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传统民本思想的继承和超越

2023-01-11 13:06豆颖康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君主民众中心

豆颖康

(北京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1)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什么人、靠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1〕520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将人民立场作为根本政治立场,提出并发展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是中国共产党给出的关于自身性质、关于中国政权性质的回答。我国传统民本思想也宣称重民爱民,所以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不是传统民本思想的直接翻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哪些领域实现了对传统民本思想的发展和超越?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有助于厘清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与传统民本思想的关系,进一步明确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历史进步性。

一、从地位来看继承和超越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已经成为贯穿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全局的政治理念,彰显出人民的主体性和重要性。虽然传统民本思想中也蕴含着类似保障民生、重视民意、规制权力等理念,但传统民本思想是否贯穿于传统政治理念的全局?对这一问题的思考,既能反映民众地位的差别,也能揭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与传统民本思想理论地位的差异。

作为中国传统政治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民本思想源于统治者的政治实践和思想家的历史反思,但又不是对这些内容的全部反映。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史料中就已经出现了“民惟邦本”(《尚书·五子之歌》)“天视自我民视”(《尚书·泰誓中》)等朴素且零碎的民本思想雏形。生于大分裂、大动荡时期的孔子、孟子、荀子等思想家在目睹了由于贵族政治与平民兴起之间的矛盾所导致的统治崩溃后,将以往零碎的民本思想进行整合,创立了系统化的民本思想,并将之作为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比如首倡“仁治”的孔子学说指出“举直错诸枉,则民服”(《论语·为政》);倡导“仁政”的孟子学说劝说人君要“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孟子·公孙丑章句上》);推崇“礼治”的荀子学说将君主喻为附从于民众的客体与实施民意的工具,指出“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荀子·大略》)。这些论述都在强调君主要心怀民众,君主的统治与民众的好恶直接相关。但客观来看,孔子、孟子、荀子都致力于使自己的理念成为当时的“显学”,即被君主采纳,所以在他们的思想中并不涉及反君主专制的内容,反而在不断强化君主权威,这也就反映出传统民本思想是以维护君主专制制度为前提的。

继孔孟荀之后,思想家们又在不同程度上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儒家的民本思想,但受限于专制制度的强化,传统民本思想不敌法家直接宣扬专制论,逐步成为政治理论中的“隐学”。如在秦朝之后,传统民本思想借助“天”来实现保障民生、重视民意的诉求,以倡导“君权神授”的方式进化自身。在被董仲舒发展了的儒家思想中,君主的权力由天赋予,但“宜视天为父,事天以孝道也”(《春秋繁露·深察名号》)。也就是说君主要以表征为“仁、义、礼、智、信”的“五常”及教育、刑罚等“古今之道”来治理群民,这种治理方式是合民生所好,而非民生所恶。“天意”表现为民生困苦、国家兴亡,认为君主受命于“天”,实则是要以民众来限制君权,即“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之立王,以为民也”(《春秋繁露·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董仲舒实则是将民本思想蕴含于“君权神授”理念之中,“君权神授”可视为披着神学外衣的民本思想的延续。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传统民本思想实际上成为了当时的“隐学”。之所以出现这种转变,是因为进入封建社会之后专制君权的威压日益强盛,仍以孔孟荀的方式直接宣扬民本思想开始不合时宜,借“天”“神”来保障民生是基于对现实政治和当时学术特点的把握。在此之后,韩愈、柳宗元、陆贽、黄宗羲等虽一直发展民本思想,但直接服务于专制统治的其他政治理念显然更胜一筹。

