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实践哲学意蕴

2023-06-11 07:01薛勇民王文燕
理论探索 2023年3期
关键词:生态文明

薛勇民 王文燕

〔摘要〕习近平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论述,开辟了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的新境界。以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为指导,深刻领会和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实践哲学意蕴,主要应基于生产力发展、社会形态演变和人类文明转型的辩证过程,深度诠释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所蕴涵着的实践本体论基础、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所体现着的实践价值论特质和人类文明转型发展所彰显着的实践动力论机制。只有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一致,才能在生态实践中完成人与自然的本质统一。

〔关键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践哲学,生态文明

〔中图分类号〕B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23)03-0025-07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1〕49。新时代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实践诉求,促使彰显时代精神的中国生态哲学实践学派生成,它以人与自然的关系为中心,从实践哲学的角度关注人类文明的演变。在实践活动中,人类不断重塑对人与自然共生关系的认知,而这一认知的水平,反过来决定着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方式,影响着人类文明进步的进程。人与自然共生关系的持续演化历程,基本经历了古代素朴的和谐状态、工业化造成的严重失衡和危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及其现代化三个阶段。其中,最后一个阶段是人类社会奋斗的目标。因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一种关于人与自然共生关系的全新实践和理论,它是全球化生态文明发展的实践自觉和理论自觉。

新时代,人类如何把握人与自然共向发展的内在需求、优化和变革人与自然的交往方式、在生产实践中实现理想共生,无疑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人与自然的深层矛盾,就其现实性而言,只有在一定的发展条件下才能得到解决,而创造条件和走向转化都只能在双方交往实践中实现。这就要求人类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这是一种人与自然理想共生的新实践和新理念。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内容,其中蕴含着深刻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它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思想,传承和接受了中国优秀传统生态文化智慧,形成和体现了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为研究本体、生态系统论为认识方法和生态文明为价值追求的当代生态哲学思想。

一、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实践本体论基础

众所周知,自然孕育了包括人在內的一切生命,人与自然同源、同根,共存、共生。但是,人与自然的共生并不必然表现为和谐共生,特别是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在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不仅造成了对自然的戕害,而且使人与自然的生命存在都受到了极大的威胁和破坏。现实的困境迫使人类不得不反省对待自然的态度和行为,通过确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重构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的物质文明基础。

(一) 人与自然有机共生关系的实践生成

对于人类来讲,人与自然之间共存共在的生命本质是自身得以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自然是生命之母,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2〕18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与自然界之间持续不断地发生着交互作用。人作为自然性的生命存在,虽然也受到自然规律的制约,却不同于无机生命,而是一种能动的自然存在体,人可以通过实践认识和改造自然,为自己的生活创造新的条件。

需要深刻反思的是,自启蒙运动以来,随着人的主体意识和理性思维能力的不断提升,导致了日益严重的人与自然关系的主客二元对立,使人与自然的素朴协调关系被打破,出现了人与自然的生命不统一性问题,亦即人的理性与自然内在规定性之间的不一致性问题。针对康德所主张的“人为自然界立法”的观念,黑格尔深刻批判了这一观点对自然生命丰富内涵的忽视,并将自然主体化、精神化作为自然与人的生命相通的重要前提,认为“自然在其特定存在中所达到的最高的东西是生命;但生命作为单纯自然性的理念却受外在性的无理性的摆布”〔3〕25。恩格斯对黑格尔在这一方面的论述曾给予高度评价,“黑格尔第一次——这是他的伟大功绩——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即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4〕22-23。

