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炯“勸進三表”與“文人之偉者”的成立

2023-02-10 18:47王者賢
古籍研究 2023年2期

王者賢

關鍵詞:沈炯;勸進三表;侯景之亂;文人之偉者;梁陳文學

沈炯(約502—560)是南朝梁陳時代的文士,親歷過侯景之亂、江陵之陷、敬帝禪陳等大事變。以往對他的文學研究,大多圍繞比較符合“純文學”想象的《歸魂賦》、數首感時傷亂的詩歌以及兩篇“陳情表”展開。但在歷史現場中,沈炯的寫作本有更加豐富的面嚮。侯景之亂後期,他代梁軍主帥王僧辯撰製了勸進湘東王蕭繹的三篇表文,即明人張溥題辭所謂“長聲慷慨,絶近劉越石”的“勸進三表”(1)(明)張溥著,殷孟倫注:《沈侍中集》題辭,《漢魏六朝百三家集題辭注》,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第337頁。,見録於《梁書》卷五《元帝紀》(2)(唐)姚思廉:《梁書》,北京:中華書局,2020年,第133—135、135—137、142—144頁。本文所引“三表”原文皆據此書,不一一注明頁碼,有重要異文者出注。關於沈炯的作品情况,《陳書》《南史》沈炯本傳並《隋書·經籍志》著録其集二十卷,今僅存詩、文各十九篇。除《梁書·元帝紀》存録“勸進三表”、《陳書》本傳存録兩篇“陳情表”以外,另有兩首詩見於《廣弘明集》,一篇盟文見於《梁書·王僧辯傳》,餘者大都來自《藝文類聚》的節録。。

在今天的文學史叙述中,沈炯的文名不高,不过,《陳書·沈炯傳論》曾以“激揚旨趣,信文人之偉者”評價他,這一褒譽,明確指向“下筆盟壇,屬辭勸表”(3)(唐)姚思廉:《陳書》卷一九《沈炯傳》,北京:中華書局,2021年,第298頁。有關沈炯文學之評價的古今差異及其討論,可參唐燮軍《沈炯生平及其詩文三題》之三“文學地位芻議”(《六朝吴興沈氏及其宗族文化探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7年,第320—323頁)。。“勸表”正是指“勸進三表”,而“盟壇”亦與“勸表”的背景及文本内容密切相關。“文人之偉者”是一種高度肯定沈炯“文人”身份的觀點,同時其背後又有着具體的歷史情境。因此,考述“三表”之撰製的相關史實,對表文進行細讀與評價,不僅有助於重審沈炯在文學史上的表現及地位,解讀“文人之偉者”何以成立,也會對南朝後期“文人”與“文學”的另一面有更加深入的認識(4)近年來,已有研究者指明這組文本的軍國文書性質,於文學賞鑒以外,措意於表文的政治訴求,但論述稍嫌籠統,特别是對“三表”的文藻典故所對應的具體現實,缺乏深入、細緻的考論;對“三表”文學性的評價也有可議之處。代表性成果有:鍾濤:《六朝駢文與六朝社會》第二章第三節“駢體勸進文的政治和文學意義”(北京:中華書局,2020年,第79—86頁);毛振華:《南朝陳代文學研究》第五章第五節“侯景之亂後徐陵、沈炯的政治性文書”(北京:中華書局,2016年,第96—104頁);杜志强:《侯景之亂和江陵之變前後的梁代文學創作》(《西北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年第4期)等。。

一、 大震蕩時代的在場者與特殊代言人

沈炯出身於吴興沈氏,生年正逢蕭梁建國(5)《歸魂賦》云:“昔休明之云始,余播棄於天地。”(唐)歐陽詢:《宋本藝文類聚》卷七九“靈異部下·魂魄”,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2037頁。。據《陳書》本傳,早年,他做過王國常侍和尚書左民侍郎。前者是王國屬吏中的事務官,有諫官的性質,也司職禮儀事務,地位不高;後者則屬尚書下省,負責户籍的檢定和管理,在此任上,他或因處事方直而觸怒武帝和横遭“飛書”(匿名信),所幸風波很快平息(6)兩場風波見載於《梁書》卷四三《江子四傳》,第674—675頁;《陳書》卷二一《孔奂傳》,第321頁。。大同末至太清初的某個時間點,他被調離京師,出爲吴郡治所吴縣(今江蘇蘇州)的縣令。這些相當有限的生平綫索,綿延過沈炯的大半生。他呈現在詩文及史籍中的,還衹是一介普通文士的形象。料理政事以外,他遊賞山水、佛寺、道館,順應時代風氣,也有過侍從應制的經歷(7)沈炯的作品可爲佐證,如《從遊天中寺應令》《同庾中庶肩吾周處士弘讓遊明慶寺》(《廣弘明集》卷三)、《名都一何綺》(《藝文類聚》卷六一“居處部一·總載居處”)、《林屋館記》(《藝文類聚》卷七八“靈異部上·仙道”)等。。

太清二年(548)八月,侯景之亂爆發,蒙遮蕭梁政權内部問題的紗帳被揭開。武帝蕭衍和繼位的蕭綱,都身死於這場政變。臺城内外凋殘,國家權力和社會秩序飽受摧折,新的政治可能也在醖釀。大寶二年(551)十月,“紫雲如車蓋”(8)《梁書》卷五《元帝紀》,第133頁。先於蕭綱的凶訊飛臨江陵城(今屬湖北省荆州市),一場周折往復的勸進活動漸次展開。勸進的對象,是在亂中“承制”的梁武帝第七子、湘東郡王蕭繹,也就是後來的梁元帝。

