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赋能家园社协同育人的模式建构

2023-06-25 08:34仇雅琳张小永
基础教育参考 2023年5期
关键词:多元主体数字技术协同育人

仇雅琳 张小永

摘   要:家园社协同育人是新时期我国学前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是学前教育研究与实践的重要趋势。随着数字社会的发展,数字技术为家园社协同育人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与机遇。文章在客观分析数字技术赋能家园社协同育人驱动因素的基础上,探讨了建构以家庭、幼儿园、社区为主体,以数字平台为依托,以政府制度为保障的协作育人模式的有效途径,以期为数字技术有效赋能家园社协同育人提供参考。

关键词:数字技术;数字赋能;学前教育;多元主体;数字平台;协同育人

中图分类号:G51         文献标志码:A         DOI:10.3969/j.issn.1672-1128.2023.05.008

家庭、幼儿园、社区是幼儿成长发展的重要环境,家庭教育、幼儿园教育、社区教育作为学前教育系统的三大子系统具有各自独立的角色和权责,在幼儿成长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各自独特的价值。若要实现学前教育系统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的总体目标,除三大子系统的单项发展外,还需家庭、幼儿园、社区的相互配合、协同育人。家园社协同育人,指的是在一定的社会背景及教育目标下,家庭、幼儿园、社区三者之间既独立而行,发挥各自作用影响幼儿,又相互协作配合,充分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促进幼儿的成长[1]。随着数字社会的蓬勃发展,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与各行各业快速融合,为教育提供了更多发展的可能,数字赋能教育成为当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党的二十大首次将“推進教育数字化”写进党代会报告,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中提出“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标志着推进教育数字化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家园社协同育人作为教育领域的重要研究课题,属于教育研究的体系范畴,探索数字赋能家园社协同育人也是对数字时代背景下教育研究的方法论补充。基于此,本研究以家园社协同育人为突破口,重点探讨数字赋能家园社协同育人的模式,以期为数字时代协同育人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一、数字赋能家园社协同育人的双元驱动

数字赋能家园社协同育人的发展有其深刻的动力源,是现实发展困境和技术有力推动双重作用下的综合反映。

(一)现状审视:家园社协同育人创新发展的动力源

我国政府历来重视协同育人的问题,协同育人已成为教育发展的重要政策话语。2020年,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任务与要求,以推动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建设[2]。2022年4月,全国妇联、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从服务家庭教育的角度提出了“构建全链条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3]。在国家一系列政策文件的指引下,家园社协同育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来看,家庭教育、幼儿园教育、社区教育并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协同育人,相对于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目标及未来教育的发展需求来说,家园社协同育人仍存发展痛点。

一是家园协同育人沟通互动的成效不明显。一方面,传统固化的家园协同方式往往需要家长、教师处于同时空环境下,但双方可用时间的不同步常造成家长主体的缺席,致使协同参与主体缺失,影响协同育人效果[4];另一方面,家长参与幼儿园教育的途径多是单向性的,家长更多地作为旁观者通过家长会、家委会、家长开放日等传统方式被动了解幼儿在园情况或幼儿园发展规划,鲜有平台帮助其实现真正的对话与协作。

二是家社协同教育和园社协同教育方面,均存在教育资源共享错位的问题。一方面,社会公共教育资源虽数量可观,但质量良莠不齐,蕴含教育价值的优质资源不足,且部分教育资源因受商业资本驱动以追求利益为企图而不具公益性,这使得家庭、幼儿园的受惠范围大大缩小;另一方面,家长、教师对于优质公共教育资源的利用率较低,家长缺乏充分利用公共教育资源的意识,仍将付费购买作为获取教育资源的唯一途径,幼儿教师难以充分挖掘优质公共资源的教育价值并将其进行转化利用。

上述发展症候使得家园社协同育人身陷低效囹圄,难以达成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的最优化教育效果,阻碍高质量家园社协同育人体系建设。因此,家园社协同育人的现实境遇迫切需要引入新的理论或技术对其进行赋能以发挥其应有的教育价值。

