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少儿钢琴教育评价的现状与思考

2022-12-08 15:59赵文慧秦红梅
戏剧之家 2022年32期
关键词:考级钢琴技能

赵文慧,秦红梅

(山西师范大学 山西 太原 041081)

少儿钢琴教育评价作为少儿钢琴教育与教学衡量的尺度,对少儿钢琴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确立正确的少儿钢琴教育评价体系迫在眉睫。

一、少儿钢琴教育评价的价值与意义

近年来,我国大力实施教育改革,实行“双减”政策,教育部门更加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钢琴教育是引导学生形成音乐艺术审美能力的活动。少儿钢琴教育评价是音乐教育评价的一部分,音乐教育评价是利用所有可行的评价技术,对音乐教育所预期的一切效果给予价值上的判断,而少儿钢琴教育评价是以音乐教育的价值观为标准,通过达到钢琴教育目标的程度来评定钢琴教学成绩和效果。少儿钢琴教育评价需要正确地运用评价手段使钢琴教育教学过程得到不断优化,有效提高教学质量。[1]

少儿钢琴教育评价分为教师教学评价与学生学习评价两方面:教师教学评价以从事少儿钢琴教育的教师为评价对象,对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进行评价;学生学习评价以12 岁以下的钢琴学习者为评价对象,以其掌握的相关钢琴理论知识、演奏能力、鉴赏能力、作品分析能力、音乐创作能力为评价内容。

少儿钢琴教育评价不仅可以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学观念,还可以激励教师采用先进的、多样的教学方法进行钢琴教学,使教师从根本上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对于学生来说,少儿钢琴教育评价在考查其钢琴演奏技巧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学生的音乐欣赏能力、视唱练耳能力、音乐知识、作曲能力进行全面评定。一方面,在钢琴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引导学生从感知音乐到理解、鉴赏音乐最后达到创作音乐的境界。另一方面,通过以上各维度的评价,可以确保少儿在钢琴学习的过程中技能与音乐素养共同发展。

二、少儿钢琴教育评价的现状

当今少儿钢琴教育多用指定性教材,以教师为中心,强调知识传授,忽视审美培养;轻过程,重结果,沿用过去“师傅带徒弟”的教学方式。无论教师还是学生都形成了一系列固定模式的认知,培养的学生在具备演奏技能的同时忽略了审美个性的发展。[2]

(一)缺乏“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评价理念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强调: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在少儿钢琴教育评价的过程中,我国长期采取以传授知识和训练技能为主的授课方式,单纯注重谱面而忽视音乐表现,导致学生仅能把音符弹出来而不懂音乐表现、内心没有音乐形象,这种我讲你听、我教你弹的承袭式教学,限制了学生的审美能力与音乐思维,学生只能被动地学习一首曲子,没有理解与欣赏曲子背后含义的机会,在教学中,学生的审美能力几乎没有发挥的余地。[3]这种类似“填鸭式”的教学方式不仅与音乐教育的基本理念相违背,而且与“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评价理念背道而驰。

由于音乐审美方面的知识(如练耳、乐理、音乐构成和音乐风格等)的传授在少儿钢琴教学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教师片面地追求演奏技巧的教学,无疑使钢琴教学背离“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素质教育宗旨。当下的少儿钢琴教育中普遍存在重技能、轻修养,重结果、轻过程,重知识、轻感受的思想误区。

(二)评价内容过于强调技能而忽视音乐感知与理解

少儿钢琴教育作为学生学习钢琴的基础,应当着重提高学生艺术修养、陶冶情操。但现如今的少儿钢琴教学大多反其道而行之,在评价目标、内容、原则等方面都存在问题。现如今的少儿钢琴教育评价“过分注重学生的演奏技巧,忽略对学生音乐能力、实践能力、钢琴文化内涵等综合素质的评估”,[3]忽略了最重要的情感体验而过分强调少儿的演奏技能,没有对少儿进行音乐审美心理的培养,教学活动的最终目的被本末倒置。少儿钢琴教育评价的内容大多看重手指的基本训练与演奏的技能,从根本上忽略了“情感”的作用。

(三)以考级为主要评价手段,评价手段缺乏多样性

目前,我国少儿钢琴教育最主要的评价方式是考级。考级也成为学生、家长和教师最关心的话题。大部分的学生、家长和老师都以考级是否通过作为衡量钢琴学习成果的标准。无论学生是否适合学习钢琴,都以“什么时候之前,考上多少级”为基准,原本引导、促进和监督少儿钢琴教育中“教”与“学”的评价活动,在部分家长看来已变成孩子升学的“捷径”,从根本上扭曲了少儿钢琴教育评价活动的目的和初衷。

