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欧两国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经验及中国借鉴启示

2022-12-08 09:33曾允菁
首都体育学院学报 2022年6期
关键词:北欧后备滑雪

曾允菁,黄 璐,2

随着我国冬季项目青训的广泛开展、竞技水平提高稳中有进,“夏强冬弱”“冰强雪弱”局面逐步得到扭转,但是与北欧冬季项目强国仍存在差距。挪威、瑞典长期位于冬奥会奖牌榜前列,冰上项目及雪上项目实力强,北欧两国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策略及经验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目前,在国内的相关研究中较少关注北欧国家,研究方法一般采用经验总结,缺乏理论模型支撑。基于竞技体育政策比较模型,从文化教育政策、过程支持、特定支持3 个层面对北欧两国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经验进行概括,以期为我国培养高水平冬季项目后备人才、推动冰雪运动发展提供启示与参考。

1 SPLISS 模型概述

在2006年,Bosscher 等首次提出了竞技体育政策比较模型[1](简称为“SPLISS 模型1.0”),主要对6 个国家的竞技体育发展模式展开了研究,将竞技体育发展影响因素分为3 个层面:宏观层面包括经济、人口、地理及文化因素;中观层面包括体育政策与体育治理措施;微观层面包括运动员的遗传素质、成长环境、个人训练与战术运用,并提出了主要从宏观层面和中观层面分析国家竞技体育发展战略实施的影响因素。之后,该学者对15 个国家的竞技体育发展战略进一步进行了研究,并于2015年在“SPLISS 模型1.0”基础上提出了“SPLISS 模型2.0”和竞技体育发展的九大支柱,即资金支持、组织架构及组织治理、体育参与、人才发展与人才识别系统、运动员职业发展支持、训练设施、教练员的发展、国际国内赛事、体育科学研究[2]。另一学者则在SPLISS 模型基础上将竞技体育发展的九大支柱划分为3 个集群类别,即与国家环境相关的因素、过程因素、特定体育因素[3]。

基于以上,本文将影响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的因素作如下概括(见表1)。

表1 基于SPLISS 模型的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的影响因素

2 北欧两国冬季项目竞技化发展史简要回顾

2.1 挪威冬季项目竞技化发展史简要回顾

挪威在第一届冬奥会至第二十四届冬奥会中共获得了148 枚金牌,其中52 枚金牌来自越野滑雪,位于冬奥会总奖牌榜第一[4]。这不仅要归结于挪威具备有利于冬季项目训练的气候条件,更在于受到运动项目文化的影响。

挪威冬季项目的发展凸显了冬季运动组织管理的文化传统。挪威滑雪协会于1908年在滑雪促进协会基础上建立,并于1910年更名为“奥斯陆国际滑雪委员会”[5],形成了挪威早期的冬季运动组织与管理传统。利勒哈默尔获得1994年冬奥会举办权后,学术界逐步出现了2 个争论焦点:1)关于政府与运动项目协会之间的管理权限划分[5];2)关于竞技体育规范组织管理与自由管理[5]。最终,由运动项目协会进行规范化管理的观点得到广泛支持。在运动项目协会推动下,“以知识为基础的竞技体育”等一系列后备人才培养项目付诸实施,规范、参与等核心要素融入了后备人才培养全过程,社团主义和行政游说主义成为挪威冬季运动管理的文化传统。

2.2 瑞典冬季项目竞技化发展史简要回顾

瑞典是欧洲冬季项目强国之一,从第一届冬奥会至第二十四届冬奥会共获得176 枚奖牌,其中越野滑雪项目获得84 枚奖牌,占奖牌总数将近一半[6]。瑞典早在1892年就成立了全国性的滑雪促进协会,在公共部门、社会民主党派联合治理下,政府和冬季项目协会建立合作,形成了协同治理冬季运动的文化和社团主义[7]。瑞典政府极其重视培育青少年冰雪运动文化和促进各省的冬季项目俱乐部的发展,政府与体育社团主要是以嵌入权责约束机制的方式对冬季运动竞赛进行管理。

