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保险、劳动力转移与城乡收入差距
——基于共同富裕的视角

2023-02-08 07:47李小雪
关键词:普惠差距劳动力

郑 军,李小雪

(安徽财经大学 金融学院,安徽 蚌埠 233030)

一、引言及文献综述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种不平衡突出表现为城乡发展不平衡,而由此造成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拉大,对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制约明显[1]。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共同富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特征,目前已取得新成效。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中明确提出,要扩大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规模,实现农村劳动力高质量的转移就业。而以保障和服务弱势群体为目标的普惠保险[2],对农村家庭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决策具有重要影响。2021年银保监会在《关于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面向农民、低收入等人群提供适当有效的普惠保险产品,加大普惠保险发展力度,助推共同富裕的实现。普惠保险在险种上主要包括农业保险和小额保险,通过发挥普惠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有助于扩大农民生产规模、提高农业生产率[3],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增加农村家庭收入,进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4],提升城乡发展的平衡性与协调性,实现共同富裕[5]。然而,普惠保险的风险保障是否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否能够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本文将基于上述问题展开理论和实证研究。

普惠保险与共同富裕在目标上的天然契合,可通过降低门槛效应,提升扶贫效应和减缓非均衡效应等直接影响共同富裕。一是降低门槛效应,普惠保险成本低、容易获取等特点[6],降低了保险产品与服务的门槛[7],提升了低收入和弱势群体金融保险的可获得性[8]。二是扶贫效应,普惠保险作为缓冲低收入家庭健康或气候相关风险所造成财务损失的重要工具,能够减轻贫困家庭所遭受的影响[9-10],且越是在贫困的地区,普惠保险减贫效果就越好[11]。三是减缓非均衡效应,普惠保险是针对低收入人群的低成本保险产品[12],能够将更多保险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13],提高农村低收入群体的金融包容性[14],有效缓解城乡金融保险服务的非均衡现象,推动全社会共同富裕。

与此同时,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作为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之一[15],普惠保险具有的劳动力转移效应能够间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首先,普惠保险发展显著促进了农业生产[16],提高了农业生产率,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就业[17];其次,普惠保险能够有效降低劳动力转移的成本[18],并为外出劳动力提供各类风险保障,增强其抵御风险冲击的能力[19-20],增加劳动力转移的动力;再次,普惠保险能够吸收低收入家庭的风险,有助于提高农村家庭风险处置能力和家庭福利水平[21-23],进而提升了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概率。

虽然已有文献对普惠保险、劳动力转移和共同富裕进行了较多研究,但需要注意的是,现有文献主要对普惠保险发展水平的测度进行了研究,学者们主要关注其减贫的作用效果,鲜有文献基于共同富裕的视角下,对普惠保险、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本文构建了一个普惠保险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直接与间接传导机制,将普惠保险、劳动力转移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统一到共同富裕的视角下进行研究,从理论上分析三者之间的关系。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将利用中国保险数据库等宏观数据,对普惠保险和劳动力转移影响城乡收入差距,进而影响共同富裕的作用机制展开深入分析。

与现有研究相比,本文的贡献主要体现在:第一,构建了普惠保险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直接与间接传导机制。从理论上分析了随着普惠保险业务的发展,普惠保险对农村家庭劳动力转移决策的影响,以及在促进共同富裕的视角下,普惠保险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进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机制。第二,利用中国保险数据库等宏观数据,实证检验普惠保险和劳动力转移对城乡收入差距的直接与间接影响。研究发现:普惠保险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动力,普惠保险不仅对城乡收入差距存在直接的缩小效应,还通过劳动力转移这一间接途径显著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对普惠保险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地区异质性研究发现,普惠保险通过劳动力转移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效应在西东中部依次减弱。

二、理论依据

本文在借鉴谢冬水[24]的研究基础上,尝试构建一个同时包括普惠保险、劳动力转移与城乡收入差距的城乡二元结构理论模型。鉴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之一,本文通过考察普惠保险、劳动力转移与城乡收入差距的变量关系,深入分析在共同富裕视角下,普惠保险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直接与间接作用机制。不失一般性地,假设经济系统仅存在农业部门和非农业部门,分别用下标r和u表示。

