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与中小企业成长性

2022-12-13 03:01敏,杨
税务与经济 2022年6期
关键词:成长性优惠约束

吕 敏,杨 娜

(1.西南财经大学 财政税务学院,四川 成都 611130;2.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四川 成都 611731)

一、问题的提出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小企业能办大事”。中小企业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作用上看,对于我国经济都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我国目前大约有4000多万家企业,其中,中小企业占比达到95%以上;从发挥的作用上看,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以及80%以上的就业都是由我国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贡献的。故中小企业好,中国经济才会好。而成长性是确定中小企业较好发展的重要因素,决定了中小企业未来能走多远以及是否能够获得投资支持。王永进等根据国别研究说明我国中小企业存在的问题仍然较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融资难、存活率低、竞争力弱等问题。[1]岳树民等指出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税收政策来解决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问题,但税制设计仍然存在缺乏体系规划、方法欠科学等不足。[2]税收政策应如何做出调整优化以解决中小企业成长性普遍偏弱的问题,对我国高质量发展社会经济目标的实现意义重大。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很多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比如增值税的简并税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小型微利企业实施的普惠性税收减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科技创新等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发展的政策。据统计,我国2020年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规模超过2.5万亿人民币,2021年全年新增减税降费约1.1万亿元,截至2022年6月底,全国新增退税与减税规模已经超过2.58万亿元,受益主体主要是中小微企业和制造业。樊勇等指出,在减税降费改革中,更要关注政策的具体落实,尤其对于风险抵抗能力差、成长性较弱的中小企业来说,税收优惠政策能否真正支持落到实处显得更为重要。[3]那么,税收优惠政策与贯彻结果是否发挥了对中小企业成长的激励作用呢?本文利用我国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变动作为准自然实验,构建双重差分模型来研究税收优惠对中小企业成长性的影响。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一)文献回顾

尽管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帮助提升中小企业成长性的政策和配套支持,但目前直接研究税收优惠政策与中小企业成长性关系的文献还是较少,并且大部分国内外学者都从税制结构角度出发研究中小企业税负对企业成长性的影响,结论大都支持税负与中小企业成长具有负相关性。如Smallbone指出中小企业发展会受到高税负的不利影响。[4]李林木和汪冲研究得出,新三板的企业税收负担越大,企业的成长水平就会越低,二者呈显著负相关。[5]但也有学者得出不一样的结论,如李旭红在研究企业税负与企业成长的关系时指出,所得税税负和流转税税负具有不同效果,所得税税负与企业的成长能力正相关,只有过高的流转税税负会对企业成长产生不利影响。[6]

对于税收优惠政策与中小企业成长性之间关系的研究,学者们认为税收优惠政策对中小企业成长性具有促进作用。例如,李嘉明、乔天宝针对高新企业来分析税收优惠的作用,得出增值税和所得税优惠都促进了高新企业成长性,其中重点更应放在所得税减税上;[7]李旭红以某地区六百多家非上市中小企业为样本进行研究后认为,税收优惠可以显著提高中小企业成长能力,其中所得税优惠的促进作用更强;[8]余新桥从增值税出发,研究增值税减税与中小企业成长性之间的关系,得出二者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9]从实证上研究税收优惠政策与企业成长性的关系还在不断探索中,这也为本文提供了研究的具体方向。

现有的基于加速折旧政策的研究,肯定了其对企业的积极作用,不仅显著扩大了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度,而且提高了企业的资本配置效率,还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有促进作用;此外,企业的现金流量也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深刻影响,其可以理解为是为企业提供的无息借款。[10-13]就企业成长性这一点,现有研究较少,钟国辉等对A股上市企业进行研究发现,加速折旧政策可有效缓解企业卡脖子问题,对企业具有成长激励效应。[14]

