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三个注重” 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2022-11-30 01:55长沙市委编办
中国机构编制 2022年10期
关键词:职数机构编制市委

●长沙市委编办

长沙市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准确把握党的机关、参谋助手、办事机构的职责定位,注重制度规范、方法创新、服务提质,着力推动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精细化便民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质效。

一、注重制度规范,推动机构编制法定化

一是健全政策定标准。长沙市在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编制配备、职数管理等标准的同时,积极探索符合发展实际的标准化规定,以量化指标促进规范管理。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印发《长沙市市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动态调整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不同经费形式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调整的比例标准。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管理的意见》,分类明确事业单位科级职数的配备标准。在落实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市本级公立幼儿园按1班2教2保配备教职工等标准,全面助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是完善机制立规矩。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及时修订市委编委工作规则、市委编办工作细则,对市委编委和市委编办的主要职责、权限程序等予以明确。不断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落实机构编制事项由机构编制部门专项办理、报党委编委研究决定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长沙市市直机关部门职责分工协商协调办法》,对职责争议事项明确协商协调的内容范围、责任主体、工作程序等,形成沟通顺畅的协商机制。

三是严格督查树权威。严格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出台《长沙市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开展全市机构编制条条干预问题自查自纠,对各单位制定的文件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将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纳入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审计等工作,实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全覆盖。与组织、巡察、审计等部门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每年定期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机构编制专项检查,加强常态化查处,切实发挥好“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二、注重方法创新,推动参谋决策精细化

一是浸入式调研。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长沙市委编办认真贯彻《条例》要求,注重在调查研究上创新方式、做细做实,形成机构编制事项“先调研、后论证,不调研、不论证”的工作机制。其中,对重大体制改革、重要战略平台的体制设计等,开展蹲点式浸入调研,派出工作队下沉到一线,在不同岗位蹲点1~5天,参与被调研单位日常工作,深入了解履职情况、岗位设置等,多渠道收集意见,通过“全方位”跟班、“零距离”沟通,为体制机制建设提供“个性化”服务。对值守型岗位的机构编制需求,开展突击式浸入调研,工作队采取不预先通知的形式到市应急指挥中心、12345政务热线中心等值守场所对人员执勤进行核实,确保将稀缺的编制资源用在“刀刃”上。对日常性的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开展案头式浸入调研,分门别类建立部门单位机构编制沿革台账,通过纵向和横向比较,结合职责变化进行分析,不断提高调研的精准度。

二是专班制论证。为切实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论证质量,针对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等事项,从不同岗位抽调业务骨干组建临时性工作专班,实行多维度全流程审核论证。比如,改革与政策法规处从政策要求上进行总体把关、实名制管理处从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基础数据上进行复核校对、监督检查处从改革涉及地区或部门机构编制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避免对口业务处室在审核论证中的局限性,增强了机构编制事项论证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数字化评估。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和有关部门业务系统,研发机构编制分析研判系统应用平台,重点强化统计查询、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功能,着力提升机构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在统计查询功能上,以可视化图表的形式,对机构设置、编制配备、人员结构等21项指标要素进行全面、实时、直观地统计展示。在监测预警功能上,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要求设置预警指标,可对超编制、超职数、应销编未销编等违规问题进行预警,并通过单位机构编制配置图直观反映机构编制资源分布密度,强化管理。在分析研判功能上,围绕审批服务和执行情况评估,从机构设置、空编使用、职数配备、人员结构等方面开展分析研判,为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发挥编制资源效益提供更加精准的决策参考。

三、注重服务提质,推动审批服务便民化

一是细化流程亮标准。围绕《条例》明确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监督问责等程序性要求,编印《长沙市委编办审批和服务流程(试行)》,将机构编制事项分为4大类17项,逐项明确受理单位、政策依据、材料要求、工作流程和时限等,推动机构编制事项办理的全流程规范操作。对涉及多部门的事项加强协同,建立编制部门与组织部门定期沟通机制,推动机构编制与干部人事工作有机衔接、相互融合;制定财政供养人员联动管理办法,形成编制部门管编制数额、人事部门管待遇核定、财政部门管经费核拨的工作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定期联合检查,切实发挥好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是压缩时限一次办。聚焦关键领域,以机构编制实名制业务办理为重点,全面优化审批服务流程,下放审批权限,缩减工作时限,将有关人员入编事项压缩为“当场办结”,编制使用计划审批统一缩减为“2个工作日办结”,同步探索建立人员上销编预约机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推行“线上审+线下邮”模式,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机关事业单位可“容缺受理”或“容缺办理”,提升了审批服务效率。

三是强化沟通优服务。2020年以来,连续将《条例》及配套法规政策纳入中心组学习和党校主体班学习内容。积极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组建政策宣讲小分队,赴党校、各部门单位及区县(市)宣讲政策,定期编印发放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大礼包”,增强编制就是法制的意识,机构编制违规违纪现象大幅减少。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方面,探索推行信息反馈机制,对部门申报的实名制业务在正式受理、审批后,第一时间通过短信将进展情况反馈申报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人事部门负责人,让服务对象心里有底,赢得广泛好评,树立了机构编制部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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