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洞学规》精神与台湾书院的具体实践*

2023-03-03 09:47邓洪波吴淡如
关键词:白鹿洞朱子学朱子

邓洪波,吴淡如

(湖南大学 岳麓书院,湖南 长沙 410082)

一 前 言

明郑时期(1662-1683年)是台湾的儒学启蒙期,大批士民东渡,建立最初的汉人统治规模,也建立了台湾最早的政经架构。郑成功本人曾为国子监生,儒生出身,渡台之后所用之人也以儒生居多,台湾在当时经济社会状况属于“筚路蓝缕,以启山林”[1]15-16,郑成功及其子在此立庙、设学校、办考试选拔人才。其辅佐大臣陈永华,有浙东经世学派的儒学背景,对于文教倡导不遗余力,此时之儒学为明末经学与经世实学,虽然明郑统治台湾的时间仅仅二十二年,但是台湾文教体系因此初具雏型。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台湾正式纳入清朝版图之后,朱子学随着政权拓展,在台湾落地生根。康熙尊崇朱子,而台湾本属闽地,政治因素加上地缘因素,使台湾教育深受朱子学的影响。闽地儒学向来被称为“道南之传”,可追溯到北宋杨时(福建人)。杨时是二程弟子,学成归闽,明道云:“吾道南矣。”此后其传至罗豫章,再传李侗,再由朱子发扬光大。朱子之学在宋时历经各种困境,却在元朝仁宗延佑年间,因国家考试多规定用《明经》《经疑》和《经义》等朱熹注释[2]12738-12743,成为显学。

入清之后,闽台之行政长官大多为朱子学说的信仰与推行者。朝廷为了政治认同与教化,地方官则以提倡儒学及改善民风为期许,支持书院与义学的设立。台湾书院继承福建鳌峰精神,成为朱子学道南之传的“道东之传”,朱子学通过书院、社学、义学全面向台湾社会遍地扎根。朱子手订的《白鹿洞学规》也成为台湾士人们在书院学习时的重要准则。

笔者归纳分析文献中所载台湾书院学规及各府县通志、人物传记,探讨朱子学“道东之传”及重视笃行的《白鹿洞学规》对于台湾书院士人实践精神的影响。全文分为三部分:一是探讨朱子学“道东之传”的脉络及其重要人物;二是从台湾书院学规探讨其承载的朱子《白鹿洞学规》精神;三是抒论台湾书院士人经世致用精神的具体实践,申明朱子学为台湾文化之源头活水。

二 朱子学“道东之传”的传承脉络

朱子生于闽地,与闽台有深刻的地缘关系,而朱子学在台湾的早期传播,莫不与鳌峰书院有关。福建鳌峰书院创办者即为坚定奉行朱子学的张伯行。

曾任“八闽巡抚”,闽地最高行政长官的张伯行(1662-1725),字孝先,晚号敬庵,清史本传称他“生平学宗朱子,笃信谨守,无稍依违”。唐鉴《清学案小识》将他列于“传道学案”之中[3]33。张伯行在《近思录集解》序云:

伯行束发受书,垂五十余年,兢兢焉以周、程、张、朱为标准,而于朱子是录,尤服膺弗失。[4]1-3

张伯行奉朱学为圣学,居官清正廉明,康熙皇帝称赞他为“天下清官第一”。[5]10165-10168盛朗西所著之《中国书院制度》称之为“道南嗣音”,闽地“弦歌不绝,皆先生倡导力也”[6]56。不管在何处任官,张伯行都热心创办书院,“至必立学延师,在闽建鳌峰书院,在吴建紫阳书院,在临清建清源书院,在夏镇建夏镇书院”[3]33。张伯行就任福建巡抚期间,以鳌峰书院为基地,一面办学,一面从事宋儒学有关之理学著作的刊刻,在福建巡抚任内刻了不少书籍,如《学规类编》《养正类编》《道统录》《正谊堂文集》等,不遗余力地传扬程朱理学。福州鳌峰书院著名山长有陈寿祺 (1771-1834),著名学子有蓝鼎元(1680-1733)、林则徐(1785-1850)等[7]103。早期台湾书院教育资源不足,若想继续深造,就需渡海到鳌峰书院就学,鳌峰书院成为台湾士人心中的最高学府。然而长路险阻,且所费不赀,若非富家无力负担,故“诸生一仰止鳌峰,且不免望洋而叹也”[8]558-559。

