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技术理性困境及其消解

2023-05-30 10:48万志昂伍蓉
理论观察 2023年2期
关键词:网络意识形态网络思政技术理性

万志昂 伍蓉

摘 要: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互联网背景下对网络行为主体所开展的思想教育、价值塑造和政治引领工作。网络社会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具有网络信息传播所特有的技术理性,规约甚而控制网络人的主体性和价值观,进而影响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效果。根据国家意识形态建设的政治向度,消解网络思政的技术意识形态和政治主导意识形态间的内在张力,主要应该从强化中国网络话语的思想统领、突出主导意识形态解释社会生活的价值导向、重视网络文化创新和内容建设三个方面入手。

关键词:网络思政;技术理性;网络意识形态

中图分类号:G4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23)02 — 0042 — 05

互联网本身不只是冰冷的技术存在,也是一个庞大的生命有机体。网络社会的传播规律决定了网络信息的传递和接收不只是机械层面上的交换和融合,更是具有网络品质和特定“技术意识形态”的理性过程。该特性规定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本性就在于它是相对独立于人的思维之外的、并不必然受人支配的信息互换和能动转化的过程。依存于一个具有网络品质并随时可能凭借技术理性反作用于施教者的网络有机体社会,是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中主导意识形态生产面临的技术困境。

一、网络思政教育的主客体特性

(一)网络社会:互联网时代特有的社会结构形态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将现代人的行为方式和生存方式以数字化形式呈现,其传播方式的高度自主性、广泛参与性、去中心化的交互性等特点,实实在在的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交往方式,并已成为新时代青年学生群体展示主体特征的首要场域。网络社会并不是一个抽象概念,卡斯特认为网络社会是一个社会中关键的社会结构和社会行动都围绕着电子信息网络而开展的社会形式。国内理论界一般认为它是在互联网架构的网络空间中人们的互动关系发生的社会形式。从现实角度来看,“网络社会”是现实社会人们“交互作用”的结构、关系以及人类生存与生活环境的延伸和拓展。因此,网络社会就是人们在现实实践和虚拟实践基础上所创造的社会结构形态,是现实社会和虚拟社会互动作用下的产物。作为一种社会形态的“网络社会”,并不是与现实社会并列的另一社会形态,而是一种数字化的社会关系结构,其关系网具有虚拟特征,是网络人发生联系和关系的全新社会空间,是社会现实的一种表现形式。网络社会促使了人类的生存方式、交往方式以及信息传播方式的变革,促进了社会结构的转型与重塑,并已经成为一个全新的社会变量介入到现实人类的生产实践。

(二)网络人:互联网时代人类生存方式的变革

人类的实践行为是在一定的社会场域中展开的,互联网时代的网络社会是人类网络行为的发生场域,直接规约着网络社会中“网络人”的行为特征,影响着人类生存方式的变革。了解网络社会固有特性和传播特质,明白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行为特性,是理解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技术理性的基本前提,也是探讨消解网络思政技术理性困境的客观基础。

1.身体缺场是“网络人”互动交流的显著特征

在网络社会中,由于网络即时通讯的便利性,使得网络社会中行为主体之间的沟通交流脱离了时间、空间和地域的限制,扩展了社会个体实践行为的时空跨度。“网络人”身体的缺场是网络行为主体间互动交流的显著特征,它并不阻碍网络交流互动,反而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沟通范围的最大化。但是网络社会中的任何人之间都可以发生互动关系,使得人们主要靠想象和主观体验与对方交流,社交双方难以形成真实完整的印象,也难以形成深度的交流。

2.多重身份的设定是“网络人”活动行为的空间特权

互联网技术的去中心化与非线性发展的技术逻辑为网络行为主体发挥主观能动性提供了技术支持,“网络人”可以以多重的身份、多维的信息获取渠道和多样化的生存状态。这种多样化的生存状态为现实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但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生存风险和认同危机。一方面,“网络人”多重身份的设定,极大地释放了网络行为主体的参与热情,表达的渠道得到了扩展和延伸。另一方面,“网络人”隐匿的多重身份的设定摆脱了现实社会中法律及道德规范的约束,弱化了个体的主体责任和道德意识,对主体的自我控制和价值选择提出了挑战。

