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菠萝”称谓看两岸文化同源性

2023-09-01 20:12薛诗艺王进安
闽台文化研究 2023年1期
关键词:闽南语凤梨波罗

薛诗艺 王进安

(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福建福州 350007)

中国是菠萝十大主产国之一,菠萝作为外来的南美洲作物,在我国广东、福建、台湾、广西、海南、云南等地广泛种植。[1]学界对菠萝的种植与推广多有讨论,也注意到菠萝拥有诸多称谓的现象,张箭《小议“菠萝”称谓的统一》首次专文讨论菠萝的命名问题,从通名规范统一的必要性角度,对比“菠萝”和“凤梨”在使用中的优劣,得出“菠萝”当为通名的结论[2]。总之,学界大多认为菠萝的称谓多且杂,容易造成使用的混乱,但从语言学角度看,菠萝的异称具有相当的研究价值,是丰富的研究语料,菠萝的命名呈现出明显的方言地域特征,从中可以观察到两岸文化的同源性。

根据王思明[3]、张箭[4]等的研究,学界通常认为,明末年间,菠萝由葡萄牙人传入澳门,再从澳门传入广东、福建、台湾各地。它的传播路径涉及粤语、闽语区,复杂的方言情况导致了菠萝命名的不同,产生了大量异称。这些异称并非是完全分隔的独立个体,它们之间存在客观的因果关系,可以分为“X 梨型”“波罗型”两类。从语言哲学和认知语言学的角度来看,在事物的命名过程中,转喻机制起了决定作用,而转喻模式的选择基于“人们对现实世界的互动体验(体)和认知加工(认)”[5]。通过菠萝异称可看出,在命名转喻过程中,源于同一族群相同的体认观,两岸呈现出一脉相承的文化特征,具体表现为历史同源性、比类同源性、认知同源性。

一、“菠萝”的异称

菠萝的异称主要表现为称谓的同形异名形态。所谓同形异名,指称谓的对象相同,但名称不同。如今,菠萝的称谓相对固定,以“菠萝”和“凤梨”为主。实际上,菠萝的异称同样是两分的,据《汉语方言大词典》《闽南方言大词典》及各地方志,大致可分为两类,“X梨型”和“波罗型”。

(一)“X梨型”称谓

以“梨”为称是闽语区的一大特色,也是菠萝异称的主要组成部分,分布地域为福建、台湾的大部分地区以及广东的小部分地区,主要有如下四种:

1.王梨、旺梨:通行于福建闽南语区,以闽南厦、漳、泉地区和莆仙地区为主,还有一些小片的闽南语区,如宁德福鼎、南平顺昌埔上镇等地。

2.黄梨:通行于福建闽东语区,如福州、福安、福清、宁德等地。

3.番梨:通行于福建客话区及广东闽语区,如福建永定下洋地区、广东潮汕地区等地。

4.菠萝梨:通行于福建闽北语区,如武夷山周边的南平、建瓯等地。

(二)“波罗型”称谓

这类称谓以对菠萝蜜的认知为基础,表现为借用菠萝蜜的称谓转喻菠萝,最初常与“菠萝蜜”之名讹混,它以广东粤语区为中心向外扩散,分布地域为广东、海南的大部分地区,主要有如下三种:

1.草波罗、地波罗、(波罗)麻子、(波罗)兜子:通行于广东除粤东以外的地区,如广东新兴、高州、雷州等地。

2.波罗:通行于粤东地区,依《台湾通志》(1892)所言:“粤东谓黄梨为波罗。”[6]考察粤东方言志记载正是如此,如《归善县志》(1783)载:“凤梨,亦名黄梨,俗曰波罗。”[7]

3.番波罗:通行于海南岛,《琼山县志》(1708)在“波罗蜜”的条目中解释:“《郡志纂》:‘又番波罗,其叶可织为麻布,此是草本与木本异。’”[8]“番波罗”一名在海南仍有所使用,且常简省为“波罗”,正如《海南岛志》(1933)所载:“凤梨,俗呼波罗,本岛随处可种。”[9]

