,规则的对标性是计算伦理的核心要求。高效达到目标的规则包括一切促成目标实现的手段、路径和过程,以及达成人类活动目标的具有必然性、可数据化和可复制的流程与操作。计算伦理蕴含着人类行为的必然性、可数据化、可重复性和经济性。

技术理性要求人类实践必须能够重复,不能重复的人类实践活动不能被称作技术,想要重复实践活动就必须寻找规则。马克斯·韦伯认为“一种理性化的资本主义经营包含着两个要素:有纪律的劳动力和有规则的资本投入”[5](25)。要实现目标就必须发现规则、掌握规则和利用规则。在计算伦理的视域下,事物是规则的凝聚,可以通过计算和规则来解释。宇宙万物都可以通过计算的手段来理解,“物理世界中的每一个事项,不管是粒子、场或时空,在根本上都是世界本身按着一定的程序或算法所运行的结果”[6](86-87)。在这种规则极致化的观念下,规则在主宰世界,人正在失去其实践能力和主体性,“技术统治的意识可以让这种实践兴趣消失在扩大我们的技术支配力量的兴趣后面”[7](71)。对于当今技术而言,计算伦理体现为大数据计算以及算法计算。行为的数据化是达到计算伦理要求的关键途径和规则。一切行为只有经过数据化,变得可观测、可计算、可控制,才能保证以最高效率的方式达成目标。

社会目标的实现必须依靠规则,极致的规则也确实使人类社会走了许多捷径。规则本应为人类目标服务,但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技术在计算伦理规则的基础上开始自由发挥,自我创造新的规则,并逐渐形成人类不可预测的目标。“基于理智的计算而非精神或道德信仰这种理性主义的渗透已达到了一个空前的水平,以至于不能再通过寄希望于精神观念把美德带到一个充满善与正义的世界。”[4](239)人类在计算伦理的引导下无力反抗技术自身的目标,难免深陷于计算伦理的泥潭之中。

4.增长伦理:追求永无止境的增长

技术产生的初始目的是帮助人类实现物质财富的增长。没有增长需求的刺激,技术活动就不会出现,人类的物质财富也不会实现增长。技术理性担负着拓展人类生存空间的任务,这就要求技术必须不断满足人类增长的欲望,增长伦理因此成为技术理性的伦理表征。

增长伦理强调增长是人类行为的尺度,增长是最高的善。任何对追求这种最高善的阻止和中断都是恶,都会阻碍社会的发展。增长伦理将增长与发展画等号,认为增长是发展与否的唯一衡量指标。增长意味着增加,尤其数量上的增加,“‘增长’可理解为通过物质吸收或增加导致的实际规模上量的增加”[8](237)。工业革命以来,增长成为衡量国家发展水平高低的重要因素,成为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变化的动力,导向的结果是无休止的生产和扩张。

增长伦理的第一原则是蔓延,即永无止境地延伸与扩张。人类想要生存和繁衍就必须蔓延,这种蔓延首先体现在人口的增长,其次表现在人类工具的无限增长,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技术种类的无限增长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正是由于蔓延,人类进入技术社会。人类在增长伦理的驱使下不断地进行蔓延,贪婪的蔓延正在将人类引向各种风险的泥沼。“一个持续增长的物质实体,只有它得到准确的、及时的信号告知在哪些方面它需要尊重其极限,并且只有当它迅速而准确地对这些信号做出反应时,它才会放慢步伐,然后在一个平稳地适应极限的条件下停止。”[9](148)人类现今面临的最大困难在于不知道技术理性蔓延到极限的信号,所以长期处于一种享受技术成果的愉悦之中。遗憾的是,当我们得知技术理性蔓延所带来的危险信息时,已经无法及时刹车,面临的结局只能是蔓延的自身反噬。

增长伦理的第二原则是占有,即从时间和空间角度,在社会的各个方面不断地进行占有,不论这种占有是否已经超出了人类的基本需求。占有使人类文明不断发展进步,正是占有原则,人类有了自身的财富。技术是占有最好的手段,它促进了占有的加速。以往的占有重保存,体现在维持己方现存的事物以及对他人现存事物的吞并,“人们总是把自己所占有的一切都保存起来”[10](77)。现在的占有注重对于新事物的开拓,人的占有感在于对新鲜事物的创造和不断使用,这种占有感使人类贪婪且不知停止。技术是占有最有效的手段,技术理性刺激着人类社会不断去生产,不断去创造新的事物来满足人的需求。为了更快地享受到新事物,需要新技术新手段的推动,由此,人们不仅在现存的客观世界中占有,也在无限可能的潜在中不断探索和占有。这种占有除非遇到恶果的诞生,否则人类绝不会悬崖勒马。在技术时代中,为占有而迅猛发展的技术已经呈现出一种不可控的样态,人类在没有面临惩罚的道路上正怡然自得而不知危险已悄悄来临。