二、网络传播的技术意识形态特性

(一)网络传播的技术逻辑

网络社会首先具有技术维度,技术是人类生存方式和生存状态的展示。“信息”与“知识”作为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核心要素,在网络社会中,其生产与传递方式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通过数字化,整个世界都可以通过信息化处理展现在网络社会之中,数字化信息技术作为网络社会的技术基础,使得知识信息的生产、传输与流通的速度得到极大的提高,以信息方式认知网络世界成为首要的认知方式。网络社会中的行为主体开展的虚拟实践交流活动具有即时性与超时空性,网络传播技术的復杂性与分散性使得行为主体同时呈现出隐匿性、多身份性和对等性状态,赋予了主体以平等参与和表达的权利。如果不能标示网络传播正确的价值理性,人则会被网络的技术理性所控制和驾驭。“当技术理性取得自己的主导性地位时,支撑着人们行为的理性基础不再是那个要被征服的人和要被改变的社会,而是已经建立起来的机器化过程;人们的理想也不再是充分地实现理性和真理、充分地发挥个体的潜能、实现真正的自由,而是如何与这个机器化过程实现协调一致”,[1]技术至上的工具理性必然会导致人的异化,使人成为网络的附庸,并势必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带来负面的影响。而且,网络传播的技术逻辑也无法真正与价值保持中立,它在渐次经历技术开发、技术实践、技术传播等环节之后就会具有价值渗透的风险。因为网络科技对世界的改造会依托网络技术与政治话语深度融合,从而埋下动荡与安全的隐患。技术的内在价值和现实价值作为技术的价值存在形态,是不可分割的“技术矛盾”统一体。技术既存在于技术设计之中,也存在于技术实践中。任何技术开发都是政治、经济目标和个人实现的混合产物,完全中立无法实现。[2]

(二)网络传播的价值理性

互联网的深度运用,深刻影响着当代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表达渠道和方式,同时也对青年学生的网络行为、网络道德等提出了挑战。人作为网络社会最基本、最主要的参与者,虽然主导了网络社会的发展,但却无法完全掌控互联网的社会效应,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网络社会是独立于人的意志的。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到,技术是人创造出来的,不管是技术的设计、构建还是技术的产生,它都是人在意识支配下有目的性的进行的一种实践活动。不管是在现实社会还是网络世界,人都是网络的主宰,不但是网络技术的创造者、控制者,还是网络信息的“把关人”,直接决定着网络信息的思想内容及性质。具体到传播技术,作为主体的人就是要把特定时期的主流价值观和人文精神赋予到网络空间,把网络人性化,如果不能赋予网络传播正确的价值理性,人则会被网络的技术理性所控制和驾驭。

三、主导意识形态及其网络化生产

(一)意识形态内涵的演化与变迁

1.对意识形态本质认识的深化:从“观念之学”到“共同价值”

特雷西最早定义“意识形态”的概念,并将其定位为一种研究“观念的科学”。特雷西的意识形态概念主要着眼于思想观念的要素及其来源的分析,希望摆脱封建神学的思想桎梏,进而将情感和意志置于理性的制约之下,为一切观念的产生提供一个真正科学的哲学基础。[3]此后,费尔巴哈等思想家们对意识形态进行了广泛的思考和研究,认为意识形态囊括了哲学观点、政治理念、道德规范、宗教意识等内容,它表现为社会观念的集合,是基于特定时空实践活动而反映到主体思想中的观念体系。随着历史的演变和发展,意识形态的内涵已不是单纯的“观念之学”或“思想体系”。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立唯物史观的时候,对意识形态的概念和内涵进行了批判与创新,认为作为“观念的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反映了某个特殊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的利益,是统治阶级政治行为“合法性”的观念基础,是政党的政治信仰和政治观点的表达方式,最能全面系统地反映统治阶级的思想倾向和实践特征,承担着为统治阶级政治统治服务的职能。因为,意识形态可以在宣扬统治阶级的政治理想和目标、政治立场与施政策略等方面对社会成员发挥着教育引导、动员凝聚的功能,从而起到为统治阶级的政治合法性进行辩护,并凝聚社会公众的人心、增强他们的政治认同感。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从价值信念的层面对“意识形态”的本质进行了系统的考察与论述,赋予了“意识形态”新的内涵,强化了意识形态的政治功能。

