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构建开放式区域协同创新体系的路径研究

2023-06-16 01:32连俊华
全球化 2023年3期
关键词:开放式粤港澳城市群

摘要:“十四五”时期,我国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点方向是致力于开放式区域协同创新体系。本文梳理了当前我国主要区域协同创新体系的建设现状:粤港澳大湾区拥有开放程度高、联通三地的优势,以“世界工厂”链接全球创新资源;长三角城市群具备相对完整的产业体系,具有完善区域间协同创新体系的体制机制;京津冀城市群的创新资源比较集中于北京,城市间创新协同互动不紧密;成渝城市群的两地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双城经济圈建设,以新技术推动新经济发展。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构建我国开放式区域协同创新体系的实施路径:一是深化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二是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协同升级;三是建设具有各地区特色的开放式区域协同创新体系,推动国家层面设计协同创新机制。

关键词:高质量发展区域创新体系开放式协同创新

作者简介:连俊华,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引言

“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面临的一个紧迫任务是加快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在知识经济时代,创新作为当前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之一,在区域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以美国为首的部分西方发达国家对我国关键核心技术进行“卡脖子”,国家创新体系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变得更加重要。其中,区域创新体系是国家创新体系延伸于区域层面的关键组成部分,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密切关联。

英国加的夫大学库克教授最早提出区域创新体系,指出区域创新体系是由在某一特定地理区域内相互分工与关联的生產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等构成的区域性组织体系,这种体系支持并产生创新(Cooke,1992)。我国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虽然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在运行协调机制、资源整合、知识吸收等方面仍存在不小差距。随着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不断细化,以线性和链式为主的传统技术创新模式不再适应发展需求,逐渐转为以多元创新主体合作为基础的协同技术创新模式。此时,区域创新更要突破传统地域界限限制,获取全球创新要素和资源。其中,跨区域协同创新的主要动因是获取外部资源,提高各参与方自身绩效,以及成本共担和风险共享。

协同创新作为一种高效的创新方式,需要不同主体间要素和资源无障碍流动、整合,而这又亟需一个更“开放”的环境;如果环境不够“开放”,协同创新将很难实现。开放式协同创新最初主要用于企业层面,将外部创新资源进行有效链接和整合,各主体能一起承担创新成本及风险,以有效解决封闭创新模式的不足(Bingham and Spradlin,2011)。开放式协同创新后来逐渐延伸应用于区域层面。首先,是一个基于网络联系和高度开放的学习创新型组织,具有弹性边界;其次,必须要同时具有创新能力的累积性和路径转换性;最后,应当具有较强韧性。

一、文献综述

区域协同创新体系被视为传统产学研合作的二次升华和创新范式的高级形态,强调打破传统的行业、领域、地域壁垒,进行立体式、开放式的区域创新。针对各区域创新要素的组织与协调方式,白俊红、蒋伏心(2015)指出,一种是创新主体间的协同创新;另外一种是区域创新系统间的要素流动,形成创新活动的空间关联。吴和成、胡双钰(2020)指出,跨区域协同创新通过区域之间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提升了整体创新绩效,实现整体利益大于各部分利益之和的效果。

跨区域开展协同创新的前提是区域之间实施开放式创新(毛磊,2014)。魏政福等(2013)分析了区域创新体系存在的问题,包括创新资源投入不足、企业主体地位不明显、创新环境有待改善以及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作用不明显,并提出我国构建区域开放式协同创新体系的对策。魏江(2010)认为,开放式区域创新体系理论建构应从三个方面来解析:一是从创新活动参与者分析(网络要素);二是从创新活动参与者相互关系分析(网络结构);三是从创新体系的治理机制分析(制度规范)。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课题组(2020)认为,“十四五”时期我国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总体方向是要建设一种高水平开放式区域协同创新体系。我国高水平的开放式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应具有三大基本属性,即网络根植性和高度开放性,创新能力的累积性和路径转换性,以及较强的韧性;应具有五大基本功能,即促进不同类型知识交流、学习以及向能力转化的功能,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协同发展的功能,跨区整合创新资源的功能,推动区域产业动态发展的功能以及创新政策的孕育功能。