历史唯物主义进一步彻底批判了被黑格尔“颠倒了的世界观”,并坚持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相结合,遵循自然史与人类史相互制约的规律,从而使人与自然的生命统一问题由绝对精神的抽象思辨转向了现实立场。至此,人与自然共生的前提不再是精神性的理念体系,而是客观实在性的物质存在。现代工业文明中的人与自然关系危机,从根本上也不是一种抽象理念的思辨危机,而是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一客观实在的物质前提的背离,是对自然史与人类史相互制约规律的现实背离。因此,人类文明进程中人与自然关系危机的解决,需要对人与自然共生的物质前提进行重构。其重构过程不是人与自然的抽象直观,而是基于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事实的感性活动,是人与自然共养、共存关系重塑的现实活动,是重新实现自然史和人类史辩证统一的实践活动,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诉求。

(二)资本主义制度加剧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对立

人与自然生命同源而不同质。自然无意识地体现着客观发展规律,而人类则具有地球上最美丽的花朵——意识,具有独一无二的实践活动。可以说,“人带来‘无”〔5〕82,丰富了自然的“有”。人类通过无穷无尽的认识与实践,不断地接近自然、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但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社会需求状态,使得自从人类产生之后一直与自然处于斗争状态之中。

由于人类对自然的需求是普遍的和绝对的,因此人与自然共生的矛盾也具有普遍性和绝对性。它不会因为社会形态或人类文明类型的发展更迭而消失,区别只在于不同社会或不同文明如何应对这一矛盾。人与自然共生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往往通过一定阶段的特殊性和相对性展现出来。人与自然的每一次斗争都为新的同一提供了条件,每一次同一也为新的斗争奠定了基础。人与自然共生关系正是在斗争与同一的渐进变化中,从低级向高级不断地运动和发展。

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制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加深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对立。“异化劳动从人那里夺去了他的生产的对象,也就从人那里夺去了他的类生活,即他的现实的类对象性,把人对动物所具有的优点变成缺点,因为人的无机的身体即自然界被夺走了。”〔6〕163自然赋予工人的基本生存权以及人之为人的生命自由在异化劳动中被剥夺了。同时,“对于通过劳动而占有自然界的工人说来,占有表现为异化,自主活动表现为替他人活动和表现为他人的活动,生命的活跃表现为生命的牺牲,对象的生产表现为对象的丧失,即对象转归异己力量、异己的人所有”〔6〕168。异化劳动剥夺了工人认识与改造自然的、有意识的对象性活动自由,而资产阶级也异化成为金钱和贪欲的奴役,人与自然关系在主体人的现实异化过程中走向对立。

近代以来,在以资本主义国家为主导的工业主义影响下,资本与技术的高度融合,工业化的进步推动了物质生产高度发展。但人们用工具理性规约了自身的进步,甚至在“任何一个方面都被两种核心规则所表征:生产和消费最大化,利润或权力最大化”〔7〕5。技术进步使工业无限增长有了合理理由,甚至工业通用技术权利层级——科层制,界定人的社会劳动地位层次,压抑人的自觉意识,使人类面临多方面的发展困境。诸多生态危机,严重破坏了人类整体与自然共同存在的基础。与此同时,人类也付出公平和正义失衡的代价,陷入了人与自然、人与人双重关系的恶化和紧张局面,全球环境治理面对前所未有的困难。当前,人与自然生命实现同一性的条件存在严重缺失,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在现实中表现的异常突出。作为矛盾双方的人与自然,需要将已有的斗争性向新的同一性转化。

(三)在生态实践中实现人与自然的本质统一

辩证地看,人与自然之间暴露的矛盾越多,孕育同一性的可能性也就越大,人与自然关系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具有走向和谐的历史条件和现实可能。人类与自然在矛盾运动过程中,不断回归协同秩序,从斗争性走向同一性,推进和谐共生,逐步形成共向的发展诉求和发展态势。从根本上讲,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既准确地把握人与自然关系的生成逻辑,又深入地反映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过程,使人与自然发展史回归于本真的内在动力源,打破资本或技术等外生力量对于人与自然共生关系的抑制状态,实现人与自然关系发展逻辑与历史的辩证统一。

