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21年我国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研究现状考察与思考

2023-04-06 11:47薛利晨米靖
教育与职业(上) 2023年4期
关键词:文献计量研究现状职业教育

薛利晨 米靖

[摘要]以中文核心期刊文献为研究对象,借助文献计量从整体上考察了2011—2021年我国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的研究情况。通过关键词共现的历时分析与各阶段主要研究内容占比统计发现,近十年来我国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研究经历了自身建构、发展探寻及运行发展三个阶段,目前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是产教融合视域下第三方评价。通过关键词共现的聚类分析发现:2011—2021年,我国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的研究内容主要聚焦在评价机构构成、制度建设、立法保障、发展路径、工作机制、指标体系六个方面。未来我国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研究还需不断加强,以“管办评分离”为支撑,通过案例研究分析、示范效应解读、结合产教融合发展等途径,系统推动其向内涵阶段发展。

[关键词]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研究现状;文献计量

[作者简介]薛利晨(1987- ),男,内蒙古化德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在读博士,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米靖(1975- ),男,内蒙古固阳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职业教育学院院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天津  300222)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1年度天津市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重点课题“高职同类院校专业水平评价指标研究——以机电专业为例”(项目编号:2021-2-1012,项目主持人:薛利晨)和2021年度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新时代天津职业教育产教城融合标杆城市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21JWZD25,项目主持人:米靖)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3)07-0090-08

一、引言

在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教育评价作为对教育活动或现象进行价值判断的过程备受关注。开展教育评价有利于探索、开发、实践教育价值,使教育活动在追寻目的的过程中符合规律性。在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教育“管办评分离”是具有长期效益的实践措施,而第三方评价是源于西方第四代评价理论的一种社会参评教育的重要形式。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國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要求构建社会多元参与的教育评价体系。第三方评价的主体特性与社会多元高度吻合,所以近年来第三方评价一直是教育评价的研究热点。尤其是职业教育所凸显的“职业”属性与社会经济关联甚是密切,并随着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更加需要这种客观、中立的评价方法辅以质量与方向的把控。本研究透过文献计量法,以中国知网核心期刊文献为研究对象,对我国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的研究现状进行总结与反思,以期明晰当下并为后续研究提供有用参考。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数据来源

本研究以“主题:职业教育 and 篇关摘:‘第三方评价+第三方评估’”在CNKI数据库中精确检索,手动剔除重复论文、报导7篇。截至2021年12月,共搜集到82篇核心期刊文献(以下所指文献均来自核心期刊),其中CSSCI期刊文献10篇。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采用BibExcel和VOSviewer两款文献计量软件进行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的文献信息统计处理。BibExcel是瑞典于默奥大学皮尔逊教授开发的文献分析软件,利用其文本统计功能实现对文献发表机构、文献期刊刊文数量、文献作者、关键词词频等信息的统计。荷兰雷登大学开发的VOSviewer知识图谱可视化分析软件输出的分析结果包括标签视图(Overlay visualization)和聚类视图(Network visualization)。前者通过统计关键词及其出现的时间得出某个时间的研究点是什么,再将聚类算法加入,即可知晓某个时间段的研究点的集合,可用于获取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研究文献的历时情况,也就是研究趋势。后者反映研究文献中关键词之间的共现关系,将关联耦合的关键词聚合为一类并以可视化的方式显示,用以整体了解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的研究内容。

三、研究分析

(一)我国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研究文献的数据统计

我国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研究的最早发文时间是2011年,之后小幅增长。在2016-2017年发文数量达到顶峰,分别为10篇、14篇,占比约29%。近几年发文数量年均9篇左右,研究趋于稳定。整体上,我国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研究呈上升态势。

在BibExcel中,分别统计发文机构名称、期刊文献名称、第一作者名称、关键词频次。发表机构发文数量前三名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8篇、天津大学7篇、天津职业大学5篇。期刊刊文数量排名前四的分别为《职业技术教育》19篇、《教育与职业》18篇、《中国职业技术教育》12篇、《职教论坛》9篇,总计占比超过70%。第一作者发文量位列前三的分别是梁卿6篇、申瑞杰3篇、张宏亮3篇。关键词(剔除检索词)词频不小于3的有产教融合、质量评价、校企合作、职业教育质量、高职教育、第三方、管办评分离、启示、教育评价、教育质量、日本、混合所有制、第三方评价机构、职业院校。