2.3 北欧两国冬季项目竞技化发展史的文化表征

北欧两国是世界冬季运动强国,两国的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经验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回顾北欧两国的冬季项目竞技化发展史,两国均受“斯堪的纳维亚冰雪体育文化”[8]的影响。从文化教育制度及文化认同层面对两国进行比较发现:1)在文化教育制度层面,挪威冬季运动管理更倾向于社团主义,瑞典冬季运动管理更倾向于妥协及具有契约精神;2)在文化认同层面,两国均充分重视人才培养。挪威制定了聚焦运动员的“人才培养计划”;瑞典重视体育俱乐部的冬季项目后备人才的文化教育,为扩充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储备奠定了组织基础。两国对冰雪运动的认同已深入到体育文化内核,在冬季运动管理方面充分体现出各主体协同的特征,形成了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的思路。

3 北欧两国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支持因素

3.1 资金支持

3.1.1 挪威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的资金支持概况

挪威冬季项目后备人才的培养资金主要来自于地区体育活动基金(简称“LAM”)和“奖学金支持计划”[9]。挪威文化部(缩写为“KUD”)每年根据城市青少年人口数拟定计划,将地区体育活动基金分配给挪威奥委会暨体育联合会(缩写为“NIF”),促进6~19 岁青少年后备人才发展[9]。NIF 针对冬季项目设立“青少年运动员专项奖学金”与制订“学业支持计划”,并支持滑雪协会等冬季项目协会发展。在2021年,共有来自8 个冬季项目协会的125 名运动员获得了奖金支持[10]。“奖学金与学业支持计划”对运动员可获得奖学金的额度和类别作了明确划分,共分为3 个等级(A、B、U),奖金额度分别为620 000、570 000、560 000 克朗[11](分别约合人民币410 000 元、380 000 元、370 000元)。

3.1.2 瑞典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的资金支持概况

瑞典的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资金以往主要来源于税收,如今瑞典的各个冬季项目协会与某彩票销售企业签署赞助协议,将该彩票销售企业的利润用于发展冬季项目及培养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在2021年,该彩票销售企业共赞助瑞典冰球协会507 880 克朗(约合人民币340 000 元)[12],用于发展青少年冰球运动。同时,根据瑞典的《国家补贴条例》[13],瑞典体育联合会下设的省级运动项目协会均可申请省级体育专项资金(以下简称“LOK 项目基金”),以支持培养7~25 岁的青少年体育人才。在2021年,瑞典共有18 920个地区的冬季项目协会得到了LOK 项目基金的支持,获得支持的冬季项目包括滑雪、冰球、雪地摩托等。LOK 项目基金还为4 746 131 个冬季体育活动提供了支持,并为49 715 957 名青少年冬季项目运动员提供了体育经费支持[14]。

3.1.3 北欧两国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的资金支持的基本特征

北欧两国冬季项目协会均受政府委托进行资金管理,由冬季项目协会制定“冬季项目基金支持计划”,依靠政府补贴和彩票收入[12]使基金广泛覆盖参与冬季项目的青少年(见表2)。冬季项目协会制定的“基金支持计划”对于两国培养冬季项目后备人才至关重要。两国的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资金来源具有灵活性和多元化特点,与政府单一资金支持形成补充。从另一角度而言,北欧两国仅由冬季项目协会管理后备人才培养资金,存在政策执行力不足的问题。社会资金的使用虽然具有灵活性,但是如果没有完善的配套制度,资金的稳定性将会出现问题。

表2 北欧两国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的资金支持的基本特征

3.2 冬季项目协会

3.2.1 挪威冬季项目协会的基本概况

挪威培养冬季项目后备人才的核心管理部门是隶属于挪威奥委会暨体育联合会的志愿团体“奥林匹亚托彭”[15](以下简称“OT”)。OT 设有专门的冬季运动项目部门,统筹选拔与培养冬季项目后备人才。此外,为了提升管理效能,挪威还设立了冬季运动单项协会、冬季项目后备人才选拔部门和7 个区域竞技体育部门[16]协助培养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如图1所示)。OT 成立后在2020—2023年制定的《挪威竞技体育规范计划》中提出的核心目标是:1)保持挪威在冬奥会奖牌榜的前三位置,打造具有冠军水平的冬季项目运动员和团队;2)增加进入世界顶级联赛前12 名的冬季项目运动员的人数;3)加强冬季项目俱乐部建设和教练员的培养,为青年运动员提供发展机会。除了制定长期发展规划,挪威冬季项目协会也积极采纳公众对协会发展提出的建议。挪威滑雪协会目前管理约1 150个俱乐部和150 000 名俱乐部会员[17],定期收集俱乐部会员对俱乐部发展提出的意见。为了促进优势冬季项目发展,OT 提出优先支持优势冬季项目体育联合会,并在地区设立“OLT”教练,专门负责优势冬季项目后备人才的培养。