二、关切人类未来的新伦理

技术理性张扬的结果是工业文明和社会经济持续不断的发展,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然而,人类自身却面临难以继续发展的困境。环境污染、生态恶化、核威胁、技术异化、人的机器化、数字鸿沟等是人类走向未来无法绕过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既需要宏大的视野,也需要具体的方案。面对现代技术招致的伦理真空,约纳斯曾提出构建一种新伦理的设想,提出了拓展道德受体范围的责任伦理。埃吕尔提出超越力量伦理的非力量伦理。正如约纳斯和埃吕尔所提示的,在人与技术必须共处的时代,我们不得不重新思考如何对待技术的问题。为了摆脱技术理性的负效应,我们应当提倡一种关切人类未来的新伦理。这种新伦理旨在面向人类可持续的未来,克服力量伦理、效率伦理、计算伦理和增长伦理的缺陷。这种新伦理表征人类对待技术的一种未来态度,主张非力量伦理、责任伦理和发展伦理,追求人与技术的自由关系,更准确地说,追求基于技术的人与人的自由关系。

1.非力量伦理:为力量设定边界

力量伦理引导人类无限追求力量并且无限释放力量,这样的行为方式已经为人类社会带来了不安。力量伦理使人类陷入了追求力量的迷狂之中,人类被技术的力量牵着鼻子走。为了实现人类的自由,埃吕尔倡导一种新的获得和使用力量的方式,即非力量伦理。只有这样,人类才能走出基于力量伦理的“指环王崇拜怪圈”。指环王崇拜,是指相信人类的一切成就归功于技术,技术具有自我纠错的能力。事实上,“通过技术手段解决一个问题会立即引发许多其他问题,而这些问题又是由这些手段直接导致的”[1](243)。指环王崇拜导致的后果是使人类坠入无限后退寻找终极力量的困境。要走出“指环王怪圈”,必须在技术力量之外寻找出路。

埃吕尔提出包含“非力量、自由、冲突和越界”等理念的非力量伦理[2](208)。埃吕尔强调,非力量伦理主张自由,但自由不是无限地追求力量,而是进行自我限制,行为有界限的人才是真正自由的人。技术理性注重效率、最优化等价值观,这些价值观使人注重力量的挖掘和人类能力的极限化。埃吕尔认为,非力量伦理必须打破这样的思维观念,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不要去追逐第一、最大化和极限,例如在开车时不应当将车速提至最高,在听音乐时不应当将音量调至最大。在力量伦理的指引下,人类行为无界限,力量被无限释放,人类在技术系统之网中渐渐丧失自由。然而,人本身就是有限的存在物,人的存在具有有限性,人的生命、生长、资源以及空间都是有限的;人类行为是有界限的,没有界限的人类行为会导致人类回到动物世界,社会体制将无法维系。因此,只有回到人类行为的有限性或对人类行为进行某种限制,人类才能走出技术系统之网,回到人本社会。埃吕尔认为,包容冲突是伦理学的一种基本价值,我们需要一种经过协商且能使之控制在适度范围内的冲突,它会把封闭的技术系统打开一个洞口,恢复人类进步的本能。埃吕尔提出的冲突不是指暴力或者一种单纯破坏性的冲突,而是指“协商的、受控的冲突形式”[2](211)。人类社会早期历史文化的推动并不是以技术为主导,而是以多元冲突作为推动点。冲突意味着人类社会发展存在多项选择,不只有技术这个选项,意味着人类文明的改变和进步的多元性。埃吕尔也强调越界的重要性,即处于技术社会的人要有越界的意识,越界对于实现冲突十分重要。越界既不是指违反社会现有的秩序和规则,也不是倡导人们去打破法律以及道德的规定。越界意味着摧毁技术神话,挑战技术必然性,质疑技术必要性的前提。越界强调人们发现技术的牢笼,冲破技术的控制,倡导人们充分认识技术控制社会的现实,质疑某些事情必须采用技术行动的必要性,挑战如今存在于人类社会中的各种技术形式。越界的目的是破除技术万能论的思想,发现生活的多样性,使人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

非力量伦理旨在为追求力量和释放力量设定边界,划清“能够”与“应当”的界限,超越“能够即应当”的原则。不是所有能够做到的事情都是应当做的,尽管应当做的须是人类能够做的。埃吕尔提出人类应对自身力量进行限制或保留,认为“人类会同意不做他所能做的一切”[2](208)。不难看出,对力量伦理的超越恰恰表现为对求力和竭力的限制。

2.责任伦理:面向未来的实质责任

人类无法承受释放人类所有力量的后果,力量的释放应当受到一定程度的“安检”。同时,追求效率也应当受到严格的“审视”。无论是技术力量的释放还是技术效率的追求,其原初的推动者是人类本身。对技术进行约束的最好方式就是对人类自身进行约束。只有明确人类要承担的行为责任,技术才能以一种“健康”的方式发展。技术赋予人类巨大力量,深刻地改变了人类行为的特征。技术本质上是一种人类行为,所有人类行为都应当承担相关责任。技术从时间和空间两个方面扩展了人类行为的作用范围,扩展到了整个自然,也扩展到了未来人类。也就是说,现代技术拓展了人类道德受体的范围,人类不仅应对人类负责,也应当对动物等存在物负责,不仅应对当代人负责,也应当对未来人负责。因此,在技术赋予人类巨大力量和高效率的时代,应当强化责任伦理。