综上,本文基于中小企业成长性这一视角,通过加速折旧政策的冲击构造双重差分模型,较好地剥离了其他政策和因素的影响,以期得到税收优惠对中小企业成长性的政策影响效果。

(二)研究假设

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为企业提供一定的政策激励,在加速折旧方法中无论哪种方法都会使企业获得相比于直线折旧法更高的税收优惠,其影响中小企业成长性的机制是缩短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通过前期多计提后期少计提折旧的办法增加企业期初费用,为企业提供税收优惠。[10]一方面,若不考虑时间价值,固定资产折旧前期会为企业提供延期缴纳税款的优势,增加了企业的可用资金,提供相当于无息贷款的现金流,使企业更有资源去发展,为企业提供更多成长空间;[11]另一方面,如果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加速折旧法会使企业获得折旧抵税收益,强化固定资产折旧的税盾作用,进一步増加企业进行其他经济发展决策的机会,进而增强中小企业成长的动力。基于上述分析,提出本文第一个假设:

假设1:加速折旧政策带来的税收优惠显著促进了中小企业成长性。

中小企业成长最基本的前提条件就是企业要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来维持其正常运转,但企业自身的资金是有限的,因此,融资就成了企业要面临的关键问题之一。加速折旧政策的政策效应可以减少中小企业投资前期的所得税费用,从而增加前期现金流量,为企业带来延迟纳税般的税收优惠,可以理解为企业前期获得了无息贷款,这样在缓解企业融资紧张状况的同时,利用信号理论释放出利好的信息,改善企业外部融资约束的情况。[13]故融资约束问题越严重的企业,其受到政策的刺激作用当然就会更强。基于上述分析,提出本文第二个假设:

假设2:融资约束越严重的中小企业,加速折旧政策带来的税收优惠对其成长促进作用更强。

由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实行由最初的某个行业,逐渐扩大范围到六大行业、四个领域,直至目前的全部制造业,政策力度不断加码,并且实施范围按行业来划分,由于行业的差异性,政策对企业带来的效应也会有不同影响。固定资产比例越高,企业受到政策的优惠作用就越大,因此对于固定资产占比越高的行业,加速折旧政策对其成长性的促进作用会更强。基于上述分析,提出本文第三个假设:

假设3:固定资产比例越高的行业,加速折旧政策带来的税收优惠对该行业中小企业的成长促进作用更强。

三、研究设计

(一)变量说明和数据来源

本文选择新三板的企业为样本来源,主要因为研究主体为中小企业,而新三板明确了其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的中小企业服务的市场定位,所以相较于其他公开的数据库来说,新三板包含了更多的中小企业数据,为研究中小企业提供了较好的数据基础。本文的样本期间为2011~2020年,企业数据来源于万得数据库(Wind),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和分行业GDP数据来源于中宏统计数据库和统计年鉴。

为保证数据的质量,本文对数据进行了如下筛选:(1)剔除了样本期间处于ST和*ST状态的企业;(2)剔除了上市时间在2015年之后的企业;(3)剔除了样本期间关键变量缺失且异常的企业;(4)对模型中涉及的连续变量进行1%的缩尾处理,以此来减轻异常值造成的影响。具体变量定义与描述性统计详见表1。

表1 主要指标含义及描述性统计

1.被解释变量。营业收入可以适用于不同行业和类型的公司来评价其成长能力。对于企业而言,营业收入是其赖以生存的基础与动力之一,并且本文数据来源是我国新三板中小企业,进入新三板市场有一个条件是要有突出的主营业务且经营具有持续性;此外,学者们常用主营业务收入衡量成长性。[15-17]综合以上因素,本文主要采用主营业务增长率growth作为被解释变量来对成长性进行衡量。