图1 挪威冬季运动管理示意

3.2.2 瑞典冬季项目协会的基本概况

瑞典冬季项目发展与后备人才的管理逐渐体现出权力下放的特征[18]。瑞典体育联合会负责管理71个体育协会,冬季项目协会主要负责实施“冬季项目计划”。例如:滑雪协会制定了“2026 战略”和设定了可持续发展目标,并提出每年至少有30 000 名青少年参与滑雪运动的具体目标[19]。为了夯实滑雪运动人口基础,滑雪协会还定期举办会议,促进滑雪运动在不同性别、不同地区、不同年龄段的均衡发展[19]。此外,瑞典体育联合会通过整合资源,有重点地进行区域部署,发挥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的关键作用,促进竞技冬季运动与教育事业融合发展[19]。

3.2.3 北欧两国冬季项目协会管理的基本特征

北欧两国培养冬季项目后备人才采用的是一种协会模式,形成了通过体育社团建立契约的多元主体管理方式(见表3)。在管理决策方面,冬季项目协会设立地区分管机构和专项职能机构,相关政策的实施以协同管理为原则,但是须妥善解决矩阵结构双重管理链存在的权责划分不清等问题。在政策制定方面,北欧两国都制定了针对冬季运动管理机构的长期发展规划,但是挪威侧重竞赛目标,瑞典侧重人才培养。这两国的冬季项目俱乐部都广泛地吸收民众,甚至将民众纳入政策制定体系。此外,在北欧两国的冬季运动管理中,均突出地区冬季项目协会和政府体育职能部门的双重地位,以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的过程与结果为双重导向,从顶层设计层面推动冬季项目人才协同培养目标的实现。

表3 北欧两国冬季项目协会管理的基本特征

3.3 冬季项目参与及人才培养

3.3.1 挪威冬季项目参与及人才培养的基本概况

在挪威,冬季项目人才识别与发展主要依靠私立冬季项目学校和社会俱乐部。挪威第一所私立冬季项目学校是于1981年在布鲁姆建立的挪威高山滑雪私立学校[20],如今已发展为致力于推广青少年冬季运动的挪威竞技体育学院。在人才培养规划方面,挪威政府在1987年制定了《青少年竞技运动条例》(简称为《条例》)[20],其中规定了地区赛事、区域赛事、国内国际赛事的参赛年龄。冬季项目协会依照此《条例》建立了冰雪体育赛事体系。例如:滑雪协会建立了明确的滑雪执照评定体系,规定13 岁以上滑雪运动员必须持执照参赛[21],并能为持有滑雪执照的爱好者提供滑雪设施,使滑雪执照具有了训练和竞赛准入的双重功能。

3.3.2 瑞典冬季项目参与及人才培养的基本概况

瑞典根据《欧盟运动员双重职业指南》设立了私立冬季项目学校、国立体育高中体系(简称“RIG”)和国家体育教育系统(简称“NIU”)[22],以此促进青少年运动员兼顾学业与训练。其中:私立冬季项目学校开设通识课程、运动理论课程,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滑雪集训[23]。国立体育高中体系针对自由滑雪等6 个项目设立了12 所高中,要求学生须完成滑雪训练课程[24]和学业任务。国家体育教育系统则明确了冬季项目运动员的发展方向[24]。《瑞典体育2022—2025 战略规划》中提出,2011—2015年瑞典青少年参与社会化体育运动同比增加150%[25],需要继续发展公共体育教育,促进更多青少年参与体育运动。瑞典的冬季项目协会是青少年参与冬季运动的促进者,并且建立了为大众尤其是青少年提供教学项目的冬季项目俱乐部[25]。同时,为了提高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质量,《精英青年体育基金会章程》反对为13 岁以下的青少年提供过早的专项化体育教育,并提出要以符合身心发展规律的方式设计青少年冬季项目活动,使青少年尽可能多地参与冬季运动[25]。