(二)我国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研究趋势的阶段划分

在VOSviewer软件中设置关键词词频阈值为2并合并同义词后,有34个关键词呈共现关系,可得到反映研究趋势的标签视图。

以标签视图为参照,并手动统计各个阶段中关键研究内容占比,可将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研究趋势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11—2015年,共计21篇文献。这个阶段的主要研究内容是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体系(指标体系)和第三方评价机构,其中论及前者的占比约33%、后者约24%,可定义为自身建构阶段。第二阶段为2016—2018年,共计31篇。这个阶段的研究重点是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的路径、机制,应属于发展探寻阶段。统计分析得知,路径研究占比约30%、机制研究约16%。第三阶段为2019—2021年,共计30篇。其中,围绕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研究占比约27%、制度研究约14%、机制研究约20%,可总结为运行发展阶段。从三个研究阶段来看,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研究趋势是从自身建构到发展探寻再到运行发展。

此外,需加以说明的有:一是国外经验启示的研究在每个阶段占比都在10%~15%,是我国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研究发展的重要外部信息来源,研究内容比较分散;二是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机制研究一直是重点,并呈现出愈加重视的趋势;三是当前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是产教融合视域下第三方评价的发展以及为产教融合开展第三方评价。

(三)我国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研究内容的聚类分布

通过VOSviewer软件分析还可得到关于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研究内容的聚类视图,共有六个聚类。

1.聚类一: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的立法保障研究以及国外成熟经验的启示。部分国家的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立法较为完善。例如,日本《学校教育法》规定了合法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以及职业院校要接受第三方评价。德国《联邦教育法》规定了行业协会与企业的评价主体地位、评价机构内部组成等,并且虽然各州对职业教育评价的细则规定有所差异,但立法强制所有院校参与评价活动。英国通过立法成立了专门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定期对职业教育开展质量评价,并通过立法确立了企业参与评价的主导性。美国职业教育评价主要是采取教育认证制度,并由政府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来进行,还在法律规定下成立了专门认证监管机构。美国职业教育修正案对评价过程和评价内容做了顶层规定,各州再根据联邦法律制定契合自身情况的评价细则。

而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的法律规定,学习、借鉴他国的成熟经验是推进我国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实践的着力点之一。总结立法保障方面的研究观点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对职业院校实施第三方评价的法律规定。第三方评价作为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一环是客观反映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监测手段,职业院校需接受或主动申请以期服务自身质量发展,因此第三方评价应常态化。第二,对第三方评价机构的合法性规定。评价机构的合法化是行使评价权力的首要保障,准入等监管规定是评价机构依法办事的规范化要求,对评价机构的责任、权力等界定清晰是法律保障也是责任明确。第三,对第三方评价细则的法规要求。从评价的人员、原则、程序、内容、方法、结果等方面进行法律权威性的规定是评价实践的长期保障。当前,研究者普遍呼吁在相关行政法律法规中要同时考虑这三个方面,尤其对确定第三方评价机构法律地位的呼声最高。理性来看,法律出台的时间周期较长,完全通过法律落实不切实际,法律条文和政策制度文件应相互结合以共同建立第三方评价保障體系。

2.聚类二:以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建立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指标体系研究。职业教育质量发展的核心要义是服务人的发展,对人才培养目标的适应、发展、个性等方面的要求是开展评价的方向。以往传统评价指标设计主要是围绕教育教学并以教育主管部门实施为主导,反映了当时高职高专教育改革的基本经验与发展趋势。例如,2004年教育部依据《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开展的评估工作,其评估指标体系仅涵盖办学指导思想、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条件与利用、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管理、教学效果等方面。但在当前多元需求背景下,第三方评价主体反映多元价值取向,评价内容应重点凸显行业、企业需要和就业、岗位标准等。研究中多以资源、过程、绩效为思路设计评价指标,如“目标与方案、资源开发与利用、过程与控制、成绩与效率”“专业筹建与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资源配置、人才培养过程管理、人才培养质量”等。而在“双高”建设视域下,职业教育质量发展还关注治理水平、育人理念、培养模式、社会服务与信息化水平、国际化水平等。此外,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持续改进理念也逐渐被职业教育所关注,体现为动态发展。总之,先进的评价指标设计对学生中心、人的发展、多元需求考量、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更为关注。

