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融合赋能边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实现路径

2023-05-22 14:08刘珊珊李逸
旅游纵览 2023年5期
关键词:边疆文旅融合非遗

刘珊珊 李逸

摘 要:边疆少数民族群众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创造了数量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了其独特的民族文化,是重要的文化旅游资源。为更好地传承边疆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非遗项目的可持续发展,选取两类非遗项目作为田野调查的样本。通过调查研究,在文旅融合的视角下,提出建立传承人支持与发展机制,夯实文旅融合基础;明确非遗传承人主体地位,拓宽传承人界限;立足边疆区域,创新文旅融合发展机制;结合旅游市场需求,产业联动激发非遗活力的传承实现路径。

关键词:文旅融合;边疆;少数民族;非遗;传承

中图分类号:G127;F592 文献标识码:A

基金项目: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乡村振兴背景下西双版纳少数民族非遗传承与乡村旅游发展耦合路径研究”(2023J1815);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滇西南传统村落旅游经济发展生成路径研究”(PY202107)。

引言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以其独特的地域性、民族性特征成为文化旅游与学术界关注的热点,是重要的文化旅游资源。当前,在“以文彰旅,以旅促文”的行业大背景下,通过文旅的深度融合开发适合文化旅游市场的非遗旅游形式或产品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实现路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指出,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概括而言,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内容包括民族语言、文学、音乐、舞蹈、礼仪、节庆、剪纸、绘画、雕刻、刺绣、印染等[1]。我国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国、世界级非遗项目名列全球第一,这都离不开少数民族的贡献[1]。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以其传统文化为精神纽带,非遗项目是这条精神纽带的核心。

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一二产业基础较为薄弱,文旅产业是其重要的支柱产业,非遗项目的传承通过文旅融合进行赋能,可行性较强。通过文旅融合赋能非遗项目的传承,能有力助推民族传统文化的延续,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实现文化与旅游的共同发展。

一、研究现状

国内学者在少数民族非遗保护与传承的理论研究方面成果较多。桂胜等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与转化的角度提出,作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持有人的文化自觉,成为探索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长效机制的首要议题[2]。朴京花等对朝鲜族非遗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进行调查,认为少数民族非遗普遍面临生存环境萎缩、传承人青黃不接、非遗保护路径不明的困境[3]。田艳从非遗的活态传承方面探讨非遗主体的地位,认为“非遗”的活态传承性质决定了“非遗”保护的主体应是非遗所在地的民众,他们在千百年来的生活中不断践行并传承着“非遗”,他们的主体地位无人能够替代[4]。

保护与传承的实践应用研究方面,国内学者多聚焦文旅融合发展的视角,采用田野调查的形式对具有典型性的某一类少数民族非遗项目作为样本进行分析研究。李丹从非遗旅游融合开发的现状提出旅游业具有关联性大、拉动性强、综合效益高等显著特点,可以通过渗透融合、延伸融合、重组融合等方式将非遗引入市场,非遗旅游融合开发将成为激活非遗生命力的有效途径[5]。李志伟从旅游研学的视角对铁观音制作技艺非遗传承价值与转化进行了研究,提出非遗研学旅游是全新的实践,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与旅游多元融合的新途径[6];肖秋会等针对恩施土家族堂戏的现状调查,对非遗建档保护思路进行探索[7];刘一峰通过对非遗湘西苗画的调查,提出“非遗+苗画”的“活态”传承路径[8]。

综上所述,学者从多角度对少数民族非遗项目传承进行了理论探讨与实践保护的研究设计,特别是从文旅融合的角度对非遗旅游的路径进行了探索,为其他学者继续研究提供了认识基础。但遗憾的是,以边疆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非遗项目为样本进行田野调查研究的还较少。边疆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非遗项目具有深刻的地域性、民族性特征,由于经济发展的滞后性,又具有原真性的内涵,呈现出较高的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因而又具有典型性。以此为样本进行调查研究,一方面可以弥补学术界在这一区域研究的不足,另一方面可以为原生态的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提供思路。

二、研究设计

(一)调查区域、对象与方法

本次田野调查区域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养镇曼掌村和勐腊县勐仑镇大卡老寨村。曼掌村是以傣族传统村落景观为特色的坝区村落,以丰富的傣族非遗文化为亮点,发展文化农庄旅游。大卡老寨村是哈尼族聚居的村落,属典型的山区村落,民族文化与典型热带雨林风光的结合是其独有特色,目前谋划打造西双版纳“哈尼第一村”。

本次调查以两村的村民、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制作技艺传承人和守护者为调查对象,采用访谈法,对他们就边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情况和现状进行访谈。