(一)生产部门函数

根据古典经济学理论,一国或地区的生产产出主要由投入的生产要素和相应的生产技术所决定。而柯布-道格拉斯(C-D)生产函数,是针对劳动和资本等投入要素与产出之间的关系,进行定量描述和分析的函数。本文主要研究普惠保险与劳动力转移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因此,为简化分析,参考刘雅南等学者[25]的类似处理,假设两个部门都只包含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且劳动力可以在两个部门之间转移流动,资本、土地等其他生产要素都纳入两部门的全要素生产率上。则农业部门和非农业部门生产函数分别表示为:

(1)

(2)

其中,Yrt和Yut分别为农业部门和非农业部门的产出水平,Lrt和Lut分别为农业部门和非农部门的劳动力投入数量,Art和Aut分别为农业部门和非农业部门的全要素生产率(生产技术水平)。

普惠保险是旨在为弱势群体提供保险服务,具有政府支持和普惠性质的保险[26],主要包括农业保险和小额保险两大类。普惠保险来源于普惠金融,在我国首个关于普惠金融的文件《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中指出,要积极组织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和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发挥保险的保障优势。随后,在《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更是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普惠保险,开发各类保障适度、保费低廉的小额保险产品”。可见,普惠保险兼具公平性、保障性、政策性和市场性的特征[11]。普惠保险的公平性保证了农民及弱势群体能够公平、均等地获得保险服务,即任何阶层人群购买普惠保险的机会都是均等的;普惠保险的政策性大大降低了农民的购买成本,使得农民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获得并使用保险产品及服务;普惠保险的市场性能够满足不同群体多种多样的保障需求,同时能够扩大业务经营规模和盈利空间;普惠保险的保障性能够分散风险,将风险因素对农民生产生活的影响降到最小,减少农户因灾致贫或返贫的发生。因此,基于普惠保险的特性,普惠保险水平可表示为:

Zt=h(S,B,I)=S×B×I

(3)

其中,普惠保险的公平性、政策性反映了普惠保险的可获得性S;普惠保险的市场性可体现普惠保险的风险覆盖范围,即规模水平B;普惠保险的保障性反映了普惠保险的保障水平I。因此,在(1)式中,Art(Zt,,t)=Art(SBI,,t)可以称之为农业部门的有效技术进步,它表明农业技术进步是与普惠保险紧密关联的,普惠保险的可获得性S增加,规模水平B扩大以及保障水平I提高,都能够推动农业生产技术进步。

(二)家庭效用函数

由于我国的城乡发展具有典型的二元性,城乡居民存在差异性,因此,假设城市和农村各自存在其代表性家庭,城市和农村代表性家庭的成员数量分别用Nu和Nr表示。为简便,在模型中将家庭成员数量等于劳动力数量,则总的劳动力数量固定为N(N=Nr+Nu)。

假定代表性家庭消费两个部门生产的商品:农产品和非农产品,并通过消费农产品和非农产品获得效用,家庭的目标是追求效用最大化,则家庭效用总量的贴现值为:

(4)

其中,Nt是第t期代表性家庭成员数量;ρ是时间贴现因子,反映家庭对时间的偏好;C1t、C2t分别为代表性家庭在t期的农产品和非农产品消费量。

Stone-Geary效用函数常用来分析农产品和非农产品消费的情况,其优势在于将产品的需求量分为实际需求量与基本需求量两部分,更为贴近家庭消费的实际情况。即无论收入水平高低,每个家庭都必须消费一定数量的商品以维持生存需要。而家庭对农产品和非农产品的消费量主要由家庭人口数和单位人口消费量所决定,则家庭单个成员的效用函数为:

U(C1t,C2t)=φln(C1t-e)+lnC2t

(5)

其中,e是维持生存的最低农产品消费量;φ表示农产品消费的相对权重。只有当农业部门生产的农产品(C1t)超过了最低消费量e后,劳动力才能从农业部门转移到非农业部门去生产其他必需品;否则,全部劳动力留在农业部门从事生产,无法进行劳动力转移。

参照李停[27]的研究,假设t期每个农村家庭的劳动力迁移量为xt,则农村家庭的收入即包括农业产出收益,也包括农村迁移劳动力的非农工资收入。则其预算约束为:

(6)

