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农发行税务风险管控探析

2023-06-08 06:47贺庆
审计与理财 2023年5期
关键词:农发行合规发票

■贺庆

一、引言

当前,我国税收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税收法律法规日趋“精细化、复杂化、国际化”,税收征管日趋“数字化、多元化、深入化”。为促进各行各业的涉税行为规范化,税务机关依托税收大数据应用平台、金税三期系统和货劳系统三个平台,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强监管、严处罚”的态势持续加强,对于查出的各种违法违规涉税行为,不仅要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和罚款,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农发行作为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先锋主力模范作用,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承担着稳定和调控经济的社会职责,兼具政策性金融履职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双重价值目标。随着政策性金融业务的不断拓宽和发展,农发行的纳税金额逐年增加,而创新业务下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经营管理和可持续发展面临着更加复杂多变的税收环境。农发行已被国家税务总局纳入千户集团名单,作为重点税源企业管理。根据农发行总行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千户集团”税收风险自查补税有关事宜的通知》和各地税务局的检查要求,基层农发行对各税种进行了自查,并接受了属地税务局的检查,部分农发行补缴了税款和滞纳金。如何防范化解税务风险,提升税务风险管控能力,成为基层农发行面临的重要课题。

目前,基层农发行申报缴纳的税种主要包括:贷款、结算、转让金融商品、出租和处置固定资产等业务缴纳增值税,并以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基础,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拥有土地、房产,缴纳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购买车辆,缴纳车辆购置税;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缴纳印花税;发放工资、无偿赠送宣传用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由总行统一汇总申报缴纳,相关的数据自下而上逐级报送,省分行审核、汇总并编制本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表上报总行。

二、税务风险概述

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纳税人未正确遵循税收法律法规和领会税收文件精神,造成漏缴、少缴税款等情况,导致补税、加收滞纳金、罚款、法律制裁等现实或潜在的风险;二是纳税人未充分有效掌握和运用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造成未享受减免税款和应退未退税款等情况,多缴了税款,增加了税务成本,减少了企业利润;三是纳税人发票使用和管理不当,出现虚开发票、取得不合规发票、丢失发票等情况,带来违法违规风险。

税务风险管控的目标是既要按时、准确、合规履行纳税义务,做到税款应缴尽缴,确保发票使用和管理合法合规,同时又要合理开展税收规划,维护自身正当的税收利益。

三、基层农发行税收业务主要风险

1.票据管理环节税务风险

一是取得发票不合规。不合规发票情形有:发票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错误;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税收分类不正确;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不一致等。有的员工发票合规意识不强,取得发票时未仔细核对发票信息,个别发票存在抬头为“个人”、单位简称或纳税人识别号不一致等情况。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 年第28号),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实际工作中,个别行存在使用不合规发票报销的情况,造成所得税增加的风险。

二是捐赠票据不合规。根据《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 年第27 号),符合税前扣除条件的公益性捐赠应取得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监(印)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并加盖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印章。个别行的捐赠行为存在捐赠对象不在有关部门发布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内或不是县级以上政府组成部门、票据不合规等情形,导致相应的捐赠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造成所得税增加的风险。

三是发票管理不妥当。随着贷款等业务量快速增长,增值税发票开具数量逐步增加,开票人员偶尔会错开发票,有的发票管理人员保管作废发票不妥善,出现发票遗失的情况。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6 修订),发票等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 年。未妥善保管发票的机构,在税务检查时面临被税务机关处罚的风险。特别是目前县支行均为单机版的金税盘,开具发票无需与交易流水进行关联,如果发票及税控设备保管不当,可能引发虚开发票的风险。

2.纳税申报环节税务风险

一是赠送宣传品未按规定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和代扣代缴个税。一方面,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 号),农发行将外购宣传品对外无偿赠送,用于市场推广、交际应酬等情形,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入,适用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另一方面,根据《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 年第74 号),因业务营销需要,农发行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宣传品,应建立宣传品领用赠送台账,按购买宣传品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确定应税所得,适用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基层农发行存在外购宣传品赠送客户的情形,部分行未按规定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造成增值税、个税少缴的风险。

