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概念辨析

2023-01-17 08:56王方邑
中国园林 2022年12期
关键词:共生人类

王方邑 杨 锐

如何妥善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当今时代人类共同面临的突出问题。一方面,人类活动影响下的全球生态环境剧变已然危及人类生存。当前的物种灭绝速率远超人类历史上的任何时期[1-2],对各个层面的生态系统服务构成严重威胁[3];全球温度较19世纪升高了约1.09℃、海平面上升速度较20世纪增长了近2倍[4],极大程度上加剧了能源和粮食危机[5-6];75%的陆地与66%的海洋被人类活动严重改变[7],野生动物和人类的接触日益密切,人畜共患病产生和传播的风险激增[8-9]……所有这些危机都向我们提出人与自然关系“变革性转变”的迫切要求[10]。

另一方面,尽管国际生态环境保护行动由来已久,其进展却不容乐观,显然未能达成“变革性转变”的要求。2010年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次缔约方大会(以下简称“CBD COP10”)通过的爱知目标设定了多达20个保护目标,而2020年在全球层面这些目标无一完全实现,仅有6个部分实现[11];2015年,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通过了巴黎协定,以期将全球变暖幅度控制在1.5℃以内,而2022年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6次评估报告显示这一目标即将被突破[12];2015年联合国制定了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而根据2019年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IPBES)的评估报告,依照目前的社会发展模式,这些目标均无法实现,报告进一步揭示可持续发展和爱知目标失败的根源,是人类社会经济运行机制与自然生息规律的不匹配、目标制定科学依据的不充分[7,13-14]。

人与自然的关系应去往何处?面对这一问题,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正逐渐成为共识。在我国,2007年党的十七大首次将“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力图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2021年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进一步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列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容之一。在国际上,2010年CBD COP10提出了“与自然和谐相处”(living in harmony with nature)的目标愿景[15],2020年CBD将其确立为《后2020生物多样性框架》2050年的长期愿景,倡导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其他环境目标统筹考虑[16]。“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正成为人与自然关系“变革性转变”的引领与旗帜。

伴随着国际事件影响与政策导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相关议题的关注度迅速增长,国内外学者围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展开了丰富的探讨。对于国内研究,在CNKI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词检索,得到文献1 841篇①,尽管总量较少,但近年增长迅速(图1)。其中,约有428篇文献从理论层面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及相关概念展开了探讨,这些研究大体上可以分为2类。第一类文章围绕人与自然关系展开哲学思辨,主要以两方面的思想理论为依据:一是中国传统文化中调和天人关系的智慧,包括儒、道、佛家的传统生态思想[17-18],以及少数民族传统生态文化等[19-20];二是马克思、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思想理论,包括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关系、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等[21-22]。第二类文章则围绕我国政治思想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展开研究,其中既包括对我国政治领域生态思想发展脉络的宏观梳理[23],也包括对我国政治领域生态思想主张的具体论述,特别是近年来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4]、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25]发表了大量研究。当然,相关研究未必只属于上述某一类,哲学探讨与政治思想论述往往彼此交融[26]。

对于国际研究,在Web of Science上以“harmonious coexistence between man and nature”为主题词检索,仅得到文献106篇,并且绝大多数文献(约86篇)出自中国作者;而以“living in harmony with nature”为主题词检索可得文献1 028篇,作者所在的国家或地区也更加多元。在总计1 134篇文献中,从理论层面辨析概念的研究仅有97篇(图1),相关研究大体上可以分为2类:一是论证“与自然和谐相处”(living in harmony with nature)作为生态保护与人类未来发展新愿景的进步性、变革性,这类研究往往以“可持续发展”作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对照,批判“可持续发展”之“唯人类中心”“企图更加精明地利用自然”[27-28],部分研究更是提出“与地球上的其他生命和谐相处”(living in harmony with life on earth)[29]、建立“自然积极的世界”(a nature-positive world)[30]等与“与自然和谐相处”类似的概念或主张;二是对全球传统生态智慧、土著智慧的挖掘,如中国传统文化、日本里山文化、印度传统宗教信仰等[31-33]。

图1 2000—2022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下中英文文章发文数量统计②(作者绘)

