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企业助力共同富裕的机理与路径

2023-09-26 22:56郭全中韩一鸣于宪荣
中国经济报告 2023年1期
关键词:共同富裕数字化企业

◎ 胡 洁 郭全中 韩一鸣 于宪荣

提 要: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作为数字经济重要组成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当前助力共同富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是未来我国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本文基于共同富裕的内涵、本质要求以及互联网平台企业的技术经济特征,分析了平台企业助力共同富裕的价值创造机制、普惠机制、数字化机制、分配激励机制,在此基础上从价值创造、价值分配两大环节,直接价值创造、间接价值创造、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五个维度,阐明了平台企业助力共同富裕的路径。平台企业在其高速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也成为平台企业助力共同富裕的阻碍因素。未来平台企业要充分利用自身的数据、技术和网络优势,积极转换角色、主动谋变、互利共生,规范发展、反哺社会,才能行稳致远。

我国在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脱贫的历史性艰巨任务之后,开始迈向“共同富裕”的新征程。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实现共同富裕必须推动数字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平台经济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共同富裕的实现过程中必将肩负重大的责任和使命。那么平台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机理是什么?平台经济如何助力共同富裕,具体路径是怎样的?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有助于加深对平台经济的认识,规范平台经济的发展,从而助力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新时代共同富裕的内涵与本质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首先要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正确处理增长和分配关系,把“蛋糕”切好分好。要发挥好第三次分配作用,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①习近平:《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求是》,2022年5月16日。。

新时代共同富裕的内涵可以概括为全民富裕、全面富裕、共建富裕和渐进富裕。首先,共同富裕是包括每个中国人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富裕,而不是少数人的富裕,更不是特殊阶层的富裕。其次,共同富裕既包括物质生活富裕,主要指收入层面、财富层面、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又包括精神生活富裕,如社会公民身份平等、机会平等、待遇平等,提升人民群众精神文化水平等。再次,“人人参与、人人努力”的共建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方法。最后,实现富裕必然存在先后顺序,要允许人民群众在追求美好生活进程中形成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渐进富裕。

实现共同富裕要以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和公共服务差距为主要方向,其中缩小收入差距是核心。利用更有效率的初次分配、更加公平的再分配和更优化的三次分配,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特别是要提高劳动力价值和报酬,从而减少低收入群体规模;激发技能人才、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高素质农民等重点群体活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不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社会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二、 平台企业的技术经济特征

平台企业作为双边或多边市场,是将间接网络效应予以内部化的组织体,其本质是降低搜索和匹配的成本,从而为供需双方的平台参与方提供交易机会。近年来我国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形成了一批规模较大、有国际影响力的平台企业,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变革、优化社会公共服务、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日益成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由于互联网技术本身的特点和规律,平台企业具有了不同于传统企业的网络外部性和双边市场属性。

(一)网络外部性

平台经济面向的双边或多边用户群体之间存在交叉网络外部性,即任何一边用户数量的增加会提高另一边用户的效用。交叉网络外部性的存在意味着任何一边用户的需求之满足须以另一边的存在为前提,一边用户群体数量的增加会给另一边用户群体带来效用增进的正反馈效应。因此平台必须形成一定规模的用户群体(临界规模)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平台面对的双边或多边用户群体之间可能存在不对称的交叉网络外部性强度。

(二)双边市场属性

双边市场理论指出平台经济的核心功能在于促成双边或多边客户群体之间的直接或间接交互。即平台一方参与者加入平台的收益取决于加入该平台另一方参与者的数量,这样的市场称作双边市场。主要表现在平台型企业能够在链接市场主体进行交易活动的同时产生同边网络效应与跨边网络效应,从而产生同边用户价值与双边用户价值创造效应,并间接性产生平台价值创造效应。换言之,平台经济模式下用户需求的满足不仅有赖于平台提供交互媒介,更为重要的是平台需要建立并维系庞大的双边或多边用户网络,如此方可确保不同类型的用户能够从直接或间接的交互中获取价值②Jullien, Bruno and Sand-Zantman Wilfried, 2021, "The Economics of Platforms: A Theory Guide for Competition Policy." Information Economics and Policy. https://doi.org/10.1016/j.infoecopol.2020.100880.。