從亂起至勸進,沈炯没能自外於時局。臺城告急時,吴郡太守袁君正率部赴援,請沈炯代爲監郡。太清三年三月,援臺無果的諸軍被侯景遣散。灾難緊追而來,吴郡與沈炯的家鄉吴興郡,在數月内先後淪没。沈炯也因文才,被侯景之將宋子仙逼爲“書記”,掌管軍中書牘(9)“書記”的職分及在南朝政治文化中的地位上升,可參徐儷成:《侍從、書記的合流與南朝政治文化中“筆”體地位的提升》,《文化研究》第38輯(2019年秋)。。沈炯爲宋子仙效力近兩年,《爲我彈鳴琴詩》(10)《宋本藝文類聚》卷四四“樂部四·琴”,第1200頁。可能是其自傷自慰之作,選韻、下字、用典無一不沉痛。再後來“免伏質以解衣,遂窘身而就勒”(《歸魂賦》)(11)《宋本藝文類聚》卷七九“靈異部下·魂魄”,第2037頁。的講述,則有着苟活於亂世的真實。《太平御覽》保存了“既瞎且尰,爾勇伊何”兩句檄文,稱是沈炯代宋子仙所作,“有司焚毁,湘東弗知”(12)(宋)李昉等:《太平御覽》卷五九七“文部一三·檄”,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2689頁。。檄文殘句借自《詩·小雅·巧言》的末章,瞎謂盲一目,尰謂膝蓋潰爛,直刺向蕭繹的生理缺陷。這段不甚光彩的經歷,却使沈炯以文士的身份介入政局和戰争,訓練了他對軍事的敏感、爲戰事造勢的書寫策略及筆力。

大寶二年六月的白楊浦(今武漢市武昌北)一役是梁軍討伐侯景的重要轉關,“自是衆軍所至皆捷”(13)《梁書》卷五六《侯景傳》,第953頁。。對新任梁軍大都督的王僧辯來説,此戰更有一層“平吴之利”的意味:

及子仙爲王僧辯所敗,僧辯素聞其名,於軍中購得之,酬所獲者鐵錢十萬,自是羽檄軍書皆出於炯。及簡文遇害,四方岳牧皆上表於江陵勸進,僧辯令炯製表,其文甚工,當時莫有逮者。(14)《陳書》卷一九《沈炯傳》,第285頁。

僧辯購炯,獲之,酬錢十萬。炯既不敢謁見,遂諂事於僧辦〔辯〕。自此,軍書咸出於炯。(15)《太平御覽》卷五九七“文部一三·檄”,第2689頁。

王僧辯本是北人,天監年間隨父歸梁後,長期跟從蕭繹,任掌機要且頗有軍功,是蕭繹集團的重要人物(16)王僧辯傳見《梁書》卷四五、《南史》卷六三。韓清波有《論王僧辯與梁末政局》(《安慶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7年第4期)一文論述王氏在梁末政局中的作用,可參。。敦請蕭繹御極的勸進活動,正始於他將沈炯俘獲後未久。江陵即江左重鎮荆州之治所,侯景反梁時,重回荆州的蕭繹“位長連率,有全楚之資”(17)《梁書》卷五《元帝紀》“史臣曰”,第153頁。,亂中仍在積累政治和軍事資本。大寶二年八月,江州刺史陳霸先遣兼長史沈衮奉表勸進(18)事見《陳書》卷一《高祖紀上》,第5頁。,其後的一年内,宗室、僚屬、吏民發起過數次規模較大的勸進,其中王僧辯率領群僚勸進至少四番。

書記沈炯在新的歷史關頭代王僧辯執筆進言,《梁書·元帝紀》存録了他的三封勸表並蕭繹的答詔。第一封表寫於蕭綱新喪的當月,王僧辯軍扭轉了被動的戰局,正奉命屯軍於江州,等待諸軍集結。湘、雍、郢、益等州的梁宗室也被翦除或暫時安定。次月,沈炯又撰製第二表,江陵已是“四方表勸,前後相屬”(19)《梁書》卷五《元帝紀》,第137頁。的局面。蕭繹以賊寇未平、父兄之耻未雪爲由辭讓,一度下令斷表(20)《梁書·元帝紀》載有蕭繹命令斷表之辭,第138頁。。大寶三年二月,决戰的號角吹響。王僧辯總領衆軍,直指建康城;平東將軍、東揚州刺史陳霸先也已率領甲兵三萬出發(21)《陳書》卷一《高祖紀上》,第5頁。。兩軍在白茅灣(今江西九江市東北)會盟,“炯爲其文”(22)《陳書》卷一九《沈炯傳》,第286頁。盟文見録於《梁書》卷四五《王僧辯傳》,第695—696頁;《傳》云“霸先爲其文”,當誤。,痛斥侯景之罪,痛悼梁武帝、簡文帝之死,爲會盟雙方立下勠力破敵、功賞均沾的誓願,産生了極强的鼓動效果。聯軍水陸並進,至大寶三年三月,在石頭城北擊潰了侯景軍隊。舊京建康收復,沈炯又在第一時間趕製了第三封勸進表,淋漓千言。蕭繹仍不應許,以“襄陽短狐,未全革面”(23)《梁書》卷五《元帝紀》,第144頁。暗指岳陽王蕭詧爲心患,但命令群下討論移都。五月,王僧辯與南平王蕭恪等宗室王侯再度請勸。梁平侯景的消息傳至北齊後,聘使徐陵在鄴城奉表勸進。直至當年十月,“四方征鎮王公卿士復勸世祖即尊號,猶謙讓未許,表三上,乃從之”(24)《梁書》卷五《元帝紀》,第147頁。。

在第二表的結尾處,沈炯以“同休等戚,自國刑家”,代王僧辯表達了與朝廷共榮辱的意志。“同休等戚”也可大略描述沈炯與其時代。侯景之亂中,蕭繹、王僧辯乘勢而起,沈炯則告别了前期相對安穩的生活,接受變局中的新安排。不獨是一位在場者,他還通過代筆作文,在這個震蕩的時代發出了有效的聲音。