综合文献研究现状,可以发现尽管国内外均已围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论基础和进步意义展开了广泛的探讨,但是对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概念究竟是什么仍然缺少正面、直接的回答,概念上的模糊性使得“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无法为“变革性转变”的行动提供进一步支撑。同时,可以发现中文探讨概念的文章数量远多于英文文章数量,并且英文当中的概念探讨主要围绕“与自然和谐相处”展开,只包含“和谐”而不包含“共生”的对应词汇,可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提出与中国的语言和文化背景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蕴含着中国文化特色。要深刻地理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概念,则有必要基于多种文化视角分别对“和谐”与“共生”及两者的关系展开辨析。因此,本文以古今中外的相关思想理论为基础,对“和谐”和“共生”分别进行寻根和剖析,进而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涵与外延作以界定,以期为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变革性转变”提供理论依据。

1 和谐的概念辨析

1.1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

考证“和谐”在汉语中的起源,可以发现它与音乐具有密切的关系。《说文解字》中“和”“谐”均有2种写法(图2),第一组与今天的字形相近,其形义与声音相关;第二组则以“龠”为偏旁。“龠”是成型于新石器时代的古乐器,是中国管乐器之祖[35],也是国家礼法制度的象征,《律吕精义》记载,“龠者,七声之主宰,八音之领袖,十二律吕之本源,度量权衡之所由出者也”,可见以“龠”为偏旁的“和”“谐”承载着国家礼乐之制。音乐是如何与“和谐”相联系,可从《尚书·虞书》的记载中窥见一斑:“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可见古人正是从不同声音协调组合为悦耳音乐的审美体验中,获得了“多元统一”的哲学启示,并将其自然而然地运用于治国之道。古籍经典中的“和”“谐”单独出现时往往具有与我们今天所说的“和谐”相似的含义,而“和”“谐”的区别体现在“和”主要指状态,如上文提到的“神人以和”,而“谐”更强调为达到“和谐”所进行的动作,如上文提到的“八音克谐”。“和谐”作为一个词组最早出现于汉朝学者对典籍的注疏,如孔安国在《尚书·尧典》中以“和谐”注解“克谐以孝”“庶尹允谐”,此处“和谐”是为“谐”相对通俗的解释。

图2 “和”“谐”的2种小篆写法(作者改绘自参考文献[34])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谐”思想被运用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乃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各个层面,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36]。例如,在“修身”层面,儒家以“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阐述君子为人、与人交往的道德规范;在“齐家”层面,汉乐府诗《关雎》以雎鸠鸣声相应比喻夫妇和谐相随,《尚书·尧典》中以“克谐以孝”记述舜用孝行调和家人的矛盾;在治国层面,西周太史伯阳父(公元前700年)以“和实生物,同则不继”揭示“不同”乃是“和”的充要条件,以五味烹制菜肴、六律合奏乐曲作比,主张执政者兼听则明、调和政见。而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中国传统文化自古崇尚“天人合一”[37],认为人与自然是一个整体、精神世界与物质世界是复合整体,儒家孔子以“仁者乐山,智者乐水”论述自然与人性的联系,认为应取法山水提升人的修养;老子则以“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论述人应当发现并顺应自然之道;管子以“人与天调,然后天地之美生”阐述国家治理需与天相调和。中国古代展现自然意境的文学艺术创作,与在大地上开展的山水地境营建,无不以人地关系和谐为核心,在地境营建方面尤为注重因地制宜与因时制宜[38]。

1.2 古希腊文化中的和谐

尽管西方文化长期以来以竞争为主流,但在其起源阶段——古希腊时期,有关和谐的理论学说曾一度兴盛。英文中的Harmony一词源自希腊语“”,该词具有“联合,一致,稳定的政府,秩序”(joining,agreement,settled government,order)等多样的含义,也与乐理规律相关[39]。古希腊哲学家对“和谐”的探讨与中国古代哲学家所总结的“和谐”极为接近,例如赫拉克利特(公元前535—前475)曾论述“反对带来和谐。从不和谐中产生最公平的和谐”[40];菲洛劳斯(公元前470—前385)进一步明确指出“和谐通常是矛盾的结果:因为它是多样性的统一,不和谐的一致”[41]。

