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观

2023-01-08 08:39马太建中共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中国司法 2022年2期
关键词:中央文献出版社理政依法治国

马太建(中共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法治观,通常是指对法治的基本态度和看法。一般认为,法治就是法律之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什么?最形象的说法就是准绳。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这就是法治。”①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8~9页。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大精深,法治观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是很看重依法治国的,讲得也比较多。”②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22页。笔者认为,我们党能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本人对法治的看重是密不可分的。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观,对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和要旨具有重要意义。

一、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法治观的第一个核心观点。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立的。习近平总书记鲜明地主张:“要坚持法治,反对人治。”③参见2018年3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重庆日报》,2018年3月11日。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④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30页。法治和人治问题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纵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相反,一些国家虽然一度实现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的门槛,而是陷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出现经济社会发展停滞甚至倒退的局面,这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有关。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引用我国古代著名思想家韩非子的名言: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历史是最好的老师、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历史的经验教训使我们党深刻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治国理政须臾离不开法治。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不断提高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能力和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都需要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⑤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9页;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3页。。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揭示了作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我国法治的根本特质。法治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法治是万万不能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2页。作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是以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为最本质特征和根本保证的法治,是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根本目的特征和力量源泉的法治,是以坚持从国情和实际出发为实践特征和哲学依据支撑的法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区别。

二、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法治观的第二个核心观点。法治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手段,也是各国的通用手段。但法治并不单纯是一种手段、一种工具,也是一种价值目标、价值追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⑦习近平:《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2020年10月14日),《人民日报》,2020年10月15日。提出和确立法治这一与单纯工具论根本对立的核心价值理念和追求,对将法治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具有强大的思想引领作用。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倡导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被明确列入其中。这表明,法治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核心价值观是文化软实力的灵魂、文化软实力建设的重点。这是决定文化性质和方向的最深层次要素。我们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成为我们生而为中国人的独特精神支柱,成为百姓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⑧参见《“平语”近人——习近平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6年12月8日新华网(www.news.cn),最后访问时间:2022年1月21日。。

法治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还是全人类共同价值。201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一个开放包容的国际法原则,集中体现了主权、正义、民主、法治的价值观。2015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中首次提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也是联合国的崇高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等许多重要场合又强调: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对此也作了重申。全人类共同价值是人类共有精神家园的最大公约数,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建立全球治理新秩序、实现人类共同兴盛发展的价值观基础。这里,虽然没有明确点出法治,但笔者理解其中每一项无不蕴含着法治的价值。法治不仅是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基本要素,也是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实现载体和保障机制。

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成果和标志,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于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核心价值的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它首先植根于中华民族5000多年文明史所积淀的深厚历史文化传统,是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重要文明成果。同时,它也吸收借鉴了国外法治文明有益成果。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是唯一的正确方向,但这并不是要关起门来搞法治,我们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但学习借鉴不等于是简单的拿来主义,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不能搞“全盘西化”,不能搞“全面移植”,不能照搬照抄。

三、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

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法治观的第三个核心观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⑨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求是》,2021年第5期。提出和确立法治这一核心竞争力的重大理念,是对经济社会发展动力及其体现的创新诠释。法治属于制度之治层面的范畴。制度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法治是其中主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⑩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72~273页。制度竞争力不完全等同于法治竞争力,但主要表现为法治竞争力。由于不同国家、不同区域、不同企业在法治建设、掌握和运用能力方面存在差异性,这就使得法治竞争力在不同的主体间得以体现和发挥。事实上,随着社会的进步,法治不仅被公认为促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而且也是衡量国家竞争力的通行标准。国家之间综合实力的竞争,一定程度上是适宜本国国情的法治道路和法治程度的竞争。近几年,根据世界经济论坛《全球竞争力报告》,中国在全球140多个实体中,竞争力排名持续保持在第26~28位的水平;根据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联合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国自2013年起,全球创新指数排名连续9年稳步上升,2021年在全球120多个实体中排名第12位;根据美国权威民调机构盖洛普(Gallup)发布的《全球法律和秩序指数报告》,中国在全球法律和秩序指数排名中连续3年上升,2020年以93分名列第2位。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我国法治的显著进步,法治越来越成为我国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作为一种国家和地区核心竞争力的法治,有着丰富的内涵和表达,在总抓手上,要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工作布局上,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工作格局和主要路径上,要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适应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急迫需要上,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让法治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需要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环节发力,但营商环境打造应该是一个有效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⑪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54页。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四、法治是良法善治

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法治观的第四个核心观点。良法与恶法相对应。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⑫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85页。,“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⑬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3页。。我国的法治是良法之治。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引用我国北宋著名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王安石的名言: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⑭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86页。

作为良法善治的法治,是能够维护国家社会安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平等自由、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增进改革开放效率、维护发展进步秩序的法治。良法的标准,从实体(价值)标准(实质要件)上讲,主要是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和关切期待、体现人民意志和利益、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得到人民拥护,反映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从形式(程序)标准(形式要件)上讲,主要是具有及时性、针对性、系统性、协调一致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可预见性,立法要精,要务实管用、简便易行,既可以搞一些“大块头”,也可以搞一些“小快灵”。

实现良法之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统筹立改废释纂,不断完善立法规划,加强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等重要领域立法,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加强涉外领域立法,突出国家治理急需的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重点领域立法,突出保障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急需的前沿领域立法,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统筹协调利益关系,发挥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必须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的政策主张对立法的先导和指引作用,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推动制度创新,确保制度设计行得通、真管用;必须把立法工作作为处理改革与法治关系的重要环节,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改革与立法相衔接相协调相统一相促进;必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必须不断完善法律规范体系和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及时清理影响甚至阻碍改革发展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推动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猜你喜欢
中央文献出版社理政依法治国
主题类图书质量提升对策研究
图解:《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怎么学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
礼赞70年:从五四宪法到全面依法治国
怎样打造新时代治国理政新平台——以仙居为例,四问当前县级媒体融合发展
신시대
依法治国:人民幸福安康的保障
两会布局 依法治国
镜头·中国
书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