二、 傷亂、頌聖、權宜定都的書寫

表是定名於漢世的上行文書,“標著事序,使之明白,以曉主上,得盡其忠”(25)(梁)蕭統編,(唐)李善等注:《六臣注文選》卷三七“表”,北京:中華書局,2012年,第684頁。。作爲一種特殊政治事件的文本載體,勸進表(另有書、箋等)至南朝已形成了較爲固定的書寫格套:講陳時勢,宣示登基的合法性,稱頌勸進對象,兼表臣屬忠心與民望——次第而下或往復陳説。下面,我們避免僅從文體形式的角度分析“三表”,而主要側重對其具體的歷史現場和政治可能的還原。

(一) “閶闔受白登之辱,象魏致堯城之疑”

沈炯寫作前二表時,侯景事件爆發已逾三載,戰亂仍在繼續。對梁之立國的回溯,對變亂的即時性講述,在文中占有一席。

事件發生之由,被指向朝廷權臣:“公卿失馭,禍纏霄極,侯景憑陵,奸臣互起。”(第二表)或以梁中領軍、舍人朱异爲發難對象。侯景來降時,梁武帝聽信朱异的巧言;侯景陰謀反叛,人臣的上奏又被朱氏壓下,以致朝廷無防(26)《梁書》卷三八《朱异傳》,第597頁。。然究之其實,難脱其咎者恐不止“公卿”。武帝在處理侯景與東魏關係上的誤判,包括對侯景的縱容,以至於後來與東魏議和,欲以侯景换回蕭淵明等,對於這些情實,沈炯衹有緘口。在沈炯爲王僧辯、陳霸先所撰盟文中,“靈聖聰明,光宅天下”的武帝,更是一位慈悲的長者形象:“哀景以窮見歸,全景將戮之首,置景要害之地,崇景非次之榮。”(27)《梁書》卷四五《王僧辯傳》,第695頁。

在勸進語境中,侯景事件對蕭梁的刺激,被有選擇性地書寫:

侯景弑逆皇帝,賊害太子,宗室在寇庭者,並罹禍酷。六軍慟哭,三辰改曜。哀我皇極,四海崩心。我大梁纂堯構緒,基商啓祚。太祖文皇帝徇齊作聖,肇有六州。高祖武皇帝聰明神武,奄龕天下。依日月而和四時,履至尊而制六合。麗正居貞,大横固祉,四葉相係,三聖同基。蠢爾凶渠,遂憑天邑。閶闔受白登之辱,象魏致堯城之疑。雲扆承華,一朝俱酷。金楨玉幹,莫不同冤。悠悠彼蒼,何其罔極!(初表)

在報告蕭綱和太子蕭大器的凶問後,宕開一筆,追憶了梁太祖、文帝蕭順之和高祖、武帝蕭衍開創大梁基業的雄豪氣度。“麗正居貞”以下四句,强調梁朝的正統性,典出《易·離》“重明以麗乎正,乃化成天下”(28)《周易正義》卷三,(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第86頁。和《史記·孝文本紀》“卦兆得大横”(29)(漢)司馬遷撰,(南朝宋)裴駰集解,(唐)司馬貞索隱,(唐)張守節正義:《史記》卷一《孝文本紀》,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第526頁。。又以四世三帝,描繪鴻業之綿延。第二表另有“醉醒相扶,同歸景亳;式歌且誦,總赴唐郊”,將蕭梁帝業追擬商湯和唐堯。其後,突接入太清之難。“閶闔”二句中,“白登之辱”“堯城之疑”分别用漢高祖劉邦被匈奴奇兵圍困、堯帝被舜所囚之事,暗指蕭衍、蕭綱父子被侯景幽禁,並先後死於憂憤感疾和土囊壓身。有意味的是,劉邦受困是因不聽軍報(30)事見《史記》卷九九《劉敬叔孫通傳》並卷九三《韓信盧綰列傳》。,帝堯被囚出於“德衰”(31)《哀江南賦》“終視堯城之變”句,倪璠注引《括地志》:“《竹書》云:昔堯德衰。”(北周)庾信撰,(清)倪璠注,許逸民校點:《庾子山集注》,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120、124頁。,引古立案,未嘗不是一種痛定思痛的主文譎諫。其後四句,則從太子之死衍至對梁宗室的追悼(32)侯景將蕭綱禁於永福省的同月,害死了皇太子蕭大器,同時殺害了尋陽王蕭大心、西陽王蕭大鈞、武寧王蕭大球、義安王蕭大昕及尋陽王諸子二十人;假太宗詔禪位於豫章王蕭棟後,又派人殺害了南海王蕭大臨、南郡王蕭大連、安陸王蕭大春、新興王蕭大莊。事見《梁書》卷四《簡文帝紀》,第122頁。。

考諸史乘,“鯨鯢不梟,倏焉五載”(33)侯景發兵反梁,事在太清二年(548)八月。沈炯言“五載”,蓋從侯景上表請降,並被梁武帝接納之時(太清元年三月)算起。至當年底,齊文襄遣慕容紹宗追侯景,景因軍隊潰散而逃奔壽春,史籍明載“景既據壽春,遂懷反叛”。見《梁書》卷五六《侯景傳》,第937頁。(第三表)的兵亂,致使江南“年穀不登,百姓流亡,死者塗地”(34)(唐)李延壽:《南史》卷八《賊臣·侯景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2009頁。。僅在臺城内外斷絶期間,因疲餓、疾疫、火焚而死傷的男女老幼已是衆多。在上揭盟文中,沈炯控訴侯景“毒害我生民”“我百姓於景何怨”(35)《梁書》卷四五《王僧辯傳》,第695頁。。而觀之表文,賊軍對建康城的劫掠以及百姓離亂生死的慘狀被隱去,或説統攝在“乾象既傾,坤儀已覆”(初表)的大叙述中。其結穴,在變亂對國家權力的顛覆,在舉國無君的危象上。即如“中朝人士,相顧銜悲,凉州義徒,東望殞涕,惵惵黔首,將欲安歸”(第二表)等觸及民情之類,仍是在爲籲請聖王一統局勢而張本。類似地,當舊京收復,沈炯以鮮明的官方立場,描繪萬姓臚歡的場面:“京師少長,俱稱萬歲。長安酒食,於此價高。九縣雲開,六合清朗,矧伊黔首,誰不載躍!”但據《梁書·王僧辯傳》,官軍入城後,大行搶掠、驅逼之事,以致百姓失望(36)《梁書》卷四五《王僧辯傳》,第696—697頁。。對此,沈炯也衹能無奈地加以裁剪。