(6)式左侧是总消费,右侧是家庭总收入,即农业收入与非农收入之和。其中,Wt是非农部门的工资水平;由于仅存在两种产品,农产品按价格Pt销售,非农产品的价格标准化为1;Gt为人均转移成本,农村劳动力从农村农业部门向城市非农部门迁移过程中,往往面临高昂的迁移成本,如交通成本、时间成本以及城市生活、创业、技术培训等各种费用。

在总收入等于总消费的基础上,农村代表性家庭对非农产品和农产品的总消费就等于其总的收入水平。因此,农村代表性家庭消费效用最大化的均衡公式为:

(7)

利用拉格朗日函数方法,在农村家庭预算约束下,家庭效用最大化时关于消费、转移劳动力供给和工资收入的最优一阶条件分别为:

(8)

Wt=αPtAr(Zt,,t)(Nr-xt)a-1+Gt

(9)

式(9)是有关转移劳动力xt供给的隐函数形式,可以看出农业生产技术水平、非农部门工资水平、普惠保险水平和转移成本等变量都会对劳动力转移的数量产生影响。由Zt=S×B×I可知,普惠保险的公平性、政策性使得农村转移劳动力xt能够以低廉的价格获得保险服务(S),普惠保险的市场性能够针对农村转移劳动力xt的需求提供多元化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其保障性能够为农村劳动力xt提供保险保障(I),增强劳动者个人的风险抵御能力,有利于劳动力转移行动的持续与稳定。

另一方面,由于农村转移劳动力在非农部门生产所获的工资收入归农村家庭所有,则城市家庭的收入是扣除转移劳动力工资后剩余的非农产出。则其预算约束线可表示为:

(10)

(10)式左侧是总消费,右侧是总收入。在总收入等于总消费的基础上,城市代表性家庭消费效用最大化的均衡公式为:

(11)

同样利用拉格朗日函数方法,在城市家庭预算约束下,家庭效用最大化时关于消费、转移劳动力需求和工资收入的最优一阶条件分别为:

(12)

Wt=βAu(Nu+xt)β

(13)

显然,式(13)是有关转移劳动力xt需求的隐函数形式,容易看出非农产业生产技术水平和工资水平影响转移劳动力xt的需求。

(三)均衡分析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要推动人的全面发展,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而共同富裕就是在发展的基础上由人民共享发展成果[28],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及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扩大等,都能够测度发展成果是否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29]。刘培林等[30]提出了从人群、区域和城乡三大差距构建共同富裕测度体系,并强调实现共同富裕要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因此,在共同富裕的视角下,本文通过考察普惠保险、劳动力转移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变量关系,来分析普惠保险对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机制。

1.收入均衡分析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个人和家庭收入。理论上,若劳动力在城乡之间能够自由转移流动,农村和城市的劳动报酬(工资)将趋向均等化,不会出现城乡收入差距。但从现实来看,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下,城市非农部门的规模报酬和劳动力边际产出普遍高于农业部门,促使农村富余劳动者为寻求高报酬向城市转移。农村劳动力虽然转移到了城市就业,但还不能算作城市居民。所以,模型中每期城市人口为Nu+xt,农村人口为Nr-xt。因此,根据(6)(10)式,农村和城市的人均收入可表示为:

(14)

(15)

其中,yrt和yut分别表示t期的农村人均收入和城市人均收入;采用城乡居民收入比表示城乡收入差距,并用字母л表示,即用式(15)除以式(14):

(16)

对上式求导,可得:

(17)

该导数表明:普惠保险水平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即普惠保险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因此,中国银保监会在《关于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加大普惠保险发展力度,面向老年人、农民、低收入人群、残疾人等群体,积极开发投保门槛较低、核保简单、价格实惠、保障责任明确的普惠保险产品。据此可得到本文的研究假设1:开展普惠保险能够直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其经济含义是,普惠保险通过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险服务的可得性,为农村家庭提供风险保障,帮助其抵御健康或气候风险的冲击,保障农户利益并实现农户增收,最终达到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效果。

2.劳动力转移均衡分析

由于我国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则其劳动生产效率一般也高于农村地区。因而农村地区的劳动力,会本能地选择能带来较高工资水平和生活水平的城市地区[31]。因此,当城乡两地区劳动力工资长期处于较大的差距时,农村地区的劳动力会向城市转移。

