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学校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中的主导作用

2023-07-21 07:00边玉芳张馨宇
中国德育 2023年12期
关键词:主导作用学校

边玉芳 张馨宇

摘 要 在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地位不断凸显,协同育人成为新时代教育改革的重要战略举措。然而,我国协同育人在长期实践过程中面临着学校家庭社会职责定位不清晰、家校合作和家师关系有待改善、社会成为协同育人工作的短板、缺乏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完整机制等一系列亟待突破的问题。学校作为为儿童青少年提供教育的最专业、最重要机构,在我国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中应起到主导作用。学校应该充分认识协同育人对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重要性,拓展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途径和方法,提升教师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能力,加强统整社会资源参与协同育人的能力,读懂学生以便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奠定坚实的基础等,充分发挥其在协同育人新格局构建中的主导作用。

关键词 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学校;主导作用

作者简介 边玉芳,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张馨宇,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博士研究生

在我国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完善终身学习体系、落实 “双减”政策、全面推进家庭教育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成为推动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议题。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是指通过学校的枢纽和核心领导的作用,促进家校合作,整合社会资源,使得家庭、学校、社会形成联结,从而共同促进学生发展的过程。当前,我国协同育人实践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寻求多方突破,构建起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需求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更好地促进儿童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一、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成为新时代教育改革的重大战略举措

(一)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是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必然要求

儿童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共同构成为儿童青少年提供良好成长性支持的环境要素。爱普斯坦的交叠影响阈理论指出,学校、家庭、社会之间建立平等健康、持久稳定的伙伴关系不仅有利于改善学校管理和教学,形成良好的育人氛围,而且能够为家庭提供服务和支持,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意识和能力,更重要的是能够对孩子的教育和发展产生叠加影响,帮助孩子在学校学业和未来生活中获得成功。[1]学校是对儿童青少年进行专门教育的专业机构,在育人上具有主阵地作用,同时在三方协同育人中起主导作用,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系统性,重在文化教育;家庭教育是孩子受教育的起点和基础,具有一定的奠基性和扎根性,重在品德教育;社会教育则汇集了丰富的资源,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有益补充,具有一定广泛性和灵活性,重在实践教育。三者只有发挥特长、各展优势、有机衔接、协同配合、形成合力,达成教育价值共识,构建起良好的教育生态,才能实现教育效果的最大化,更好地落实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促进儿童青少年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是落实新时代教育发展改革新要求的必然选择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教育的政策法规,明确了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教育的顶层设计,其中推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是党和国家针对新时代教育发展改革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2020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目标出发,明确提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2021年7月出台的“双减”政策中提出“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健全保障政策,明确家校社协同责任”,呼唤协同育人改革,厘清和规范三类教育边界,建构学校教育、校外教育、家庭教育各归其位、协同育人的教育新生态。2021年10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要求“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强调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全社会对家长实施家庭教育赋能,将党和国家关于教育的主张落实到法律规范层面。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进一步凸显了协同育人在我国教育事业进程和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在二十大精神和相关政策法规的推动下,2023年1月,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健全學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直接以法规的形式为协同育人工作的开展提供价值倡导和行为规范。由此可见,无论学校、家庭还是社会均需要增强协同育人共识,积极参与到协同育人新格局的构建工作中,共同推进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构建和教育现代化的实现。

二、新时期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面临的

问题与挑战

推动学校家庭社会有效协同,离不开学校教育的积极主导,离不开家庭教育的支持配合,也离不开良好的社会教育生态。然而,随着我国社会快速发展,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育人工作在多样化实践进程中面临诸多新挑战,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育人主体在一些方面非但没有发挥合力,反而各行其是,甚至相互掣肘[2],给协同育人工作带来了一系列需要破解的难题。

(一)学校家庭社会职责定位不清晰

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是三种不同的教育形态,有不同的教育方式、职责范围、影响价值,在孩子成长中具有不同的教育功能。当前我国协同育人中存在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的关系和界限不明、各方职责不清等问题,导致互相推脱责任,学校越位、家庭缺位、社会空位等现象突出[3],难以开展高效合作,三者的作用被削弱甚至抵消。一是学校层面,存在越位现象,在协同育人中的责任被无限延伸,既要管学习又要管生活,严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特别是“双减”政策出台以来,许多学校增加了课后延时服务,进一步延伸了教师的责任,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部分教师对协同育人产生抵触情绪,给家校合作带来不利影响。二是家庭层面,存在家庭教育和家长参与缺位现象。一方面,家长缺乏协同育人意识,将教育孩子的责任推卸给学校和老师,没有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家庭教育偏离了生活教育的本质属性,将家庭演变成“第二课堂”,功利化倾向明显。三是社会层面,存在社会力量空位现象,由于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和平台,社会资源与学校、家庭对接不畅,难以为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助力。