一些学者选择部分地区进行案例研究,分析开放式区域协同创新体系的建设实践。白晰、王璐(2017)梳理了东北亚跨国区域开放协同创新研究的战略意义、主要目标、主要内容、考核指标、制度设计以及预期成效。张新萍等(2021)在分析四川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建设现状、现存问题的基础之上,探讨了四川省建设全域开放区域协同创新体系的重点合作区域及整体框架。李诗林、肖星(2022)总结了开放式区域创新系统的分析框架与主要特征,并以深圳市为例,运用开放式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研究深圳建立区域创新系统的主要成功经验、薄弱环节与短板。综上所述,现有开放式区域协同创新体系的研究文献数量并不多,尤其是缺乏基于近年来我国城市群开放式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建设的研究。

二、我国主要城市群协同创新体系建设现状

城市群区域是城市发展到较为成熟阶段的空间组织形式,是国家参与全球竞争与协作的新地域单元。当前,全球不少国家以创新型城市群的形式积极参与科技创新以及新兴产业竞争。创新型城市群逐步形成区域创新一体化,各城市围绕着产业链创新链高度分工协同。当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发展阶段,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建设直接影响城市群有效配置创新资源,实现一体化协调,进而提升一体化进程和国际竞争力。本文研究选择的城市群是目前我国国家战略的重中之重,人口规模、经济总量以及科技水平等方面位居全国前列,包括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以及成渝城市群。

(一)粤港澳大湾区:开放程度高,以“世界工厂”链接全球创新资源

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建设的典型范本区域,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珠三角城市群的多个城市组成,具有强大的经济活力和开放程度,有望成为国际一流湾区。2017—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的发明专利公开总量176.90万件,年复合增长率达14.46%。 粤港澳大湾区跨城协同创新发展成效显著。如果以跨城市发明专利合作率为衡量标准,探究粤港澳大湾区不同城市创新主体间协同创新发展的成效:香港与深圳跨城专利合作率最高,为68.03‰;澳门与香港跨城市专利合作率最高,为22.71‰;广州与东莞跨城市专利合作率最高,为6.43‰;深圳与东莞跨城市专利合作率最高,为3.17‰。

第一,积极发挥三地各自禀赋优势,将“世界工厂”与全球创新资源链接。粤港澳三地的“一二三四”格局(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四个核心城市)是其最大特点和优势。香港作为一座高度繁荣自由港和国际大都市,一直是连接中国内地与世界各国的门户,聚集了一大批金融和科技公司,可充分发挥国际金融中心的投融资平台作用;同时香港拥有一大批原始创新能力强的高校与科研机构。澳门是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最高的城市,拥有独特的历史和文化底蕴,是全球重要旅游目的地之一,也是连接中国内地与葡语国家的重要门户。中国改革开放为珠三角城市发展注入了活力,与港澳进行商贸合作,积极引进资本,嵌入到全球生产网络中,发展成为享誉全球的“世界工厂”;珠三角城市群有着丰富的人才资源,特别是在制造业方面,具有强大技术支持和创新能力。

第二,中央层面高度重视粤港澳大湾区的协同创新发展,积极制定相关规划纲要政策。我國2019年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升为国家战略,并且明确将协同创新环境更加优化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新阶段发展目标之一。在这一规划纲要之中,粤港澳大湾区被定位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提出构建开放型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为实现这一目标,粤港澳大湾区推动协同创新,促进三地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创新能力,打造集科研、技术开发、人才培养和产业转化于一体的世界级科技创新中心。

第三,市场发挥积极调节作用,弥补三地合作可能存在的障碍。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受政治体制差异、经济发展不均衡、文化认同差异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一些不足。随着时间推移,港澳与珠三角的产业合作已经从早期简单的垂直分工发展到垂直和水平分工的合作与竞争并存阶段。三地间存在一些问题,如产业同质化竞争、权利不对等,以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之间的矛盾等。这些问题如果要得到解决,三地要保持平衡竞争和合作,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平衡,确保实现长远利益,实现共同繁荣。同时,为了实现粤港澳三地产业和科技创新的优势互补及错位发展,政府应发挥协调作用,市场应发挥调节作用,促进三地产业和创新功能的协同发展。

