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化交往”:网络情境中的权力异化、秩序坍塌与危机管理

2023-02-10 00:42张爱军乔运涛
公共治理研究 2023年6期
关键词:媒介权力个体

张爱军,乔运涛

(西北政法大学 新闻传播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2)

伴随着信息与通信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媒介与传播学者洞察到新传播技术引发的当代媒介环境变革。传播媒介的数量不断增加、类型日益多元,多种形式的媒介逐渐整合并融入日常生活实践中,形成深度媒介化。“媒介信息已成为一种‘穿透’社会生活的动态逻辑,而非仅仅作为社会变革中的一个关键要素”[1]。这意味着,媒介已不能被等同为一种与社会关系、文化和其他体系、制度相脱离的非主观构成。深度媒介化趋势的到来不仅仅意味着交往方式的变革,更是带来交往关系的重构。媒介化与社会关系之间的联系并非是直接的,而是以中介、间接与嵌合的形式发生,媒介情境承担了作用发生的背景与框架。

目前国内关于媒介情境与交往权力的研究大多可分为三个方向:一是以“具体情境”为框架的微观权力关系研究,如数字截屏[2]、网络话语[3]、电商直播[4]等等;二是分析媒介中权力要素的行动脉络,如液态监视[5]、网络暴力[6]等等;三是探讨交往权力变化对宏观传播图景的影响[7]。本文借以媒介化所带来的环境变化来探讨交往关系尤其是网络交往权力的变化。深度媒介化是关于“人”的深度媒介化,人无时不刻不存在于情境中,情境因深度媒介化而不断流变,在这个过程中,媒介情境的边界在技术可供性与人类行动的结合中逐渐确立。权力关系的讨论离不开情境作为载体,媒介化交往需要一种将网络情境看作为随媒介流动与往复的视角进行讨论的研究。深度媒介化将重塑人赖以生存的情境,网络情境中媒介化交往的权力关系变化对于交往秩序的影响亟需讨论。

一、媒介化交往:媒介情境形塑交往空间、形态与逻辑

交往是人类社会中最普遍的社会行为,也是最为核心的部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社会交往的主要空间正在由现实情境转向虚拟情境。第51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统计,截止2022年12月,我国手机上网规模达10.65亿,即时通信的用户规模保持第一,使用率达97.2%[8]。该数字充分证明了基于媒介情境中的社会交往的活跃程度。

深度媒介化社会的来临改变了人们参与社会的方式。深度媒介化是关于智能媒介成为一种更高维度的媒介认知观念,其意涵“数字元媒介以新的传播关系深刻地重构整个社会”[9]。深度媒介化喻示着数字媒介以广泛、遍在与嵌合的方式连结着日常生活中的一切,成为社会结构化中的基础模式与框架。“传播不再组成社会结构中的外延或者中介,而是转化成为社会整体形态的基本要素,传播编织的关系网络成为社会结构本身”[10],这强调了媒介自身成为社会关系的空间承载,改变和形塑社会交往的形态与逻辑。

(一)媒介情境与现实交往空间融合

媒介情境正在与现实并置,成为交往的主要载体,深度媒介化为这种趋势提供动力。交往情境介于主观性的共同期望与具体情形的客观性之间,是存在其中的每个主体所构筑的产物,每一特定的情境都有具体的规则与主体所要充当的角色。“媒介理论家和场景主义者都隐含了相似的理念:接触的模式”[11]31,媒介改变了接触的模式。具体来说,在深度媒介化的背景下,媒介已拟化为文化、规则与制度的环境承载,这喻示着媒介化交往尽管处于数字环境的裹挟之中,却串联了虚拟与现实空间。

如麦克卢汉所言,“媒介即讯息,其意为一种全新环境被创造出来”[12]11。媒介作为环境的隐喻早已被揭晓,在深度媒介化时代,这种体会变得更加深刻。网络社会的形成便是深度媒介化影响下媒介作为交往情境的典型例证,“网络社会作为人与人互动的结果,同于日常社会,是日常社会的一部分,因此是现实的而非虚拟的”[13]。网络重新构造社会关系的空间承载,是一种新的社会存在方式。互联网通过技术模拟现实情境形成了一个沟通信息的空间,这个空间被描述为非工具性的互动场所。就其所产生的广泛的社会关系而言,它已然成为一种新社会形式。传统社会交往发生在现实空间,但深度媒介化正在使一切连接关系发生在媒介情境之中。QQ、微信的崛起使人际交往脱离了现实的地域空间,虚拟空间不仅能承担其包括家人、邻居等地缘关系社交,也可以拓展同学、朋友与陌生人之间的趣缘关系社交,购物、医疗、生活、教育等等社会联系大部分都通过互联网应用被搁置在网络情境之中。当媒介成为交往关系运行的新环境,其交往逻辑必然被重新构建。