这些都证明了传统民本思想并非是中国传统政治理念的全部,而仅是其中的一个侧面。如金耀基认为,“基于对民众态度的不同,中国传统政治理念大致可以分为以儒家为代表的传统民本思想、以道家为代表的非民本思想和以法家为代表的反民本思想”〔2〕。儒家偏重国家的民意基础而相对缺乏治理效能,不能作为诸侯争霸的思想指导,但由于其擅长在专制制度中调和君民关系,因此仍旧成为先秦之后历代王朝治理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道家思想并未将集体的民众作为理论核心,如老子倡导“无为而治”,提出“我无为而民自化”(《道德经·以正治国》),庄子崇尚自由,讲求“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庄子·逍遥游》),杨朱主张“贵己”“全性”,虽然这些思想中也蕴含着协调君民关系的思想,但这种重视人的自然性而轻视社会性的理念与民本思想存在较大不同;在法家思想中,“强国弱民”的理念构成了反民本的思想内核。商鞅提出的“民愚则易治也”(《商君书·定分》),鲜明地表达了通过削弱民众来达到强国也就是维护统治者利益的目的。商鞅之后,韩非子进一步将弱民、贫民、愚民的措施具体化,提出了“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韩非子·说疑》)“劝之以赏”“畏之以罚”(《韩非子·忠孝》)等理念。总的来看,法家偏重君王治理能力而缺乏民意对君权的制约,这虽然有助于促使秦国迅速壮大,但也导致了秦国的暴政和快速灭亡〔3〕。因此在汉代之后,国家治理希望实现保障民生和提升效能的统一,于是逐渐形成了以儒家民本思想为主体,儒法互补、儒道互补、王霸杂用的治理结构,客观上要求民本思想要借助于其他治理思想来发挥效用。

由此来看,传统民本思想有一定积极成分,但也有狭隘和不足。从其思想实质来看,传统民本思想始终是为君主专制服务的,这就使传统民本思想无法脱离法家思想独立存在。因此简单地将传统民本思想作为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代表是不合适的,以传统民本思想为基点来判断中国古代政治实践的得失也会有失偏颇。所以,要以全面、客观和审慎的态度对待传统民本思想,既要看到其积极的历史作用和现实价值,也要看到其不可克服的内在缺陷。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凝结了马克思主义政党治国理政的宝贵经验。相较于传统民本思想作为中国传统政治理念中一个侧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极大地提高了马克思人民理论在政治理论中的重要地位。

首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理论体系而存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1〕16之所以说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可以作为独立的理论体系而存在,是因为它具有在实践基础上所形成的完整理论逻辑框架。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以人民为中心首先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目标在于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进而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由此可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已经形成了严密且自洽的理论逻辑体系。

其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内核贯穿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各个方面,体现于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实践活动的各个层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4〕比如在法治建设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5〕。在制度安排上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无论党和国家机构职能怎么转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都不能变,都要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此外,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等方面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因此,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已经贯穿于中国共产党一切工作和一切理论的各个维度,为党的理论和实践赋予了“人民性”特征,使之成为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重要标志。

再次,相较于传统民本思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一个巨大进步就在于其通过继承传统民本思想精华,突破了传统民本思想的边界,其不仅整合了传统政治理念中民本思想之外的精粹,也为传统民本思想赋予了新的时代特征。比如,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仅重视作为集体的人民的各项权益,也重视作为个体的人民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性地将道家思想对个体自由的推崇融入进来。同时,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也支持法治,既倡导要以法治维护社会秩序,也强调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从而使法家思想中的精华部分得以延续。

二、从服务对象来看继承和超越

传统民本思想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二者所服务的国家性质不同,这直接体现出人民在国家政权中地位的差异,反映出人民权益能否得到根本保障。以皇权为中心的封建君主专制,奠定了中国封建社会国家政权的统治格局。历史地看,中国传统政治统治与专制关系密切,维护君主专制、论证君权至上成了中国传统政治理念的核心内容,这也是各个学派的理论交汇点,传统民本思想也不例外,它们之间的区别仅仅在于对君主要求的限度不同。

基于君民关系的不同,中国传统政治理念中具有代表性的学说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种是以法家思想为代表的君主论,主张强化君主制,倡导君强民弱。另一种则是以传统民本思想为代表的君主论,主张在君主制的基础上重民。由于法家的君主论比较直接,而传统民本思想中的君主论具有较强的隐藏性,因此有必要专门对传统民本思想中的君主论加以阐释。