3.3.3 北欧两国冬季项目参与及人才培养的基本特征

北欧两国都反对过早地专项化、建立了青少年冬季运动训练与竞赛体系、通过私立冬季项目学校培养冬季项目竞技后备人才、提出了保障冬季项目竞技人才培养的科学性、阶段性具体政策[21,23-25]。同时,两国也有差异:1)挪威冬季项目后备人才选材系统以私立冬季项目学校和冬季项目俱乐部为主,通过准入执照体系规范化管理冬季项目俱乐部[20-21];2)瑞典将冬季项目后备人才选材体系分为国家与社会2 个层面,将群众体育发展列入国家体育规划,形成了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培养冬季项目后备人才的思路,并明确提出了学训融合目标[25]。(见表4)

表4 北欧两国冬季项目人才培养的基本特征

北欧两国发展冬季项目的政策有利于盘活社会资源,建立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的冬季项目后备人才识别与发展机制[21-25]。以学校与社会俱乐部作为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的中坚力量,能扩大冬季项目人才选拔的组织基础,减少冬季项目后备人才的流失。而保障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学训权益的法律条款[26]则体现了学训融合思想,但是倘若仅由社会力量管理,而缺乏政府调控,则易导致冬季项目学校人才培养统一标准缺失,从而会影响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的质量。

3.4 运动员职业发展规划体系

3.4.1 挪威冬季项目运动员职业发展规划体系的基本概况

职业发展是影响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的重要因素。OT 与高等院校、职业体育组织、军事机构[27]紧密合作,为挪威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在升学方面,OT 与20 所大学合作设立“顶级运动员标准”,使达到标准的冬季项目运动员能进入大学深造,推动了冬季项目后备人才的系统化培养[28]。为了提高青少年运动员的择业能力,OT 与挪威最大规模的人事机构进行合作,制定了“精英士兵职业过渡计划”[29],拓宽了冬季项目运动员的职业选择面。

3.4.2 瑞典冬季项目运动员职业发展规划体系的基本概况

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的瑞典模式的基本思想是“当精英运动员退役后能在社会常规生活中继续发展”[30]。瑞典的冬季项目运动员职业发展规划体系总体受到由××集团和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共同制定的“运动员职业发展计划”的影响[30]。该计划通过培训、职业咨询、书面指导等方式,使冬季项目运动员对自身职业前景有更清晰的认识,坚定运动员选择冬季项目为专项的决心。

3.4.3 北欧两国冬季项目运动员职业发展规划体系的基本特征

在政策方面,通过建立职业发展规划体系畅通冬季项目后备人才职业发展和升学通道,为解决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储备量锐减问题提供了可行路径。在资金方面,为保障青少年冬季项目运动员获得职业发展,设立了专项基金与制定了“奖学金计划”[11,14],为冬季项目优秀后备人才提供了发展资金。总之,北欧两国通过建立职业发展规划体系使冬季项目后备人才能清晰地认识未来的职业选择,并提高相应的职业发展能力,为扩充冬季项目竞技后备人才储备量奠定了社会心理基础。

3.5 教练员的职业发展

3.5.1 挪威冬季项目教练员职业发展体系的基本概况

在培训方面,挪威滑雪协会定期举办教练员研讨会和对教练员进行课程培训,所设置的滑雪教练培训课程涉及了兴趣启蒙、技术动作、专业知识、训练优化[31]各个方面,能使教练员形成培养竞技体育人才的正确理念和工作方法。在资格认定方面,挪威制定了“精英教练计划”[32],旨在提高教练员的管理能力,培训内容包括冬季项目独特性、运动组织与管理、运动心理学、竞技运动教练素质等模块,共分4 级,各个冬季项目协会对教练员的具体认定标准有所不同,通过认定的教练员会获得相应的等级证书。为了培养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挪威还在各郡设立了“OLT”教练,负责地区冬季项目后备人才的培养,与国家队教练形成中央与各郡协同培养的格局[33],使得各郡优秀运动员能参与更多的国家层面的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培养项目,并能协调配置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培养资源。