(二)媒介情境形塑社会交往关系

1.媒介情境中虚—实关系的转化

在互联网“场域”之下,几乎每个平台都涵盖社交与关系要素,意图帮助人们迅速组建起虚拟关系,发展成为社交伙伴或群落,这种关系构建有可能发展成为现实关系,甚至可以超越现实中人际社交的构成模式。简单来说,媒介不仅能承担现实关系,甚至可使虚拟关系现实化。媒介应用中“附近的人”“同城”等标签都体现出用户在虚拟情境中对现实关系突破的期望。在实际的媒介交往中,从“云端”到“奔现”的案例并不少见。网络交往情境并非走向现实,而是已完全与现实紧密交融、不分你我。

媒介化交往不仅意味着社会关系由虚拟到真实,还意味着媒介情境的社会作用的真实。也就是说,智媒技术的进步使得数字交往的场景逐渐丰满、体验愈加完美,从知觉的真实到作用的真实。2G时代,网络交往仅存于通过传输语音、文字等的文本交流之间;3G时代,图片、gif等更具动态的视觉线索在网络交往中流行;4G时代视频聊天通讯手段在某种意义上还原了“在场感”,弥补了“非语言线索”缺失的遗憾。更多的智媒技术与智媒概念,如元宇宙、Chatgpt等等相继出现,将会在更多维度弥补、替代甚至超越真实的情境交流。深度媒介化的时代不仅意味着质感上的“真实”感知,更是作用的“真实”。媒介化更深层次地嵌入人类生活中,媒介为人类提供的作用、功能与意义更加切合人类行动。“真实”地与技术共存、与技术塑造的情境共存已成为人的宿命。

2.媒介情境中公—私边界的模糊

媒介化交往中的网络情境相对现实情境更容易允许外部对象与角色的参与。基于特定对象、环境与条件的社会交往规则往往更加明确,人们在该条件下很清楚他们与谁互动,因此他们清晰地了解如何对交往做出回应。数字媒介成为交往的载体后,平台在实践中对预期受众的对象控制较为无力,甚至在“流量经济与关键绩效指标主导了运行逻辑的数字平台”反而更欢迎基数更为庞大的数字围观[14]。

当不稳定的参与者进入,公共与私人的边界便会趋于消解。媒介空间的开放性与持续性使得情境出现多孔性与断裂性的特征,用户也展现出多重化的、断裂的与不可见的特征,这使得社交媒体用户在不同情境下的日常生活成为身份表演的一部分。“日常生活的自我‘表演’可以定义为特定的参与者在特定的场合,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任何参与者的所有活动”[15]12。但社交媒体的设计本身却限制了构建和维护众多在线身份的可能性,数字社会的渗透孔隙使得观众与参与者变得模糊与重叠,这已经意味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自我呈现时刻充斥着管理失败的可能。在深度媒介化时代,人们不仅需要处理数字身份与真实身份的冲突,更加无措的是往返于不同数字身份之间的差异与割裂。随着私人角色进入公共媒介空间,社交媒体中交流的对等性有可能直接导致社会关系紧张程度上升,产生诸如明确的批评、社交失误、破坏性的流言蜚语和违反信任的行为等后果。网络情境下的交往带来的人与人之间的能见度提高,会增加自我过度展露的风险,同时也极大地增加了媒介化交往中冲突的可能。

3.媒介情境中的弱连接成为社会交往的主要形式

传统社会关系网络正在因互联网发生新的变化。互联网将“网络”的本质推向了一种极致,因为互联网的连结属性突显了各种形态网络的一个共同意涵:建构人类交换、交往之关系。虽然从该角度所呈现的“网络”在技术范式诞生之前便已存在,但在互联网的技术赋权下,个人的节点化与网络化生存正在使媒介中的人际社会网络以“弱连接”的形式呈现。