深入地看,人类与自然关系的根本性变革,首先取决于人类变革身份的认知觉醒。在总结古今中外经验教训基础上,深刻把握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趋势,人类变革身份在人与自然共向发展中得以确认。“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8〕275人类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创造条件的历史使命得以明确,人类生态实践的目标旨在积极推动“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的辩证统一〔6〕187,并在人与自然实现本质统一的前提下,达到人与自然关系的新和谐状态。

透视现代人与自然关系,必须看到人与自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及其在共生系统中的实际地位和相互作用。虽然自然对于人类的存在具有先在性,但自然的优先地位却无法决定人类活动的性质和范围。相反,人类自身特有的能动性,可以意识到在自然面前理性选择和遵循客观规律的重要性。正是这一特性造就人类自为的生命本质,人类生命意义与价值的产生和存在正好耦合和弥补了自然先在性所带来的偶然性和排他性。因此,人们秉持“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2〕6的观点,主动适应自然、顺应自然,形成自然与人类的生命联合体,从而呈现出灿烂多姿的生命实践景象。从这个意义上讲,人与自然之间共生共存的生命本质体现了生命自然观与生命历史观的辩证统一,实现了生命发展过程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的辩证统一。

二、人与自然的价值融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实践价值论特征

生命的意義不仅在于生命形式的客观存在,更在于通过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实践,实现共生价值的创造。遵循客观辩证法,自然得以生生不息地自由发展,展示着自然规律创造的生命自由。人类在主观辩证法的作用下,通过独有的实践活动逐步摆脱物的奴役,在遵循自然规律前提下,推进社会公平、进步和自身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在此意义上,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使人类与自然实现了共通的自由价值诉求,这也是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实践价值追求。

(一)顺应自然与利用自然的统一

马克思认为,人与自然生命体的价值追求要从“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挥” 〔9〕929开始,这种身份自由不是让人类有能力与自然更加对立或隔裂,而是人类利用自己的自由身份,能够主动以合作的态度在实践中追求与自然的统一。当然,任何时候都不能否定自然自身的强大力量,在人类主动走向自然的过程中,人类必然会受到来自自然的回馈和抚慰。这就实现了一种共通的自由,其由人类发起却并不是单向的而是双向的。

人类不仅利用和遵循客观规律实现了自身在必然王国的自由,同时,也追求着一种超越必然王国的新型自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所追求的共通的自由。这种自由基于人与自然的共通,即人与自然之间共养、共向和共享的必然结果,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追求。人与自然生命实践自由规制了世界的多样性,人类在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中实现自我目的的重塑。当人类学会与自然和谐相处,并在人与自然的同一性中保持、尊重和顺应各自特质时,人类便开始由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迈向社会美好生活与自然欣欣向荣的理想境地,从而诠释了人与自然生命共通的自由美好之路。而且只有在这个时候,人类的本质力量才真正自觉地遵从自然约束,主动承担起与自然、自我和解及反哺养护的义务,完成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实现人与自然的有机协同发展。

正如马克思所说,“至今一直统治着历史的客观的异己的力量,现在处于人们自己的控制之下了。只是从这时起,人们才完全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只是从这时起,由人们使之起作用的社会原因才大部分并且越来越多地达到他们所预期的结果。这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4〕306-307。可以说,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实践活动一次次冲击和变革着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解放自我实现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过渡的实践前提。同时,在当下也推动了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型过程中必然形成的人与自然关系的新格局,造就了人类文明新形态呼唤的共同合作生活方式和友好共享交往方式。

(二)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

人与自然生命体实践过程不仅扩展了对于生命自由边界的理解和认识,更在此意义上推动了人类实践价值的重塑。人类的自由 “只是在必要性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9〕928。必然王国里,“自由只能是: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 〔9〕928-929。人与自然生命物质变换实践活动对于实践主体、实践方式及实践效果,提出异化终止、联合化、合理化、最小化、利人等价值评价要求,为人类实现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提供了条件。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批判近代以来西方机械自然观基础上,推动绿色发展, “是对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全方位、革命性变革,突破了旧有发展思维、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是对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一般规律的深刻把握”〔2〕52。因为人是自然持续发展中的人,自然是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人的自然,人与自然统一于共生共存、协同发展的物质变换实践活动之中。

