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美好生活视域下短视频传播伦理失范现象探析

2023-03-22 21:49卞学为王前军
理论导刊 2023年2期
关键词:伦理内容用户

卞学为,王前军

(合肥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合肥 230601)

美好生活是人类从古至今都在追求的一种理想生活,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中国共产党人孜孜以求的价值目标。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在不断发生变化,而伴随着智媒时代的到来,网络美好生活也已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美好生活是一种网络化的生存状态和过程,是“在具有一定网络使用能力的基础上,人们主动地通过互联网接收信息与资源,同时遵守一定的网络社会规则发布信息与资源,由此产生的具有满足感和幸福感的网络化生存状态”[1]。建构这种网络化的生存状态既需要包括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网络连接状况、网络社会治理与网络使用能力等客观指标体系的构建,还需要包括网络生活需求、网络环境满意度、网络生活满意度等主观指标体系的构建。

短视频作为聚焦当下人们日常生活重要文化娱乐活动的媒介载体之一,是展示网络美好生活的重要途径。第5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51亿,较2021年12月增长1919万,互联网普及率达74.4%,短视频用户规模达9.62亿,占网民整体的91.5%[2]。短视频以其篇幅短小、易于传播、内容多样为特点,依托媒介平台传播,具有盈利性,凭借其碎片化、社交化、娱乐化、实时化等特征逐渐成为网络空间的新宠儿,反映着绚丽多彩的时代生活新面貌,折射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但短视频在传播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伦理失范现象,因而如何高效利用短视频进行正向价值的社会传播,辩证看待短视频在网络美好生活建构中的价值呈现与现实困境,并思考应对策略,进而净化网络传播生态环境,是当下亟须思考的重要课题。

一、网络短视频的特征与价值呈现

短视频最早出现于2013年,由“两微一端”逐渐发展至“三微一端”,深受网民喜爱。因制作成本低、传播速度快、内容多样且易于传播,短视频在出现后迅速发展成为一种融合了内容符码化、形式碎片化、主体平等化和社交虚拟化等特征为一体的新型信息传播载体,对我国的互联网信息传播市场产生了巨大影响。从马克思主义价值观中的“使用价值”来看,短视频最基本的特性便是其“有用性”,它的价值主要呈现在实现对美好生活的真实表达、凝练传播内容的表达与形式、实现传播主体的去专业化、满足网络时代的交往方式,以获得主动积极的反馈效果。

(一)内容符码化:实现对美好生活的真实表达

法国社会学家罗兰·巴尔特提出了“能指—所指—符号”多层符号意指系统理论,令符号学具有更强烈的社会性。他认为,与视觉符号相关的如戏剧、电视、广告等众多元素,均是以语言符号为基础的二级系统,这使符号学带有了“社会性”[3]。由此,短视频作为一种媒介载体,将文字、图像与声音这些具有意义的符号进行了重新组合并将其符码化,令原本无意义的视频变成了有感情输出的信息,体现了意指功能。由麦克卢汉的“媒介是人的延伸”理论可知[4],短视频作为一种媒介形式,是人们视觉与听觉的延伸,其本质在于表达一种内在的情感需求,是对美好生活的自觉[3]。拍摄者通过频繁地在社交平台上分享自己的生活状态,既可以获得个体意义上的精神满足,也可以获得社会价值认同后的精神愉悦。如抖音网红“守山大叔”,本是来自河北承德的一位普通农民,平时靠养鸡种地为生,因喜爱唱歌,在短视频平台上经常分享自己的生活日常,独特的嗓音与淳朴的气质使其收获400多万的粉丝,在与粉丝的互动分享中他既获得了精神上的满足,也获得了社会价值认同后的愉悦。短视频最大的卖点便是“记录生活”,与微博和微信不同的是,它将日常生活用动态化与具像化的形式表达记录下来。就内容而言,其本质上是日常生活的符码化,以普通的衣食住行作为素材,用审美的形式呈现出来,既是对美好生活的真实写照,又彰显了人们的主体性力量与丰富的精神世界,让普通民众也可以真实自由地展现自己的日常生活状况,并获得良好的情感体验。

