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 实现防沙治沙高质量发展

2023-01-06 04:19吕景辉
内蒙古林业 2022年6期
关键词:防沙沙化赤峰市

吕景辉

内蒙古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

近年来,赤峰市坚持“生态立市”基本市策不动摇,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坚持不懈地开展防沙治沙工作。特别是原国家林业局2003年将赤峰市确定为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以来,赤峰市依托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还草等国家重点工程,进一步加大防沙治沙力度,走出了一条快速高质量发展之路。

“十三五”时期,赤峰市完成营造林面积641万亩、人工种草面积981 万亩、水利建设面积44.04万亩,落实草原禁牧面积5202 万亩,实施草畜平衡面积3397 万亩,划定基本草原面积6145.06 万亩,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7715.5 万亩,防沙治沙综合效益日益显现。

2021年12月3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了《关于公布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保留名单的通知》(林沙发〔2021〕110 号),确定保留6 个地市级和35 个县级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其中,赤峰市位列地市级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

防沙治沙效益显著

林草资源大幅度增加,林草生态系统初步构建。目前,赤峰市森林面积4555 万亩,活立木蓄积量6978 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5.84%,分别比2000年增加1358 万亩、2508 万立方米、10.83%;草原植被盖度提高到62.6%,草原“三化”(退化、沙化、盐碱化)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草原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2014年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结果显示,赤峰市沙化土地面积由1994年的3996 万亩减少到2830 万亩。固定沙地、人工半固定沙地面积迅速增加,流动沙地、天然半固定沙地面积逐步减少,治理区林草植被盖度提高到65%以上,实现了由“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的历史性转变。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保障能力大大提升。全市平川地区基本实现农田林网化,山区基本实现按山系、流域进行规模治理,农田、草牧场沙化趋势得到根本性遏制,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牧业生产能力显著提升。与20世纪60年代相比,全市平均风速降低0.52 米/秒,沙尘天气减少60%以上。近10年,全市平均扬沙天气仅有3 天,减少17 天。全市粮食产量达100 亿斤以上,牲畜存栏1000 万头(只)以上,成为全国重要的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林沙草产业蓬勃发展,经济效益日益显现。全市依托丰富的林沙草资源,大力发展林沙草产业,形成了经济林、木材加工、林下经济和森林沙漠旅游等主导产业,林沙草产业成为山区、沙区群众脱贫致富的支柱产业。目前,全市林沙草产业总产值达102 亿元,农牧民真正得到了实惠。

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工作合力更加强劲。随着防沙治沙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市干部群众生态意识明显增强,“生态立市”“生态立旗”战略深入推进,森林城市、森林城镇、绿色村庄创建工作蓬勃开展,植绿、护绿意识深入人心。涌现出一批生态建设典型人物,全国防沙治沙十大标兵唐臣、鲍永新、刘世和是其中的杰出代表。赤峰市防沙治沙等生态建设得到了国家的高度评价,赤峰市先后被授予“全国防沙治沙十大标兵单位”“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先进集体”“国家森林城市”等荣誉称号,敖汉旗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全球环境500 佳”荣誉称号,防沙治沙等生态建设已经成为人们认识赤峰、了解赤峰的绿色名片。

防沙治沙经验丰富

赤峰市依托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在长期的防沙治沙实践中,总结出了一套符合赤峰市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坚持高位推动。一是高度重视防沙治沙工作。全市不断加大组织领导力度,把“生态立市”作为基本市策,把防沙治沙作为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列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全市防沙治沙等生态建设工作会议,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防沙治沙工作。二是落实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制。市、旗县(区)、乡镇苏木政府层层签订防沙治沙责任状,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度,真正将防沙治沙责任落实到各级政府。三是认真执行汇报制度。各级政府每年都向同级人大专题汇报防沙治沙工作,各级人大按照《防沙治沙法》要求,不定期开展“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四是科学编制防沙治沙规划。市、旗县(区)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防沙治沙规划,并将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多年来,全市上下齐心,党委政府重视,部门密切配合,群众积极响应,形成了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合力推进防沙治沙工作的新局面。