(二)数字技术:数字赋能家园社协同育人的助推器

随着数字社会的发展,依托5G、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出现的数字技术在教育领域中的作用逐渐凸显,越来越多的数字技术应用于教育实践。例如,2016年,为迎接数字化发展的挑战,奥地利联邦教育、科学与研究部(Bundesministerium Bildung,Wissenschaft und Forschung)提出“学校4.0”(Schule4.0)数字化发展战略,重点完善数字化基础设施,积极开发数字化学习平台[5]。2022年3月28日,我国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该平台从顶层设计到基础设施、数字资源、平台搭建都紧密依托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技术,为提升我国数字教育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做出重大贡献[6]。

数字技术与家园社协同育人所强调的多元主体互联互通、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等特征具有内在契合性,可以为家园社协同育人提供依托,具有传统协同育人方式不可比拟的优势。大数据技术可全程采集幼儿在园、在家全过程,全面客观地记录幼儿成长轨迹,积累幼儿成长数据,并以电子档案袋的形式储存于云端,这为教师、家长提供了大量的诊断信息,便于教师、家长针对性开展教育活动。整个过程中,家长和教师既是教育数据和教育资源的提供者(上传者)也是共享者,可实现教育主体之间的互联互通。云计算与人工智能通过分析、计算大数据提供的数字信息,实现教育数据和教育资源的智慧化,智能匹配家长、教师所需教育资源,并按需供给、精准推送,为幼儿园、家庭提供精准化和个性化的教育服务[7]。幼儿园、社区可以利用虚拟现实技术模拟现实中难以达到的场景,将抽象知识转化为可以观察的虚拟事物,使教育内容的表征变得形象、直观、生动,助力线上线下时空异步的情境化教学的实现,为幼儿、家长、教师提供人、机、环境一体的沉浸式深度参与体验,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8]。5G是上述技术得以运转的基础保障[9],其高速率、低延时的显著特点足以支撑4K、8K超高清视频的传播以及VR、AR等虚拟技术在幼儿园教育、社区教育中的应用,解决大容量教育资源传输困难的问题,实现教育数据、资源随时随地云储存。

当前,我国部分地区已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开展智能化协同育人。例如,2023年,上海市闽行区七宝镇推出包括中小幼各学段在内的“童心圆”家校社协同育人项目,紧随之,承载着资源聚合和互动服务功能的“七宝童心圆”协同育人数字平台在“人文七宝”官方公众号上线[10]。家长、学校、社区通过该数字平臺可以了解到协同育人项目活动的最新信息、专家顾问团成员信息和幼儿园课程信息、主题活动和比赛的报名通道,以及幼儿风采展示和幼儿园特色案例分享等。在幼小衔接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背景下,该数字平台既积极推动了幼儿园与小学之间的双向衔接,也构筑起家庭、学校、社区“三结合”的教育网络,促进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有效连通,实现家校社协同育人。又如,“幼教三六五”作为一个专门性的家园共育数字化应用平台[11],自上线以来便受到众多家庭及幼儿园的推崇。该平台主要包括“我的家园”“幼儿园”“家园共育”三个模块,家长完成注册后可以借助该平台了解孩子所在班级活动开展动态,线上聆听专家讲座,参加各类亲子活动等,便利了家长与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总而言之,数字技术作为助推家园社协同育人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能够畅通协同育人渠道,实现协同育人物理空间及虚拟空间的互联互通,打破时间和空间界限,搭建家庭、幼儿园、社区协同育人的新场景,加强家长与幼儿教师的双向交流与沟通,帮助家长实现协同育人过程中由旁观者到真正参与者的身份转变。

二、数字赋能家园社协同育人的模式建构

数字技术赋能家园社协同育人不同于传统的协同育人,它需要利用数字技术建构一个多元主体的制度化协作模式。在协同育人过程中,幼儿始终被置于家庭、幼儿园与社区相互作用的中心,促进幼儿的发展始终应是协同育人的核心目标和根本方向;家庭、幼儿园、社区三大教育主体之间通过支撑互补、协作配合,形成多元教育共同体,共同促进幼儿的成长;各主体之间以幼儿成长过程中所需的资源、经验、活动等为内容载体,以5G移动通信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为技术支撑进行互动沟通,依循确立目标、制定方案、实施活动、改进评估的协同育人过程为幼儿提供开放、多样、个性化的教育服务;同时,相关政府部门应通过宏观部署、制度保障等方式贯穿整个育人过程。基于此,本研究试图建构起一个以数字平台为依托、政府制度为保障的家、园、社多元主体协作模式(见图1)。

