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认识和思考

2023-05-30 10:48马富元
国际公关 2023年2期
关键词:乡村振兴

摘要: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期,有许多认识和实践方面的问题值得我们思考: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系认识不是很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工作不凸显,成效不显著,特别是收入成效的提升不稳定;存在急躁冒进的现象等。在过渡期一定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实事求是,抓住重点,把提高群众收入作为重点任务,要建设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基层党组织带头作用;要提振群众增收致富的信心,避免急躁冒进,稳妥推进。

关键词: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认识和思考

经过全党上下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2020年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胜利,解决了绝对贫困,实现了全面小康。2021年开启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主要是解决了经济层面的问题,也就是基本生活的问题,而乡村振兴是要实现农村的全面振兴和发展。究竟如何衔接,我们面临许多认识和实践的问题。这些问题值得我们认真的思考并很好地加以解决。

一、正确认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关系

脱贫攻坚针对的主要对象是农村贫困人口,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经济层面的问题,具体讲就是“两不愁、三保障”,就是要让农村贫困人口有饭吃、有衣穿,教育医疗及住房安全有保障,饮水有保障。经过8年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农村贫困人口已经实现了整体脱贫;而乡村振兴则是要实现农村的全面发展,实现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及组织的振兴。振兴的对象包括所有的农村地区和所有的村民,是全面的振兴。所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就其对象而言,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就其程度而言,是基本生活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升的关系。要实现乡村的全面振兴,经济是基础,没有坚实的经济基础支撑和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乡村的全面振兴将是难以为继的,甚至是无法实现的。在解决绝对贫困和实现全面小康后,中央提出了五年的过渡期,其目的就是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的成果,使农村脱贫人口不至于出现规模性的返贫,农村其他群众不至于出现致贫,出现新的贫困人口。所以,过渡期的主要任务重点就是巩固脱贫攻坚的成果,同时还要进一步拓展脱贫攻坚的成果,以便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的基础。这是在过渡期内我们必须要首先搞清楚的问题。可是在实践中,在一定程度上,仍存在着认识不是很清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的实践中,仍存在许多与过渡期不相符的问题。

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工作不凸显,成效不显著,特别是收入成效的提升不稳定。脱贫攻坚的主要成果就是解决了贫困群众的吃穿问题,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有学上不致辍学、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这些都属于基本生活的问题,是每一个人维持基本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底线,基本属于最低标准的脱贫。在脱贫攻坚阶段,国家和社会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村民的收入增加,生活水平也有了较大的提升。村容村貌大为改观,人们的精神面貌也焕然一新。这些都为乡村振兴打下了较为坚实的基础。但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村民的收入特别是脱贫群众的收入,由于受疫情等客观情况的影响,出现了停滞不前甚至是部分下滑的趋势。“截至2021年底,全省还有10.3万户、41.8万人口属于不稳定户和边缘户,比2020年底净增加1.58万人。”[1]这就说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还比较重,因为脱贫攻坚的核心任务就是提高群众的收入。根据甘肃省乡村振兴局提供的数据来看,脫贫群众的收入80%以上来自务工,农业生产的经营收入占比较少,特别是在自然条件较差的一些村庄,农业生产的经营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比重更小,个别群众的农业生产经营收入甚至几乎为零。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跟农业生产的特性(如周期长、受自然环境影响较大等)及农产品的市场价格较低有关。农民也就不愿或者说不乐意花大量的精力,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经营农业生产;另一方面也跟家庭劳动力限制有关。在家庭劳动力有限的家庭,一旦有人外出务工,经营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就会受到极大限制。现实的种种情况都使得农民经营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不高,经营农业生产的收入也不高。这种情况在自然条件较差的地方更加明显。财产性收入在一般的农户中几乎为零。再就是转移性收入,尽管名目不少,但是数量有限。基于以上分析,在农民的收入当中,务工收入所占比例较大就是很正常的了。我们应当正视这一现实,不要为了增加农民收入,而强制性发展什么产业,而是应当尊重农民的选择,让农民自主择业、自主经营,政府引导和指导,提供就业的信息和渠道。我们一定要站在农民的角度、以农民的身份来考虑问题,而不是以旁观者的身份考虑问题。要关注弱势群体,紧盯“三类户” 的生产生活动态。之所以会出现收入停滞不前的情况,还跟我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精准性有关。如对象、资金、措施的精准性等。因为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是一个不断变动的动态过程,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阶段,我们强调精准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阶段,我们仍然要重视巩固成果的精准性。因为过渡阶段的主要任务就是巩固脱贫攻坚的成果,同时还要进一步拓展,巩固成果的核心就是要巩固农民收入成果,就是要让农民的收入能够持续稳定的增加,绝对不能出现规模性的返贫。如果出现了规模性返贫,那我们的精准扶贫就是失败的。如果农民的收入不能持续稳定增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就没有了基础,乡村振兴也就失去了基础。所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阶段,我们一定要重视农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加。为此,必须要重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精准性,要经常了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变化,做到有的放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是对非贫困村的重视程度不够。在脱贫攻坚阶段,经过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贫困村的道路、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大为改善。相反,一些普通村的道路等基础设施反而显得落后,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期,应逐渐转向所有的农村和所有的村民,既要重视贫困村的成果巩固,也要重视非贫困村的发展,应该均衡发展,避免在贫困村搞重复建设,以免浪费资金。党中央之所以提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阶段,就是为了避免出现规模性的返贫,就是要让乡村振兴有一个坚实的基础。如果没有坚实的基础特别是坚实的物质基础,乡村振兴就无从谈起。乡村振兴是全面的振兴,而不仅仅是贫困村的振兴。所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阶段,一方面要巩固贫困村脱贫攻坚的成果;另一方面还要顾及非贫困村,要重视加强对非贫困村的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重视非贫困村的弱势群体,让他们的生产生活有保障,不致出现新的贫困群体,这样才能为实现乡村的全面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急躁冒进的现象。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浪费资金、华而不实。面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存在的认识和实践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办?

