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高职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2023-01-16 04:07毛艳梅
江苏高职教育 2022年5期
关键词:双高相关者指标体系

毛艳梅

(1.浙江大学 教育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8;2.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交流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3)

2019年3月29日,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颁布了《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1],就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双高计划”)提出了新的建设目标和基本原则。打造一流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双高”建设中国际化维度的重要内容,评估是保障和提升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质量的重要手段。评估不仅影响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目标设定、资源配置、实施策略和办学结果,还影响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在院校的整体能力建设。因此,构建一套适用于新时代的高职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很有必要。

通过查阅文献可知,诸多研究者已关注到了评价指标体系对于保障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的重要性,并对其进行了研究。宗庆云(2009)[2]根据黑龙江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构建了适合黑龙江省高校的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指标体系。汪建华(2014)[3]根据上海市的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情况,提出了在全国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选优工作的设想,并提出了专门的中外合作办学选优评估指标体系。周泓等(2018)[4]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立项评价为切入点,根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特点,结合教育国际化工作的战略目标,建立了一套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立项评价指标体系。

现有研究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评估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实施本科及以上层次人才培养的普通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上,鲜少涉及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同时,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主要以项目形式实施,鲜有以机构为实体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因此,本研究聚焦于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对开展专科层次人才培养的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专项研究。

一、“双高计划”的内涵以及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提出的新要求

(一)“双高计划”的内涵

“双高计划”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带动职业教育持续深化改革,强化内涵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而设计的一项高职学校发展计划[1]。坚持中国特色、坚持产教融合、坚持扶优扶强、坚持持续推进、坚持省级统筹,是该计划的基本原则。它旨在通过“一加强”(加强党的建设),“四打造”(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高水平专业群、高水平双师队伍),“五提升”(提升校企合作水平、服务发展水平、学校治理水平、信息化水平、国际化水平)的路径来打造一大批“当地离不开、业内都认同、国际可交流”的高职学校,“支撑国家重点产业、区域支柱产业发展,引领新时代职业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5]。

(二)“双高计划”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提出的新要求

考察“双高计划”的定位、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不难发现,它对我国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人才培养提出了以下要求:要注重内涵建设,坚持中国特色,坚持立德树人,坚持职教特色,坚持产教融合,注重标准引领,构建多元评价体系。而要满足上述要求,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回到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教育本原,在引进和吸收外国优质高等职业教育资源的前提下,依托本校优势专业特别是“双高”建设专业(群),打造国际化的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二要改变目前项目在治理结构、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上的依附现象,构建以平等合作为基础的相对独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治理机构,培养具有家国情怀的国际化高技术技能人才。三要引导学生在坚持“四个自信”的基础上贯通中西方文化,吸收中西方优秀教育理念,成为具备本土意识和解决本土问题能力、拥有国际视野的高技术技能人才。四要摒弃原有“留学预科”倾向的错误导向,坚持职业教育特色,以“服务国家战略、融入区域发展”为宗旨,“为中国产业走向全球产业中高端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1]。五要主动对接国内国际产能需求,整合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与学校资源,积极探索与区域产业行业企业共享共建共治共赢的发展模式与路径。六要依托引进的外方优质教育资源,一方面将国际通用的课程标准、教学标准和专业标准本土化,打造符合国际标准的中外合作办学课程体系;另一方面把中国本土的课程标准、教学标准和专业标准国际化,构建被国际社会采用的“中国标准”并向外输出,助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培养高技术技能人才,助力中国走近世界舞台中央。

二、高职层次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体系的现状与改进建议

“双高”计划对于我国高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相应地,衡量我国高职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质量的评价指标体系也亟待调整。

(一)高职层次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的现状

我国目前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主要针对“引进来”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评估的主要目的是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管理,提升中外合作办学的教育国际化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本科及以上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和高职高专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由不同的机构组织和实施,其中高职高专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由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统一组织,依托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联动评估机制开展评估。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是教育部的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承担涉外教育的监管工作等。除此之外,部分直辖市和省份(如上海市、江苏省)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如上海市教育评估院、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对高职高专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开展评估。

迄今为止,国家层面组织的针对专科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只有一次,即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受教育部委托于2014年4月对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山东等5省市部分机构和项目开展的试点评估。2016年开始,在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统一组织下,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对专科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进行每年一次的常态化评估。评估包括单位自评、信息公示、专家评议三个阶段,单位自评是评估的核心环节。评估性质是合格性评估,依据单位自评、专家评议、师生评价等情况综合确定评估结果,结果分为合格、有条件合格和不合格三类。各校参与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参评的合作办学项目或机构要至少有一届毕业生。因此,实施高职高专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的机构和项目在前三年是不能参与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的,在第一届学生毕业后才可以参与每年一次的常态化办学评估。此外,部分省市如浙江省、上海市为进一步推动区域内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的提升,还相继开展了“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评选。部分学者也相继研究了针对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立项或选优的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表1是以上相关中外合作办学评价指标体系的具体内容。