3.5.2 瑞典冬季项目教练员职业发展体系的基本概况

瑞典滑雪协会制定了“教练计划”(GIH)[34],目的是向教练员提供运动理论、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系统指导,为国家滑雪协会、国家冰球协会输送优秀教练员。为了提高教练员的专业技能,瑞典成立了公共教育组织——SISU,推动19 个省(市)的冬季项目教练员职业化发展,并建立体育教育平台——IUP,向冬季项目教练员提供集中学习的资源[35]。为了给教练员提供发展的机会,瑞典滑雪协会不仅向在国家队、国家体育高中、体育协会执教的教练员提供系统学习管理课程的机会,而且为教练员提供出国考察、参加世界锦标赛的机会[34],以此保障教练员的发展权利,为瑞典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提质增效奠定了基础。

3.5.3 北欧两国冬季项目教练员职业发展体系的基本特征

北欧两国冬季项目教练员职业发展体系各具特色(见表5)。在冬季项目教练员培训与职业资格认定方面,为了使冬季项目后备人才能获得标准化的指导,两国均制定了“冬季项目教练认证计划”,以及统一制定了教练员资格认定标准。为了培训冬季项目教练员,体育协会搭建了教练员学习平台、成立了冬季项目公共教育组织,以此引导冬季项目教练员掌握国内外先进的训练理论,以利于培养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在教练员的待遇与职业发展方面,体育协会向冬季项目教练员充分提供职业化发展的机会,并提高教练员的社会地位。北欧两国对教练员的资格认定和制定的职业培训计划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质量奠定了基础。挪威相关部门通过制定“OLT顶级教练员认证计划”,协调配置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资源,将顶级教练员资源用于培育潜力运动员,促进形成中央与各郡协同培养冬季项目后备人才的格局,同时还打通了冬季项目顶级教练员职业发展的通道。

表5 北欧两国冬季项目教练员职业发展体系的基本特征

4 北欧两国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的特定支持因素

4.1 竞赛体系

4.1.1 挪威冬季项目竞赛体系的基本概况

在冬季项目竞赛体系方面,以越野滑雪为例,挪威举办了越野滑雪大师赛、越野滑雪巡回赛等大型赛事,以赛代练,为冬季项目后备人才提供了多元化的战术实践平台[36]。挪威滑雪协会通过国际滑雪联合会(FIS)的积分对运动员进行了排名并规定,持有滑雪执照并在国际滑雪联合会注册的运动员只有达到国际滑雪联合会规定的最低积分时才能参加国际赛事[21]。这一规定推动了挪威冬季项目后备人才的培养与国际的接轨。而为了支持优秀冬季项目后备人才的职业化发展,挪威还制定了颁发“埃格伯格荣誉奖”等奖助计划,为持有滑雪执照的13 岁以上的滑雪运动员提供参加各级滑雪比赛、接受滑雪培训[21]的机会。

4.1.2 瑞典冬季项目竞赛体系的基本概况

瑞典建立了具有瑞典特色的竞赛体系与参赛运动员选拔标准,通过精英系列赛、少年世锦赛等赛事打造冰雪体育赛事的“标杆”。以瑞典高山滑雪系列赛为例,该赛事每场比赛排名前三十的参赛选手会获得积分[37],从而能获得参加瑞典全国比赛甚至世界杯赛的机会。例如,在2021—2022年的高山滑雪赛事举办期间,冠名商为每场比赛的获胜者和所属俱乐部提供额外[37]的鼓励奖金,旨在鼓励具有潜力的冬季项目运动员。类似的冰雪体育赛事不仅为冬季项目运动员提供了竞技平台,还推动了瑞典冬季项目运动员与国际冰雪体育赛事的接轨。

4.1.3 北欧两国冬季项目竞赛体系的基本特征

建立具有特色的冬季项目竞赛体系有利于为提高冬季项目后备人才的竞技水平、检验冬季运动训练效果提供平台。北欧两国的冰雪体育赛事均具有竞赛体系标准化、参赛机会多、奖金丰厚的特点(见表6)。通过举办标准化、市场化、系列性的冰雪体育赛事,以赛代练,既有利于冬季项目后备人才积累参赛经验和进一步挖掘冬季项目后备人才的竞技潜力,又有利于促进冬季项目在青少年中的普及,以及形成冬季运动广泛参与的氛围,从而能使更多具有冬季运动潜力的青少年获得更优越的训练条件和更多的冰雪体育赛事参赛机会以及能激发社会力量办赛的积极性。

