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真相时代涉警网络舆情的引发机制与治理路径

2023-01-09 07:38崔维维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2年6期
关键词:公安机关舆情网民

崔维维

(河南警察学院 警察管理系,河南 郑州 450046)

2016年“后真相”(post-truth)成为世界年度高频使用词,具体而言是“指政客们为了自身利益,无视客观事实,盲目迎合当下受众的情绪与心理,使用断言、猜测、感觉乃至阴谋论强化、极化某种特定的观点或偏见”[1]。概括而言,“后真相”是指社交媒体成为信息、观点传递的重要媒体这一背景下,真相失去了主导共识的力量、被情感所遮蔽、替代,个人的情感及信念代替了事实真相,情感对网络舆情的影响超过事实。社交媒体与“后真相”时代密切相关。“后真相”概念的引入对探索涉警网络舆情的发生、发展及治理有了新的启迪。

一、后真相时代涉警网络舆情的特征

网络舆情是指网络环境中形成的舆情即民意情况[2],涉警网络舆情是指发生在网络空间,与现实舆情密切相关,针对涉警类热点事件形成的一种公众情绪或意见的集合[3]。涉警网络舆情定义为: 社会各阶层民众在互联网上围绕有关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的中介性社会事件发生、发展和变化过程中所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是较多民众通过互联网对涉及警方的各种现象、问题在网络上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等表现的总和[4]。涉警网络舆情既具有一般网络舆情的特征,也具有自身特性,如舆论对象身份特殊性、话题集中性、敏感性特点。具体而言,涉警网络舆情关注对象具有特定性,一般为公安机关、公安执法活动。涉警网络舆情的内容上负面舆情多于正面舆情,且话题敏感度高,发源地多为社交媒体。“后真相”是指“诉诸情感与个人信仰比陈述客观事实更能影响民意”[5]90。“后真相”对涉警网络舆情的发生有重要作用,打破事实与情感的界限,导致舆情掩盖事实真相,使涉警网络舆情有了新的特征。

(一)涉警网络舆情的“去中心化”特征

根据皮埃尔·布尔迪厄的观点,社会舆论场作为社会元场域的一个子场域,必然受到大的媒介、政治和文化环境等元场域的影响[6]。社交媒体具有“去中心化”“再中心化”的特征,“后真相”改变传统信息的传播格局,呈现出碎片化特征。首先,信息碎片化,社交媒体开放性使多元生产主体参与舆论的传播。其次,社交媒体使涉警网络舆情具有散射化网络效应。由于社交媒体的开放性、快捷性,舆情的形成会具有突发性、快速发散性。网民使用社交媒体成为信息传播者、意见的表达者,相关事件通过网民的传播,受众群体骤然扩大,形成大规模网络效应,导致涉警网络舆情风暴。据新浪网统计,一条信息在网络上留存5分钟,就可能被转载437 次。一件发生在偏僻区域的事件,12小时网络传播,24 小时影响全国[7]73。网民通过关注消息、转发信息、发表意见,在涉警网络舆论场中拥有了更大的空间。区别于主流媒体,网民在网络中具有分散性,涉警网络舆情呈现出由分散性带来的网络效应。

后真相时代涉警网络舆情呈现“多伊彻的瀑布”化特征。多伊彻的瀑布模式说:“舆论以多阶梯方式向下流淌,就像瀑布被一系列水潭切断一样。”“多伊彻的瀑布”模式意在表明,社交媒体对涉警舆论的传播过程其实是对主流舆论去中心化的过程、以自我为中心重新塑造的过程。“瀑布模式的解释价值在于它揭示了舆论形成过程在其下降中每一横向层上都被打断和改造的程度。”[8]社交媒体时代的涉警网络舆情具有去中心化、层级化特征,网民每一次传播都会赋予其新的特征。

(二)涉警网络舆情的情感偏向

首先,社交媒体传播形式的形象化、直观化,使网络事件以图片、视频的动态方式呈现,网民的情感更容易被唤醒。 涉警网络事件多与网民生活密切相关, 社会转型期网民的焦虑与怨恨等负面情绪在涉及警察舆情中被放大、感染、传播,网民将自己的情绪投射到警察队伍身上,形成多种负面情绪相互交叠的情感流瀑,同时也改变甚至扭转了警察在社交媒体中的地位,“在网络时代传统上一直居于强势地位的警察、官员和城管,在大众手机的摄像头及微博面前突然变成了‘弱势群体’,这是技术发展耐人寻味的意外后果”[9]。