弱连接已成为媒介化交往中的主要关系形式。基于陌生人社交平台建立的弱关系,可以帮助用户寻找亲密关系、实现社交功能、获取经济利益、进行娱乐消遣。“社会一方面由社会化的个人总体所形成,构成了整个历史现实的人力资源。但是同时,‘社会也是一些关系’的总和,由于这些关系的存在,正好由个人成为第一意义的社会”[16]7。社会关系是西美尔考察现代性社会最基本的观点,按照这个观点,传统与现代的区别在于各种关系的变革,而这种变革最为基础的原因在于媒介作为“中介”关系这一点。网络成为参与个体之间连接的桥梁,关系也因网络的中介展现出“弱”的特征,处于网络中的每个节点都尤为重要。“数字媒介制定一个大致的运行框架,把生产、管理、决策权的行动方式完全下放给用户,每个用户都是可能被大数据协同过滤、任意联结的节点”[17]。当前接入信息化社会需要个体IP地址的参与、颗粒性的ID身份作为中介,每个个体都成为节点网络中的一环,网络化的逻辑成为信息化社会的关键特色与基本结构承载。在这种技术赋权下,人类社会的“网络”结构正在不断超越历史与物质局限。互联网技术彻底改变了传播与地方共同体的关系,传播所建构的弱连接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覆盖了传统社会关系。

(三)媒介情境重构社会交往逻辑

1.个人窗口化的社会交往逻辑

深度媒介化推动以个体为基本运作的社会的来临,个人式的窗口情境价值被放大。情境由具有主观意义的客体组成,由于个体感知、经验、背景的不同,情境的参与模式、规则也呈现不稳定状态。智能媒介生成了大量以个体为节点的弱连接式的社会关系网络,无数复杂交错的个体意义,与流变的媒介景观互嵌、融合与碰撞,意味着个体与个体交往情境随之发生剧变。数字化生活成为观摩并参与社会的主要方式,个体透过技术装置塑造的窗口存于网络交往之中。

无数以个人媒介作为窗口的情境参与组成了社会整体情境运行的图景,即微粒性的情境组成了社会总体情境,或者说,个体情境已成为总体情境的凝结方式。“电子媒介所形成的共享信息环境,会导致公共意志的扩大与更大范围的共享。”[11]126媒介的议程设置、聚合效应与流量思维将大众的感知视野同化,只不过这种同化作用是通过对个体式的窗口情境施加影响来实现的。数字媒介生成了大量以弱连接为基础的关系网络,窗口化情境通过这些关系网络交错叠加,组成具有复杂交互的网络社会环境。情境流变为共境,由此个体会产生“主角”的虚幻知觉,即存在情境中的个体都成为了游戏的主角。媒介之中的社会交往是持久的、可查找的、可复制的、可分享的和可扩展的,很容易被传播、复制。每个人都是被他者观赏的演员,每个人都是观赏他者的观众,即情境的窗口性。

2.群体汇聚性的社会交往逻辑

“数字化生存具有赋予权力的特质”[18]269。信息技术与传播媒介将微观的个体权力延展至前所未有的程度,原本隐形的、沉没的个体出场,并有可能成为某些关键节点。原本稳定、统一与私人的情境可能会因为互联网的自由而遭到非正常的涌入,即情境的空间汇聚性。电子媒介跨越以物质为基础的场景界限与约束,深度媒介化的交往则使这一趋势得到了显著强化。作为情境研究的集大成者,梅洛维茨站在技术—社会的视角下考察媒介环境对社会的感知影响,认为“电子媒介融合了以往不同的公共场景,模糊了私下与公开行为的分界线,隔离了环境‘位置’与社会‘位置’的传统联系。”[11]8数字媒介将无数个体拉进相同的网络交往情境中,视频弹幕、网络评论是典型代表,千万人存在同一情境之中成为可能。

3.价值割裂性的社会交往逻辑

真实情境与媒介情境的交往截然不同。“新媒介的出现也自然会造成社会交往场所普遍的重组”[11]48,个体与集体之间的行为因此而发生改变。存于媒介情境中的身份具有虚拟性、流变性与不稳定的特征。日益媒介化的社会氛围重塑了年轻人网络交往的可接触性,“为媒介形象和真实自我之间的差异性提供了最大边界和可能”[19]。在具体的媒介实践中,头像、个性签名都会为虚拟自我的呈现提供线索,但虚拟的人设并非是一成不变的,一旦暴露在现实情境中,或者脱离了原本固定的媒介情境,则有身份偏移的危险。举例来说,网民在微信朋友圈呈现的是“稳重”的形象,但在微博中却以“网上冲浪”的状态进行交往。

