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医药源流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价值

2022-12-06 17:10石雪芹王柳青秦培洁王诗恒刘剑锋
中国医药导报 2022年21期
关键词:中医药传统发展

石雪芹 刘 谦 王柳青 秦培洁 安 宏 李 钰 王诗恒 刘剑锋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北京 100700

在历史的长河中,中医药伴随着中华民族不断发展壮大,在长期与疾病斗争的经验积累中,逐渐上升为中医药理论,并形成完善的理论体系,临床分科也愈加专科化,在临床疾病诊治中发挥着愈加重要的作用。中医药历史价值不可磨灭,但近代很多中医药知识却濒临灭失,很多优秀的中医药诊治技术失传。基于此,临床工作者要做好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工作,明确中医药传统知识和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概念,进行好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相关工作。为让中医药传统知识这颗明珠在新时期仍能发出璀璨光芒,必须认清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意义,让中医药在历史时期发挥的优良作用继续保持下去。

1 中医药源流

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医药在内的各民族医药的集体统称,其反映出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保健等认识,是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医学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1]。习近平总书记高度认可中医药,认为“中医药学凝聚着深邃的哲学智慧和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健康养生理念及其实践经验,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2]。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中医药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源远流长,其在中华民族不同历史时期都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且随着临床实践的发展,理论体系进一步完善,并随着理论体系的发展,进一步指导临床实践。追溯中医药源流,可以更好地了解中医药的历史贡献;正视中医药发展源流,可以更好地培养中华民族文化自信;植根于中医药发展,可以进一步做好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相关工作;直面中医药现状,可以明晰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的急迫性和必要性。

1.1 中医药起源

目前多认为中医学起源于先秦至两汉时期,此时期中医药理论从产生到基本成熟。殷墟甲骨文中已有许多与内科疾病相关的卜辞。周代已经有医官,专修医学政令,且医学已经有疡医等分科。流传至今的中医“四大经典”皆是产生于该时期,奠定了中医药发展的基础。

民族医学也呈现萌芽状态,远至商周时期已有壮族民众对药物的记载[3],《逸周书·王会篇》中记载:“正南欧、桂国、百模以珠巩、毒唱、象齿、文犀、翠羽、菌鹤、短狗为献。”可见当时积累的壮药经验也较为丰富。傣医学第一部医学理论专著是成书于公元前924 年左右的《嘎牙山哈雅》,秉承天人合一的观点将人体的生理、病理变化和自然界的变化融为一体,并用以指导临床疾病诊治[4]。

1.2 中医药发展

晋唐时期是中医药发展提高阶段,名医及医著诸多,医学理论不断完善,临床诊治水平不断提高。唐代特别重视医学教育,建立太医署,形成了比较规范的教育和考核制度,医学人才辈出,且国泰民安,给医学发展创造了很好的环境和条件。南北朝雷敩著写的我国第一部系统的中药炮制专著《雷公炮炙论》,以及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由政府组织颁布的大型本草著作《新修本草》,堪称世界上最早药典。诸多医籍都是流传至今并具有重要医学价值的典籍,对后世医学发展影响巨大。

宋元明清时期是中医药繁荣发展时期,已形成比较完善的理论体系,并向专科化方向发展,内、外、妇、儿等各科发展都较为完善,且学术探讨氛围浓厚,并形成争鸣状态。基础理论、本草学、方剂学及临证各科都迈入全面且系统的发展和总结阶段。明代薛己所著的《内科摘要》是我国第一部以内科命名的医书。明代僧人异远真人编著《跌损妙方》是现存最早的少林派伤科著作。可见此时期中医药整体发展较好,从保存下来的众多典籍中可窥中医药临床水平和理论体系都有较大发展。

1.3 中医药传承现状

随着现代医学的传入和跨越式发展,中医药已不是主流医学,且很多优秀的中医药知识濒临失传或已失传,诸多优秀的诊治技术后继无人,这与中医药传统知识持有人对其知识的保守态度密切相关。中医药传统知识传承方式较为传统,或是师徒相传,或是家族传承等[5],或是畏惧“教会徒弟,饿死师傅”,常局限在部分知识传承或是小范围内传承,难以做到倾囊相授,也难以在大范围推广其优秀的技术,这不利于中医药知识的传承,也不利于行业的发展。毛主席曾说:“中药应当很好地保护与发展,我国的中药有几千年的历史,是祖国极宝贵的财产,如果任其衰弱下去,那是我们的罪过。”[6]