在沈炯寫作初表的上年(大寶元年)七月至十月,侯景矯詔自進位相國、宇宙大將軍、都督六合諸軍事;謀害蕭綱的次月,也即與王僧辯上第二表大約同時,侯景矯詔自加九錫之禮,置丞相以下百官,又自加冕,用天子舊儀,尋即禪位於己(37)《梁書》卷五六《侯景傳》,第950—952、955頁。。王僧辯與沈炯,同是這一系列政治動作的知情者和承受者,對侯景强勢干預國政的焦慮,對梁國無主、宗室“並罹禍酷”的傷懼,即便拋開蕭繹集團的站位,也不免來得深重。

(二) “以殘楚之地,抗拒九戎;一旅之師,翦滅三叛”

“三表”揭示帝王對社稷的重要性,並順勢頌美蕭繹的聖明形象,特别渲染了蕭氏的軍事事功。

“社稷不墜,繄在聖明”(第二表)。沈炯反復申説國之必有君、君爲國之代表的道理。王位的取得,被形容爲順時應物,“儻來”“不獲已而然”(38)第三表云:“伊此儻來,豈聖人所欲,帝王所應,不獲已而然。”《莊子·繕性》:“軒冕在身,非性命也。物之儻來,寄者也。”成玄英疏:“儻者,意外忽來者耳。”(清)郭慶藩:《莊子集釋》卷六上,北京:中華書局,2012年,第558頁。(第三表)的自然事實。這啓示着,“聖人之大寶”(第二表)(39)第二表云:“苞天地之混成,洞陰陽之不測,而以裁成萬物者,其在聖人乎!故云‘天地之大德曰生,聖人之大寶曰位’。”直引之二句,出《易·繫辭》,孔穎達疏:“位是有用之地,寶是有用之物。若以居盛位,能廣用無疆,故稱大寶也。”《周易正義》卷八,《十三經注疏》,第179頁。不會因天選者的高讓,或如都城選址等枝節問題而受挫,至於覬覦帝位、誣罔正朔的侯景,固當以逆天者而亡。沈炯稱頌了蕭繹的諸多聖德,諸如順考古道、忠孝兩全、忍辱負重、英明通達、才學卓異(40)原文云:“至孝通幽,英武靈斷”(初表);“稽古文思,英雄特達”(第二表);“咀痛茹哀,嬰憤忍酷”“博覽則大哉無所與名,深言則曄乎昭章之觀”“忠爲令德,孝實動天”(第三表)。;蕭繹的不從請勸及内心疑慮,也被轉化成“謙冲”“窅然凝邈”(第三表)的正面品格。此外尚有以靈瑞之兆和帝王面相,肯定皇位合法性之辭,儒家的正名思想亦藴涵其中。

沈炯還舉出了往代明君的享位經過和事功。明君以上古三代和漢代之君爲主,且被提取出了高度共性:其一,曾因讓德或疑心而不從請勸,如“傳車在道,方慎宋昌之謀;法駕已陳,尚杜耿純之勸”(第二表)“越人固執,熏丹穴以求君;周氏樂推,逾岐山而事主”(第三表);其二,踐祚後因其德行和統治方略,鴻業開創或中興,如“少康則牧衆撫職,祀夏所以配天”“漢光以能捕不道,故景歷重昌”(初表)“漢宣嗣位之後,即遣蒲類之軍;光武登極既竟,始有長安之捷”(第二表);其三,有遷改都城的作爲,且無損國事,如“平王則居正東遷,宗周所以卜世”“中宗以不違群議,故江東可立”(初表)。漢光武帝劉秀因與這些特質的切合,前後出現五次(41)除上引文句外,尚有《第三表》的“光武不止戈,豈謂紹宗廟”“解五牛於冀州”二例。今按:“不止戈”,《南史》卷八《梁本紀下》、《藝文類聚》卷一四“帝王部四·梁元帝”作“止蕭王”,宜從。《後漢書》卷一九《耿弇傳》:“更始見光武威聲日盛,君臣疑慮,乃遣使立光武爲蕭王,令罷兵與諸將有功者還長安。”(南朝宋)范曄撰,(唐)李賢等注:《後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第705頁。。

“三表”服務於亂世的勸進,“聖明”對“社稷”的决定作用,已不同於治世的化育。在梁軍討伐侯景的動態時空中,蕭繹的軍事作爲得到闡揚:

取威定霸,嶮阻艱難,建社治兵,載循古道。(初表)

陛下英略緯天,沉明内斷,横劍泣血,枕戈嘗膽,農山圯下之策,金匱玉鼎之謀,莫不定筭扆帷,决勝千里。擊靈鼉之鼓,而建翠華之旗,驅六州之兵,而總九伯之伐,四方雖虞,一戰以霸。(第二表)

英威茂略,雄圖武筭,指麾則丹浦不戰,顧眄則阪泉自蕩。地維絶而重紐,天柱傾而更植。鑿河津於孟門,百川復啓;補穹儀以五石,萬物再生。(第三表)