孔子政治思想的基础就是“忠君尊王”。对于周天子和诸侯国君,孔子尊崇有加,丝毫不敢怠慢,而对臣民僭越礼制的举动深恶痛绝〔6〕。虽然对民众的关怀、对百姓的体谅是孔子思想的闪光点,但显而易见的是,孔子为整个社会建构起一套称之为“礼制”的伦理秩序。“礼制”设定了森严的社会秩序,规定了各个社会阶层之间的差别。如民不得以下犯上,要保持对君主、贵族的敬畏,不对君主、贵族的特权产生侵扰,这些内容体现出孔子承继了春秋之前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的思想。虽然孔子的思想中包含保障民众权益的内容,提出要限制君权、规制君主权力,但归根结底其是为了捍卫君主权力不被民众侵扰,在思想上将民众牢牢地束缚于底层,正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事君,敬其事而后其食”(《论语·卫灵公》)。由此看出,孔子的政治思想中既有对民众进行思想上的训导,又有复杂的社会礼仪制度,形成了刚性的礼仪规范和森严的等级秩序。

孔子之后,孟子进一步提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章句下》)的“民贵君轻”思想。这是由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民众已经初步具备了独立从事耕种和家庭手工业的能力,因此其在国家财税和兵役、徭役中扮演着更加重要的角色,根本上是现实的生产关系变化对传统民本思想的变革产生诉求。但孟子依旧未能突破专制主义的窠臼,也正是因为土地等生产资料仍被主要地掌握在君王和新兴地主阶级手中,民众难以主宰社会生产,不可能真正地掌握社会权力,其思想本质上仍然是为统治阶级即君王和新兴地主阶级服务的。但是孟子的民本思想确实提高了民众的受重视程度,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关于国家与民众关系的思考。

在传统民本思想中,黄宗羲被认为是最激烈的批判君主专制的代表性思想家。在他看来,明朝之所以被灭亡,就是因为不加限制的皇权,但他依然支持保留君主,要求君主必须称职,“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原君》)。黄宗羲的政治思想的逻辑起点是“受命于天”,但要认识到虽然“天”与民众息息相关,但其并未将民众与政治国家直接关联起来,因此他的政治思想只为君主加上了一个虚无的道德限制。黄宗羲为君主设定了教化民众和帮扶民众的职责,为君主寄托了拯救天下苍生的愿望,如果君主做不到便可弃之不用,然后期待贤明的君主出现。在他看来,政治的终极理想是“止于至善”,为此要有一个能够为天下苍生殚精竭虑的圣贤君主,否则理想中的政治与社会就不会发生。他的“止于至善”实则是从一个纯粹善的圣贤君主扩展到纯粹善的芸芸众生,即“人皆为尧舜”。由于黄宗羲对君主专制的批判和对传统民本思想的推进取得了重大成果,其被看作是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思想家。但究其本质,黄宗羲对传统政治理念的批判依旧停留在经验观察的层面,他依然是一个君主论者。总的来看,尽管黄宗羲使传统民本思想呈现出超越以往的激进一面,甚至是达到了传统民本思想的极限,但却未能再往前进一步,始终没有突破君主专制的束缚。

以孔子、孟子和黄宗羲为例,虽然他们的民本思想并不能够完全反映出传统民本思想中关于君民关系的全部理念,但依然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探究出其处理君民关系的逻辑线索。建立在君主专制制度基础上的传统民本思想,是专制制度的一部分,其根本目的还是要保证专制统治的稳定,“民贵君轻”“君舟民水”等口号都必须从属于这个最根本目的。它是要在承认君主专制的基础上,在一定范围内保障民众的权益。君主和地主阶级是统治阶级,民众只是被统治阶级,没有渠道直接参与国家治理,也没有被培养参与国家治理的能力,这是传统民本思想固有的局限性。

传统民本思想始终无法突破为君主专制背书的原因,在于封建社会实质上是为少数人谋利益的社会,是剥削阶级通过掌握国家权力对被剥削阶级进行统治的社会。马克思主义的诞生揭示了以往社会的阶级剥削本质,而社会主义社会的产生体现着对剥削制度的根本否定。基于对生产关系的考察,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才是社会的主体和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因此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发展的根本规律,“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7〕。这是通过把握历史发展规律所得出的结果,是停留在历史表象所不能得出的本质规律。邓小平在《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指出:“同资产阶级的政党相反,工人阶级的政党不是把人民群众当作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8〕这是相较于传统社会关于国家与人民、执政党与人民关系的根本改写,体现着科学社会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立场。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根本立场。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框架中,人民被提高到国家主权者地位,是现代治理体系中至高的存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根本政治制度行使国家权力,不断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发展更加广泛、充分和健全的人民民主。同时要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的联系,使人民的意志和呼声成为国家意志。这些制度安排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实现,是真正支持人民主权的体现。