第一个探索“和谐”背后的数学规律、赋予和谐“科学属性”的古希腊哲学家是毕达哥拉斯(约公元前580—前500年)。巧合的是,同中国古人一样,毕达哥拉斯对“和谐”的经验性感知来自音乐;不同的是,毕达哥拉斯更进一步通过实验得出了乐声和谐背后的数学规律,发现了蕴藏于数字、几何当中的“和谐”,进而认为“和谐”是宇宙万物得以运转的根本规律。受到毕达哥拉斯观点的影响,柏拉图进一步将和谐的理论引申到伦理道德层面。同中国古代哲学家一样,柏拉图认为人体的健康、个人的美德、社会的平稳乃至国家的正义均离不开和谐,提出“正义即和谐”。毕达哥拉斯以及柏拉图的和谐思想对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和科学革命均起到了直接、重要的影响,如达·芬奇声称人类的灵魂乃是由和谐组成[42];科学革命的引领者哥白尼声称,日心说并非他本人的科学创新,而是“毕达哥拉斯思想的恢复”[43];伽利略、开普勒等科学家都曾经围绕毕达哥拉斯提出的有关和谐的科学猜想开展过实验研究,并取得重要科学发现[44]。

1.3 和谐的概念小结

综上所述,可以发现中国传统文化与古希腊文化中的和谐有着惊人的相似。在起源上,中国古代与古希腊思想家对“和谐”的感知均受音乐启发,甚至如今的英文单词harmony也有着和声的含义;在内涵上,中国古代和古希腊思想家都发现了“对立统一”“矛盾的统一”的现象并以“和谐”加以抽象概括;在应用上,东西方的和谐思想均覆盖了人与自身、人与社会、人与自然这三大人类文明的基本关系。

然而,东西方对和谐的研究和应用也存在诸多差异。中国古代学者对“和谐”的认知是经验性的、整体性的、混沌的,更注重“和谐”在处理现实矛盾中的应用,因而形成了调理身心、安居乐业、治国安邦乃至于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调和天人关系的丰富理论。古希腊乃至后世的众多西方学者对“和谐”的认知则更具分析性,他们不断探索“和谐”现象背后的原理与规律,特别是在自然科学领域产生了卓越发现。正如东西方自然观的差别那样[45],东方的和谐更具物与我、人与自然的一体性,而西方的和谐是人类从自然现象中剥离出来的结果。

综合东西方文化对和谐的理解,同时基于汉语言背景,本文试对“和谐”定义如下:不同事物通过一定的机制彼此协调,形成和维持相对稳定、和睦的关系,即为和谐。“和谐”将“和”“谐”二字并置,既包含了“和”代表的对立统一、平衡调和的状态,也包含了“谐”代表的为达到“和”所进行的行为动作。“和”只有通过“谐”才能维持和发展,“谐”只有以“和”为目标才不至于迷失,两者互相依存,并无主从先后之分。“和谐”具有动态变化性,它既是过程,是一种运行规律,也是状态,是一种理想境界。

最后,从“和谐”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尽管“和谐”触及人与自身、社会与自然的各个层面,但过去人们主要用它来处理人类社会内部的问题。时至今日,人与自然的和谐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正是由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岌岌可危,使人们不得不反思自身在自然界中所处的地位。

2 共生的概念辨析

2.1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共生

与“和谐”不同,“共生”二字拆分后不能保持与原词组相近的含义,故本节将“共生”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察。在中国古籍经典中,“共生”和“并生”的含义相近,字面意思都是“共同生活”“一同生长”或者“同时发生”。就“共同生活、生长”的含义而言,主要使用情形包括:一是描述2种生物生长在一处,如“亳有祥,桑榖共生于朝”(《尚书·商书》),“蟹子合体共生,则大蟹之中包小蟹”(《鮚埼亭集》);二是指人与人共同生活于世间,如“众共生世,故名众生”(《长阿含经》),或是人与人生于同个时代,如“虞舜、许由俱圣人也,并生唐世,俱面于尧”(《论衡》);三是描述天地万物共同滋长,乃至于人与万物同为一体、共生共荣,这一层含义最经典的出处来自《庄子·齐物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此处的“并生”既指物理、物质层面上“一同活在世上”,也指思想、精神层面上的相互理解、心意相通,或者说物质与精神本就为一体,蕴含着万物平等、物我平等、人与天地万物共同存在的深刻思辨。此外,庄子所说的“与天地并生”是强调人应理解自然之道以达到“逍遥”,与我们今天所强调的关注自然、尊重生命有所不同。

