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近两千年前的一桩悬案

2022-12-25 05:04罗伟章
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 2022年12期
关键词:刘安刘备

罗伟章

刘备兵败于吕布,慌不择路,投宿在猎户刘安家里。刘安家贫,无奈之下杀妻款待刘备。这个故事在《三国演义》中只有短短几行字,但却留下诸多疑点。小说中,与案子相关的邻居徐春阳、杀人者刘安、被害人孙巧儿、阎王爷、土地爷等,都各执一词,于是“刘安杀妻馈刘”事件,变成了“罗生门”般的悬案。

徐春阳回忆录

刚出北门,碰到刘安。我把这当成一个事件。

它预示着我今天运气不好。

刘安伸出手来,我没跟他握,我说对不起,我手是湿的。他冷笑一声,表明他知道我在说谎。知道也无所谓,他是我鄙视的人。这样说话确实不是我的风格,任何人的存在都只是一种事实,说鄙视谁,过于当真,也太把自己当回事。但我就是鄙视他,这没有办法。你问原因,难道还需要问吗?你不知道刘安是谁吗?当年,刘备兵败,匹马逃难,无处可投,便去投曹操,取道赶往许都途中,饿得不行,就去村中求食,一日走到刘安家中——对,我说的就是这个刘安。

刘安是个猎户,见了刘备,想打些野味款待。可那些旷野上的性命偏偏不讲良心,逃得无影无踪。刘安挎着弓箭,登上褐色土丘,厉声怒骂:“你们这些杂种,竟不知来人是谁?此乃汉室宗亲,当世英雄,德布四方,仁及万物,世之黄童、白叟、牧子、樵夫皆知其名,所到之处,百姓争相进食,他能吃你们几块肉,愿喝你们几口血,这是杂种们万万年修来的福分!”骂了,又哄,说谁第一个出来,他就放过谁。哄不见效,又吓,说胆敢拖延,踏平三亲,诛灭九族!

遗憾的是,“杂种们”既不怕骂,也不惜福,把哄和吓也只当耳旁风。其时秋风正紧,旷野上深草没膝,风过处,百草倒伏,刘安趁势放眼搜索,凭他鹰隼般的目力,百米外一只兔子也逃不过。

但啥也没有,唯见残阳如血。

怕刘备挨饿,更怕刘备离开,刘安只得踏上归程。

刘备饿着,这从他坐的姿势能看出来。再是英雄,饿了,胃都会成为中心,腹部都会窝起来,唯有这样,才能容纳朝那里汇聚的心思。或许正因为饿,刘备没有离开的意思。刘安生上火,请刘备向火。

天气还说不上冷,向火不是暖身,是告诉胃:主人家要做吃的了。刘安家穷,打不到猎物,就没吃的,前些日打到一只獾,骨头都敲碎熬过了几回,再也熬不出半滴油来。但刘安做出家道殷实的样子,不仅生了火,还往灶上的铁锅里掺了两瓢水。火势旺盛,水安静片刻,就从沉睡中醒来,叽叽咕咕地说着话。水说的话刘安都听懂了,是说:安兄怎么回事?生这么大的火,却愁眉苦脸。

那时候,刘安站着,水看见了他,看不见刘备,待水变成蒸汽,升到高处,终于看见刘备了:呀,两耳垂肩,面如冠玉,双臂奇长,分明就是个盖世豪杰!吓得身子一顿,撒腿就跑。刘安家是土坯房,火塘的外墙上,开了格子窗,与柴门相距咫尺,但水蒸气不敢走大门,都从窗口跑了。

这景象让刘安愤恨。

刘豫州驾到,当是祖墳冒青烟,可野味跑了,水跑了,老婆晌午时分就出门挖野菜,至今未归,未必也跑了?

一时间,他顾不得许多,只顾着眼前。眼前成群结队逃窜的蒸汽,让他愤恨之余,心慌意乱,再这么下去,水就跑尽了,而锅里啥也没煮,莫非请刘豫州吃水锅巴?水锅巴制作起来倒也不难,掺几瓢水,烧干,再掺几瓢水,再烧干,如此反复,水垢越积越厚,贴于锅底,色泽锈黄。揭起来嚼,能嚼出铁味儿,还有泥土味儿,更多的,是日子的绝望气息。味道好不好且不论,用它招待刘豫州,刘安觉得,自己比那些逃跑了的野物,还不讲良心。

踌躇半晌,他踅进里屋,将一条布袋子塞入腰间,从后门出去了。

后门有条阴沟,过了阴沟是片慈竹林。刘安越过竹林,朝西南方奔去。他是去找我的。我是他邻居。连年战乱,中原大地人烟稀缺,所谓邻居,彼此相距也有三里多地。但那天我并没见到刘安。说去找我,只是传言。传言说,刘安见到了我,问我借粮,我不肯,他朝我磕头作揖,我还是不肯,我说你与其找我借粮,不如把刘豫州带到我家里来,由我招待他。这时候他又不肯,他说一笔写不出两个刘字,刘豫州姓刘,我也姓刘,可是你呢?你姓徐,徐跟刘就像野鸡和家鸡,虽都叫鸡,却不是一个品种。这样说话倒很像刘安的口气,可那不是事实。

那天我背痛,太阳没落山,就躺到床上去了,到后半夜也没睡着,整个过程,我只听见秋风乱跑,没听见敲门声,也没听见刘安叫我。我连刘备到了这方地界也不知道——这是让刘安深为自豪的,刘备去找了他,没找我,他觉得是自己的荣耀。他哪里明白,我是刻意不知道。早在董卓乱世之前,我就对自己说:徐春阳,这个世界已经不配让你知道,因此你知道得越少越好。

具体到那天夜里,我敢肯定,刘安并没来找我。

我还敢肯定,刘安根本没有来找我的打算。

如果传言是他放出去的,他就是在为自己开脱。

他想把杀妻的责任,推到我身上。

对刘安杀妻,后来的小说家罗贯中如此记述:“当下刘安闻豫州牧至,欲寻野味供食,一时不能得,乃杀其妻以食之。”罗贯中的意思是,刘安杀妻的全部动机,就是为了招待刘备。刘安喜欢这个说法,并因此把自己视为义人。他误解了。我是说刘安误解了。罗贯中记上那一笔,意不在他,而在刘备,是为凸显刘备受万民拥戴,以至于草民找不到野味给他吃,就把自己婆娘当野味。

不过刘安的误解是故意的,他为什么杀妻,他自己清楚。让人瞧不上的是,这人敢作而不敢当,还放出传言,说找我借粮,我不肯。他出于无奈,才杀掉了妻子。只要长半个脑袋,也能见出这理由有多么荒唐。

刘安有话

都是写书的,人品却这般天悬地隔。罗贯中在天,徐春阳在地。很早以前,徐春阳就在罗贯中的书里注意到我,发现将近七十万言的皇皇巨著,我只在一小段里出现过,总字数不足三百个,那段话的最后一句是:刘备“又说刘安杀妻为食之事,操乃令孙乾以金百两往赐之”。那时候刘备已见到曹操,曹操听后,派人给了我钱,这是事实,徐春阳因此说,凭刘备之为人,必然把刘安的事宣扬出去,凭曹操之为人,必然给刘安送钱,这两个乱世枭雄,都在演戏,都是戏骨,刘安只是他们的道具——但道具也是戏骨!

你听出来没有?徐春阳的意思是,我杀妻是有预谋的,是如愿以偿、一本万利。那杂种完全就是个商人,根本不配做文人。文人的节操,在他那里无非是一坨粪便。我杀掉老婆请人吃,得“金百两”,难道是赚了不成?

那天,我在离家五里外的扇子坡碰到刘豫州,他骑马过来,向我搭话,直言他是谁。单凭这一点,就见出他的光明磊落,也见出他对我的信任。在这世道上走的,个个长着鼻子眼睛,个个的血都是热的,殊不知,某些人只是人的影子,他们活在暗处,全部乐趣和使命,就是窥探和告密。眼下的刘豫州,袍子上是凝固的血迹,身边既无关、张,也无妻小,饥饿难耐,求我救助,如果我将他哄住,再去告密,所获何止“金百两”?我甚至可以直接将他捆了,送到他敌人的营帐。虎落平阳,捆了他并不难。

但这种龌龊事,徐春阳那种人会做,我不会。

徐春阳虚构自己是我邻居,是想表明他了解我,他说的是实情,而实情是,我死之后将近两千年,他才从他娘的肠子里爬出来。我也根本没什么邻居。以前有,我成人后就没有了。出猎时,我走过很远很远的路,唯见荒烟蔓草,房舍为墟。而且,平畴旷野,哪来什么门?徐春阳却说,他在北门外遇到我,我还想跟他握手。握手是军人们干的事,军人把手伸给对方,是表明自己手中没武器,以示和平与友好。农人相见,只搭话,不握手。这些事,徐春阳不是不知道,但他偏偏要那样写。可见那杂种撒起谎来,是没有任何尊重和底线的。

我为何杀妻,他说我清楚,我当然清楚!