沈炯寫作前二表時,勝利已向梁朝一方傾斜,王僧辯軍自大寶二年六月堅守巴陵、收復魯山和郢城、攻下湓城,至此“世祖命江州衆軍悉同大舉”(42)《梁書》卷四五《王僧辯傳》,第695頁。。勸進文字也有較强的戰時鼓動性和預言性。臣子“所待”者,唯在“師出以名”(第二表)。當梁軍收復了建康後,沈炯頌美蕭繹,更神化了他振起於喪亂的力量。借用堯帝勝有苗氏族於丹浦、黄帝勝炎帝於阪泉、共工與顓頊争爲帝而不得等傳説,是對皇位合法性的再度確證。

文本背面,現實恐怕多些暗影。臺城被圍時,蕭繹自詡“相繼沿流,志清國難”(《遣上封令》)(43)(唐)許敬宗編,羅國威整理《日藏弘仁本文館詞林校證》卷六九五,北京:中華書局,2001年,第447頁。,但其三萬精兵在荆州界内淹留不進(44)(宋)司馬光編著,(元)胡三省音注:《資治通鑑》卷一六二《梁紀十八》武帝太清三年,北京:中華書局,1956年,第5006頁。。聞知城陷,蕭繹即欲回師,次月,又建築江陵城防以加强戒備。承制後,他隱瞞了梁武之死,江陵避用蕭綱的年號,仍襲“太清”(45)《梁書》卷五《元帝紀》,第130頁。。等到太清四年四月蕭繹下令大舉討伐侯景時,三吴之地(吴郡、吴興、會稽)盡没,一年後,梁軍纔真正控制了戰局。

《梁書》史臣魏徵以“不忿莽、卓之誅,先行昆弟之戮”(46)《梁書》卷六《敬帝紀》“史臣侍中鄭國公魏徵曰”,第170頁。評價蕭繹,所針對的,正是宗室戰争的烽火在决戰侯景之先而被點燃。大寶元年九月,當王僧辯率領水軍萬人,逼攻蕭繹的六兄、邵陵王蕭綸時,被斥以“前年殺人之侄,今歲伐人之兄”(47)《資治通鑑》卷一六三《梁紀十九》簡文帝大寶元年,第5052頁。,前句是指王僧辯斬殺蕭繹之侄、湘州刺史河東王蕭譽。侄輩中還有雍州刺史、岳陽王蕭詧,他爲求自保,在太清三年底,舉襄陽請爲西魏附庸,後以“梁王”身份入朝於魏(48)(唐)令狐德棻等:《周書》卷四八《蕭詧傳》,北京:中華書局,1971年,第858—859頁。。而鎮守益州的八弟、武陵王蕭紀則留駐蜀中,暫與蕭繹互不相犯(49)據《資治通鑑》卷一六三,蕭紀因使者送去的兩封書信而留駐蜀中:一曰“蜀人勇悍,易動難安,弟可鎮之,吾自當滅賊”;一曰“地擬孫、劉,各安境界;情深魯、衛,書信恒通”。第5056頁。。以上都是“三表”撰製前的歷史情實。

而無論是援臺時的遲豫態度,抑或是蕭墻内鬥的殘酷事實,沈炯都以端嚴的諱飾,使蕭繹始終籠罩在破敵鋤奸的光輝戰績中:

迹基百里,劍杖三尺。以殘楚之地,抗拒九戎;一旅之師,翦滅三叛。(第三表)

統領梁軍禦敵的蕭繹,儼然衆望所歸,乃“王術”和“天命”所鍾之主(50)“百里”“三尺”,典出《孟子·公孫丑上》“湯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孟子注疏》卷三下,《十三經注疏》,第5849頁)、《漢書》卷一《高帝紀下》“吾以布衣提三尺取天下,此非天命乎!”(第79頁)。。侯景是同化於鮮卑的羯族人,“九戎”即代侯景賊軍。“三叛”則以周公時代的“三監之亂”,影射蕭綸、蕭譽、蕭詧等宗室的不安分。至顔之推寫作《觀我生賦》,同樣的典實轉爲“周旦其猶病諸”(51)(唐)李百藥:《北齊書》卷四五《文苑·顔之推》,北京:中華書局,1972年,第620頁。的追責。

(三) 從“何必勤勤建業”到“御輦東歸”

沈炯撰表對定都問題給予了特别關注,且其具體設計,在不到半年内發生了變化:

陛下繼明闡祚,即宫舊楚。左廟右社之制,可以權宜;五禮六樂之容,歲時取備。……與三事大夫,更謀都鄙。左瀍右澗,夾雒可以爲居;抗殿疏龍,惟王可以在鎬,何必勤勤建業也哉。(初表)

舊郊既復(52)“舊郊既復”,《南史》卷八《梁本紀下》、《文苑英華》卷六表四八作“舊邦凱復”。“舊郊”“舊邦”指故都建康。,函、雒已平。高奴、櫟陽,宫館雖毁;濁河清渭,佳氣猶存。皋門有伉,甘泉四敞,土圭測景,仙人承露。斯蓋九州之赤縣,六合之樞機。……豈得不揚清駕而赴名都,具玉鑾而遊正寢!……坦然大定,御輦東歸。(第三表)

初表中的“舊楚”指荆州江陵。江陵與舊都建業,同於“左瀍右澗”的雒邑與鎬京之關係。周平王遷都、建立東周的舊例可證,建都有着人爲的靈活性,何必要待萬事俱備,辛辛苦苦重回建康呢?而至第三表,以漢喻梁的書寫突出了建康的政治中心地位,收復的歡欣與重建的期待,並歸爲回遷舊都的請勸。