(一)多元主体

家园社协同育人是一个融合了多种要素的综合概念。从协同育人的主体来说,不仅包含家庭、幼儿园、社区,还包括教育相关的政府部门。各大主体在幼儿教育过程中具有明确的责任边界,发挥不同的教育作用,又相互协作配合,为幼儿全面发展构建多层次的协同育人体系[12]。家庭是幼儿成长的最初场所,是幼儿接受教育与全面发展的起点,既要为幼儿的发展提供丰富的物质保障,又要充分汲取幼儿园、社区中的有益专业因子,为幼儿的发展提供科学的专业保障。幼儿园是专门的教育机构,一方面要依据社会发展要求、政府政策文件、家长愿景期待为幼儿全面发展提供组织化、系统化、专业化的教育,另一方面又要发挥自身社会服务功能,向家长和社区工作人员传播科学育儿理念、育儿方法。社区作为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合宜补充,需为幼儿提供家庭、幼儿园之外的各种资源,满足幼儿个性化发展需求;教育相关的政府部门则应通过政策制定、机制保障、监督约束等方式引导和规范家庭、幼儿园、社区三方的教育行为。

西方国家一直致力于推进家庭、幼儿园、社区之间的高质量合作,以改善每个幼儿的教育和生活。例如,作为家庭和社区重要智库的美国家长教师协会(National Parent Teacher Association),在21世纪初颁布了《家庭与幼儿园合作国家标准》(National Standards for Family-School Partnerships)[13]。该标准主要包括“欢迎所有家庭参与幼儿园共同体”“与社区合作”等六个维度的内容,在美国二十多年来的家园社合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有效提升了美国家园社协同育人的效率与质量。又如,历来重视教育的新加坡为营造协同育人的社会氛围,于1998年在教育部下设社区与家长辅助学校咨询理事会(Community&Parent in Support of Schools,COMPASS),指导各个学校的家长支援小组(Parent Support Groups,PSG)与家庭、社区进行合作[14]。

2023年1月,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发布《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指出构建“学校充分发挥协同育人主导作用,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社会有效支持服务全面育人”协同育人新格局[15]。实现家园社协同育人新格局,并不是家庭、幼儿园、社区等育人主体的简单加总,而是需要多主体之间进行高质量的互动与协作。一方面,高质量的互动与协作需要建立在主体地位平等的基础上,家庭、幼儿园、社区是基于共同目标而建立起来的教育共同体,三者之间是具有平等地位的主体而非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是具有独立地位的主体而非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要在相互尊重、平等对话、相互支持的过程中同心协力,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另一方面,高质量的互融互通应是家庭、幼儿园、社区全员参与的教育活动,各大主体广泛参与、深入互动。家长应具有积极参与幼儿园教育活动的强烈意愿与自信,教师应致力于构建互信互赖的合作关系,增强家长及社区人员参与幼儿园教育活动的意愿与信心。

(二)数字平台

技术是数字化概念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教育数字化离不开对数字技术的革新与应用[16]。家园社协同育人体系虽已初具规模,但在深化协同育人的过程中仍面临着互动、协作有待深入与教育资源分布分散且流动性差等现实性困境,困境的突破亟需一个可以深化育人主体沟通协作的工具、汇聚和共享教育资源的载体。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5G等新技术构建的协同育人数字平台恰集二者所需。协同育人数字平台可以对传统家园社协同育人模式进行改造,深化育人主体沟通协作,促进教育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释放家园社协同育人的核心价值。同时,协同育人主体的多元性决定了这一数字化平台不能仅仅是单一平台的开发与利用,而是需要不断加强数字技术之间的联系,搭建一个由多个子平台构成的高度集成化协同育人数字化平台[17],子平台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基于幼儿园的家园协同管理与教育数据共享平台