续表

(二)对改进和完善高职层次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思考

对已有的高职层次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指标体系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如下特点。一是中外合作办学的评估对象只包括境内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不包括境外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二是实施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的主体以政府相关行政部门为主。三是实施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的主要目的是规范中外合作办学行为,因此相关评估指标强调规范性。四是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内容多以政府和学校的核心利益为中心,没有着重考察其他利益相关者(如受教育者)的核心权益。五是强调评估的监督作用,没有充分体现评估的诊断功能。对照高职层次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的现状和“双高计划”对于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提出以下优化评估工作的建议。

一是需要构建针对“走出去办学”的高职层次中外合作办学的评估方案,在规范“走出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同时,保护中外双方办学主体和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为“走出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适时出台配套政策,激发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估的积极性,在实现管办评分离的同时,让政府、学校和第三方机构各司其职,促进中外合作办学的健康发展。三是要使评估目的兼顾中外合作办学的其他核心利益相关者的核心权益,发挥共享共建机制,实现中外合作办学的提质增效。四是需要增加与受教育者的核心利益和学习成果相关的评估内容,回归“立德树人”的教育本原,保障受教育者的权益,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五是根据提质增效的发展需要,针对评估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供建设性建议,以充分发挥评估的诊断性功能。

三、高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一)理论基础

利益相关者理论是西方管理学经典理论,被广泛应用在各类组织和项目的质量评价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涉及的核心利益相关者为中外双方政府、学校、教师、学生、企业、行业、家长等。本研究利用利益相关者理论梳理各核心利益相关者,剖析其利益诉求、责任和义务,厘清评价指标体系的构成要素。

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和相关文献,特别是对“双高计划”的文本分析,研究者构建了如图1所示的高职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关键利益相关者图谱和表2所示的评价指标核心要素。高职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关键利益相关者既包括中外双方政府、合作办学项目的举办方、合作办学项目的管理者、直接参与者(教师、学生),还包括合作办学项目学生的家长以及实施产教融合的企业、行业。其中,内部关键利益相关者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直接管理者和参与者。高职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价指标的核心要素是基于对内外部关键利益相关者的权益进行分析而构建的。

图1 高职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关键利益相关者

表2 关键利益相关者核心要素分析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评估和弹性评估的原则,即针对“请进来”和“走出去”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设计不同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评价指标在对项目质量进行客观性评估的同时,又能体现项目的独特性等特征。

坚持“以生为本”和兼顾多方利益的原则,即根据学生不同的境内外升学和就业需求,设计更多有关学生核心利益、学生学习成果的内涵型指标;构建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价指标体系要能体现多方核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坚持中国特色和职教特色的原则,即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办学定位、办学资源配置、办学实施策略和办学结果[9]等具体评价指标的设计上,要服务于打造“当地离不开、业内都认同、国际可交流”的高职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这一目标。

注重发挥诊断功能的原则,即构建的评价方案要以问题意识为导向,能发现高职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发展中的问题,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的建设性建议,实现以评促建的评估目标。

坚持多元评价主体的原则,即构建的评价方案的实施主体包括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用人单位和第三方机构等多元主体,以充分实现高职层次中外合作办学的“管办评”分离。

(三)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初始指标体系的构建。在查阅文献、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的基础上,研究者提出了高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价指标体系的初步构想。第二阶段是指标体系的优化与确立。通过德尔菲专家访谈法和问卷调研法,研究者优化初步构建的评价指标,并确立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第三阶段是指标权重的确立。通过问卷调研法,设立比较各评价指标重要性的问卷,邀请高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关键利益相关者完成问卷,然后利用层次分析法统计问卷数据,分析结果,最终确立评价指标权重。

鉴于可操作性和推广性的考虑,本研究所构想的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价指标体系量表仅针对“请进来”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并尽量保留了我国现有高等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价指标,确保能体现《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双高计划”的政策意旨,能体现新时期高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关键利益相关者的核心利益。

“双高计划”视角下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定位是依托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打造具有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水平的高等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因此,构想的评价指标体系既包含了原有对于项目规范性的评估,又有围绕“双高计划”的定位、建设目标、基本原则和新要求对项目的优质性、独特性、辐射性、创新性的评估。

研究者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6个一级指标:办学定位、办学规范、办学机制、办学保障、办学成果、办学特色;33个二级指标,97个三级指标(主要观测点),具体内容如表3所示。根据度量方法的不同,可将具体评价指标分为3种类型:二值型(是/否)、区间型、打分型。本评价指标体系包含的97个指标均包含以上3种类型,以便从主客观情况出发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质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评估。在具体应用时会根据评估对象情况对其进行赋分,方便统计评价数据。

表3 高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价指标体系构想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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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语

2021年2月7日,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推进高校分类评价,推动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与以往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相比,该方案强调坚持立德树人,强调以学生发展和产出导向为中心,以评估理念引领教育教学的改革,实现本科教育教学的高质量内涵式发展。这为高等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评估提供了借鉴,更加凸显了进一步研究评价指标体系的必要性。

本研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双高计划”的定位、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为政策意旨,分析了“双高计划”对于高职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初步构建了高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在后续工作中,笔者会通过问卷调查、专家访谈等方法,进一步优化评价指标,确立评价指标的权重,并最终构建一套完整的高职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如果条件允许,笔者会将此评价指标体系用于高等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实际评估与决策工作中,在检验其适用性和信效度的同时,为各个层面制定有关高等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发展决策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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