(二)形式碎片化:凝练传播内容的表达与形式

短视频是在较短的时间内,对传播内容的高度浓缩,其浓缩的要求必须满足受众对信息的偏好,满足受众的喜好,才能更好地传播。它需要用极短的时间来压缩较为丰富的信息传播内容,使其可以随时随地在受众的零碎时间里任意播放,满足受众在不同场景下对信息的获取需求,使之获得一种即时满足感。短视频凭借短而快的特征能让用户随时随地分享日常生活的多样化与碎片化场景,顺应了信息碎片化的时代特点,因此其被大家俗称为“杀时间”神器。用户要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创作性表达,其内容必须凝练精缩,高质量的视频内容需要精巧的拍摄思路与剪辑手段,进行合理的结构编排,从而使视频内容具备更好的可塑性与视觉感[5]。5G技术的勃兴为短视频的高清即时传送提供了技术保障。从传播内容与形式来看,短视频的播放时长较短,观看用户在不了解相关背景的前提下便可完整地接收其信息内容,在网络覆盖的条件下用户也可以随时随地的观看视频内容,这种碎片化的形式既满足了现代快节奏的阅读习惯,又迎合了现代人们的信息接收方式。许多主流媒体如人民日报、央视网等,为了更加高效便捷地传播新闻,相继开通各种短视频平台账号,利用视频与文字解说等可视化方式来传达各种信息内容,吸引用户点击观看以了解时政新闻。

(三)主体平等化:实现传播主体的去专业化

短视频通过技术赋权使其参与主体具有平等普惠性,打破了现实生活中的人群分类,社会各个结构层都可以通过短视频平台进行交流互通,实现了传播主体的去专业化,提高了传播受众的认同感与参与感。短视频的“去文字化”特点让更多不同阶层、地区与年龄的人可以参与其中,参与的低门槛让越来越多的普通人获得了更多的话语权。伴随着智媒技术的发展,从用户地域来看,短视频平台有明显地向三、四线城市下沉的趋势。从用户年龄来看,关注短视频的中老年人群也在不断扩增。据此可知,参与主体的平等化为网络美好生活的建构提供了前提基础,实现了网络美好生活的网络平权,不仅体现为网络接入机会上的平等,更体现为使用机会上的均等性。从传播学角度来看,短视频用户参与门槛低顺应了自媒体时代的新趋势,打破了传统的信息生产传播模式,构建了新型的多主体交互传播结构。在此背景下,每个普通的个体都可以拥有话语表达权,突破了传播者专业化的局限与视频生产的专业壁垒,使传播主体逐渐倾向去专业化与去中心化,从而提高了网民主体参与创作的积极性与独立性。

(四)社交虚拟化:满足网络时代的交往方式

从社交平台的使用频率来看,“90后”较多使用QQ、微信等社交工具,而“00后”“10后”则较多使用抖音、快手等短视频APP。可见,短视频不仅是民众休闲娱乐的途径之一,也逐渐发展成为一种社交工具。正如有学者指出,“虚拟式社交是一种以现实交往为基础,以网络空间为依托,且有别于现实交往的新型人际交往方式”[6]。短视频具有虚拟社交功能,突破了现实交往的时空局限,是网络时代人际交往的延伸,不仅改变了传统的社交形式,也扩大了人们认知世界的渠道。在短视频平台上,任何用户都能够通过点赞、评论与私信等方式建立属于自己喜好的虚拟社交关系,也可以关注并浏览其他用户创作的视频内容,这种动态的影像表达相比于过往传统的静态文图表达形式而言,更能适应互联网时代人们的交往方式,为短视频创作者和受众的双向互动提供便捷空间。当前,媒介对人的影响具有强大的辐射作用,短视频作为一个拥有9亿人的虚拟社区,在技术与网络不断发展下,其规模还将继续扩大,对网民生活的影响也会日益显著。

二、网络短视频传播伦理失范的表现

麦克卢汉曾指出,每一种新媒体的出现和应用都宣告我们已进入一个新时代。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短视频信息传播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重要话题,它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甚至重构了社会形态和人际交往关系。自媒体时代是“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新时代,人们的表达渠道更加多样化,短视频传播成为日常网络信息传播的主要途径。但是在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下,短视频传播也会出现部分伦理失范现象。从本质上看,其原因在于短视频在传播过程中使原有的道德价值观念被严重破坏,丧失调节作用,从而引发一系列道德行为混乱无序的现象,甚至触碰法律的底线[7]。