(二)家校合作和家师关系有待改善

我国大部分中小学都建立起家校合作组织,家长和学校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4],但同时也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家师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时有发生。家长和教师对于学习和教学管理方面的认知分歧通常被认为是家校矛盾产生的重要源头。[5]当前,部分家长教育的功利化倾向严重,焦虑情绪弥漫,对学校和教师的要求增加,容易用挑剔、指责的眼光看待学校。比如,有些家长将换班主任、换教室、安排座位等正常的教育教学安排视为“不公平”待遇,频繁投诉。而学校层面,相比以往面临更大的挑战,开展家校工作的难度增加,但自身协同育人机制建设尚不完善,存在家校合作和沟通机制不畅,教师开展协同育人能力不足,缺乏处理家校矛盾、“校闹”现象的预案和有效措施等一系列问题,最终导致家长与教师关系紧张,家校合作效果受损,甚至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社会成为协同育人工作的短板

社会教育拥有广泛资源,能够有效弥补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资源的不足,提高协同育人的成效。然而,社会教育在我国当下教育体系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未能发挥应尽的功能职责。一方面,社会对于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支持不足,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和平台,使得社会资源与学校、家庭、社区对接不畅,社会公共服务机构难以有效参与到协同育人工作中。一项基于我国八省的实证调研显示,我国七成以上的学校有较强的社会协同的主观意愿和客观需求,但在实践中由于种种困难和因素,难以整合社会资源。[6]目前,大部分学校对社会资源的利用集中在对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等公共服务阵地的使用上,对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潜在资源利用较少,甚至有超过一成的学校尚未利用过社会资源。另一方面,社会舆论和媒体偏颇,商业培训机构功利化倾向明显,过度“贩卖”焦虑,用错误的舆论导向误导社会大众,导致整个社会教育焦虑弥漫,造成学生苦学、教师苦教、家长苦陪的现象。[7]

(四)缺乏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完整机制

由于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需要多部门联动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因此建设完善的工作机制是保障协同育人工作协调、有序、高效开展的关键。然而,当前我国尚未形成一整套自上而下的从管理到具体操作的完整工作机制,导致协同育人工作开展相对混乱,无法得到真正落实。一方面,政府各部门的职责不清,边界不明,“谁来管”“各部门如何定位”“各部门如何联动”尚未明确。由于协同育人工作牵头部门不明确,各部门联动沟通机制缺失,各自为政,导致难以协调各方资源从规范、发展、管理、协调和保障等方面为协同育人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另一方面,条件资源保障不足,缺少充足的平台、人力、经费等支撑力量。由于当前我国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缺少专业队伍,教师作为教育活动的主要实施者成为协同育人工作开展的重要人力资源基础。[8]但由于缺少系统培训,教师专业能力存在不足,在协同育人工作开展中困难重重。此外,缺少明确的经费来源保障,也是导致我国协同育人工作难以实施和落地的重要阻碍。

三、发挥学校在协同育人新格局构建中

主导作用的建议

学校作为为儿童青少年提供公共教育的最重要机构,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中发挥着核心领导作用,是联结起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重要枢纽,也是保障协同育人工作有效、均衡、持续推进的重要基点。基于此,我们针对学校如何发挥主导作用,推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的建立提出如下建议。

(一)充分认识协同育人对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现代学校制度是指国家各级各类教育的制度安排,规定了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培养目标、管理体制等内容,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致力于为学生的终身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9]随着现代教育制度的确立,教育更加注重民主性、综合性,更加强调来自学校教育外部的监督和其他教育主体的参与,这就凸显了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重要价值。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的开展,一方面,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需要家长参与。随着改革的深入,家长将从教学评估、教师评价等方方面面参与到学校的管理中,这不仅推动学校民主化、科学化、系统化管理机制的构建,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高质、高效地完成,加快学校自我改革的步伐,也对家长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督促家长不断提升素养,更充分有效地参与到协同育人工作中。另一方面,是现代学校制度的建设也需要社会支持,通过汇集社会支持力量,为学校教育活动的开展提供更加丰富的资源,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因此,推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应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应有之义。