我的全部理由,罗贯中都写出来了。

罗贯中到底是个大作家,深知乱世黎民最盼望什么。那年月,旌旗蔽日,各路军队牵线子似的从大地上淌过,叛军、义军、盟军、政府军……各路军队说的,都是为百姓,可他们马蹄踏过的,都是百姓的脊骨。刘豫州不一样。刘豫州起事之初,虽足无寸土,依附诸侯,但其言语,其行为,其气象,就非乱党奸臣和鼠目寸光之辈可比。识人察其友,桃园结义,看上去是几人的巧遇,实则是人以类聚。那关羽、张飞,义薄云天,终身不改,正是刘豫州的镜像。

刘豫州匹马与我相遇之前,我没见过他,但早听说他要收拾江山,把草茎般倒伏的百姓扶起来。这等人,自然成为百姓的信仰。他渴了,就想方设法给他喝的;饿了,就想方设法给他吃的,当我想不出别的办法,就杀妻进食。

事情就这样简单。

如同一加一等于二。

“你为什么不杀自己?”有一天,徐春阳在他书房里抽着烟,这样咕哝。他是在质问我,是说,我既然有那么强烈的信仰,就该自裁,让妻把我炖熟,献给刘备。问的和说的,仿佛都没错,却也见出他的无知。

东汉末年,纲常沦丧,礼崩乐坏,女人观视渔畋,游览名胜,高声喧哗,夜宿他家,这种事不是没有;婚后任情而动,不耻淫逸,也时有发生。但那都是有产者的把戏。如果徐春陽稍有些知识,就该懂得,自古以来,传统和美德,都是在民间保存的,民间为衣食所苦,没那么多闲愁,即使有,山川大地也吸收了。不像有产者,看上去满世界跑,其实是越活越窄,窄到连闲愁也找不到出口,于是男人起事,女人淫乱,或者起事加淫乱。老百姓只在活不下去时才起事,有产者是把好日子过得无聊时起事。这种区别,徐春阳不懂。

我妻子那天挖野菜回来,刚上院坝,就见个陌生男人坐在家里。她连忙避了,绕道从后门进屋。既然有客人,她就认为我必定在家,不知道我从扇子坡把刘豫州带回来,将他的马牵到后院,又打猎去了。妻子一心等着我进里屋去,好问清是谁,结果等到夕照成灰,也听不见我的声息。

倒是听见了别的:后院里马踏蹄子。百姓不养马,骑马的都是军人和武士,我们把这两种人,通称杀人匠,我妻子顿时五内俱焚。坐在她家伙房的,原来是个杀人匠,我多半成了那杀人匠的刀下鬼。

正没个捉拿,我回来了。她像重生了一回,以重生后灵敏而喜悦的耳朵,听见我生火,听见我往铁锅里掺水。这样的活,本是女人做的,我们家也一直是她做,但有陌生男人在,她不便抛头露面。我妻子就是那样的人。这个陌生男人若在家里待三天五日,她也不会出现,哪怕关在里屋饿死。她就是那样的人。

我要是自杀,她怎么可能以我为食,去献给那个男人?

我叫孙巧儿

没有人为我留下名字,但我自己记得我的名字。我叫孙巧儿。我父母命不好,只养下三个女儿,我是老幺。刚满十四岁,我就做了人妇,从二十里地外的孙家庄,嫁给了百草庄的刘安。我的命更孬,到十九岁,也没养下一男半女。许多个夜晚,刘安在我身上徒劳地忙碌,我都泪水涟涟的,劝他再娶一个。这是屁话,我知道。刘家先前,或可纳妾——那时候,百草庄水草丰美,禽兽逐欢,刘安的祖上,修过两层楼房,男人家纳个妾,不算什么。但现在不行。

早就不行了。楼房典卖了,修了平房。到后来,平房也典卖了,修了篱笆房。望天上,太阳的金苹果,月亮的银苹果,照样挂着,但那再不是人间星河。宦竖得宠,朋比为奸,朝政日非,倒说是乱在宫闱,譬如雨打屋脊,檐下人虽听见响声,还不致淋漓狼狈,到董卓播乱,入主京城,便房倒屋塌,祸端百出,盗贼蜂起,百姓裸身于天地间,再没有了“檐下”。我记得,我刚嫁过来时,春天正好,还没好到芳草天涯,就天昏地暗,这片广袤大地,成了逐鹿的战场。

孙家庄空了。

百草庄空了。

百草庄只剩了刘家。

刘家不走,是舍不得这片猎场,但公公婆婆过惯了恓惶日子,经不得吓,很快就跟我父母和两个姐姐一样,入土为安。

这般境况,怎么纳妾?又去哪里纳妾?

几世几劫之后,我常遇到一些走在宽阔大街上的姐妹,她们手挽手的,说着私房话。女人的私房话,不是说孩子,就是说男人,千载之下,似乎也没多大改变。以前说男人,是说男人怎样把衣服穿反了,怎样跟孩子没大没小地打闹,怎样在床上缠自己,缠得你受不了,待正经行事,却又不过是蜻蜓点水。现在也说这些,但还说别的:说自己男人有了外遇。

说得切齿拊心,戾气沉重。

另一些就劝:“我才懶得管他,我就当他纳了妾,纳十个八个,我还是老大!”这样劝着别人,也劝自己。可听那口气,那是劝吗?个个恨意填胸,恨丈夫,恨丈夫的野女人,还连带着恨古时的女人,说现今男人的德行,都是古代女人惯出来的。这话不知从何说起,估计是说,古代女人许男人纳妾,而她们的男人与人私通,正是纳妾的变种。裤带的松紧也能遗传,男人们松惯了,勒一勒就丢命似的。要是古代女人都像王熙凤,看现在哪个男人还敢在外面脱裤子!

姐妹们不知,我们那时候,若生女不生男,男主人死了,即被视为“绝户”,男方宗族,便可将女人赶出家门,叫“吃绝户”。男人多娶几房,就可能生下儿子,妾生的,也算是正妻的,就不是绝户,就能保住自己。再者,那时候的女人生孩子,是去鬼门关行走,生下一串,怕再生,就生吞田螺避孕。我有个姨娘就如此,结果两只田螺吞下去,当天就哑了,旬日不到,就死了。表面是田螺害她死的,但追究起来,还是生育那道关口要了她的命。让男人多娶几房,男人就不会天天吊在自己身上,就能多几个人承担生育风险。

说这些其实是多余的,甚至要被误解,我只是提醒:身为女人,要知道爱惜自己。能被男人爱惜,是你福大,也是意外。

这样说,好像我有什么不满。我没啥不满。当年,我男人对我好,尽管婚后几年我也没生养。百草庄正如其名,只长草,不长庄稼,所以我和刘安也说不上男耕女织。他打猎,我找野粮。人生天地间,好歹都有个活路,野粮应时而生,那些被百草庄放弃的生命,认真种是种不出来的,还没发芽,种子就烂在地里,像它们在某个神秘的时刻,受到过神秘的诅咒,再不敢享用人类的劳动。说神秘,其实也不,世道纷乱之前,并不如此,世道一乱,昼夜失序,稻米、玉米、小麦和豆荚,才对人感到害怕。怕人,却没忘记滋养众生的使命,在时光的空隙处,它们自己长,悄悄长,扎根在贫薄的土壤,混迹于乱草丛中。

我和刘安,生于野地,就像野人那样过活。除大兵过境时受惊吓,别的,似乎也没啥不好。我甚至觉得,如果我过的是平常日子,公公婆婆也还活着,百草庄也还团聚着几十户人家,我这个男娃女娃都不出产的女人,恐怕还没这么气顺。刘安常对我说:你不生,是老天爷怜惜我们,这兵荒马乱的,生下来也没法养。每当他这样说,我都要哭一场,哭他为我纾解,哭他不责怪我。

当然,心里也不是没有焦虑,我想的是,到某一天,刀枪入库,马放南山,我要是照样不能生养,他又会怎么说呢?不过这焦虑只在瞬息之间。性命难保的时候,人是想不了很多的。所谓未来,是太平年月里的奢望。

只要能把日子维持下去就好了。

可这也成了奢望。

建安三年,太阳不缺,雨水也不缺,野粮却不见长出来。我一直觉得,野粮跟我亲,只要长出来,我就能找到,可这年就是找不到。只能挖野菜。灰灰菜、苦麻菜、蒲公英、鱼腥草……瘦瘦弱弱的,零零星星的,找到它们真是难。不知多少回,我站在毒日头或冷月底下想,人究竟是为啥呢?为弄到一口吃的,累得吐白沫,发干呕,两腿酸涩,吃了,又重复昨天的故事,这有什么意思呢?

不如死了算了!

可是不能死。我想活,且不是单为自己活。我的男人刘安,在跟我一样受罪,非但如此,他还比我辛苦得多。他追寻猎物,不是跑得腿酸,就是把腿跑肿,肿过几回,就脱皮,像是蛇变的。这年,野粮不出,猎物也少,为找到它们,刘安数次露宿野地。前些天打到的那只獾,他是守几天几夜才得手的。

当那只獾再也熬不出半滴骨油,刘安就用石块,把煮垮的骨头砸成粉,饥不可忍时,我们就冲骨粉喝。那东西真臭,臭得浑身刀矛,往喉咙里过,能听见喉咙吱啦啦被割开的声音。当骨头保持骨头的形状,那骨头就是活着的,被砸碎,就成了骨头的尸体,并很快腐烂。这时候我才明白了,所谓死亡,不是一次性死完,总是有一部分死了,另一部分还活着,甚至要活相当长的时间。

骨粉再臭,没两天就喝光了。

这时候刘安说:“巧儿……”把我叫答应,却没有话。我等着他说话,他说啥我都依。他最终说了,说的是:“巧儿,再难,我们也要活下去,我们要活到地老天荒!”接下来是一番咒骂,骂朝廷,骂乱臣,骂天地。

我把脸埋在他的胸膛上。

我在他胸膛上嗅到了古老的悲伤。

我在那悲伤里融化,再一次成为他的女人。

我们的胃饿,命不饿!

这是建安三年十月初七的事。

就在那第二天,刘备来了。

徐春阳回忆录

“我没有别的路。”刘安说。其时,他坐在我家里,两人已喝下两坛半玉米酒。那是他送走刘备的第七天,也是他杀死老婆的第八天。

对他老婆的死状,罗贯中记得明白:“忽见一妇人杀于厨下,臂上肉已都割去。”这是以刘备的眼光写的,是他即将离开,去后院取马时所见。但罗贯中记述有误,刘安家的厨灶都在伙房,后院就是个空猪圈。

孙巧儿的“臂上肉”,是给刘备吃了,这不必说,要说的是,刘安自己吃没吃?想必也吃了。他陪客人,不可能一口不沾,以刘备之仁,当他安抚了自己最尖锐的饥饿,主人不动筷子,他也吃不下去。

更值得说的是,刘备走后,刘安如何处置孙巧儿的尸体?