二是未足额申报缴纳贷款合同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法》(主席令第八十九号),农发行签订的贴息贷款合同以及符合免税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合同免缴印花税,其他贷款合同应按规定纳税。有的行对印花税免税范围掌握不透彻,错误地将中长期贷款合同归为免税合同,还有的行只按当年放款金额、未按贷款合同金额申报纳税,上述情况均造成印花税少缴的风险。

三是未申报缴纳房屋附属设施房产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 号),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都应计入房产原值来计征房产税。实际工作中,部分行添加了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电梯、监控设备等),但未相应增加房产税的计税基数,造成房产税少缴的风险。

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环节税务风险

一是未按规定整理和记录不合规发票、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等纳税调整项目情况。不合规发票包括个人医药费发票、发票的单位名称和税号错误、未开具发票的手续费支出等。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费用、为其他单位或个人负担的税金(宣传品的个税)、个人学历费用等。日常工作中,部分行财务核算和税务管理人员未按规定整理和记录这些需要纳税调整项目情况,造成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数据不准确。

二是没有按照财务费用支出的属性准确分类进行限制性扣除。例如:职工食堂、交流干部用房、集体福利设施等相关费用支出未重分至职工福利费;属于党建活动或场所的相关费用支出未重分至党建经费支出;属于礼品性质的宣传用品未重分至业务招待费。由于职工福利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等支出属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制性支出,需按照税法规定的限制标准进行调整后扣除。实际工作中,部分行没有事先对限制性支出进行管理,没有按照财务费用支出的属性准确分类,造成限制性支出税前扣除的口径与税法规定不一致,进而导致税前扣除数据不正确。

三是未对使用权资产进行纳税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依据合同约定支付的使用权资产租赁费应当纳税调减处理,当年计提的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用、当年摊销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纳税调增处理。实际工作中,部分行对新租赁准则缺乏了解和学习,未对使用权资产进行纳税调整,造成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数据不准确。

四、基层农发行税务风险的成因分析

1.税务岗位人员管理有待加强

一是税务岗位人员流动性较大,合规纳税意识不强。目前农发行省、市、县三级机构都没有设置税务部门和配备税务专岗人员,税务岗位人员均身兼数职且流动性较大,部分税务人员没有熟练掌握税务工作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导致不熟悉政策和不清楚业务,不能够全面做好纳税管理工作。

二是税务人员对税收政策学习不全面、理解不到位。我国税收政策繁多、专业性强,然而部分行不重视税务工作,很少组织税务培训和学习。税务人员对税收政策学习不足,没有掌握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如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等,容易产生多缴或漏缴税款的风险。

2.税务风控体系和系统建设有待完善

一是税务风险内控体系不完善。目前基层农发行的税务风险识别主要靠税务管理人员的个人判断,税务风险防范工作受到个人能力的严重制约,防控水平参差不齐。部分行认为通过与税务机关沟通协商就能解决因漏缴或少缴税款被处罚的问题,然而随着税务机关金税系统的改进升级和刚性管控,这种潜在的风险随时可能爆发。由于税务岗位人员能力和思想的局限,大多数基层行的税务管理工作只限于按时准确申报缴纳各项税款,不具备税务筹划、控制等职能。

二是涉税系统之间尚未完全互通。目前农发行涉税系统包括新核心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增值税管理系统、航天信息开票系统等,系统之间的数据传输尚未完全互通,税务业务处理需要在多个系统之间切换,容易出现操作风险。

三是涉税系统业务处理功能有待提升。通过多年的信息化建设,农发行涉税系统能自动处理价税分离、进项税抵扣等涉税业务,但税务自动化水平仍然较低,仍有部分业务需要人工处理,税务报表需要人工分析填报,税务系统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

3.税务信息交流渠道有待畅通

一是部门之间缺乏税务信息沟通。其他部门往往认为税务管理仅仅是财务部门的工作,只需财务部门做好就行。实际上其他部门的业务也与税收业务相关,比如资产的转让和出租、贷款利率的保本测算均需要考虑税费成本。税收业务全流程是从业务部门开始,到财务部门缴纳税款结束。如果在业务开展之初不考虑税务问题,业务部门产生的涉税业务信息就不能及时准确传递到财务部门,导致财务部门不能及时对税务活动进行有效筹划和管理。