表6 北欧两国冬季项目竞赛体系的基本特征

4.2 训练设施

4.2.1 挪威冬季项目训练场地及设施的基本概况

挪威建有国家滑雪训练中心,由滑雪速度项目训练中心——克维特夫耶尔滑雪场[38]和滑雪技术项目训练中心——哈夫耶尔训练中心[38]组成。克维特夫耶尔滑雪场是挪威滑雪运动员主要进行速降训练的场地,哈夫耶尔训练中心是挪威滑雪运动员主要进行大回转项目训练的场地[38]。滑雪俱乐部和教练需要购买季票才能使用上述训练中心[38]。这些训练中心为冬季项目运动员提供专业化的训练场地的同时,也接收社会资金[38],并主要用于完善场地及设施、为滑雪运动员创造更好的训练条件,促进社会资本再生产,同时更好地服务于冬季项目后备人才的培养。

4.2.2 瑞典冬季项目训练场地及设施的基本概况

瑞典建有包括布鲁克斯瓦拉、图什比[39]在内的众多越野滑雪训练中心,为滑雪爱好者、滑雪运动员提供了训练场地。这些训练中心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改善训练条件,保障了国家队运动员训练计划的实施。例如:瑞典国家冰球队就有较为固定的训练场地——斯德哥尔摩爱立信球形体育馆[40]。该场地可容纳13 850名观众,为国家冰球队后备人才培养提供了硬件支撑。该场地在供国家队训练使用的同时,还积极承办各类文娱活动、接收社会资本,不仅提高了冰雪体育场馆的利用率,而且还有社会资金用于场地及设施的完善。

4.2.3 北欧两国冬季项目训练场地及设施的基本特征

北欧两国的冰雪体育场馆为冬季项目运动员训练提供场地支持的同时,也接收社会投资,以促进社会资本再生产和更好地建设冰雪体育场馆及设施(见表7)。例如,北欧两国均建立了冬季运动国家训练中心,为各自国家的职业体育俱乐部和国家队提供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的服务,为各自的国家队备战大型冰雪体育赛事提供场地及设施支持。在运营方面,北欧两国都积极接收社会资本,推动社会力量投资冰雪体育场馆,通过承办文娱活动提高场馆利用率,以吸收的投资再建设冰雪体育场馆。

表7 北欧两国冬季项目训练场地及设施的基本特征

4.3 体育科研

4.3.1 挪威冬季项目科研支持概况

挪威的OT 设有专门的技术开发部门,该部门下设运动心理、体育科技等多个职能部门和8 个区域机构[41],由职能部门协同区域机构进行矩阵式管理,协同治理冬季运动,并加快技术成果在教练员、运动员、各地冬季运动管理机构中的推广速度。OT 还与滑雪协会、冬季两项协会展开了滑雪方面的科研合作[41],共同研究有关滑雪产品及技战术决策的新技术与新理念,例如研制了滑雪GPS 传感器[41]。

4.3.2 瑞典冬季项目科研支持概况

瑞典体育协会制定了《2021—2025 数字化战略》[42],旨在实现竞技体育的高质量发展与数字化管理,为冬季项目协会实现高效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并且还构建了一体化管理系统[42],依此对冬季项目协会的资金和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此外,瑞典体育协会通过举办数字年会促进冰雪体育领域从业者了解冬季项目研究进展,加速科研成果的推广与转化。

4.3.3 北欧两国冬季项目科研支持的基本特征

在科研支持方面,北欧两国通过制定国家战略及与企业合作,提高各自国家的高端冬季运动装备自主研发能力,促进冰雪运动理论与实践双重创新,为提高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效能提供理论与科技支撑。在科研成果推广方面,北欧两国均采用矩阵式管理模式,由职能部门与区域机构协同或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通过举办数字年会协调各方力量,以此推动冬季项目科技成果快速推广。两国冬季项目科研支持的基本特征见表8。