这问题太瘆人,我简直怯于打听。但刘安察觉到了我的疑惑,直盯着我,眼珠血红。这红眼珠是喝酒喝出来的,还是吃人肉吃出来的?可惜他进我家门时,背着光,我没看清。主要是没想到。远近村庄,已传出吃人风声,但吃的是已死之人,还没听说过为吃肉而杀人。

何况杀的是自家老婆。

究竟是出于罪感,还是寂寞,抑或炫耀,刘安要跑来对我说他为刘备杀妻进食?说了,多半又怕了,倒不是怕我告官,天下扰乱,王纲不振,律令不行,诸恶不惩,民冤不申……早已成为常态,告了,等于不告。

何况凶手还可栽赃,诬言自己老婆和谁私通,这样就能免罪。

刘安就完全可能说我徐春阳和他老婆不清白。

两個月前,他就怀疑孙巧儿跟我有私情。

原因是我给过孙巧儿半升小麦。

那天,孙巧儿在浅水湾寻野菜,每行一步,身子都像被麻线悬着的纸人,随风晃荡。那是饿的。饿得不行的人,就会这样走路。我见了,连忙回家,端来半升小麦给她。她接过升子,抓一把就往嘴里塞,哽得颈子上青筋暴凸。待咽下去,要吃第二把,都已塞进嘴里,却又吐出来,朝我鞠一躬,走了。她舍不得多吃,要端回家给刘安吃。三天后我再次碰到她,见她两眼青肿,且不跟我打招呼,就神色慌乱地转身离开,我就猜出是怎么回事了。

在刘安心目中,男人和女人,只有一种关系,男人给女人东西,女人就一定是拿身体换的,好像女人只有身体,没有烦恼、苦闷、喜悦和悲伤;像男人见到女人,也只是见到女人的身体,特别是如我这般做了十多年鳏夫的男人。他绝不会相信,在有一种男人眼里,所有女人都是母亲、姐妹和花朵。

他不懂这些。

因为不懂,他的世界里就没有光,世界于他,只剩下对抗,一个眼神,一句言语,在他那里都会成为深渊,因此当他感觉到不该说出自己的秘密,首先想到的,不是去反思他的秘密,而是觉得我会利用他的秘密。比如去告发他。

他不怕我告官,但怕我去告诉刘备的敌人。

消息已经传来,刘备是在沛城败于吕布。吕布骁勇,众所周知,所谓“马中赤兔,人中吕布”,可他再骁勇,七日过去,也很难抓住刘备——后来证明,刘备那时已入曹营,给刘安送“金百两”的孙乾,已在来百草庄的路上——但抓住刘安却是动动念头的事情。真被抓去,剥皮剜心,油煎汤煮,只随吕布喜欢。你不仅是给了刘备吃的,而且是杀自家女人给刘备吃,这就不是一顿饭的问题,而是民心问题。民心是水,其余都是鱼,这道理刘备懂,吕布也懂。

吕布无谋,这是事实。刘备从他手下逃脱,能不能抓住是一回事,他竟然没有追捕的想法,只忙着与陈宫、臧霸二人,结联泰山贼寇,攻打兖州诸郡,这些都证明了他是个猪脑壳。但他的脑壳再不管用,毕竟也统摄千军,说他无谋,是跟曹操比,跟刘备比;要是跟你我比,他不知高明多少。

想必刘安也是这样看的。

如果他认为自己比吕布还聪明,他就比吕布更愚蠢。

我猜想,他是以为我知道他杀妻这件事,心虚,才跑来探口风,结果我毫不知情,他告诉我后才后悔了。他的后悔于我不是好事。我一面提防着,一面与他对视。我又不怕他。他家是几代猎户,但这没什么了不起,猎户的对手是动物,动物以其单纯存活于世间,从没打算成为人的对手,因此在人面前,才显得那样无助和无辜。从某种角度说,我跟动物一样,不想成为任何人的对手,但我不是动物,我是人,当一个人不视任何人为对手的时候,就比任何人强大。

不出所料,和我对视一阵,他的目光软了,眼皮垂下了。

然后灌下半碗酒,叹口长气,再次重复:“我没有别的路。”

这是混账话。据他说来,孙巧儿那天出门,并非空手而归,她挖回了两窝苦麻菜,你不能把菜熬成汤请刘备喝,非要把婆娘杀掉?

尽管我比刘安家好过,但同样也挨过饿。我挨饿时,世道还没乱,我妻子还活着。那年,大片地我都种了麦子,抽穗时节,风灾突起,大风起于黄昏,待风声止息,已是第三个黄昏。麦秆全部倒伏,大多折断。秋天没过完,我家就绝了粮,妻出去挖野菜,有天挖回的,也是苦麻菜。只有一窝。一窝野菜足以成为一束光明。我俩坐在灶台边,把大锅水烧开,将菜叶一片一片,撇下来,揪成几截,扔进沸水。洗是用不着的,根梢和叶片间的泥土,既然能养物,也就能养人。菜叶扔进去时,沸水的波浪退却半步,又立即涌起,绿汁翻滚,清香扑鼻。

这是生活的全部真谛。

我妻子是生孩子死的。早知如此,真该让她也生吞几只田螺。那可能丢命,但只是可能。那是她的头胎,孩子没出宫口,她就断了气。十多年来,我日夜想念她,也可怜那个没能看一眼太阳就死去的孩子。大山站着仰望太阳,平原躺着仰望太阳,而那个孩子,却没能看一眼太阳,就被埋进泥土里了。我妻子也是,在泥土的深处,承受着无尽的黑暗。我真想不通刘安对孙巧儿怎么下得了手。没有别的路?刘备只是饿了,没说非要吃肉,你怎么会没有别的路?就算刘备要吃肉,你家没有肉,他又能怎样呢?刘备是极其注重人设的人,给他一口野菜汤喝,他照样会感激,照样会像见了你杀妻进食一般,跟你“洒泪而别”。

这不怪刘备,只怪刘安。

说白了,刘安就是个奴才。

小奴才和大丈夫心里,都会有英雄,大丈夫心里的英雄是用来崇敬的,用来见贤思齐的;小奴才心里的英雄是用来下跪的,用来证明自己是奴才的。奴才一生只有两种姿势,要么匍匐在地,要么执刀在手;奴才的道路都如锋刃一样窄,跪下去舔自己的泪,站起来舔别人的血。两种姿势是一种姿势,两条路是一条路。正因此,刘安才说他没有别的路。也因此,奴才只有心计而没有心,他们所谓的英雄,不是英雄,而是地位和权势。这与信仰毫无关系。

大堂上及其他

绿光乱晃。人面被绿光模糊,甚至吸收,看上去就像没有人,也老半天没见声音。声音响起时,是一声惊堂木,随后是一声断喝:“带孙巧儿!”

孙巧儿被带上来,当堂跪下。

“你这妇人,有甚话说?”

“我才十九岁,老爷。”

“那又怎地?”

“我不想死,老爷,但是我死了。”

“有的人没出世就死了,那该怎么说?”

“那我就没甚话说了,老爷。”

“当真没话说?”

“那是我的命,老爷。”

“你有资格谈命吗?”

“我……没有……老爷。”

“谁有?”

孙巧儿回答不上。

“命是你的,你没资格谈,交给谁去谈?”

“如果那天刘备不去我家……”

“怎样?刘备不去你家,你就不会死?”

“是的,老爷。那天我挖回了两窝苦麻菜,刘备不来的话,我会把苦麻菜熬成汤,我让我男人吃菜,我喝汤。苦麻菜苦,但汤不苦,喝汤比吃菜味道正,菜的营养还都进了汤里。我男人吃渣,我吃精华。我男人对我好……”

“够了!”

又一声断喝。

孙巧儿吓得簌簌抖战,满身绿光波涌,身上发出咔嚓之声。

原来,除面部和脚底,她全身片肉不存,只剩了个骨头架子。

“你这妇人,”堂上人厉声说,“自出嫁之日,饱受苦楚,却无端美化自己的生活,你犯了许多女人犯下的罪孽却不自知,到死也不悔改,被吃得精光也不醒悟,来我大堂上还要强辩!普天下人都如你这般,分明见枝叶生虫,却不提醒,还说那虫美若天仙,如此妄言,才致躯干受损,大厦倾圮。押下去,打入……”

说到这里卡住了。

看样子是要把孙巧儿打入某层地狱,但十八层地狱,没有一层是为妄言而设的。堂上人略一沉吟,喝令:“打入刀锯地狱!”

那可是最底层。

伴着嘤嘤哭泣,孙巧儿被带走。

堂上人怒不可遏:“连哭也哭得这般没劲!你就不能号啕痛哭,大呼冤枉?”

他等着。

但哭声越来越轻,也越来越远。

片刻沉寂之后,堂上有了说话声:“大王,你断得英明……但我的意思是,她一个妇道人家,仰仗男人鼻息,你能叫她怎样?是不是判得过重?”

回答是:“不可救药……不重!——带刘安!”

刘安被带上来时,身上没有猎具,只有行囊。

“昨天才把钱拿到手,就准备逃?”

“回大人:人随王法草随风,小的不敢逃。小的逃到天涯海角,也是大人的臣民。逃?”浅笑两声,“我还没那么不知轻重、不明事理。我是觉得,这中原地界,天无宁日,地无安岁,再难过活。我想去南方。”

堂上拨着算盘。当时南方的房价,一套约需万钱,“一金”即“万钱”,二十两为“一金”,刘安有金百两,等于五金,也就可以买五套房,一套自己住,四套用来出租,成日里游街逛市,也能吃香喝辣。若做炒作生意,那更了得,無须三年五载,即可酒绿灯红,裘马轻肥。这小子倒会筹划。

“此地何地,你可知晓?”堂上人问。

“小的知晓,这是阎罗殿。”

“我是何人,你可明白?”

“小的明白,大人是阎王爷。”

“不怕?”