近年来国家注意到中医药传承现状,已积极推动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工作,并配有相关法规、法规来保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四十三条中明确阐述“国家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保护名录和保护制度。中医药传统知识持有人对其持有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享有传承使用的权利,对他人获取、利用其持有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享有知情同意和利益分享等权利”。有相关发展战略积极筹划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工作,如《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 年)》中“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保护名录和保护制度”等[7]。这是国家立足当下中医药传承情况所做的努力,力在摸清中医药传统知识在我国的存续情况,深入“挖掘-保护-传承-推广应用”中医药,建立可运行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机制,持续做好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工作。

2 从中医药源流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价值

2.1 中医药历史价值不可磨灭

中医学在我国源远流长,由最初的经验积累逐渐上升为理论体系,并不断发展提高,直至形成完善的理论体系。在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历史发展中,不同时期的中医学发挥着不同层面的作用,不同特色的中医药学保护着不同地域的人民。随着中医学的发展提高,中医学对中华民族有着日趋增强的保护作用。中医药的巨大历史价值不容磨灭,中医药的疗效毋庸置疑。

中医药抗疫历史悠久,经验丰富,疗效可靠。公元前243 年至公元1911 年,中国共发生352 次重大疫情,平均每6.1 年发生一次大疫情,到清朝时期是每2.3 年一次疫情[8]。但中国人口都在稳中有升,西汉至明代稳定在4600 万~6000 万;及至清代乾隆年间,人口更是高达2 亿多[9]。在此期间现代医学尚未进入国内,这不得不归功于中医药。临床工作者应该深刻认识到中医药的历史价值,中医药的繁荣发展是保护华夏民族的繁衍生息的有力武器,中医药传统知识值得深入挖掘保护及应用。

始载于西晋史陈寿所著《三国志·华佗传》中的麻沸散,是古代中医麻醉技术的代表,其言:“若病结积在内,针药所不能及,当须刳割者,便饮其麻沸散,须臾便如醉死无所知,因破取......人亦不自寤,一月之间,即平复矣。”[10]从此记载中,可窥中医麻醉技术已有一定的技术积累和运用,结合麻醉技术的诊疗在古代中医药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并且效果客观。但在后代社会跌宕起伏中,麻沸散却失传,无法再服务于临床,是中医界和社会的损失。为了不让更多的优秀中医药传统知识失传,目前亟须进行中医药传统知识的挖掘、保护、传承与推广应用,以更好地服务中医临床。

2.2 对中医药传统知识与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的认识

近年来,随着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工作持续有序地开展,对于中医药传统知识的认识也逐渐加深,其概念也愈加完善,现其基本达成以下共识。

中医药传统知识是基于中华民族长期实践积累、世代传承发展、具有现实或潜在价值的中医药理论、技术和标志符号,包括但不限于中医药古籍经典名方、单验方、诊疗技术、中药炮制技术、制剂方法、养生方法等,同时包括了由该领域中智力活动所产生的革新和创造。中医药传统知识主要存在形式分固态和活态两种,固态中医药传统知识是指以古籍文献、文物等形式固化在一定载体里的中医药知识;活态中医药传统知识是指有一定传承年限并至今仍在应用的,具有一定历史和现实价值的中医药知识。

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是对中医药传统知识进行知识产权确权和保护的法律概念,是国家各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一项工作。保护传统知识是当今国际上的热点问题,也是难点,目前尚未达成国际共识。现行的知识产权体系是以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为主要保护内容,以公开为主要形式,以保护创新为主要方法,超过一定保护期即可无偿使用,可解决对传统知识保护不足,保护角度存在不当使用和占有的问题。中国是历史文化悠久的国家,传统知识资源丰富,保护传统知识特别是保护好原创于中国的中医药传统知识是中国的国家的权利与义务。通过依法开展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工作,构建现代知识产权与传统知识保护互相补充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保护和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是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的宗旨和目标。