(二)主样本分析

傣族人民视大象为吉祥物,爱象、喜象,用象来形容男子的剽悍,会绘制关于象的图案来装饰与美化生活。他们仿照象的脚,做成民族乐器象脚鼓。发展至今,象脚鼓制作技艺成为傣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岩叫龙是傣族象脚鼓制作技艺的传承人,先后被州市等部门命名为景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和西双版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傣族象脚鼓制作技艺州级代表项目传承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市场结合并产生经济效益是其能够得到更好传承的重要动因。傣族象脚鼓的市场目前主要集中于文化旅游表演、旅游纪念品和民族传统乐器爱好者的学习使用三类。通过了解,岩叫龙制作的象脚鼓一是企业订购以作表演用,二是学校定制用于民族音乐文化的教学和活动,三是摆放在自家庭院售卖给游客。虽然企业和学校的订单收益更好,但由于制作工艺复杂,取材严苛,象脚鼓也不能批量生产,所以即使是企业或学校的订单,也无法大批量生产,收益也不是很可观。同时,象脚鼓作为小众乐器且相对其他乐器而言体积更大,携带不易,导致大部分游客更多聚焦于观赏,作为纪念品形式购买率较低。

进一步访谈得知,由于价值转化率较低,且学习和制作的周期较长,这一项非遗技艺的学习者较少,年轻人大都不愿意学习象脚鼓制作技艺,其传承面临着危机。目前,象脚鼓非遗技艺的传承,更多的是借助当地傣族民间传统节庆活动,一些像岩叫龙这样的传承人自行相聚探讨象脚鼓制作技艺、表演技艺等。笔者通过对这部分手艺人的了解发现,在收益一般的现实境遇之下,促使他们依然坚持下去的最大原因是自家几代人都在制作与表演象脚鼓,象脚鼓已经融入了他们的生活。而且,这些传承人和手艺人坦言,自己是傣族,作为自己民族文化的瑰宝,他们有责任把它传给下一代。欣喜的是,还有这么一批有情怀的老手艺人在坚守着自己民族的传统文化。但是,传承人青黄不接的现实也让他们焦虑。谈及最希望得到解决的问题时,几乎所有人都不假思索地回答:很多传承人都是老年人,各方面能力都有限,希望政府能在政策上给予一些扶持,选取一些好的苗子来学习这项技艺。

象脚鼓制作技艺的传承是傣族象脚鼓文化得以传承、发展的重要保障。可以看出,象脚鼓制作技艺的传承在现代音乐技术、市场多样化需求、文化融合多元化的冲击下,培养传承人、推广象脚鼓文化、开拓象脚鼓销售渠道等方面缺乏有效的手段,传承面临着学徒断层、成品收益转化率低等困境。

(三)拓展样本分析

拓展样本的田野调查对象选取了位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勐仑镇大卡老寨的哈尼族传统服饰制作技艺人阿里为访谈对象,就其对哈尼族传统服饰制作技艺传承途径的看法进行了访谈。哈尼族传统服饰制作技艺被列入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哈尼族智慧才华和精湛手工技艺的结晶,渗透出一种张扬的美,包含着哈尼族丰富多彩的文化元素。

通过与阿里的访谈得知,为更好地传承与销售哈尼族传统服饰,阿里在村里开设了自己的工作室。当过幼儿园老师、开过鲜花店的阿里坦言,回村做这些主要是因为自己喜欢本民族的服饰,也愿意把本民族的服饰文化传承下去。阿里工作室主要制作哈尼族传统服饰、背包、杯垫等一些具有生活实用性的产品。销售渠道分别是电商平台、少数游客、部分企业或单位的订单。哈尼族服饰的绣片都是纯手工缝制的,制作的过程复杂,耗时较长,使得阿里也面临着象脚鼓传承人不能大批量制作的难题。为解决制作较慢的难题,阿里率先在村内组建了合作社。阿里说,合作社的成立对这一项非遗技艺的推广有很大的影响,开办这家合作社和工作室的初衷是想要传承发扬哈尼服饰文化、刺绣文化,让更多人了解哈尼族服饰文化。同时,也是想要让村里的妇女们在农闲之余有事做和成为本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力量。走访过程中可以看到,阿里的缝纫工作室与合作社已经成为该村妇女劳动力转移的一种重要途径,大量婦女的加入也使得这项传统技艺发展后劲更足,效益产生更快。