深度媒介化将个人窗口化的社会交往汇聚在同一情境中,必然会产生基于价值观、文化背景、观点等等的交融、碰撞。网络情境是流动的,随时可参与的,当参与的数量聚集到一定程度,意见不同,对抗则会爆发。“身份差异的网民在某些公共议题上因如年龄、地域、性别、意识形态立场的不同等等天然存在信念沟”[20]。遗憾的是,深度媒介化时代甚至有强化这种对抗的趋势,算法技术的负外部性逐渐凸显,如“算法致瘾性推荐与认知窄化”等风险[21]。在媒介赋权时代,个体可以随时依据自己的身份特性、利益导向、兴趣喜好、价值立场与情感偏好等因素自由与他者进行交往或拒绝连接。信息接入的便利并未带来广泛的信息接入,反而使得意见之间的对立加剧。在网络交往情境中,这种观点对立使得正常的网络空间交往秩序受到极大的影响,后文将详细阐释。

二、媒介化交往的权力异化:涌动、转换与对立

在当前万物媒介化的时代,媒介在重构交往情境的同时也必然重塑社会关系与权力的分布图景。新传播技术正在根本性地重构社会,媒介作为人借以经验世界的技术与非技术的中介手段,遍布于社会,同时构造社会。当新的社会载体来临,推动崭新的、流变性的与随机性的社会交往情境发生,传统等级化社会式权力关系卷入其中,并不自觉地被颠覆。权力关系正展现出新的涌动、转换与对立关系。

(一)媒介赋权与交往控制下的权力关系涌动

1.深度媒介化是对个人社会交往的赋权

媒介情境突破了以往交往地域时空的限制,基于开放性与深度化的媒介连接对社会关系图景、社会资源的分布进行重新构造,原本相对稳定的关系面临滑动。智能媒介的广泛普及、细分功能下的媒介分工使个人式的节点关系组成的媒介网络得以形成。原子化的个人角色在媒介交往中凸显,原有的以单位、组织或机构为基本运行主体的社会构造裂解为以“个体为基本运作主体的微粒化社会”[9]。权力构成方式随之更迭。法律—政治理论是从支配与压制关系来考量其权力形式的,但福柯认为更应该从权力的实现形式与施加的细微管道去思考[22]230,即权力存在于微观层面,活动于所有人类关系中。“权力的触手”在众多个人编织的网络之间流动,权力是永存、流动、随处可见的,并且在人类平凡的日常活动中起作用,“我们生活在一个教师—法官、医生—法官、教育家—法官、社会工作者—法官的社会里”[23]349,充满着规训与裁决。在数字媒介作用愈加真实的今天,作为规范、期望与共同意志的意在控制个人行动指向的交往权力,其效果正因广泛的媒介化而集聚并具象化。

2.权力线索由强制转变为控制

当前权力要素已经不是以暴力与惩罚为象征的强制,而是自愿或无奈的服从。“权力最重要方面不是某些强势力量对某些弱势个体的控制,而是所有个体通过广泛接受的有组织的行为形式对自己和他人进行的控制”[24],呈现如福柯所探究的关于权力主体的问题,“人这一主体被置入生产关系—表意关系的同时,他同样也会置入非常复杂的权力关系之中”[25]373。在这个模式下,即权力以微观、分散、去中心存在于所有人类关系之中。

在当今媒介赋权他者的弱连接随时介入主体景观与意义的背景下,这种趋势会更加强烈,权力也因参与者的无限流动而展现出新的特质。“流动的权力优于权力的流动,在网络中献身或缺席,以及每个网络相对于其他网络的动态关系,都是我们社会中支配与变迁的关键根源”[26]569。这体现为个体力量在情境中有可能会无限聚合与放大,在某个关键时刻爆发。数字时代的权力要素,不仅形成于流量与关注对个人连结势力的扩大,更是广泛的曝光与无意识的共同凝结所组成的虚假“共识”、集体道德等对他者的审视与敌意。