反过来说,当自然界成为被无限度索取的对象,面对自然生态环境恶化和自然生命的自由之美凋敝,需要深刻反思的是,人类不仅违背了自然规律,同时也使自身陷入不断进步与新需求不断产生的漩涡之中,甚至失去了判断进步与需求性质的能力和主体追求的自由之美。就价值系统而言,就是割裂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在人类实践活动中的统一。因此,当人类连自我调节、自我评价和自我反思能力都被资本主义、工业主义的物欲化为齑粉的状况下,人类必然王国的自由都不存在,谈何走向彼岸的自由王国。现实中,人类要想走向人与自然的自由王国,就必须实现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不断丰富人的类本性认识,在人与自然生命关系面前始终保持一种客观態度和正义价值。当今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型的过程,实质上是从根本上打破工业主义发展逻辑的过程,是人类面对工业主义威协争得人民主体性、实现生态实践全过程民主的过程,是人类从单纯的工具理性困扰中解放出来而得以回归与价值理性统一的实践过程。

(三)自然规律与生态实践自由的统一

必须看到,整个人类文明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演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成为生态文明的内在需求和核心价值,是人类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同时,追求生态实践自由的必然结果。在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型过程中,生产力得到进一步解放、走向更高阶段,即人与自然通过交往实践实现分享,社会发展与自然进化同向同行,人与自然生命共享交融发展。具体来说,人类要遵循“我对自然好,才能让自然对我好”的生命交好原则,在认识和顺应自然规律的前提下,把保护自然生命的能力展示出来。同时,自然也因得到保护而为人类提供持续发展的物质能量,实现生态实践的自由。

人类尊重自然规律是生态实践自由的前提,人类要实现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首先要做的是拥有对于人与自然生命关系的身份自由和实践自由。从一定意义上讲,人类文明转型的过程就是尊重自然规律与生态实践自由统一的过程。因为“文明成长的动力来源于挑战激起成功的应战”,而这种应战“不仅要有效回应所应对的挑战,还要能够激发出大量需要做出不同应对的新挑战”。〔10〕861很显然,不尊重自然规律,不实现生态实践自由,人类的应战无法有效回应所应对的挑战。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尊重自然规律与生态实践自由的统一,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增长模式,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必将为世界生态文明的建设提供积极有益的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三、人类文明的生态化转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实践动力论机制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内在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人和自然作为生命共同体,二者既相对立又相统一。人与自然关系的危机,虽然激化了人与自然双方斗争性的一面,却也推动了人与自然关系的积极演变。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国的时空场域中出场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建设实践,“完成世界上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生态环境修复,不仅推动了美丽中国建设,也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作出卓越贡献”〔11〕。也就是说,随着人类文明形态的转型,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了本真的实践动力。

(一) 人类文明生态化转型推动人在自然中的生态实践

人与自然的共享交融,就是要通过人类与自然尊重差别的友好交往活动,使人的对象性的活动自觉与认识自然规律、遵循自然规律相结合,将自身的本质力量在真理性与价值性的统一中得以回归。同时,自然随着人的本质力量的回归,从而实现了被利用和改造的合理性。进而人和自然通过交互实现价值回归,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具有共同发展目标的生命共同体。