根据当前家园社协同育人的主要任务,协同管理与教育数据共享平台可包括以下四个基本内容。

一是幼儿园可利用平台为家长提供线上家庭教育指导。例如,幼儿园利用教育资源库在平台上成立线上专家团队,设置家庭教育专栏,开设网络课程,為家长提供多元的学习方式,助力家长更新育儿观念,获得科学育儿方法,促进家庭教育规范化发展。另外,平台也可利用大数据技术,分析不同时期不同家长的教育需求,向家长精准匹配推送教育资源和个性化家庭教育方案。

二是基于5G移动通信技术开展4K/8K超高清教育直播。这种直播可以使家长通过移动终端远程观看并互动,全程参与幼儿园教学活动,既能观察活动中孩子的表现,获得临场参与感,又能直观了解幼儿园的特色课程。同时还可以利用平台内嵌的交流工具进行实时讨论、发表意见。

三是通过整合沟通媒介拓宽家长与教师交流的渠道。平台既可以内置专门的即时交流工具,也可以对外链接到QQ、微信等线上沟通载体,保证家长与教师之间能够及时有效沟通。此外,平台上还可增设类似论坛的信息发布模块,教师发布信息,家长发表看法、参与讨论,引导家长参与幼儿园治理。

四是平台能够承载各个阶段幼儿在园的行为表现、发展状况等教育数据。这些信息可以生成幼儿成长报告,帮助家长、教师更好地掌握幼儿在园的成长动态。

2.指向社区的教育大资源服务平台

搭建指向社区的教育大资源服务平台,即通过数字技术,打造具有高沉浸性的线上数字场馆,为家庭、幼儿园、社区提供一种打破数据与时空限制的协同育人载体,为家园社协同育人提供一种便捷的时空环境。目前,全球线上数字场馆的建设蓬勃发展,涵盖政府管理、学校教育、文化传播等多方面,教育大资源服务平台通过汇聚不同地区,甚至不同国家的线上数字博物馆、线上数字科技馆、线上数字图书馆、线上数字文化馆等优质社会教育资源,为家长、教师提供了个性化教育资源服务。例如,我国故宫博物馆、敦煌研究院、山东博物馆等,国外如大英博物馆(British Museum)、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The 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等都提供了虚拟化的“云展览”、线上直播等数字服务,家长、教师可以通过移动终端或者在线网页进入各类线上数字场馆,结合自身需要与兴趣自行选择、浏览学习,开辟个人数字化学习空间,获得真实的线上体验[18]。

在服务平台的设计与开发方面,首先要丰富优质教育资源的表征形态,除图文结合、高清视频这类传统形式外,还可以利用数字孪生技术①、虚拟现实技术,帮助幼儿、家长、教师通过终端进入线上数字场馆,与场馆中的数字化实体进行交互,实现高沉浸性、随时随地地学习,更好地服务于幼儿的知识建构、家长的教育行为、教师的专业成长。其次,对于家长、教师这些服务对象,可以设置一些奖励制度激励他们充分利用平台,以解决高昂的平台建设成本与低效利用之间的矛盾。这里可以引入“学习强国”的积分升级制度,根据家长、教师学习时长、内容对其进行赋分,分数达到某一标准后可自动进入下一层级,不同层级可以利用积分兑换不同福利。对于平台这一服务主体,可借鉴“大众点评网”的第三方评论模式,使每一位家长、教师都可以通过拍照、文字点评等,自由发表对平台提供的教育资源的评论,好则誉之,差则贬之,为其他访问者提供选择依据。最后,教育大资源服务平台的设计应能够促进社区数字教育资源兼容适配幼儿园教学终端、家庭服务指导终端,拓展社区优质教育资源的应用场景,促进家庭教育、幼儿园教育、社区教育实现在线上线下的有机融合。

在数字经济迅猛发展的当下,数字平台赋能协同育人已成为教育发展的常态。例如,2016年,德国各州文化教育部长联席会议(Die Kultusministerkonferenz)发布《数字世界中的教育》(Bildung in der Digitalen Welt),提出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数字学习平台等举措。德国16个联邦州委托研究所建立了第一个全国性的供学生、教师和家长免费访问的联邦教育媒体库——蒙多(MUNDO)[19]。之后,德国联邦政府持续提供资金资助,5年内投入50亿欧元,以保证平台的运行、数字设备的更新等。2021年,我国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教育新基建,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20]。作为教育新基建的重要部署,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应运而生,该平台围绕教师研修、家庭教育等方面提供了多种优质教育资源。依托国家平台,各省、市、县等相继开始重构符合本地教育实际的个性化资源平台。例如,江西省的“赣教云”平台,可以为幼儿自主学习、教师专业提升、家园社协同育人等提供支持。同时,为保证数字教育生态的良性循环,国家将“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列入了“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全方位培育公民数字能力。