(二)媒介情境中权利—权力关系的转换

媒介化是一个权利扩张的过程。媒介技术与媒介应用更新都会扩展受众或用户权利,且技术与应用创新的力度越大,平权化的程度越高,如信息获取权、自由表达权等权利都在当今新媒体环境下获得了前所未有的保障。深度媒介化时代,用户权力将实现根本性扩张。尽管权利与权力在分析主体上是有区别的,权力指向的是对他者的影响,权利则关于自身。权利为权力提供担保、承载与空间,权利的自由行使才能保障权力实行。“权利与权力成为了网络话语权最基本的构成”,话语表达作为一种权利同时也意味着对社会的控制权力[3]。

在媒介创造的情境中,权利要素实践会逐渐凝结为权力,这在互联网图景中表现得极为明显。在媒介高度发达的当代社会,媒介形成了与公众交织的媒介权力逻辑,媒介被社会场域中的政治权力、商业资本包围的同时,用户在政治、经济与文化创造权力的嵌入中会变得更加灵活和便捷,使直播带货、网络自拍、平台“造星”、数字记忆实践等纷繁多样的情境不断涌现。举例来说,在平台—粉丝背景下,粉丝不断集聚会使得权利被动赋予转变为主动争取,而且能够聚沙成塔,各种微小力量在互联网空间的聚合可能导致话语权强弱关系的相对翻转。在网络舆论情境中,网民表达权作为一种权利同样蕴含着明确的影响力和特定的强制关系,具有权力的属性。在这里“权力”概念不同于政治—法律范畴的“权力”,确切来说应为媒介文化所形成的“权力”,它强调的是经由用户之间的社交媒体关系参与,借由中介化与弱连接式的媒介关系作用,人与人之间存在一种特殊权力。这种权力可以等同为“一些人对另一些人造成他所希望达成的影响的能力,或者是一人或多人的行为使他人行为发生改变的一种关系”[27]。

(三)媒介情境中权力主体关系的对立

媒介情境是个人权力指向的场所,基于窗口化的媒介交往范式天然地将网络交往划分成自我—他者的二元关系的对立,媒介化下的情境流变契合了这种权力指向的流转。人类主体间的关系,在生产与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潜在与实际运用的暴力,将某些主体的意志强加在其他人身上。个体与个体之间的情境处处体现着控制与被控制,如私人联系、公共评论或是点赞、转发等行为都体现着立场与价值偏好,个人意志通过传播转化为媒介权力,引发控制与被控制。

媒介交往的公—私边界消解将属于个人的情境意义抛掷至广泛的公域之中,群体之间的道德理念、价值信念与个体经验展现出激烈的碰撞交锋。染粉色头发的女生被网友大规模谩骂、造谣与诽谤,有网友认为把私人照片发到网上,就需要接受被大众“检阅”的现实[28]。情境作为一种要素、景观或者载体,必然体现着权力要素的痕迹:在个体力量被深度激活的今天,权力已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个体虽然不能强硬命令或者控制他人或者事物,但是可以通过媒介施加影响力,以促成控制的达成。具体情境中的权力不断流动到其他场域中,民众通过这种日常权力在窗口化的情境中对他人进行遍布的监视与审视。媒介化的情境秩序在权力的无序滥用中呈现混乱与衰败。

三、媒介化交往的秩序崩塌:交往权力流露、运行表征及其后果

情境是掌握权力脉络运行的方式之一,媒介化中的情境与现实情境相比,更具复杂性、贯穿性与持续性,甚至不稳定性,所以有必要考察权力线索是如何在情境中得以展开、如何对交往秩序产生特定影响的。具体而言,媒介化交往中主体到客体的权力图景呈现出一种滥用与溢出之态,交往情境的边界在这种权力指向中逐渐崩溃,情境与权力的双重压力促使总体性的交往秩序崩塌。

(一)权力在交往情景中的流露

权力在媒介中更像是一种“溢出”的异化状态,在多样化的情境中有不同的权力。微观权力要素由监视产生和表达,并在网络交往情境中泛化为审视、审判。日常权利的情境实践,如监视、话语表达,形成了对他者的意义审视与价值投票。从权力俯视到互为的监视模式,权力不再是依据等级秩序流动的二元产品,而是媒介化交往中人与人之间的自然交流反应,即每个人在数据社会中处于无时不在的控制与被控制中。

1.互为的监视

监视是一个互动的、共同构建的过程。随着社交媒体成为社会生活的核心,主体卷入其中,不仅仅是监视的目标或承担者,而且是积极主动的参与者。尽管权力的差异不可忽视,但权力结构性转移的无所不包和无所不至,造成了监视的前所未有的互为与扁平化[24]。智能媒介遍在、随时在线的数字身份与开放的媒介空间,意味着监视可能性的随时发生。个人或许不知道他们在任何时候都可能被监视,甚至不知道会被谁监视,他们的数据不仅被平台收集,并可能通过流落到媒介上的细微线索被其他人洞察。