张伯行的儒学立场分明,一心崇朱、批陆象山与王阳明。他批评陆象山:“陆象山曰:‘六经皆我注脚。’陆稼书先生云:‘率天下之人而祸六经者,必此言也。朱子所谓以意捉志,而非以意逆志也。读书者,贵乎以我之心,体贴圣贤之理。’若象山,则硬使圣贤之书来从我,此其所以为学者害也。”[3]40-42他又批评阳明学:“姚江学派以不检饬为自然,以无忌惮为圆妙,以恣情纵欲,同流合污为神化,以灭理败常,毁经弃法为超脱。凡一切荡闲踰检之事,皆不碍正法,天下有此便宜事,谁不去做,而圣学之藩篱决矣!”[3]42

在张伯行心目中,只有程朱才能上溯孔孟,而象山和阳明之学都是伪学。《白鹿洞学规》也成为张伯行所认定的学规。其《学规类编》序云:“人守一编,学共一规。则夫父所以教其子,师所以诏其弟者,一皆圣贤进德修业之方。”[9]1-3他隔海积极推动台湾文教,以朱子学为唯一儒学正统,是台湾朱子学传播的首要推手。《台湾县志》有如此记载:“康熙四十八年,知县张宏奉巡抚张伯行建立社学于各里庄十六所。”[10]83

台湾朱子学及书院奠基者则为陈璸。陈璸(1656-1718,广东海康人),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为张伯行所推荐,再度来台任分巡台湾厦门道并兼理学政。陈璸除了整顿行政制度之外,在文教上也尽心尽力,“修圣庙,重修府学,又新建朱子庙、文昌阁及重修台湾县学等,更置学田以资师生膏火,以期书院经费无虞。凡所创建,亲董其事,终日不倦,于是台湾文风丕振”。[11]135-136他在康煕四十一年(1702年)曾任台湾知县,声望极佳,第二次来台时“民闻其再至也,扶老携幼,欢呼载道如望岁焉”。[11]680-681在陈璸的推动下,朱子在台湾成为“教育标竿”,也渐渐神格化。他第一次来台时修孔庙、新建了台湾府学的明伦堂,再次来台又重修台湾府学,在学宫内新建文昌阁,还自费兴建朱文公祠,可见他对朱熹之崇敬。[11]683-684康煕五十六年(1717年),陈璸鞠躬尽瘁卒于任内,“以劳,卒于官。属纩时,一绨袍覆以布衾而已。属员入视,莫不感涕;民有相向哭于途者”。陈璸将在台俸禄全部奉献给台湾,一生清简,康熙因而“特设帑金归葬”。陈璸来台兴教育,重民生,以一生实行朱子学学者的政治理想。陈璸在台八年,去世后台人也将他配祀于孔庙,并在他所兴建的文昌阁之内塑像纪念。

陈璸以他的一生成为朱子学者的在台典范。在《新建朱文公祠碑记》中,陈璸特意强调义利之辨:“文公之言……曰:‘分别义利二字,乃儒者第一义。’……义利分际甚微,凡无所为而为者,皆义也;凡有所为而为者,皆利也。义固未尝不利,利正不容假义。敬在心主一无适则内直;义在事因时制宜则外方。无纤毫容邪曲之谓直,无彼此可迁就之谓方。”[11]683-684“义利之辨”也是《白鹿洞学规》的重要内容,而陈璸就“义利之辨”提出自己的看法,强调无所为而为的奉献行动力,又以“义固未尝不利”来提高“义”字的包容度,为台湾重商社会强调了有义才有利的原则。

陈璸重视民间尊奉的科举之神文昌帝君,并且建造了台湾第一座文昌阁,为了提高台人对于文教之重视,“神道设教”确是有效率的方法。文昌阁也开启台湾文昌祠中祭祀朱子与宋儒之例。以书院培育菁英和以庙宇建设对大众宣扬赏善罚恶的神道信仰,自此成为台湾地方官在文教上的双重文教施政方针。

乾隆五年(1740年)修建海东书院的巡道刘良璧、御史杨二酋亦崇尚朱学,另有张伯行弟子、台湾府海东书院首任教席薛仲寅(士中)当时甚有文名,亦为当时知名朱子学者,参与制定海东书院学规。