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工作坚持防御性保护和积极性保护相结合,坚持保护与合理性利用相结合,坚持全国统筹与合理分工相结合,坚持立足国内与放眼国际相结合,以期摸清我国中医药传统资源情况,并根据相关程序对中医药传统知识进行知识产权确权,让植根于中华民族的优秀中医药传统知识不再灭失,并在新的时代依然发挥独特的作用。

2.3 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价值

2.3.1 解决中医“不传之痛” 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力在解决中医的“不传之痛”,通过国家中医药各级管理部门,给予中医药传统知识持有人知识产权的确权及保护,并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保障。通过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持有人权益得以保护,其将更乐于传播其所持有的技术,持有人也可在其知识的传播中得到应有的名利,并可抵御对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不正当使用和占有,也不会发生“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乱象。在权益保护之下,持有人将会积极去发扬光大其技术,以更开放的心态去面对技术的传承。

在诸多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持有人积极献方、献技的大环境下,将会有更多的中医药传统知识被保护,临床可应用的技术将更为丰富,这对提升中医药的临床服务能力有重大意义。不管在诊断还是治疗上,患者或医师都有更广泛的选择范畴,特别是针对一些常见病、慢性病。中医药传统知识在解决此类病种上优势特别明显,保护好其知识,发挥中医药简、便、廉、验的优势,对于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减轻国家医疗负担都非常有意义。并且,中医药传统知识是中医药中有代表性的知识,极具中医药特点,对于发扬中医药现代医疗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2.3.2 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 中医药传统知识是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源头活水,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是中医药迈向现代化的必经之路,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指示:“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传承精华,中医药发展才能源远流长;守正创新,中医药发展才会清流激荡。”且“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是在“传承”基础上的“创新”,做好“传承”工作,可以为“创新”工作打好基础,为“创新”提供源头活水,为中医药传统知识在现代社会绚烂绽放打好根基。

2016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我们要把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中医药宝库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坚持古为今用,要努力实现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11]青蒿素的研究与应用,就是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的典型代表,屠呦呦带领团队从中医古籍《肘后备急方》中获取灵感,结合现代科学技术研发出来的青蒿素,拯救了无数患者,并获得了诺贝尔奖,这是世界对传统中医药的认可。诸多创新发展中医药成果都是基于传承中医药传统知识,促进中医药的现代化发展。

2.3.3 培养中医药文化自信 中医药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有机组成和典型载体,凝聚了传统哲学思想与文化精华。中医药学既是中华传统文化最典型、最集中的代表,又是当今唯一仍在发挥作用的中国传统科学[12]。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文化自信“建立在五千多年文明传承基础上”[13]。在中华文明五千多年的繁衍生息中,中医药一直守护着中华民族,中医药传统知识是五千多年文明传承的重要组成部分。

几千年延绵不断并不断发展提高的中医药疗效毋庸置疑,做好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工作,提升中医药临床服务能力,让传统医药在现代社会依旧广泛被认可和使用,有利于培养中医药文化自信。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示:“传统医药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在促进文明互鉴、维护人民健康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医药是其中的杰出代表,以其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受到许多国家民众广泛认可。”[14]

入选了世界记忆名录的《黄帝内经》和《本草纲目》,是固态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代表,这是世界对我国传统医药的认可。据统计,中医药已在全球近两百个国家和地区传播,用过中医药或天然药物的人数已逾40 亿,针灸更是被多国主流医疗体系认可[15],可见传统医药在全球应用范围广,被高度认可。中医药已被世界卫生组织纳入《国际疾病分类第十一次修订本(ICD-11)》,逐渐与其他国际主流医学并轨[16]。中医药越发受到世界的认可,价值日趋凸显。

作为中国人,我们更应该培养中医药文化自信。做好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相关工作,深入挖掘、保护、传承和推广应用中医药传统知识,让一些中医诊疗技术不再是传说,而是患者日常所能享受到的切实服务,让民众更充分认识中医药传统知识,更为接纳传统医药,有利于更好地培养中医药文化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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