史籍所載蕭繹政權之議都,主要有兩次:一在承聖二年(553)七月武陵王蕭紀被平的次月,蕭繹頒布東還詔書,然迫於荆州派的壓力,加以意好荆楚的私心,未得成行;二在承聖三年五月,西魏已作南伐江陵之備,散騎郎庾季才建言整旆還都,廷議後又止(53)兩次還都之議,事詳《南史》卷八《梁元帝紀》、《陳書》卷二四並《南史》卷三四《周弘正傳》、《周書》卷四二並《北史》卷七《宗懍傳》、《周書》卷四一《王褒傳》、《北史》卷八九《庾季才傳》、《資治通鑑》卷一六五《梁紀二一》元帝承聖二年等。。但由《文館詞林》存録的《議移都令》可知,在侯景之亂將平之時,是“即宫舊楚”還是“御輦東歸”已使蕭繹躊躇:建康兼有“舊京”與“故鄉”二義,何况若建都江陵,須在宫室華屋上花費一番;但另一方面,建康在亂中遭受重創,糧儲不足,運輸也受限(54)《日藏弘仁本文館詞林校證》卷六九五,第424頁。。兩難之下,選擇被拋向僚屬。

表文以勸解的態度在都城問題上做文章,恰説明了此事易使各方政治力量介懷。建康與江陵之間的權宜,既見出前瞻性的政治敏感,又有因時而變、斟酌去留的政治策略。王僧辯是蕭繹的故府臣僚,一般被劃入荆楚派(西部士族)的陣營(55)如張國安《梁末政治鬥争及其分野》以王僧辯爲“荆雍集團核心人物”,“自應以西部士族視之”(《河南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3年第1期,第53頁)。另如章義和《地域集團與南朝政治》第四章之“從還都之議看荆州勢力”所論亦可參看(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2年,第107—110頁)。。初表建言定都江陵,應當有不使權力中心重回下游建康的考量。其後提上議程的“御輦東歸”,也頗合政治、軍事乃至人情的實際。王氣所鍾的建康是梁之舊都;而江陵在軍事上的無險可守,不僅爲蕭繹朝廷中人覺察,待到蕭詧向西魏搬請救兵、欲討江陵時,北人于謹也以建康爲上而江陵爲下(56)《周書》卷一五《于謹傳》,第247頁。。對王僧辯個人來説,剿滅侯景的最後階段,他與陳霸先聯手,引兵入據石頭城和臺城,逼走侯景、擊潰賊軍,若蕭繹選擇東歸,則王氏順理成章地占有了收復國都的首功。於是在第三表中,建康這一選項又壓倒了江陵,這也可看成是沈炯代王僧辯對《議移都令》做出的回應。

三、 “文人之偉者”的成立及其文學史意義

蕭繹即位後改元“承聖”,以示直接繼承梁武帝之業。他的自勵,連同“三表”對梁之中興的預言,不久便成幻滅。承聖三年(554)底,蕭詧與西魏兵聯手南下,攻破江陵,梁元帝蕭繹降魏後被殺(57)《梁書》卷五《元帝紀》,第151—152頁。。

“勸進三表”並未消聲於歷史中。唐初姚思廉撰修《梁書》,其卷五《元帝紀》叙述江陵勸進,以“王僧辯(等)(又奉)表曰”(58)《梁書》卷五《元帝紀》,第133、135、142頁。另,參《文苑英華》卷六“表四八·請勸進及封岳行幸”所録第三表,其結尾處云:“臣僧辯等誠惶誠恐,頓首頓首,死罪死罪。”(北京:中華書局,1966年,第3114—3115頁)《梁書》未載此數句,當是删削頭尾。引出三表的文字。稍後,李延壽編修南、北二史,雖多芟削詔策表奏和文章,仍在《南史》卷八《梁本紀下·元帝紀》中保存了篇幅最長的第三表。唐初武德年間成書的《藝文類聚》於“帝王部”下節録三表,且明確肯定沈炯的撰著權(59)《藝文類聚》題作《爲群臣勸進梁元帝初表》《第二表》《第三表》,署名“陳沈炯”。與作爲類書性質的《藝文類聚》存録六朝文獻的形態相同,三表既經節録,篇幅僅餘原表的約三分之一。如權宜定都的重要提議,就爲《類聚》删汰,所存者主要是對“國不可一日無君”的申述,以及有關往代聖君的故實。詳《宋本藝文類聚》卷一四,第423—425頁。。至北宋,《文苑英華》選録第三表(60)《文苑英華》卷六題作《勸進梁元帝表》,列於徐陵表後。,表達了館閣詞臣對沈表“文”之價值的認識。早期文獻特别是正史的存録,提示了“勸進三表”的文本分量(61)本紀“繫日月以成歲時,書君上以顯國統”,與詳叙衆事委曲的“傳”在體例上有明顯區别,前者是圍繞“天子一人”的編年記叙,選取“大事可書者”,且尤重結果。參《史通通釋》卷二《本紀》,(唐)劉知幾著,(清)浦起龍通釋,王煦華整理:《史通通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34—35頁。今按:帝位的傳承雖乃王朝大事,但勸進文書入選本紀不像“禪授詔策”一般普遍。《梁書》諸帝紀中,除沈炯三表、徐陵一表被《元帝紀》採録外,另僅有任昉所撰二表入於《武帝紀》。。

《陳書·沈炯傳》“史臣曰”如此評價沈炯:

沈炯仕於梁室,年在知命,冀郎署之薄宦,止邑宰之卑職,及下筆盟壇,屬辭勸表,激揚旨趣,信文人之偉者歟!(62)《陳書》卷一九《沈炯傳》,第298頁。

“及”所領起的轉折頗有意味。不妨基於前文所述,結合梁陳時代“文人”與“文學”的實際,重審“三表”在沈炯個人身事、寫作和歷史現場的意義。

南齊時,劉勰不滿世族文人的不達政事,在主論文人德行的《程器》篇中,正面提出“士之登庸,以成務爲用”(63)(南朝梁)劉勰著,范文瀾注:《文心雕龍注》,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58年,第719頁。。“成務”即成就事業,劉勰呼籲文人追效梓材之士,“摛文必在緯軍國,負重必在任棟梁”(64)《文心雕龍注》,第720頁。,即便不能進身决策和施政系統,撰製文章以爲軍國效力,也是“成務”的表現。以傳統的“政治—文學”結構察之,以文才、文章發爲事功,實是每一時代對文士的期許,亦是文人主體的深層訴求。南朝後期,“文學”與“吏事”相抵牾的成見,在政治生活中不無反映(65)《陳書》卷三二《殷不害傳》:“梁武帝嘗謂肩吾曰:‘卿是文學之士,吏事非卿所長,何不使殷不害來邪?’”第478頁。。劉勰的“成務”論有其救弊的現實意義(66)可參周興陸《劉勰“文德”論新探》,《文藝理論研究》2015年第1期。。而特定時局中的作爲與否,更可能成爲文人身份的試金石。