其次,社交媒体情感化改变舆论场事实的地位,情绪化表达成为涉警网络舆情的重要特征。“互联网和手机改变了愤怒表达的情感规则。经由网络的连接和网民的彼此呼应, 个体的愤怒表达被转变为集体的愤怒。”[10]10所有这些都会导致网民权利的滥用,破坏网络舆论的理性。“愤怒表达中的暴力语言常常背离了争取正义和承认、获得个人尊严的目标。暴力的语言在新媒介中迅速传播,唤醒的是更多的暴力和相互之间的攻击。”[10]17情感使网民放弃了对事实真相的探求,把舆论场转变为情感的宣泄地,涉警网络舆情“从以往单纯的信息流动的事实传播 1.0 时代,转变为以情感传导和关系嵌套的复合传播 2.0 时代”[11]29。

(三)涉警网络舆情的个性化话语表达

后真相时代,以90后为主的网民话语表达方式倾向于选择戏谑性、狂欢性的个性化表达方式,拒绝严肃的主流化表达方式。个性化表达缺乏层次性、逻辑性,常常是一个表情、一个字,就成为网民抒发情感、表达意见的载体。社交媒体的这种个性化表达方式难以呈现事件的逻辑脉络,网民容易断章取义,重视情感化的细节。个性化表达本身蕴含着情绪与情感,也容易在海量信息中成为热点,制造新的舆论热点。

个性化表达方式使得网民在发表观点和看法时倾向于主观臆断,缺乏理性沟通,导致事实被“曲解”重造。个性化话语表达包括缩略语、谐音、表情包等多种方式或者组合成简短易记的金句。“赋予公众自由表达、彰显个性、情感宣泄的权利,其形象化、趣味性等特征呈现话语表达形式的多元样态。”[12]一方面容易导致舆论事件的片面化、失真;另一方面会形成传播热度,短时间内吸引网民注意,形成舆论风暴。

二、 后真相时代涉警网络舆情引发机制

涉警网络舆情的发生有着深层次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多方面问题,涉警突发事件成为涉警网络舆情发生的核心因素、社交媒体成为涉警网络舆情发生的重要平台、个别警察执法形象欠佳成为涉警网络舆情发生的内在因素。

(一) 涉警突发事件引发涉警网络舆情

涉警突发事件是涉警网络舆情发生的核心因素,包括原生涉警事件和次生涉警事件。涉警突发事件中个别警务人员自身违法违纪、违规办案造成冤假错案、执法不当引发诉讼曝光、恶意炒作甚至造谣诽谤等均可能引发热点事件,造成涉警负面网络舆情[13]。公安机关作为维护国家稳定、社会安定的重要机关,承担着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多项功能,个别警察在执法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常常会成为矛盾的中心点和舆论的关注点,最终诱发网络舆情。引发涉警网络舆情的事件集中在“涉警群体事件、涉警重大案件、涉警安全事故、涉警治安问题、涉警串联上访、涉警违法违纪等六大类”事件中[7]72。概言之,由涉警突发事件引发的网络舆情可分为三大类:一类是由于个别民警执法过程不作为,缺乏调查取证,执法不公正、不科学引发网友不满;一类是网民恶意炒作和造谣,“污名化”民警;一类是由于网民对公安工作的不了解,对公正抱有过度期望,一旦难以达到期望值,就会将不满发泄到公安机关或民警身上。

公安机关对原生涉警事件的不当回应导致次生涉警事件。公安机关回应时仅通过客观陈述报道案件进程,而忽略网民的情感诉求,导致网民的不满与怀疑等负面情绪爆发,质疑公安执法的合理性、公正性,诱发次生涉警网络事件。网民基于个体的自身偏好,每个人对于舆情事件所产生的情感倾向不同。有时,曾经发生过但事发时并没有引起民众强烈情绪反应、影响力不强的舆情事件会给民众留下记忆,当个体再次受到刺激时,亦会诱发新的网络舆情[14]。次生事件可分为四种情况:涉事部门对“原生事件”处置不当;有了新的矛盾点;问题解决不到位;对网络舆论回应不当[15]。公安机关回应不当会带来次生网络事件,“近年来发生的各种网络群体性事件70%属于‘次生型灾害’,即政府相关部门做出的第一反应本身成了激化矛盾的拐点,80%的发生恶性变化的网络群体性事件,都与初次应对中的措辞失当密切相关”[16]。原生涉警事件及次生涉警事件成为涉警网络舆情的发源地,两类事件发生不仅具有先后顺序,还包含因果关系,次生涉警事件一旦形成也会强化或者反转原生涉警事件。