三、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实事求是,抓住重点

在过渡期内,之所以会出现一些问题,与我们的学习不够、认识不到位、思想没有集中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有很大的关系。

第一,应该加强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系列论述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法规,吃透精神实质。正确认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系,正确认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的重点任务,提高认识,把思想集中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第二,我们应该抓住过渡期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并有所拓展。尽管我们取得了脱贫攻坚战的伟大胜利,实现了全面小康,但是我们的脱贫攻坚成果主要是在“两不愁、三保障” 方面,主要是属于经济层面的问题,同时还有社会层面的一些基本问题,是每一个人维持基本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底线。乡村振兴是要实现农村的全面振兴,包括经济、文化、人才、生态、组织等各方面。但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一定要有坚实的基础,特别是坚实的物质基础,否则,乡村振兴就无从谈起。乡村要振兴,就必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的成果,只有巩固拓展成果,才能实现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只有二者有效衔接,才能谈得上乡村的全面振兴。所以,在过渡期内,我们应该把工作重点放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的成果上,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一是要为农民群众提供有效的务工信息。因为从实际来看,特别是西部落后地区,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仍是务工,我们一定要正视这一现实,并且予以充分重视;二是对于农民群众具体的生产经营不要过多地干预,要尊重农民群众的经营自主权。因为种什么、发展什么产业,农民群众最有发言权;三是要为农民群众的生产经营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政策支持,鼓励农民群众从事生产经营,增加生产经营收入。为此,要落实好各种惠农政策,同时要“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2]本文在前面已经提到,农业本来就是一个比较弱势的产业,受自然条件限制较大,农产品的市场行情也很不稳定,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很难经受市场的冲击。如果政府不大力支持,就很难顺利健康发展,很难保证农民通过农业产业增收致富。所以在落实好惠农政策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以增强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信心,增加农民收入;四是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3]如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呢?要“深化土地制度改革”。[4]因为农民的最大财产就是土地,土地制度跟农民的收入紧密相关。就目前而言,农民从土地上获得的财产收益很有限,例如,在土地的征收征用中,农民真正从中获得的收益很有限,因为农村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是在村集体和村民个人之间进行分配。但是在实际分配中,村民个人获得的实际收益很有限,这一点无疑限制了农民收入的增加。所以,要加快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五是要鼓励有一技之长的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带动乡親增收致富。要为他们提供和创造回乡创业的良好条件,提供各种创业信息,做好创业服务。为农产品流通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以便农产品能够在城乡之间自由流通。

第三,建设一个坚强的为人民服务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一个坚强的党组织就是一面旗帜,就是农村发展的方向,就是农村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的引路人。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农村的执行者和落实者,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组织者。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能否实现有效衔接,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和带动作用。一是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培养和培训。培养他们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情怀,把群众的事情时刻挂在心上,把群众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为群众着想,为群众排忧解难,为群众出谋划策,带领群众增收致富,做一个善学习、爱学习、有理想、有见地、有担当、敢作敢为、清正廉洁、为人民办事服务的党组织带头人;二是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一个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不但要有好的带头人,还要有一支优良的党组织队伍,一个积极作为、充满朝气的、团结向上的队伍。只有团结的、充满朝气的、积极作为的党组织队伍,才能带领群众增收致富,才能为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第四,要鼓励农民群众提振信心,激发增收致富的信心,争做新时代的农民。要“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5]要消除依赖心理和“等”“靠”“要” 的思想,要通过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要教育群众关心关爱自己的家乡,团结友爱、邻里和睦、敬老爱幼,争做新时代的优秀农民。

第五,要避免急躁冒进,避免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一定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抓住重点,逐步推进,稳妥推进。

四、总结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期,难免会出现许多问题,如对政策的知晓和理解不透,对实践中出现的一些认识偏差及急躁冒进等问题,这些都直接影响到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因此,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吃透中央关于过渡期的政策精神,抓住重点,逐步稳妥推进,避免急躁冒进。

参考文献:

[1] 2022年甘肃省委组织部.全省驻村工作队选配调整和考核相关政策解读[EB/OL].[2022-07-14].http://www.ldxzf.gov.cn/ 4664010/15273.html

[2] 习近平2022年10月16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J].临床研究,2022,30(11):4.

[3] 同[2].

[4] 同[2].

[5] 同[2].

作者简介: 马富元,男,汉族,甘肃天水人,本科,讲师,研究方向:党史党建、传统文化、三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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