(一)真实性伦理失范:内容真假难辨

技术是把双刃剑,它在为用户提供短视频制作的便利性与丰富性的同时,也让受众遭受着虚假短视频的侵袭。这些虚假信息的横行,让视频传播的真实性与诚信存疑,陷入“有图有视频无真相”的困局。从初级的拼凑剪辑到专业的剧本摆拍,再到人工智能技术加持的深度伪造,短视频造假现象经常成为公众讨论的热点话题[8]。短视频平台上的虚假视频大致可分为三种,一是为蹭热点散布谣言,或是为吸引公众注意制造噱头。例如2022年6月10日发生的“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在警方公布了调查结果后仍有部分博主为蹭流量而散布谣言,造谣受害者被性侵、被车碾压,并通过“移花接木”的视频拼接形式传播虚假信息,导致负面社会舆论持续发酵。二是为牟取不法利益发布的大量高仿、山寨和“三无产品”等造假售假视频或是欺诈性视频,如网恋交友类、兼职刷单类、购物类等欺诈视频。三是刷假粉假赞、引流诈骗等虚假视频,目的是赚取流量实现“变现”。虚假视频的传播,不仅会侵犯用户的消费者权益,也会降低平台信用度,进而破坏健康的网络传播环境[9]。

(二)道德性伦理失范:低俗信息泛滥

为迎合受众心理,抢夺流量红利,自由竞争中经常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短视频平台亦是如此。为了赚取流量、满足受众的猎奇心理,短视频传播中充斥着低俗、色情、恶搞、虚假等内容,造成社会道德性伦理失范。尼尔波兹曼指出,在电视和其他媒体的冲击下,成人和儿童之间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成人的性秘密和暴力已经成为一种娱乐形式,新闻和广告针对的是10岁儿童的智力水平。而在短视频流行的当下,尼尔波兹曼的这种预见愈演愈烈。早恋、早孕、生子、这些未成年人禁忌的话题甚至成为一些拍摄者炫耀的资本。

(三)法制性伦理失范:侵权乱象丛生

目前,短视频法治伦理失范集中体现为侵权问题,主要包括版权侵权与隐私侵权两个方面。关于内容版权侵犯方面,短视频的版权侵权业已成为网络空间侵权常态。部分用户为了节省内容生产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不愿思考创新,对已有的视频素材掐头去尾,采用移花接木的方式进行低质量的二次加工制作,内容同质化,通过“标题党”的制作来吸引受众,赚取流量,甚至未经原创者授权,直接挪用他人创作到自己的短视频制作中。诸多版权侵权案例,如腾讯与抖音的“视频版权之争”,多是因为短视频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竞争中欠缺版权保护的法律意识等所致。关于隐私侵权方面,部分短视频制作采用偷拍、跟拍、偷录或者利用摄像监控等途径获取素材来源,在他们并没有确定自己所采用的素材是否对当事人构成侵权伤害时,便在网上进行随意传播。如“人肉搜索”“街拍变偷拍”“路人整蛊”类的短视频皆会侵犯他人隐私。

(四)责任性伦理失范:“电子鸦片”成瘾

“一入抖音深似海”,是对短视频海量性与无边界性的形象描述,短视频虽为网民提供了丰富的精神生活内容与良好的感官体验,但若沉迷于此,感官娱乐将会成为人们唯一的内在需求,使之深受“电子鸦片”的毒噬,导致自我沉溺与沉沦。黑格尔曾言:“世界的精神太忙于现实,所以它不能转向内心,回复到自身。”[10]若将时间过度消耗在刷短视频上,完全沉溺于感性娱乐生活,最后真正“幸福的感觉”绝不会是你“感觉中的幸福”。短视频虽带给人们宣泄情感的体验,但却未能解决人们真实的焦虑与烦恼。究其“成瘾”的原因,一是短视频碎片化的形式迎合了受众求新求异的心理,二是网状式传播结构与病毒式传播方式契合了用户的社交需求,三是互动式的分享传播与去中心化的表达方式给予受众获得尊重和自我实现的机会[11]。青少年自控力较弱,再加上心智不成熟,若长时间沉溺于网络生活,极易受到低俗信息的侵害,影响其正确价值观的树立。老年人因警惕性差,更易被虚假广告欺骗,这些都将造成短视频传播的责任性伦理失范。因此,短视频行业亟须明确社会责任,整治低俗违禁信息,为构建绿色的网络空间发挥自身应有作用。

