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融合互动研究

2023-01-04 19:32郭广伟谢丽丽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市域供给现代化

郭广伟 谢丽丽

(1.河北工程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 邯郸 056038;2.河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河北 石家庄 050024;3.菲律宾凯迪雷拉大学 教师教育学院,碧瑶 2600)

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应对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城市管理面临的挑战,我国在智慧城市既有实践基础上提出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特别指出,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是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的重要体现。新时代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应坚持以人为本,深度融合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建成技术支撑、数据驱动、智能融合、政策保障的智慧市域社会治理共同体。

一、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融合互动

新型智慧城市的顺利运转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就是与市域社会治理形成融合互动。现代城市建设既要积极吸取高新技术发展的最新成果,如智慧城市建设所依托的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还要重视对城市文化内涵的培育。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便是不断培育城市文化内涵、城市文化品牌和不断提升市民文化素质的重要举措[1]。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也是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城市管理和服务体系的重要领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之间存在紧密的融合互动关系。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与新型智慧城市的四个建设重点之间存在显著的融合性,尤其是能够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实现创新性跨越式发展,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则可以有效整合市域社会治理供给的各个环节,构建更为完备和高效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更好满足市民多元化、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市域社会治理需求[2]。

具体来说,新型智慧城市与市域社会治理之间的融合互动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新型智慧城市的基础在于实现城市建设与最新网络信息技术的融合,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供给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需要积极运用最新科技,尤其是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等最新网络技术发展成果。两者在运用最新科技成果尤其是网络信息技术上存在很强的融合互动关系,可以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形成互促共进的协同互动发展关系[3]。第二,新型智慧城市的本质在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通过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现代化的全面结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城市生活和发展环境,其与城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在本质上具有一致性。第三,在发展理念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也具有一致性。新型智慧城市的发展理念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五大发展理念,根本理念在于创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基于新一代网络信息技术的创新科技成果,以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网络架构实现城市建设中各个领域的信息共融共享,将其集成整合成一个整体,实现对城市建设、管理和服务各领域的整合及其运行模式的创新。城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既需要依赖于新一代网络信息技术等科技创新成果,也需要在服务理念、供给方式和运行方式上进行创新性探索[4]。因而,在发展理念上,新型智慧城市与市域社会治理供给之间存在一致性,并因这种一致性而形成密切的融合互动关系。

但是,目前我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与市域社会治理之间的融合互动,运转尚不顺畅,并由此引发一些问题。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完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就要消除两者之间的融合互动存在的障碍和不足,保障其顺畅运转。

二、新型智慧城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融合互动的障碍分析

新型智慧城市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在本质目的、发展理念和技术基础等方面存在契合性乃至一致性,决定了两者在未来城市发展中必然存在融合互动关系,且这种融合互动关系的紧密性在很大程度上印证着新型智慧城市及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建设质量和发展水平。简言之,新型智慧城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之间能够形成良好的融合互动,既是未来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也充分说明城市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等各个领域实现了有效的集成整合,是对新型智慧城市及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质量的有效验证。但是,在新型智慧城市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中,依然存在对两者之间融合互动关系认识不足或者因其他原因造成的两者融合互动不显著的情形,造成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与市域社会治理供给“两张皮”的现象存在,既制约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质量,也使得市域社会治理供给效率不高。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供给实现融合互动面临的问题,应当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供给中得到重视,并予以解决。目前,在我国的城市建设中,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与市域社会治理供给之间的矛盾及其在融合互动中存在的障碍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公共文化数字化供给服务模式发展滞后,服务定位和服务效能有待进一步强化。新型智慧城市与市域社会治理供给融合互动的纽带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的网络信息沟通渠道。市域社会治理供给的数字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直接决定着其能够有效对接和融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之中。一些城市在市域社会治理供给模式探索中,虽进行了一些数字化改造和升级的尝试,但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并不高,成为制约市域社会治理供给有效对接和融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因素[5]。另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本质目的在于为人民服务,但一些市域社会治理供给中的服务导向依然不够明确,文化体制及其供给模式改革滞后,依然未完全摆脱计划经济供给模式下的行政治理思维,造成市域社会治理效能不强,供给效率低下,供给服务成本较高。

第二,是管理理念亟须转变,政策配套不够健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供给融合互动中,需要政府相应转变管理理念,合理定位自身角色,转变过去的行政治理理念,向服务型政府转化。但是,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中,一些城市政府依然存在大包大揽现象,依然固守传统的行政管理思维,地域和部门保护意识依然存在。显然,仅仅依靠政府财政投入,在城市市民市域社会治理需求不断在升级中增强的情况下,已经难以做到充分满足市民多元化、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市域社会治理需要。此种现象实际上也说明,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供给融合互动机制的构建中,一些城市的政策配套并不完善,需要继续完善相关政策体系。

第三,是个人隐私外泄和公共信息安全风险凸显,需未雨绸缪,消除安全隐患。在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和大数据计算技术高速发展的数字化时代,智慧城市建设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融合过程中,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外泄风险的问题逐渐引起重视。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平台等越来越多地读取和收集民众的个人信息,合法合理抓取数据和侵犯个人隐私之间的界限并不明晰,成为新的安全隐患。在推广数字化治理平台和体系的过程中,不但隐含着巨大的风险,也容易激起民众的抵触情绪。在智慧城市建设的过程中,由于信息数据资源的采集和使用范围不断扩大,公民个人隐私、企业商业机密和政府公共信息安全都存在被泄露的风险,数据价值与商业价值、社会价值的融合并未得以深化,数智赋能的合法化与安全化成为限制智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主要因素[6]。

