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22 个乡村治理典型案例的数字化平台赋能乡村公共空间治理作用机理与优化路径

2023-05-12 06:40朱欣婷李祥
河北农业科学 2023年2期
关键词:数字化数字空间

朱欣婷 ,李祥 ,2*

(1.广东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广东 湛江 524088;2.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湖南 长沙 410128)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1]。乡村公共空间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承载,是乡村本土与政治的关键衔接点,也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社会基础。伴随着城乡关系复杂演变及多种要素的耦合作用,其逐渐面临治理制度悬浮、乡土公共性缺失、空间价值失序及治理结构不断解构等问题,存在陷入“公地悲剧”的可能[2]。因此,实现乡村公共空间的有效治理,为治理效能的下沉提供可能,需要打造强有力的数字赋能体系,而数字化平台在突破治理瓶颈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对于优化完善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及顺应数字乡村战略都起着重要作用。可见,数字技术成为乡村治理的重要手段。

数字化平台是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一系列数字化技术组成的“数字综合体”[3]。回顾数字化平台与乡村治理的相关研究发现,关于数字化平台的概念界定及特征,姜亦炜[4]认为数字化平台可分为技术与符号2 种形式,前者是信息数据,后者则强调价值与观念;黄奇帆[3]认为数字化平台具有“全空域、全流程、全场景、全解析、全价值”五全信息特征。关于数字化平台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形式及领域,李全利等[5]强调数字化平台能够有效将各类治理资源盘活重整;韩瑞波[6]认为“数字乡村一张图”平台建设可作为乡村治理的展示分析单元和辅助决策工具。关于数字化平台嵌入乡村治理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张志平等[7]认为数字化平台存在共建共享水平较低的问题,难以形成统一的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平台;付翠莲等[8]认为需要重点解决转型过程中发展失衡、信息安全以及数字鸿沟等问题,以此打造乡村治理数字化建设平台。关于数字化平台为乡村治理带来的效益,彭勃等[9]基于重塑条块关系论述数字化治理平台自下而上地拓展基层自主治理的空间、增强基层属地管理的能动性;杨东霞等[10]认为数字化平台是激发社会和公众参与乡村治理积极性的有效媒介。众多学者从宏观角度出发,对数字化平台的概念定位与功能作用展开了深入研究,而缺乏数字化平台对公共空间治理作用机理的具体阐述。基于此,以数字化平台赋能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的运行机制为思路框架,对其赋能的作用机理与优化路径进行深入剖析,为数字乡村治理发展打造更具价值意义的现代化空间。以乡村治理典型案例为研究对象,系统阐释数字化平台赋能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的运行机制,推动乡村公共空间由传统治理向数字治理转变,为数字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提供理论依据与借鉴经验。

1 材料与方法

1.1 数据来源

通过互联网平台将2019 年以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4 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进行收集、归纳,得到29 个案例数据。

1.2 研究方法

1.2.1 理论基础 采用扎根理论(Grounded Theory)对数字化平台与乡村公共空间治理之间各核心子标相互作用及影响机理进行探究,将收集的数据材料通过程序化的方式进行逐层刨析,考察数字化平台与公共空间治理之间的联络关系,将动态过程进行多视角的解读,生成新理论框架,对数字化平台赋能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的条件、作用机理等展开探索性、深层次、全方位的研究。

1.2.2 研究方法 扎根理论是一种“生成的”而非“验证的”方法论,强调自下而上生成新的理论框架[11]。对收集材料进行编码,归纳出不同的原始概念,生成初始范畴,再通过不断地归纳、分析比较,建立、挖掘出不同范畴的区别和联系,且需要将其与研究案例情景相结合,从而生成主范畴以及核心范畴,最终将各核心范畴串联生成完整的理论框架模型。

1.2.2.1 数据处理。以“可行度及效度高”“有代表性”“有创新性”“强化数字赋能,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为原则,对全国123 个乡村治理典型案例进行筛选,最终得到29 个有代表性、与数字化平台相关的典型样本(表1)。利用Nvivo12 软件对样本进行分层级编码、生成不同节点,明确每个文本中包含的编码数,并且确定参考点数。同时,创建编码与编码之间的model 关系网,从而实现数据可视化,构建起各子节点间的关联,每个案例以“A(B 或C 或D)+数字”命名编码,确定样本数据初始范畴、主范畴以及核心范畴,为最终的理论框架构建生成关键要素。