式(8)和式(12)分别是农村和城市代表性家庭,在预算约束和家庭效用最大化原则下的最优消费决策。当农产品、非农产品市场的需求和供给达到均衡时,各部门生产的产品等于家庭所需消费品量,农产品、非农产品市场同时出清。对所有家庭加总后再左右两边相加,可得:

(18)

由于劳动力的转移过程中,劳动力面临一定的转移成本,因此,当劳动力转移达到均衡时,劳动力在城乡两地区的效用相等,无差异于转移与否。此时,各部门所需的劳动量等于家庭能提供的劳动量,由 (9) 式和 (13) 式可得如下条件:

αPtAr(Zt,,t)(Nr-xt)α-1=βAu(Nu+xt)β-1-Gt

(19)

进一步,当总的经济达到均衡时,各部门的消费总量(等式左侧)应该与其总产出(等式右侧)相等:

(20)

(20)式表明农业部门的消费总量与其总产出相等。

(21)

(21)式表明非农部门的消费总量与其总产出相等。

根据式(18)—式(21),当全部市场均衡时,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也应达到均衡:

(22)

式(22)说明均衡农村劳动力转移量xt由两部门劳动生产率、普惠保险水平和转移成本共同决定。其中,普惠保险的可得性(S)、规模水平(B)、保障水平(I)也会对农村劳动力转移量xt产生影响。

构造下列辅助函数,以进一步说明:

(23)

对 (23) 式求偏导数,可以得到:

(24)

根据隐函数定理,由(24)式我们可以得到普惠保险水平以及普惠保险的可得性(S)、规模水平(B)、保障水平(I)对劳动力迁移的影响如下:

(25)

国务院在《关于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中提到,工业化和城镇化使得农村地区存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同时,由于就业歧视现象突出,亟待加强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据此,提出本文的假设2:开展普惠保险有利于促进劳动力转移。其经济意义为,普惠保险的保障水平提高,规模扩大,为农村劳动力在转移就业过程中提供风险保障,进而推动了农村家庭劳动力的转移决策意向,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就业。

总而言之,普惠保险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可分解为直接效应与间接效应。当普惠保险推动农村生产技术进步,农业部门的产出能力也随之提升时,城乡收入差距缩小,这是直接效应;而当普惠保险的风险保障,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由农业向城市二、三产业转移时,会增加农村家庭的非农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这是间接效应。

三、模型设定与变量选择

(一)模型设定

为检验理论模型部分的研究假设,本部分通过实证检验,进一步分析普惠保险对劳动力转移及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作用。因此,本文在构建面板数据模型时,将普惠保险作为核心解释变量,并结合前文的理论分析,将劳动力转移作为中介变量,同时还考虑其他影响城乡收入差距因素,如城镇化水平、人力资本等作为控制变量。基于本文研究的核心,即普惠保险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依据理论模型公式(16)构建如下基准计量模型:

Git=γ0+γ1Iit+γiDi+εit

(26)

其中,被解释变量Git代表城乡收入差距,用城乡居民收入比指代,i代表省份,t代表年份;解释变量Iit为普惠保险指数,主要是用来衡量各省普惠保险的发展情况;Di代表控制变量,γ0、γ1、γi为待估计系数,εit为随机扰动项。如果γ1<0,则表明普惠保险有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同时,为检验普惠保险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内在传导机制,构建能够分析变量之间影响过程和作用机制的中介效应模型[32]。理论分析表明,普惠保险的发展能够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就业,进而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在这一部分将分别检验普惠保险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影响,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以此来说明普惠保险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间接传导机制。依据理论模型公式(22)(23)建立普惠保险影响劳动力转移,进而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计量模型:

Lit=α+β1Iit+βiDi+εit

(27)

Git=τo+τ1Iit+τ2Lit+τiDi+εit

(28)

其中,被解释变量Lit代表劳动力转移;Git代表城乡收入差距,i代表选取省份,t代表年份;解释变量Iit为普惠保险指数,用来衡量各省普惠保险的发展情况;Di代表控制变量,α、βi、τi等为待估计系数,εit为随机扰动项。