(三) 规模经济优势

互联网经济存在集聚阈值,集聚达到一定规模才能产生效益,阈值之前的所有费用都是投资,阈值以后才转化成运营,因此阈值是平台企业的生命线,只有达到阈值,平台才能活下去。由于互联网的前期成本很高,而随着用户数量的快速增加,边际成本则呈现快速下降趋势,而到了用户规模的临界点,边际成本趋向于零、边际收益递增,因此互联网平台呈现规模收益递增效应。市场可能只支持少数公司。而平台差异化(platform differentiation)、用户多栖性(Multi-homing)以及平台之间互通性(interoperability)可能防止出现网络效应下的市场失衡(tipping)。因此,市场动态呈现出两个特征:第一,完全垄断不会发生;第二,优势是暂时的。

(四)范围经济优势

互联网的发展打破了地域优势和信息垄断,具有强渗透性和广覆盖性特征,让各个地区和各个阶层的人都能得到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机会。3G移动通信技术大规模商用和智能手机的大范围普及后人类社会开始真正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低收入群体、农村、边远地区成为移动互联网用户,参与到互联网平台经济中,进一步缩小了数字鸿沟。同时,平台经济提升了交易和流通的效率,不仅帮助提升大企业的效率,也降低了中小企业和个人创业者的门槛。

三、平台企业助力共同富裕的机理

互联网所体现出的开放、共享、协同、去中心化的特征,正契合了共同富裕的理念、目标和要求。基于平台企业的特点和所具有的优势,助力共同富裕的机制主要有价值创造机制、普惠机制、数字化机制、分配激励机制等。

(一)价值创造机制

一是平台企业自身价值的创造是助力共同富裕的前提和基础。这就要求平台企业做好自己的事情,通过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业务创新等来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打造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在自身价值创造的基础上,平台企业还要通过有效的机制提升价值创造能力,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产值、更多的利润,上缴更多的税收,提供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

二是平台经济创造的外溢价值。平台企业除了创造自身价值以外,还通过生态构建产生外溢效应。伴随互联网技术衍生的平台经济,可以创造出更多的财富。

采取平台生态化运营成为互联网企业典型的商业模式。平台生态化运营的关键是打造平台企业、用户和消费者、创业企业和商家、灵活就业者等参与者的互利共赢机制,以实现平台生态参与各方的互利共生。在具体运营中,平台企业一般会采取各种激励措施来吸引创业企业、商家、用户(消费者)、灵活就业者入驻平台,其中任何一方数量和质量的增加都会给其他参与方带来新价值,并通过先进的数字化能力、科学的协调机制、有效的激励机制来引发平台的“飞轮效应”,形成平台生态各方参与者共赢的加速发展态势。从此角度来看,良好的互联网平台生态有助于孵化、催生更多的创业企业和创业个体,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也为中小企业、创业者和灵活就业者提供更多的收入来源。

三是数字化公共文化产品的创造。平台企业一般采取“免费+收费”的商业模式,提供大量免费的数字化公共服务。提供娱乐类和信息类服务的互联网企业,在吸引用户时提供了大量免费新闻产品和文化娱乐产品,这些产品和服务已经成为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的核心组成部分,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有助于人们实现精神生活的富裕。

(二)普惠包容机制

一是低壁垒使互联网经济具有更大的包容性。互联网技术彻底打破了时间和距离制约,不仅为受众和用户带来了海量、丰富、多层次、及时互动的信息和知识,而且受众和用户参与的门槛急剧降低。只要懂得如何去挖掘目标客户未被满足的需求,并根据这些需求做出好的创意和产品,就有机会成功。特别是短视频等媒介形式的出现极大地降低了进入门槛,用户的表达权和展示权得到了极大程度的释放,也由此带来了更多的交易机会和就业机会。

二是长尾特点扩大了互联网经济覆盖面和流动性。安德森提出的“长尾理论”表明,互联网降低了获客成本,有效地提高了长尾市场的流动性。从需求曲线头部的少数大热门(主流产品和市场)转向需求曲线尾部的大量利基产品和市场。面向特定小群体的产品和服务可以和主流热点具有同样的经济吸引力。以前看似需求极低的产品,只要有卖,都会有人买,这些需求和销量不高的产品所占据的共同市场份额,可以和主流产品的市场份额相比,甚至更大。