二是机构之间缺乏信息交流渠道。农发行分支机构地域跨度大,机构之间缺乏税务工作交流渠道,缺少现场税务培训和交流机会,税务工作交流局限于税务管理人员之间的个人交流。新接手的员工往往按照原有固定的流程操作,当税收政策和操作流程发生变化,由于没有及时获取信息和掌握情况,不能做到有效调整,难免出现管理漏洞从而引发风险。

五、优化税务风险管控的建议

1.加强税务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税务人才培训和考核。一方面,员工的专业能力是纳税管理的关键。基层农发行应充分认识税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开展和参加多层次、多途径的税务培训,培训对象不仅要覆盖税务岗位人员,还应覆盖行领导和业务人员,通过培训让全体员工强化依法合规纳税意识;另一方面,农发行省级分行应建立税务工作考核机制,对于涉及缴纳税收滞纳金和罚款的辖内机构,要在内部控制评价、财务资源配置和经营绩效考评中扣除一定分值;对于因个人主观原因造成缴纳滞纳金和罚款的税务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严肃问责。各基层行要将税务风险管理融入到基础管理工作和业务经营活动中,强化税收法律法规的遵从度和严肃性。

二是完善税务人才储备和激励机制。在校园招聘、社会招聘时考虑招收适量税收专业人才,将专业人才放在专业岗位上,做到人岗匹配。研究建立专业证书与行员等级互通机制,鼓励税务岗位人员参加各类财税资格考试,提升税务工作的吸引力,持续加强税务人才队伍建设。

2.加强税务风控体系和系统建设

一是加强税务风险内控体系建设。一方面,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不断优化税务风险管理流程,按照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设置税务岗位,严禁只有一人经手发票开具全流程,完善税务风险识别、分析和管控各环节管理,推进税务风险管理的制度化和标准化;另一方面,通过开展内部检查或聘请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等方式,定期对基层行税款核算和缴纳、发票开具和管理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规涉税业务行为,消除隐藏的税务风险,持续完善税务风险内控体系。

二是加强税务管理系统升级改造。一方面,挖掘开发现有涉税系统资源,进一步推动涉税系统之间实现数据互联共享功能。完善增值税管理系统功能,实现上级行对下级行增值税业务的实时管理和的监督;另一方面,提升税务管理电子信息化水平,在业务系统中嵌入税务风险点逻辑参数,实现重要涉税数据的提取校验,逐步实现税务风险管理系统化、自动化,有效控制操作风险。

3.完善税务沟通反馈机制

一是加强部门间沟通。为有效防范和降低涉税风险,切实做好日常纳税操作和管理筹划两个层面的工作,无论省分行、市分行的财会管理人员、支行的一线临柜业务员,还是客户、信贷、风险管理等有关人员,都有必要学习和了解经营管理有关的税务知识,强调涉税业务事项从业务开展之初进行涉税筹划,加强税务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的互动交流,做好应税事项的涉税判定、资料传递和税款缴纳,提高税务筹划能力。

二是加强机构间沟通。建立上下级行之间的交流渠道,搭建学习交流平台,通过举办税务座谈、培训等方式,邀请各行税务骨干分享交流最新的税收政策法规和涉税实务经验,加强税务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指导。重大税务事项和税务管理问题要及时逐级上报。

三是加强与税务机关沟通。我国税收政策繁多,纳税管理政策性强。但是个别涉税业务政策存在不明确不具体的情况,企业很难准确理解和把握,各地税务机关也可能存在不同的理解口径和执法尺度,导致企业无法控制相应的税务风险。因此基层行要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沟通,充分掌握这些税收政策在实务操作中的具体要求,防范和规避税务风险,提升税务风险管控能力。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税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贯穿于基层农发行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为持续提升税务管理水平,有效防控涉税风险,基层农发行应强化依法合规纳税意识,全面做好发票管理、纳税申报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各项工作,加强税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税务内部控制体系和沟通反馈机制,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实现审慎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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