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译与重构:《山海经》的影像化解析

2022-11-26 18:01
西部广播电视 2022年19期
关键词:山海经原型神话

杨 霄

(作者单位:安阳师范学院传媒学院)

影视艺术通过影视化语言进行故事叙事,具有其他传统艺术无法相比的文化包容力与技术兼容力。在我国丰厚的文化资源中,古代文学经典辉煌灿烂,创造了大量的文学经典形象和故事传说,对影视作品的创作而言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富矿。一些影视创作者逐渐将目光投向《山海经》中的远古神话世界,使《山海经》具象化,拥有了更丰富的文化内涵,实现了在经典与现代的影像化中开拓其当代意义,给观众带来了全新的视觉审美体验。由此可以看到,传统文学的恒久生命力在影视审美文化变革中的价值也日渐突显。

1 《山海经》影像化的潜在动力

文学经典不仅承载着人们历史、文明的集体记忆,而且为艺术创作提供了资源,在高科技和传媒手段迅速发展的当代社会,文化语境的变迁、数字技术的进步,使得《山海经》影视化成为必然。

1.1 社会文化语境

近年来,影视作品中频频出现与“一带一路”倡议紧密关联的内容,像《山海经》这样“泛丝路题材”作品的当代意义也再次受到人们关注。丹尼尔·贝尔指出:“当代文化正在向视觉文化转变,而不是一种印刷文化,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1]随着现代传播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的文字阅读习惯越来越倾向于影像文本阅读,文学作品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尤其是处在边缘地位的经典文学。作为大众传播最主要的影视媒介,电影和电视能够为受众带来富有视觉冲击力,更加直观化、立体化的观影感受。在全媒体时代,影视剧创作来源更加多元化,创作者纷纷致力于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使丰厚的历史文化、神话传说以及文化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IP) 成为重要的创作资源,实现了艺术创造力和中华文化价值深度融合。传统文学与影视互动呈现影像化的趋势,通过影视媒介广泛传播,助力古典文学作品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激活了中华文化的生命力。

1.2 数字技术的推动

数字媒体技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而生,而影视是技术与艺术相结合的现代艺术,借助计算机动画(Computer Graphics,CG)、3D技术、虚拟现实等数字艺术促进了影视创作和后期制作发展,全新的媒介载体给观众带来了全新的视听享受与体验。在信息技术快速革新的当今社会,技术的更新为艺术创新提供了新的表现形式和艺术形式。文学经典影视化是将文字和影视跨媒介相互转化,使之以立体化、形象化、唯美化的新形式展现在受众面前。例如,古装神话剧《精卫填海》是国内第一部将CG与真人结合同场表演的电视剧。为呈现《山海经》的奇幻神话世界,该剧的电脑动画制作投入达到了当时国内前所未有的水平,高度生动地表现出剧中人物的神通与法力,为观众带来了强烈的感官刺激和全新的审美体验。内容与形式辩证统一,一切创作技巧和手段都为内容服务,新时代、新技术拓宽了文艺创作空间,带来了新的艺术表达,丰富了文化内涵。

1.3 《山海经》影像化的价值意义

随着“互联网+”思维深入影视行业,IP概念成为当下影视热点话题,优秀的传统文化资源都可以视为影视学意义上的IP,用一种新兴的模式传播传统故事。在影视类型的推动下,创作者逐渐将目光投向《山海经》中的远古神话世界,尤其是那些民间广为流传的故事母题和大量的神怪原型。近年来,根据《山海经》改编或取自其中元素的影视作品大量出现,从国产动画、奇幻电影、神话题材电视剧再到互联网时代的网络剧,各有其自身特点和创新之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古籍活起来”,而影视作品创作是当下“讲好中国故事”、“活化”传统文化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根据《山海经》改编或者取自其中元素的影视作品出现,让人们感受到了古人丰富的想象力和上古神话的奇幻与震撼,不但使神话经典的受众范围得以扩大,而且使中国神话经典得到了更加丰富、立体、多元化的呈现。

2 神话原型的破译与重构

经典总是处于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中,它的内涵随着时代的发展会持续不断被挖掘。荣格说,原型可以是一个故事、一个形象、一个过程等。从广义上说,原型的载体和表达形式是“无限”的,因为“有多少典型的人生情境,就有多少原型”[2]。神话是一种包容性极强的原型,能够阐释一切起因不明的自然现象。原型具有可见性和可传承性,《山海经》中存在大量神圣鬼怪,如创世神、祖先神、自然神和图腾神的人物原型,保存了大量的神话故事母题,破译与重构将成为影像转化的有效途径。