(二)长三角城市群:产业体系相对完备,拥有完善的区域创新协同机制

长三角城市群涵盖范围广,是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位居前列的城市群,包括三省一市(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上海市)。长三角城市群最有望在我国率先建成世界级创新型城市群,无论是整体创新水平,还是区域内各个城市的创新均衡度,都处于国内领先位置。2020年,长三角地区研发投入强度高达2.84%,财政科技拨款占政府支出的比重为4.84%。 长三角城市群采取区域创新体系协同共建模式,促进资金、技术及人才等创新要素在城市群范围内跨区域流动,增强了协同创新力度。2011—2020年,长三角区域国际科技论文合作数量持续增长,从2011年的3817篇增至2020年的22575篇,10年间增长近5倍;且长三角地区41个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参与到科技论文合作网络中,以科技论文为纽带的长三角区域科研合作网络实现全覆盖。 2020年,长三角专利转移数量达到17741件,合作发明专利3010件,较2011年分别增长了16倍和6倍。

第一,长三角城市群产业体系相对完备,配套能力也比较强,形成了生物医药、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集成电路、信息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这些产业集群为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建设提供产业基础和创新支撑。同时,三省一市可充分利用自身市场优势和科创资源实现科技创新的合理分工。上海市依托出众的科创资源,争创国际科创中心,发挥区域创新的辐射和示范作用;浙江省的民营经济十分活跃,顺势承接上海市的创新成果,培育企业创业基地,孵化新创企业;江苏省的制造业基础较好,搭建完善的产业转化基地,为新创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安徽省扮演着产业承接基地角色,在保障其他省市新型产业发展空间需求的同时,也为自身产业发展注入活力。这种分工协作的方式使得长三角地区整体区域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第二,长三角城市群涵盖我国主要经济发达地区的三省一市,拥有完善的区域创新协同机制。三省一市这些年积极探索,尝试建立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签署区域协同创新合作框架协议与建设计划,持续深入推进科技领域创新合作。在合作机制总体架构方面,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体系的框架大致可分为三层:决策层是由长三角区域主要领导座谈会组成,为区域科技创新合作提供决策支持;协调层则由长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联合会议组成,为区域科技创新合作做好协调保障;执行层是在联席会议下面设立办公室和重点合作专题组,负责科技创新合作的具体实践工作。在具体实践方面,三省一市科技部门签署了《长三角地区加快构建区域创新共同体战略合作协议》,在科技咨询服务、科技评估、科技人才培养与交流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打造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地。长三角地区四地通过科技设施“通联”、创新政策“通兑”、成果转化“通用”等措施,推进“长三角区域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的覆盖;举办浦江创新论坛和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等多项创新活动;建设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和宁波甬江科创大走廊等多个创新平台。

(三)京津冀城市群:创新资源较集中于北京,城市间创新协同互动仍需完善

京津冀城市群以北京市为核心,还包括天津市和河北省全域的多个城市。2014年,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旨在实现京津冀优势互补、促进环渤海经济区发展、推动北方腹地发展。2015年,《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推动形成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的总体要求。2018年,《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出台,鼓励加强城市群内部城市间的紧密合作,推动城市间产业分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治理、对外开放、改革创新等协调联动。京津冀城市群是我国科技资源较丰富的区域之一,但是创新资源分布不均匀,主要集中于北京市和天津市,且城市间创新协同程度互动不够。2013—2019年,北京與天津、河北的技术交易项目数及成交额均快速增长,京冀技术交易项目数从2564项上升为3880项、技术交易额从34.91亿元上升为251.34亿元,分别增长了51.3%和620.0%。