(三)制度保障

制度是社会体系的宏观层面和基础层面,可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章可循的依据,是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的有力保障[21]。运用数字技术赋能家园社协同育人,需要制度作为重要保障,即通过强制性或权威性的行为规则来调节各行动主体之间的行为和关系。

1994年,美国政府相继出台《2000年目标:教育美国法》(Goals 2000:Education America Act,1994)及《美国学校教育提高法案》(Improving America's School Act,1994),都要求学校与家庭和社区建立伙伴关系,三方携手帮助孩子更好地完成学业[22]。1996年,美国教育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便开始推行第一个《国家教育技术计划》(National Educational Technology Plan,NETP),旨在全方位实现教育数字化转型[23]。近年来,我国政府也在不断利用数字技术拓展教育新边界,形成教育发展新模式、新业态。中共中央、国务院2019年颁布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中,重点部署了加快信息化时代教育变革的战略任务,提出统筹建立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等具体举措[24]。宏观部署之下,《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出台,提出国家应不断拓展智慧教育平台和全国网上家长学校服务功能,面向广大家长开设家庭教育网络公益公开课,促进优质家庭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和推广应用,以保障协同育人的实施[15]。

我国政府虽对数字赋能家园社协同育人日益重视,但当前对其表述与要求多散见于一般性的部门规章意见、规划纲要等文件中,一方面,尚无协同育人相关高阶法律文件的出台,使协同育人的权威性受限;另一方面,未见针对协同育人的专门性文件发布,使协同育人规范性不敷,导致家园社协同育人在真正落实过程中难达理想之效。因此,在制度保障层面,首先应发挥政府的宏观引导作用,进一步提高协同育人的战略地位,营造良好的协同育人数字化环境,构建数字化协同育人机制。其次,国家应尽快针对数字赋能协同育人制定专门的政策规章,并逐步审议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以明确育人主体的责任边界,进一步整合三方教育资源,保障数字技术赋能家园社协同育人的合法性、规范性、专业性。最后,要完善管理部门与推进部门的跨部门协作机制,重视制度落实,提升执行效能。一方面,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本地教育发展现状,出台切实可行的具体行动计划及方案,细化三方协同育人的内容、方式、途径,规范数字化平台的使用等;另一方面,需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评价体系,加强对协同育人主体的监督、考核及数字化协同育人平台的管理,保证政策的落实。

三、面临的挑战与未来发展

建设数字中国的时代背景下,以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逐渐渗透到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领域,教育领域也势必要经历一场数字化转型。事实上,数字赋能家园社协同育人这一重大议题的发展正面临重要机遇,但也存在困难与挑战。

一是技术在教育领域应用过程中,或是简单移植、生搬硬套,尚未真正实现技术与教育本质的深度融合,造成教育技术育人功能的错位[25];或是陷入技术形式主义,推崇用“键对键”的方式代替“面对面”的交流,造成教育主体间的情感疏远。

二是在技术外包、商业运作背景下,平台使用过程中信息注册、人脸识别、资源上传等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在资本逐利驱动下给幼儿、家长、教师、幼儿园带来隐私泄露的风险。

三是技术应用主体间文化水平、经济能力等方面的差异可能造成数字鸿沟,导致部分家长成为协同育人的边缘群体,进一步拉大教育资源占有方面的落差,加剧教育不平等[26]。

即便如此,数字赋能家园社协同育人仍是幼儿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任何新事物在起步阶段一定会对传统思维方式和做法带来挑战。我国必须立足于家园社协同育人的发展现状与面临的问题,考量幼儿发展的基本规律与根本需求,不断尝试以新理论、新视角、新手段来改善家园社协同育人的发展模式、完善协同育人制度、探索协同育人路径,实现数字时代下家园社协同育人的创新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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