(二)变量选择

1.核心变量

(1)普惠保险

普惠保险来源于普惠金融,在我国首次出台的普惠金融政策《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中,保险就被多次提及。随后,在《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更是明确提出了,要大力发展普惠保险,引导城乡居民在参加社会保险的基础上,积极投保小额人身保险等产品。之后,在脱贫攻坚的大背景下,贫困人口和农村居民受到广泛关注,在保险领域,普惠保险自然而然地成了精准扶贫的重要手段。2018年两会上,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指出,保险行业不能只注重发展城市业务,普惠保险应有配套政策。可见,普惠保险已逐渐从普惠金融中剥离出来,主要指保险公司为弱势群体开办的,具有政府支持和普惠性质的保险,主要包括农业保险和小额保险两大类。

准确衡量普惠保险的发展程度是进行实证分析的前提,本文主要采用综合指标来衡量普惠保险在某一区域的发展情况和发展程度。鉴于普惠保险来源于普惠金融,则普惠保险的测度指标构造也主要借鉴普惠金融指数的构造经验,从规模水平、可获得性和保障水平三个维度、六项指标,构建普惠保险指数。

表1 普惠保险的测度指标构造

普惠保险的市场性,体现在普惠保险能够满足不同群体的保障需求,包括农民及低收入等弱势群体,可反映保险的覆盖范围,即规模水平(is),保费收入增长率和其占财产保险的比重是常见的衡量保险市场规模的指标;普惠保险的公平性、政策性保证了农民及弱势群体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获得并使用保险产品及服务的权利,反映了普惠保险的可获得性(ia),即消费者能够接触到保险的程度,用保险深度和密度来衡量;保险的根本目的在保障,普惠保险的保障性能够减少农户损失,为农户提供保险保障(iu),可用保险的保障水平和赔付水平来衡量。

考虑到目前对于我国普惠保险发展水平的测度研究相对较少,因此,本文在孙蓉学者使用等权重法构建普惠保险指数的基础上,参考学者尹晔等[33]的研究通过变异系数法对普惠保险发展水平的测度指标进行客观赋权,以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由于各项指标的单位各异,要进行数值计算需要对各项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后,通过变异系数法确定各项权重。得到变异系数后,为使数据更加直观,对数据进行归一化处理,并由此得到普惠保险水平指数,如表2所示。

表2 2011—2020年全国31个省市区的普惠保险指数

(2)劳动力转移

劳动力转移是本文研究的关键变量,主要是指农村地区劳动力从农业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以及从农村流向城市的空间变化。劳动力转移的本质是劳动力从事非农工作,通常以劳动力的转移数量和规模为衡量指标来反映家庭的劳动力转移程度[34]。本文采用劳动力转移率来衡量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情况,具体表示为:(乡村从业人员-农业从业人员)/乡村从业人员。

(3)城乡收入差距

城乡收入差距,不仅是反映城乡共享发展成果和协调发展的重要参考指标,也是共同富裕的评判标准之一。基尼系数和泰尔指数[35]是衡量居民收入差距的常用指标,但受限于部分省份相关统计数据的缺失,本文采用城乡居民收入比作为城乡收入差距的衡量指标[36]。

2.控制变量

控制变量的选取主要是为了避免其他与本研究无关的变量带来的影响。首先,城乡收入差距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城镇化水平[37]、产业结构升级[38]、人力资本[39]、对外开放程度[40]以及交通基础设施[41]等因素都会对城乡收入差距产生影响。本文采用各省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42]、第三产业产值与生产总值的比率[43]、每十万人中高等教育在校生数[44]以及各地区的公路里程数作为控制变量。

其次,政府财政支出、对外开放程度与劳动力供给与需求显著相关,影响农村劳动力转移。政府财政支出中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补贴等支出比重较高的地区能够吸引更多的劳动力流入[45],采用政府财政预算支出占地方GDP的比重来衡量。对外开放程度越高,企业出口的货物量和外资企业规模就越大,对劳动力的需求也会更多,更会吸引周边劳动力流入[46],对外开放程度采用进出口货物总额占GDP比重来表示。

(三)内生性问题

考虑到普惠保险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可能存在双向因果关系,从而引发内生性问题。如城乡收入差距缩小可能会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增长,从而增加农户对普惠保险的需求,扩展农村的普惠保险业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稳定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而农作物播种面积越大,发生自然灾害时的受灾面积就可能越大,农业保险的潜在需求就越高[47]。由于农业保险是构成普惠保险的主要险种,因而农作物的播种面积也将影响普惠保险发展水平。