2.互联网时代的意识形态:从“理论抽象”到“实践具象”

意识形态作为抽象的“系统化、理论化的阶级意识”,只有通过具体、形象化的方式才容易被社会大众所认知和把握。意识形态一旦走进人们的生活之后,就不再只是一种“理性认知”,而具有了“实践感知”的属性。马克思就曾指出,意识形态的内容就包括理论和非理论两种形式。前者主要是指哲学、政治、法律、道德、宗教、艺术等形式,后者则指情感、信念、幻想、幻想、偏见等表象性和体验性等非理论形式。所以,从实践角度看,意识形态都是人们社会实践的产物,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赋予新的内涵。

移動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促使意识形态与人的感性实践生活的融通共存日趋紧密。人们利用互联网和移动媒体等信息传媒技术进行沟通交流,释放情绪、传递思想感受、展示个人日常生活状态等,在这一过程中,立体感性的图像式表达以更加丰富、更为直观的优势逐渐冲淡了以前理性的文字表达,并实现了主流意识形态视觉化和感性化为特征的叙事方式的转变。网络意识形态载体的图像化和影像化,以一种视觉文化的方式构筑起意识形态具象化的表征形式,使得意识形态的理论表达与传播表现得更加真实生动,更贴近于人的现实实践活动,对网络主体行为选择和价值认同的教育作用也更加明显。

(二)作为官方知识的意识形态:主导意识形态

一般来讲,按照意识形态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不同,可将意识形态分为主导意识形态和主流意识形态两种。主流意识形态是在一定时期内,一个社会中被多数人所认知、认同的思想观念体系。而主导意识形态则是从政治功能和政治地位角度与前者进行区分的,它主要是指一国政治架构中以制度化、官方化的方式确立的意识形态,为执政党所大力倡导并积极推动传播的意识形态。另一方面,还要充分认识到主流意识形态和主导意识形态在价值导向方面的重要区别。主流意识形态存在的根据是互联网时代青年所面临的复杂文化背景和价值认识多样性的社会现实,指向的主要是对某些思想观念认同的人数和量级。而主导意识形态则是统治阶级基于自己的政治理想和纲领在全社会推崇的思想价值和观念,并把它列为社会成员价值选择的权威向度。混同二者的差别,就会得出如下两个存在问题的推论:要么意味着主导意识形态具有天然的合法性,全社会成员都应该当然尊崇,从而将主导意识形态直接演变为主流意识形态,但其实这是一种政治理想主义;要么当然认定主导意识形态已成社会主流,成为了社会公众共同信仰和践行的思想基础,因而也就无需再加以建设和发展,从而将它当作一个封闭的、一劳永逸的政治观念系统。

上述做法对一国政治治理和意识形态建设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从历史上看,主流意识形态和主导意识形态之间的矛盾冲突经常存在。即统治阶级所倡导的意识形态虽然能通过政治权威和政治权力得到一定程度的传播,但不一定能为大多数社会成员所接受,而流行于人们观念中的意识和主张却不一定是统治阶级或执政党所倡导或认可的。政权颠覆、政党更替、暴力革命等历史经验一再证明了这一点。因此,马克思特别注重主导意识形态的建设和安全保障。他深刻指出,“如果从观念上来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态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4]

因此,高度关注国家主导意识形态建设、确保意识形态安全是党高度重视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长期以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从未停止对中国的意识形态渗透,特别是进入信息全球化时代以来,西方国家利用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手段与话语霸权,通过文化产业、学术理论等手段宣扬他们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以及宗教信仰等,在信息传播上对我国网民进行“普世价值”的鼓吹,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消费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不同的意识形态都可以借助上述手段在网络空间进行广泛的传播,对我国民众进行“西化”与“分化”,妄图在“没有硝烟的战场上”解构与消解我国主导意识形态。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表重要讲话、做出重要批示。他强调要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而且要强化斗争意识、阵地意识,把握好、运用好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做好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保证国家的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源源不断、后继有人。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工作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要深化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强化对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等方式聚合广大青少年的政治认同、价值认同和情感认同,形成全社会磅礴的思想力量和价值共识。