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人民本身就蕴含着政治属性,中国共产党是实现人民利益的代表,是执行人民意志的团体。人民通过自己的先锋队,即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来保障自身权益和实现自身价值。中国共产党与人民之间不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不再具有传统民本思想中“官”与“民”的等级差别,改变了“传统意义上的君民话语体系和思维方式”〔9〕。这种转变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民本思想中“天赋君权”的政治理念,将国家主权从代表少数人利益的君主转移到了人民之上,支持人民主权,支持人民共同管理国家、治理社会的权利,为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从内涵来看继承和超越

传统民本思想相较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另一个缺陷,就是不能正确认识民众在历史中的地位,其以为少数英雄、精英是历史的创造者,民众只是受历史支配的消极力量、跟着精英走的乌合之众。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根本上否定了英雄史观,认为人民才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

在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之前,英雄史观曾牢牢占据意识形态的主流,认为是英雄推动着朝代的更迭、创造着历史,这种观点在各类史书和反映历史的文化作品中颇为常见。每当恰逢盛世,有些人就会站在传统民本思想角度感念是君主的明智,认为君主亲民爱民、品行高尚、替天行道,是百姓之大福。而当生逢乱世、民不聊生,有些人就会认为是君主的道德败坏导致了朝纲崩坏、战乱纷繁,他们期望出现拯救天下苍生的开明君主,但不能意识到自身与国家之间的直接关系,绕不出英雄史观的现实逻辑和思维困境。这也就导致了传统民本思想只能诉诸于道德呼吁,不能阐明以民为本的社会经济原因。

对历史创造者问题的错误回答,会使历史的演变规律呈现出令人迷惑的偶然性,也就导致了黄炎培在“窑洞对”中所担忧的历史周期率,即“禹、汤罪己,其兴也悖焉,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左传·庄公十一年》)。这是因为在传统民本思想中,只承认民众是历史的参与者,对生产的发展、文化的创造、战争的胜负乃至社会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不起决定性作用,只是被决定的惰性力量,而起决定性作用的少数英雄、精英却因其个人的不可捉摸,导致历史充满偶然性。毛泽东关于“窑洞对”的回答体现出彻底的历史唯物主义立场,他认为:“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10〕让人民参与到国家工作中来,也就是国家要“以人民为中心”,只有这样才能跳出历史周期率,才能避免“政怠宦成”“人亡政息”。

英雄史观之所以形成,一方面是由于在生产力尚不发达的封建社会,普通民众之精力难以覆盖到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而能够进行政治、军事、文化活动的只是经济富足的人。这些人既是经济生活的主导者,也是文化生活、政治生活的主宰者,而普通民众并不具备参与政治、文化等活动的足够精力。另一方面是由于传统文化和制度安排本身的原因。政治、文化活动被掌握在统治阶级手中,因此现实的政治安排和文艺作品就必然体现为保障统治阶级利益。孔子、孟子、荀子乃至黄宗羲等人,他们深知这些理论只有被统治者采纳才具有意义,因此也就出现了在维护专制的基础上保障民生的传统民本思想。对传统民本思想家来说,反专制意味着与统治力量对抗,这与他们希望参与统治的主观愿望不符。从这个角度来看,传统民本思想本身就是一种统治术、驭民术,其背后实则是精英主义。