沈炯在蕭梁承平之世度過大半生,“大盗移國”的劇變發生後,他先是身陷賊黨,後被王僧辯任爲“書記”,寫製了“勸進三表”、白茅灣盟文等戰時文書。蕭繹政權成立後,他短暫西上就職,魏破江陵後被虜入長安。數月後他獲准歸梁,於途中及甫定後創作“郢州”“方山”詩(67)即《望郢州城詩》《長安還至方山愴然自傷詩》(《藝文類聚》卷三四“人部一八·哀傷”)。和《歸魂賦》。帶着御史中丞的職任入陳後,他兩度請辭歸養。在奉陳文帝之命還鄉收合徒衆,以應對王琳、留異叛亂時,染疾辭世。論及沈炯平生,“下筆盟壇,屬辭勸表”是他“成務”的高光時刻(68)一個前提是,我們對他在時勢裹挾下,受命寫作勸表的行爲及某些措辭,不做過多“以後論前”的道德評斷。。彼時,逆賊的征討、帝位的歸屬、都城的選擇,都是舉國關心的大事。沈炯撰立盟文,爲聯軍决戰建康打下士氣基礎;經王僧辯授意,在半年内連製三表,講陳亂局,傳達時人對形勢之可能走向的分析,並最終成爲蕭繹即位江陵、延續國祚的合力之一。

與文人“成務”論相關的是文學之義界。“文學”雖自劉宋並立“四科”後,從傳統的“博學於文”中部分抽離出來,但梁陳與姚思廉時代的“文學”,比之於現代特重語言形式和審美情感的“(純)文學”,在意涵和文類指向等方面有較大差異。曹道衡先生評價北朝文學時就已指出,研究者“拘於現代的文學概念,把史傳和應用文排斥在文學之外”(69)曹道衡:《南朝文學與北朝文學研究》,北京:商務印書館,2015年,第26頁。。沈炯的“勸進三表”以及“一代文宗”徐陵的“文檄軍書及禪授詔策”(70)《陳書》卷二六《徐陵傳》,第379頁。,都乃國家政治層面被需要的大手筆、大文章(71)詩賦、公文之對立,構成其時“文”“筆”之辨的其一内涵,這已是討論六朝文筆論的一般常識,相關研究亦甚夥。限於篇幅,以及討論“三表”的“筆”體屬性所可能帶來的夾纏,本文暫不對“文”“筆”問題做展開論述。,或有“言成典謨”之重大意義,或因講述和渲染波瀾的形勢,於不確定性中“指示”前路而生色。《陳書·文學傳》序標舉文人作爲,其中就有一處小大之辨:

莫不思侔造化,明竝日月,大則憲章典謨,裨贊王道,小則文理清正,申紓性靈。(72)《陳書》卷三四《文學傳》序,第511頁。

“申紓性靈”較多倚恃才情,寫製政治實用類文章則更賴學問的支撑。梁陳二史《文學傳》交代入傳者的資質,稱他們“文兼學者”“學既兼文”(73)《梁書》卷四九《文學傳》序,第762頁。《陳書》卷三四《文學傳》序,第511—512頁。,傳主多有淹通經典、“遍觀文史及儀禮故事”(74)《陳書》卷三四《文學·杜之偉傳》,第512頁。的學問根柢。經緯軍國之“成務”,客觀上需要際會風雲;但憑藉學養撰作實用文,因此揚名進身,在周興嗣、任孝恭、褚玠等“博學能屬文”(75)《陳書》卷三四《文學·褚玠傳》,第518頁。的文士那裏,有着較普遍的反映。“三表”的既定閲讀對象蕭繹有過著名的“文”之定義:“吟咏風謡,流連哀思者,謂之文。……惟須綺縠紛披,宫徵靡曼,唇吻適會,情靈摇蕩。”(76)(南朝梁)蕭繹撰,許逸民校箋:《金樓子校箋》,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第966頁。這有時被作爲“純文學”概念的本土遠源,但結合原生語境,再聯繫蕭氏所受的教育及其治學、撰作,他所用力者,决非限於韻藻和一己抒情,而是經史之學同詩賦文章兼重。南朝的崇學之風,自上而下流衍,沈炯稱他“博覽”“深言”,倒也不虚。

“三表”作爲一種政治意嚮明確的文學,不乏勸進的框架和套語可供襲用,但無論是侯景事件對蕭梁的刺激、皇室宗室成員的遇害,還是湘東王蕭繹的實際處境和對内對外的作爲,以及藩鎮江陵同舊都建康的地位,都有其特殊性,考驗寫作者化用故實以講陳時趨的筆力。沈炯調動學養,運用繁複恰切的典故,以染寫歷史、時局和前景,爲蕭繹的登祚找尋了合於“勢”與“時”的理據。