根据两类菠萝称谓的分布情况,可以看到菠萝异称具有三个明显特征:(1)地域一致性。这里的地域并非单纯指行政地理分区,它具有突出的方言分区色彩,在某一方言区的周围会形成称谓的类聚。正如在闽语区,即使一海相隔,两岸仍然习惯以“梨”称谓菠萝。在粤语区,广东与海南的交往更加密切,两地则不约而同使用“波罗”的称谓。(2)语音一致性。方言分区的本质是某个地域内强势方言对周边方言的辐射作用,因此很容易表现出语音的趋同性。在“X梨型”中,闽南语表现更为强势,所以,现在的闽东语读“梨”为阳平调的[lei]或[li][10],但在“黄梨”一词中一致读为[lai53],在保留去声调的同时,趋向闽南语的读音。(3)认知一致性。这一特性基于相同的历史经验,表现为同一族群使用相同的描述语表达同一话题。“X 梨型”和“波罗型”称谓看似界限明显,但在同一族群的经验中,菠萝带有外来属性,以“番”字表示外来之义成为人们的共识。因此,在多方言聚集地,初期强势方言影响较弱,早期的台湾地区[11]、广东潮汕地区以及被闽语包围的客话区汲取闽南语以“梨”为称的经验后,称为“番梨”。而海南岛则在接受“波罗”称谓的基础上,附加外来物的认知观念,称为“番波罗”。

从异称的特征分析不难看出,两岸在称谓的类聚形态、语音表现、命名思维上一脉相承,而典型的“X 梨型”称谓更表现出,福建与台湾拥有亲密的地缘和血缘关系。实际上,称谓的一致性就是文化特征的一致性。“文化是通过某个民族的活动而表现出来的一种思维和行为模式,一种使该民族不同于其他民族的模式”[12],命名活动产生语言符号,语言符号作为民族文化内容的一部分,承载了民族文化的特质。因而,深入挖掘命名问题就能够解读两岸文化的同源性。

二、“菠萝”成词的历史同源性

历史同源性指的是在菠萝称谓的成词史中,两岸表现出了同源异流、异流同用的交融特性。在菠萝的异称中,“X梨型”称谓是闽语区独有的称谓,也是两岸菠萝称谓突出的共性表现,“梨”是两岸命名统一的始源依据。同源异流指的便是在“梨”的命名基础上,两岸对“X”的不同填充。但在使用过程中,“X梨型”称谓在两岸并行而用,相互影响,难以分离,意为异流同用。

首先,同源异流是早期台湾移民寻找民族历史同源的尝试。菠萝传入中国的时间与明清时期沿海移民高潮不谋而合,菠萝的异称是不同方言背景碰撞的产物,呈现了以闽南文化为主,容纳其他方言特色的命名方式。1661年,郑成功收复台湾,大批闽人、粤人跟随其后,其中,又以福建闽南人居多[13]。而1684 年台湾设府,隶属福建省,更密切了台湾与福建的交流。在“X 梨型”称谓中,具有闽南方言特色的称谓——“王梨”较早诞生。“王梨”始见于《台湾府纪略》(1687)[14],在相近时间里,《漳浦县志》(1708)[15]同样记为“王梨”,在一定程度上,它代表了闽南人对菠萝的普遍认知,是典型的闽南语称谓,表明了早期闽南人从形状大小的角度来认知菠萝。正是出于寻根心理,以梨认知菠萝的命名特色构成了台湾稳固的闽南文化底层,在不同方言背景下,仍然依照“X 梨”的模因形式命名菠萝,如凤梨、黄梨和番梨等。以“黄梨”为例,它便是方言混杂区人们构筑新的统一认知的结果。该名始见于《诸罗县志》(1717),且特意点明“台人名凤梨,以末有叶一簇如凤尾,取尾种之,着地即生。”[16]在这里,台人指的是清以前由沿海移民定居的早期台湾人。以诸罗县为例,一县之中,粤人居多,闽南人次之,还有兴化福州人在此定居[17]。此时,闽南语的强势地位并不能够凸显,故在三种语言文化背景中,人们在保留始源的基础上团结新的族群,达成以颜色认知菠萝的共识,这正是寻找历史同源的探索。

其次,异流同用是两岸历史同源交融发展的结果。在同一时间里,由于同源的历史经验,“王梨”“黄梨”“凤梨”在两岸都有很高的使用频率,不同称谓都能得到相当的认可度。“王梨”是台湾与闽南同源文化的产物,最早出现在台湾相关文献中,虽然除《台湾府纪略》外,台湾地区的方志皆记为凤梨或黄梨,但是自康熙《漳浦县志》之后,光绪《漳浦县志》[18]、《平和县志》[19]、《云霄厅志》[20]、《永春县志》[21]等方志皆记为王梨,而在两岸的闽南口语中,王梨更是默认的菠萝称谓。这是闽台方言同宗同源、文化交流频繁,两岸交融发展的有力证据。“黄梨”是台湾与闽东同源文化的产物,在书面语中,清代以后,福建省方志多有使用“黄梨”一名,《闽杂记》[22]首载“黄梨”条目,转引自《台湾志》,而从如今明确的通行区来看,源于台湾的“黄梨”实际呈现了闽东人从颜色认知菠萝的习惯,因而两岸能够理解并同用这一称谓。“凤梨”则是台湾与中原同源文化的产物,凤是原始时期中原人图腾崇拜的遗风,是汉民族共同认可的祥瑞之兽,因而流传最广,最为各地人们所接受。