但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并不会因为统治阶级的偏见而丧失真理性,或者使人民丧失历史创造者的地位。英雄史观否认人民在历史创造中的作用,却难以克服自身固有的理论缺陷,也无法对现实进行彻底的解释。唯物史观则从历史发展的主体切入,层层揭示了历史的人民性。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一切历史活动的前提。人类要生存,首先必须要吃、穿、住、行,人民才是人类社会得以维系和发展的物质资料的主要生产者。恩格斯指出:“自从阶级产生以来,从来没有过一个时期社会可以没有劳动阶级。这个阶级的名称、社会地位有过变化,农奴代替了奴隶,后来本身又被自由工人所代替……无论不从事生产的社会上层发生什么变化,没有一个生产者阶级,社会就不能生存。可见,这个阶级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必要的。”〔11〕人民是社会成员中的大多数,是包含生产者阶级在内的社会主体,人民无愧于历史创造者的称谓。在文化领域,人民虽然可能不直接参与文艺作品的创作,但文化的涵义极广,人们的婚丧嫁娶、穿衣出行,以及反映人们生活的社会习俗都是文化,这些都是由人民书写出来的,这也构成了文艺作品的精神内核。因此,人民的作用并非只是为文化创作提供物质资料前提,将人民剔除出文化创造者之列是一种狭隘的历史观。所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是彻底地坚持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根本上确认人民在历史创造中的决定性地位。离开人民,历史活动将无法进行,因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一切人类活动的决定力量,所以才有了摆脱“人民创造—少数人占有”的剥削逻辑,形成“人民创造—人民享有”的公平、正义逻辑。

传统民本思想要求君主将民众放在心中,视民众为子民,以自己为君父,二者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即使君主做到了传统民本思想要求的以天下为念,不顾及一己之私,但是国家的权力交接、何人执政、如何执政,以及如何形成对君主的有效规制,这些都不是传统民本思想重点关注的问题。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认了人民才是真正的英雄,否定了人民与英雄人物彼此对立的观念,打通了人民群众与英雄人物之间的关系。

正确处理人民与英雄之间的关系,不能把对人民和英雄的理解固定化,要认识到人民可以成为英雄,英雄是人民中的一员。历史本身表现为一个又一个的历史事件,每个事件都有“主角”和“配角”,承认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并不意味着要认定人民是每个历史事件的创造者。只有放眼整个历史进程而不是聚焦某个历史事件,才能看到人民作为真正英雄的出场,只停留在具体的历史事件而不放眼整个历史的进程,就会难以把握人民作为真正英雄的深意,反而还会对这样的判断充满怀疑和否定。

四、从目的来看继承和超载

传统民本思想之所以只能作为传统政治理念的一个侧面,而不能像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那样贯穿全局,之所以只能服务于君主专制制度,而不能支持彻底的人民主权,之所以内含英雄史观,而不能承认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根本原因在于传统民本思想的社会经济基础是地主土地私有制,而古代思想家们对此讳莫如深。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社会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关系,正是基于对生产关系的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才能够具有充分的说服力。

传统民本思想家陶醉于民本思想的源远流长。而这些思想之所以源远流长,是因为传统民本思想的内核一直保持稳定,即在承认和支持君主专制制度的基础上,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倡导保障民众的基本权益。而之所以传统民本思想会形成这种思想内核,以及能够如此稳定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它是为那个时代的经济基础即地主土地私有制服务的。只要经济基础是稳定的,传统民本思想的思想内核也就必然是稳定的。马克思指出:“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12〕虽然封建社会朝代不断更迭,但生产关系一直能够保持稳定,因此各朝各代的统治思想就能够稳定延续。这也就证明了在由地主土地私有制决定了的生产关系中,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地位始终没有发生改变,统治阶级始终是地主阶级,被统治阶级始终是人民大众,传统民本思想始终服务于这个统治秩序。

深入认识生产关系对传统民本思想的深远影响,要从封建的土地制度和这种土地制度所造成的民众对封建国家和地主阶级的人身依附关系两个方面进行把握。从土地制度来看,宋朝以前的土地制度是以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为主体的土地所有制,即“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小雅·北山》),土地归国家所有。国家对土地的所有权主要体现在君主拥有对土地的赏赐和夺取的权力,并且有向全部土地征收田赋的权力。而土地的实际占有者可以自由买卖土地,这也就实现了土地的所有权和土地的占有权的分离。土地的占有者除了通过军功、赏赐获得土地以外,还可以凭借经济实力获得土地,因此逐渐实现了“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汉书·食货志》)。宋朝之后,地主阶级土地私有制逐渐成为主流,表现为官田也可以出卖,实际上承认了“官田”和“私田”之分,这一传统一直延续到新中国的成立、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时才得以瓦解。土地被掌握在少数统治阶级手中,这就是中国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也就是民众依附于统治阶级的根本原因。