2.互为的审视

在广泛的监视中,每个人都无法避免被他人审视。在智能媒介并未诞生之时,监视、投票与审视已然存在,媒介化使得这一趋势膨胀到了顶端。监视不受地区或时间的限制,产生了不可逆转的负面效应,即遍在的审视。监视必然会带来审视,如同观赏必定会带来评价一般。“盛行于互联网络的道德并不仅仅是儒家传统中所谓的‘圣人之道’或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善’和‘德性’,而是融入了现代,乃至后现代思想之后的一种对人总体性的评价体系”[29]。存于媒介之中的不稳定评价与基于主观的道德审视凝聚成了一种对他人困扰的权力,身处于媒介的每个人都无法逃脱。

3.互为的审判

从监视到审视是权力衍变的过程,审判则意味权力的实施。交往主体在媒介情境中对可见性的追求构成了他们从事监视型社交的主要动机。换句话说,人在媒介中已经假定了不特定人对自己的监视,从而将这种监视内化为对自我的监视。为避免与群体的不协调,行为的发生需要考量他人的意见与评价。通过窥视社会生活的间隙,权力线索穿透其中,被审视的个体定义为“道德共同体”之外的他者,被审判的个体面临如自由表达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等的权利剥夺,同时人肉搜索、极端言论等“临时权力”审判获得了集体授权式的默许。

(二)交往权力的运行表征

1.对抗式的交往方式

人与人之间权力的对立、对抗使得交往的理性边界不再存在。群体的共同授予产生价值批判,算法偏好往往会将价值观相同的个体集中,经过群体身份凝练形成天然的审视权,批驳与被审视个体的不同价值导向,甚至引发道德批判,媒介交往也因此呈现暴怒式的情感氛围。“情感源于我们对于外在世界的感知,媒介是我们感知世界的渠道,不同类型的媒介通过影响我们的感知,进而影响我们的情感体验”[30]。匿名的媒介交往感知使得与身份相关的社会规范逐渐没落,存在于媒介情境的个体无法忍受与其不同的个体文化,演化为具有攻击性的交往方式。

2.阴谋论式的交往心态

用户监视、审视与审判的对象不仅是用户,还包含了存在于媒介空间中的广泛个体,如商业组织、公共机构与政府机关等。或许监视这个词带有贬义,一般会用“监督”来形容对公共部门工作的外部促进,但网络舆论监督往往与现实效果不符,主要集中于“舆论监督权的滥用与虐施”[31],容易导致监督成为关于多数人的网络暴力,甚至引发舆论审判。监督的目的本应在于发现并解决社会问题,但交往权力正在向上流动,并意图对其施加影响。日常化的交往权力扩张导向了非客观的怀疑主义与阴谋论式想象,对正常媒介交往空间产生冲击,媒介中的社会交往不再遵循善、理、德等基本价值制约。

3.流量思维的交往表现

媒介化交往下多样化的主体都在构建属于自己“权力独大”的情境,其中流量是其权力的拟化。群体在媒介情境中的意见支持可以转化为实际效能,个体在智能传播引诱下展现出自愿与广泛的可见性,消费社会教会我们如何把自己重塑成获取注意力、吸引需求和顾客的产品。群众存在的广泛的监视与争夺流量切合,希望获得最大程度的关注。媒介化交往使得人与人之间的社交拉进同一个空间内,在这个空间内,大家探讨的主题、意见与立场都各不相同,但目的却是一致的,即获得最大程度的关注与同意。

(三)交往秩序的崩塌

1.自我身份维稳的崩塌

自我身份的崩塌意味着媒介情境时刻处于变化中,时刻处于被侵入的状态,稳定、一致的身份标签逐渐变得脆弱与短暂。各种交往情境复杂交错,真实情境与虚拟情境的互动,私人情境与公共情境的置入等等,这些情境在快速更迭的媒介交往中流露出外部可渗入的孔隙。当情境发生时,人们需要知道关于“情境的定义”,即用来描述情境的复杂与控制这些情境的规则[11]21。深度媒介化的今天,完全掌握情境的规则已不可能。维系某一固定的数字身份或者说保持稳定的交往身份已经成为一种奢望,这基于个人现实身份的复杂性,更源自于网络交往情境的融入、流变与随时切换。