再次,语音交融也是两岸历史同源的一大力证。在台湾地区,“凤梨”“黄梨”的读音深受“王梨”读音的影响,读同“王梨”。前文提到,“王梨”是“X 梨型”称谓的方言原型,而它的影响力自然会体现在语音上。台湾的语言以闽南语为主,又受到其他闽语、客语的影响,而不管在闽语,还是客话中,“凤”“黄”的读音都不与“王”相同。“王梨”的读音来自闽南语,读为[ɔk13-21lai13]。根据《汉语方音字汇》,在闽语中,“凤”基本带有舌根音声母,读若[hɔk],在客话中则带唇齿擦音声母,读若[fuk][23]。再来看“黄”,闽东语读为平调的[uoŋ],潮州话读为阳去的[ŋ],厦门、泉州音读阳平的[ŋ],漳州音读阳平[ui][24]。对比来看,这些读音与闽南语“王”的读音都有一定差距。在台语中,“凤”与“黄”的日常读音都与闽南语无异,但唯独在菠萝的称谓上,“王梨”的闽南语读音决定了“凤梨”“黄梨”的台语叫法为[ɔk13-21lai13]。这是一种音形不符的语音转移现象,但与菠萝称谓却万分契合,正像台北各地以福建村庄名称命名地点一样,恰恰是台湾移民为铭记两岸历史同源刻下的印记。

三、“菠萝”命名的比类同源性

“比类合谊,以见指伪”是六书之一,呈现了中国先民朴素的造字思维。实际上,先民普遍运用形象思维认识事物,这种思维在中国人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均有所体现,它是在观察未知物,获得直接经验的基础上,依靠比喻、象征、联系、类推等方法进行思考[25],从而通过某种相类的属性,将已知物与未知物建立联系,利用已知物描述未知物,达到认识目的的一种思维方式。在菠萝命名过程中,人们同样运用了比类思维,比类同源性体现在两岸采取了同一比类物“哀梨”。而二者能够相比类的原因在于,闽台两地认为它们具有相同的神秘色彩和味觉口感。

菠萝与哀梨的神秘色彩是建立比类关系的前提。菠萝作为外来水果,其独特之处在于外形、口感都与闽台人民往常已知的可食用蔬果大相径庭。假如菠萝的种植传播路径确乎经由广东再到福建,“波罗型”的称谓也无法为闽南人理解,因此,果实本身和果实的名称都具有一定的神秘色彩,留下了足够的命名空间。根据明清时期的方志记载,闽南地区最早将菠萝蜜记为“多罗蜜”,见于《漳州府志(康熙)》(1715)[26]。再看《海澄县志》,“多罗蜜”在康熙本(1693)[27]中并不记载,直到乾隆本(1762)[28]中增进了词条。而像《漳浦县志》,不论是康熙本,还是民国本都只载“王梨”,并无菠萝蜜。换而言之,“波罗型”的称谓基于“波罗蜜”的称谓,但相比菠萝,闽南地区种植菠萝蜜时间较晚,也并不普遍[29],且俗呼为“多罗蜜”[30],故而闽南人较难将这一名称与菠萝建立联系。与此同时,哀梨的果实本身同样具有神秘性,成为了二者联系的媒介,其名称的确定性则创造了比类命名的可能。哀梨相传为汉代秣陵哀仲家产的梨,因大而汁多,味美,入口脆嫩而得名。但在各地记载的梨的品种中,并没有哀梨,反而在文人墨客的文章中常以哀梨比类其他事物。可以说,哀梨并非真实的具象水果,它是存在于中国人共同记忆中的理想化水果,能够成为命名的共同经验基础,为人理解。