“小的不怕,小的正大光明。”

说着,他朝堂上望了一眼。透过绿光,见堂上时隐时现露出四张脸,一张狰狞,一张慈祥,一张奇丑,一张秀美。四张脸像魔术师手里的四张扑克牌,不断变换着位置,他分不清谁是坐在正中,也就分不清谁是阎王爷。但他小时候听说,庄上有个人能下阴曹,就是去地府里行走,每隔几个月去一回,说自己是地府里的议员,下阴曹是去开会,开会时坐在主席台上的,看不见身子,只看见四张脸。这么说来,那四张脸其实是一张脸,都是阎王爷的脸。堂上时不时响起说话声,也是阎王爷在跟自己说话。脸上的四张嘴,其实是一张嘴。

他努力地想把四张脸合成一张脸,可绿光倾泼,晃得他头晕目眩。

与此同时,许都至信阳道上,刘安横卧途中,形如僵尸。一路人经过,吓得魂不附体,舍命狂奔一程,忽然有人意识到,那僵尸肩上挎着褡裢呢。

褡裢里装着啥?

这么一想,那人便将脚步停了,咬咬牙帮,转身回去。

刘安在地府被绿光晃得晕眩时,那人正小心地将褡裢从他肩上剥下来,抬手一拎,沉甸甸的,拉开了看,顿时目露金光。

于是欢喜回城,开了家祭品店,大肆购买“蔡莫纸”。

蔡莫是蔡伦的哥哥。蔡伦改进造纸术后,发了财,惹得兄嫂嫉羡,兄嫂便也仿蔡伦造纸,结果无人问津。嫂嫂心生一计,将纸剪成钱样,又买来一口棺材,自己睡进去装死。蔡莫扶棺恸哭,引来众邻围观。蔡莫边哭,边烧纸,烧过几沓,忽听棺内呼叫:“快开门啦,我回来啦!”众人惊异,揭了女人的盖脸纸,将她扶起,夹住胳膊,抬出棺外。女人一阵猛咳,又喝下两勺蔗糖水,才舔着嘴唇说:“我死了,被押去地府。多亏了蔡莫烧纸钱!阎王接到钱,说你这女人,还有多年阳寿好活,急慌慌跑来做甚?阎王发了话,小鬼就放我回来了。”从此,蔡莫纸和蔡伦纸同样行销且互不冲撞:一个走阴路,一个传阳间。

那偷了刘安褡裢的人,开着祭品店,店里堆满了蔡莫纸,只想着秋祭和春节前后,大赚一把,谁料纸买回没几天,夜间一场火,全都化成了灰。这是后话。

此时此刻,阎王爷听刘安说自己“正大光明”,一声冷笑,问他是否记得十月初八这个日子?刘安说:“记得,大人。”问何以记得?刘安说:“那天刘豫州到了我家,大人。”问仅止于此吗?刘安说:“刘豫州在我家住了一夜,大人。”问还有吗?刘安说:“没有了,大人。”

惊堂木炸响:“你这厮,那刘备为何要去你家?”

“他饿了,大人。”

“吃了吗?”

“吃了,大人。”

“吃的啥?”

“吃……的……”

“口称正大光明,却百般遮掩,还不快把杀妻之事,从实招来!”

刘安的供述及其他

我没想遮掩,大人。我只是想,刘豫州饿了,来向我求食,我招待他吃够、吃好,是天经地义的,是我神圣的职责,所以没必要拿出来说。说了就啥都像是自我标榜,也是对我神圣职责的亵渎。既然大人要我说,小的这就说。

那天我没打到猎物,回家来生上火,往铁锅里掺了水,连盖子也忘记盖上。坐在火塘边的末路英雄,让我深怀怜悯。一个做大事业的人,却落到这般田地,要向我这等草民求食。我想跟他说句话,安慰他,可我心里明白,能给他的最大安慰,就是弄到吃的,让他饱餐一顿。

但我家里啥也没有。

好几次,我都差点给他跪下,没吃的给他,是我犯下的罪,我要以下跪的方式请求他恕罪。但这有意义吗?他这时候想要的,不是跪,是吃,与其让他收下我的膝盖,不如给他一碗粥。我就是这样想的,大人。

然而……他要的,正是我缺的,这成为我痛苦的根源,痛苦得说不出一句话。我不说话,他也不说话。他只把双目垂着,疲惫而忧伤的胡子,在火光里浮荡,每浮荡一下,都是一声叫嚷,每一声叫嚷,都是一个“饿”字。

我心乱如麻,铁锅挂在火上,却忘了盖。

不过,谁知道呢,很可能,我不盖,是想水开得慢些,给我时间想办法。

但是水无视我的苦恼,很快就欢欢喜喜地沸腾开了。

我被逼上了架,就去案板上拿了菜刀,走进里屋。

这举动是跟我母亲学的。每当家里来了贵客,母亲都会拿着菜刀进里屋去。母亲在时,尽管大厦将倾,天下还算太平——大厦将倾之际,太平景象往往越发让人迷醉。父亲当年打到猎物,少许自吃,多半做成腌肉。腌肉存放于里屋的陶罐,母亲进去,总能割出一块,而我进去干啥?当兵戈四起,马踏神州,那些奔跑的和飞翔的生命,就几乎在我眼里绝迹,存肉的那口陶罐,成了摆设,唯一的用途,是我和妻馋肉、饿不可忍的时候,去把盖子揭开,闻一闻残存的腌肉味儿。那是一种能摸出来的气味,有轻微的潮气,有细小的颗粒感。

不过这是老早以前了,那肉味儿早就摸不出来,也闻不出来了。有一阵,我们天天倒水进去涮,涮得哐当乱响,然后用那涮过的水熬汤。我们喝着白水汤,想象自己正喝着肉汤。大人,我们错了,错就错在滥用了想象。我原本不懂得一个道理:无论何物,实物并非全部,实物之外,还有供人想象的部分,而想象的部分同样是物质,同样有定量。若早知道,我和妻子就不会那么贪婪,就会把想象的那部分定量省下来,刘豫州来到,就能分享给他。

可是我醒悟得太晚了,说啥都迟了。

分明一无所有,可是那天,我还是拿着刀进去了,像个绝命的赌徒。

我家有间正房,有间偏厦。所谓后院,其实是偏厦,只是进深短,比正房拖后了五尺,加上屋顶的茅草被风掀开,敞着,看上去像后院。偏廈用来喂猪,但那是先前,最近几年都空着。人都没吃的,哪儿找东西给猪吃?正房前面是伙房,伙房照壁上,开着一道门,进门去,横着两尺宽的巷道,巷道里侧,是相邻的两间卧室,父母去世后,左边卧室的木床上,就只躺光阴,不躺人。

光阴冰凉。

曾经腌肉的陶罐,放在父母的卧室里,或者说,放在冰凉的光阴里。陶罐不装腌肉,便只剩了躯壳,没有了灵魂,它像跟着卧室的主人一同死了,跟光阴一样变得冰凉了。我一脚踏进巷道,踩在黑暗的尸体上,感觉脚下滑溜溜的,差点跌倒。正这时,听见有人轻声叫我:“安。”我被这声音抓起来,扔向半空。我以为是母亲在叫我呢。我手里的刀本是白刃,这时候却跟黑夜一样黑,叫我的人见我不应,伸手拉我,不料抓在刃口上,痛得“哎哟”一声。

这声呼痛让我还魂,是妻子在叫我。

“你啥时候回来的?”我有些生气。

是吓得我生气。

“早就回了,”妻子说,“一直在等你。外面是谁?”

我把她拉进父母的房间,关上门,告诉了她。我是用拿刀的左手关的门,右手一直抓住她的手——那只被刀刃割伤的手。那只手在滴血,那只滴血的手在颤抖。这是激动的,大人。我妻子听说刘豫州上门,跟我一样激动。

可是,她的激动让我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一个被我们如此崇敬的人,竟成了光杆司令,还被饥饿折磨。妻子开始叫那声痛,音量并不低,我怕刘豫州听见,转过头看,见那张在火光里浮荡的脸,毫无反应。他饿得快昏死过去了。“刘豫州饿慌了。”门关上后,我对妻子说。妻子比我还着急,连忙催我:“那还不快去弄吃的!”说着就推我出去。我说,我没打到货。“没事,”她说,“我挖了两窝苦麻菜,在那边屋里。两窝菜能烧一大锅汤。烧了汤你们喝,我一点儿不饿。”

大人,听她这样说,我陷入了更深的绝望。

我能用两窝苦麻菜去招待万民景仰的英雄吗?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对刘豫州的态度,就是对天下的态度,也是对天下兴亡的态度,给刘豫州烧野菜汤喝,是匹夫刘安应该有的态度吗?

不应该。

所以我没有动。

她推我我也没动。

我的光脚上淋淋漓漓的,那是妻子的手在滴血。她的手一直在滴血,看来那口子割得不浅。真是可惜了那些血。若用盆子把血接住,倒进菜汤,煮成血旺,倒也勉强算得上一份饮食。

顺着这条思路想下去,自然而然地,大人,我想到了妻子的肉。

但后来的事,我是跟她商量的……

“啪!”堂上惊堂木响,“啰里啰唆,直接说事实!”