三、网络短视频传播伦理失范的成因

近年来短视频的用户规模不断增加,但在庞大的短视频市场中,部分以UGC为主的平台被贴上了泛娱乐化的标签。短视频市场在面临盈利和用户管理压力的同时,还被指责出现了伦理失范现象。究其原因,是由于算法推荐与人工智能审核的缺失、平台治理与网络法律法规的乏力、流量驱动与用户媒介素养的缺位等造成的,只有找准问题的深层症结,才能更好地治理伦理失范现象。

(一)技术弊端:算法推荐与人工智能审核的缺失

算法推荐是计算机专业中的一种操作方法,通过运用数学算法,推测出用户可能会喜欢的东西。尼尔·波兹曼在《技术垄断》中提到,每一种新技术都既是包袱又是恩赐,不是非此即彼的结果,而是利弊同在的产物。算法推荐技术会关注并分析用户的使用习惯,若用户今天观看了某位博主的视频并点赞评论,平台第二天便会自动为用户推荐该博主或者类似的视频。算法推荐等人工智能手段通过技术赋权在助推短视频爆发式发展的同时,也使用户成为“单向度的人”,消解了其作为主体所具备的批判性与革命性。“事后把关”模式、“黑箱式”后台隐秘化作业与机器化流水作业,改变了传统把关的严谨性。从某种程度而言,算法推荐是一种“机械化”的存在,对视频的好坏无法识别,难以分辨传播内容是否存在暴力色情等低俗信息,在“流量化”价值逻辑下,极易造成算法偏见与歧视等问题。

短视频平台在内容审核方面一般采用“机器智能审核+人工审核”的双重审核模式,人工审核是机器智能审核的重要辅佐手段,也是短视频传播内容的重要把关机制。机器智能审核虽能识别部分违规内容,却无法对所有内容进行精准识别,这就需要专业的审核人员对内容进行辨别,但目前短视频行业的人工审核机制还存在诸多不足。具体来讲:一是在海量信息面前,人工审核机制存在着分工不明确、程序繁琐与责任模糊等问题,导致审核编辑无法高效率完成对视频的把关;二是短视频平台缺乏具备高媒介素养与专业知识的人工审核队伍。面对庞杂的视频内容,平台为了提高审核速度与效率,会将大部分视频交给外包公司进行审核,但这些外包公司编辑的媒介素养与专业知识层次参差不齐,有时无法精准把控视频内容质量。

(二)监管短板:平台治理与网络法律法规的乏力

近年来,短视频虽深受各大商业媒体投资商的青睐,但其内容的同质化、垄断化、泛娱乐化等伦理失范现象却成为阻碍短视频平台发展的绊脚石。其中,平台监管不严是重要原因之一。目前短视频平台的监管模式尚不成熟,多为事后治理,缺乏制度规范和平台管理意识,缺乏全面整顿等[12]。短视频的发展起初是为受众提供休闲娱乐渠道,但目前的短视频制作与传播交织了各方利益,短视频的治理更关乎受众的公共利益。在此种情况下,平台需要尽职尽责,自觉监管,而不应将监管治理的任务交给政府,平台内部理应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对一些有违伦理的内容加强治理,抵制不良现象。

目前,我国在网络治理方面还未形成系统性监管,虽然网警监督、舆情监控业已存在,但其约束力仍然不足。在虚拟化的网络空间内,不少网友以言论自由为由,随意发表内容,而网络法规与伦理规范对失范行为所进行的惩治并不能完全发挥作用。互联网的自由、平等、开放等特征虽然为网民提供了“平权化”的社交模式,但也带来“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混淆。侵犯隐私、人肉搜索等侵犯他人权利的短视频不断挑战着社会的公序良俗,失序的传播场域亟须制度的约束。