表1 数字化平台赋能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的29 个案例Table 1 29 cases of digital platform empowering rural public space governance

1.2.2.2 编码设计。

(1)开放性编码。开放性编码为一级编码,此环节要求在所有的样本数据中检索出有效原始概念,同时,原始概念具有复杂性、同质性,将其分类、归纳为初始范畴。通过Nvivo12 软件整合了276 条有效的原始语句,构建各原始概念之间的联系,并且分层级归类及范畴化,最终生成了29 个初始范畴(表2)。

表2 数字化平台赋能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的部分开放式编码Table 2 Partial open coding for empowering rural public space governance through digital platform

(2)主轴编码。主轴编码为二级编码,需要对初始范畴进行再归纳总结,将初始范畴作为副范畴,建立各范畴之间的逻辑关系,剔除无关要素,进而生成主范畴。将各副范畴进行分类串联,生成了公共资源、共享性、资源整合、场域重塑等12 个主范畴(表3)。

表3 数字化平台赋能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的主轴编码Table 3 Main axis code for empowering rural public space governance through digital platform

(3)选择性编码。选择性编码是在一二级编码的基础上,将各主范畴提炼归纳为核心范畴,明确核心范畴与其他辅助范畴的关系,并使其串联成为一条“故事线”,以此构建起将要生成的理论框架。最终确定了功能特质、赋能维度、效益实现3 个核心范畴(表4)。数字化平台以共享性、互动性、包容性和延展性4 个功能特质作为其赋能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的前提条件,从文化、关系、资源、场所4 个维度构建数字化平台赋能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的作用机理,最终通过价值规范、资源整合、架构重组、场域重塑4 个路径实现有效治理。

表4 数字化平台赋能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的选择性编码Table 4 Selective coding for empowering rural public space governance through digital platform

1.2.2.3 饱和度检验。为了检验生成理论的饱和度,确定其适用性及科学性,将预留案例按照相同的编码程序进行检验,若无出现新概念及范畴,说明解释框架达到理论饱和。

2 结果与分析

2.1 饱和度检验与理论模型

运用预留的7 个案例对理论的饱和度进行检验,没有出现新概念与范畴,且各节点与范畴之间也未生成新节点或交互关系,因此,数字化平台赋能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的解释框架达到理论饱和。根据扎根理论研究结果表明,数字化平台是在功能特质的基础上生成赋能,而后从多维度搭建运作体系,最终达成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的效益实现(图1)。

图1 理论模型Fig.1 Theoretical model

2.2 研究命题解释

2.2.1 数字化平台赋能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的前提条件 信息技术的不断变革以及政府、私营部门与公民之间的互动使得治理理论范式发生改变,从而产生数字时代的治理[12]。而乡村公共空间作为数字治理的重要落脚点,是技术变革与乡土演变互动的交错领域,关乎国家顶层设计与乡土社会的衔接程度,只有不断寻求数字治理与乡村公共空间的接点,才能形成“强国家-韧乡村”的高度弥合[13]。而数字化平台作为数字治理的应用载体,在数字治理与乡村公共空间的衔接过程中发挥桥梁作用,具有包容性、共享性、互动性和延展性的功能特质,为其赋能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奠定了基础。

2.2.1.1 包容性:数字化平台赋能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的内核动力。实现善治是乡村治理效益最大化的体现,“民主”“效能”“包容”是衡量善治的三大核心标准[14],数字化平台秉承我国包容互惠的治理理念,将原有的乡土文化与现代技术创新相互融合借鉴,为数字化平台赋能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提供内核动力。包容性治理作为更加全面、公平、更具人文关怀、更具可持续性发展理论和价值理性的统一体,包含着极为丰富的理论意涵和思想内核[15]。利用乡土特色编造疫情防控歌,根据大众最喜闻乐见的形式打造平台栏目,充分展现平台再现乡情、还原本土的功能,为数字治理与乡村公共空间的衔接提供了根本性活力,突显了平台自身的价值意义。通过持续推动检索、决策、执行等流程的智能化,依照乡村治理需求和现状进行更新迭代,展现平台与时俱进的时代化特征,使数字治理适应乡村公共空间的同时也不断赋予空间新的标准体系,并向敏捷治理、韧性治理[16]的新型治理格局发展。