3.聚类三:职业教育外部质量评价的第三方评价机构研究。围绕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的研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第一,第三方评价机构应该具有什么样的特征。研究者的普遍观点是第三方评价机构应该具有公正、透明、独立、专业、权威和多元构成的特征。第二,应该为第三方评价机构提供什么样的保障。研究中的主流观点是赋予第三方评价机构法律地位与评价权、给予培育政策、营造市场环境、明确权力与责任。第三,第三方评价机构应该做什么。提供优质评价服务无疑是核心观点,而前提是要稳步提升第三方评价机构的专业能力。第四,谁可以成为第三方评价机构。主要研究观点有:自学考试机构是成为第三方评价机构的可行选择,其优势体现在遍及全国的办公点、多元化的人员构成、成熟的运行机制以及丰富的评价经验;将专门教育考试机构向第三方评价机构转型,拓展专门教育考试机构原本单纯的考试业务到评价服务领域,逐步淡化其教育行政所属机构的管理职责并转变只考不评的价值理念,在提升专业评价能力的基础上提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多元评价服务;从第三方评价机构的特征出发,中华职业教育社具有开展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第三方评价的可行性,且具有成为第三方评价机构的政治文化、工作实施、组织结构和人才保障的基础;教育部遴选的服务于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培训评价组织,基于企业法人适度营利属性、校企合作基础、行业把控力、社会公信力等方面的判断,有成为第三方评价机构的可能性。

不难发现,理论研究中研究者的主要观点是将现有机构经过专业化改造升级以满足第三方评价机构的专业要求,好处是可充分借助原有机构的现实基础优势,继而再集中力量提升评价专业能力。但专业的评价水平才是第三方评价机构的核心价值所在,并不意味着可能就是符合。有研究者报道了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机构的实践做法,如计算机学会等行业协会作为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了北滘职业技术学校的计算机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由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职教专家等组成的评价组织作为第三方评价机构实施了湖南省中职办学水平的评价、麦克思公司完成了天津职业大学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作为第三方评价机构完成了福建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由研究院所和评价中心等组成的评价组织作为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了我国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绩效的评价等。在实践上,第三方评价机构更多是由不同专业机构组成的临时评价组织,好处是可在短时间内整合各专业机构特长以协同提供评价服务,但弊端也十分明显,协同主要是服从牵头机构或人员的命令而不是遵循工作机制或制度,有一定的灵活性和随机性,且这样的临时组织向规模化推广还有一定距离。对此,日本成熟的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机构对我国有一定的启示作用,其具有以下四个特征:第一,强制性。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强制性地对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监管和约束,第三方评价机构制定完评价标准后需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核方可实施。第二,灵活性。第三方评价机构可对不同类型职业院校开展外部评价,职业院校也可灵活自主地选择第三方评价机构。第三,流程化。第三方评价机构具有健全的运行流程,体现在完善的组织架构、清晰的责任分工、明确的时间节点和严格的人员选用。第四,动态化。第三方评价机构制定的评价标准是渐进提升、动态发展的,以引导职业院校稳步发展。