表8 北欧两国冬季项目科研支持的基本特征

5 中国发展冬季项目的经验借鉴与策略

5.1 在冰雪体育文化建设方面

冰雪体育文化建设是中国培养冬季项目后备人才的重要基础,培养冬季项目后备人才是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的组成部分。推动夏奥会项目与冬奥会项目平衡发展是促进具有中国特色的奥林匹克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扩大中国竞技体育国际影响力的重要方式。北欧两国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经验中的社团主义、重视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建设具有各自国家特色的冬季运动项目文化,对中国在培养冬季项目后备人才过程中建设运动项目文化具有借鉴意义。首先,中国在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过程中要进一步构建冬季项目协会与冬季项目俱乐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充分畅通冬季项目俱乐部参与冬季项目协会关于冬季项目基层治理的议事与意见表达渠道。其次,持续推进冰雪体育文化建设。例如:可以通过广泛开展冰雪体育竞赛活动,进一步推动“冰雪体育进校园”;还可以通过建设中国冰雪运动博物馆,全面展示北京2022年冬奥会举办历程,充分展现中国冬季项目发展历程中的中华体育文化。

5.2 在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的支持方面

5.2.1 在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过程中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探索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培养新渠道

国家体育总局在2019年对脱钩改革的17 个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的调查结果显示,仍有1/4 的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在改革后未更新章程,1/3 的协会仍采用理事推荐制,内部职能划分仍不清晰,内部激励机制仍不完善,相当一部分协会仍缺乏重大决策参与及利益表达机制,仍须明确各主体的职能,完善沟通与协调机制[43]。由此,如果借鉴北欧两国采用协会管理模式培养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就要厘清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的各个利益相关主体的关系,充分发挥各个利益相关主体的优势,推动构建权责明确、协商民主、资源集中的政府与社会力量联办冰雪体育的新渠道。通过鼓励多元培养主体的参与,形成协同培养冬季项目后备人才体系。

首先,进一步明确政府在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中的职能,由政府在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资源协调配置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集中力量发展优势冬季项目,加快补齐冬季项目短板。借鉴北欧两国的有益经验,政府在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过程中要加强区域统筹规划,强化协调功能。

其次,调整各个利益相关主体在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中的职能与作用,探索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培养冬季项目后备人才的新路径,构建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的网络化治理新格局。北欧两国均以冬季项目协会管理与培养冬季项目后备人才,由冬季项目协会推动实施“冬季项目后备人才长期培养计划”,并与各地的其他培养机构进行管理权责分配,从而使得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培养冬季项目后备人才的效率较高。因此,中国在冬季项目后备人才管理与培养过程中有必要赋权全国性冬季项目协会和冬季项目俱乐部,推动全国性冬季项目协会调整内部治理结构。而全国性冬季项目协会在作出冬季项目治理重大决策时,应发挥和凸显会员大会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引导冬季项目俱乐部等会员单位共同参与决策。

5.2.2 建设冬季项目特色示范校,畅通冬季项目运动员职业发展路径

学校是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过程中强基固本的重要阵地,但是以往对学校培养冬季项目后备人才的阵地作用和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连续性的强调不足。截至2020年,在创办高水平运动队的283 所高校中,仅有16 所高校的冬季项目专业招生[44],与北欧两国为高校冬季项目运动队制定的双重职业发展措施相比,中国在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过程中须充分发挥学校的人才培养阵地作用,同时,要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冬季项目运动员的职业化发展。北欧两国冬季项目后备人才主要由学校和社会俱乐部培养,强调学训融合、加强冬季项目教练员队伍建设、提供充足的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经费。借鉴上述经验,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在培养冬季项目后备人才的高校中,建设冬季项目特色示范校,发挥示范校高水平冬季项目运动队在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方面的“龙头”作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发布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同时也说明一些高校将具有培养冬季项目后备人才的新功能。由此,在培养冬季项目后备人才的高校中,可以建设一批冬季项目特色示范校。其中:在课程体系建设方面,可以将冰雪运动知识纳入学校体育课程内容体系,统一编写规范的冬季项目教材;在冬季项目师资配备方面,要为高水平冬季项目运动队配齐专项教师;在场地及设施方面,推动有条件的高校建设冰雪运动场地,可以与社会力量合作建设冰雪体育场馆。