(二)拓展学校家庭社會协同育人的途径和方法

学校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传统协同育人渠道的同时,应不断探索特色协同育人途径,搭建“互联网+”互动平台,切实拓展协同育人途径的宽度、广度、深度。一方面,学校应重新焕活传统协同育人渠道的价值。例如,通过家访让教师走出去深入家庭,采用普访、随访、定访相结合,教师个别家访与任课教师集体家访相结合等方式,面向全体学生并重点关注特殊儿童,及时了解、沟通和反馈学生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另一方面,学校应根据不同的活动目的,不断探索、创新家校沟通、互动的途径。如可以会同家长及学生开展三方家长会,不仅让家校之间沟通充分,还能让孩子与家长充分沟通,共同总结前段时间的情况,规划今后的教育方向和学习方向。此外,学校应全面推进“互联网+”协同育人渠道,开发网上育人平台,推送相关信息,提供网络课程等,为家长提供信息化学习、交流和研讨平台;还可以拓展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服务平台,加深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儿童教育的参与感,并制定相应章程,规范线上平台的使用,预防网络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提升教师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能力

教师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不仅是连接学校、家庭的重要桥梁,是与家长、学生直接接触的第一线,也是家校合作活动的直接执行者,更是确保协同育人工作顺利开展的人力基础和重要保障。这就对教师参与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意识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校应采取行动不断提升教师参与协同育人的能力和动机。一方面,学校应组织教师开展校内集体研讨,将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作为校本教研的重要内容,分享协同育人过程中的成功案例,共同分析难题困惑,探讨有效的解决方法。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聘请专家学者给予指导,鼓励教师参与高校、科研机构的课题研究,提升协同育人研究的能力和水平,尤其是提升对特殊学生、特殊家庭开展育人工作的能力。另一方面,学校应采取措施激发教师参与协同育人的动机,如发放一定的津贴,或是将促进家长参与、开展协同育人工作计入教育教学工作量并作为优秀教师评选的指标之一,提高教师的参与意愿与主动性。

(四)加强学校统整社会资源参与协同育人的能力

学校应进一步畅通社会资源整合渠道,建立有效的资源对接机制,让社会资源成为学校育人的重要补充和有力支持。一方面,着力利用当地现有资源。学校应充分利用上级部门建设的资源整合平台,明确各类资源的内容和特点,有目的、有计划地结合校情、学生需求组织社会资源有机地融入学校工作中,如定期开展参观体验、调查研究、研学旅行、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等多种形式的综合实践活动,促进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另一方面,广泛挖掘社会力量。学校可以积极主动引导社会力量,将具备条件的人员转变为教育资源参与学校协同育人工作,如邀请优秀校友回学校开展讲座或向学生提供兴趣类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兴趣特长发展等需要。此外,学校也可以积极联系企业建立相对稳定的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和资源目录清单,依据不同基地资源情况联合开发社会实践课程,着力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读懂学生,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奠定坚实的基础

教育应当真正实现为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而服务,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教。学校教育發挥主导作用,推动新时代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的构建,读懂学生是关键。只有读懂学生的发展需求,才能建立起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儿童观、人才观和育人观,推动教育回归本真,更好地发挥协同育人的功效。一方面,要帮助教师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明确学业成绩只是选拔性教育的标尺,而非个体优秀与否的绝对标准,充分尊重学生发展的差异性和特殊性,注意在教学过程中发掘和培养学生的探索精神和创意能力。另一方面,要鼓励教师主动学习和掌握学生身心发展的基本特点和教育规律,根据学生不同阶段的发展特点采取相应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的过程中,也要注意引导家长了解和掌握孩子不同发展阶段的成长需求,走进孩子内心,赋予家庭教育更为科学、更加可持续发展的眼光,协同促进孩子的健康幸福成长。

参考文献:

[1]Epstein.School/Family/Community Partnerships: Caring for the Children We Share[J].Phi Delta Kappan,2010,92(3):81–96.

[2]孙夕礼.学校在家校社协同育人方面如何作为[J].人民教育,2021(8):29-32.

[3][7]边玉芳,张馨宇.新时代我国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中国电化教育,2023(2):40-46+54.

[4]邓林园,许睿,赵鑫钰,方晓义.中国高中阶段家校合作的现状以及与高中生发展的关系[J].教育学报,2016,12(6):78-87.

[5]梁丽婵.是什么影响了家师关系——基于家长、教师、家校互动多因素综合视角的实证研究[J].中国教育学刊,2019 (11):50-55.

[6]罗芮,陈福美,罗玉晗,等.学校视角下的家校社协同育人现状与问题分析——基于我国八省(自治区)的实证调查[J].中华家教,2022(6):24-35.

[8]袁柯曼,周欣然,等.中小学教师家校合作胜任力模型研究[J].中国电化教育,2021(6):98-104.

[9]朱红.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与家校合作关系构建[J].教育探索,2014(1):106-107.

责任编辑︱刘 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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