(二)社交媒体引发涉警网络舆情

后真相时代,社交媒体快速发展,使各种社会思潮、价值观念充斥互联网,舆论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由于公安机关承担重大的职责和其特殊的角色,在虚拟、开放的互联网空间更容易被关注成为焦点,引发新的话题和舆论事件。“社交网络的结构特性改变了情绪表达的规则。在社交网络中,与身份有关的社会规范逐渐被消解,带来情绪表达的不受约束性,即常被诟病的非理性情绪表达。”[17]同时,社交媒体的匿名性降低了网民信息发布承担的责任,涉及公安民警执法、服务中的失误或不当都会成为网民关注的热点,导致涉警网络舆情的发生。

后真相时代,传统媒体的议题设置垄断权被社交媒体所打破,网民具有更多自由选择议题的机会。“社会的复杂程度进一步加剧,也将李普曼的预言推向了新的极致。当事实庞杂模糊,信息烦琐难辨之时,人们便会借助自己的情感神经,寻找那些言之凿凿的宣言,再融入一种相互取暖的情感宗教。社会议题也便从事实的争论,变为情感的困斗。”[5]91网民通过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方式关注涉警事件,社交媒体的情感特征与网民的情感需求契合,导致涉警网络舆情的发生。

(三)网民对公安机关的认知偏差引发涉警网络舆情

由于首因效应,网民对公安工作、性质及公安民警的个人行为存在认知偏差。首因效应指的是网民在认知过程中依赖最先输入的信息即第一印象,对事件和人物作出判断。当前网民中存在着对公安机关、公安民警的认知偏差,网络空间存在着污名化、丑化公安形象的现象,降低了网民对公安民警的信任度,使公安机关陷入塔西佗陷阱。

由于工作性质公安机关成为舆情压力最高的职能部门,网民常常将事件矛头指向公安机关,将焦虑、怨恨等情绪转移到网络中引发舆情危机。网民对公安机关的负面印象,导致网民中存在仇警、丑警等心理,因此在涉警事件中受到情感宣泄、从众心理的影响,会根据刻板印象,把矛头转向公安民警,引发涉警网络舆情。

三、后真相时代涉警网络舆情风险

涉警网络舆情具有双重功能:一方面有利于网民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监督,有利于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另一方面,也会带来多重风险。后真相时代情感代替事实、主观印象代替理性判断,负面涉警网络舆情不断发生容易消解社交媒体空间警察话语权,还会引发群体事件,甚至危害国家政权安全。

(一)负面涉警网络舆情消解警察话语权

公安机关的执法管理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民众生活有着密切关系,同时由于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属于国家行为,公安民警的行为也成为国家行为的象征与体现,因此不仅具有高关注度还同时更加敏感,极易成为话语权争夺的场域。社交媒体赋权功能使公安机关话语权被网民消解,导致社交媒体给予网民话语权的同时,相应的涉警事件中,公安民警的话语权、权威性被消解。

社交媒体的蓬勃发展赋予公众更多话语权和表达的机会,同时也使警察面临话语权危机。社交媒体传播内容的情绪化、平民化,非理性化,使公安民警在涉警网络舆情中面临失去话语权的风险。同时社交媒体去中心化、多元化的特点可以容纳网民不同的立场、态度、意见,冲击公安民警在舆论引导中的权威性和主导性。此外,社交媒体传播话语的趣味性、平民化、情感化与公安话语体系的严肃性存在着一定反差。涉警突发事件中,公安机关的发声被淹没在网民的情绪言论中,网民甚至更愿意相信传言而忽视公安机关的相关报道。社交媒体时代,由于主流媒体话语功能弱化、影响力减退,使得对警察的宣传报道常常难以引起网民共鸣。

(二)负面涉警网络舆情引发群体性事件

涉警网络舆情会造成社交媒体空间“群体极化”。涉警网络舆情的广泛性、与网民生活的密切性,及社交媒体的圈层化传播叠加,使不同类型信念在互联网中激荡,相同个人信念的网民互相抱团,由于从众心理,网民会放弃自己的信念与网民群体保持一致,导致“群体极化”。“但随着社交网络时代来临,不同的网民开始基于血缘、地缘、学缘、业缘和趣缘等形成独立的圈子,以往铁板一块的草根舆论场进一步圈子化,相较于高高在上的主流媒体,网民们更愿意依赖一个个‘部落化小圈子’获得资讯,分享观点,寻求精神慰藉,获取归属感。”[11]29持有相同观点的网民形成小部落,由于网民从众心理,小部落会逐渐扩大,最终导致网民对涉警事件的负面观点带来情绪融合、扩大,形成“群体极化”。