坚持创新驱动。为加快防沙治沙步伐,赤峰市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需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生态建设步伐的决定》《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关于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的意见》《赤峰市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条例》《赤峰市地下水保护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完善了政策体系,推动了防沙治沙等生态建设的顺利开展。在建设机制上,全面推广工程招投标造林、合同制造林、先造后补造林等机制,提高了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在工程规划上,改变过去规模小而散的做法,打破了乡、村界线和各项工程界线,突出了规模效应;在组织形式上,推广公司化、大户承包、专业队伍造林等模式,实现了由群众性分散造林向专业队伍造林方式的转变;在资金投入上,改变过去仅靠国家生态建设项目和财政资金投入的模式,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不断推广金融性投资和公司、大户、合作社投资等方式,初步构建了政府性投资为主、金融性投资和社会资本投资有效参与的新格局。“十三五”时期,市级财政累计投入防沙治沙等生态建设资金2.7 亿元。同时,积极探索草原保护利用新模式,阿鲁科尔沁旗节水灌溉人工草地划区轮牧、巴林右旗放牧补饲繁殖育肥、克什克腾旗天然草原补播改良和应急防灾饲草储备等模式,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坚持保护优先。一是根据《赤峰市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条例》规定,将全市范围内的科尔沁沙地重度和部分中度退化、沙化草原,以及具有特殊功能的草原和草原生态保护核心区划定为禁牧区,对轻度沙化草地采取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和划区轮牧等保护措施。2016—2020年,全市每年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面积7177.5 万亩,其中全年禁牧面积3780 万亩、草畜平衡面积3397.5 万亩。二是严格划定基本草原,全市5 个牧业旗县和2 个半农半牧旗县划定基本草原6145.06 万亩,占全市草原总面积的71.45%,在征占用草地等方面严格管理,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三是严格进行保护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违法犯罪行为。“十三五”时期,全市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21964 起,比“十二五”时期下降157%,处理各类违法人员22083 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194 万余元;未发生重特大毁坏森林草原案件,有效保护了全市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坚持科技支撑。赤峰市依托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还草等国家重点工程,组织实施了沙化土地综合治理与修复工程,采取自然修复和人工治理相结合、林草植被综合修复等措施,因地施策,做到宜林则林、宜草则草。针对连年干旱的实际,为提高工程建设质量,赤峰市大规模推广应用苗木蘸根保湿、坐水覆膜造林、节水灌溉、容器苗造林等系列抗旱造林技术,大大提高了造林成活率。全市总结和推广了翁牛特旗“以路治沙”综合治理、沙化退化农田草牧场防护林营造、两行一带造林、流动沙地沙障治理、丘陵山地综合治理等技术模式,大大提高了全市防沙治沙水平和治理成效。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以来,全市共完成各级各类基础研究及推广应用课题200 余项,其中获国家级奖励10项,省部级奖励90 项。

坚持产业拉动。赤峰市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思路,积极发展林沙产业,重点打造了一批林沙产业基地,扶持了一批重点龙头企业,培育了一批新型林沙产业合作组织,全市防沙治沙综合效益不断提升,实现了防沙治沙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全市重点推进了山杏等经济林、文冠果木本油料林、灌木加工利用、林下种养殖和森林沙漠旅游产业发展。大力推行“公司+基地+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等生态产业扶贫模式,群众通过土地流转、股权分红、经营获利、劳务报酬等获得了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全市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社81 个,其中国家级林业专业示范社6 家、自治区级林业专业示范社13 家,参与农户6.7 万户。在畜牧业方面,进一步优化了畜牧业发展方式,重点培育以合作社、家庭牧场、养殖企业为主的新型经营主体400 余个,从合作社中受益的农牧民达到60 万户以上,受益农牧民覆盖率达54%。

今后,赤峰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以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做到节水优先、量水而行、因水施策,转变农牧业生产方式,依托《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组织编制好赤峰市“十四五”防沙治沙规划和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持续加大防沙治沙工作力度,继续高质量推进防沙治沙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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