四、网络思政技术意识形态与主导意识形态内在张力的消解途径

意识形态从本原的角度看,应有历史观和政治变迁的双重维度。从历史观维度探究意识形态的生成问题,揭示其社会历史属性,进而分析其政治实践的向度,是理解政治意识形态本质,合理推进国家意识形态建构的必然要求。而在网络信息技术革命背景下,媒体格局、舆论生态、传播技术都发生了革命性变化,网络意识形态生产和传播在深度的技术改造和规定中正发生前所未有的变化,网络所固有的技术逻辑正在疯狂地席卷着一切网络人的主体思维和现实生活。正像马尔库塞批判的那样,技术本身的意识形态属性以及技术的创新发展日益成为社会控制的重要形式,[5]融媒体、全媒体的涌现,以及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传播手段和叙事图景正在刷新、重构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然而,政治意识形态天生就是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思想。主导意识形态永远有着自己的传播和生产逻辑,它不会跟随并附和社会大众的喜怒哀乐而将国家意识形态建设的政治使命束之高阁。这样一来,作为现实社会反映与延伸的网络空间也就成为各种思想文化观念碰撞与交锋、意识形态博弈的前沿阵地。笔者认为,应该按照国家意识形态生产“思想优先、突出导向、内容为王”的原则在理论话语、价值引导和建设内容三个方面消解二者的内在张力。

(一)强化中国网络话语的思想统领、用中国的科学理论解决中国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不仅要让世界知道“舌尖上的中国”,还要让世界知道“学术中的中国”、“理论中的中国”、“哲学社会科学中的中国”。[6]在当下经济多元化、社会信息化的背景下,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走向都在发生着广泛而深刻地变化,如何在复杂多元的文化思潮特别是西方负面价值文化侵扰下回答世界之问、时代之问、中国之问和人民之问,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社会科学理论话语表达,回应和解答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中国式文明内涵。加强中国网络话语的思想统领,应该重点从如下两个方面入手:

一方面,从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中建构“面向中国问题的哲学”话语体系。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结底是因为马克思主义行。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的客观规律,体现了人类进步价值的内在特质,是我们党及当代中国都应该掌握和尊崇的科学理论。要知道,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中华民族迄今为止所取得的一切成就、一切幸福都来自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指引和正确指导。因此,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一刻也不能丢。另一方面,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这个精神血脉和文化基因仍然要作为当前我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起点和指导力量。中国人解读世界、改造世界乃至共处世界的重要思想方法和文明之道都在于优秀传统文化的指导,它是中国与世界交往和共融的基本出发点。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其实本质上就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文明和文化有机结合的理论生命体。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就指出:“没有抽象的马克思主义,只有具体的马克思主义。所谓具体的马克思主义,就是通过民族形式的马克思主义,就是把马克思主义应用到中国具体环境的具体斗争中去,而不是抽象地应用它。”[7]

在当代中国迈向社會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主导意识形态网络化生产的首要任务,就是解释和分析“中国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继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基因、合理借鉴西方文明的资源,建构能够解释和引领当代中国发展及中国问题的范畴体系和话语方式,才能奠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稳步推进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突出主导意识形态解释社会生活的价值导向,释放把控好网络负面情绪

在信息技术的发展不断变革社会原有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大背景下,人们的思想观念、情感体验、思维方式更加多样化,代表不同群体利益的社会意识更加趋于多元化。这种社会价值观念多样化的态势,并非完全是对国家主导意识形态的威胁,除了那些敌对的意识形态之外,有些非主流意识形态对主导意识形态是一种补充,有利于释放思想文化领域的活力。作为国家主导意识形态,应该具有包容性和对其他社会意识的整合功能,在对各种网络思潮进行批判和反思的基础上,借鉴吸收其中的积极、合理因素并构建共识,即用主导意识形态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来“引领”社会思潮,并将主导意识形态所要体现的价值诉求转化成社会大众广泛接受和认同的社会意识形态。因为,一切理论、主张和价值观念,只有被社会大众所认同内化,才能激发社会成员的主体行动自觉意识,进而在实践活动中自觉践行,才能体现出主导意识形态指导实践、改造世界的价值功能。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程的不同阶段会遇到不同矛盾,由此引发的国家结构变动亟需主导意识形态予以阐释,而在此期间积累的社会矛盾,特别是产生这些矛盾的主客观根源,也要由公正合理的话语秩序予以回应和解决,以体现主导意识形态的社会批判功能,而不是“遮蔽”矛盾,对问题“视而不见”或“失语”而自我边缘化。主导意识形态还要指明这些矛盾或问题解决的前景,化解网民不满情绪,以体现主导意识形态的导向和教化功能。同时,国家意识形态建设主体还要为这些矛盾出现的背景、原因及发展趋势做一些言之确凿的合理性澄明,以体现主导意识形态对政治秩序的辩护功能,避免社会矛盾激化。如果主导意识形态在互联网舆论场中缺席或失语,很容易导致西方国家“乘虚而入”,利用网络媒体虚拟性、隐蔽性等特点在我国诸多社会热点问题上进行贬低或抹黑,出现“被言说或被表述”等情况。