4.聚类四: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发展路径与工作机制研究。在《当代汉语词典》中关于路径有两个层面解释,一是指达到目的的“道路”,二是指尝试后总结的“门路”。前者是主观设想所建设的,后者是客观存在所挖掘的。路径的提出要有需要作为前提,这种需要就是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所存在的“问题”。而“问题”有源自理论研究,也有来自实践探索。纵观研究中所提到的“问题”,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有一定相关度并与“管办评分离”结合紧密,进而“问题”可归类为三个方面,分别是政府、职业院校、第三方评价机构。关于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的“道路”研究也是围绕这三个方面进行的:第一,路径之建设“道路”。政府发挥自身管理优势,重点建设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在参与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的过程中应与其他多元参与主体地位平等,乃至完全放权;职业院校重新建立评价理念,迎接第三方评价以提升办学质量;第三方评价机构建设自身专业能力以提供权威服务,并借助市场环境建立独立身份。同时,学术界要基于方法论、社会学、经济学、教育学等视角深入研究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逐步获得社会理性认可。第二,路径之挖掘“门路”。例如,福建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审中应用了第三方评价,这样的成功案例可起到示范引领效应。在第三方评价市场化的行为下,先进的工具与平台是第三方评价机构的显性优势。对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元评估,以验证其行为的科学性、专业性,有利于提升第三方评价的声望和地位。在实施评价前,对职业院校相关人员进行解释和培训可有效降低负面情绪。可见,“道路”与“门路”共同构成了职业教育第三方評价的发展路径,包含了建设性的构造和实践性的摸索。

那么,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应该如何开展?这需要明确其工作机制,也就是运行原理。围绕这一问题,研究者从不同视角进行了阐释。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机制构建大体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构建参与、对话机制。若从“管办评分离”的视角出发,可构建包括政府主导参与、第三方评机构差异化参与、职业院校事中参与的参与机制。同时,事前有必要与职业院校沟通商议并提交自评报告,事后也需要向职业院校反馈评价结果甚至接收疑问申述。若从产教融合的视角出发,还可构建统筹、参与、对话、多元机制。其中,对话是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的本然机制。从价值主体的角度出发,对话可以帮助了解价值主体的需求和澄清不合理的诉求,还能突破理性思考得到更多的价值内容。第二类是构建约束、问责机制。从立法和政策视角,可建立第三方评价机构的准入与自律等约束机制、常态化监管机制、财政拨款导向机制、再评价机制、宣传与协调机制,其中每个机制都需制定相应的制度文件作为实施依据。国外经验中尤以美国社区学院第三方评价的问责主体机制为典型,其所包含的绩效拨款更加强调了以学习成果为中心的评价导向。第三类是构建运行、动力、监督机制。美德英日的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机制对我国的启示是应构建多元主体间交流互动的协作运行机制、多元主体利益满足的动力机制、多元主体的监督机制。突出的多元主体是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机制的核心,也反映了第三方是多元主体的有效媒介。在“管办评分离”的视域下,驱动社会多元参与评价的动力源是行政政策导向、校企合作积极推进、社会热情参与,但在评价过程中需对各方的责任、利益、权利等进行约束。此外,还可将市场利益作为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的动力机制。由于实现职业院校发展是在市场化的竞争中、实现企业发展是在合格人才的基础上,因此市场利益诉求和市场化竞争可推动本就是市场化产物的第三方评价前行。

5.聚类五:“管办评分离”背景下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制度研究。现代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的“管办评分离”重新定义了政府、学校和社会的角色和责任。政府转变职能,成为“服务”政府;学校凸显自主办学主体地位,形成自主发展意识和能力;社会作为教育评价与其监督主体,保障教育质量、公平、民主。

“管办评分离”与第三方评价制度建设相辅相成。第一,系列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文件为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成为社会参评的一种重要方式提供了制度基础。“管办评分离”的政府、学校、社会三方与第三方评价中的政府、学校、“第三方”有现实对应关系,也就是第三方评价主体是独立于政府、学校二方的社会多元第三方。可以说,正是“管办评分离”为第三方评价的社会多元主体的合法性奠定了制度基础。第二,第三方评价也有利于“管办评分离”改革。一方面,第三方评价为社会多元参评提供了通道;另一方面,社会化、外部化的第三方评价缓解了政府教育行政管理的压力。