进一步调查得知,拓展样本中的访谈对象面临的最大困境是其传承人身份未能得到认定。虽然访谈对象本人长期致力于本民族服饰文化的传播甚至是带动本村妇女加入这个行列,但其主体地位未得到认定,导致其无法以传承人的身份带领这项文化走得更远,这对于更好地传承与发展本民族服饰文化及制作技艺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服饰文化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符号之一,拥有一定数量的传统制作技艺的手艺人是这一文化能够传承、发展的重要保障。明确手艺人的主体地位能够有效激发其在非遗项目传承中的作用。政府在保护少数民族非遗制作手艺人的同时,也是在推动少数民族非遗文化的传承与发展。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是一个严谨的过程,不能因为从事这项技艺的传承就被认定。但是,通过访谈可以看到,非遗技艺的守护者是现实中创造非遗项目的这批人。实践中,不妨灵活处理,非代表性的传承人也可设立非遗项目传习所、工作室等,予以他们一定的身份认定,充分发挥其身份认定后带来的荣誉效应。

三、边疆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非遗项目传承困境

目前,我国少数民族非遗保护与传承采取了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但是对于边疆民族地区而言,由于地域因素、自身历史原因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因素等的制约,传承依然面临着困境。

(一)年轻一代参与不足,传承面临代际危机

边疆民族地区非遗传承常见的模式是“师傅带徒弟”,但因年轻一代传承意识较弱且非遗项目创造经济价值能力较弱的原因,对非遗保护与传承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出现了传承人“断层”的代际危机。

笔者通过与访谈对象1的访谈发现,象脚鼓制作技艺的传承过程中突出表现了以下困境:一是传承人年龄上的断层,一些少数民族地区技艺精湛的少数民族非遗传承人多数是60岁以上的老手艺人,很难招收到年轻的徒弟作为传承人,出现传承人老化、非遗技艺传承后继无人的现象;二是传承人文化水平上的断层,大部分上了年纪的边疆少数民族非遗传承人受教育水平较低,且有的传承人只会说少数民族语言,造成在非遗传承过程中对于非遗文化本身内涵向外界传达不准确的困境。可以看到,非遗传承人青黄不接,年轻一代对本民族文化传承的使命感的不足是导致边疆少数民族非遗传承濒危的内因之一。

(二)非遗传承人范围较窄,传承与保护面临主体危机

在与访谈对象2访谈的过程中,访谈对象多次提及其未能获得非遗传承人的身份,使得其在传承本民族非遗项目的过程中遇到重重困难。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可缺失人,不可离开其主体,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践者、传承人主动发挥其作用的时候,就是它们的主体性得以张扬之时[9]。在少数民族非遗传承的过程中,非遗传承的主体是少数民族地区的群众,他们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创造者,更是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播者与传承者。

少数民族非遗是少数民族地区的群众在其现实的生产生活中所创造并遗留下来的,因此决定了少数民族非遗与其生产生活密不可分,甚至已经成为少数民族传统生活中的一部分。因此,在少数民族非遗传承的过程中,应强调少数民族非遗传承的主人公地位。在非遗保护的过程中,非遗的活态传承的性质决定了非遗保护的主体应是非遗所在地的群众,他们在千百年来的生活中不断践行并传承着非遗,他们的主体地位无人能够替代[4]。实践中,除了确定代表性传承人的地位,还应明确非遗传承主体的范围,这也是激发少数民族非遗传承活力的重要途径。

(三)经济基础薄弱,非遗传承能力受限

文化建设是推动社会经济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内在动力。一方面,我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地域、历史等因素,多为欠发达地区,整体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经济基础较薄弱,这对于推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非遗保护与传承造成了一定的阻碍,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对少数民族非遗传承的扶持。另一方面,少数民族地区非遗旅游发展的滞后,也导致非遗传承与文旅融合发展受限,对旅游业助推非遗传承造成了阻碍。

基于地域经济基础发展薄弱的现实困境,边疆民族地区投资环境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较难吸引到有实力的市场主体参与少数民族非遗项目的保护、开发。而大部分传承人由于自身知识结构与市场观念的不足也导致非遗项目经济价值的转换能力受限,这也直接导致非遗传承主体缺乏传承动因。

四、文旅融合赋能边疆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非遗传 承的路径

(一)建立传承人支持与发展机制,夯实文旅融合基础

我国少数民族非遗项目的保护与传承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典型经验是充分发挥政府作用,通过政策和制度设计蹚出了文旅融合赋能发展的路子。结合边疆民族地区特殊的区位与发展现实,可以具体从建立传承人支持与发展机制着手。

首先,建立一套对象为青壮年和非认定的传承人的奖励体系,用于鼓励与支持更多的传承主体承担起非遗传承的使命,让更多的年轻一辈愿意且敢于加入到少数民族非遗传承的行列中来。对于已经认定的非遗传承人,在其非遗传承过程中,给予一定的奖励或扶持;而对于还未给予傳承人身份认定的非遗技艺制作人应结合实际,鼓励其通过自身技艺,帮助其开拓市场途径,推动非遗项目的保护与传承。其次,结合边疆地区的特殊性,通过文旅融合的路子,充分发挥政府的指导作用,将非遗文化项目开发与传承充分结合。