话被打断,刘安吞了两口唾沫,又才整顿思绪,准备继续往下说。

阎王爷却不要他说了。

正所谓洞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刘安在地府说过那些话,阳世已过数日,用他褡裢里的金子开起来的祭品店,已被大火烧得精光,所有纸钱,都入了阎王的府库。阎王得知消息,想去亲眼瞧瞧,再无心思审案,便挥挥手说:“回去吧。”

他是叫刘安回到阳间去。

横卧在许都至信阳道上的僵尸,有了气息,慢慢苏醒。

孙巧儿论理

遇到当年认识的人,会这样议论我:“分明是十八层地狱的苦鬼,直升到三十三天去了。”尽管这话有时说得酸溜溜的,甚至是很不服气、很愤愤然的,但我还是愿意把它当成是对我的夸奖。我没上天去,又到了人间,可照样是完成了一个奇迹。被打入刀锯地狱还能投胎为人的,古往今来,凤毛麟角。

遇到任何时候的人,只要知晓我的前世,都爱打听我在建安三年的那次死亡。我真不想说。有什么好说的?那就是一次死亡而已。

不过,这倒让我想起另一个人的死。

这人死的时候,距建安三年已过去将近六百年,我已由十八层刀锯地狱,升至十三层血池地狱,身上被剔尽的肉,也长起来薄薄的一层,像石板上披拂的地衣。有天清早,我刚从血池中醒来,发现了那个人。

跟我一样,是个女人。这女人在血池里胡乱扑腾,一看就是个新来的。天底下最臭的不是屎臭,不是尸臭——是血臭,熬过这层地狱的法宝,是静,静得完全符合死者的身份,才不会被臭得再死一回。但这个女人,脸朝一边扭,手在猛力扇,想把血臭躲开、扇开。她像不知道臭气是越搅越欢实,也不知道被投入血池之中,鼻子就不只长在脸上,而是浑身上下都长鼻子。

我见她生得乖巧,年龄又轻(最多十七岁吧?),就去关心她,教她方法,问她是怎么死的。死人跟活人一样,也爱打听别人。人的好多德行,其实是死了也不会改的。这一点很多人都不知道。

她听我问,哭了,说她知道自己的死,却不明白为什么死。

她是睢阳御史中丞张巡的小妾,十五岁跟了张巡,备受宠爱。可天有不测风云,遭遇安史之乱。十八万叛军进攻睢阳。张巡固守城池,激愤之下,眼角瞪裂,钢牙咬碎:一口咬下去,满嘴牙只剩了四颗。“张巡嚼齿”,因此成为典故,每当表达对敌人的仇恨,就拿出来用。我现在是个中学语文教师,教相關课文,也会给学生讲到这个典故。每次讲起,我都听见教室里回荡着牙齿锉动牙齿的声音。在这样的声音里,我总禁不住忆起那个在血池中向我哭泣的女人。

睢阳被围,粮草断绝,士兵饿死者甚众。张巡焦急万分。他急的,既是战事,更是战心。这本来与女人没有什么关系,可是,“那天黄昏,”女人说,“他推我出去,我还蒙在鼓里,就被他一刀剁了,熬成骨肉汤,请士兵们吃喝。”

说着她又哭起来。

我问她:“张巡有多少兵?”

“七千。”

“你一副小身子,七千兵润个嘴皮都不够。”

“我就是这点儿想不通。”

“还有想不通的吗?”

“他是那样爱我……”

这话说得让我心酸。

阎王爷说,我自出嫁之日就饱受苦楚,这不是事实,刘安真的爱我。哪怕大热天,他睡觉也搂着我。他在月光下狩猎,猎物敛迹不出,他就捡块石子,在泥地上画我:画我走路的样子,吃饭的样子,忧愁和欢喜的样子,跟他做爱的样子。他要是画在石头上,后人便能在百草庄发现比贺兰山更加丰富的岩画。

我不知道别的夫妻怎样表达爱,在我看来,有了这些,就已足够,就是至爱。生活上苦点儿,实在不算什么。他吃菜我喝汤,是我愿意的,也可以说是我爱的样子。爱是有样子的。我说菜苦汤不苦,当然不是实情,但那是我的感受,我的感受就成为实情,就是我爱的样子。更多的时候,爱的样子无形无迹,却又无所不包。我从不相信坐在宝马车里哭泣比坐在自行车上欢笑更好。哭,是指向一个故事,笑,不需要故事。不需要故事才能成为最好的故事,因为它开放和广涵。春风需要故事吗?阳光需要故事吗?都不要。我认为这只是个简单的真理,轻易就能明白。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和更后来的姐妹们,竟然不明白。

可怜的人。

但话说回来,我又有什么资格去可怜人家?

刘安爱我,我却还是被他杀了……

俗话说妻不如妾,想必那张巡爱这个哭泣的女人,甚于刘安爱我孙巧儿,可她也被杀了。被杀之后,还被吃了。我被刘备和刘安吃,然后被刘安一个人吃;这个女人,被七千士兵吃。刘备和刘安,是真真切切填饱肚子的,而七千士兵吃的,几乎只是意象,肚子不管用,心管用——他们吃下的,是主将的忠心和决心,而主将需要的,是他们由此激发出对自己的忠心和决心。

我很想告诉她,男人不需要爱,只有需要本身。男人说“我爱你”,翻译过来就是:“我需要你。”这就是为什么男人在过性生活时,最容易说“我爱你”;不仅说“我爱你”,还说“我只爱你”……请原谅,我否定了自己。否定自己不一定是觉醒,但阎王爷定是把它当成觉醒了,才不断为我减刑。

其实我最想告诉她的是,男人都有一种需要,是巍峨的、伟大的,不管付出什么代价。比如张巡,虽最终城陷,却英名永传,后来的史书评价他,有两点:一是高超的战术,二是高尚的品格。而你,被“爱”宠傻了的女人,正是点亮张巡“高尚”的油灯。“弃妾犒兵”,成为张巡辉映史册的另一支火炬。

放弃你,就跟说“爱你”一样自然。

就看你运气好不好。

你跟我一样,运气不好。

我遇到了刘备,你遇到了叛军。刘备是善美的化身,叛军是邪恶的代表,即是说,作为女人,善美和邪恶上门,都可能是坏运气。但是你究竟比我好多了,你死过后几十年,就有个大文豪出来说,你不是被张巡杀的,是你自己见情势危急,抽刀自刎的。这或许有双重意思,一是说你怕城陷被俘,落入敌手,身体被污;二是说你见士兵挨饿,心下不忍,甘愿献食。总之是在旌表你。

然而当真是旌表你吗?

又过若干年,另一位大文豪说,“无情未必真豪杰”。表面旌表你的大文豪,实则是在为张巡说话:他怕后人非议张巡无情,并由此非议张巡不是真豪杰。

这和我的遭遇,何其相似!

我丈夫刘安说,他杀我,是跟我商量的,潜台词是经过我同意的。他也是想表扬我,表扬我的大义和自我牺牲。对我那年的死感兴趣的朋友,你们就这样去理解吧,这样理解,也算是对我的一丝慰藉。还是那句话,我没有什么冤枉的。

那就是一次普普通通的死亡而已。

徐春阳回忆录

刘安提刀进屋,发现孙巧儿已经回来,他抓住孙巧儿的手。孙巧儿把这一抓,当成了关心,甚至当成了爱,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控制了。

她问“外面是谁”,刘安并没立即回答。

照刘安自己说,他把孙巧儿拉进了父母睡过的房间,在那房间里站定了,他问孙巧儿:“你为什么要回来?”这话问得古怪。这是她的家,她当然要回来。天黑黑地黑黑,她不回来去哪里?“天黑了呀。”她就是这样说的。她是要表明,家——跟刘安的这个家,是她唯一的归宿,从形式到内容,从内容到愿望。

但她还是补了一句:“我找到了两窝苦麻菜。”

她以为丈夫在怪她。怪她没弄到吃的。丈夫不知道她是从后门进屋的,在伙房没看见能填肚子的东西,就认为她出去大半天,回来时却两手空空。

对她补这一句的反应,刘安的说法是:使他陷入了更深的、不可救药的绝望。我相信这话是真的。但它也是假的。真在表面,假在底层。这时候,他的心里充盈着谎言构成的信仰。信仰需要牺牲。她,孙巧儿,已经不再是他的妻子,而是他的牺牲品。他把孙巧儿拉进那个没有人气的房间,我觉得也并不是怕刘备听见他们说话,而是他的潜意识在召唤,有着深层的意图。

“你为什么要回来?”他再一次问。

上次问得挣扎,往好处说,话里还有对妻子的怜惜。见到她,他就动了杀心,他要以她为食,进献刘备,但毕竟,这个女人跟他朝夕相处,已有五年,爱不爱不去谈,至少已成习惯。习惯这东西很怪,有时你简直不知道某个习惯是怎样形成的,而一旦形成,就成为你命运的一部分。但对于刘安这类人,又另当别论,“需要”才是至高权威,为了“需要”,可以轻易摧毁习惯。

因此,他再问孙巧儿为什么回来时,就不再挣扎,从语气到表情(如果能看到他的表情),都恶狠狠的。他明显是要给自己接下来的行为找理由了。

孫巧儿慌乱起来,说:“你是不是又犯病了?”

她说的病,是疑心病。

——疑心孙巧儿又去找了我,我又给了她吃的。

上次给了她半升小麦,她舍不得多吃一口,带回去给刘安,结果受了刘安的毒打,这次干脆自己吃光。刘安就是这样想的。

但我依然要说,这种想法同样是幌子,是他临时祭出的大旗。如果是怪孙巧儿回来得晚,那算晚吗?以往,只要有星月,深更半夜她都在野地寻食,像个为了活命而孤单夜游的动物。我甚至有个恶劣的猜想:即使刘备不来,到某个时候,刘安也会在夜间把孙巧儿当作猎物射杀,并以光线昏昧做借口。

但此刻,说孙巧儿回来得晚,不能成为借口。

他需要更加坚实的借口。

绿帽子,古往今来都是男人的敌人,但很少有人注意到,它同时也会成为男人的春药。根本不可能失去的拥有,不配称为拥有。没有失去,就想象失去。而春药之于刘安,不是用于床上,而是用于支撑自己虚构的信念。

“我一点儿不饿。”这句话是刘安转述的,他说是孙巧儿那天说的。孙巧儿说过没有,已无从证实;即使说过,也是她忍嘴,她要把可怜的一点儿食物,让给两个男人吃。刘安深知这个事实,但他不这样理解,只把想象当成事实:孙巧儿在徐春阳那里吃过了。徐春阳为什么给她吃的?她跟徐春阳上床了,或者野合了。啪!绿帽子扣在自己头上了,多么威武,多么正义!