“三表”屬駢儷之體。沈炯屬對多用長句,以長聯包容事典,既造成開合頓挫,又不失援事説理的穩練,如“少康則牧衆撫職,祀夏所以配天;平王則居正東遷,宗周所以卜世。漢光以能捕不道,故景歷重昌;中宗以不違群議,故江東可立”(初表),“吴、楚一家,方與七國俱反;管、蔡流言,又以三監作亂。西凉義衆,阻强秦而不通;并州遺民,跨飛狐而見泯”(77)《南史》卷八《梁本紀下》此句作:“西凉義衆,阻秦塞而不通;并州遺黎,跨飛狐而見絶。”(第三表)。散句亦間雜其中,但未礙整體格局的工整,而更見語義貫暢、文氣活絡。以散句叙事,如“賊景鳥伏獸窮,頻擊頻挫,奸竭詐盡,深溝自固”(第三表);又有在駢對後,綴以散句,以作一層意義的收束,如“漢宣嗣位之後,即遣蒲類之軍;光武登極既竟,始有長安之捷。由此言之,不無前准”(第二表)。此外,善用反問、排比句,至如“何必勤勤建業也哉”(初表),“豈可久稽衆議,有曠彝則”(第三表),懇切、促迫而近乎直諫,爲“三表”注入了情感力量。

“激揚旨趣”“長聲慷慨”之評,固然是稱贊“三表”文情激昂,易入人心;但若以迥異於程式化、集體性述情的個人抒情,極言“三表”的文學性,也並不允當。“三表”代高級官員執筆作文,主爲表達王僧辯集團的意志,但寫及現世飄摇,不免摻入沈炯的實感。同時,沈炯爲王氏掌管文書,便於獲知梁軍抗擊侯景的前綫戰報以及蕭繹的動向,因此,製於發展中局勢的“三表”,呈現出較强的即時性與現場感。這兩方面,對比聘使徐陵在侯景之亂平定後進呈的勸進表,更可見出。其時梁與北齊復通,徐陵被拘滯而不得歸(78)《陳書》卷二六《徐陵傳》,第370頁。。在表文末段,徐陵對其政治身份既感珍重又有悵恨,哀陳身家不幸,將之包藴在勸進意旨中:

昔蘇季、張儀,違鄉負俗,尚復招三方以事趙,請六國以尊秦。况臣等顯奉皇華,親承朝命,珪璋特達,通聘河陽,貂珥雍容,尋盟漳水,加牢貶館,隨勢污隆,瞻望鄉關,誠均休戚。但輕生不造,命與時乖。忝一介之行人,同三危之遠擯。承閑内殿,事絶耿弇之恩;封奏邊城,私等劉琨之哭。(79)《梁書》卷五《元帝紀》,第147頁。

而在勸表前半,當徐陵講述故國變亂的始末和頌聖時,受時空疏隔的影響,略顯調高而泛泛。以較爲現代的文學觀念衡之,徐陵的表文因個體與家國運命的牽連,因自我形象和話語的充溢,而“結響既遒”(譚獻語)(80)高步瀛選注,孫通海點校:《南北朝文舉要》,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第549頁。,這就與沈炯的勸進表在情感性内容上呈現出不同的面貌(81)另可爲旁參的是沈炯入陳後的“表請歸養”之文(見《陳書》本傳,第287頁)。這封陳情表展示了“老臣”的姿態,抒寫孝慈質直節制,很難説以“小我”的抒情見長。。

至此,我們對“文人之偉者”做出解讀:第一,它肯定了沈炯的“成務”才幹,侯景亂前僅履“卑職”、聲名不顯的一介文士,通過寫製勸進表和盟文施展才學,參與到大時代的政治中,所撰代言文書,承担起講述並籌劃軍國大事之用。第二,致用的文章本身亦是“佳手筆”,特定的政治實用目的,藉諸文學審美形式而實現(82)若不顧“三表”的“第一現場”性和政治功用,純以文辭形式美爲標準,那麽,“三表”在選詞、屬對、文氣等方面,並非全無瑕疵,也未必能躋身駢文的一流經典之列。清人蔣士銓曾對比沈炯與徐陵的勸進表,就認爲沈氏文筆頗遜於徐氏。參見《忠雅堂評選〈四六法海〉》卷二,同治十年(1871)萃文堂刻本。。“三表”運用典麗的形制和豐富的故實,痛陳變亂對蕭梁的刺激,渲染蕭繹的軍事作爲,諱飾其缺陷,提出因時而變的建都之議,辭情慷慨,富有感召力(83)陳國球先生曾在訪談中言及語言文字的兩種力量:一是“感情的力量”(今按:略同於“純文學”的抒情性),二是“告訴對錯以及感召的力量”。參見張暉:《文學的力量——陳國球教授訪談録》,《文學如何成爲知識》,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3年,第105頁。此説可以豐富對“三表”之情感性的認識。,“第一現場”的勸進宏製因此具有“激揚旨趣”的文學效果。

結 語

梁末亂局迫使沈炯承受了人生的劇烈變動和被動升華,以“書記”之職介入政治、參與時代、贏得文名。“三表”是“第一現場”的代言文書,構成江陵勸進輿論中的强音,展示了文人的“成務”之用以及“學”與“文”的高度配合。這切合時代對“文人”“文學”的義界和期許,《陳書·沈炯傳論》因而有“文人之偉者”的評價。直至清人李兆洛編選《駢體文鈔》,沈表仍入選“垂諸典章,播諸金石”(84)(清)李兆洛選輯:《駢體文鈔》上編目録,上海:上海書店,1988年,第8頁。《駢體文鈔》卷一三“勸進類”收《沈初明勸進梁元帝第二表》《勸進梁元帝第三表》;《徐孝穆勸進元帝表》亦見録。的大文章之列。

誠然,勸進表是特殊政治制度和歷史環境下的産物,如何在文本性質、寫製者身份與古人所謂“修辭立其誠”之間尋求更加公允的評價,仍有探討的空間。但沈炯個案所提示的,於“申紓性靈”以外的另一種文學的意義,更是我們重審梁陳文學史時,應當措意的所在。

致謝:本文改寫自筆者碩士學位論文中的相關内容。碩士論文寫作期間,多受業師戴燕教授的啓發與指導,特此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