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管金融机构派驻改革后履职路径探索

2023-05-25 08:26杜波郭得衡许鹂
党的生活·青海 2023年5期
关键词:中国农业银行纪委书记青海省

杜波 郭得衡 许鹂

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闭幕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向中管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2019年1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正式进驻中国农业银行。在派驻农行纪检监察组的领导下,中国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撤销本级及直管分支行内设部门监察室,设立纪委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并将原监察室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违反行规问题追责、巡视巡察等职能移交其他部门,于2019年10月基本完成了职能划转和人员配备工作,初步形成了省分行纪委、二级分行纪委、基层兼职纪检委员三级监督架构。纪检工作上下贯通、一体推进,派驻监督总体趋势向好,独立性大大增强,监督质效明显提升。

然而,随着派驻改革后对纪委专职化要求越来越高,中国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纪委面临一些困境和挑战。据此,该行纪委从角色定位、制度体系、激励机制、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探索履职路径和办法,为中管金融机构派驻改革后的一级分行纪委提供履职思路。

一、派驻改革前中国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纪委履职情况

派驻改革前,中国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纪委围绕更好发挥监督作用,探索创新“紀委书记”接待日、“两个责任”联系点等制度,紧盯巡视问题整改、党员干部廉政情况等开展监督,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因改革前中国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纪委由总分行党委统一领导,改革前该行纪委未制定符合本行实际的纪检制度办法、工作标准或流程规范,纪检干部没有完全立足本行实际开展工作,加之下辖部分二级分行纪委书记为兼职,纪检干部业务水平不高,整体能力水平与当前形势和工作要求有较大差距。

二、派驻改革后中国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纪委面临的问题

(一)工作衔接不够顺畅。派驻改革后,中国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纪委同时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本级行党委的双重领导,全辖纪检干部的人员编制、人事薪酬均由党委统一管理,纪检干部作为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存在依赖和从属关系,导致许多纪检干部不敢监督,也不愿监督,普遍存在纪检工作为业务经营“让路”的情况,纪检干部动真碰硬的勇气有所欠缺,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发挥不到位,执纪问责成效不够明显。

(二)工作制度不够健全。派驻改革前,中国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纪委一般依据农行内部规章制度,对员工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改革后,该行纪委将党规党纪、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作为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纪委监督的政治属性得以进一步提升。但是,由于缺乏将中央精神落实落细的指导性规章制度,导致纪检干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对政治监督定位把握不准、内涵认识缺位、工作缺乏抓手的情况,个别同志甚至将政治监督混同于业务检查和日常党务检查,存在对违反行内规章制度与违反党规党纪的贯通衔接不够,联合监督机制运行不够顺畅等问题。

(三)纪检考核不够完善。派驻改革后,一级分行纪检机构实行“三为主”制度——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检机构会同党委组织部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以上级纪检机构领导为主;纪检机构及其负责人工作考核,以上级纪检机构为主。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各级纪委办公室人员的考核激励又纳入机关本部,员工干事做事的活力和干劲有时不够,激励约束机制亟须尽快建立。

(四)队伍建设亟须提升。面对派驻改革后的新形势,该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纪检干部对履行监督的方式方法把握不准,法律、信贷、财会等知识储备不足,缺乏“复合型”专业人才。纪检干部年龄偏大,自身成长“断层”,综合素质能力跟不上新时代监督要求。个别纪检人员“形转而神未转”,习惯沿用老办法、老思路开展工作,不能很好适应改革后纪检工作流程的变化,查处案件的能力欠缺,纪法双施双守的本领有待提升。

三、中国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纪委的对策

面对深化派驻改革存在的诸多困境,中国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纪委制定了配套措施,推动落地落实。在连续三年的实践下,该行较派驻前的监督方式更加多元化,配套制度基本形成,人员结构得到优化,队伍建设监督质效更加明显,派驻改革“形转神未转”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一)厘清角色定位,营造监督良好氛围。该行纪委厘清一级分行纪委与党委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聚焦关键少数,以谈话、发送廉政工作提示函等方式,推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聚焦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重点领域,通过“四不两直”调研方式,开展对直管单位的监督检查。同时,扎实做好执纪问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定期对信访办理情况跟踪督办,对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分析研判。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支持担当者、干事者、创新者。2022年,运用“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检查130次;收到信访14件,较派驻改革前增加55.6%。与派驻改革前相比,纪委监督范围更加广泛,监督方式明显增加,监督载体更加多元化。

(二)建立制度体系,夯实履职制度保障。一是建立完善制度体系。派驻改革后,该行纪委围绕纪委职责、会议机制等方面,先后制定12项实施细则和办法,明确了纪检机构监督权限和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探索建立“事前报备、事中跟踪、事后反馈”的重大事项决策监督流程,成功摸索出对下辖纪检机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沟通干预、重大问题建议否决、监督联席会议等一系列监督新路子。二是畅通沟通协商机制。探索建立与本级行党委、监督部门及业务职能部门的协作机制,制定纪委与各部室工作协调实施细则等,加强与巡察监督、内控监督的统筹衔接,成功让纪律监督与内部监督同向发力、成果共享,2022年,全辖各级纪委参加或列席本级行相关会议达434次,为实现全覆盖无缝式联动监督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建立激励机制,实现干部统一管理。为切实解决派驻改革后,考核未覆盖全辖纪委办公室的问题,该行纪委创新尝试在一级分行纪委办公室开展“红黄绿灯”亮灯考核办法,其中:红灯、黄灯、绿灯分别赋分-10分、-2分、20分。该方法基于员工履职情况,按照“实时积累、按季评比、年度汇总”管理方式,作为员工及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增强了纪委办公室全员的工作主动性、创造性、准确性。具体公式如下:

员工计算公式:∑总分=∑红灯数×(-10)+∑黄灯数×(-2)+∑绿灯数×20;

部门负责人计算公式:∑总分=〔∑平均红灯数×(-10)+∑平均黄灯数×(-2)+∑平均绿灯数×20〕+〔∑红灯数×(-10)〕。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干部履职能力。一是做好人员配备。全面落实二级分行纪委书记易地任职的要求,配齐配强纪检条线干部。2022年,青海分行全辖共有纪检干部82人,其中,专职纪检干部38人,占纪检干部的46%,专职纪检干部数量较派驻改革前有所增加。40岁以下纪检干部占比52%,较派驻改革前有所提升。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充分利用纪委会、纪委书记专题会、纪委书记例会等会议,列出纪检干部必读书目,加大以考促学力度,确保纪法规则贯彻到位。组织各项专题轮训,选派人员到派驻纪检监察组、地方纪委监委跟案锻炼,邀请地方纪委监委专家讲授实操案例,推动全员培训向基层延伸,成功构建了“跟班+集中+网络+视频”为一体的“四维培训”机制,全方位提升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和本领。2022年,累计组织179名干部参加培训,各级纪检机构分别召开纪委书记例会、纪委会、纪委书记专题会23次、82次、69次。与派驻改革前相比,培训干部数量增加,以考促学的成效明显,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得到不断提升。

(作者系: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办公室单元经理)

责任编辑:王冬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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