(三)心理异化:流量驱动与用户媒介素养的不足

“流量变现”成为媒体不断追逐的目标,有流量便有市场。媒体等生产者为追求经济利益,获得更多流量和点击率,拓展更多的广告投放和商业利益,不惜发布有违伦理道德规范的短视频,通过不恰当甚至是不合法的方式获取视频素材,进行二次加工,带有目的性设置议程,导致短视频伦理失范现象越来越普遍,对社会的文化传播环境造成极大损害。媒体在流量驱动的诱推下,将短视频传播的内容作为一种吸引受众眼球、获取流量变现的符号,盲目追求利益,而丧失了对伦理的尊重及对社会文化环境的尊重[13]。

群体狂欢下的娱乐至死与虚拟环境下的道德感弱化,是用户媒介素养不足的表现。一方面,网络的虚拟化和匿名性,为用户心理亚健康提供了滋生条件,因一些网民不能认真遵守伦理道德规范,使得如今的短视频传播出现愈来愈多的失范行为。另一方面,社会道德素养教育的普及率不高也是导致媒介素养不足的重要原因。麦克卢汉指出:“人创造文化,又被文化创造。因此,人是文化的主体,同时也是文化的对象。世界上生命的存在意味着文化的存在。”[14]网络作为现代社会文化传播的空间,不仅是人们交流信息的场所,也是健康有序活动的空间。不管是在现实社会中还是网络虚拟环境中,我们都应积极弘扬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公众道德素养教育,提高公众媒介素养水平。

四、以网络美好生活为中心的弥合机制建构路径

习近平在致首届中国网络文明大会的贺信上指出:“网络文明是新形势下社会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网络强国的重要领域。”[15]共建网络美好精神家园是我国建设网络强国的重要目标,因此,亟须对短视频的传播内容加以规制引导。从实践层面看,解决短视频伦理失范问题,需要用户、短视频平台、政府、社会等多方的共同努力。

(一)提升用户素养:加强网民媒介素养与理性判断能力

社会监督的主体是公众,网民用户在网络空间中也是监督的主体。但网民普遍社会责任意识不强,媒介素养有待提高,他们对某些伦理失范现象多以“凑热闹”的心理去看待,甚至因对某类话题产生情感共鸣主动进行传播[16]。把关人的角色在网络空间中不断转变,网民自身也扮演着把关人的角色,对短视频的内容应该进行严格把关,弘扬正能量,抵制恶俗内容的传播。提升用户伦理道德意识与责任意识,一要提高网民用户的媒介素养,培育传播伦理意识与法律意识,将媒介素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中,在舆论上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与意见领袖的道德示范作用[9]。例如,人民日报、央视网等主流媒体借助抖音等短视频平台发布新闻,巧用短视频的特点与流量“暴风式吸粉”,利用专业媒体的高质量生产内容,推动短视频内容与主流价值观念的融合与发展。除了主流媒体的加入,国内也有不少顶级的科学家受邀加入抖音的顾问团与专家团等,对网上的谣言进行抵制并为网民传授科学的理论与知识,增强网民理性判断能力。二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提高用户的社会道德修养与伦理意识,增强其社会责任感,使之作出正确的价值选择。用户作为视频发布者时应遵守“无害性原则”与“尊重性原则”,在传播内容过程中既要确保视频内容的无害性,又要确保视频内容不侵犯他人权利,同时对于有悖道德伦理的视频内容更要自觉抵制,在享受自由表达权利的同时更要积极发挥作为公民的监督权利,深刻认识权利与责任的统一性。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媒介素养,树立正确的传播价值观,才能积极传播正能量短视频内容。