2.2.1.2 共享性:数字化平台赋能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的基础条件。共享性代表着信息的非零和性,即信息量不随使用者数量的增加而减少。基于信息生态理论的系统动力学表明,空间内各要素不断流动的同时相互联系作用,达到各要素间的动态平衡,以此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17]。而数字化平台具有的共享性正是凭借此种联系打破各系统内外各要素的隔阂,使得乡村信息、财力、物力等多种资源在一定的时间空间内不断地传播扩散而被多个主体接收和利用,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将信息数据进行有效整合,达到为政府利用并向村民公开的目的,最为广泛的是利用“社区通”“微信群”“云管家”等提供乡村公共服务及开展村务治理,通过内部运作体系如数据挖掘、归纳、整合的创新改革以及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的改造升级,将人工神经网普及至村庄任一空间角落,打造网络型治理格局。在此基础上,无论是前端技术还是后端供给,皆实现成果共享化,构成数字化平台发挥作用的基础条件,进一步推动数字治理下沉至乡村公共空间。

2.2.1.3 互动性:数字化平台赋能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的必要前提。数字化平台所具有的互动性为乡村公共空间发展交互治理提供可能,包括认知交互、情感交互、行为交互等,而从平台赋能空间治理结构体系的视角出发,可归结为以下2 点:

(1)各主体之间的合作、竞争与矛盾冲突,在乡村公共空间当中,多元主体包括党、政府部门、村民与村外社会群体等,“博鳌云管家”终极“化事”平台采用应急响应机制,遇事时能够联合市镇职能部门力量处置,村务监督论坛使得政府的要求与村民的意愿在同一平台上实现双向互动,村官干部第一时间回应群众的诉求、纠纷及意见,培养“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作风,密切政府与群众的关系,建立多元主体的常态联络机制。

(2)主体与客体之间的“透明化”交流,即将多种信息传达至治理主体,而各主体借助平台进行资源回馈,达成闭环流程机制,“平安北辰”“平安莒县”等App 能够将信息分拨到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并做好统一指挥,“为村”“书记信箱”“村友圈”等干群沟通渠道平台畅通,引导群众通过平台进行政策咨询、反映“急难盼愁”和各类矛盾纠纷问题,新乡贤、企业家通过网格服务微信群[18]了解家乡实情并为乡村治理献言献策,助力数字治理向高效运作推进,达成与乡村公共空间的无缝衔接。

2.2.1.4 延展性:数字化平台赋能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的持续保障。数字化平台具有可塑性、可变形的能力,即延展性。在“结构洞”理论中将中介者称为结构洞的占有者,不仅能够获得各方资源,且可以通过现有资源与外界建立更加广泛的联系,扩展社会网络结构[19]。数字化平台充当着社会网络结构中的中介者角色,其对自身机制功能进行融合改造的同时,在乡村原有资源基础上增添技术、信息等要素,通过功能升级及多平台的衔接增强平台延展性特质,构建供村民内部及村外群体人情往来、生产生活、信息沟通、休闲娱乐等全方位一体化的公共平台,进一步提升平台覆盖面的广度,不断充实公共空间,将实体与虚拟公共空间相互割裂分离的状态转至二者融合共进的双赢局面[21],即数字治理下“数字乡村公共空间”的诞生,此种空间一旦形成便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数字治理资源愈加丰富,乡村智能化决策体系优化,治理主体的治理能力得到提升,客观上促进了数字治理与乡村公共空间的深度融合。数字治理为乡村公共空间发展提供反向引擎,而乡村公共空间通过充实扩张倒逼数字治理的改革升级,可见,此种延展性为数字化平台发挥赋能作用提供持续的保障支持。

2.2.2 数字化平台赋能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的作用机理 空间不仅是位置和资源,也具有权力、资本等多重社会关系,权力制衡和空间生产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地域空间治理模式[21]。乡村公共空间既包含物质空间,也包括意识形态空间,具有公共文化、公共资源、公共关系以及公共场所四大要素,如要实现乡村公共空间的有效治理,需要从其内部要素入手,打造具有多维度的赋能运作体系。概而言之,数字化平台需从文化、资源、关系、场所4 个维度创设赋能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的作用机理,实现数字治理与乡村公共空间的高度融合,达到理念规范、资源整合、结构重组以及场域重塑等效益,助推治理效益达到最大化,进而打造全新的数字乡村公共空间。