2.核心解释变量DIT。在2014年,我国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是针对六大行业来试点的,②六大行业为生物药品制造业(C27),专用设备制造业(C35),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37),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仪器仪表制造业(C40),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2015年又扩大范围到轻工、纺织、机械、汽车四大领域。因此可以根据分类号识别的试点企业,本文直接根据分类号识别;对于不可直接根据分类号识别的企业,则根据企业的主营产品进行手动识别。针对2014年六大行业试点企业,2014年及以后年度设置为1,其余为0;对于2015年四大领域试点企业,2015年及以后年度设置为1,其余为0;剩下的非试点行业,均设置为0。

3.控制变量。本文根据已有文献研究选择货币持有量(cash)、资产负债率(lev)、企业规模(scale)、融资成本(cost)和企业年龄(old)作为控制变量。[10-11]

4.其他变量。本文为进一步探讨融资约束的影响,根据数据的可得性借鉴SA指数来衡量企业融资约束,SA=-0.737*scale+0.043*scale2-0.04*old,其中,scale代表企业资产的对数,old代表企业年龄。[18]

(二)模型设定

为了更好地估计税收优惠对中小企业成长性的影响效应,本文利用加速折旧政策(2014年和2015年两次政策改革)作为一项拟自然实验,试点行业为试验组,其他行业为对照组,构造多期DID模型来分析:

在模型中,字母i表示企业、t表示年份。Y为被解释变量,是衡量企业成长性的指标;X为控制变量,包括货币持有量、资产负债率、企业规模、融资成本、企业年龄;该模型中加入ηt和δi控制了时间固定效应和个体固定效应,此外,模型估计中的标准误在个体层面进行聚类处理。DIT为本文主要关注的变量,代表了试点行业虚拟变量与政策冲击前后虚拟变量的交互项。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基准回归结果

通过上文设定的模型进行回归得到基准回归表(如表2所示)。表2显示了加速折旧政策对中小企业成长性影响的基准回归结果,第一列仅对个体和时间固定效应进行控制,聚类在个体,结果显示核心解释变量系数显著为正,说明加速折旧政策显著提高了中小企业的成长性;因为企业的成长性也受到企业特征变量的影响,故列(3)在(1)和(2)的基础上分别加入企业层面的控制变量,发现加速折旧政策对中小企业成长性影响仍显著为正,控制变量符号也都与预期相符。表2中三个回归的核心解释变量系数均显著为正,证明加速折旧政策在总体上提高了中小企业试点行业的成长性。据此,本文假设1得以验证。

表2 加速折旧政策对企业成长性的影响

(二)稳健性检验

1.平行趋势假设。双重差分模型的有效性取决于处理组和控制组的结果变量是否具有共同时间趋势,因此满足平行趋势假定是模型成立的重要前提。本文将基准回归进行扩展,[18]具体形式如下:

模型中DITi,t-k是一个虚拟变量,如果企业i在t-k时期实行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那么该变量取值为 1,否则为 0。其中 K=当前年度 t- 政策实施年(K=-4,-3,-2,0,1,2,3,4,5,6),将改革前一年作为基准年,故K≠-1,以此来回归得到平行趋势检验图。图1结果可以表明,改革前系数不显著异于0,说明了政策实施前处理组与控制组拥有相同的发展趋势。因此,本文结果通过了平行趋势检验,也证明了基准回归结果具有稳健性。

图1 平行趋势检验图

2.安慰剂检验。本文通过随机抽样的方式抽取与当年真实实验组相同数量的样本作为虚假实验组,按照基准回归进行回归,以此得到经过虚假实验估计出的系数,将虚假系数与基准回归得到的系数进行对比来判断结果的可靠性。并且为了进一步增强模拟的可信度,将上述过程重复了500次,最后绘出估计系数分布图(见图2),以此来验证中小企业成长性是否显著受到除加速折旧政策外的其他因素的影响。从图2可以看出,本文的基准回归估计系数是最右边虚线部分,处于模拟的虚假估计系数范围以外,表明本文结论是稳健的,排除了其他随机因素的影响。

