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共同配送中心的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研究

2023-06-04 08:00苏朝霞
物流科技 2023年4期

苏朝霞

摘 要:共同配送中心的建立可以改善农产品配送的低效率状态,但是配送中心配套服务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配送中的农产品的品质和配送价格。信息系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节物流资源的使用效率,但农产品品质的改善更需要物流系统与农户的长期努力;而可以提升配送收益的配送路径的优化依赖于共同配送中心所覆盖的末端需求者的状态。

关键词:共同配送中心;农产品品质;固定成本

中图分类号:F326.6文献标志码:ADOI:10.13714/j.cnki.1002-3100.2023.04.006

Abstract: The establishment of joint distribution center can improve the low efficienc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distribution. However, the improvement supporting services in the distribution center directly affects the quality and distribution price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The information system can adjust the use efficiency of logistics resources to a certain extent. However, the improvement of the quali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requires the long-term efforts of the logistics system and farmers. The optimization of the distribution path which can improve the distribution income depends on the state of the end user covered by the common distribution center.

Key words: joint distribution center; agricultural product quality; fixed cost

0    引    言

交通設施的改善和信息交流的便捷使得农产品的远距离交易日益频繁,伴随而来的是农产品配送中损腐率的居高不下、产品质量难以保障及配送成本高昂。为了构建合理的农产品物流体系,国外的许多经验被引入国内,比如建立第三方农产品物流企业以提升物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建立农户+零售商的直销模式试图减少中间环节、建立共同配送体系以提升服务能力等。建立农产品共同配送中心以构建城乡共同配送一体化体系近年来被大力提倡,在实践中如何使该物流体系更完善,值得进一步研究。

1    研究回顾

我国传统的农产品物流体系存在许多缺陷。农产品生产以家庭为单位的方式使得与市场直接对接的是单个农户。这种生产资料的分配方式一方面减弱了生产者的议价能力,另一方面导致农产品物流供给者可以找寻较多物流需求者,使得物流主体数量多而杂。分散的生产和物流主体使得物流通道分散,很难形成规模效应,制约了物流技术的提升,使得市场中的农产品品质难以保障。因此,在农产品配送体系建设中,如何降低损腐率、保证农产品的品质在配送中不下降成为一个重要议题(李晓锦,2006)[1]。同时,农产品物流资产专用性较高和物流过程不稳定性强使得机会主义行为发生的概率增加。在没有建立稳定的联盟关系前,不对称的资产专用性使得部分群体获得准租金的可能性很大,而受损群体多为信息获得能力差及议价能力弱的群体,这种缺陷制约了专用性强的农产品物流投资的运行(李晓锦等,2006)[2]。胜余(1998)[3]是较早在国内推崇共同配送的学者。他把共同配送分成五种:简单拼车配送、共同分拣后配送、共同保管分拣配送、共同仓储管理及分拣配送、区域性共同配送。他通过对日本农产品共同配送体系的研究分析,为我国农产品共同配送体系的建设提供了指导方向。他认为我国应该建立以共同配送中心为核心的物流模式,以获得规模效应,提升物流技术。此外,在共同配送的基础上重视农产品物流资源的利用效率,考虑产业规模与需求的匹配也能提升配送效率(乔平平,2022)[4]。

国内对共同配送系统的研究重点在于三个方面:配送中心的选址、信息化建设及配送路径的优化。

宾厚等(2016)[5]引入生态位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研究,试图在城市现有环境资源的约束下采用混合整数规划模型对相关方案进行分析,从而获得更合理的配送中心选址,以提高物流体系的运作效率。这样提出的选址方案一方面具有总路程最短的性质,另一方面考虑了城市环境的承受能力。

共同配送路径的优化是传统配送服务研究的重要内容,后期研究中加入大量约束条件。蹇洁等(2015)[6]在电子商务背景下研究有运输能力限制的共同配送路径的优化。侯玉梅等(2015)[7]加入时间约束后对整车配送的路径优化进行了分析。他们对配送时的延时设置了惩罚成本,以此希望获得更精准的配送方案。所有的路径优化研究都是在寻找成本更低的路径安排,但是相对于传统农产品配送,共同配送在路径优化方面有何优势还不太明朗。

此外,农产品物流体系有其自身特点。冷志杰等(2014)[8]在对大庆市农产品物流体系的研究中认为,分散、无约束的参与者很难充分利用供应链中的信息调整生产和需求之间的不匹配现象,使得部分环节因为信息不完整而受损;物流环节缺少足够的加工增值环节,农产品物流价值低。王冬冬等(2012)[9]在对生鲜农产品物流配送的研究中也指出,分散的生产降低了生鲜农产品配送环节的整合能力,限制了物流的标准化发展,不利于物流信息化的提高和物流基础设施的改善。