朱子之学的“道东之传”,实因张伯行一脉学者在朝廷政教合一政策下的积极推动。张伯行及陈璸开创了闽台地方长官推崇朱学与建立书院及文庙之风,宣示了政治官员的文化态度,对后来在台的官员有相当的影响与感召,此后热心推广朱子学、捐俸建祠、建书院、印书助学的地方长官甚众。范咸《重修台湾府志》有载,雍正十二年(1734年)上任台湾府儒学训导的袁宏仁(福建建阳人),也捐俸修朱子祠[12]347。又如道光年间任凤山县令及淡水同知的河南人曹瑾,除了刊行《小学》之外,对于能够读《易经》朱注的学童还特别给予奖赏,又捐俸修成了艋舺的文甲书院(后改名学海书院)。[1]941-942朱子学在来台地方官与士人的推动下成为清代台湾教化的坚实基础。

乾隆十年(1745年)任台湾知府、创建白沙书院的曾曰瑛(1708-1754),曾题《白沙书院示诸生》(时书院新落成)诗:

敢因小邑废弦歌?讲苑新开事切磋。谁谓英才蛮地少?由来高士海滨多。

文章大块花争发,诗思渊泉水蹙波。他日应知化邹鲁,好从断简日编摹。[1]948-949

由此诗可看出:台湾行政长官推行文教的目的,在以儒学教化灌溉文教未成型的移民社会,办教育成为儒学学者在台任官的精神任务。朝廷在台推行教化,主旨固然在于提高边区人民对于清廷的政治认同,而多位致力宣扬朱子学的地方官,承继了朱子的教育家精神,以儒学文化的推广为己任,积极“以行政权办教育”,成为朱子学在台湾传扬的推动者。

三 《白鹿洞学规》影响下的台湾学规

来台地方官及士人出钱出力从事书院建设,并不只是为了争取政绩,可从朱子《白鹿洞学规》精神解释之:“熹窃观古昔圣贤所以教之人为学之意,莫非使之讲明义理,以修其身,然后推以及人,非徒欲其务记为词章,以钓声名取利禄而已也。”

《白鹿洞学规》为朱子亲拟,是对儒学教育影响最深的学规。它除了宣示学生读书目的、行为准则之外,也言简意赅地说明了朱子对教育的期许。自纲领至实行要目,层次分明,原文如下:

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右五教之目。尧舜使契为司徒,敬敷五教,即此是也。学者,学此而已。而其所以为学之序,亦有五焉,其别如左:

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右为学之序。学、问、思、辨四者,所以穷理也。若夫笃行之事,则自修身以至于处事、接物,亦各有要,其别如左:

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

右修身之要。

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右处事之要。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

右接物之要。

《白鹿洞学规》在朱子讲学于岳麓书院时,也曾演进为《岳麓书院揭示》,揭示了学子的为学路径与宗旨:以德育为中心,强调教育是为了培养具有儒家典范人格并重视实际行动的读书人。学规中无一“禁止”学生不可如何如何的“他律”规定,每一条目都勉励学生要“自律”己身,并在日常生活中自我约束,由内而外,笃行其学。这正是孔孟之道“为仁由己”之“自律精神”的发扬;表明书院的教育目标不只在于使士人的道德修养符合儒者行为规范,还有传道及济民的社会要求,融合了个人道、社会儒理以及经世济民。

台湾书院早期皆为官宪创建,依据着朝廷所订立的方向而发展。乾隆元年《上谕》:“书院之制,所以导进人才,广学校所不及……酌效朱子白鹿洞规条立之仪节,以检束其身心;效分年读书之法予之程课,使贯通乎经史。”台湾《苗栗县志》《淡水厅志》等都将这段话录在其“学校志”之中,表明了官方以《白鹿洞学规》为书院学规的标准。[13]121

上行下效,清代台湾诸书院,皆以《白鹿洞学规》为典范,也有依此学规精神另立学规者。被视为台湾书院标竿之鳌峰书院学规,也依循《白鹿洞学规》而作。康熙五十年(1711年),陈璸任福建巡抚时,曾延揽丁莲为鳌峰书院院长,康煕五十二年(1713年)之后将其调任台湾府儒学教授,据《泉州府志》记载:“(丁莲)主鳌峰书院,教士一循白鹿洞规,多所成就;旋调台湾府学教授,倡明经术,海外化之。”[14]152鳌峰书院一直奉守程朱理学,丁莲也以此为准则教育台湾子弟,并将之带到台湾府学。目前鳌峰书院亦存觉罗满保(1673-1725)《学约》。觉罗满保[5]10187-10189所著《鳌峰学约》大体承袭《白鹿洞学规》。其八条条目为:一曰立志,一曰立品,一曰尊经,一曰守约,一曰虚心,一曰乐群,一曰敬业,一曰课文(科举文章)。此为《白鹿洞学规》学、问、思、辨之穷理的发扬。[15]其中言及科举读书方法者,只有最后一条目,重点在于强调儒者修身处世的原则以及具体实行的方法,谆谆教诲学生,务使之成德敦行,并在日常生活中树立儒者风范。此学约也成为台湾各书院创建学规的范本。