社交媒体空间“群体极化”会使原本存在的矛盾不断激化,非理性情绪如上升的螺旋般淹没客观的事实,“群体会永久地漫游在无意识的领地,随时准备服从于所有的暗示,表现出对理性的影响毫不感兴趣的生物所特有的激情,他们被剥夺了批判能力,除了极端轻信于别人之外,再无其他可能”[18]。在集体无意识的感召下,网民的广泛聚集与参与话题讨论,引发网民集群行为。社交媒体关联性强的特点使网上网下活动互联,引发具有极大的破坏力与影响力的群体性事件。如2018年六安市发生的“教师集访事件”,部分网民和一些自媒体选择性地传播群体聚集视频和照片进行不实报道,扩大事件传播面、削弱了民众对人民警察的信任。

(三)负面涉警网络舆情危害国家政治安全

首先,负面涉警网络舆情影响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权威性。由于个别公安民警在执法活动中存在违背群众利益、警务活动的公开性、透明性不高等现象,使公安民警在公众中的形象受到影响。社交媒体实现话语权下移,网民拥有更多表达、传播权力,因此网络空间充斥着各种观点意见,谣言也容易快速传播,会进一步加深个别网民与警方的矛盾。一方面,会削弱公安机关执法权。负面涉警网络舆情如“放大镜”将网民注意力聚焦于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的不足、过错,导致网民对公安机关或民警过度指责,而忽略违法犯罪本身。另一方面,涉警网络舆情中的负面评价还会让网民对公安民警产生不信任,造成网民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产生怀疑。

其次,负面涉警网络舆情影响国家政治安全。社交媒体时代信息的流动性、无序性、无边界性,要求政务信息公开透明。由于公安机关特殊的属性,对案件办理过程、细节要求保密,难以满足网民的信息欲望。一旦发生涉警突发事件,如果采取简单的删、堵等硬性管理方法进行应对,不仅会加深网民误解,还会使信息流、意见流、情感流交叠,加深涉警网络舆情的复杂性、难研判性、艰巨性。同时涉警网络舆情容易成为境内外敌对势力传播谣言、诋毁国家形象的舆论场域,危及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是国家政治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负面涉警网络舆情处置不当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稳定。

四、后真相时代涉警网络舆情治理路径

2016 年 2 月 19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尊重新闻传播规律,创新方法手段,切实提高党的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19]。后真相时代,社交媒体对涉警网络事件的传播呈现出事实让位于情感的特征,从而为公安机关治理涉警网络舆情带来新的挑战与机遇。公安机关应善用社交媒体,充分发挥社交媒体的优势,多举措、多手段创新涉警网络舆情治理路径。

(一)建立多元化主体参与治理机制

涉警网络舆情牵涉到多元主体和复杂的利益关系,应形成一元主导、多元治理的格局,由党和政府引导,社会团体、网民等多方主体参与到舆情治理中。在社会沟通和舆论引导中,争取人心是治理舆论的第一要义[20]。特别是后真相时代,网民的从众心理更容易受到其他人的影响,特别是对意见领袖的依赖。公安机关治理涉警舆情时,要与网络意见领袖保持密切联系,与其通过互动引导舆论。

公安机关依托社交媒体平台搭建多元主体参与舆情治理的格局。将网络活跃度高、用户量大的专家、娱乐明星、网络“大V”等纳入治理主体中。不仅可以及时回应网民诉求,还可以缩短与网民的距离,同时还可以培育公安机关内部的意见领袖。公安机关通过微信、微博、短视频等社交媒体,使用生动、有趣的形式,创新舆情引导话语形态。“2019 年,警务纪实观察类真人秀《守护解放西》在 B 站上线后,站内评分到达 9.8 分,播放量已经超过 3400 万,好评如潮。因其不同于传统印象中严肃紧张的警务类节目,而是采用了可爱、生动、幽默的方式,充分展现了基层民警的日常办案状态,起到了普及法律知识、警示民众遵纪守法的良好作用。”[21]通过创新形式拉近了公众与警察的心理距离,引发公众共情,同时拓宽传播渠道,丰富舆情治理的形式及参与的主体。