三是个性化、小众化为小微企业带来商机。消费需求开始离散,大一统的市场格局开始分化,互联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使小众需求、特殊需求得到满足,从而给众多的中小企业带来了机会,过去那种靠规模经济取胜的大而全模式,被灵活多变的小而专所代替。只要中小企业懂得聚焦,懂得走差异化道路,就能做出比大企业更好的小众化产品,得到某个特定群体的偏爱。

四是平台生态化商业模式增强了互联网经济的包容性。平台企业强大的网络外部性,可以一种普惠的形式让平台生态内的参与者都获益,云计算等基础设施服务、引流导流、销售渠道拓展等方面的普惠服务,帮助创业企业和商家更好更快地成长,同时为用户和消费者带来更丰富、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三)数字化机制

平台企业作为技术领先的数字化企业,通过若干年的技术研发、储备和实践,已经具备了很强的数字化能力。平台企业通过数字化机制能够显著提升平台生态内企业和商家的数字化水平,帮助其降本增效,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效益。

平台利用数字技术提高了信息传递的时效,降低了信息传递的成本,打造低搜寻成本、低验证成本的机制,发挥网络效应为潜在交易伙伴提供互动服务,解决了交易双方的精准匹配和交易效率问题,快速地服务于大量客户,增强了城乡间、区域间经济活动关联的广度和深度。

数字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交织,不仅产生了新产品新产业,还促进了传统产业升级转型,从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数字经济的空间溢出效应有助于形成地区间协调发展的经济格局。研究表明,数字经济明显地促进了城市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而且可通过空间外溢效应作用于邻近地区的经济发展质量。

(四)分配激励机制

运行机制要求互联网平台生态中的利益相关方互利共生,一起成长壮大,即平台企业只有在实现了平台生态各利益相关方的良性互动和健康发展后才能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从长期发展来看,平台生态各方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本质上要求平台参与各方实现合作共赢,进而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

平台生态涉及利益主体多,利益关系复杂,这就需要科学的分配激励机制来“奖优罚劣”,避免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科学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能够兼顾平台、企业(商家)、用户、灵活就业者等各方利益,同时也能够根据参与者对平台生态不同的贡献度而给予不同的激励。例如,外卖平台与商家、外卖骑手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至关重要,如果不能实现三方的互利共赢,就会带来严重问题。

四、平台企业助力共同富裕的路径

平台的网络效应决定了平台企业具有信息数据优势、规模优势、范围优势,从而能够提供更高效、精准的服务、覆盖规模更大、范围更广的人群,对于精准扶贫、带动就业、促进统一大市场的形成、缩小收入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提供有力支撑。具体来讲,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主要通过价值创造做大蛋糕和价值分配分好蛋糕两大环节来实现。

(一)通过价值创造做大蛋糕

1.直接价值创造极大地增加了社会财富

一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这是平台经济助力共同富裕的前提和基础。平台企业通过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业务创新等来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打造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从而助力共同富裕。平台经济是数字经济、特别是数字产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平台企业广泛参与了电子商务、社交网络、网络营销、数字文娱等多个规模较大的数字产业,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从市场价值看①中国信通院政策与经济研究:《2020年四季度我国互联网上市企业运行情况》。,2020年我国上市互联网企业总市值17.8万亿元,占国内A股上市公司总市值的21.7%。电子商务是平台经济中最活跃的新业态新模式,根据《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②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1)》。,2020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37.21万亿元,覆盖面广泛,其中商品类电商交易额达27.95万亿元,服务类电商交易额达8.08万亿元,合约类电商交易额达1.18万亿元。我国互联网营销服务也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视频(包括短视频)营销快速增长,直播带货成为零售数字化、电商突围的重要渠道。得益于各大平台巨头的广告投放渠道下沉,分享移动互联网经济红利的小微企业日渐繁荣,在促进就业增长、拉动经济发展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

二是精神财富的创造。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低成本的沟通环境,社交网络逐渐从熟人社交转向弱关系社交,使得人们在精神层面的需求得到进一步提升。根据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移动社交平台用户数达到8.9亿,较2019年增长8.0%;移动社交平台市场规模达到1162亿元,较2019年增长29.7%。未来随着网络技术的提升和用户需求的增长,我国移动社交平台市场有望得到进一步发展。从移动社交用户产品使用需求来看,熟人通讯为用户主要使用需求,占比高达62.2%;其次为认识同好,用户占比达到33.9%;31.9%的用户因为社区内容质量良好而使用移动社交平台。