觉罗满保在《鳌峰学约》中也呈现了他崇朱抑陆的观点。例如其学约第三条:“至六经皆吾注脚,此则贤者过高之语,弗愿以此借口也。”主场鲜明地站在朱学这边,和张伯行观点一致。《鳌峰学约》特别强调《白鹿洞学规》中之“言忠信”“行笃敬”,并在五教之目中更强调“朋友有信”,期使学子在书院中能重视自我的品格,并在人际关系中能诚信守约、虚心就学、乐群敬业且能终身奉行。

在此将台湾重要书院之学规所发扬的精神特色做一探讨:

(一)重视读书目的及社会功能的海东书院学规

台湾诸书院以鳌峰书院为标竿,学规中也多强调师生、同学关系。现存台湾书院学规中,乾隆五年(1740年)的海东书院学规是台湾最早对《白鹿洞学规》精神做进一步阐释的学规。海东书院上承鳌峰书院,下领全台各大书院,早在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为巡道梁文煊所建,当时只是义学,直到乾隆五年(1740年),以巡道刘良璧(1684-1764)之名(出自当年讲席薛仲寅之笔)订学规六则——明大义、端学则、务实学、崇经史、正文体、慎交游,每则之后有具体说明与揭示,其内容仍然不脱《白鹿洞学规》教诲,重点也与鳌峰书院的学约类似。

其中,“明大义”指的是明白尊君亲上的伦理,也就是《白鹿洞学规》的五教之目,说明读书的目的,是期待读书人能成为儒者和名臣,进而端正风俗,矫正“海外顽梗之风”。“端学则”则是注重修身功夫,强调读书人要有读书人的行为准则。“务实学”“崇经史”表明书院并不只为科举而存在,做人正直实在,以后可以为国效力。而六经为学问根源,也是科举文章的根柢,必须通经明理,判断是非,不能只学习如何写科举文章。此二则再三强调书院并不只为登科而设。在“正文体”这一则,强调写文章“理必程朱”,不可偏颇。“慎交游”则特别强调以文会友、谨慎交友,要以道义相规范。

海东书院自创立后几经兴废。在刘良璧重修十二年后再度荒废,这个全台最重要的书院在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由满人巡道觉罗四明移址重修,觉罗四明将学规重新勘定为八则,浩浩瀚瀚三千言,对读书方法及求学目的加以规范。八条条目如下:

一,端士习;二,重师友;三,立课程;四,敦实行;五,看书理;六,正文体;七,崇诗学;八,习举业。[16]811

觉罗四明崇尚朱子学,也是当时知名经学学者[1]267-282。这八则学规内容也屡列程朱之言[17]48。此学规中有关读书的条目增加了,强调读经之重要:“朱子云:‘读六经功夫多、得效少,论孟功夫少,得效多。’程子曰:‘《论语》《孟子》既治,则六经可不治而自明矣。’”学规中列举朱子之言“使孔子在今日,也须应举”,明言科举是书院教育的重要目的之一。虽然提及举业不可不习,但他却把士习、师友、书理、文体、诗学的重要性都放在举业之前。其学规的基本精神仍依《白鹿洞学规》博学、笃行要目加以推衍。这个学规重视师友关系,而举业虽然被列为书院教育的目的,却并非主要目的。

学者陈昭瑛对于此学规评价甚高:“以觉罗四明的旗人身分,能将习举业置于最末,且全篇不提君臣大义,已是非常的难能可贵。且全篇更在论读书之本末、体用方面所达到的理论水平与细腻精致的风格,皆薛士中(仲寅)的初篇所不及,堪称台湾书院学规的佳构。”前后海东书院之学规,都以实学与实行为求学的重要目标。前者着重于士人报效社会,而后者则在前有学规的基础上,更具体而微的陈述读书方法。