工具变量的选取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从外生性来看,农作物播种面积是反映种植业生产的核心指标之一,反映种植业生产的规模和速度,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较弱。从相关性来看,由于农业是一个弱质产业,农作物播种面积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各省农户对于农业保险保障的需求,对当前的普惠保险水平有一定的影响。由此可见,选择2011—2020年各省的农作物播种面积作为普惠保险的工具变量,基本满足对工具变量性质的要求。

(四)描述性统计

本文选用了中国31个省市2011—2020年的面板数据用于统计分析。本文以上所有原始数据均来自中国宏观经济数据库、《中国保险年鉴(2012—2021)》《中国统计年鉴(2021)》、各省份历年统计年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表3给出了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表3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四、模型估计与结果分析

(一)基准模型

1.基准模型回归分析

为了实证检验普惠保险对城乡收入差距的总体影响,在基准模型中采用混合回归(OLS)、随机效应(RE)和固定效应(FE)三种方法对普惠保险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效应进行参数估计,具体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

列(1)—(6)的回归结果显示,尽管在混合回归中,普惠保险的系数出现了不显著的状况,但从总体实证趋势来看,普惠保险显著地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说明普惠保险水平的提高,在城乡收入差距缩小方面具备有效的直接影响,从而验证了假设1的结论。此外,对比列(4)(6)(7)的回归结果, RE、FE以及2SLS模型估计的普惠保险系数分别为-0.192、-0.158和-3.949,该结果表明,在加入工具变量以控制普惠保险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可能存在的双向因果关系后,普惠保险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效果更加显著。

表4 基准回归结果

2.稳健性检验

为进一步验证普惠保险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综合影响,表5将普惠保险指数中的可获得性(ia)指标用保险接触性(ie)指标(采用农村人均农业保险赔款/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人均农业保险保费/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共同表示)进行替换,以此重新构建普惠保险指数,并重新进行估计检验。仍采用混合回归(OLS)、随机效应(RE)和固定效应(FE)进行回归,具体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

列(1)—(6)的回归结果显示,尽管在混合回归中,普惠保险的系数出现了不显著的状况,但从总体实证趋势来看,普惠保险显著地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列(7)是在模型中加入工具变量农作物播种面积,通过2SLS回归后的分析结果,此时普惠保险的系数为-1.965,相较于未考虑普惠保险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双向”因果关系时的系数〔如列(4)(6)的系数分别为-0.141和-0.125〕有所增大。表5稳健性检验结果与表4相一致,从而验证了假设1的结论,普惠保险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方面有显著效果。

表5 稳健性检验结果

3.结果分析

首先,普惠保险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显著负相关,即普惠保险水平的提高,在城乡收入差距缩小方面具备有效的直接影响,这一实证结果较好地验证了假设1。在基准回归分析中,普惠保险的系数除OLS的回归结果不显著之外,其余系数均显著为负;而加入工具变量的2SLS回归结果为-3.949,相较于未考虑内生性问题的系数,明显增大,这表明未加入工具变量之前存在内生性问题。在稳健性检验中,OLS回归的结果为0.160和-0.177,随机效应的结果为-0.360和-0.141,固定效应为-0.384和-0.125,尽管为OLS的回归结果出现了为正的现象,但不影响最终结果,即普惠保险发展可以显著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稳健性检验的结果较好地验证了研究假设1的结论。

其次,在加入控制变量后,普惠保险的系数有所减小〔如表5第(3)列的-0.360与表5第(4)列的-0.141〕,即在未加入控制变量时,普惠保险对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效应更加显著。原因可能是:普惠保险虽然被大力提倡,但其高速发展却是在近几年,在其发展过程中会受政府政策、保险意识等的影响,所以,在加入城镇化水平(urb)、政府财政支出(gov)等控制变量后,这些控制变量对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就会显现出来,从而使得普惠保险的系数有所减小。根据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的指导意见》,要加大普惠保险发展力度,提供适当、有效的普惠保险产品,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因此,普惠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低收入人群因灾致贫、因病返贫的境况,让农村低收入甚至贫困人群在没有后顾之忧的情况下脱贫致富,对城乡收入差距缩小具有直接影响。