另外,平台企业还提供了大量的数字文娱产品,进一步满足了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数字化进程加快,网游、视频、数字音乐、网络动漫、网络文学、娱乐直播等数字文化娱乐产业快速发展。根据易观数据,2021年我国数字文娱产业规模7824亿元,自2014年以来复合增长率达17.6%,远高于GDP和文化产业增速。随着自媒体、短视频时代的到来,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可以是自媒体、人人都可以是内容创作者,更是激活了整个社会的创作激情,并通过新技术大幅度提升内容分发能力和分发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丰富、多样的精神内容。目前平台企业和应用已经成为用户获取资讯、娱乐内容、产品和服务的主要入口,在建设国人富裕的精神生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间接价值创造为弱势群体提供发展机会

价值外溢是平台企业助力共同富裕的主要途径。平台经济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良好的平台生态有助于孵化、催生更多的创业企业和创业个体,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在平台企业的实践中,公众号、UP主等数字内容创业者、拼多多在广大乡村的店主、淘宝上的商家、美团的外卖骑手和商家等都得益于良性的平台生态而不断发展壮大。共享经济是伴随互联网技术变革而发展出的一种创新型商业形态。近年来,平台企业不断探索共享经济新模式新业态,提供了大量“平台工作”“零工工作”“众包工作”等灵活就业岗位,在拓宽就业渠道、增强就业弹性、增加劳动者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国家信息中心数据,2020年,在互联网平台提供服务的人数约为8400万,同比增长1.3%;平台企业员工数约 631万人。平台型就业已经成为城镇新增就业的重要来源。

平台企业在乡村振兴方面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一是平台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和经济实力,直接参与国家的精准扶贫行动,对口帮扶贫困地区、贫困县、贫困村,为脱贫攻坚战贡献了力量。二是平台企业的应用已经成为农民获得资讯、了解外部世界、表达观点情绪、沟通交流的主要工具和手段。一些平台企业下沉市场尤其是农村市场,拥有规模巨大、比例较高、忠诚度高的农村用户群体。三是为农民提供立体式服务,成为名副其实的“新农具”。 平台企业为用户提供了“社交娱乐+电商+人才培养”等一系列的综合性服务。电商成为农民销售农产品的重要渠道;助农先助智,平台企业作为高科技企业,深刻认识到知识和人才的重要性,推出了各类人才培养计划,为农村培养了一定数量的电商带头人。

(二)通过价值分配分好蛋糕

价值转移充分体现了平台企业助力共同富裕的多元化途径。一次分配靠市场,再分配靠政府,三次分配靠道德觉悟和激励机制①厉以宁:《关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几个问题》,1992年。。

1.初次分配为社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

初次分配,主要体现为企业中劳动要素获得的报酬、管理和技术要素获得的报酬、资本获得的报酬以及平台企业与上游供应商、平台上的商户、消费者等参与各方之间的利益分配。在拓展居民收入增长渠道方面,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初次分配中,平台企业特别是大型平台企业,不仅自身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更重要的是通过平台经济外溢效应为社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

2.再分配为国家贡献了大量的税收

在再分配环节,平台企业凭借其巨大的价值创造能力为国家贡献了大量税收,包括平台企业上缴税收、企业员工上缴税收、企业给员工支付的社保费用等。

3.三次分配推动公益事业快速发展

公益慈善是通过三次分配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平台企业充分利用自身的生态带动能力孵化众多的创业企业、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之外,较早地以“全方位”模式投入公益慈善事业,已经成为我国公益慈善事业的中坚力量。平台企业对三次价值分配的贡献,主要包括企业自身捐赠金额、企业设立平台捐赠额和利用自身的技术实力搭建数字化公益平台等。平台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了企业社会责任范式的超越。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平台型企业成为社会责任履行与实践中的成员,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平台企业自己拿出真金白银做慈善;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平台企业搭建数字化公益平台,吸引更多的企业、个人、各类团体组织通过平台投身于公益事业,打造“政府、平台、企业、个体”有效互动、积极参与公益的良性生态。这些公益平台为社会各方主体履行社会责任提供渠道和便利,可有效解决我国公益事业的痛点和难点问题,助力全社会更好地做公益,从而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实践载体与方式的高阶化演进。