(三)重视网络文化内容建设,掌握网络空间舆论主导权

价值观是意识形态的核心层面,价值观的分歧是不同意识形态相互区别甚至针锋相对的根本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础的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是表征网络行为主体思维方式和认知图式的观念范畴,对网络意识形态的知识生产、观念生产和权力生产都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同时,价值观还可以通过对网络舆论的引导和控制、对网络话语的塑造和网络价值的渗透等方式产生重要的影响力,使人们认同主导意识形态。因此,在意识形态领域,话语不仅仅是一个“说什么话”、“怎么说话”的语言学问题,更是福柯所言的“话语即权力”,即一种与权力密切相联的、能够对实践主体产生强大影响力和支配性的社会力量。[8]争夺主导意识形态话语权必须抢占制高点,重点是把握好互联网这个舆论斗争的主战场,而网络意识形态议题设置是引领网络舆论的根本前提。巧妙设置议题是主导意识形态把控舆论导向的重要方法。议题设置理论的基本观点是,大众传播对受众看待某一议题的态度和行为虽然不起决定作用,但是可以通过提供信息、安排议题来吸引受众目光,从而影响和转化人们思考、谈论的内容。因此,主导意识形态网络化生产在内容操作层面上,应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的原则,将社会主义的价值理想、社会发展理想与个人理想的结合作为“网络意识形态议题设置”的切入点,通过提升网络议题设置的能力,着力掌握网络舆论主导权。为此,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一方面,网络议题设置应该坚持以人民现实生活为基点,从实际出发、突出问题导向,围绕社会民众关注关心的现实问题设置议题。如当下民众普遍关心而又难以短期解决的民生短板问题,如“学区房”、“黄牛党”、教育公平、司法正义等问题。另一方面,网络议题设置应该注重表达方式的创新,应该首选新鲜活泼、形象生动的图像、视频等成为广大网民信息接收的形式,创造出民众喜闻乐见的议题表达方式,将“深奥理论”、“政治话语”转化成通俗易懂的形式,从而吸引人们的关注,引起社会的共鸣和价值认同,加深民众对主导意识形态的理解和认知。

综上,从实践层面来看,只要解决了“人”的问题,就找到了协调和消解网络意识形态与政治意识形态内在张力的根本途径。把握好网络思政意识形态同质化的趋势和要求、善用网络价值引导规律以及把控好舆论引导,就能够不断强化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引领和理论指导,在全民参与、娱乐至死的“广场式”狂欢中旗帜鲜明地讲政治,传播和弘扬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

〔参 考 文 献〕

[1]仰海峰.法兰克福学派工具理性批判的三大主题[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2009(04):29.

[2]李涛.技术理性视阈下的网络信息法治路径探析[J].社会科学家,2020(12):112.

[3]王占魁.回归观念:意识形态教育的重建[J].全球教育展望,2017(04):99.

[4]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70.

[5][美]赫伯特·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发达工业社会意识形态研究[M].刘继,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117.

[6]习近平: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EB/OL].[2016-05-17].http://www.xinhuanet.

com/politics/2016-05/18/c_1118891128.htm

[7]毛泽东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432.

[8]李江静.论意识形态话语转换的文化向度[J].思想理论研究,2018(02):38.

〔责任编辑:丁 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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