图2 安慰剂检验图

3.其他稳健性检验。首先,本文基准回归是聚类到个体层面(如表3所示),模型1和模型2将回归聚类到行业和省份层面上来看核心解释变量是否会有变化,从表3第一列和第二列可以看到,核心解释变量显著为正,与基本回归一致。其次,当样本在某一年份同时受到多个政策的共同影响时,那么评估其中一项政策的影响会受到其他政策的影响而产生偏误,故第三列剔除了受到“营改增”政策影响的样本,第四列按照年末名义所得税率来判断企业是否享受了小微企业优惠税率,将样本中税率为20%的样本剔除,排除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影响;最后,本文数据范围是2011~2020年,可能由于时间跨度较长,样本受到该时段范围内其他政策的干扰,故第五列通过缩短样本年限,尽可能排除其他政策干扰,仅采用2013~2016年的数据进行回归;根据表3模型3~5的回归结果可知核心解释变量均显著为正,证明了加速折旧政策带来的税收优惠对中小企业成长性的促进作用,同时证明了本文基准回归的稳健性。

表3 其他稳健性检验汇总表

(三)融资约束的影响

融资约束是当前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普遍问题,融资约束小的企业获取资金更为方便且可获得数额较多,其成长受到较小的外部制约,而若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程度较高时,企业成长所需资金只能依赖于内部筹集,资金往往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要求。而加速折旧政策对于融资约束严重的企业来说更像及时雨,可有效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从而促进其成长和发展。本部分从企业融资约束的差异性切入,通过构造三重差分模型来检验加速折旧政策对中小企业成长性的影响是否有差异性,以丰富该政策影响的作用机理。具体模型如下:

模型3中SA为融资约束变量,β1为本部分要关注的核心解释变量,其他变量规定均与基本模型说明一致。模型回归结果见表4第一列,β系数并不显著,而β1系数显著为正,可以表明融资约束越强的企业加速折旧政策带来的税收优惠对其成长促进作用更强,假设2得到验证。

表4 机制检验及拓展分析

此外,通过边际效应图像可以更直观看到融资约束对政策效应的影响,模型3中加速折旧政策对中小企业成长性的边际效应可以表示为β+β1SA,图3是根据式(3)画出的图像,其中实线为边际效应的大小,虚线为95%的置信区间,从图中整体来看,随着融资约束的增加,加速折旧对成长性的政策作用也在逐渐增强,同样侧面证明了假设2。

图3 融资约束对政策效果的边际效应

(四)行业因素的影响

近年来我国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经过多次调整,不断完善优化,从某个特定行业扩大范围到六大行业、四个领域,到2019年将全部制造业纳入政策范围,其政策实施最大的特点是以行业来区分是否可以享受优惠政策,那么行业的差异性对于政策实施的影响是否存在显著区别呢?本部分同样通过构造三重差分模型4来验证加速折旧政策对中小企业成长性的影响是否存在行业上的差异性,模型中INV代表行业固定资产的占比,是由宏观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和分行业GDP的比值计算得出,其他变量说明与基本模型规定一致。

据表4第二列的回归可知:一方面,β符号为负且不显著,可以理解为那些有固定资产的企业会从加速折旧政策中受益,相对来看,固定资产占比为零会受到一个负向影响,但该影响不显著;另一方面,核心解释变量的系数β2显著为正,证明了确实存在行业的差异性,说明固定资产占比越高的行业,加速折旧政策对其中小企业成长性的促进作用会更强,假设3得到了证明。

图4是根据模型4画出的图像,①由于超75%的行业固定资产占比大于0.3,故横轴范围为0.3~1之间。从中可以看出,模型4中加速折旧政策对中小企业成长性的边际效应可以表示为β+β2INV,其中实线为边际效应的大小,虚线为95%的置信区间,只有当行业固定资产占比约大于0.75时,加速折旧政策对企业成长性的政策作用会随着行业固定资产占比的增加而增强,假设3同样得到证明,但这也意味着加速折旧政策可能并不需要针对所有的行业,只需要在固定资产占比较大的行业实施即可。