第一,北京在京津冀地区乃至全国创新资源最为集中、丰富,同时京津冀三地创新极不平衡。北京和天津两市在科创基础方面优势表现为人才资源、产业优势、政策支持等多个方面,推动两地科技创新发展。具体来说:在人才资源方面,两市拥有众多优秀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提供了丰富的人才资源;在产业优势方面,两市拥有雄厚产业基础,其产业领域涵盖了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多个方向;在政策支持方面,两地都建立了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支持,例如加大科技投入、支持科技企业、建设科技创新中心等政策措施。但是,科技创新的资源和载体更多地集中于北京和天津两市内,而河北省内资源相对较少,呈现出极不平衡状态。

第二,京津冀三地致力于高效配置区域创新体系,促进创新主体互动、创新要素流动等,不过创新要素分布不均、产业结构失衡导致创新资源区际共享、创新主体协同存在障碍。首先,京津冀地区涉及科技创新领域的跨部门协作府际联席会议尚少,政府之间还没有形成较为稳定的专题协作机制,部门之间的壁垒尚未被突破,因而科技协同创新的效果会大打折扣。政策缺乏有效衔接、市场一体化进程缓慢等原因限制了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发展,使得京津冀城市群在创新分工和优势互补方面尚未形成健康、平衡的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其次,京津冀三地在构建区域创新体系的过程中,存在创新要素流动、空间组合方式和效率等方面的差异性。此外,各主体间的信任度和合作稳定性也会影响区域协同创新体系的紧密程度。最后,京津冀三地尚未形成基于主导产业及其产业链的顶层设计,导致各城市产业定位表现出较为相似趋势,产业协作创新模式和有序分工协作尚未形成。(四)成渝城市群:两地积极推动双城经济圈建设,新技术推动新经济发展

成渝城市群是国家在“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和培育的“第四增长极”,用以提升我国内陆开放水平,加快西部发展速度。作为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核心引擎,成渝城市群是我国战略大后方的核心区域,可以促进开创西部新格局,有利于“一带一路”建设。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强调,共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需提高协同创新发展的能力,致力于共建具有全国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2022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行动方案》指出,成渝城市群区域协同创新体系有望到2025年基本建成。

第一,成渝两地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双城经济圈建设,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相关部门推动印发《成渝地区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总体方案》,区域协同创新工作正在扎实推进。成渝两地拥有一流的科研资源,例如拥有两江新区和天府新区两个国家级新区;10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和2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此外,成渝两地还建成了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整合了两地大型仪器设备1.21万台(套),价值约127亿元。 为加快成渝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两地正在全面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成立成渝地区技术转移联盟、大学科技园协同创新联盟。

第二,成都市在全国率先推动新经济、新治理的探索。2017年设立了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该委员会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与传统产业部门在功能上有区别,主要职责是研究城市新技术、新经济组织形态的发展,整合规划部署,以及统筹协调新经济与传统经济之间的发展。成都市在成立该机构后,建立了一套监测体系,专门监测整个城市的新技术、新组织、新形态和新业态;构建了一套组织推动体系,以推动新经济发展。成都市采用应用场景理论,围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市场需求和城市治理,规划和培育实体经济、智慧城市、双创平台、人力资源协同、消费提档升级、绿色低碳和现代供应链等七大应用场景。成都市通过这些场景为企业提供机会,而不是仅仅给予优惠政策。

三、我国构建开放式区域协同创新体系的实施路径

(一)深化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构建开放式区域协同创新体系不仅要侧重于国内层面的开放式协同,还应扩展国际层面的开放式协同。与本地化知识学习过程相比,全球知识寻求过程更加规范化,从全球和开放视野来审视、考察区域创新体系,打破只考虑区域层面的封闭性壁垒。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强调的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意义就在于此。我国面临着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安全威胁、“卡脖子”难题。在我国开放式区域协同创新体系的建设过程中,需要充分利用国内和国际的双重创新资源与市场。

开放促进了创新融合。从国际经验来看,世界科技创新中心往往是国际创新资源集聚和学术交流活跃之地。为全方位加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应以全球视野规划和推动科技创新,积极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可实现各个创新主体有效收益的提高,例如促进国际科技创新资源的共享与互补,整合全球科技创新资源和要素,充分发挥各国的比较优势。这种合作有助于降低科技创新成本和风险,提高创新效率和水平。为了更好对接国际创新资源和融入全球创新网络,还需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营造良好科研环境,让中国的科技创新展现更浓郁的“国际范儿”。