以考级为主的单一枯燥的钢琴教育评价模式不利于学生音乐综合能力的培养,无法体现“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理念。考级没有带给学生学习钢琴的动力反而成为其压力;部分学生甚至产生“厌学”的心理。枯燥地重复练习考级曲目以攻克技术难点,可以使大部分学生勉强完成考级的曲目,但他们无法掌握音乐表现,理解作品的真正内涵。这对于学生音乐感受力和整体艺术修养的提升没有任何促进作用。

三、少儿钢琴教育评价的思考及策略

少儿钢琴教育评价需采用符合钢琴教育理念的方法,对教学活动的构成要素、教学过程、教学成果等方面开展综合性价值评价。少儿钢琴教育评价以教学活动参与对象为主体,围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以反映学生掌握知识水平和运用知识的能力、鉴别教师的教授能力。这个过程有计划有目的,不仅可以检验少儿钢琴教育活动质量,而且可以评估教学成果。[4]

少儿钢琴教育作为钢琴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要遵循钢琴教学的基本规律,而且要借鉴教育学、评价学的理论,这些理论主要涉及评价准则、评价目标、评价手段、评价内容、评价管理和评价反馈等。

(一)明确评价理念,确立评价目标

一切评价活动有序进行的前提是确立正确的评价目标,这对评价活动起着指导性作用。衡量钢琴教学最终成效的主要反馈方式是钢琴教育评价,钢琴教育评价不仅可以对教师的工作质量进行评定,而且可以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测定。“教学评价对教师产生影响,使教师明白自身教学的影响与成果,同时找到改进教学过程的依据;评价也对学生产生影响,可以让学生更精准地把握学习内容与学习规律,明晰什么知识技能应知应会,也清楚了解到什么内容没有完全掌握,从而针对以上内容设计具体的调整方案。”教师通过少儿钢琴教育评价活动可认识到教学工作中还没有解决的具体问题,积极采取改良措施,调动教学工作的积极性,提升教学水平;学生同样可以了解到当前知识的掌握水平和现有的技能水准,从而完善知识体系,提高音乐表演技能,丰富审美感知。

(二)明确评价内容

明确评价内容是钢琴评价活动顺利开展的基本保证。教育活动是教师和学生以教育资源作为评价手段的交互过程,也包括对教师和学生的评价。儿童钢琴教育评价的具体内容必须符合中国教育政策以及钢琴艺术发展规律。评价应包括教师的教育态度、教育理念、教育方法、教育内容和教师的能力。从促进学生发展的观点来看,评价的重点应该放在获得知识和演奏技巧的过程中,尤其注重情感体验和对音乐的理解。在钢琴教育评价的过程中,演奏的技巧包含独奏和重奏以及四手联弹,实践包含参与演出、参加钢琴比赛、钢琴作品编创等活动,还需结合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以及社会评价等。

(三)综合评价方法

现有的少儿钢琴教育评价方法较为单一,这种评价方法既不能客观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水平,也不能客观地评价教师的教育水平。少儿钢琴教育评价是由教师、学生和教材组成的动态系统,运用多种科学的评价方法,对内部外部进行综合评价。教师的教育评价和学生的学习质量评价需要采用不同的评价工具。最后,在适当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采用不同的评价方法,不仅能够使教师充分重视钢琴的创造性学习,还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水平,显示合理、客观的评价结果,提高评价效率。

(四)加强评价管理

强化评价管理对得到公平、客观的评价结果起着重要作用。首先,要实事求是。在长时间应试教育的影响下,社会普遍存在不重视少儿钢琴教育评价的问题。评价活动形同虚设,评价方式过于单一。对于传统的评估模式,斯坦福大学教师、培训专家李秀满表示,传统教育即将在我们面前消失。[5]不得不说的是,大多数时候其都没有留下明显的证据。此外,没有办法检查教学结果的利弊。这种评估方法缺乏公正性。只关注学生的反馈,忽视对教师和社会的评价,得到的结果会缺乏科学性、有效性。当今我国音乐教育评价的发展趋势体现为注重学生的自主发展,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观察教育过程中的心理变化。在具体评价儿童钢琴教育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钢琴艺术的一般原则,还要考虑钢琴艺术的发展原则。尊重儿童钢琴教育的审美规律,反映了儿童钢琴教育的本质和价值。

综上所述,少儿钢琴教育不仅培养学生钢琴演奏的技能,也注重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和实践能力,不仅为社会培养钢琴教学人才,还促进师生改造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少儿钢琴教育评价是对教学过程全部内容所进行的评价,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建立完善的少儿钢琴教育评价体系需要反复斟酌,明确评价目标、规范评价内容、选用多元评价方法、强化评价管理,使少儿钢琴教育评价与钢琴教学事业共同进步。少儿钢琴教育评价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要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不断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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