在“管办评分离”背景下,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制度建设包含两部分内容:第一,政府、职业院校、第三方评价机构的行动准则。政府的角色是设计者、引导者,政府的职责是提供法律和制度设计,如评价机构的准入和监管制度、评价机构的权益和管理立法等;职业院校是办学主体和评价客体,要更新理念主动迎接评价,积极配合评价活动并提供真实数据,完善内部治理为第三方评价营造健康环境,还要提升持续改进的能力;第三方评价机构是专业、公正的评价实施主体,行政归属和经费来源双重独立,通过不断提升专业水平为职业教育提供优质的评价服务,还要利用培训、进修等途径提高人员专业素养,不断扩大队伍,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并驾齐驱。第二,第三方评价实施的办事规程。按照政府在上游策划中提供的法律和政策要求,评价机构和评价活动的监管、服务具体由成立的专门部门负责。独立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要对职业教育适应社会与区域发展情况、院校发展水平、专业发展水平等开展评价工作,评价结果用于政府宏观调控、院校持续发展、产教融合水平提升、社会公众参考等。

6.聚类六: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视域下第三方评价研究。第一,产教融合与第三方评价在社会多元层面实质互通。在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力求形成政府监管、学校办学、社会评价的管办评格局。第三方评价是一种外部评价方式,强调社会多元价值取向。而宏观层面的产教融合是多元办学格局中的客观事实,是社会参与职业教育的主要途径,这与第三方评价的社会化多元有着本质联系。再到中观层面的校企合作、微观层面的工学结合,无不体现教育与社会多元的结合。换言之,产教融合为社会多元参与办学提供了途径,而第三方评价满足了社会多元参与成效评价的需要。第二,在产教融合实践方面,开展第三方评价是产教融合发展的需要,也是提高产教融合质量的手段。一方面,产教融合联结产业与教育、行业与专业、岗位与课程等二元协同主体并最终统一到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一元价值维度。二元主体在相对开放的政府监管下,共同谋划、实施乃至管理教育教学,在此过程中的角色和责任依照既定规约履行,而履行成效的判定应有客观、透明、中立的评价保障。为使评价结果有公信力,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都不适合作为这样的评价主体;同理,行业组织、企业等社会团体也不符合。所以,理想的选择应是第三方评价,也就是独立于被评价的第一、第二方且无直接利益关联的一方来实施评价。评价维度应包含行业与院校、企业与院校、企业与二级学院,评价指标应体现校企合作的力度、广度、深度、密度和效度。另一方面,产教融合的目的之一是使“教”能跟上“产”的变化并适应,产教融合是持续且动态的。第三方评价作为一种评价方式,本身具有质量判断的功能,且其社会化多元主体包含了“产”的主体,进而也包含了这种持续且动态的变化。以变化了的价值导向对产教融合质量进行评价,具有持续改进和动态发展的作用,这也是第三方评价的实际效用所在。有研究指出,在产教融合的课程开发质量、实训平台建设、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产权评估等方面,第三方评价的作用是突出的。第三,从产教融合视角看,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的发展应关注合法化、市场化和社会化行为。合法化:第三方评价与产教融合一样,法律、政策赋予主体地位和规范主体责任与义务是必要前提,否则主体行为受限难以发挥作用或主体行为超纲滋生乱象。产教融合体现在产权划分,相应的第三方评价体现在为主体行为边界。市场化:产教融合本身就是教育资源与社会性资源的融合,若无市场机制调节,社会性成本难以持续高质量引入。同理,若无良性开放竞争的市场环境,第三方评价不仅不能提供客观的评价结果以示效果,还会形成劣币驱除良币的恶性循环,降低主动性的社会化行为。不过,市场化行为初始需引导和培育。社会化:第三方评价和产教融合都需社会参与,社会化行为的参与程度和质量起到了决定作用。相同的是,二者中的社会主体存在于多元主体中,都注重沟通、协商,也都受合法化和市场化的影响;不同的是,产教融合中的社会主体是有趋利性的,而第三方评价的社会主体是独立客观的。

四、结论与启示

(一)我国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研究起步较晚且力量有待加强

2011—2021年,我国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研究整体呈上升态势,但对比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研究起步较晚且研究力量有待加强。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研究始于2011年,而普通高等教育第三方评价研究文献的最早发表时间是2006年。分析其滞后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职业教育尚处于从量变到质变的过渡期。20世纪初,国家开始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并在数量规模的基础上逐渐引导、培育质量的提升,进而开始引入科学、合理的评价以满足高质量发展需要。第二,职业教育评价理念开始转变。以教育主管部门和院校自评主导下形成的传统评价理念,逐渐向社会多元主体参与并反映多元主体需求的方向转变。与以学科为基的普通高等教育不同,以专业为基的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和办学形式多元化,所以相应的评价理念理应差异对待。第三,第三方评价本身价值隐蔽、本土化实施环境基础薄弱。第三方评价相对于传统评价模式所体现的价值作用在我国教育实践和理论活动中的探索还存在不足。并且在20世纪80年代产生于西方的第四代评价理论的本土化也需要时间,因为其强调的多元主体与我国教育管理方式契合度不高。