于是,他把孙巧儿推出了那个没有人气的房间。

那房间有道侧门,从侧门出去,就是偏厦,按罗贯中写的,是后院。

后院里立着一匹马。

一匹白马。

白并不是光,但在这暗夜里,它成了光。这道光已经熟悉过刘安的气息,但还不熟悉另一个人的气息,焦躁地踏了两下蹄子。乱世当头,它不得不多一分戒心。当世界催生戒心,这个世界就是可耻的。笑怕出错,哭怕出错,张嘴说话也怕出错,分明阳光普照,却到处都是阴影,到处都是躲藏在暗角的眼睛,这样的世界是可耻的。白马作为畜生,也体悟到世界的可耻,并保持着必不可少的警惕,遗憾的是,孙巧儿却没有。她根本不明白刘安究竟要干什么。

我没有责备她的意思,因为这不是她的错。

我们不能把一个人相信世界美好,当成是这个人的错。

白马的光照过来,刘安手里的刀,被照出凶器的本相。这时候他才对孙巧儿说,那匹马的主人,是刘豫州。刘豫州的盛名,早散落民间,那名字已成象征,成了播撒在百姓心中的种子:重扶社稷,再立江山,只待此人。所以我相信如刘安所说,孙巧儿听了,很激动。可是激动有什么用?

刘安接着说:“刘豫州而今,走着背运,败给了吕布,败得一塌糊涂,饿得昏天黑地。我们小老百姓,无力助他挽救败局,至少该给他一口吃的。可家里啥也没有,就算你挖回了两窝苦麻菜,也不顶事……叫他喝苦麻菜汤,我们这些做百姓的,就太不讲良心了。无论如何,也要招待他吃顿肉。”

听见这话,孙巧儿该怎么想呢?

她一定会想,是去找徐春阳借吧?

但她自己不好说出口,她让刘安说。

刘安说的,跟她想的完全不同。

刘安说:“家里没有肉,好在……我们自己身上长着肉。”

孙巧儿凛然一惊。

但这女人,毕竟太过纯洁,她还以为像介子推那样,割股以食文公,她生怕刘安割他自己,忙说:“当真要割肉,就割我身上的!”

她哪里会想到,刘安非但要割她的肉,还要收她的命。刀听从刘安的指令,砍向孙巧儿的脖子。颈动脉咔嚓断裂的前后,孙巧儿听见刘安说:“你到底认了,本来应该把你和徐春阳一起砍……”他把孙巧儿叫割她身上的肉,当成孙巧儿的认罪伏法。由此,他的杀妻之举,变得冠冕堂皇。

他说自己跟孙巧儿商量过,这就是他的“商量”。

刘安说原委

世上的有些人,只对弱质的生命感兴趣,并以此自证道德。比如徐春阳,因为我杀了孙巧儿,就觉得孙巧儿是弱者、孙巧儿亏,就不嫌手软地朝我泼脏水。我不跟那杂种一般见识。作为认识几个字的人,他该明白,瘦土上长不出乔木,弱质里生不出崇高。鸡蛋碰石头,碰一万次,破碎的还是鸡蛋,这说明什么?说明这就是规律。规律是让你遵守的,不是让你质疑和抗拒的。你当然可以同情鸡蛋,但同情鸡蛋的意义,是弱化信念,削减意志,降低品质,拖日月星辰的后腿。世界要是当真有毁灭的一天,罪魁祸首,就是滥施同情者。

如果我没有这种认识,我的钱被偷了,我就有理由鄙薄这个社会并实施报复。你徐春阳自己贴上来,说是我邻居,我就可以跟你学,不要任何证据,直接宣称你是小偷。荒凉大野,极目无人,只有你徐春阳,不是你偷的,未必是鬼?但是我没这样耍无赖,我懂得“天予不取,反受其咎”。一个在路途中睡得像是死过去的家伙,他身上的财宝被取走,只能怪他自己,不能怪取走的人。

但这只是一层意思。

还有另一层。

那天,我挎着褡裢,行走在苍茫大地上。枯黄的百草,高过膝头,甚至淹没了胸脯,我在草里走,像在草里游。草的大海,漫无际涯,每走一步,我都深味着挣扎的含义。那时候,我比太学里的博士更有学问,博士们满腹经纶,但那些词语和知识,都是挂在身上的纸花,而我,“挣扎”这个词出来时,我看得见它破壳、出苗、长成参天大树。但我并不绝望。那些言必称道德的人,由于自身的孱弱,动不动就说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很容易走向绝望。这是我瞧不起他们的原因。我不绝望。我昂首阔步,一路南下,去追寻另一片天。

晕厥是突然到来的。

我无非抬头望了一眼西沉的太阳,眼里便金星乱溅,后脑勺直到大椎穴,突然化成了木头,这时我听见一个声音说:“就是他杀害了自家婆娘。”接着我听见自己倒下去的闷响,感觉到草茎在我脊背底下的倾覆和断裂,此后就啥也不知道了。当我醒来,遍地乌黑,身上很沉,脸上痒酥酥的,一摸,是雪,我被雪盖住了,雪花还在纷纷扬扬飘落,再醒得晚些,多半就被雪埋了。

十月的中原,不该如此。天地真是乱了秩序,让人悲伤。但我不是为自己悲伤,是为刘豫州。从曹营给我送来“金百两”的孙乾,是个实诚人,他告诉我,曹操胸藏深泽大壑,心里的对手并不多,而刘豫州是他的对手,对手是用来干吗的?是用来消灭的!豫州牧当然明白,此番投奔,按孙乾的话说,是“以图后计”。难道后计未图,就惨遭毒手?老天爷是在为他披麻戴孝?

幸好我及时发现丢了褡裢,否则会为刘豫州痛断肠子。

我的褡裢被偷,证明老天是在为我伤心,与刘豫州无关。老天伤心,我不伤心。非但如此,我还很高兴。只要刘豫州是安全的,我还有什么不能舍弃?我连老婆都杀给他吃了。高兴一阵,我才慢慢愤怒了。我愤怒的是:在我昏迷之前,人家就打着我的主意了。如果在我不省人事的时候取走了我的褡裢,我无话可说,但有预谋地取,就不是偷,而是抢,是强盗行为。

强盗从何而来,我至今不解,但他或他们,肯定窥探到我的行踪,便手执迷香,等在路上。这实在太卑鄙了。

更加卑鄙的是,还要为自己的卑鄙寻找理由,说我杀害了自家婆娘。“杀”有很多种解释,“杀害”却只有一种解释。像徐春阳之流,尽管也在写书,却不知道杀和杀害的区别,更不知道世界不是以世界本身存在,而是以解释存在。

未必那强盗是徐春阳的祖宗?

或许是的。

一定是的。

正因此,徐春阳才以污蔑我的方式,来为自己的祖宗漂白。

我是像他说的那样和孙巧儿“商量”的吗?

——那天,在父母的房间里,我对孙巧儿说,外面那个人是刘豫州,刘豫州饿得不行,她便推我出去,叫我去给刘豫州弄吃的,说她挖到了两窝苦麻菜。见我不动,她说,你不去我就去了。她的意思是,刘豫州是圣人,既是圣人,也就无所谓男女。比如观音,既可是男身,也可是女相。圣人跟菩萨一样,超越性别。她这样想,我也是这样想的。但同时,我又知道她不是那样想的。

实话说,她还没达到那种认识层次,在她那里,男身就是男人,女身就是女人。她说她出去,其实是催我赶快出去。我当然希望如此,但我出去的路却有两条,一条路上飘着肉香,另一条路上,只有野菜的苦味儿。

我比先前更加踌躇、更加绝望,脚底下像生了根。

她到底是我的女人,懂得我的心思,于是說:“要不……在我身上割块肉吧?……割哪里好呢?手要劳动,腿要走路,割屁股上的,又对客人不珍重……那就,还是割臂膀上的吧,反正只是挖点野菜,又没别的劳动能做。把手割成光骨头,照样能挖野菜……你别犹豫了,赶快下手吧。”

她越这样说,我越爱她。

我是多么爱她!

因为爱,我怕她痛。

我问她:“你不怕痛吗?”

她说:“你说呢?”

我问她:“痛起来你会叫吗?”

她说:“你说呢?”

这时候,我才把她推到后院去的。怕她痛,也担心她叫起来不成体统,我才一刀把她砍倒的。我是多么爱我的女人。爱到深处,只能让她牺牲。

我知道,做牺牲正是她的福气。

她一定会这样想的。

土地做证

人们叫我土地爷,其实,我只是一方小神,够不上称“爷”。

人们叫我土地爷,其实,心里并没把我当回事。

因此我的话不宜过多,说再多也没用,最好是啥也不说。可我说最好啥也不说的时候,事实上已经开口了。

还是讲那件事:刘安杀妻。

实话告诉各位,那天刘备到了小神管辖的地界,我就知道要出事。他袍上绣着血迹,手上提着兵器。兵器主凶,万古皆然。刘备的兵器又格外不同。慈悲,是他的标配,慈不带兵,乃至理名言,而刘备却数次掌管一地军政,且亲领猛士,剿戮黄巾,讨伐董卓,力战吕布……这证明他的慈悲是有条件的。当慈悲附加了条件,在某种情形下,慈悲就会为兵器淬火,成为最狠也最锋利的兵器。

恕我直言,这世上有一种人,慈悲是他们的精神资本,他们也因此成为精神资本家,其柔软心肠,不是为了容纳,而是为了收割。刘安骂那些滥施同情的人,不知道有一种慈悲更该骂,同情多针对个体,还有个对象,而某些慈悲者,只爱世界,不爱个人,所以他们爱的,永远看不见,也摸不着。

我这只是笼统而言,并不单纯针对刘备。

话说刘备,匹马逃难途中,饿了。饿,是常见的生理反应,不值得大惊小怪,刘备饿了和张三李四饿了,没有什么不同,饿的后果,也不至于不可收拾。人被饿死,十之八九都是人祸,没有人祸,很难把人饿死。且刘备饿了,更不该当成事件,欲成就梦想,都需经历无水无粮的时刻。何况他有的是办法解决:树皮可吃,草根可吃,昆虫可吃……此等物什,天生地养,百兽千鸟赖以存活,人也能赖以续命。但那刘备,偏偏打马进村,向民求食。老百姓若不吃树皮草根,早就没甚可吃,他知道;有关他慈悲的传说,早已流布九州,他更知道。

他进村,只是为了印证。

江山如鱼肉,正被乱刀剁,当他败给吕布,成为光杆司令和赤贫者,在百姓心中还有着怎样的分量?