菠萝与传说中的哀梨相近的味觉口感是二者建立比类关系的直接原因。在过往的经验中,哀梨常常充当比类的角色,而与水果相比类,则需要通过哀梨本身的水果口感。“哀梨”作为想象中的水果,它的口感同样建立在文本理解的想象之上,具备的最大特征就是“爽”,具体来说,就是甘、脆、多汁。而在比类过程中,人们经常利用其中一种或多种口感建立联系,例如,在各地方志中,油葡萄与哀梨相比类[31],是取其“甘”的共同特征;藕与哀梨相比类[32],是取其“脆”的共同特征;甘蔗与哀梨相比类[33],是取其“甘”“多汁”的共同特征。此时,同一民族对哀梨“爽”的味觉认知建立起了与菠萝相联系的必要桥梁。在《安溪县志》(1757)[34]中,第一次提到凤梨“味若梨”。《晋江县志》(1765)[35]中更点明:“味似哀梨而韵有余。”《同安县志》(1769)[36]、《南安县志》[37]载同晋江本,而《福建续志》(1769)则引《府志本》言:“味似哀梨,奇品也。”[38]《府志本》为何本已不得而知。但是,通过分析历代各府方志,这些记载都足够说明,在闽南人的思维经验中,菠萝的重要特征是与传说中的哀梨味道相类,而菠萝的口感甘酸又多汁,脆而有嚼感确实与相传中哀梨“爽”的特征完全符合,拥有较大话语权的本地文化人自然会将其与“哀梨”联系上。

实际上,比类同源性就是文化同源性的表现之一。人们对哀梨的认识来源于中华五千年文明的文本记载,由于拥有相同的文化记忆,哀梨的美味意象、比类身份构成了统一的族群印象,化为典型的文化特征。

四、“菠萝”语用的感知同源性

感知是社会学的概念,社会学家认为“感知一个物体使物体得以存在”[39],它指人们利用五感认识物体,并选择性地获取一部分认识经验,经过大脑评估和解码,形成心理图像再投射到物体上的认知过程。语用,即语言的运用,共同文化背景的族群常常表现出相同的语用特色。“菠萝”语用的感知同源性就表现为,在菠萝称谓被不断使用的语言过程中,两岸人民在感知菠萝的基础上,不约而同从相同的认知视角绘制菠萝图像,并赋予一致的民族经验,给予某一菠萝称谓在特定语境中一定的语义,且语义趋同的特点。

首先,两岸在对“凤梨”视觉感知的基础上,赋予了菠萝祥瑞的语义。在命名之初,“凤梨”便是美化的产物,其名始见于康熙《台湾府志》:“果末有叶一簇,可妆成凤因名。”[40]表明了台湾人从整体突出形态的角度认知菠萝,因为菠萝的顶端有尾叶一簇,与鸡帚相似,出于命名的典雅和美好的期盼,人们美化为与凤凰尾巴相类故而得名。凤文化是中国文化根脉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和美”寓意深入每个中国人的认知。因而,在语用过程中,基于同根同源的文化背景,“凤梨”成为“X 梨型”中最为流传的称谓,其祥瑞语义也成为两岸的共识。尤其在清代乾隆年后,方志的书面记载一般选用“凤梨”作为词目,再在解释中增加俗呼之名。如乾隆《归善县志》:“凤梨,亦名黄梨,俗曰波罗。”[41]并且,因凤文化的深入人心,即使来自内陆地区,也很容易对“凤梨”的语义产生共鸣,来自安徽的台湾知府孙元衡便在《赤嵌集》中作诗赞颂“凤梨”:“翠叶葳蕤羽翼奇,绛文黄质凤来仪。”[42]有凤来仪正是祥瑞之兆。

其次,两岸在对“王梨”听觉感知的基础上,赋予了菠萝福运的语义。“旺梨”的使用时间不明,文本记载较晚,始见于《长泰县新志》(1947):“凤梨,俗称旺梨。”[43]可见,至少有一部分闽南人认可“旺梨”的称谓,不再记为“王梨”。“王”与“旺”的闽南语读音相近,使“王梨”同时取得了“旺梨”一名,具有“旺”的语义。在闽南语中,“旺”读为[ɔŋ22],“王”读为[ɔŋ13][44],但在连读中,“旺”“王”都会读为阴去调,语音就完全一致了。而“梨”的闽南话发音与“来”接近。这样,从听觉上就发生了由“王梨”向“旺来”的转移。而在闽南文化中,“旺”代表了朴素的祈福观和发展观。在方言使用时,“旺”基本作为形容词,用在形容具象的火势猛烈、植被茂盛,而从具象指向抽象引申时,取的是“盛”“多”的特点,因而,也用来形容人丁兴旺、生意兴隆和香火鼎盛等适宜多多益善的语场。换而言之,在闽南文化中,兴旺发达就是一种福运,构成了“王梨”的特殊语义。