此外,多元主体参与舆情治理也可以更好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强调,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要抓住关键环节,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22]。多元主体参与有利于提高公安民警的素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打造公安铁军。

(二)依托“智慧警务”建设涉警网络舆情精准化治理机制

首先,通过“智慧警务”完善涉警网络舆情预警系统。“智慧警务”是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数据挖掘等新技术在公安工作中的运用,通过建设公安信息化、互联化、智能化,促进各个公安系统的有机集成与各项工作的协调。一方面公安机关及时关注网络空间舆情信息,通过技术跟踪、分析研判,掌握舆论主动权;另一方面要改变在舆情处置中处于的被动地位,建立舆情预测系统,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敏感词抓取、情绪识别等技术,及时发现潜在的舆论事件。运用大数据识别涉警舆情事件中的意见领袖,将指标具体化为用户影响力、活跃度。还可以通过算法排序层次分析法等识别、确定意见领袖的地位和所起到的作用。通过涉警事件发生、网民情绪、政府疏导建立预判评价体系,有效、科学准确地监测涉警网络舆情。

其次,通过“智慧警务”建设差异化研判处置机制。按照舆情发展的不同阶段建立不同的研判处置机制。一方面科学合理地对涉警网络舆情进行分类,探究其发生的原因,对不同类舆情采取不同的处置方式;另一方面,在舆情的发展阶段、爆发阶段、消亡阶段,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时进行研判,避免风险的扩大化。将“智慧警务”一体化、互动化、数字化、感知化运用到涉警网络舆情治理中,形成差异性、多样化的治理手段。

(三)通过社交媒体树立公安机关立体化形象

建设公安社交媒体矩阵。发挥公安微博、微信、抖音号的作用,形成媒体合力,改变舆论引导中被动、不及时的局面。利用微信、微博、短视频等社交媒体平台的融合功能,聚合不同级别、不同地区警方传播力,加强公安机关内部与外部的力量整合,及时回应网民关心的事务。通过社交媒体搭建警民互动的平台,公安机关通过警用微博、微信、短视频等平台主动听取网民意见,既可以提高网民参与度、知晓度,还可以加强警民之间的互动与交流,及时把握网民心理,还可以通过平台互动,及时消除潜在的舆情风险。

通过社交媒体议程设置功能树立公安机关立体化形象。良好的形象是取得公众信任的关键,通过议程设置有意识地塑造公安机关形象、公安民警形象。涉警事件背后有着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因此应利用社交媒体、主流媒体打造公安机关的形象,如在重大事件、重大节日中,通过系列短篇塑造公安机关“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 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的形象。

(四)建立涉警网络舆情情感治理机制

首先,创新公安机关舆情治理话语体系。 后真相时代舆情呈现非理性、情绪化特征,公安机关采用硬性管控的手段会影响治理效果,甚至导致次生舆论事件,应形成宏观叙事、严肃回应与幽默、可亲可近的话语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在舆情发生后,准确把握信息传播的“时效度”,及时全面、客观地发言;另一方面,通过情感话语、共情策略疏导网民极端情绪。共情有利于搭建沟通的桥梁,公安机关治理网络舆情时要通过与网民的共情改变存在的对立状态,将公安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传递到网民心中。共情为双方沟通营造了情感场域,有利于双向共情的达成。

其次,公安机关治理网络舆情时,要将网民情感纳入其中,关注网民的情绪和情感表达。有研究表明,基于情感逻辑的舆情发展过程包含三个环节,即情感动员、情感扩散和情感耦合[23]。网民的情感与舆情的发生相互伴随、相互感染,如果不能及时回应网民的情感需求,会导致负面情感的滋生、传播、扩大,情感极化会为涉警网络舆情治理带来新的难度。因此,应通过话语识别、情绪识别、内容识别等技术,关注涉警网络事件中的网民情感,及时对负面情绪进行疏导与化解。

后真相时代,涉警网络舆情呈现出新特征,也为公安机关引导、治理涉警舆情带来机遇与挑战。“网络是一把双刃剑,一张图、一段视频经由全媒体几个小时就可能形成爆发式传播,对舆论场造成很大影响。这种影响力,用好了造福国家和人民,用不好就可能带来难以预见的危害。”[24]后真相时代,为有效、及时化解舆情风险 ,公安机关一方面要加强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提高公安队伍的能力素质;另一方面要善用社交媒体,加强公安机关形象建设,提高公安机关的公信力。此外,还应通过传播手段、治理方法创新提升舆情治理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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