2.2 现代科学中的共生

“物种共同生活”的现象早已存在于古人对自然界朴素的观察之中。而到了近现代,“共生”理论逐渐形成并逐渐成为生物学当中非常重要的基本概念,也得到人文科学领域的关注[46]。

现代科学中的共生(symbiosis)最早于1879年由德国真菌学家巴里(Heinrich Anton de Bary)提出,他明确指出“共生是不同生物密切生活在一起”[47]。英文中的symbiosis来自希腊语“συμβίωσις”,意为“共同生活”(living together)[48]。生物学当中与共生密切相关的另一个现象是寄生。起初科学家们认为,共生对双方有利,寄生则仅对单方有利,对另一方有害,二者截然不同。而随着研究深入,人们逐渐发现寄生与共生并非泾渭分明,而是一个连续统一体的两端,寄生在某种程度上可看作是尚未达到平衡状态、具有过渡性质的共生[49],因而产生了“竞争共生”“偏利共生”“偏害共生”等多种相关概念。共生现象的研究加深了人们对生物进化机制的认知,人们逐渐意识到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论只能部分解释生物进化的过程,而合作在生命进化中的作用不逊于竞争。对共生理论的讨论也从自然科学逐渐走进人文科学领域,自然界的“共生”现象所蕴含的哲学思想提供了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的参照与方法[46]。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我国学者和官方媒体对“和谐共生”的翻译往往是“hamonious coexistence”,而没有使用“symbiosis”[50],是由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共生”并不专指具体的科学概念或自然现象,而是表达抽象的“和平共处”的美好愿景。根据牛津英语词典,“coexistence”指更宽泛意义上的“共同存在”,或特指“不同意识形态国家的和平共存”[51],将“coexistence”用于人与自然的关系,可以说是基于汉语语境的创造。

2.3 共生的概念小结

将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自然科学中的“共生”进行比较,可以发现中国古籍经典中的“共生”虽然涉及生物生长的自然现象,但实际上只是描述2种生物存在于同一空间,未必存在物质交换,没有深入到互利机制上,与现代科学研究的“共生现象”并不相同。而中国古代的思想家早早就提出了“万物共生”“人与天地共生”的哲学思想,认为万物之间互相依存,共同组成一个系统,这一点在现代科学中却是随着研究的深入而逐渐为人们所意识到的,也是比现代自然科学中“共生”概念的产生要早得多。

将“共生”与“和谐”做比较可以发现,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特别是描述人与万物的关系时,“共生”的内涵和“和谐”接近,或者说“共生”就是对“和谐”的一种具体阐述,是“和谐”的表现。而在现代科学中,“共生”则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具体自然现象,同“和谐”的关系相对遥远。

总结起来,“和谐”与“共生”的相同之处在于关注整体而非个体的发展规律,强调合作、共赢。不同之处在于,“和谐”的内涵更为抽象、层次更丰富、内容更加包罗万象,且特别具有“调和矛盾”这一层内涵;而“共生”的内涵相对具体,关注的是生命生存、有机世界,更加强调“共存、共赢”的“结果”,并且在现代自然科学中有所特指,对应着一定的科学规律(表1)。

表1 “和谐”与“共生”的概念比较

3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涵与外延

上文已讨论过“和谐”“共生”的概念及二者的关系,而将“和谐”“共生”并置的意义何在,需要进一步论证。在国际上,CBD COP10主办方日本将“与自然共生,向着未来”(いのちの共生を、未来へ)作为大会的主题[52],而英文媒体则使用“与自然和谐相处”(living in harmony with nature)[53],用词的不同一方面是由于语言差异,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实践话语体系尚不统一、严谨性不足。基于汉语语境,本文认为,虽然“和谐”足以概括人与自然应建立的关系,但仅说“人与自然和谐”过于抽象,而“共生”与自然生命、有机世界的联系更紧密,能够更加形象具体地表达人与自然共同繁荣的美好愿景,体现矛盾调和后共赢的结果。而若仅说“人与自然共生”,则语义过于单薄,不能体现“协调矛盾”的过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能够做到语义完整、深入浅出。如果将“共生”看作“和谐”的一种具体表现或组成部分,那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涵要求对“共生”的理解向外扩展膨胀,而对“和谐”的理解则需向内收拢聚焦(图3)。