(二)倡导敦品力学及身体力行的文石书院学规

位于台湾离岛澎湖的文石书院,由澎湖海防通判胡建伟在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建立。胡建伟是第一个重视文教的澎湖地方官,其长达五千余字的《文石书院学约》是史料记载中最为“谆谆教诲”的书院学规。

澎湖无县学。自有文石书院之后,这个终年风沙的岛屿才有了朗朗读书声。胡建伟事必躬亲,体察民情,更时常到书院授课。他对澎湖的文教与商业发展都居功厥伟,虽然在任只有短短四年,但已经做到了“士兴于庠,农歌于野,商旅乐出于途,政通民和,百废俱举。士民为位祀于书院,历久不替……”[18]57-58从此澎湖士绅以书香之家自豪,澎湖渐渐有了举人与进士。

澎湖文石书院讲堂匾额有“鹿洞薪传”四字,至今犹存,表明以白鹿洞书院为楷模。文石书院学规五千言,屡引程朱之言及《白鹿洞学规》之文,兹摘要并说明如下:

(1)重人伦:揭示“古者庠序学校之教,皆所以明人伦也”,详引“朱子鹿洞条规,首列父子有亲,君臣有义……,朋友有信五教之目,以为学者学此而已,而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则所以学之也……”

(2)端志向:其后引朱子“书不记,熟读可记;义不精,细思可精。惟有志之不立,直是无着处。世人读书,不志道德而志功名,所向已差了。”强调读书人要把人品放在功名前面。

(3)辨理欲:其后云“凡人莫不有性;性即理也。性发而为情,情动而欲生焉”,阐扬了“性即理”的学说。“性即理”是由程颐提出,为朱熹所发扬的哲学命题。从本质上来说,心、性为一,皆本于理或天理。

(4)励躬行:“……伊川程子亦尝云:‘读得一尺,不如行得一寸。盖读书不力行,只是说话也。’……朱子所云:‘须要将圣贤言语体之于身’。如克己复礼、如出门、如见大宾等事,须就自家身上体察…方为有益。”这是《白鹿洞学规》注重 “笃行”的承传。

(5)尊师友:此条目后引程门立雪故事,也强调朋友是朱子所言之“五伦之纲纪”,呼应之前海东书院学规。

(6)定课程:其中规定了读书、温书并检验课程是否娴熟的细节,是胡建伟读书心得的分享。“每五日又于已熟之书,按簿抽背一次,或余于公事之暇到院,亦按簿抽背,以验其生熟。”他公余之暇,常自任教席与试官,重视教学实效。

(7)读经史:“经,经也;史,纬也。”胡建伟勉励书院学子“要读十三经,二十二史”。固然经史也是科举考试中的内容,但他鼓励学子多充实经史知识,并不只是为了科举而已。

(8)正文体:“文所以载道也。秾纤得中,修短合度,莫不有体焉。”同时告诫学子,“清真雅正”是科举文章和一般文章书写的原则。

(9)惜光阴:鼓励学子“励志潜修,及时勉学,断不可群居燕坐,三五闲谈,以致耗费精神,荒废时日也”。

(10)戒好讼:为何要在学院规章中写戒好讼? 事实上,乡里间读书识字的文人,如果无法登科,为了谋生常在乡里间为人写讼书,从宋朝以来,这就是传统的读书人的出路之一。[19]181-188胡建伟在此明训,勿因多识得几个字,就变成了为乡里添纠纷的讼棍,此绝非教育的本意。

自胡建伟建的文石书院成为澎湖的官学书院之后,不少后继的澎湖地方官也“自为山长”,同时担任行政与教育工作,使得澎湖文风鼎盛。到了光绪十九年(1893年),写过《澎湖厅志》的文石书院讲席林豪,又为文石书院作《增拟学约八条》。时间已与文石书院建立相隔一百二十多年,此八条为:

一,经义不可不明;二,史学不可不通;三,《文选》不可不读;四,性理不可不讲;五,制义不可无本;六,试帖不可无法;七,书法不可不习;八,礼法不可不守。[18]120-124

这八条增拟学约以读书为阐述范围,与林豪本身纯粹担任教席有关,可视为前学约的读书方法之补充。

大体而言,台湾书院创立初期的学规强调的教育理念都与朱子《白鹿洞学规》贴近,后期补充学规较重视读书内容,拟约者以自己的学养开导学子如何读书与应试,但所言及的必读书籍都不限于科考,更重视读书人本身的知识涵养。