此外,还要考察民众对封建国家和封建地主阶级的人身依附关系。虽然相较于同时期欧洲的农奴,中国的民众拥有相对多一些的人身自由,但这绝不意味着中国民众就能实现经济解放和政治解放。这是因为封建社会的各个朝代给民众施加了强有力的经济剥削和超经济的强制性剥削。经济剥削直接体现为地租、税收、高利贷和雇佣佃户等,这些剥削使民众被牢牢地束缚在繁重的劳作中。超经济的强制性剥削则体现在编户、徭役等制度安排中,通过限制民众可以从事的工作、要求民众必须为官府或个人劳作等,迫使民众依附于地主阶级和封建国家。这种制度性安排与严格的社会等级秩序相互配合,共同编制出一张既控制民众的行为,又束缚民众思想的牢笼。

高度发达的封建专制意识形态有利于隐藏现实的生产关系,使民众不容易摆脱统治阶级的控制和束缚。传统民本思想中宣扬的“治国之道”,是为统治阶级找到的一条巩固天下、治理国家的道路;其宣扬的“重义轻利”,其中的“义”就是要恪守社会秩序,防止以“利”为导向,使社会失序;其宣扬的“重农抑商”,重视农业、抑制工商业的发展,这与当时的经济环境直接相关,鼓励商业并不利于统治秩序的稳定。由于传统民本思想欠缺关于生产关系的分析,使得它无法成为一个彻底的理论,因此只能停留在道德呼吁和经验观察的表面。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则是基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提出的服务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理论。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使人民真正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这就从根本上消除了一部分人通过掌握生产资料来压迫、剥削另一部分人的经济基础,为人民实现彻底解放奠定了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波澜壮阔的中华民族发展史是中国人民书写的!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是中国人民创造的!历久弥新的中华民族精神是中国人民培育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是中国人民奋斗出来的!”〔13〕这一论述就是从生产关系的维度对为什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出的回答。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意味着中国共产党代表的是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人民利益,“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14〕,从根本上消除了以多数人的利益牺牲为代价换取少数人利益的现象。实践证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只有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上才能被提出和践行,这与传统民本思想乃至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公民社会”有着本质不同。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对传统民本思想形成逻辑的继承和超越。传统民本思想之所以能够形成,一方面出于对民众的朴素情感,另一方面则是出于对统治秩序、社会秩序的维护,而这种统治秩序是建立在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的,所以传统民本思想才会呈现出一面重民养民、一面维护君主专制的矛盾局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则是基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其核心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也就是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所有制层面的平等关系能够保证人民享有基本的经济平等,从而也就为政治权利的平等、文化教育的平等以及其他权利的实现奠定了基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是基于这种生产关系提出的,是基于经济上人民权利的实现形成的要求保障人民权利的政治理论,构成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命力所在。

五、结语

论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传统民本思想的超越性,目的不仅在于证明其先进和正确,而且是要通过借鉴历史上其他人民理论的形成机制,来防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重新陷入传统治理术的窠臼,进一步彰显中国共产党执政理论的先进性和时代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述:“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才会有正确的发展观、现代化观。”〔15〕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服务的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而不是其他政治体制,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人民在这个学说中的核心地位,维护人民利益、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利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价值所在。为此,一方面要继续在学理上深化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各个理论方面,加强关于“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主体”“人民至上”等社会主义人民理论研究。另一方面要借鉴吸收包括传统民本思想在内的其他人民理论的有益成分,使“爱民”“养民”“重民”等理念成为滋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土壤,防止和警惕“弱民”“驭民”“群氓”“乌合之众”“民粹主义”等理论糟粕误导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发展,使其沿着正确的道路向前发展。同时,还要推动理论创新下的实践创新,形成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良性互动,发挥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实践指导有效性,使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加体现人民性,最大程度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扎实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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