(二)普惠保险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机制分析

1.普惠保险对劳动力转移的影响

为进一步检验普惠保险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传导机制,本文以劳动力转移为中介变量,对所构建的中介效应模型(27)和(28)进行估计。首先,从实证研究的角度分析2011—2020年各省普惠保险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影响效果,采用混合回归(OLS)、随机效应(RE)和固定效应(FE)展开回归。回归结果如表6所示。

从回归结果来看,尽管在混合回归中,普惠保险的系数出现了为负(-0.235)的状况,但从总体实证趋势来看,普惠保险显著地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从而验证了假设2的结论。此外,对比列(4)和(6)的回归结果,在加入控制变量情况下,RE、FE模型估计的普惠保险系数分别为0.142和0.124,其系数较未加入控制变量时要小,表明在不考虑控制变量时会高估普惠保险对劳动力转移的正向影响。

表6 普惠保险对劳动力转移影响的回归结果

其次,在普惠保险影响劳动力转移的机制分析方面,回归结果如表7所示。在列(1)—(6)中加入农业生产率以及普惠保险与农业生产率(农业增加值除以农业就业人口数量)的交互项。回归结果显示,普惠保险与农业生产率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这表明,普惠保险可以通过提高农业生产率来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即普惠保险通过农业生产率这一渠道影响农村劳动力转移。此外,对比列(2)和(4)的回归结果,在加入控制变量情况下,OLS、RE模型估计普惠保险和农业生产率的系数分别为0.826、0.174和0.097、0.031,其系数较未加入控制变量时要小,表明在不考虑控制变量时会高估普惠保险通过农业生产率对劳动力转移的正向影响。

表7 普惠保险影响劳动力转移的机制分析

2.劳动力转移的中介效应分析

最后,检验普惠保险通过农村劳动力转移这一渠道,间接作用于城乡收入差距的过程。由假设3可知,劳动力转移是普惠保险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重要中介渠道,普惠保险的劳动力转移效应,对城乡收入差距存在间接的缩小作用。在此,采用混合回归(OLS)、随机效应(RE)和固定效应(FE)对此进行验证,回归结果如表8所示。

劳动力转移(ldl)的估计系数只在第(4)和(6)列中不显著,其余都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增加劳动力转移能够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列(1)—(6)的回归结果显示,虽然在混合回归中,普惠保险的系数出现了为正且不显著的情况,但从总体实证趋势来看,普惠保险通过劳动力转移这一路径显著地促进了城乡收入差距缩小。对比列(3)(5)和列(4)(6)的结果,未加入控制变量时,普惠保险的影响系数为-0.429和-0.462;加入之后,回归系数变为-0.164和-0.176,回归系数的绝对值有所降低,表明在不考虑控制变量时,会高估普惠保险通过劳动力转移对城乡收入差距的间接影响效应。

表8 普惠保险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中介效应回归结果

为进一步验证劳动力转移的中介效应稳健性,在表8中,用农业劳动力转移数量替代劳动力非农转移率,即乡村从业人员和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的差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衡量指标,采用混合回归(OLS)、随机效应(RE)和固定效应(FE)对此进行验证,回归结果如表8所示。

列(1)—(6)估计结果显示,普惠保险的系数全部为负,且都十分显著,表明在控制了中介变量劳动力转移的影响后,普惠保险显著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即劳动力转移在普惠保险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过程中具有中介作用。综上表明,普惠保险能够通过农村劳动力这一路径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且表9的稳健性回归结果与表8的回归结果相一致,进一步验证了普惠保险能够通过劳动力转移间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表9 普惠保险对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中介效应的稳健性检验

3.结果分析

首先,普惠保险对劳动力转移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即普惠保险能够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究其原因,普惠保险是一项改善农民健康的重要政策安排,且非农就业实现增收是许多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选择,在此背景下,农民购买普惠保险有助于减少因病所产生的生产力缺损和时间损失,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供给,进而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