2.2.2.1 文化维度:以包容性赋能治理理念规范。乡村公共文化是指在乡域公共空间范围内生长的文化样态,作为地方性共同体所共享的符号系统,通过个体的文化观感和价值体验作用于观念、行为和规范,对于构建基层治理秩序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22]。加强公共文化治理是应对乡村公共空间内奥尔森困境[23]的有效支撑,借助数字化平台对传统的乡村公共文化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并利用先进技术予以一定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如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打造乡村文旅融合发展等,更好地回应了当下村民的丰富文化诉求,重建村民对乡村的认同感与归属感。村民逐渐懂得利用现代化手段弘扬乡土文化,建立具有良好价值观的村风文明,提升大众的公共治理素养。

根植性分为文化根植性、结构根植性和政治根植性3 种形式[22]。打造文化根植性是解决数字化时代下村落公共文化的责任主体缺位、组织主体弱化及参与主体缺失等问题的必要举措[24],即需要在根植乡土文化的基础上发展数字乡村公共空间,而数字乡村文明也意味着乡村允许更多的文化要素融入,对公共文化的治理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亟需打破单个价值体系的封锁性,规范现代乡村治理理念。在此背景下,基层政府不再是制度的管控者,也成为了参与乡村文化治理环节的重要主体,与村民共建新时期的乡风文明,树立文化自信,旧有的治理理念得以转变,进一步打造内生型与外生型相结合的文化样态,提升自治能力的同时塑造空间精神,搭建情感共同体,搭建信仰共识,通过乡土原真性打造提升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成效,实现治理到善治的转变。

2.2.2.2 资源维度:以共享性赋能治理资源整合。乡村公共空间蕴含有极为丰富的公共资源,即乡村公共所有、享有的资源,具体包括公共设施建设和各种公共社会资源,如教育、贫困户口补贴等,公共资源维系着乡村社会的关系秩序,具有一定的调控能力。数字化平台凭借其共享性能,推动乡村公共空间的各类资源要素流动发展,充分盘活村庄中闲置的、分散的或未被利用的“沉睡资产”,如通过数字化平台查询整合闲置土地、房屋、文化遗迹,并对其加以探测改造,在立足于乡村资源治理模式的同时,重视传统治理资源的发掘利用,赋予乡村治理的具体实践更多创新性;有效调动乡村积极性治理资源,如利用平台查看、宣传旅游资源,以及开发智能检测、智能灌溉发展循环经济的生态农业,通过天猫平台将农村农作物销往全国各地等,皆显示了数字化平台赋能乡村公共空间资源治理的独特优势,使得空间内外部要素得以资源化利用整合。

资源依赖理论是有关组织发展研究的理论流派,其表明理性的组织需要主动寻求与环境的交换,获取组织所需要的资源,在自主和生存之间取得权衡[25]。此理论充分强调了组织的能动性,而数字化平台的共享性为乡村公共空间的自我调控能力增权赋能,有效保证资源的共享互补与流通平衡,促进各类资源的整合与配置,实现乡村公共资源与治理资源的扩容重组,将数字化平台应用到乡村公共空间的各个领域,激发空间的主动性、与资源的相容性以及自下而上的主导性,最终以内部力量激发空间治理发展的功能,以此推动二者的多重耦合,提升治理效能。从宏观角度来看,资源的整合带来了权力、关系、结构等空间治理要素的涌现,优化了要素互动关系,对于解决组织涣散、人才外流、结构紊乱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削弱了“数字孤岛”“过度依附”的隐患,通过提升公共空间内生发展的自主能力培育乡村治理“内生式发展”模式[26],以此适应新时代的治理需要,实现乡村治理全面且长远的发展。

2.2.2.3 关系维度:以互动性赋能治理结构重组。公共关系是组织为实现其目标的一种管理活动或职能[27]。数字乡村治理组织体系并不是简单的单向线性结构,而是具有系统性、全局性的综合有序的整体体系[28],数字化平台突破了乡村单轨式治理的结构局限,核心在于构建“多中心治理”的公共关系。党政在治理工作中逐渐意识到村民、社会组织等群体的强大力量,利用数字化平台拓宽群众参与治理的渠道,树立先锋模范作用,而群众也在党政引领下,不断提升自身的数字素养,积极与管理层开展互动。同时,各村通过数字化平台实现双向监督,利用平台的大数据功能收集村民的日常情况,采取积分制兑换奖励的方式鼓励村民参与村务监督,有效降低监督成本的同时,达成治理主体间的可信承诺,营造了自主治理的良好局面,形塑扁平化治理结构。