再次,视觉、听觉感知的结合成就了菠萝作为喜事祭祀必备品的地位。“凤梨”“王梨”各自被赋予了美好的语义,前文提到过,“凤梨”深受“王梨”影响,二者读音相同。“梨”的闽南语读音与“来”接近,这更加固了菠萝称谓整体的褒义地位。从两个称谓的谐音来看,“有凤来仪”“旺来”都表示好运到来的语义。如此一来,在语用过程中,“凤梨”的外形特点与“王梨/旺梨”的读音特征双向互动,二者互为媒介,投射到实物菠萝之上,在两岸人们的共同感知中,菠萝成为了好运的代名词。因此,菠萝称谓的语用范围得到了扩大。在婚庆场合,“凤梨”具备“龙凤呈祥”的语义,“王梨”具备“多子多福”的语义,菠萝成为了闽台两地订婚仪式中不可缺少的四果之一,寄托了人们期望夫妻和美、白头偕老、子孙满堂的心愿。在祭祀场合,“凤梨”藉“王梨”读音,同时拥有“凤梨”“旺梨”的特征,具备“福运连连”的语义,菠萝成为了闽台两地拜神、开基、开市等祈福仪式中的必要供品,并以“旺旺来[ɔŋ22-21ɔŋ22-21lai13-22]”一言寄托事事顺利的期望。

同时,“菠萝”称谓的语用感知同源特征呈现出闽台文化作为两岸同源文化主要内容的核心地位。菠萝称谓的语用方式是在闽南方言、闽台信仰的共知基础上生成的。在闽台之外的地区,尤其是中国的北方地区,梨作为“分离”的意象,其地位根深蒂固,“梨”与“离”的联系难以割裂。因此,仅仅在闽台地区,菠萝能够得到相同的感知特征。

五、结语

命名活动作为行为活动之一,展现了人们对客观世界的主观认识,同一族群往往会呈现相同的认识内容。在菠萝的命名活动中,两岸表现出了历史同源、比类同源、认知同源的一致性特征,它们是两岸文化同源的力证。自古以来,两岸文化一直是动态交融的统一整体。其中,尤以闽台闽南文化的融合性最为强烈。闽台两地在统一多民族的中华文化的基础上,融合了闽南方言、民间信仰和风土人情等成分,形成了具有地域特色的闽台文化,它一方面成为了两岸共同的客观经验,另一方面又影响了人们主观的思维方式,特色的文化体认观构成了人们行为活动的内在驱动力。因此,在“菠萝”称谓成词、命名和语用的三个阶段中,两岸同源文化作为内在驱动力,指导了一系列的行为活动,促成了菠萝称谓的两岸趋同性。

两岸同源是海峡两岸人民的共识,从菠萝称谓的角度解读两岸文化的同源性,是对两岸历史文化交融发展的验证。如今,两岸往来日益密切,两岸的和平发展道路需要同心同力的内在动力,深层次挖掘两岸文化根脉的同源特质,有助于深化两岸的文化认同感,提高民族自豪感,进而推动两岸人民齐心聚力谋发展,携手未来,合作共赢。

注释:

[1]孙伟生、吴青松、孙光明:《我国菠萝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中国热带农业》2013年第3期。

[2]张箭:《小议“菠萝”称谓的统一》,《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3期。

[3]王思明:《美洲原产作物的引种栽培及其对中国农业生产结构的影响》,《中国农史》2004年第2期。

[4]张箭:《菠萝发展史考证与论略》,《农业考古》2007年第4期。

[5]王寅:《基于体认语言学重新解读感叹词》,《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6期。

[6](光绪)《台湾通志•物产一》,手抄本。

[7][41](乾隆)《归善县志》卷十六《物产》,清乾隆四十八年刻本。

[8](康熙)《琼山县志》卷九《杂志•土产》,清康熙四十七年刻本。

[9](民国)《海南岛志》章十三《农业•农作物》,民国二十二年铅印本。

[10][23][24]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语言学教研室编:《汉语方音字汇》(第2版重排本),北京:语文出版社,2003年,第81页,第335页,第329页。

[11](清)六十七:《台海采风图考》,油印本。前有自序,作于乾隆十一年(1746),卷二载张湄的诗《黄梨》:“番梨纵复称名好,何似中原大谷珍。”

[12][美]本尼迪克特:《文化模式》,张燕等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45~46页。