2)建有高水平冬季项目运动队的高校可以增加运动队招生人数,加强对高水平冬季项目运动员的培养。高校建设高水平冬季项目运动队要以“体教融合”理念为指导,提高对高水平冬季项目运动队文化教育、训练和竞赛的管理水平。此外,要打通高校高水平运动员进入专业队的通道,促进冬季项目运动员职业化发展。

5.2.3 转变冬季项目后备人才选材与培养思路,推进跨界跨项选材

北欧两国都强调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发展的可持续性,反对过早地专项化。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的参赛后备人才选拔时,中国曾借鉴冬季项目强国的经验采取了跨界跨项选材策略,参加北京2022年冬奥会的177 名中国运动员中,约有20%的人是通过跨项选材进入了国家队[45],可见,冬季项目竞技后备人才培养要遵循竞技体育的规律是不言而喻的。根据中国当前的实际情况,亟需从短期战略和长期规划2 个方面着手。从短期战略而言,要转变冬季项目后备人才选材思路,进一步增强跨项选材的科学性,推动跨界跨项选材时在运动技术测评中应用数据分析技术,创新冬季项目后备人才跨省合作培养与选拔模式,重新构建冬季项目跨界跨项选材路径,并加强跨界跨项选材理论研究,完善跨界跨项选材评价标准。从长期规划而言,要遵循竞技体育的规律,可以借鉴北欧两国的有益经验,冬季项目运动员不过早专项化,在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方面推进体教融合,实施“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在冬季项目后备人才训练初期就做好将其培养为复合型冬季项目运动员的计划。

5.3 在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的特定支持方面

5.3.1 完善冰雪体育竞赛体系,进一步提高冬季项目科技成果应用水平

北欧两国建立了系统的冰雪体育竞赛体系和层级分明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选拔体系,加之不断应用冬季项目科研成果,极大地促进了冬季项目后备人才的培养。同样,完善的青少年冰雪体育竞赛体系、分级规范的冬季项目后备人才选拔体系、冬季项目科研成果应用与推广也是提高中国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大力发展冰雪运动的意见》发布后,政府便与社会力量共同举办了精品冰雪体育赛事,随着各级各类冰雪体育赛事的有序举办,中国的冰雪项目“U 系列”赛事体系已经逐步形成。基于此,对进一步完善中国冰雪体育赛事体系提出以下建议:1)在冰雪体育赛事规划方面,应继续“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构建社会化、层级化、网络化的冰雪体育赛事体系,举办或承办锦标赛、选拔赛、公开赛、系列赛等不同类别的青少年冰雪体育赛事。2)在奖励和资助体系方面,为参加冰雪体育赛事的青少年运动员提供经费或奖金资助,建立和完善冰雪体育赛事奖金体系,激发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参与冰雪运动和参加冰雪体育赛事的积极性。

此外,冬季项目科技成果的应用对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的作用显著。因此,高校可以通过与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制定“冬季项目竞技水平提高方案”,促进冰雪运动装备升级。在科研管理方面探索矩阵式管理模式,推广冰雪运动的知识、经验、用品及技术,应用科技手段提高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效率。

5.3.2 借鉴域外有益经验,提高中国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水平

北欧两国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的经验为中国冬季项目发展提供了参考。中国可以借鉴北欧两国的有益经验,提高中国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水平,制定与完善引进冬季项目人才的相关配套政策,同时要搭建中国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国际交流平台。首先,要密切联系国际奥委会和国际冬季运动组织,加强与冰雪体育强国的交流与互鉴。紧跟国际冬季项目发展趋势,为了培养中国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可以引进一些外国的优秀冬季项目教练员,促进中国冬季项目运动员提高竞技水平以及参加国际冰雪体育赛事。其次,应完善引进外籍运动员的配套政策,以归化华裔运动员为重点,扩大中国冬季项目竞技人才储备。

6 结束语

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关乎中国冬季项目的发展,通过分析北欧两国冬季项目后备人才的影响因素,概括和提炼了北欧两国培养冬季项目后备人才的经验,为中国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路径提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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