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机制研究

2022-12-03 21:13
教育教学论坛 2022年40期
关键词:双一流一流机制

丛 聪

(中国政法大学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北京 102249)

教育评价是教育这一“国之大计”的重要环节,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是教育发展的“指挥棒”,决定了办学的导向。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提升我国教育发展水平、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奠定长远发展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我国高等教育重大战略决策,“双一流”建设同样需要高度重视建设成效的评价问题。

2015年10月24日,国务院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公平竞争,强化目标管理,突出建设实效,构建完善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评价体系”,并从“强化绩效、动态支持”的角度,进一步提出“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积极采用第三方评价,提高科学性和公信度”“根据相关评估评价结果、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动态调整支持力度,增强建设的有效性”[1]。2017年1月24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建设实施办法(暂行)》,提出“以学科为基础,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办法”“打破身份固化,建立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有进有出动态调整机制”,明确建设中期和期末,要对建设成效进行评价[2]。2018年8月8日,教育部联合三部委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完善评价和建设协调机制,坚持多元综合性评价。以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探索建立中国特色‘双一流’建设的综合评价体系”[3]。建立科学、合理、可行的成效评价机制,是促进“双一流”建设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引导高校优化学科结构,促进高校与学科的内涵建设和质量提升的保证[4]。

2020年10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个关于教育评价系统改革的文件,也是指导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其中专门提到,要“制定‘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突出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主动服务国家需求,引导高校争创世界一流”[5]。据此,2020年12月15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我国“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机制初步成形。

一、相关研究成果

“双一流”建设战略自提出伊始,就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随着“双一流”建设战略的持续推进,学术界对此问题的相关研究成果越来越丰富,其中不乏对“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相关问题的研究和论述。钟秉林等在《我国“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的若干思考》中提出结果导向、持续改进、多元参与等“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框架性思路[4];林梦泉等在《新时代大学学科成效评价理论框架与应用探索》中分析我国高校新发展阶段评价模式和方法改革的供给需要,提出立体思维成效评价体系构建新模式、二维结构成效评价体系模型构建新思路,给出了成效评价体系和评价方式确立的四条实施路径[6];王战军等在《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评价的理念变革与要素创新》提出构建达成、贡献、引领等“五个维度”为核心要素的一流学科成效评价理论[7];史静寰在《“双一流”建设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的若干思考》中从“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评价策略等进行了研究[8];张宝歌在《我国高校“双一流”建设成效的评价策略》中提出构建立足于本土中国评价标准、政府企业和大学“共生—共建—共评”机制、“一流院系”为平台的“三位一体”评价体系,并成立新型第三方评价组织[9];沈忱在《双一流高校建设成效评价》中提出在结合自身特色的同时,要借鉴世界一流的大学建设的经验,通过分类评价标准来促进双一流建设评估体系的完善(专家、高校、第三方评估机构等主体形成多元和谐的关系),从而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动力[10]。

二、研究“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机制的意义

多年的“双一流”建设探索和学界的研究对《“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的出台,以及“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机制的形成和完善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而“双一流”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程,国家“双一流”建设实践毕竟时间尚短,首轮建设刚刚结束,从策略到实施,再到评价都还处于尝试阶段,仍存在诸多问题。且社会和学界既有的关注点多集中在评价标准、指标体系等方面,较少从整体上专门对“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机制展开研究。本研究通过对“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机制全方位、多角度的深入研究,以期填补相关领域的研究缺陷和空白,拓展“双一流”建设研究的空间和视野。

三、“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机制内容

“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机制主要包含评价主体、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方式、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本研究亦围绕成效评价机制的这几个部分展开。本研究以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为背景,以《“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为基础,从“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机制的主体、对象、内容、方式、结果运用等方面入手,重点关注“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机制的设计和运行,并紧跟“双一流”建设实践,追踪《“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出台后的落实情况。

(一)“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主体

研究评价主体,就是要解决“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谁来评”的问题。“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是对高校及其学科建设实现大学功能、内涵发展及特色发展成效的多元多维评价,综合呈现高校自我评价、专家评价和第三方评价结果,即“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是由“双一流”建设高校、高等教育领域及相关学科专家,以及独立的第三方作为评价主体。在强化高校主体责任的前提下,利用专家与学者专业性,结合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公正性的结果评估,以此建设科学合理的“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多元主体参与机制,可以实现多方利益的协同,共建多方利益群体的诉求,从而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水平,完善高等教育治理体系[10],优化高等教育的治理能力。