五、平台企业助力共同富裕的阻碍因素

平台企业已经成为助力我国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平台企业通过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融合创造了很大的直接价值(包括物质和精神价值创造),通过发展共享经济等产生的外溢效应间接创造了更大的价值,并通过“互联网+公益”等途径的三次分配实现了价值转移。然而,平台企业在其高速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成为平台企业助力共同富裕的阻碍因素。

首先,在价值创造方面,一方面,近年来消费互联网为主导的互联网发展遇到瓶颈,互联网平台业务同质化竞争,商业模式缺乏创新,国际市场开拓不足。另一方面,平台经济的许多特性,比如规模经济、范围经济、网络效应、双边市场、“赢者通吃”、市场集中度提升等,造成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与反竞争行为(如迫使商家“二选一”)、歧视性定价(如“大数据杀熟”)、利益相关方受损(如“数据过度采集”“平台佣金过高”)、财富高度集中和影响社会秩序等新问题。

其次,在创新贡献方面,与全球领先平台企业相比,我国大部分平台企业并不拥有多少技术优势,主要还是在应用国际前沿的数字技术,在科研产出方面仍然具有较为明显的差距,表现为研发投入总额、研发投入强度、专利的市场影响力、技术影响力等方面的差距。同时,互联网平台企业基于网络优势可能产生创新惰性。此外,近年来互联网平台企业大量投资并购具有先进技术和创新商业模式的初创平台和新兴企业,在并购后通过优势业务 “引流” 抢占市场份额,或者通过团队整合、规则再造而消灭潜在竞争对手。这种 “掐尖式并购” 行为可能抑制市场竞争、导致经营者集中或垄断,并可能阻碍创新,这引发了社会的普遍担忧。

再次,数字经济发展、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的同时,也对一些传统产业造成冲击,例如农村电商的兴起顶替了原来的小商小贩,对就业市场带来重构与解构的问题。这些新的商业模式,在造富了一批人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收入不平等问题。

最后,部分平台企业在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也有所欠缺。如互联网行业的“加班文化”,极大地损害了员工的身体健康。由于平台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平台企业极容易侵害“零工”劳动者的利益,并利用数据和算法对劳动者过度控制。例如,通过提高配送强度和降低配送单价压低配送员的收入;一些“零工”劳动者也没有相适应的社会福利体系,一旦发生事故,也得不到相应的保障。这些现象与“共富发展”存在矛盾。

六、更好发挥平台企业优势,推进共同富裕

平台企业具有超强的网络效应和强大的社会影响力,理应在未来助力共同富裕过程中承担起新使命,更加注重社会责任。未来平台企业要充分利用自身的数据、技术和网络优势,积极转换角色、主动谋变、互利共生,规范发展、反哺社会,这样才能行稳致远。平台企业只有不忘科技向善初心,牢记共同富裕新使命,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转换角色,做强做优数字经济

经过20多年的发展,平台企业凭借电商、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数字化新模式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领域、特别是在消费互联网领域占据了重要市场地位,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实现弯道超车做出了很大贡献。但平台企业在产业数字化(如工业互联网)、数字化治理、数据价值化等数字经济领域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产业互联网和消费互联网有很多区别。消费互联网的核心是链接与流量,流量为王,产业互联网的核心是提质增效。消费互联网表现为替代,包括电商平台颠覆传统的线下零售。产业互联网更多体现出互补或共生的关系。相比较消费互联网,进入产业互联网的企业垂直化专业化特征比较明显,这需要平台对细分的行业有更多了解,表现优秀的企业对用户的锁定效应也更显著。

展望未来,数字经济的发展对各行业的生产方式、创新方式都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这就是所谓的第四次工业革命。在这个历程中,平台企业的定义会被重新塑造,数字经济的范围也会扩展到社会各个领域。平台企业应充分利用在消费互联网时代积累的知识及经验,发挥科技创新能力,转换角色并主动谋变,助力数字消费(如数字文化、数字传媒、元宇宙、数字医疗等等)、数字基建投资(如数据中心)、数字技术(如云计算、人工智能算法、量子信息系统、神经网络系统等等)、数字化制造(如数字化设计、数字化工艺、数字化加工、数字化装配、数字化管理等),为我国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深入发展,全面实现传统行业的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二)规范监管,提升平台治理能力