(三)讲求孝悌,强调读书以力行为先的白沙书院学规

台湾地方官为了鼓励管辖地区的教育风气,在经费欠缺的状况下,往往捐赠俸禄以抛砖引玉,与地方仕绅一起创办书院。位于台湾中部的彰化白沙书院,即为当时彰化知县曾曰瑛创办。曾曰瑛在台为官多年,乾隆十八年(1753年)调升台湾府知府,可惜升职后不久就因中暑去世。曾曰瑛“以彰化设治二十余年,尚无书院,虑无以为培养人材地,遂捐俸建书院于文庙之西偏”[20]101。白沙书院创建时间是乾隆十年(1745年)迄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一百五十年间,为台湾中部文教带动者。前所述及的白沙书院落成诗作,就是曾曰瑛创办白沙书院时所写,传说他也曾经为书院“手定规条”,惜今已佚。目前留存的学规是嘉庆十六年(1811年)知县杨桂森《白沙书院学规》。学规中特别强调品格修养和具体实践,以当时口语化的文字循循善诱为特色。其纲目与简录如下:

一,读书以力行为先:圣贤千言万语,无非教人孝顺父母,尊敬长上。父母,吾根本也:兄弟,吾手足也。凡读一句孝悌之书,便要将这孝悌事,体贴在自己身上。古人如何孝悌,我便照依学将去。始初勉强,渐渐熟习,自然天理融洽。……

二,读书以立品为重:立品莫如严义利之辨,试思伯夷、叔齐,何以能留芳千古?不过于义利辨得明,虽饿死而不改其节,所以传也。……

三,读书以成物为急:读书不是单管自己的事,譬如我能孝悌,那些不读书人,不知孝悌者,都要我去劝导他。……

四,读八比文(八股文):成化之浑穆,正、嘉之深厚宽大,隆、万之架取机法,启、祯之精奥透辟,国初之瑰伟雄壮,要辨得体段出来。……毕竟规模气象,各有互异,不可粗心囫囵读去。

五,读赋:三都、两京、子虚、上林,雄厚丽则之正规者。律赋始于唐,亦莫精于唐,宋人赋则单薄矣。读者于古赋、律赋,俱要寻求正路,不可扯杂。

六,读诗:五古要读汉、魏、六朝,七古要读杜甫、温庭筠……

其中求学目的与读书方法各半,又将求学目的:力行、立品、成物列于读书方法之前,特别重视《白鹿洞学规》的笃行纲目。可见,杨桂森对于书院正式学生,爱之深责之切,溢于言表。

从教育理念看来,这些根源于《白鹿洞学规》的清代台湾书院学规,有如下重点:一是重视学子对于儒家义理的认同与实践,强调品德教育,要求学子在生活中担起读书人的责任;二是重视书院人际关系规范,在书院中,师友关系与朋友关系特别被提出来阐扬,比科举目的更为立学规者谆谆叮咛,且不希望学子眼中只有功名;三是期许读书人成为社会秩序的维护者,讲孝悌,戒讼争,在械斗及纷乱频发的移民社会,期许读书人从己身落实道德责任,不成为社会乱源。

其后,因台湾面临各种内忧外患,书院士人在《白鹿洞学规》的学问思辨及笃行精神影响下,采取了与传统文人不同的行动,在具体表现上有不同的诠释,在台湾社会中承担多元职责。

四 台湾书院士人经世致用精神的具体实践

台湾书院学风向来以朱子学为正统,教育理念受到阳明学以及乾嘉之后的考证学派影响有限。《白鹿洞学规》精神以及朱子学中的经世致用精神,对清书院士人影响深刻,大部份台湾本籍进士在生涯选择上认为“回乡服务比在异乡平步青云重要”;面对动乱,书院士人也勇于承担安定社会的责任,英勇事迹在文献中多有记载,身体力行地阐扬了“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白鹿洞学规》精神。

从台湾本籍进士来看,不赴仕或在短暂赴仕后选择返乡者,不在少数。这些宁可返乡担任教职而在民间备受推崇的社会贤达者,以郑用锡和施琼芳、施士洁父子为代表。他们的共同点在于:

一是他们是地方望族,本是富商或富农子弟,经济上无匮乏之虞,取得功名的目的在于家族社会地的提升;二是登科后无意宦游他乡,宁可返乡作育英才;三是他们建立了一种与步入官场不同的“经世致用观”,在大时代乱局中承担安定社会的责任:除了在书院任教培养原乡子弟成为社会精英之外,也出钱出力对抗外侮、团练平乱、修筑城墙、兴建文庙宫庙、矫正社会风俗(如劝止械斗,倡导禁用鸦片)。道光六年(1826年)“开台进士”郑用锡,可以说是带动这个风气的领头人物。他在考上进士候官期间,曾任明志书院山长教育人才。道光十四年(1834年)郑用锡通过捐官,分到兵部武选司任职。不过,他就在道光十七年(1837年)自言不喜官场文化,以侍亲为由请求归养,返乡后担任明志书院山长。出身富商的郑用锡在家乡兴建自宅“进士第” ,平日热心于地方建设与济贫,深受乡人敬仰,被称为“郑善人”。他虽然不再为官,但在民间仍然“替官行道”。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英国海军犯台,郑用锡率先募乡勇援救,以剿敌之功加四品衔。[13]270-271

郑用锡与大多数台湾进士都家道丰厚,并不以求官为利禄之梯。他也非常重视生活空间品味,咸丰元年(1851年)在竹堑城北修筑“北郭园”(引李白诗“青山横北郭,白水绕东城”命名),与文士唱和以自娱,此园也列为台湾五大名园之一,开台湾各大望族修筑庭园之滥觞,民间士人诗文唱酬风气也以此为发端。

郑用锡的人生跨度相当多元。他不只是一位书生、一位教师,也是一位文才武略皆备的地方领袖;是台湾籍第一位进士,也是第一位返乡做贡献的进士。

台湾有 “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反”之说,是因为除了特殊经济、战略位置成为各国必争之地内斗与内乱之外,还要应付外国海上强权入侵。因而在本地出生或成长的读书人,以及在考取功名后纷纷返乡的进士与举人,责无旁贷、文兼武职,成为维护治安的主要力量。

咸丰年间台湾械斗案纷起,郑用锡和陈维英[1]982(1811-1869,陈维英系咸丰九年举人,亦出身富商之家,曾协助平定戴潮春事件,曾任教明志书院、仰山书院,并担任学海书院院长)共同主持和解事宜,并奉旨与进士施琼芳等协办团练,并助捐米粮等经费。郑用锡这位开台进士亲赴各村庄排除纠纷,并写下《劝和论》告谕台湾百姓以和为贵,消干止戈,台人械斗死伤人数因之减少。

台湾县(今台南)的施氏父子,施琼芳(1815-1868)与施士洁(1856-1922)是全台唯一一对父子进士。施家原是台南米街富商,也是书香世家。施琼芳二十二岁就考上举人,接连三次赴京参加五次会试,在三十一岁登进士第。其原本被分派江苏做知县,但以奉养母亲为由,并未赴任,回到台湾担任海东书院院长,勤于赋诗与著作。施琼芳担任山长时对教学进行改革,增设赋诗杂作课程,使学习本身更具有文学性,还与当时的名人结社吟诗作文,带动台湾各地结社吟诗之风。虽然无意于官场,但他也是一个有爱国情怀的文人,注重文学的社会教化功能,比如《恶洋烟》一诗,抒发的就是对英国将鸦片卖入台湾的愤慨。[21]23-57

施氏父子返乡任教、无意仕进,但却着力于书院教学内容改革、地方文化提升以及参与地方维安,改良社会风气。施士洁在光绪二年(1876年)二十一岁中举,第二年赴京即考中进士,与父亲一样绝意仕进。他二十三岁就在彰化白沙书院任教,其后也在海东书院担任山长,并任教崇文书院十多年。施士洁在书院中实行教学改革,于八股制之外,提倡学诗词、学古文。个性外向的施士洁更参与民间各种调解,且活跃于各大诗社。面对时代变局,施士洁在甲午战争前也应台湾巡抚刘铭传之聘请,入幕参赞政事,积极抗日。清廷签《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后,施士洁和当年不少知名士人一样,不愿做日本国子民,写《别台作》,举家搬迁至厦门。