2.1 《山海经》的神话学意义

《山海经》堪称中国神话故事典籍的鼻祖,书中共记载了大大小小邦国40个、550座山、400余种神怪异兽等,包含当时先秦初民对世界起源、天文历法、自然气象、文化发明等多方面的内容,被认为是地理学用书。直至20世纪,西方神话学传入中国,鲁迅、茅盾、闻一多等学者重新挖掘了《山海经》的文化意义,自此《山海经》的神话学意义才渐渐走入大众视野。对影视业而言,《山海经》的“神话学”意义是最重要的一方面。在神话美学兴起的背景下,电影界产生了一批由西方神话改编的电影作品,而当国外大片纷纷涌入国内市场时,国产作品暴露出自身的薄弱环节。《山海经》如同一种新的“审美意识形态”,为当下我国不同类型影视作品注入了新鲜血液,为影视创作带来了更多的发展机遇。影视剧本创作要根植于中国文化和审美旨趣,讲好中国故事。当文本中丰富的神话故事和奇异元素在影视作品得以表达后,便完成了《山海经》的神话学意义诠释,同时也为影视创作提供了更多的机遇。

2.2 神怪形象元素的借用

《山海经》作为一部旷世奇作,其中记载了许多鬼物精怪,被胡应麟先生称为“古今语怪之祖”,尽管文本在艺术和形式上具有抽象化特点,但它为后世的文学作品和影视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山海经》记载了100多个历史神话人物、400余种神怪异兽,后世所能见到的神怪形象大部分都能考究。

从抽象的文字语言到可见的影视画面,两种不同的艺术媒介语言之间的转化需要制作者进行二度创作。在消费主义时代,受众就意味着收视率,而收视率意味着商业利益,一成不变地照搬以往的创作难以满足受众的需求。无论我们关注的后世小说作品还是现代影视作品,对于《山海经》形象元素的使用都或多或少地进行了加工改良,突破了原有的神话形象。例如,《花千骨》中的“十方神器”、《轩辕剑》中的上古十大神器均出自《山海经》,使得剧作充斥着新鲜感和神秘感。《山海经·南山经》:“有兽焉,其状如狐而九尾,其音如婴儿,能食人,食者不蛊。”在仙侠奇幻剧中常常借用九尾狐形象,且呈现出多样化的形态:影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中的白浅上神,是远古神祇之后,而九尾狐确实是中国最早记录在册的异兽之一,言它是居“青丘之山”的异兽;在电影《姜子牙》中也有九尾狐形象。电影作品创作也不乏出自《山海经》的神怪形象,如《大圣归来》中无脸大反派“混沌”、《捉妖记》里的小妖王胡巴、《长城》中的饕餮等,吸引了广大受众的关注。关于后羿形象原型及“后羿射日”母题在后世文学、电影电视等媒介频频流传成为经典的创作原型。母题是剧中反复被传播的、人们熟悉的、吸引人的情节、人物或其他剧中的元素,《山海经》作为一部奇书,对影视创作的价值不可估量,随着时间的推移其重要价值会渐渐突显出来。

2.3 叙事架构的引用

在荣格的“集体无意识”原型基础上,弗莱提出了“文学原型”是文学中那些比较稳定的且比主题更小的相同成分,而神话就是原型的表达方式之一。弗莱认为“神话是仪式和梦幻在语辞交流形式中的统一”[3]。《山海经》神话资源丰富多彩,记载描述了创世神、祖先神、自然神和图腾神等神圣原型,盘古开天辟地、女娲炼石补天、夸父逐日、大禹治水、精卫填海等神话故事经久不衰,将如此丰富的神话资源加以合理的艺术化表达和创作,未来中国魔幻题材的影视作品定会精彩纷呈,为影视类型的缺失作出巨大贡献。《山海经》中的神话故事最大的优势在于自然性和丰富性,但其影视化最大的问题在于零散化,相较于西方神话没有一个完整的体系,细节描述少,故事情节不完整。

随着社会语境的变迁、观众审美心理的变化,神话“原型”在影视化转换的过程中被重新赋予时代特征。创作者大都热衷于将人们熟知的独立神话故事延续和重组,进行大胆的改造,使故事更加丰富生动,满足当代观众的审美习惯。例如,“精卫填海”的故事,在书中短短几十个字的表述,经过影视创作的二次加工却演绎出一部层次丰富的神话题材电视剧《精卫填海》,整部剧可以算是一次中国上古神话的重组,除“精卫填海”的故事原型外,还融入了“夸父逐日”“后羿射日”“共工怒触不周山”等故事原型,《山海经》中奇异的四海八荒、神兽鬼怪形象再影像化,经过重新编排演绎了一曲人间真情的悲壮之歌。