其次,普惠保险可以通过劳动力转移间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在表8中,劳动力转移(ldl)的估计系数只在第(4)和(6)列中不显著,其余都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劳动力转移能够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表9中列(2)(5)(6)估计结果显示,加入控制变量后,普惠保险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350、-0.178和-0.118,且十分显著,结合表8中的结果,表明普惠保险可以通过劳动力转移这一中介渠道间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2022年4月,银保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情况的通报》,再次强调要提供不与户籍挂钩的普惠保险产品,积极承保保障水平偏低,职业风险较为突出的农民工等新市民群体。普惠保险可以很好地适应农村外出就业劳动力较强的流动性,能够为外出劳动力在务工往返途中及工作之余提供医疗、意外等保障,降低了其在转移过程中的成本。农民工流动到具有较高工资水平的城市地区就业,可获得城市的相对高水平收入,并将获取的大部分收益汇回农村,从而使农村地区能够分享城市的发展成果,能够平抑甚至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三)普惠保险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异质性分析

区域差异可能会影响普惠保险对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即普惠保险对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效果在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一定差别。因此,本文对东部、西部和中部地区分别开展实证检验。其中,(1)(3)(5)为未加入控制变量的固定效应回归,(2)(4)(6)为加入控制变量的固定效应回归。

表10 普惠保险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异质性回归结果

首先,普惠保险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直接效应存在显著的地区差异。从模型回归结果来看,表现为添加控制变量的FE固定效应回归下,西部效果最好,系数为-0.210;东部次之,系数为-0.161;而中部系数为0.048。西部地区普惠保险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效果最好,可能是由于西部地区经济较落后,以农业生产为主,农业保险的水平较高,进而直接缩小城乡差距的程度最大。

其次,普惠保险通过劳动力转移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间接效应存在显著的地区差异。劳动力转移(ldl)的估计系数只在第(1)和(5)列中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其余为负但并不显著,但观其系数值,劳动力转移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在西部效果最好,系数为-0.619;东部次之,系数为-0.388;而中部系数为-0.217,并没有显示出劳动力转移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表明区域差异可能会对劳动力转移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作用存在一定的影响。

最后,加入控制变量会对普惠保险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效应产生一定影响。如中部地区的回归系数-0.411在加入控制变量后变为0.048。根据国务院《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实施以来,中部地区积极承接制造业转移,提高关键领域自主创新能力。由此可知,中部地区更加重视产业结构升级,而普惠保险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方面发挥的作用不大。而东、西部地区在未加入控制变量的情况下,普惠保险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表现为在1%的显著水平下影响系数为负;在加入控制变量后,系数有所变小,可能原因在于普惠保险在农村的发展以农业保险为主,而东部地区较为发达,西部地区主要以农业生产为主,这就造成了普惠保险在西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效果比中东部较为显著。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立足中国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实背景,在促进共同富裕的视角下,本文构建了一个普惠保险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机制分析框架,分析了普惠保险作用于城乡收入差距的直接与间接传导机制(劳动力转移渠道),并采用劳动力转移中介效应模型并结合面板数据,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研究了普惠保险对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机制和影响效应。基于理论推导和实证检验,在控制了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相关变量后,可以得到:第一,普惠保险是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动力,也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重要变量,如加入控制变量的FE回归系数为-0.549,说明普惠保险的发展能够直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第二,普惠保险也可以通过劳动力转移这一路径,间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在FE检验下,劳动力转移的系数为-0.545,说明劳动力转移是普惠保险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重要机制。第三,地区异质性研究发现,普惠保险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直接作用呈西、东、中递减态势,系数分别为-0.438、-0.421和-0.411;相比经济水平较发达的中东部地区,西部地区普惠保险通过劳动力转移的中介效应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更加显著,而中部地区在加入控制变量后,系数为0.048,表现为普惠保险的发展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展现了地区的异质性。

根据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第一,政府应引导大型保险公司开发普惠保险产品,并让广大群众尤其是低收入人群尽快了解这些普惠保险产品,为低收入人群积极创业或参与农业生产解除后顾之忧,以此提高其利用劳动力、生产技术等资源提高收入水平的能力。第二,不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技能,提升农村转移人口的市场竞争力,并通过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如小额信贷、小额保险等普惠性基础性金融服务,降低其转移及生活成本,进而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收入水平,实现贫困减缓。第三,针对不同地域的特征,普惠保险在全国范围内的开展要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地域的生产情况设计相应的普惠保险保障项目,如针对西部落后地区可设计开发脱贫类、就业保障类、小额医疗养老类保险等险种;对于发达地区的劳动力,可开展提高其创业就业保障水平的普惠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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