(二)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结合,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协同升级

从国内外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建设的经验可以看出,不管是哪条路径,政府都要发挥重要作用。坚持规划引领,打造高水平区域开放式协同创新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在其中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作用,才能通过优化创新环境、集聚创新要素,努力构建健全的科技创新体系。产学研要相互结合,政府发挥引导作用,企业是主体,市场是导向。开放式区域协同创新体系的建设离不开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特别是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建设过程中,如果存在区域分割、部门分割、市场分割等行为,可能会影响创新资源和要素有效流动。只有积极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才能实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导创新资源有效配置,促进创新要素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

开放式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必须是一种能促进产业链和创新链协同发展的体系。在开放式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建设中,为了适应新技术变革需要,要强化多元学科交叉共存,夯实区域创新的新型知识基础,培育一批前沿性交叉学科;要支持发展新型研发机构,以带动更多不同类型的创新主体积极参与创新活动;要鼓励各地利用支柱产业优势,着力解决好关键技术“卡脖子”问题;要吸引技术人才和企业家共同参与,培育出一批世界级产业集群。

(三)建设地方特色开放式区域协同创新体系,推动国家层面协同创新机制设计

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区域发展不均衡的国家,要探索符合各地区特点的开放式协同创新体系。具体而言,粤港澳大湾区具有开放程度高、联通三地的优势,应充分发挥其作为“世界工厂”的基础,连接全球范围的创新资源。长三角城市群具有相对完备的产业体系,拥有城市间创新水平比较均衡,区域创新协同机制比较完善等方面的优势,可实现区域整体创新能力的提升。京津冀城市群的创新资源比较集中于北京,城市间创新协同互动不紧密,亟需三地突破现有协同障碍,实现一体化发展。成渝城市群应继续坚持双城经济圈建设,充分发挥战略大后方核心区域的区位优势,以新技术推动新经济发展。

加强区域创新协同是直面未来全球科技与产业竞争,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关键举措。在国家层面,建立跨国、跨区域和跨部門的协同创新机制是推动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这一机制可帮助不同区域创新体系之间相互连接、支持和资源共享,促进创新成果的传播和应用,加快经济发展步伐。国家通过建立包括财税支持、专项资金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等政策支持措施,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开展协同创新活动。同时,强化政策协调机制设计,力求形成政策支持的整体效应。

参考文献:

1. 白俊红、蒋伏心:《协同创新、空间关联与区域创新绩效》,《经济研究》,2015年第7期。

2.吴和成、胡双钰:《跨区域协同创新研究综述与展望》,《管理现代化》,2020年第1期。

3. 毛磊:《开放式理论下跨区域协同交互式创新研究》,《科技进步与对策》,2014年第24期。

4. 魏政福、高璐、翟子瑜:《区域开放式协同创新体系存在问题与构建策略》,《商业时代》,2013年第31期。

5. 魏江:《多层次开放式区域创新体系建构研究》,《管理工程学报》,2010年第S1期。

6.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课题组:《“十四五”时期我国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和政策思路》,《经济管理》,2020年第8期。

7. 白晰、王璐:《东北亚区域开放协同创新研究的体制机制构建》,《经济研究参考》,2017年第58期。

8. 张新萍、欧幸妍、徐霞、魏奇锋:《四川构建全域开放区域协同创新体系研究》,《决策咨询》,2021年第1期。

9. 李诗林、肖星:《开放式区域创新系统——以深圳为例》,《西南金融》,2022年第6期。

10.Cooke, P., Regional Innovation Systems: Competitive Regulation in the New Europe, Geoforum,1992,23(3).

11.Bingham, A. and Spradlin D.,The Open Innovation Marketplace: Creating Value in the Challenge Driven Enterprise,FT Press,2011.

责任编辑:郭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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