责任伦理是指不从行为的后果来追溯责任,而直接从行为本身来追问责任。现代技术渗透人类社会的各个方面,已经形成了一个复杂的技术系统。技术作为一种人类行为,不再是一种个体行为,而是一种集体行为。技术带来的风险也不再只是引起个人的忧虑,而是会引起人类的集体忧虑。责任伦理直面人类的集体行为,正如汉斯·约纳斯(Hans Jonas)所指出的,在技术时代,伦理学的对象却不再是单一具体的个人行为,而是以因果的方式影响到遥远未来的社会化集体行为[11](6-8)。

现代技术赋予人类巨大力量,技术本身及其后果具有不确定性,以往的善后伦理责任将无济于事,需要确立一种前瞻的伦理责任。责任伦理强调面向未来的责任,就是一种前瞻责任。前瞻责任要求对将要做什么做出选择,是面向未来的责任。约纳斯将责任分为形式责任和实质责任。形式责任注重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以及行动者对其行为负责的能力,它侧重于已发生的事实,责任的追问更加强调补偿和惩罚。在当今技术时代,人类可能没有能力承担技术造成的后续后果,事后追责将失去其原有的意义,也就是说形式责任在面对具有不确定性的技术时将失效。约纳斯提出实质责任,将承担责任的重点由行为结果转移到行为本身。约纳斯指出,“在犯罪的情况下,惩罚的更多是行为而不是后果,而赎罪措施是根据行为确定的”[11](91)。即使有些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恶果,行动者仍然需要受到严厉的惩罚,故意杀人未遂等犯罪行为的处罚方式便是典型案例。因此,行动者行为本身的正确与否要比这个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更加重要。

责任伦理意味着要强化人类的未来忧虑意识。约纳斯倡导恐惧的震慑启迪作用,认为如果没有生命消失这样的场景在我们的心灵上打上印记,我们将很难去珍惜生命。这是一种用已知的恐惧来警惕人们行为的方法。未知的恐惧相对于已知的恐惧,更加让人恐惧,因为它超越了人类认知的边缘。技术发展造成的已知的恐惧已经足够给人类社会带来毁天灭地的灾难,未知的恐惧更是可能会直接导致人类世界的颠覆。约纳斯强调,实质责任是出于人类对于善的目的的一种追求,因为一个人完全可以逃避责任,不负责任。但为了避开整体上最大的恶,为了追求善,人类应当履行实质责任。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人类的福祉和未来。

3.发展伦理:确保人类可持续发展

技术的持续发展已是必然的趋势,然而,我们并不知道技术发展带来的后果是善还是恶,尽管人类的初衷是技术向善。在增长伦理的引导下,技术呈现无极限增长的态势,技术的增长成了天然合理的事情,阻碍技术的增长就是阻碍社会的发展。然而,技术的增长正在摆脱人类的控制,并且正在对人类进行吞噬。为了防止技术反噬人类自身,需要对技术和增长进行评估和规范,确保技术不会对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构成威胁。

人类应当如何发展取决于人类自身的思维,基于此,发展伦理重新审视增长和发展的内涵。“把经济增长叫作进步,不增长叫作衰退,进步当然要比衰退好,所以必须增长。”[12](118)刘福森认为这种将增长等同于进步从而必须增长的观念是错误的。增长伦理混淆了增长和发展的关系。“增长”更多地表现为量的积累,“发展”则包含量和质的协同积累,是一种基于人类繁衍和福祉的量与质的协同增长。增长伦理以效率伦理为基础,追求效率的最大化,表现为增长效率的最大化。增长伦理信奉永无止境的增长,发展伦理提倡有节制的增长,节制的限度在于效率的中道,其根本在于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在发展伦理的指引下,计算伦理也将得到约束,对万事万物可计算化的追求将被对人类的自由和福祉的追求替代。

与增长伦理不同,发展伦理强调增长不是万物的尺度,人的可持续发展才是万物的尺度。技术理性强化了增长是万事万物尺度的观念,认为无限增长的实践行为就是善的行为。增长是一个延续性的概念,面向未来的增长面临着无限的可能,有些增长与人类的价值相契合,有些增长则与人类的价值相违背。将增长作为衡量万物的尺度取消了对增长本身的评估,使人陷入对增长的盲目崇拜之中,而将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放到一边。在当今时代,对放纵技术的无限增长熟视无睹,无异于放弃人类的未来。增长伦理倡导无限占有,将无限占有等同于美好生活。然而,“‘美好生活’的状态必须被视为‘存在更多’(成功的、有吸引力的和有价值的)而不是‘拥有更多’(物质商品、收入和财富),反映了‘人类的上升’,而不是在发达国家经常观察到的物质商品的过度消费”[13](524)。新技术的发明和应用应当考虑社会的适应性,应当协调社会中的各种因素,否则,最终留给人类的只有“寂静的春天”。发展伦理倡导人类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反对无限制的技术增长和经济增长,但这并不意味着对技术发展的遏制,而是促使技术向善的方向发展,在技术发展与生态平衡、人类福祉相协调的机制下健康有序地发展,确保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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