这就是他要印证的。

去刘安家前,他已去过三家,那三家人都不在百草庄,离刘安家有数十里,刘安说极目荒凉,不见人烟,也非全然说谎;三家“争相进食”,确是实情,但进献上来的,是朱根子、老娃蒜、芥菜汤、榆树皮饼……一句话,全是野粮,只有个名叫黄大光的老翁,献了小半碗燕麦粥,可同样是野粮——是野燕麦。这要喂养平常的饥饿,倒也勉强,但要以此称量民心,就远远不够。

收拾零落的江山,民心就得比江山还重。

见到刘安,刘备其实并不太饿,无非是稍有饿意罢了。他是临时起意,想再试试。若是真饿,刘安将他领进家门再去出猎,他就会拦阻,会说:麻烦老乡,你随便给我弄点儿吃的。但他没有。他让刘安出去。刘安老半天没回,完全在他意料之中:他还不至于昏聩到认为飞禽走兽以被他吃为荣,都跑到刘安的箭镞下求死。刘安这样骂过猎物,说刘豫州吃你们几块肉,喝你们几口血,是“杂种们万万年修来的福分”,刘备自己倒不这样想,因为他要的,是民心,不是兽心。刘安去得越久,越不容易得手,越能见出他的虔敬。

其间,孙巧儿回来了。

孙巧儿进院坝,刘备就听到了响动,并且转头看见了她离开院坝的背影。这定是刘安的浑家,他想。由此,他挂念起了自己的家人。落入敌手,就是待宰的羔羊,这似乎没什么好说的,可到底让人伤感。

当初,张飞因醉酒失了徐州,陷了嫂嫂,去盱眙见刘备时,惶恐无地,欲拔剑自刎,刘备将其抱住,夺剑掷地,说:“家眷虽陷,吕布必不谋害,尚可设计救之。贤弟一时之误,何至遽欲捐生耶!”果如刘备所言,吕布不仅完璧归赵,甘、麋二夫人见了刘备,还都说吕布的好:令兵把定宅门,禁诸人不得入,又常使侍妾送物,未尝有缺。可那吕布,究竟是个不讲情义的,因一匹马取了丁原性命,又因一女人取了董卓性命,丁、董二人,均为吕布义父,而你刘备现今是他的敌人,怎能保得他再发善心,“必不谋害”?

偏偏吕布听了糜竺劝告,不仅再次不予加害,还“令糜竺引玄德妻小,去徐州安置”。这事刘备当时并不知道,因而胸腔里的一颗心,如夕阳般沉落。

眼见夕阳就要坠下地平线,他再次听到了响动,是后门响。

于是他收回心思,专注于目前。

后门响过,便无声息,他由此知道是劉安的浑家从后门进了里屋。那女人,多半是进院坝时看见了他,才有意避开。战争,并没有摧毁淳朴的民风,这是生活永远高于战争的地方。发现这一点,让他凛然惊诧。

那女人不知道我是谁,他想,只把我当成了个普普通通的陌生男子,才以礼不见。如果知道呢?

好几次,他都想张嘴自报家门:吾乃幽州涿郡人氏,中山靖王之后,孝景帝玄孙,刘备刘玄德是也。最终没报,是他觉得,在妇人面前查验民心,毕竟廉价。这样终于等到刘安回来。见刘安空手而返,他不言声,只默默地看刘安生火,挂上铁锅。刘安的踌躇,全在他眼里。刘安随时可能朝他弯下去的膝盖,全在他眼里。但他不言声。然后,刘安拿了菜刀,进了里屋。

里屋的对话,他听得清清楚楚。无非就是柴门,到处穿眼漏壁。刘安要杀妻进食,他早就预感到了。孙巧儿那声呼痛,虽是不经意在刀刃上割破了手,但它背后的内容,他已经有所察觉。每个人都有个深渊,那深渊就是人的命运,某些平平常常的声音和动作,是从命运里来的,也是对命运的预告,只是很多人都不知道,轻轻松松就滑过去了。刘备嗅出了异样,但还不敢肯定。

他不言声。他等着。

等来的,是一顿好肉。

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民心。

那一夜,他睡了个好觉。

天亮后,刘备要走,去后院取马,见黑色的血土上死着一个女人,两条手臂只剩了白骨。接下来,罗贯中这样写道:“玄德惊问,方知昨夜食者,乃其妻之肉也。”于是“不胜伤感,洒泪上马”。泪水,是刘备表达慈悲的语言。其实他既不伤感,也不愧疚,因为在吃之前,他就问过刘安:“此何肉也?”刘安答:“乃狼肉也。”既是狼肉,他当然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吃,并且“饱餐了一顿”。

刘备满足了吗?

不,骑着马没走多远,他就很怅然。妻子如衣服,衣服破,尚可缝——这样的话,张飞因陷嫂嫂欲拔剑自刎时,刘备就说过,这时候他想:把婆娘杀掉请我吃,固然也不错,但还算不上多重的民心,要是刘安自杀,让他婆娘煮给我吃,就有分量得多。刘安没这样做,刘备不仅怅然,还有了担忧。

这粒担忧的种子,活在他心里,直接影响了他收拾江山的信心。

所以,尽管有智多星孔明辅佐,到最后他也没能重振山河,只能偏安蜀地。

孙巧儿见闻

最近我读一本书,说的是:服务性行业,比如空姐,见到顾客就微笑,这是职业规定,也是职业操守,同时,还是从业者的自我要求。久而久之,她便再难分清那微笑是“职业”的还是她本人的。她本人因此被异化,直至被替换、被消失。但她并不知晓,她认为那就是她自己。

以此推论,人皆如此。

所以,在世上行走着的,大多不是人,而是消失了的人。消失等于死亡。“人最好别与死人同行”,这句话是谁说的,我忘了,单知道说得不对。不和死人同行,你差不多就没有人同行,就会被孤独重重围困。

我真不该读那本书,它让我再次陷入回忆。

那天夜里,我的脖子死了,膀子死了,但如前所述,人死,并不是干干净净地死完,是一部分死了,另一部分还活着,我身上还有很多地方活着,到次日早上,活着的部分依然活着。我的魂守住我活着的部分,并时不时地,去我以前称为家的几间屋子里盘旋。我看见,天刚见晓,刘备便起了身。他睡在父母睡过的卧室,那房间里长时间躺着无人理会的光阴。生前,我每次跨进那道门槛,都有阴湿的蛛网罩过来,想把我裹住,变成蛹。刘备到底是军人,他一进去,阴气纷纷退避。睡觉时,他枕着利剑,利剑的寒光,反将冰凉的光阴焐热,满屋升腾着紫烟,冲撞着我的魂灵。

刘安一直未睡,笔挺地站在巷道里,通夜守卫着刘备。听到刘备起身的动静,他才悄然离开,去了伙房,拿出剩肉,去锅里热。

我本以为,我这么瘦,两条膀子肉昨晚都吃尽了,早上他会再到我身上割,再让我的身体死去一部分,没想到还有剩的。这证明刘备昨天确实不饿。刘安虽饿,出于恭敬,不好在刘备面前敞开肚皮吃。

我那些死去的肉,沉睡在铁锅的浑汤里,火生起来,舔着锅底。万事万物,经过一夜休整,都在清晨昂扬,火像刚洗过脸的少年,活泼俊逸,很快把锅舔热。锅里那些本已麻木的肉块,遇到热气,又苏醒过来,又痛。

痛得不知道痛的时候,刘备和刘安又坐在了餐桌边。

刘安不敢坐的,刘备拉他,他才坐了。以前我就听说,刘备屈身下士,愿与贱民同席而坐,同簋而食,看来所言非虚。我还听说,刘备做平原相时,有个叫刘平的郡民不服治理,唆使刺客行凶,刘备毫不知情,对刺客礼遇有加,刺客十分感动,非但不忍下手,还向他坦露实情。可见人总是在用自己的言行,塑造着自己的命运。而每个人的命运都与别人的命运相连。比如刘备的命运和我的命运。要是刘备没有那么天高地阔的名声,我即便死,也不会死在自己男人手里……

刘备吃净了他碗里的肉,把汤也喝净了。

然后他起身告辞。

这个仁德广布的人,不近距离接触,根本不会知道他身上的霸气。仁德者的霸气,多少让人不适;这好比后来人看电视,电视里的大人物出场,都满脸亲和,可如果你真有机会跟那大人物见面,才发现他浑身带着闪电,拒人千里,你也同样茫然不适。我讲这话是有根据的,两年前,我因为获得全省十佳教师,去省城开颁奖大会,省委书记到场讲话,并上台跟“十佳”握手,我发现他的眼睛看着我,但又感觉到,那眼睛是大海,我只是大海里的一粒泡沫,甚至,我啥也不是。

刘备说告辞,刘安是无法挽留的。

一个有着巨大气场的人,说客套话也是命令。

刘安陪着他,到后院取马。

那匹美丽的白马。

白马身上溅着我的血,那血不仅活着,还活得鲜艳,如梅花盛开。刘备首先不是看见我,是看见他的马和马身上的梅花。他把那些梅花当成吉兆。

然后他看见我了。毫无疑问,我是吉兆的来源。从古至今,女人总是成为各种“来源”。被当成人的来源时,女人被崇拜。被当成祸的来源时,女人被践踏,同时也被利用。被利用的历史最长。即是说,女人被工具化的历史最长。生育的工具,纵欲的工具,此外还是战争的工具,比如让女人脱掉裤子,站到城墙上去,敌人的炮火就打不响。

我的上衣被剥去,两个奶子泛着青白的光。那时候,我是多么羞愧。我羞愧于我的裸露,更羞愧于我的丑陋。我不丑,我长得很好看,恐惧和饥饿,并没能全部没收我的青春。我才十九岁,有着十九岁的天赐之身。但正如一个诗人所说,裸体之美,在于看不见的看见,是想象中的看见,当真被看见,就不美了,甚至丑了。何况是一具死去的裸体。好在死去的裸体就不叫裸体了。

刘备看见我,眉毛一耸,问怎么回事?