(二)明确非遗传承人主体地位,拓宽传承人范围

非遗传承人的主体地位明确关系着在非遗传承的过程中传承人能否充分发挥其能动作用。边疆少数民族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中,离不开其主体。因此,要明确传承人的主体地位,拓宽传承人范围,激发非遗传承活力。

非遗项目的传承人不仅仅包括代表性的传承人。实践中,要进一步拓宽传承人主体认定的范围,从政策层面和荣誉或符号的层面,对于非代表性传承人予以认可或支持,在一定的范围内允许他们使用非遗相关的称号,鼓励他们积极发挥自身的优势参与市场竞争。

(三)立足边疆区域,创新文旅融合发展机制

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以其独特的区域特色、丰富的少数民族文化,孕育出独特的少数民族非遗文化,也成就了独特的文化旅游资源。但又因其固有的地域、经济、历史等,使得边疆少数民族非遗的保护与传承面临困境。

文旅融合发展的视角下,传统文化价值实现经济价值的转化是激发非遗传承人传承动力的一种有效途径。从这个意义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最重要的方面是其“有用性”和“价值性”,即其内涵的文化价值实现向经济价值的转化。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受区域条件的影响,经济发展和文化创新相对滞后,人才、资金、技术基础较为薄弱,出现非遗资源市场化效果差、经济价值转化率低等困境,使得在传承的过程中,不能很好地与旅游产业相结合,旅游业的联动效应难以助推少数民族非遗的传承。因此,在边疆少数民族非遗文传承过程中,应立足于边疆地区,结合边疆地区区域特点、经济发展特点及社会文化特点,挖掘边疆地区独特、丰富的旅游资源,充分发挥旅游业联动效应,创新传承路径。

第一,以区域特色、资源特色、文化特色为经济发展吸引力,巩固非遗传承的经济堡垒;第二,以文化产业为纽带,深挖边疆少数民族非遗的文化内涵,发展非遗文化产业,提升非遗文化价值;第三,实行非遗文化网格化传承机制,以区域网格为单位,对每个单位内的非遗文化进行挖掘,并结合各区域网格实际,实施有效、持续的保护与传承。

(四)结合旅游市场需求,产业联动激发非遗活力

文旅融合赋能边疆少数民族非遗项目的传承需要注意非遗无形产品向有形产品的市场转化。非遗的制作技艺或文化元素作为重要的文化资源,在传承中可以结合旅游市场需求向特色旅游产品或文创产品有形转化。

市场是实现非遗保护与传承的重要中介。实践中,应充分结合旅游市场需求,利用旅游业与非遗产业的关联性来放大产业间的协同效应,并通过与相关产业的联动,实现非遗资源向经济效益的转化。

五、结语

边疆民族地区非遗项目作为典型性的文化形态,其历史文化价值大于经济价值。实践中,历史文化价值的保护与传承是可以和经济价值相结合的,通过经济价值的实现可以更好地保护与传承历史文化价值。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因典型的民族特色和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使其具备重要的开发属性。开发过程中,一方面,要充分与市场相结合,特别是与文化旅游市场相结合,创新文化价值实现机制;另一方面,要重视传承人主体地位,将保护、传承与经济价值实现融合。总体而言,边疆少数民族非遗传承,既要鼓励与支持市场化,又要重视原真性和与时俱进,守正与创新并行。

参考文献

[1] 彭雪芳.少数民族非遗保护传承体系的构建与完善[J].百色学院学报,2021(2):19-26.

[2] 桂胜,孙仲勇,李向振.文化空间再造与少数民族“非遗扶贫”的路径探析:基于鄂西恩施市的田野考察[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9(1):29-35.

[3] 朴京花,朴今海.“生活化”:朝鲜族非遗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路径研究[J].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3):88-94.

[4] 田艳,艾科热木·阿力普,百秋.少数民族“非遗”法律保护机制的域外比较及启示研究[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2):104-113.

[5] 李丹.文旅融合背景下的非遗旅游开发探究:以鞍山非遗为例[J].鞍山师范学院学报,2022(1):51-54.

[6] 李志伟.铁观音制作技艺非遗传承价值与转化研究:基于研学旅行视角[J].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21(7):41-46.

[7] 肖秋会,张博闻,陈春霞,等.恩施土家族堂戏的现状调查及非遗建档保护思路[J].档案与建设,2020(3):9-13.

[8] 刘一峰.非遗湘西苗画的意蕴解读与“活态”传承路径[J].广西民族研究,2019(6):125-130.

[9] 韩成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与保护主体之解析[J].民俗研究,2020(3):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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