不容否认,资本主义社会曾实现了人类历史上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却也导致了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人与自然因为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交往而表现出不平等的共生危机。具体表现为,使得自然对于人类生命的先在性具有了鲜明的“阶级差别”,自然对于人类生命的给养成为少数人的特权,而广大劳动者则只是“同生产力并同他们自身的存在还保持着的唯一联系,即劳动,在他们那里已经失去了任何自主活动的假象,而且只能用摧残生命的方式来维持他们的生命”〔6〕580。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必然是虚假的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物的私有”带来的是人与人的对立与异化,人与自然的交往关系表现为争夺交往主权的占有方式。广大劳动者“为了实现自己的个性,就应当消灭他们迄今面临的生存条件,消灭这个同时也是整个迄今为止的社会的生存条件,即消灭劳动。因此,他们也就同社会的各个人迄今借以表现为一个整体的那种形式即同国家处于直接的对立中,他们应当推翻国家,使自己的个性得以实现”〔6〕573。也就是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使人与自然的交往成为虚假的联合,其结果必然迎来无产阶级对旧有的人与自然关系的根本性变革。

与此相一致,在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型的过程中,生产力自身必然发生内在变革。生产力作为人类社会共同形成的物质力量,不再只是从结果来笼统地表征为人类征服自然和利用自然的能力,而是需要人类从生态文明的视角对生产力产生来源、实现过程进行追问与评判。生产力不仅是用自然科学指标可以量化的客观特征,还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以及满足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力量。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关系,在生产力内涵中展现出来,使人们对生产力内涵与外延的理解更加科学合理。

(二) 共享理念引领人与自然之间互动发展

必须认识到,资本或技术等非本真动力导致了人与自然发展的客观性与历史性割裂状态,造成了人与自然关系的严重异化。正所谓“西方工业文明发展的惨痛教训表明,竭泽而渔、杀鸡取卵的发展方式不可取,可持续发展之路才是人类社会欣欣向荣的‘人间正道”〔12〕。因此,要彻底改变这种异化,就要走向人与自然之间的双向互动式的共享。这也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前提条件,是人类在实践基础上坚持回归主客统一的本质要求。在主体客体化过程中,人类带着目的和意志走向自然,利用物质和能量让自然发生对象性改变,彰显人使自然成为“为我之物”的本质力量,即人面对自然应有的本真之我。这个过程是认识自然规律、洞察自我优势与局限的过程,也是达成人类实践意志与利用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统一的过程。在客体主体化过程中,作为客体的自然,不仅能够在一定范围内满足人的实践需求,同时,自然的独特性会转化为主体物质和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化主体生命质量,帮助主体能够更好地全面而自由地发展。自然也只有经过人的实践的对象化改造,才能更好地成为人的存在条件。归根到底,人与自然的矛盾只能通过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实践活动来解决。

就主体性来说,关键在于优化和变革人对待自然的态度和方式,作为主体的人要主动与自然进行共享的交融,而且这种交融扎根于实践。正是实践成就了人的主体性,也是实践使人与自然的共享从可能走向现实。“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6〕527实践作为一种新世界观,不仅使物质的自然与精神的历史实现了辩证统一,而且还在行动方面用革命性来维护着这一主客统一的局面。就客观性而言,生产力是在人类实践中形成的改造和影响自然以使其适合社会需求的物质力量,体现人与自然的现实关系,是人与自然交往状况最显著的表征。生产力不仅体现出改造和影响自然的工具性,更体现出对社会需求的价值引领的功能。因此,人与自然关系异化问题的解决,重中之重在于先进生产力的变革。“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 〔13 〕591生产力的变革会促进阻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旧生产关系的变革,催生新的生产关系。这就表明,只有具备人与自然共存的现实条件能走出与自然关系危机,促使人与自然共享交融的图景得以呈现。