2.总体性关系维系的崩塌

深度媒介化渗透之下的交往权力使用是无度的,用户使用层面的权力呈现异化增生并伴随着对公共视野的侵占,愈加狭小的结构生存空间迫使他者进行生产性抵抗,破坏特定生活方式、欲望、主体性和制度的生产。媒介化交往意味着权力主体在重复施加控制或影响时,反抗也在发生,权力客体以新的意义重新装载物体/身体或扭转不同的陈规定型意图打破枷锁。在这些活动中,主体目的是想要少一点被统治或者以不同的方式被统治。智能传播在范围、功能与意义上提供了逆转的条件与情景。换句话说,总体性关系维系崩塌的表现在于媒介之中频繁不断的冲突与对抗模式。

3.交往范式的崩塌

交往权力的溢出与滥用意味着交往权力碰撞时代的来临,网络交往的总体范式已不是基于地缘、趣缘等共同联系,而是从权力授予到凝结的接触关系出发。对于交往的权力赋予,是一个隐性的过程。与政治—法律要素的权力要素不同,交往权力没有受到显著制约,甚至无法察觉。人们积极参与其中,试图对他们与自我进行管理,在对他人进行控制的同时也对自己进行压榨。正如韩炳哲所言“规训社会是一个否定性的社会,各种否定性的禁令在其中占据主导,‘不允许’控制着一切”[32]6。媒介化交往不再思考人际之间的和谐统一,更多从自我的权力视角对外界加以衡量。从这方面看,当代交往的无理性、情绪化与极端性根源于交往权力的扩大,最终导致交往秩序坍塌,如何规制这种权力则是亟需思考的问题。

四、媒介化交往的秩序重构:边界梳理、权力约束与素养培养

深度媒介化时代,交往权力存在于媒介化制造的复杂情境之中。约束交往权力的数字生态治理与互联网管理,已不仅关注针对技术与平台的制度、效度与规则,更关注伦理、道德与善心的激发。对媒介化交往的日常权力重新梳理首先是对媒介情境的边界管理、逻辑制约与秩序建构。媒介情境中监视权、话语权与审视权的膨胀,是激发人性恶的最大导火索,构建善意的交往秩序关键是在情境中约束权力。

(一)梳理媒介情境边界

在深度媒介化背景下,媒介情境变得随机、流变与不稳定,在其展现的孔隙中,媒介充斥着立场投票与道德评价,内在的个人意义接受着无处不在的审视。通用交流界面即互联网平台、网站与节点的兴起,目的是确保人们在该处花费尽可能多的注意力,执行尽可能多的操作,同时也意味着会汇聚更多的情境。媒介情境作为打通社会互动领域和利润领域的一种制度化方式正表现为一种错乱,如公共性平台混杂着商业性交易,商业平台朝向社交平台进军。自我表露的社交行为与商业逻辑互嵌使得媒介行为成为一个任何东西都可以放置的容器。因此,对媒介情境中边界的技术性梳理显得如此重要。

1.情境的可区隔

情境参与者的混乱与多样是秩序坍塌的主要原因之一,对此,深度媒介化应带来更细致的情境分隔,以至于人可以隐藏内心的价值意义,避免无休止地收集与暴露。微信平台“仅三天可见”的功能之一是使“用户实现当下的自我与当下角色之间的二元分离”[33]。以时间作为维度的自我划分在其中形成,但这远远不够。媒介平台在流量思维的指引下,关系之间交错分享使情境变得前所未有地复杂。平台应考量到用户社交展演的无奈,用户理应拥有一种非强制、非分享、非流变与规则相对简单的交往空间,至少应该提供这样一种选择。

2.边界的可提示

数字时代私人与公共的情境已不可分离,这既是技术层面的保护问题,也暴露出自我展露者、观看者乃至平台对情境边界的漠视。媒介中的每个人都希望尽可能与他者产生关系,但暴露在广泛的审视之下,个体意义与价值将处于彷徨与无处搁置的境地。我们所能做的是防止权力从公共空间指涉到私人意义内,如私人生活的暴露如何躲避公共性的审视,如何防止个人受到大规模的网络暴力。目前新媒体平台已经出现了相关实践,如抖音给其他人评论时,对话会含有“善语结善缘,恶语伤人心”等提示。未来,应该树立更多关于理性情感边界的规则,这既是对交往权力的约束,同时是交往秩序建构的关键。