《山海经》中的很多上古神话故事都起源于昆仑山。《山海经·大荒西经》这样描述:“西海之南,流沙之滨,赤水之后,黑水之前,有大山,名曰昆仑之丘。”《海内西经》中言:“昆仑之虚,方八百里,高万仞。”在昆仑神话系统中,西王母的神话传说对后世有着较大的影响。关于西王母的早期形象,《山海经》谓:“载胜、虎齿、豹尾、穴居。”在后世大量神怪小说中多有西王母原型与母题流变呈现。《山海经》让昆仑山进入人们的视野,一部部影视作品也引起人们对《山海经》的关注与开发,这就是所谓的共赢。

3 主题内涵的延伸

上古时代,神话以超自然的形象和幻想的形式来表现故事和传说。在人文性特征明显的文化研究范围中,由于认识对象与认识主体在文化身份上潜在的关联性,认识活动往往受到自身主观性因素和意识形态的制约[4],技术的进步毫无疑问地为影视创作者提供了空前的创造空间并充分体现创作者的主体性,优秀的艺术作品需要兼具吸引观众眼球的特技制作、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和深厚的内涵哲思。《山海经》中蕴含的神话思维是原始先民表达世界观、宇宙观的体现,同样也折射出自然环境下人们的文化取向,主体的确认、价值的认同深深植根于我们民族的集体无意 识中。

对远古先民来说,周围的世界充满着陌生和神秘,极为恶劣的自然环境、凶猛野兽、未知的自然力量等常威胁着原始先民的生命,他们遂将信念归于“神”的力量,通过祭祀与神相通。《山海经》中多次记录了洪水、干旱、火灾等自然灾害,而原始先民将其归咎于预兆或神圣怪物。如《北山经》:“有蛇一首两身,名曰肥遗,见则其国大旱。”神话作为影视创作的原型,其表现形式是多样的、复杂的,或以其故事,或以其形象,或以其母题,或以其意态结构而被后世开发利用。《海外北经》中夸父逐日原型,其道渴而死,最后却弃其仗,化为邓林。《海内经》:“洪水滔天。鲧窃帝之息壤以堙洪水,不待帝命。帝令祝融杀鲧于羽郊。鲧复生禹,帝乃命禹卒布土,以定九州。”这些故事均体现了先民对抗自然力量的精神,充满强烈的悲剧色彩和人的主体性确认。

《山海经》所蕴含的济世救民和惩恶除魔的主题常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二元对立的状态,那些异己的自然力被自觉或不自觉地幻化为害人的恶魔。在仙侠奇幻剧中,花草树木被拟人化塑造皆可通灵,乃至整个仙侠神怪世界的宇宙观都保持万物有灵的状态。如以《山海经》为故事蓝本改编的古装玄幻偶像剧《山海经之赤影传说》,讲述了上古时代朱雀和玄女代表的东夷与九黎两大部落明争暗斗,召唤神兽寻找水源的故事。整部剧隐喻了惩恶扬善、拯救天下苍生等民族精神,是民族精神集体无意识的体现,能够引起观众的情感共鸣。

4 结语

近年来,《山海经》的IP价值被不断挖掘,文学经典的影视化转换是其适应新的媒介传播形式的最佳选择,文学经典与影视艺术的媒介互动是文化传播与影视产业运营互赢共生的必然趋势。文学经典为影视创作提供了文化资源,同时也推动了影视类型的发展,而影视作品的传播已经成为文学经典作品重要的传承方式,在二者的互动过程中,可见影视对文学的反哺作用。本雅明认为:“尽管现代艺术和大众文化受到商品经济的诱惑,有着畸形的异化成分,但作为艺术生产,其借用现代技术和技术理性同样会制造出有意义的新艺术形式。”[5]近年来,大量的影视作品将《山海经》中元素作为创作蓝本,引发了大众更丰富的想象。就创作者而言,应该以一种积极乐观的态度看待古代文学与影视媒介的互动融合,把握好艺术语言转换的“度”,在坚持和传承中国文化价值与特色的基础上进行创造性转化,破译与重构符合当代观众审美需求的意义,打造富有东方韵味的影视艺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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