图4 行业因素对政策效果的边际效应

本部分继续通过对2011~2017年行业固定资产占比的年度平均数据进行排序,进一步分析哪些行业占比高但未纳入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范围。通过对年度平均固定资产占比数据进行排序,得到排序表5。同时根据现行法规可知,表5中所标明的全部制造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已被纳入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就其政策意图来说,制造业被纳入加速折旧税收优惠实施范围是国家鼓励产业投资、促进产业强国的税收保障措施,制造业企业数量占比大且普遍呈现的特点是固定资产投入占比高。其次,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属于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将其纳入政策范围有利于促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信息产业投资与提升我国产业互联网水平。

表5 行业固定资产占比排序与纳入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行业比较表

但在固定资产占比排序前五位的行业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和文体行业都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基础行业或基本领域,并未纳入实施范围,对比2022年14号公告,即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底退税政策实施的公告中,①《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简称14号公告)。已经将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都纳入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范围,也表明这些行业的固定资产投入占比大且留抵税额体现存量较多的特征,14号公告还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着力考虑小微企业的减负问题。

五、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成长性决定了中小企业未来能走多远以及是否能够获得投资支持,由于中小企业成长性普遍较弱,尽管我国近年来也出台了许多税收政策来支持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但这些税收优惠是否能够实现政策初衷,对中小企业成长产生投资激励与促进成长作用呢?本文提供2014年和2015年颁布的加速折旧政策作为一项准自然实验,构造了多期DID来探讨加速折旧政策带来的税收优惠对中小企业成长性的影响效应,得到了如下结论:(1)加速折旧政策通过前期多计提后期少计提折旧的办法增加企业期初费用,为企业带来税收优惠,因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对于中小企业成长性有显著的正向作用。(2)由于融资约束是当前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普遍问题,其约束程度的不同对中小企业产生的影响也不同,因此,加速折旧政策对中小企业成长性的影响存在融资约束的差异性,融资约束越强的企业,政策对这些中小企业的成长促进作用也更强。(3)加速折旧政策的效应也存在行业差异性,固定资产占比越高的行业,加速折旧政策对其成长性的促进作用越强。

(二)政策建议

1.扩大加速折旧政策实施范围。虽然目前我国已将全部制造业和信息产业纳入了政策实施范围,但其受益面仍是有限的,一些固定资产投入占比高的基础性行业如货运物流、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以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如果也能纳入加速折旧政策适用范围中,可以惠及更多的行业产业,增强相关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服务大企业的能力,增强供应链的稳定性和可控力,并和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形成递延纳税平行互补态势。此外,文化、体育等民生与健康的基础行业,固定资产投入占比也较高且受疫情影响较大,也可以考虑及时将其纳入受益范围。

2.完善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税收政策方案。一方面,应继续实施和完善中小企业税收激励政策,着力打造法治化、公平化、透明化的税收营商环境,不断完善税务管理服务体系,激发中小企业成长性。另一方面,在已有的一些解决融资问题的税收政策上,应该对银行、小贷公司等金融机构尽量一视同仁,特别是要尽快解决小贷公司目前为小微企业服务过程中受到的税收政策区别对待问题,在损失计提和抵免规则上给予和银行等金融企业同等待遇,并继续实施提供贷款签订合同免印花税、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等,多渠道缓解融资约束进而促进中小企业的成长发展。

3.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非税政策建议。一方面,要健全优质中小企业评价体系,实施企业管理提升工程,实现中小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要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由于中小企业在融资环境和产业链等方面相对于大型企业而言存在脆弱性,在疫情冲击下这种劣势被放大,恢复会更为困难和缓慢。后疫情时代,中小企业急需输血恢复,多层次资本市场与成熟的融资体系的建立有利于中小企业切实解决融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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