(二)加强平台自律:构建合理的盈利模式与审核机制

道德与利益并非矛盾体,只有坚守道德底线,才能获得更长远的利益。短视频平台要明确认识到自身的责任,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具体而言,短视频平台需要加强行业自律,构建合理的盈利模式与完整的准入、审核与发布机制。一是构建合理的盈利模式,增强媒体责任意识。在“流量变现”的利益驱动下,媒体不应只以逐利为目的而忽视短视频内容的质量,应根据市场及媒体的实际情况采取合理的盈利模式,在对短视频商业模式进行创新的基础上,增强媒体责任意识。在商业模式下,短视频平台可以结合电商运营模式,进行合理促销,这样既给用户带来优惠又能增加其关注度。此外,对短视频优质内容要实行知识付费模式,这样既赢得利润,又保护知识产权。在合理的盈利模式下,媒体还应承担起社会责任,发挥意见领袖的重要示范作用。二是找准平台定位,推动优质内容生产。不同的短视频平台具有不同的开发及经营模式,因此,要找准每个平台的定位并生产独特的内容。例如,抖音专注于时尚和娱乐的短视频,而梨视频专注于资讯类短视频、快手则倾向于为普通人制作原创的UGC内容[17]。此外,各短视频平台应该对用户和受众进行垂直化细分,细化受众群,根据个人兴趣并结合算法推荐,推送优质内容。要坚持内容为王原则,通过传播优质内容,增强用户黏性,用最有价值、最有趣、最优质的内容来吸引用户。三是完善平台准入、审核与发布机制。在准入机制方面,要确保所有用户进行实名制注册,落实“实名制+黑名单”制度,提高视频发布者的准入门槛,并向用户普及社会道德教育;在审核机制方面,要严格落实“先审后播”与“先授权再传播”的原则,扩大人工审核队伍并提高审核队伍的专业性,优化智能把关与反馈机制;在发布机制上,平台要以道德伦理为基础,建立负面清单制度与未成年人防沉迷模式,阻断不良视频的传播路径,严格把握发布内容的质量,净化短视频传播生态环境。

(三)推进法制建设:完善相关网络法规与伦理规范

政府在市场经济中是一只“看得见的手”,政府要做好顶层设计,履行监管职能,制定相关网络法规与伦理规范,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生态环境。一是在政策层面,党与政府要继续完善网络短视频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目前,我国涉及规制短视频平台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等,但从整体上看,尚未形成系统的网络法规体系与伦理规范措施,特别是在推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立法进程等方面,短视频的立法之路任重道远,仍需借鉴他国成熟的网络空间治理经验。二是在监管层面,要建立长效机制,构建联合规制矩阵,将短视频平台的监管具体化,聚合政府、平台、学校、家长、社会等多方面力量共同监管,发挥合力作用,用“事前防御”与“常态化管理”代替“事后处理”,提高监管的效率,有效避免传播内容失范现象的出现。三是建立用户违法行为处罚体系。落实“实名制+黑名单”制度,对传播违规视频的账号进行封禁,对接受道德教育后仍屡教不改的用户终身不予注册,加大对违规用户的处罚力度。

(四)完善社会监督:发挥社会组织功能与监督作用

短视频平台要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除了需要平台自律、用户自律与政府的法律法规规制外,还需社会组织力量对其进行监督。有效的监督是短视频行业健康向上发展的必要保证,而非是束缚行业发展的枷锁。行业短视频平台只有自觉承担起社会责任,才能逐步形成有力的行业规范与优良的传播生态。一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功能,完善短视频的行业规范。一方面可以成立短视频平台协会,进行必要的市场监督,健全短视频行业的诚信机制,提高视频发布者的“违规成本”,对于违规账号进行全网封杀;另一方面,可以联合各个短视频平台、新闻媒体、专家与律师等多方力量,共同搭建行业自律平台,抵制谣言与虚假信息,为公众传播正确的信息与知识。二要完善用户监督举报机制,充分发挥用户的监督作用。用户具有双重身份,既是短视频的使用者与传播者,也是短视频内容和平台的监督者,监管部门要畅通用户的投诉举报渠道,对于用户线下线上的投诉和举报要做到及时受理与反馈。同时,要鼓励用户积极投诉举报违法违规视频,进一步优化投诉举报的界面。譬如,设置短视频的负面评价模块,将这个页面置顶在短视频的最上方,以便用户在观看短视频时对于某些失范行为进行及时举报。“良草萎则杂草生”,短视频传播出现伦理失范现象,反映出优秀传统文化在短视频领域内的供应不足。因此,文化管理部门与企业更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短视频的不断融合,合力抵制低俗的视频传播,保证内容的优质生产与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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