施士洁门生如丘逢甲、郑鹏云、许南英、汪春源等人也纷纷考上进士。[22]1889经历割台事件的台湾进士,大多不愿被异族统治,举家搬回内地。施士洁门生丘逢甲(1864-1912)在二十六岁登进士第。他也以奉养亲人为由辞官返台,其后担任教职,在台中的宏文、罗山、崇文书院担任山长,并参与办立新学堂。光绪二十年(1894年),甲午战争爆发,丘逢甲奉旨督办团练,次年台湾即遭割让。丘逢甲反对割台,倡立民主国,与士绅将总统印献于巡抚唐景崧,并声援义军反抗。势不可为之后,丘逢甲携家眷离台,临行前之诗:“宰相有权能割地,孤臣无力可回天;扁舟去作鸱夷子,回首河山意黯然。”[23]128至今传颂。丘逢甲内渡后依然讲学于潮州之书院,并成立岭东同文学堂,以教育英才并支持革命推翻满清。[1]1033-1034

同为施士洁门生的许南英,是光绪十六年(1890年)进士,无意求仕,返乡协助台湾巡抚唐景崧编纂《台湾通志》等。甲午战后,许南英在台湾为最后仍顽强抗日的黑衫军刘永福筹划;日军进入台南后,才在英国人协助下逃往厦门。施士洁另一学生汪春源是台湾最后一位进士,他成为举人之后,曾与台湾籍进士、举人一起上书光绪,反对割让台湾。台湾割让后,他也不愿在异族统治下生活,寄籍福建龙溪,其后在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登进士第,之后曾任江西宜春等地知县。

辞官不仕宁任教职的进士,还有杨士芳、丁寿泉、蔡德芳、江昶荣、林启东等人,在台湾本籍进士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出身贫农子弟的杨士芳是同治七年(1868年)进士,得到乡绅资助才得以应考,登第后本被钦点浙江省即用知县,也因父丧而未赴任,之后一直在宜兰仰山书院作育英才。他曾出任宜兰厅参事[24],至今在地方上仍受推崇。

在台湾民乱中,应聘书院教席的士人也不曾缺席。比如明志书院掌教孙让,曾聚合义勇万人,助力平定林爽文事件[13]262-263;还有海东书院掌教曾中立,也在同一事件中招募义民防御[25]50,义举皆被载入史册。

从上述台湾读书人的生涯选择来看,回到家乡对他们而言更具有“经世致用”意义,与其徘徊官场,不如选择当书院山长或主讲教席,以教育家乡子弟,并且积极协助地方平乱,安定社会。台湾书院士人在各种非常状况下,尽一人或一族之力,贡献所学,为维持社会民生安定及教育发展做出具体贡献,是台湾士人应对时代变化,实践朱子笃行之学与身体力行阐释义利之辨的实际行动。

五 结 语

道光四年(1824年),时任鹿港海防同知的邓传安兴建鹿港文开书院时提道:“ 闽中大儒,以朱子为最,故书院无不崇奉,海外亦然。”[26]41“书院必祀朱子,八闽之所同也。”[26]19台湾书院及其士人传承朱子学,在学时讲求学问思辨的敦品力学精神,在人品上内化儒家道德,也要求士人在离开书院之后实际笃行所学,在人文教化及社会安定上以身作则,在民间各尽其责。书院在以利为重的移民垦荒地区以儒家文化培育下一代士人,士人们也在乱世中发挥了教化人民与稳定社会的双重作用。

朱子学者们在教化中担任重要角色,是移民社会文化逐渐提升的关键因素;而朱子也在台湾书院的宫庙化过程中,成为代表儒家文化与教育精神的重要民间“神祗”。日据时代,日人甚至将民间宫庙中祭祀孔孟及程朱等的儒家称为儒教。[27]6至今,台湾孔庙、文昌祠和各地宫庙多祭祀孔孟及朱子,与观音神像并列,等同神明,儒学已被视为一种宗教,由此可见朱子在民间的重要地位。

朱子学即为台湾文化之源头活水。清廷推行朱子学为的是政教合一,而奉派到台湾的朱子学者们,具有儒者的文教抱负,以思想教育和实际行动,使移民社会逐渐脱离质朴不文的状态;朱子学也与民间信仰结合,使儒家精神在台生根,建立坚实基础。其后受到朱子学精神影响的台湾学子,怀抱经世致用之志并笃行之,即使经过日本殖民统治,民间普遍重伦理、尊德行的底蕴以及读书人积极从事教育工作及社会改造的精神也依然传承。直至如今,虽然书院多已不存或成为宫庙,但朱子神像和牌位仍稳立于香火缭绕的文昌祠庙堂之上,朱子学精神仍深入台湾血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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