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现状与策略研究

2023-09-11 15:27李少杰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23年7期
关键词:南昌城市群长江

李少杰

一、前言

自从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提出以来,整个中部地区的城镇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而长江中游地区是整个中部地区经济最为发达、人口最为稠密的地区,为了进一步发展长江中游地区,带动中部地区的经济发展,“长江中游城市群”这一概念也相应产生。长江中游城市群以武汉、长沙、南昌为三大中心城市,包含武汉城市圈(1+8)、长株潭城市群(3+5)、环鄱阳湖城市群(1+8)三个次级城市群,是由这三个城市群组成的特大型城市群。随着中部崛起战略的深入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在我国区域发展格局中越来越占有重要地位。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发展,对促进我国长江经济带一体化发展、实现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中部地区经济迅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经过国务院批准后,长江中游城市群以建立中国经济发展“第四极”为目标,综合实力大规模提升。本文旨在提出长江中游城市群策略,希望能达到促进城市群进一步发展的作用。

二、国家相关政策

2015 年4 月5 日,《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经国务院批复实施。这是《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出台后,国家批复的首个跨区域城市群规划。长江中游城市群正式定位为中国经济发展新增长极、中西部新型城镇化先行区、内陆开放合作示范区和“两型”社会建设引领区。此后,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在此背景之下,为加快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国务院于2022 年2 月批复《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1],对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建设提出新的战略部署,使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

三、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一)地理因素

湘鄂赣三省山水相连、人文相亲,自古以来就有着特别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经贸往来与人文交流非常密切,为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并使其发展成为跨区域特大型城市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区位因素对于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具有独特优势,但是,部分地理因素也对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发展造成了阻碍。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一体化协同发展,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三个中心城市的距离较远。长沙到武汉的距离为330 公里,长沙到南昌的距离为337 公里,武汉到南昌的距离为341 公里。

(二)城市群实力差距较大

通过GDP 数据统计库,我们可以看到目前武汉城市圈人均GDP 最高,“长株潭”城市群总量最高,而环鄱阳湖城市群与两者差距较大。而中心城市的差距更大,长沙的GDP 接近南昌两倍,武汉接近南昌三倍,原本的设定三中心,南昌距离另外两个中心差距太大,甚至省内的优势也不够明显。武汉城市群周边的城市和武汉差距过大,尽管襄阳、宜昌两城市经济总量在湖北省排名第二和第三位,但位置距离武汉较远,无法纳入到武汉城市圈范围内。“长株潭”城市群中有株洲、湘潭、岳阳、衡阳、常德等经济实力较强的城市。环鄱阳湖城市群总体实力弱,但是区内也有上饶、九江这种GDP 在3000 亿元以上的城市。武汉作为长江中游城市群内最为发达的城市,但城市圈内却缺乏副中心,人才、资源、技术都会源源不断地向武汉聚集。当前,武汉仍然处于高速增长期,吸纳能力惊人但辐射能力有限。

(三)利益共同体理念滞后,一体化合作缺乏

利益共同体是城市群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团结一致的良好氛围有利于全局性工作的开展。它能够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具有强大的激励与约束功能,能够降低城市群经济合作的机会成本,为城市群经济合作创造有利条件,从而促进城市群一体化顺利进行。当前,由于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尚处于初级阶段,利益共同体尚未形成。一方面,在合作意愿上,虽然近年来湘鄂赣三省高层交流日益频繁,省合作的步伐日渐加快,但城市群内各城市之间的合作意愿,尤其是三大次城市群之间的跨省合作意愿仍不够强烈。总体而言,作为湖南省“十一五”期间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之一,环长株潭城市群是打造湖南省承接泛珠三角区域产业转移最重要的基地和着力点,因而其融入泛珠三角城市群的意愿比较强烈;而环鄱阳湖城市群则因泛长三角经济区的存在,存在向东靠拢长三角的趋势。另一方面,在合作主体上,虽然目前长江中游城市群地方政府的合作已在多个领域展开,但合作以武汉、长沙和南昌三大核心城市为主,合作层级结构缺失。在已签订的最重要、最具影响力的长江中游城市群地方政府合作协议——《武汉共识》《长沙宣言》《南昌行动》中,合作的参与主体都只限于城市群内各省会城市。长江中游三大次城市群除核心城市之外,其他地方政府之间的实质性合作仍很缺乏。尽管有小范围的合作尝试(如“岳九咸”地方政府合作),但也仅限于少数地级政府间,多数地级政府乃至县级政府之间的合作几乎为空白。这样,合作意愿的不足以及合作主体与多圈层合作层级结构的缺失制约了区域利益共同体这一价值观念的形成。

(四)创新发展能力不足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与劳动工资同发达城市群相比较为落后,尽管长江中游城市群在高校的集聚和人才的拥有数量方面位居全国前列,但每年仍有大量人才流出。例如,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的毕业生仅流入东部沿海发达城市的比例就高达40%~60%,而世界银行的发展报告也指出“多种因素的存在造成了中国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缺乏技术转移中心城市,技术的流失成为普遍现象”。人才和技术的大量流失成为长江中游城市群创新基础能力薄弱的主要原因,且易于形成循环累积现象。

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未来发展策略研究

(一)树立利益共同体意识

这一点是针对三城市群合作意识不强的现状,有团体意识,才会有团体行动,有团体行动,才会真正有可能提升团体利益。当前,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过程中,各级政府和次级城市群要积极树立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观念。要积极运用公共媒体,加大城市群一体化的宣传力度,从历史文化、价值观树立等多个方面强化政府层面的团体意识和团体思维。与此同时,各城市应自觉走出各自为政的“行政区经济”,尽快转变传统的“市域”观念,树立新型的区域观与“区域联动、共同发展”的整体战略意识[2]。