图3 “和谐”“共生”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概念的关系 (作者绘)

那么,与以往的“可持续发展”等主张相比,“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变革性体现在哪里呢?结合人与自然关系演变的历史,可以获得更清晰的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经历了从原始平衡到冲突对立到追求和谐共生的过程。国内外已有众多学者对此进行了梳理,例如:Horton等认为,1万年前人类文明改变了地球原有的自组织有机生命体的状态,18世纪的科学技术发展大大增强了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而1950年“大加速”时期的环境剧变促使可持续发展观念兴起[29];李祖扬等认为,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和生态文明分别代表了人类受制于自然、轻微改造自然、大力征服自然和与自然协调发展的阶段[54];李想将人与自然关系分为3个阶段:远古时期的人与自然原始统一、追求天人合一,近代时期的人与自然外化分离、人类控制自然,和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在环境危机的影响下形成新的有机自然观,并且产生和谐共生理念[22]。

总结起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变革性”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同于原始时期的人与自然原始平衡。现代社会人类的主体意识已然觉醒,行动能力大大增强,不可能以倒退回原始时代为前提追求“和谐”。原始时期的平衡是被动的,而现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需要充分发挥人类的主观能动性,人与自然之间是双向选择。其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同于工业文明时期的人与自然二元对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认识论基础是人类是自然的一个组成部分。之所以说“人与自然”是为了进行“我(人)”与“非我(自然)”的区分,是为了表达方便。再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同于可持续发展,它是对可持续发展的扬弃。可持续发展仍然仅以确保人类及其子孙后代的福祉为终极目标,而没有将自然界其他生命、非生命环境的需要纳入考虑,本质上是人类中心主义,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意图构建的是天地万物共生的世界。最后,相比于以往的“天高于人”和“人驾驭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表达出人类追求与自然的相对平等的美好愿望。然而从根本上来说,自然先于人类存在,“和谐共生”表达的主要是人类的诉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求以充分尊重自然的优先性为前提,发挥人类的主观能动性,需要人类改变自身的行为以合宜于自然规律。

最后,本文尝试诠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概念内涵如下:人类作为自然有机系统的组成部分,以实现与其他生命及非生命环境的共同存续发展为目标(和),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调节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谐),形成人类与自然共同繁荣的结果(共生)。内涵中包含3条关键原则:

1)在认识论层面,人与自然是一个整体,人是自然的一部分,自然先于人类存在、优先于人;

2)在方法论层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求人类发挥主观能动性调节自身生存发展需求与自然的需求之间的矛盾;

3)在实际成效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需要实现人类与自然共生共荣的结果。

对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概念外延,由于必须包含人类行动和一定的成效,因此外延案例必然与一定的人类活动尺度、自然尺度相对应,例如国家公园与自然保护地建设是相对宏观空间尺度上外延案例,而中国古典园林则是在相对微观的尺度上营造和谐共生。人类采取保护、利用、规划、设计、管理活动的尺度只有与自然生态系统的时间和空间尺度相匹配,才最有利于达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4 结语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一种深度根植于人类历史的传统智慧、长久延续于中华文明的文化认同、而今重现于国际社会的目标共识,对于应对人类今日的生存危机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古今中外的相关理论研究,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概念展开辨析,归纳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所具有的“变革性”意义,界定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涵与外延。然而,受到研究时间等方面的局限,本文对于西方文化中“和谐”“共生”的词源与发展、“和谐”“共生”的科学理论等方面的研究与论述尚存在诸多不足,有待进一步深入考证。另外,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变革性转变”,还需要进一步建立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知识体系,归纳总结基础理论、体制机制、实践方法、评价标准。本文所做的概念辨析仅仅是知识体系构建过程中的一小步,希望此文能够抛砖引玉,引起一定的共鸣和思考。

致谢:感谢大熊猫国家公园成都管理分局对本研究的支持;感谢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景观学系赵智聪、曹越等老师,王沛、侯姝彧、王小珊等同学提供的帮助。

注释:

① 本文的中英文文献检索均开展于2022年5月。

② 图1中的“其他文献”主要是实证案例研究,也包括教育理论研究、立法司法研究、文学艺术作品分析等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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