虽然有学者对农产品共同配送或共同配送中心进行了研究,但是研究深度不够、也不全面。本文试图以共同配送中心作为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的核心力量,提出构建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农产品物流体系的具体建议。

2    基于共同配送中心的農产品物流体系

作为效率较高的物流体系,物流服务质量和数量能满足物流需求者的要求是关键。因此,在考虑该体系的整体状态时,一方面要考虑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的状态,另一方面要考虑相关收益的影响因素。农产品共同配送体系模式有很多种,有以大型的农产品卖场为主导的共同配送体系、以第三方物流服务为中心的配送体系,也有无核心的配送体系。但是作为存在共同配送中心的配送模式,本文试图分析共同配送中心的优点和基于这些优点该选择相关的体系建设方案。

考虑到该体系的成本由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构成,而变动成本又由物流对象——农产品的数量和单位物流成本决定,收益由农产品的数量和单位收益决定,因此,总收益可表示为

其中,CF为固定成本,该成本表示固定投资量。考虑到物流服务的质量受设施、设备的直接影响,在不考虑物流企业的管理水平差异的情况下,固定成本的高低可以近似代表物流服务水平的高低。而由于基础设施落后带来的农产品损腐率较高也可以理解为固定投资不足导致农产品损腐率较高。高的固定成本可以提高物流服务水平,有足够资金采购更先进的物流设施、设备,进而降低农产品的损腐率,在初始运载量不变的条件下,使得Q增加。

CV作为单位物流对象的可变成本,受到物流作业条件和方式的影响。虽然现有研究没有具体解释CV和CF之间的具体关系,但是经济学中关于投资与劳动力的替代关系为CV和CF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条解释路径。当固定投资增加,物流设施、设备改善,所需要的劳动力成本减少,一定程度上会减少物流活动的单位可变成本,即△CV/△CF<0,即固定成本的增加可以改善物流活动的效率,进而减少物流单位可变成本。

Q为物流对象——农产品的数量。传统配送体系研究中把Q当作无差异的总体,但是农产品由于自身受外界条件的影响而存在质量和感官方面的差异性,从而在销售价格上存在差异。这种差异与同种工业品的同质有区别。因此,在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中,应该考虑Q的差异性,把农产品分成高质量的QH和低质量的QL,且满足QH+QL=Q。与此对应地,农产品的销售价格也会发生变化,QH对应的是更高的销售价格,QL对应的是较低的销售价格。因此,物流的单位价格(单位收益)P也应调整为PH和PL,存在PH>PL。因为更高销售价格的农产品可以承受更高的物流价格。

考虑到农产品物流具有上述特点,因此式(1)应该变为

式(2)为考虑到农产品质量差异而形成的物流服务收益。

2.1    共同配送中心

共同配送中心本身的建设因为高昂的固定成本而需要较大的市场规模以降低平均成本。通常政府会对此类行为进行规划,以避免重复建设。现实中,企业家因为信息障碍也大量采用平均成本进行决策。而物流服务设施、设备的升级更新,需要极大的固定资产投资,带来巨大的固定成本。该项投资具有规模报酬递增的特征,这意味着需要极大的市场以满足巨量固定成本的平均分摊。

不同于第三方物流服务公司及大型卖场。共同配送中心一般配备有冷库、检验机构、分件加工机构等。这些机构的设置一方面加大了固定成本的投资,另一方面提高了物流服务的质量,降低了农产品的损腐率,提升了进入终端市场的农产品的质量。此外,建设共同配送中心会产生△CF,但是可能因为物流自动化程度的提高会降低CV。由于考虑到该关系目前还不明朗,此处不做讨论,但是会获得因为损腐率下降带来的△Q的收益。同时,由于农产品运输服务提升,损腐率下降,因此产生正的△QH,即高品质的农产品数量因物流服务的改善而相对增加。与此同时产生负的△QL,即低品质的农产品数量下降,这是因为部分原本因损腐而品质下降的农产品因更好的物流服务变成高品质农产品,所以低品质农产品减少。此外,配套的质量检验机构和分拣机构能够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可靠的农产品,提升该配送服务农产品的可信度,进而使得单位配送价格有更高的上升空间,即存在因为附加服务使得农产品销售产生正影响而形成的正的△PH和△PL。