(三) 培育人与自然和解的“和”“养”智慧

既然人离不开自然,人与自然共存共在是不可或缺的客观事实,那么如何才能实现呢?深入考察中国古代生态文化发现,其中蘊含的“和”“养”智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古代的“和”文化思想丰富,内涵深刻。概括地讲,主张天人合一,强调人与自然现实实践维度的和解与和谐。坚持和弘扬这一“和”文化,就需要通过对人与自然已有矛盾的识别与接受,重构人与自然之间的平等地位关系,进而约束人的主体行为向有利于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转变。这是人类对过去已发生的破坏自然行为的自觉调整,解决的是“和什么”的问题,是走向共养的必经之路。“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骋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与理物而勿失之也?愿于物之所以生,孰与有物之所以成?故错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14〕274这里,“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和谐一体体现出只有人与自然之间的共生才能消解对立,进而在人类与自然和解之后,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协同发展而展开指向未来的自觉改造行为,最终解决“如何和”的问题。

不仅如此,中国古代文化还特别强调“养”的重要性。实现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养,人类要面对与自然“养什么”“如何养”的问题。“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这就表明,和以生,养以成,而且和是养的基础和前提。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滋养”,就是在人与自然和解、和谐化基础上互相成就对方生命价值的过程,是人与自然关系所实现的最高阶发展阶段。人类生命实践活动不仅使人类在自然万物和谐中获得生存条件,而且还能感知和认识自然万物的本性,积极利用和反映自然万物生命的价值,发挥自然在人类生命实践中的基础作用,促使自然万物生命力更加旺盛,实现和谐共生。因此,人类不仅要享用自然万物对于人类生命的滋养,同时也应尽到关心、爱护、养护自然的义务,这才是“养”的真谛。

质言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思想,包含着丰富的中国传统智慧。尊重自然,就是人类要感恩和接受自然这个生命之源和滋养之源,能够“和”“养”自然;顺应自然,就是人类要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把握自然对人类存在与发展的“和”“养”智慧,以造福万物,图谋长久;保护自然,就是要使自然与人类之间的“和”“养”条件得到保障,使人类的生存发展更加顺畅。

综上所述,工业文明因为受近代机械自然观的影响,导致人们从对抗性意义上理解和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则要求坚持人与自然关系的整体性,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从根本上讲,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体现了客观规律性和主观能动性的辩证统一,是生态文明的核心理念。人与自然形成生命共同体实质上是人类遵循客观规律的必然选择,体现的是人与自然生命的有机性和创造性。同时,人与自然作为共养的生命存在,客观上决定了人与自然的共享交融和共通自由。而人与自然共向发展的动力特性,又最大程度地体现了人类的主观能动性,从而使人与自然的共享交融和共通自由从可能变为现实。人类只有高度自觉地走向自然、融入自然、尊重自然,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础上的现代化。

形成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实现人类生态文明的根本性变革,培育全社会的生态实践智慧,迫切需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生态实践观的生成。一定意义上说,从实践哲学视野探寻生态环境问题的实践论根源,深层反思和追问人类的生态实践模式,实现“生命存在”本体论范式转换,建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生态实践观,是生态哲学直面现实问题的哲学本性显现过程。不仅如此,以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为价值规约,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为主要内容,新时代社会主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生态文明实践作为一种超越传统人与自然实践方式的当代实践哲学,内在地构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具有探寻生态哲學理论学派的“中国方案”生成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

〔2〕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M〕.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2.

〔3〕黑格尔.自然哲学〔M〕.梁志学,薛华,钱广华,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4〕恩格斯.反杜林论〔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

〔5〕叶秀山.哲学要义〔M〕.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北京公司,2006.

〔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7〕罗伊·莫里森.生态民主〔M〕.刘仁胜,张甲秀,李艳君,译.北京:中国环境出版社,2016.

〔8〕习近平.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2.

〔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0〕阿诺德·汤因比.历史研究:下卷〔M〕.郭小凌,等,译.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

〔11〕桑明旭,王坤鹏.关于人类文明新形态的三个基础性问题〔J〕.理论探索,2023(02):36-44.

〔12〕郭 超.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天下情怀诠释〔J〕.理论探索,2023(02):45-51.

〔1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4〕荀子〔M〕.方勇,李波,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15.

责任编辑 苏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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