数字在乡村有效地推动了多元主体参与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强调多边关系的融合,同时也奠定了党政机关“权力集中”向“权力下沉”的转变基础,充分发挥政府公共关系的沟通职能,不断提高政府公共治理的真实性与效率,保障公民权利,挖掘更多传播乡村治理的草根媒介,打造互动治理新格局。同时,搭建党政与群众的利益联结机制,主张治理主体间基于平等协商达成共识,增进日常性的政民互动,发展建立在血缘、地缘、业缘基础上具有持久性、稳定性的良性互动,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增进空间的公共利益,达到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有机统一[31]。这样的治理结构能使村庄有序应对村庄的外部环境变化,形成一套属于自身的治理体系,维护自组织的协调性与乡村社会秩序的稳定性,推动单向控制转为双向沟通,增强信息流与情感流的传播,优化协同治理,进一步推动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32]的形成及中国数字乡村的日趋成熟。

2.2.2.4 场所维度:以延展性赋能治理场域重塑。公共场所是指村庄居民积聚或者服务于大众的活动场所,可以反映村庄秩序风貌、展现活动风采的主要窗口。而乡村公共空间的场所则构成了一个网络编织状的场域,包括场域主体、客体与边界。数字化平台的延展性功能充当着“粘合剂”,推动空间一体化场域模型的建立,由点及线,由线到面,进一步带来整体场域重塑的治理成效。而场域重塑包括社会服务的完备、人文价值的提升及人居环境的改善等,平台将线上线下功能结合拓展,完善乡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带来场域内外的信息交流,打破时空隔阂的同时构成了全新的扩散网络空间,使乡村场域的无形边界逐渐拓宽。

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网络或是构型[33]。由数字技术主导的虚拟空间逐渐嵌入乡村,必将对由现实社会关系组成的实体空间产生冲击。2 种空间相互勾连,虚拟空间能映射实体空间并助推社会现实问题的解决,实体空间则是虚拟空间的本源与基础[34]。而数字乡村公共空间恰是虚拟与实体空间的有机融合,有效将二者异质性带来的矛盾化解,维持乡村公共场所秩序。在此基础上,通过跨地区、跨领域等“多规合一”的整体协作,把虚实空间的社会关系、价值理念、运作模式等结合,实现流程再造,构筑乡村治理新场景,保证乡村公共空间的场域重塑稳步推进。乡村公共空间的发展维度也会逐渐扩大,主动积极地与城镇空间互动,甚至是与国际空间接轨,形成内外联动的数字乡村建设格局,逐步建设“科技向善”与“人文伦理”共生的乡村空间共同体。

综上所述,在数字化平台赋能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的过程中蕴含着一定的前提条件与作用机理,形成完备的运行机制体系,数字化平台能够实现公共空间传统文化与现代发展的相互包容,为赋能培育村风文明、规范乡村治理提供内核动力;平台的共享性是赋能的基础条件,通过资源、信息等整合共享实现空间治理资源效益最大化,打造内生式发展;数字化平台的互动性带来了空间内各主体与主客体之间强有力的关系联结,成为平台赋能的必要前提,进一步实现完善公共空间治理结构的效益,打造乡村治理共同体;平台在多功能机制融合升级的基础上增强自身效能,具有一定的延展性,为乡村公共空间场域的扩张重塑提供持续保障,有效融合了实体与虚拟公共空间,加快数字公共空间的转型,共同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发展。

2.3 数字化平台赋能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的优化路径

2.3.1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构建动态协调平台 数字化平台产生于现实需要,应遵从、服务于实践发展。乡村在引入数字化平台的过程中,需要正确把握平台嵌入乡村的张力与合力,使数字治理与乡村公共空间有效衔接。企业家、精英等能人在参与协同治理时应充分考量乡村公共空间的治理现状,挖掘村庄优势及发现已有问题,充分利用自身的经济、技能资源以及平台的共享性能实现精准赋能,避免陷入“数字崇拜”与“数字依赖”的不良境地;平台管理者应回归价值理性主导的治理理念,重视乡村传统地域文化的还原与创新,根据村民的诉求改造平台功能,如利用AI 平台还原文化遗址场景以及开设平台的文化专栏等,因地制宜地打造动态协调式平台,实现服务的有效整合与供给,赋予平台长效运转的驱动力与融洽性,推动其与乡村自身发展意志需求高度契合,服务于乡村治理的现代化转型。