(二)中心城市对周边城市进行补偿

当前,武汉、长沙、南昌等核心城市的“虹吸效应”远远超过“扩散效应”,这就使多数外围城市表现为利益输出地。所以,只有利益输出而无利益获取,对于城市自身来说,缺乏发展城市群的好处,也就缺乏发展的动力。因此,利益补偿这一环节就更加重要,来用以保障城市群的持续发展。利益补偿机制可由两种途径实现:途径一,区域内政府之间的直接利益让渡。核心城市与部分相对发达的区域应当对直接利益牺牲者和外围弱势区域作出相应的补偿。途径二,建立相应的区域合作发展基金。大的方面,可以建立“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基金”,小的方面,可以建立“次级都市圈发展基金”,甚至可以在更小区域范围进行尝试。在初期,发展基金可以尝试对弱势区域进行缴纳免除,主要用于城市群内跨区域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随后,针对发展基金的受益主体,应当在条件允许的基础上进行基金的缴纳,用于充实发展基金,借以满足更多的区域,并最终形成良性循环[3]。

(三)因地制宜完善交通系统网络

便捷的交通网络是城市群发展的基础。长江中游地区复杂的地理情况,进一步提高了交通网络的重要性。近年来,长江中游城市群交通网络建设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仍然需要强化。其一,大力推进航道改造整治工程,包括长江宜昌至九江段主航道,湘江、汉江、赣江等主要支线航道的升级改造。当前,长江中游城市群范围内共包含不同等级港口多达31 个,但综合实力不强,且存在不良竞争现象。因此,可以借鉴浙江省港口整合经验,对城市群的港口进行资源整合,纠正“小而散”的局面,推进“具有区域竞争力的港口格局”的建设。其二,要尽快建设沿江高铁、西安—南昌、西安—长沙等高铁建设,加快城际铁路的建设,进一步提升轨道交通路网密度。将“断头路”的建设权责明晰化,纳入相关管辖区域的考核体系。对缺乏边界道路建设的地区,要予以合作层面的引导,提升积极性。采取多管齐下的“奖惩方式”促进城市组团之间的交通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其三,加快城市群交通信息资源平台构建,保障交通运输一体化[4]。良好的区域交通网络需要区域性的合作与管理,要建立路网管理与突发事件处置系统、城市群内物流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提高交通与物流信息的有效性与及时性。

(四)增强创新能力

从前文分析可知,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创新资源面临“少而不均”的空间格局。针对本区域创新资源“少”的形势,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提升。首先,增加创新投资。政府要适当提升科研资金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推动基础创新研究。企业要增强创新意识和风险意识,明确创新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提升销售收入中的“研发资金比”。其次,政府适当提升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同样要提升薪资待遇,提升对科技人员的吸引力,要强化“只有留住人才,才能留住创新;只有拥有创新,才能不断进步”的发展理念。最后,稳步推进国家级新区——湘江新区的建设,将其打造成为高端制造研发转化基地和创新创意产业集聚区。同时,努力推动武汉“光谷新区”和江西“赣江新区”上升为国家级新区,协同促进创新发展机制建设,联手打造国家创新发展示范区。

针对区域创新资源“不均”的局面,要着重强化“帮扶”手段,防止创新的“马太效应”。一方面,创新能力落后地区要加快完善市场经济环境,通过优惠的财税、金融等政策吸引城市群内外资金、技术、人才,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同时,弱势区域之间要开展合作,在资源流动方向等难以逆转的情况下,要创造条件,努力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以及有效的人才吸引方式。另一方面,要注意促进武汉、长沙、南昌等创新优势区域在科研、教育、人才等方面对于落后地区的对口帮扶,建立“强弱对口”的合作共享平台,共促城市群创新发展能力。

(五)加强产业协同能力

长江中游城市群产业链接机制的构建既要有良好的宏观规划,做到不同城市或是不同类别城市发展不同产业,又要注重特色产业集群的构建,做到“点、线、面”结合。一方面,促进不同层次的产业在“核心—外围”城市的有效分工,优化城市群产业布局。在武汉、长沙、南昌等核心城市发展现代服务业及部分现代制造业。在次级城市群的重要支点城市发展现代制造业及部分现代服务业,在外围城市发展具备当地特色的产业以及由核心城市转移而来的产业,形成整个产业的结构、布局与城市等级相适应的态势[5]。

另一方面,“串点成线”,整合产业存量资源,提升城市群特色产业整体竞争力。例如,以武汉东湖高新区为龙头,整合周边地区资源,提升光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水平。依托武汉、南昌、长沙、景德镇等地汽车工业,建立长江中游城市群汽车产业战略联盟。依托江西铜业、方大特钢、章源钨业等龙头企业,强化配套产业,提升江西有色金属冶炼产业竞争力。

五、结语

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阐述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的现状以及未来的解决方案建议。第一部分主要讲述了国家相关政策的实施。第二部分为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现状的叙述,从多个方面分析了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的问题。第三部分是根据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最主要为树立起三个城市群的利益共同体意识,多维度进行长江中游城市群内部的合作,才能促进城市群的一体化发展。然后,用交通的发展来弥补地理因素的制约,加大吸引人才的力度来改善创新能力不足,通过中心城市的利益补偿,以及产业整合,有效分工来让中心城市的周边城市也得到充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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