刘安支吾。

刘备说,到底怎么回事啊?你说啊!

刘安双膝一弯,跪下了,就跪在我被割成光骨头的膀子旁边:“使君恕罪,我家徒四壁,无以为炊,只好杀掉老婆招待使君。”

英雄到底是英雄,尽管被打成光杆司令,一张江山图也始终装在心里,并坚定地相信,那江山是他的——迟早是他的。当那一天来临,难道也容许如此任意杀伐?刘备很可能就这样想了,因此他问:“她同意吗?”

刘安说同意,就是她自己提出要为使君做牺牲的,她说她为此深感幸福。

刘备听了后,轻轻地叫了一声:“黎民啊……”

随后哭了,两行泪水,从他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眼睛里流出来。

他哭着把刘安扶起,然后解开缰绳,上马。

刘安这时候说:“本欲相随使君,因老母在堂,未敢远行。”

他是怎么想出这句话来的?他妈都死三年多了。

但正是他的这句话,让我对自己的死既沮丧,又忧伤。

当他说我为刘备献食深感幸福的时候,我是很恍惚的,仿佛那是真的。他那句關于母亲的话,又让我陷入了怀疑的痛苦。

刘备端坐于马上,向刘安道谢,并问他老母亲好。刘备知道他在撒谎。自始至终,他也没见到他老母,而且昨晚他睡在那张床上,早已闻到陈死人的气息。但他把刘安的话当成真话。他愿意这样。愿望和事实,混为一体。

而今想来,消失了的人,哪里只是草民百姓。

徐春阳回忆录

刘安回到百草庄,是在他出走两个月后。

他完全成了个乞丐,说话神神道道。“我遭抢了。”他说。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曹操给他送了金——说金不说黄金,是因为金是铜铸的,黄金才是真金,但金也足够值钱。因为不知道,我想谁会抢你呢?你身上能抢的,无非就是一套猎具。这些年,从中原、山东到淮北、江东,曹操打吕布,孙策打袁术,袁术打刘备,袁绍打刘表,然后吕布打曹操,袁术打孙策,刘备打袁术,刘表打袁绍,如此车轱辘似的转,转得乱了,又是吕布打袁术,袁绍打曹操……今日交好,明日交恶,兵马借来借去,互相杀来杀去,马蹄是槌,大地是鼓,从早到晚敲,从早到晚震彻山河。如此,鸟兽早拖儿带女,离开家园,流浪远方,方圆百里,再难见它们的踪迹,抢来猎具又有何用呢?刘安又在编故事了。

他接着往下编,说有人给他下了迷药,让他昏死过去。

昏了多久?两个月。他真把自己当成了动物,可以冬眠。说冬眠不确,是秋眠,他秋天睡去,醒来时已是大雪盈野。

这迷药只能是他自己下的,药引子就是谎言。

见自己的故乡人成了乞丐,这样的经历是很特别的。史书上,不乏整村整乡出去讨饭的记载,可都是越讨越远,何曾见过从远处讨回家乡来的?

那天下午,我打开门,见他一步一歇朝我走来,身后的雪地,被戳开褐色的窟窿。但完全认不出是他——衣衫褴褛,脸黑得像铁,左手捧着片破瓦。我开始以为是个受伤的军人,手上的物件让我知道是个乞丐。乱世行乞,连只破碗也不能得。距我两丈地,他站住了,右手的三根指头,在瓦片里撮,撮起来喂进嘴里,而我分明看见,那上面只有一小堆儿雪,他吃的是雪。我身后的案板上,有粒烤土豆,那粒土豆吓得瑟瑟发抖。它怕我把它交给那个乞丐。

它的恐惧也是我的恐惧,但我更多的是痛苦。

当你看见一个只能吃雪的人,而你有一粒土豆,你也会跟我一样痛苦。我在心里对土豆说:你赶紧藏起来吧,让我都不知道有你存在。

正这时,乞丐说话了。

他说:“春阳,我遭抢了。”

当我听出是刘安,惊诧之余,喜悦之情如春水泛滥。这两个月里,我至少有三次想起他,很想去找他,但都没去,我不能容忍自己跟一个杀死自己女人的人有过多交往,何况那女人曾经从我手里接过半升小麦,曾经当着我的面,抓一把喂进嘴里,修长的脖颈挺起来,让我的小麦滑进她的胃。灾荒年月,这是人和人之间所能建立的最为饱满的联系。可是这个人被刘安杀了。不仅杀了,还吃了;不仅吃了,还让她背负强加的罪名,且丝毫不给她辩解的机会。

报应。当这个词蹦出来,我分清了自己喜悦的性质:不是因为见到刘安,而是因为见到刘安的下场。这个落得如此下场的人,把腰板挺了一下,起步向我靠近。走到门边,朝我伸出手。我没跟他握,我说我的手是湿的。他知道是借口,我无所谓。找个借口,还是给你脸。他后来诬蔑我撒谎,说平畴广野,唯见荒烟蔓草,哪来什么门?天地之间,我的房舍尚在,怎么没有门?我的门就是天地之门,我的门朝南开,就是南门,朝北开,就是北门!

我转身进屋,他也跟进来,不等邀请,就坐在两个月前与我喝酒时坐的草凳上,仰着头,望着我。瓦片还捧在他手上,我这时候心又软了,犹豫着是否把那粒土豆给他。那是我计划留到明天的口粮。他开口要,就给,不开口,就不给,我就是这样决定的。既然你是个讨口要饭的,一句话总得说。他偏不说,于是我也坐下了。他的目光随着我坐下的动作沉落,然后又定在我脸上。

那一刻,我脊背上蹿过一股寒气。这哥们儿还是个活人吗?外面有若有若无的太阳,也有若有若无的风,他走路的时候,站住的时候,进门的时候,包括此刻坐在我面前,都飘飘忽忽的,我也没在雪地上看见他的影子。

但他能说话,还捧着乞钵……当他注意到我的眼光落在瓦片上,便慌乱地将其放下。满手黑,唯掌心苍白,像那瓦片是刚从他手上割下来的。这说明,此前的几十天,乞钵都是长在他身上的器官。放下后,他又开始说话。说他被抢了。在哪里被抢,抢了他什么,又怎么抢的,也都一一道来。

他说的,大部分我信,而且进一步确证了他杀妻进食,说别的都是遮羞布,有所图才是他的最高真理。苍天有眼,不义之财,必然失去。

“接下来你怎么打算?”我问他。

“我没改主意,”他说,“我要去南方。”

南方不是一个表达方位的词语,而是花团锦簇的意思。但我不相信一个北方的乞丐,到了南方就能丝绸裹身,更不相信天下大乱、四方云扰之时,南方会成为真正的净土。出于真诚的关心,我问他:“你为什么不去找刘备?听说刘备不仅夺回了小沛,还夺回了徐州,你为什么不去找他?”

“我又不是军人。”他说。

“没有人天生是军人。刘备起事之前,做履织席,只是个小贩。”

他不言。

我又说:“你完全可以做军人。”

话里的讽刺,他绝没有听出来。因为他突然眼睛一红,泪如泉涌。讽刺是让人反省的,不是叫你流泪的。这哥们儿,把刘备那一套全学会了,凡不可言说之事,都用流泪去解决。当时我就感觉到,他不仅能做军人,还能成大事。不过我更感兴趣的是,这眼泪为什么流?为谁流?我特别感兴趣的是,他会不会恨刘备?没有女人的家,不能称为家,这是我深入骨髓的体会,要是刘备不来,孙巧儿就还活着,你怀疑孙巧儿跟我不清白,可她每天回去的,还是你那个家。如果说信仰能生成一种力量,转过头来恨那个信仰,会不会产生同样的力量?

我并不问他,等他自己说。

他说的是:“我饿。”

我把他高看了。他流淚,仅仅是因为饿。是饿出来的、向世界乞求的泪水。于是我明白了,孙巧儿在他家里再活一次,他会再杀她一次;再活十次,会再杀她十次。如果他有能力杀我,我就会像孙巧儿,由活人变成尸体,由尸体变成肉,然后被他消化掉,从肛门里拉出去。

我决定,那粒土豆不给他。开口要也不给。

他一天不走,我一天陪他熬,两天不走,我两天陪他熬。我宁愿跟他一起饿死,也要让那粒土豆干干净净地活下来。

天黑了。门外的积雪,反而加深了黑暗的深度。

我感觉到,这屋子里有三个人:我、刘安、那粒土豆。刘安定是早就嗅到了那粒土豆。一个饥饿的人,身上的全部器官都会变成嗅觉。我觉得他马上就要朝那粒土豆扑过去,但是他没有,他又开始说话。

他说,春阳,孙巧儿不是我杀的,是刘备杀的。我出猎回来,她已经被杀了。刘备说,本来应该把我也杀掉,但要是那样,他就变成曹操了。曹操才滥杀无辜,他不会,杀孙巧儿,是因为他听见里屋响,却久不见人露面,担心在搞什么诡计。也怪那屋子太黑,否则他看见是个女人,决然不会动手。他是这样对我讲的,要我严守秘密,数日之后,会有人给我送钱来,若漏半点儿风声,将碎尸万段。他就是这样对我讲的。几十天来,我守口如瓶,结果……我的钱是你抢的吗?若不是你,我怀疑就是刘备的手下。你让我去找刘备,其实我正是去找了他,可他喝令将我乱棒打出。以为把我打死了,将我抛尸荒野。我命大,活过来了。我昏迷期间,仿佛见到阎王,现在想来,阎王跟刘备长得很像……

黑夜里,连说话的声音也是黑色的。

又是一篇故事。他编了自己的故事、孙巧儿的故事、刘备的故事,往后的日子里,将编我徐春阳的故事了。我的脊背上蹿过一股寒气。

我早就知道,见到刘安,预示着我运气不好。

原载《花城》2022年第5期

原刊责编  李嘉平

本刊特约编辑  朱旻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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