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初级任职院校文职人员队伍建设的思考

2023-07-06 13:49王梅曹玉洁
南北桥 2023年11期
关键词:文职人员

王梅 曹玉洁

[摘 要]初级任职教育的水平直接影响部队整体水平,文职人员作为军队院校教育的重要一环,对初级任职岗位人才培养有着重要作用。本文分析初级任职院校文职队伍现状和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对文职队伍建设的影响,并针对新条例颁布后初级任职院校文职队伍建设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文职人员;初级任职;文职条例

[中图分类号]G45文献标志码:A

近年来,随着全军大规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部队院校中的文职人员数量逐渐增加,文职人员在军队人才培养、国防力量建设当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2023年1月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文职条例》),条例的修订表明文职人员队伍建设迎来了新的发展和机遇。初级任职院校作为军队院校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能力为本、突出实效、注重实践、指向明确、动态创新的特点[1],把军人的任职能力培养摆在突出位置,是我军军事人力资源增量和部队战斗力生成的基础性环节。如何建设好初级任职院校的文职人员队伍,发挥好文职人员这一新鲜血液的力量,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

1 文职人员在初级任职院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1.1 文职人员是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一环

200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颁布,标志着文职人员制度正式建立;2018年,全军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军队文职人员,文职人员队伍发展进入加速期;2021年中央军委人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用好用活各方面人才,并特别强调要发挥好文职人员的作用;2023年新修订的《文职条例》以及8项相关的配套政策公布,表明文职人员队伍建设又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加快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军事人员现代化”,坚持把文职人员队伍建设放在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局中统筹谋划、一体设计,可见文职人员制度建设是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军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加快推进军事人员现代化的有力支撑。现在,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防和人民军队的现代化建设不仅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要求,也是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的必然选择。随着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步伐推进,我军技术构成日益复杂,知识密集程度不断提高、专业分工更加精细、武器装备迭代更新加快,岗位专业化要求越来越高,文职人员作为军事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满足军队院校和科研院所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

1.2 文职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有助于补齐短板

初级任职教育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岗位指向性,必须为部队建设和未来作战服务,随着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军事科学迎来飞速发展和变革的时期,武器装备快速更新换代,军队专业技术分工越来越精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量也逐渐增大,初级任职院校培养的人才不单单要有岗位实践能力,也要有适应和发展岗位的能力,需要学习更专业的理论知识,军队内部自己培养的人才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化、机械化、信息化的作战要求。初级任职院校的文职人员大都具有研究生及以上的学历,本身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科学研究经验,可以承担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可以把自己对前沿理论、科技的了解带入部队院校中,应用到军事理论、武器装备的研究上。

1.3 文职人员的创造力为院校教育注入活力

初级任职院校教育的主旨就是要培养适应部队建设需求、满足岗位任职需求的新型军事人才,所以专业操作、科学实验、模拟演练等实践性教学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单一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已经不能满足教学需求,比如为了让学员能熟悉装备操作方法,VR实验已经是一种常用的教学方法,一名合格的教员必须学会和熟练运用各种现代化教学手段,满足不同的教学需求。文职教员大多都很年轻,刚从高校毕业走上讲台,他们对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和学习能力强,并且乐于进行新的尝试和探索。

2 初级任职院校文职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2.1 军事素养普遍较弱

初级任职院校主要承担培养初级任职培训任务,培養的学员在未来要走上初级任职岗位,承担需要专业技能的工作,所以初级任职教育最注重的是能力培养,强调的是学员素质的实用性和适应性。首先,初级任职教育的根本目标是为部队培养能胜任岗位,具有优秀任职能力,满足未来战争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人才。除了部分由现役转改的文职人员,多数文职人员是没有一线部队实践经历的,导致文职人员对毕业后任职岗位的技能需求把握不清楚,直接影响到课堂教学效果。其次,初级任职教育的培训时间一般较短,因此很注重实用性,对理论知识的要求标准相对宽松。文职人员普遍有较强的理论功底,而在实践方面相对薄弱,很难把教学内容讲深、讲透。最后,初级任职教育作为军事职业教育,对战争和军队建设发展的敏感性强,课程内容必须以战斗力为导向,课堂教学和训练与一线部队接轨,突出实效,动态更新。文职人员毕业于地方高等院校,进入部队院校后,虽然有意识增强自己的为战意识,但在瞄准战场、瞄准前沿、服务备战上通常逊色于现役人员。

2.2 身份认同感和归属感低

在初级任职院校中,文职人员主要是由公开招聘选拔出来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才组成的,这些人员大多把军队文职工作当作一份谋生的手段,首要关注的问题是岗位晋升、福利待遇、社会医疗保障等个人问题,其次才是国家国防力量建设、军队武器装备研发等,缺少对军队的热爱。并且,大部分文职人员对军队内部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环境缺乏了解,对进入军队院校以后要承担的任务也没有思想准备,入职以后虽然会参加初任培训,接受最基本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军事技能学习,但想要借助短期任职培训建立起对军队和任职岗位的热爱并不容易。除了缺少热爱军队的传统之外,大部分文职人员还缺少身份认同感。我国军队文职人员制度起步较晚,军队文职这个称呼也是近几年才走进大众视野,社会上大部分人对军队文职不太了解,再加上院校内的文职人员大多是专业技术类文职,与院校签订的是聘用合同,所以社会上很多人认为文职只是军队的编外人员,并不认可文职人员的军人身份,这也使得文职人员的身份认同感偏低,进而影响工作积极性。