3.数字身份的可保护

数字身份是在媒介情境交往中人的拟化,保护数字身份是防止权力溢出并对人产生影响的有效路径之一。尽管媒介化交往习惯于讨论短暂性的热点议题,但数字记忆并不会消失,而是会留存在交往空间内对人产生持续性影响。对于数字身份,技术更需要一种包容,即实现互联网记忆可遗忘,数字身份可转换,个人实体可隐藏的人性关怀。恶性的权力往往指涉具体的人,对此,防止恶性交往权力更应该促使数字人与实体人的可分离。这种可分离并非如“账号注销”那么简单,应是完整的“痕迹注销”。

(二)约束交往权力

交往权力实质上是权利的滥用。对交往权力的约束不能以交往权利的牺牲为前提。交往权力通过共同式的默认与凝聚进行强化,通过共同化的集体授意或深度媒介化赋权下的可供性默许来凝结,通过程序正当化来达成对外在的监视、审视与审判,在这个过程中平台与情境中的参与者共同对交往权力的使用进行授权。因此在交往过程中,权利到权力之间的过程转化机制是治理交往权力的关键。

作为连接权力的施加者与权力影响者的中间变量——主体性的平台——对于事件的观察度、介入度与参与越高,交往权力指涉的风险就越低。深度媒介化之后,人们生存在一个强烈可见的全景监狱之中,从而带来前所未有的卷入与参与。用户与网络交往情境结合的程度越高,越会不自觉对外界施加权利,从而指向权力,同时受到外界权力的影响概率愈高。在这个过程中,直接的可接洽、依照媒介性的逻辑可以探寻到使权力指涉中断的只有媒介平台本身。

媒介平台首先要保护个人隐私,这是避免由交往到交往牵涉的必要路径。在互联网媒介交往图景中,私人信息与个人观点的披露越多,越容易受到意见的反驳,这种对立的观点凝结在一起,易使网络交往引向失控、非理性与失控的界限,极易引发“人肉搜索”与“网络暴力”等极端交往。其次要通过平台化的手段对交往权力进行理性解构。“全世界都在阐述自己的观点,无数普通个体的声音浮现,并改变了社会生活的秩序”[34]。当代网民可能更需要的是一种“理性的沉默”与倾听,当秩序的搅局者刻意激发交往的敌意,任何引导与辩解都是无力的,甚至有可能陷入“暴力的循环”的陷阱中。权力强化于共同的凝结,必然消解于共同的解构。从这个意义上说,存于平台中的监管方、意见领袖与理性参与者的行动皆内蕴了纠偏失序的媒介交往的责任。

(三)树立新型的媒介素养

深度媒介化意味着对日常生活的更多关注,信息和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意味着媒介化交往越来越受到监视的覆盖、多主体权力的涉及。上文提到,权利是权力的来源,交往权力来源于日常的合法权利,只是权利在使用中没有受到制约,成为一种指向他人的权力。网络暴力本质上也是一种基于权力关系的实践,内含了本文所说的微观权力结构,即“由网民自我赋权而成,并通过道德话语的生产而合法化,从而创造出一种不平等的权力关系结构”[29]。虽然这种权力关系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特定群体的同意,但是个体的价值却没有得到相对应的尊重。对群体异常“授权”的制约与防止日常权力的制约已经必不可少。但最实际的路径是将主观的动机、意义与价值与外在的审视隔离,这属于监视化社交时代新的媒介素养。

社会交往的交叠复杂性使这种意义上的隔离显得如此重要,人与人之间的壁障成为吹弹可破的纸。深度媒介化的时代,关系深深地融入社会中,交往更像是一种求和。存在其中的个体等待着连接,也就意味着等待着审视。既然肉身与媒介的连结无法避免,个体意义之间的独立、拒绝审视,保持价值上的反连接,应是这个时代人与媒介的生存之道。

当探讨媒介化交往秩序时,已不能仅仅只谈论伦理、制度与法律,必须要察觉当前深度媒介化对我们所立足的交往环境的改变、关系的更迭、秩序的重塑。作为媒介化的后果,不只是情境在流变,是一切都在流变。在社会深度媒介化的大趋势与大浪潮中,梳理新的社会关系对人的价值影响,不仅是技术对人性关怀的关照,更是关于现实传播秩序与交往秩序的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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