三、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融合互动的路径选择

新型智慧城市与市域社会治理融合互动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并秉持服务化理念,坚持一切为了服务,一切都是服务,体现出以人为核心的服务思维和意识。因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城市市域社会治理供给的融合互动体现出以人为本的基本价值取向[7]。两者的有机结合还体现出“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思维,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现代化的结合中立足大数据和“互联网+”,采用系统科学与系统工程方法,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供给的融合互动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将智能感知、全面互联、深度融合、资源共享、协同运作、智能服务、激励创新等与市域社会治理全面对接融合。探索创新市域社会治理供给模式,搭建透明高效的市域治理体系,数据信息安全防控同步推进。新型智慧城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融合互动,实际上也是在城市建设中如何处理两者之间关系的一种模式,而其融合互动机制的构建,需要努力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大力实施“互联网+城市”行动,探索创新市域社会治理供给模式

信息化和城市化是我国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既在现实中展示出显著的必然性,也在未来关乎城市的核心竞争力。新型智慧城市和市域社会治理供给的融合互动实际是在将城市建设、管理和服务涉及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集成为一个整体的情形下构建的一种互动模式,而实现这种集成整合的技术基础是新一代网络信息技术的运用以及相关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网络的建设和信息数据库平台的构建[8]。新型智慧城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融合互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信息化和城市化的发展水平及其融合创新情况,而市域社会治理的供给模式既是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也关乎市域社会治理的供给效率提升,并成为目前我国城市市域社会治理供给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9]。因而,新型智慧城市和市域社会治理供给的融合互动实则是要实现“互联网+城市”的融合发展,也即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现代化发展的结合,并在这种结合中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城市资源整合。我国各地城市要以新型智慧城市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融合互动模式探索和机制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互联网+城市”行动,通过现代网络信息技术运用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城市资源整合,为新型智慧城市与市域社会治理供给的融合互动奠定机制基础、技术基础和资源基础,以创新应用理念统筹新型智慧城市和市域社会治理供给,尤其是要积极探索市域社会治理的创新供给模式,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通过适当引入市场机制和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机制提高城市市域社会治理的供给效率。

(二)提高各领域融合互动灵敏度,着力解决“城市病”和民生问题

现代城市与传统城市相比,规模更大,功能要求更多,而城市规模的快速扩大和功能要求的迅速增多,与城市资源配置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既凸显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必要性,也是造成城市市域社会治理供给不足问题的重要原因。在此背景下,交通拥堵、环境恶化和洪涝灾害等“城市病”在不少城市不同程度的存在,医疗健康服务、教育、就业和住房等民生问题也在现代城市发展中长期困扰着城市的管理者。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现新型智慧城市与市域社会治理更好进行融合互动,虽然并不一定直接针对各种“城市病”和城市的民生问题,但却为解决这些问题奠定了重要基础。各地城市要在新型智慧城市和市域社会治理融合互动模式探索中,着力提高城市各领域融合互动的灵敏度,形成有效破解“城市病”和民生问题的综合应对机制,在新型智慧城市与市域社会治理融合互动机制模式探索和机制构建中助力以上问题的协同解决。

(三)构建完善的惠民服务体系,提升城市治理与服务质量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融合互动的本质在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断满足城市民众日益升级的生活和发展需要,尤其是多元化、多样性和个性化的文化服务需求。各地在新型智慧城市和市域社会治理融合互动模式探索及其实践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坚持新型智慧城市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融合互动机制建设服务群众的发展定位和功能指向,以新型智慧城市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融合互动机制建设为契机,带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各个服务领域集成发展,协同进步,构建无所不在的惠民服务体系,让民众在城市中能够感受到享受服务的生活体验和有利于个人全面成长的发展体验。同时,各地还要正确理解城市服务和城市治理的关系,在新型智慧城市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融合互动机制建设中,两者非但不矛盾,而且是统一的。各地城市要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融合互动机制的构建中坚持服务主导定位和提高城市治理透明度和高效性的统一。

(四)加快数据安全保护技术升级,防控信息安全风险

数据信息安全是智慧市域治理持续推进和发展的基础,其核心在于加快信息安全技术的升级和数字平台体系的优化。政府应加强信息安全基础建设,做好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和卫生、公安和应急等公共安全领域数据的安防技术升级。加强数据采集、储存和传输过程的监管,严格把控合法合理采集数据与侵犯隐私之间的界限,将公众隐私保护责任落实到位,保证数据信息的绝对安全。同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明确个人信息、企业商业机密、政府公共信息以及其他敏感数据信息泄露的法律责任,从法律法规和信息安全审查监管方面提高防控信息安全风险的能力,消除民众顾虑,为智慧市域治理的持续推进扫除隐患与障碍。

四、结语

总体而言,新型智慧城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之间能够形成良好的融合互动,既是未来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也充分说明城市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等各个领域实现了有效的集成整合,是对新型智慧城市及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质量的有效验证。探索新型智慧城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融合互动,推进智慧市域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战略和现实意义。

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现代化发展的结合,为新型智慧城市与市域社会治理供给的融合互动奠定机制基础、技术基础和资源基础。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为协同解决城市民生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新型智慧城市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融合互动机制建设,为构建全面的惠民服务体系提供了契机,坚持服务主导定位,提高城市治理透明度和高效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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