2.3 年龄结构断层严重

虽然我军在建立文职人员制度上已经进行了长期探索,但是文职人员的数量是近几年才有了大幅度增长的。而初級任职院校因为主要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所以招录的文职人员中应届毕业生占主要部分。这就造成了院校内文职人员年龄结构有较大的断层,大部分文职人员都在30岁以下,刚从地方高等院校毕业不久,个别文职人员35~40岁,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教学经验,在某一学科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由于这种年龄结构断层的存在,直接导致了文职人员在晋升中、高级职称的时候,出现名额少、竞争过于激烈的情况。而很多文职人员面对连续几年都晋升无望的现实,不仅工作热情会受到打击,还可能对自己未来的职业发展失去信心,从而辞去文职工作。事实上,近几年初级任职院校文职人员辞职的情况较多,不利于文职人员队伍的稳定、健康发展。除此之外,文职队伍偏年轻化也使得基础学科等以文职人员为主要力量的学科在教学效果和学科建设上打了折扣,因为年轻教员虽然学科专业知识扎实,但毕竟从教时间短、经验少、视野局限,难以引领本学科或专业有大的发展。

3 新条例颁布对初级任职院校文职队伍建设的影响

3.1 明确身份属性,坚定自觉自信

新颁布的《文职条例》在总则中对文职人员的含义做了修改,明确了文职人员是军队编制岗位依法履行职责的非服兵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其中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2]。这一修改进一步明晰了文职人员的身份属性和岗位特征,一方面军队编制岗位消除了文职人员普遍存在的“雇佣”思想,另一方面党的干部队伍提升了文职人员的社会地位。此外,总则中对文职人员的管理工作也做出了修改,在上一版《文职条例》中,文职人员的管理工作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负责,新版中将这一条修改为“中央军事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军文职人员管理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负责组织指导全军文职人员管理工作”,这里的修改展现出了中央军委把文职人员队伍建设摆在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大局之中。新的《文职条例》提升了文职人员在国家和社会层面政治地位,深化了文职人员的身份认同感和归属感,使文职人员坚定了干好本职工作的自觉自信。

3.2 改进招录引进,优化人员结构

新的《文职条例》在招录聘用上也进行了调整,在公开招考方面,拓宽了免笔试的范围,有利于初级任职院校招揽引进优质人才。除了公开招考,还新增了退役军人的专项招录制度。退役军人可以很快适应军队院校的环境,并且有在较长的基层部队服役经历,可以弥补地方高校毕业的文职人员在武器装备、军事理论等方面的弱项,在实践上提供指导意见,这些都是初级任职教育当中非常需要的经验,而地方高校毕业的文职人员则又恰好补充了退役军人的理论短板,在丰富文职人员队伍构成的多样性基础上,二者互补互成。

3.3 拓宽职业发展,深耕人才队伍

新的《文职条例》对文职人员的培训制度进行了调整和优化。首先,规定了文职人员的培训要坚持军队院校教育、部队训练实践、军事职业教育相结合,遵循文职人员成长成才特点规律,借鉴军地相关人员培训的有益做法,优化培训类型,为增强新招录聘用文职人员的适岗能力,将岗前培训调整为初任培训,适当增加培训时间,优化培训科目;为提高文职人员新任岗位职务的领导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新增晋升培训,建立初级、中级、高级晋升培训机制,培训指向更加明确,符合文职人员队伍建设特点,也与军队其他人员培训政策相衔接。其次,拓宽了培训渠道。文职人员岗位军地专业通用性强,国家和地方培训资源丰富、专业门类齐全、相关学科优势明显,《文职条例》明确了文职人员可以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参加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也可以参加地方院校、科研机构的业务培训和技术培训。

4 新条例颁布后初级任职院校文职队伍建设可能面临的问题和几点建议

新的《文职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基本构建起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军队文职人员制度体系,对推动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快军事人员现代化具有重大深远意义。同时,新的《文职条例》也必将有力地促进初级任职教育院校的文职人员的身份自信、能力素质、结构布局等多方面全面转型升级,进而提升初级任职教育学员的军事职业素养,更好发挥人才对强军事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3]。

但是现阶段来看,在初级任职院校中文职人员数量占比很小,文职队伍的建设受重视程度不够,院校在文职人员队伍建设上投入的人力物力不多,这就可能会导致一些新的问题。一是新的《文职条例》颁布后,配套的相关政策还没有完全制定好,势必出现部分工作没有明确的政策指导,没有先例可以遵循的情况,再加上院校在管理上的不重视,将会导致对新制度思想认识上不到位,对新制度内涵理解不透,不能主动作为,必须把新的政策落实到位,为文职人员提供应有的保障。二是新的《文职条例》提出的很多关于教育培训、军内外交流政策,短时间内难以实现,因为初级任职教育院校文职人员本来就处于缺编状态,分到每个人身上的任务较重,外出培训交流会影响本职工作完成。初级任职教育院校的培训和交流机会少,一直以来也更倾向于选择现役军官参加,所以未来两三年内文职人员想要外出升级学历或者去其他院校深入交流仍然受到制约。

针对上面可能出现的问题,一要强化责任担当,始终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中央军委的决策部署,充分认清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改革目标要求,切实维护政策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提高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4]。二要搞好学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宣传阐释和宣讲辅导,不断增强对新制度的理解把握和理念认同,结合实际抓好分层分级培训,培养一批熟悉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的人。三要狠抓落地运行,加强政策执行的检查监督,着力解决政策运行中遇到的矛盾问题,密切关注人员思想、舆情动态,及时化解风险隐患,推动新制度有效落实,确保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汇聚起磅礴力量。

参考文献

[1]瞿新奎,都吉君,广艳辉. 初级任职教育“九论”[M]. 沈阳:白山出版社,2012.

[2]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23(2):9-17.

[3]赛宗宝. 全面加强新时代文职人员队伍建设[N]. 解放军报,2023-01-06(001).

[4]国防科技大学政治工作部. 锻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文职人员队伍[N]. 解放军报,2023-01-1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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