由此,式(2)改变为

2.2    信息系统与长期契约

具有共同配送中心的农产品物流体系通常会建立一个涵盖农产品生产者、配送者和消费者的信息系统。该系统使得参与配送体系的各方能够获得完全信息。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在同一区域内形成多个物流运行体系的状态使得农产品的运输能力很难在特定区域内的配置达到最优。因为各物流体系内部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会优先照顾与自己存在利益关联的运力机构,从而使得运力配置无效。但是建立了以共同配送中心为核心的配送体系后,由于配送中心在规划方面的排他性和服务质量方面具有可靠性,更容易形成规模效应,从而使得该体系所面对的物流需求量大。完善的信息系统可以更好地调节现有物流设施、设备,从而使得信息系统能够为参与体系的运力等物流设备提供稳定、持续的物流需求,使得运力配置更有效。这种物流设施、设备的配置优化体现在式(3)中则为产生负的△CV,即单位物流成本下降。而共同配送中心通过销售端的大范围配送使得单一品种农产品的采购具有稳定性和规模性。这种采购的稳定性和规模性使得生产端可以长期、大规模地生产某一农产品,而大规模生产又有利于农产品品质的稳定。这种改变表现在式(3)中为形成正的△QH和负的△QL。

2.3    配送路径

以共同配送中心为核心的物流体系更容易获得高效的配送路径。配送路径的优化重点在有限的车载量和约定时间内实现最短运输路径。当整个运输系统内的需求点较少、分布分散且需求时间分散时,车辆的空载率就更高。当建立起完整的以共同配送中心为核心的农产品配送体系时,地点和需求时间分散但是需求点众多的需求分布可以在较短的运输路径下实现空载量最小。

综合上述分析,以共同配送中心为核心的农产品物流体系的收益具有如下特点。

式(4)表示,建立基于共同配送中心的农产品物流体系,可以使得进入市场的高品质农产品增加,销售价格上涨,物流商在该类型产品中的单位获利空间增加,即式(4)中的(PH+△PH)(QH+△QH1+△QH2)部分增大。其中下标有1的是由于配送中心所带来的物流服务升级,使得农产品的运输质量上升,损腐率下降,进而使得高品质的农产品数量上升所致。同时,更完备的配套服务使得消费者对农产品的认同增加,从而使得消费者的意愿价格上升带来单位物流服务价格的上升。

下标为2的变量是因为信息系统完备而与农户签订长期且大需求量的订单。△CV3则是因为数量众多的需求点为配送路径的优化提供了便利,从而使得单位配送成本下降。因此,要想使得建设共同配送中心有意义,只需要满足以下式子。

在式(5)中,第一个中括号表示因为共同配送中心导致高品质农产品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和低品质农产品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第二个中括表示因为建立共同配送中心导致高品质农产品因为损腐率下降带来的数量上升的收益和低品质农产品因为损腐率下降带来的数量下降的损失,考虑到所有高品质农产品数量的上升都是因为低品质农产品数量的减少导致的,因此该括号中数值一定大于0;第三个中括号为农产品损腐率下降导致进入市场的农产品数量上升,从而使得物流可变成本上升;△CF1为共同配送中心的投资成本。

因此,有价值的投资必须满足提升高品质农产品增加带来的收益。对于具有共同配送中心的农产品物流体系,如何完善相关配套设施,使得所配送的农产品质量更有保障,从而提升该农产品的意愿价格是农产品物流体系关注的重点。而有差异化的产品分类不仅可以使消费者市场细分,培育更具有回报率的高端市场,同时还能极大改善当前我国农产品的质量饱受诟病的窘境。

要使得信息系统的建设更有价值,必须满足以下式子。

式(6)中,第一个中括号表示因为长期契约和信息系统存在,分散的农户可以通过联合生产或者长期订单生产同类型、同规格的农产品,从而保障进入市场的农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使得高品质的农产品增加、低品质的农产品减少。这种不同品质农产品数量的改变,不会改变农产品的总产量。第二个中括号表示由于信息系统使得物流设施、设备的使用效率上升导致的单位可变物流成本的下降带来的收益以及长期契约和信息完备使得生产者总产量上升带来的可变成本上升。

一般来讲,在市场需求较饱和的状态下,提升农产品的品质是增加物流體系收益更好的办法。稳定的收购契约或者更深层次的收益共享契约可以指导农户的生产,从而控制不同生产群体的产品质量,使得QH的比重更高。而优化配送路径一定会使得物流体系的收益得到改善,因为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条件下,配送路径优化导致的收益△CV3Q一定为正值。

3    结    论

以共同配送中心为核心的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一定要考虑农产品生产的分散性。共同配送中心的建设有利于物流技术、设备的升级,但会产生巨大的固定成本。完善的物流配套服务可以提升农产品的品质,进而降低农产品的损腐率,同时提升物流活动的单位获利空间。完善的信息系统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现有物流资源的使用效率,但对分散的农业生产作用不明显,需要长期契约或者收益共享契约来约束农户的生产行为,改善农产品品质。而共同配送中心所产生的巨大客户量使得在约定时间内的配送路径可以更合理。完善的农产品物流体系,不仅需要从配送企业进行改善,还需要对供货商和需求者进行相关约束,使得整个体系运行更有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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