(二)“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对象

研究评价对象,就是要解决“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去评谁”的问题。良好的高等教育生态,是各类高校各有其位。如果高校纷纷盲目向定位和功能趋同的研究型大学方向发展,难免出现功能重叠、特色消退等问题[11]。“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应以学科为基础,依据办学传统与发展任务、学科特色与交叉融合趋势、行业产业支撑与区域服务,探索建立院校分类评价体系,鼓励不同类型高校围绕特色提升质量和竞争力,在不同领域和方向建成一流。虽然直观意义上来说,“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就是去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但每一所大学和每一个学科在存在共性的基础上都具有其独特的个性,在建设成效评价时要充分考虑不同大学和学科类型的特点,以及这类大学和学科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行业领域需求所做出的突出贡献,进而设计不同的评价标准来科学有效完成评价。

(三)“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内容

研究评价内容,就是要解决“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评什么”的问题。在任何一种评价中,受关注度最高的就是评价的标准问题,也就是评价指标体系。根据《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提出的“双一流”建设的五大建设任务和五大改革任务,“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也应围绕着这些方面开展,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两个维度:一是前置维度,考察建设高校“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与治理体系改革成效”,贯穿成效评价各个方面,反映学校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领导、党建引领和保障“双一流”建设、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和治理体系等方面的表现;二是核心维度,是“双一流”建设总体方案五大建设任务和五大改革任务的集中综合反映。其中,大学整体建设评价通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教师队伍建设、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六个方面评价;学科建设成效通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教师队伍建设四个方面评价。

2.六项要求:一是人才培养评价。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考察标准,以人才培养过程、结果及影响为评价对象,突出培养一流人才,综合考察建设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课程思政、教学投入与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毕业生就业质量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等方面的建设举措与成效。二是教师队伍建设评价。突出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唯项目”倾向,综合考察教师队伍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专业发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建设高校在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专任教师队伍水平、影响力及发展潜力的举措和成效。三是科学研究评价。突出原始创新与重大突破,不唯数量、不唯论文、不唯奖项,实行代表作评价,强调成果的创新质量和贡献,结合重大、重点创新基地平台建设情况,综合考察建设高校提高科技创新水平、解决国家关键技术“卡脖子”问题、推进科技评价改革的主要举措,在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中发挥的主力军作用,以及面向改革发展重大实践,推动思想理论创新、服务资政决策等方面成效。四是社会服务评价。突出贡献和引领,综合考察建设高校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的情况、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行业产业发展及区域发展需求、围绕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加强重点领域学科专业建设和急需人才培养、特色高端智库体系建设情况、成果转化效益及参与国内外重要标准制订等方面的成效。五是文化传承创新评价。突出传承与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综合考察建设高校传承严谨学风和科学精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建设和社会实践创新,塑造大学精神及校园文化建设的举措和成效,以及校园文化建设引领社会文化发展的贡献度。六是国际交流合作评价。突出实效与影响,综合考察建设高校统筹国内国外两种资源,提升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水平,以及服务国家对外开放的能力,加强多渠道国际交流合作,持续增强国际影响力的成效。

(四)“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方式

研究评价方式,就是要解决“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怎么评”的问题。首先,从评价的视角上看,分为整体发展水平、成长提升程度、可持续发展能力三个方面,分别考察达成水平、建设周期内水平变化、发展潜力,重视对成长性、特色性发展的评价,引导高校和学科关注长远发展。其次,从评价的程序上看,又基本分为四步:一是建设高校根据各自建设方案对建设情况进行中期和期末自评;二是教育部根据《评价办法》制定成效评价工作方案,委托相关机构分别开展定量数据处理、定性评议、第三方评价结果比对等工作,有关机构分别提出初步评价结果;三是“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根据建设高校的建设方案、中期和期末自评报告、相关机构初步评价结果,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四是“双一流”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专家委员会的评价意见,综合研究,确定评价结果。

(五)“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结果运用

研究评价结果运用,就是要解决“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评出来怎么用”的问题。“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结果综合展现“双一流”建设达到目标的程度,为国家判定如何分配后续资源、确立大学和学科未来发展途径等提供依据。“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具有比较明确的目的:一是提供给国家检验“双一流”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以调整下个周期的建设目标和实施举措;二是提供给建设任务承担者即“双一流”建设高校,以便找出实际建设偏离目标的原因和程度,改进其建设方案,促使其建设成效尽可能地逼近目标,以评促改,促进科学管理,提高建设效率和效能;三是与“双一流”建设持续资源配置“挂钩”,国家依据成效评价结果对今后资源或政策投入进行优化配置[6]。

结语

“双一流”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程,我国“双一流”建设实践毕竟时间尚短,首轮建设刚刚结束,从策略到实施到评价都还处于尝试阶段。在国家层面,“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尚未真正开展过,评价机制的初步建立也是从《“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出台才开始,至今只有半年的时间。一方面,关于“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的理论研究还较缺乏和局限;另一方面,关于“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的实践本身也属于新鲜事物。在未来研究中,应密切围绕“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机制的五大主要组成部分,结合《“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从宏观的理论框架到具体的每个评价环节,做更加系统、全面的理论和实证研究,针对现有“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机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切实发挥中国特色“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机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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