此外,同期普通高等教育領域的第三方评价研究发文数量是职业教育领域的1.5倍左右,且C刊文献占比高。相比之下,职业教育领域的第三方评价的研究数量和质量还有待加强,研究者研究的延续性和扩展性普遍不强。除了天津大学呈现出一定的作者共现关系外,在其他高发文机构和发文作者上并没形成研究团队。应该说,研究共同体不仅利于研究的持续与成果的产出,对提升研究水平也有益处。

(二)我国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研究呈递进趋势且应重点突围

2011—2021年,我国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研究经历了自身建构、发展探寻及运行发展三个阶段,呈递进趋势。在此期间,研究内容重点关注了第三方评价机构、评价指标、发展路径、工作机制、制度、法律等方面。这些研究内容距评估理论、人的发展等内涵阶段还有距离。第一,第三方评价机构应具备的多元、独立、专业等特点是公认的,但研究者对“谁是或谁成为”这样的机构看法不一,表现出主动建构的愿望。这也体现在了先进的评价指标设计上,更为关注学生中心、人的发展、多元需求考量、产出导向、持续改进。在教育评价领域中,评价主体的理念、行为与评价指标的内容、方法一直是重要的组成要素和基础。第二,第三方评价机制、路径和制度的研究紧密关联,机制是工作的流程和运行的原理,制度是行动的准则和办事的规程,路径是发展的道路和实践的门路,三个方面的研究对推进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的发展尤为关键。然而,当前研究下的这种关键还只是在建构层面,更多体现的是反思之上的“理性认为”,并非对已有经验的改造和优化。并且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也为这种“理性认为”提供了一定的空间。所以,还应聚焦于经验范式下的客观理性,如案例研究分析、示范效应解读等,以弥补当前研究现状中的不足。第三,国外经验的启示尤其关切法律层面的保障,学习、借鉴他国成熟经验固然可推进我国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发展,但是影响法律供给的因素与本土的政治结构、经济结构、意识形态等有密切关系,因此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文件可作为法律缺失的补充。第四,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桥梁,也是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的关键标志,对其开展客观评价是融合、合作、产权、责任、角色所需。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的评价客体之一就是产教融合,而产教融合也是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的试金石,毕竟产教融合发展质量对职业教育的影响不言而喻。不过在当前运行发展阶段,第三方评价与产教融合的相互作用还需进一步探索完善。

(三)“管办评分离”是我国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研究的重要支撑

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驱使下,“管办评分离”作为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实施对象包含了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乃至基础教育等。由于“管办评分离”提倡政府监管、学校办学和社会评价的分离与第三方评价实现的独立于政府与学校的社会化多元评价主体有本质同构性,因此,作为治理制度的“管办评分离”为第三方评价提供了制度基础,作为评价方法的第三方评价为“管办评分离”提供了实施策略。“管办评分离”不是意图割裂政府、学校、社会,而是要构建基于明确责任划分和角色扮演的共同治理,以协商政府、学校、社会三方的角色冲突,破解政府办学兼评价的弊端、建立学校自主发展意识与能力、融合社会发展需要与力量,回归理性期待下的协同。同样,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是在批判传统政府主导评价的不足下,在政府营造的法制化、市场化、社会化的环境中,借助“第三方”功效,与评价客体协同完成评价,以回应政府的监管需要和社会的知情权,并迎合职业院校自主办学高质量发展的持续性和动态性的价值取向。可见,“管办评分离”与第三方评价都强调系统性整体外显作用,前者是后者的系统性支撑,后者是实现前者的系统性评价方法。总之,论及“管办评分离”的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应有系统性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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