2.3.2 建立多方参与机制,拓宽平台交流渠道 数字化平台的构建需要国家自上而下的权威动员,更需民众自下而上的民主参与。完备的乡村空间治理体系要求建立多方参与的互动治理机制,拓宽平台交流渠道。一方面完善平台的上级公告、通知专项,使党政意志有效传达至群众,以此强化党组织对村级重大事项的领导,明确组织、干部的职责;另一方面打造全方位多样化的现代平台,吸纳教育、娱乐、商业、行政等一体化功能,引导村民通过平台提供意见反馈及村务监督,培育主人翁精神,凸显村民参与治理的主体地位,提高其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尊重与维护基层的民主权利,打造党、政府、群众“三向协同”的治理格局,进一步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达成权力有效下沉,增进乡村治理“公共性”福祉。

2.3.3 夯实内生发展体系,培养乡村数字人才 培育数字型人才便成为平台赋能的重中之重。改变村民对数字化的认知,强化其对于数字治理的辨证看法,规范治理理念,反对“全盘否定”或“一昧崇拜”的不良作为,提升村民的数字素养水平;建立培训基地或增设平台渠道以提高村民的数字理论与实践应用能力,为乡村的产业、生态、文旅注入活力,吸引年轻劳动力回流,共同参与村庄建设,将人才振兴与乡村振兴有效结合,助力全村由内而外地实现转型升级,奠定内生式发展基础,打造智慧乡村。

2.3.4 探索空间融合机制,打造复合型空间治理 数字化平台的延展性有利于公共空间打造完备的场域体系,不仅能够实现国家治理的有效下沉,更能激发社会群体对于参与治理的主体意识,以此取得与数字治理的有效衔接[36]。新型的数字乡村公共空间需要将传统实体空间与现代虚拟空间双重结合,再由政府、村民等治理主体加以创造及赋能,以此符合空间本体论的特性要求,坚持在实体空间的基础上打造虚拟空间,以虚拟空间创设实体空间活力,增强二者互联互通互融的共生能力;政府需要精准把握跨越鸿沟的平衡点,为空间转型提供制度保障,设立村民行为规范准则、建立监督制度和多元主体评价机制,增强防范风险及应变能力,为数字乡村复合型公共空间的转型升级奠定良好基础,通过空间再造推动乡村治理各环节的数字化变革,进一步实现治理效益最大化。

3 主要结论与讨论

3.1 主要结论

随着国家数字战略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融合与发展,数字化俨然成为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必经之路,公共空间作为数字乡村治理的重要落脚点,需要不断地适应且推动治理体系的完善与发展,而数字化平台在弥合二者的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22 个乡村治理典型案例进行扎根研究与分析,结果表明:

(1)数字化平台具有4 个层面的功能特质,包容性是数字化平台赋能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的内核动力、共享性是基础条件、互动性是必要前提以及延展性是持续保障,共同构成了数字化平台赋能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的前提条件。

(2)数字化平台从文化、资源、关系、场所4 个维度展开赋能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的作用机理,分别是以包容性赋能治理理念规范、以共享性赋能治理资源整合、以互动性赋能治理结构重组与以延展性赋能治理场域重塑等,在赋能的过程中进一步达成治理效益实现。

(3)因地制宜打造协调式平台、拓宽平台交流渠道、培养乡村数字人才以及打造复合型空间治理的发展是助力数字化平台更好服务于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的有效路径,为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发展服务,实现数字治理与乡村公共空间的高度融合,进而打造全新的数字乡村公共空间治理体系,为乡村治理现代化发展打造更具价值意义的优化空间。

3.2 讨论

基于全国乡村治理的典型案例对数字化平台赋能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的作用机理与优化路径展开了深入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指导意义,但仍存在以下3 个方面的不足:忽视了平台功能所产生的负面影响;研究基础是基于数字化平台的内在功能,而忽视了外部因素;典型案例来源于网络,实地调研数据欠缺。因此,后续的研究应针对以上问题开展深入研究,重视乡村数字治理的复杂性与多变性,根据实践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做出更多探讨,提升国家对数字乡村理论研究的水平与应对现实问题的能力,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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