[13]刘登翰《台湾族群问题的历史根源》一文有言:“就闽粤两省而言,明代的台湾移民,主要来自福建,不仅早期开发澎湖的主要是泉州府人,明末郑氏引领的移民也主要来自福建的泉漳两府。清政府统一台湾后,将台湾作为一个府置于福建省治下,其有所控制的渡台政策,也只开放福建一省。”(载杨华基:《台湾族群问题与政治生态》,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5页)

[14](清)林谦光:《台湾府纪略》,清康熙二十九年刻本。《物产》:“果之美者,檨为最。……次莫若波罗密、梨仔芨、王梨、芭蕉子、石榴、橘、柚、椰、槟榔、甘马弼。”

[15](康熙)《漳浦县志》卷四《风土志下•土产》,清康熙四十七年刻本。果之属载“王梨”。

[16](康熙)《诸罗县志》卷十《物产》,清康熙五十六年刻本。

[17](康熙)《诸罗县志》卷八《风俗》,清康熙五十六年刻本。记载:“凡流寓,客庄最多,漳、泉次之,兴化福州又次之。”

[18](光绪)《漳浦县志》卷四《风土志下•土产》,民国十七年石印本。载同康熙本。

[19](康熙)《平和县志》卷十《风土志•物产》,清光绪十五年刻本。果之属载“王梨”。

[20](嘉庆)《云霄厅志》卷六《物产志》,民国二十四年铅印本。果之属载“王梨”。

[21](民国)《永春县志》卷十一《物产志》,民国十九年铅印本。果之属载“波罗蜜”,言:“永人名之曰王梨。”

[22](清)施鸿保:《闽杂记》,清光绪四年铅印本。卷十载“黄梨”。

[25]邢玉瑞:《中医方法全书》,西安: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7年,第12页。

[26](康熙)《漳州府志》卷二十七《物产志》,清康熙五十四年刻本。果之属载“多罗蜜”。

[27](康熙)《海澄县志》卷十一《风土志•物产》,清康熙三十二年刻本。果之属中不见菠萝蜜。

[28](乾隆)《海澄县志》卷十五《风土志•物产》,清乾隆二十七年刻本。果之属载“多罗蜜”。

[29]以《长泰县志》为例,乾隆本中果属词目载有“多罗蜜”,但在《长泰县新志》(1947)中该词目已被删去。

[30]在福建方志中,只有五本提到了菠萝蜜。《漳州府志(康熙)》《海澄县志(乾隆)》《同安县志(乾隆)》均明确载为“多罗蜜”。其他两本提到“波罗蜜”之名均与菠萝相混,《永春县志(民国)》载:“波罗蜜,种自泰西之荷兰移来,永人名之曰王梨。”《莆田县志(民国)》载:“波罗蜜,一名凤梨。”

[31](同治)《都昌县志》卷五《食货志•物产》,清同治十一年刻本。《蔬之属》:“油葡萄,味尤胜,爽若哀梨。”

[32](民国)《潜山县志》卷四《食货志•物产》,民国九年铅印本。载:“果生于水者……而城南雪湖之藕,爽若哀梨,真佳品也。”

[33](民国)《赤溪县志》卷七《纪述志•艺文》,民国十五年刻本。载:“啖蔗胜哀梨。”

[34](乾隆)《安溪县志》卷四《物产》,清乾隆二十二年刻本。载:“凤梨,形若凤,味若梨。”

[35](乾隆)《晋江县志》卷一《輿地志•物产》,清乾隆三十年刻本。言“凤梨”:“味似哀梨而韵有余。”

[36](乾隆)《同安县志》卷十四《物产》,清乾隆三十二年刻本。载“凤梨”同晋江本描述。

[37](民国)《南安县志》卷十《物产志一》,民国泉州泉山书社铅印本。载“凤梨”同晋江本描述。

[38](乾隆)《福建续志》卷九《物产一》,清乾隆三十四年刻本。

[39][美]乔治•瑞泽尔:《现代社会学理论双语第7版》,北京: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8年,第220页。

[40](康熙)《台湾府志》卷四《物产》,清康熙年间刻本。该本记事至康熙二十四年。

[42](乾隆)《重修台湾府志》卷十七《物产一》,清乾隆十二年刻本。在“凤梨”条目中引《赤嵌集》。

[43](民国)《长泰县新志》卷四《地理三•土产》,民国三十六年铅印本。载于果树属中。

[44]周长楫主编:《闽南方言大词典》,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482页。“旺”“王”参考其中标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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