平台企业以其技术、规模、商业模式和市场影响力,在多业态交易、网络负外部性(如歧视定价、交叉补贴)、可竞争性(多栖性、易于模仿、快速迭代)、市场主体与局部市场规制者双重角色、数据确权与交易、数据安全等方面,给规范市场秩序和平台治理带来一些问题和挑战。为此,2020 年底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021年初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都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明确规则,划清底线,加强监管,规范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反对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未来,平台企业要在助力共同富裕中发挥更大作用,就必须在规范治理中高质量发展。首先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平台治理政策体系。虽然目前已有许多反垄断方面的政策,但相互之间缺乏关联性,应尽快制定一部覆盖数字经济领域的基本法,作为治理平台企业的法律依据。其次,基于平台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特殊性,国家应建立一个专门的平台企业监管机构,全面监管平台企业的行为。另外,平台企业治理的目标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反对垄断支持创新,因此对平台企业的监管要合理适度,避免因过度监管导致平台企业的萎靡。

作为平台企业,一要加强对国家政策、导向和规则的理解和沟通,充分认识监管边界、底线、红线,在规则允许范围内实现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二是平台企业应秉承“科技向善”理念,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高度重视包括消费者、平台参与方、员工等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关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业务合规管理,强化用户意识、创新意识,强化平台企业自身治理能力建设。三是平台企业要更好地处理劳动与资本、劳动者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要带头遵守劳动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一些互联网企业还要逐步解决通过外包等方式规避劳动者保障责任等问题。平台企业在自身业务不断发展的前提下,要更多地与员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关心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三)持续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创新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平台企业作为数字经济及其支撑力量,是推动数字科技创新的主力。中国互联网头部企业在论文产出上成效显著,发表数量已位列全球第二,整体上处在靠近全球互联网头部企业平均水平的位置。到 2021 年,已有 3 家中国互联网企业(腾讯、阿里巴巴、百度)年度发表论文在领域前 10% 期刊的比例超过 50%,其中腾讯已达到 59.6%①隆云滔、王韵、王晓明:《全球互联网头部企业科研产出》,《中国科学院院刊》,2022,37(1):130-137。。中国互联网产业的科研产出与技术创新,会辐射到全国其他众多生产制造业中,并且对于改善全民生活方式及数字化质量都起着重要作用。

未来平台企业在通过科技创新促进共同富裕方面仍然大有可为。一是平台企业应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研发强度,提升科技影响力。二是在研发方向上,要夯实基础,布局未来优势领域。应大力推动5G、千兆网络等新一代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超前部署6G等新型网络技术研发和产业布局;加快对下一代互联网、工业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数据中心、内容分发网络等建设部署和应用推广,促进应用基础设施快速发展。三是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加快高端芯片、网络切片、基础软件等关键技术突破。围绕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加快技术创新、业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促进成果转化成为市场应用,推进产业链协同创新发展,加快构建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着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

(四)以人为本,提高平台员工收入

未来平台企业既要着眼于成交总额、净利润等维度的增长,也要立足于“人”的发展。人是发展的目的,而非手段,无论是“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是“推动共同富裕”的目标,都是把“人”放在了更高的价值位次,也凸显了强化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鲜明导向。目前互联网行业劳动报酬与社会平均劳动报酬的绝对值相比普遍较高,但互联网行业资本回报率更高,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初次分配仍然存在改善空间。另外,很多平台企业通过增加工作时长和人海战术获得更大的边际收益,形成畸形加班文化,损害了劳动者权益,造成人力资本效能和员工幸福感的双输局面,也与互联网行业“向创新要效率”的高质量发展要求背道而驰。通过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用创新变革来提质增效,并转变用工方式,很有必要。

共同富裕的根本是提高弱势群体的收入。目前国家主要依靠低保、补贴等方式帮扶低收入群体,这些行政手段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低收入者的困境,但也浪费了大量的国家资源。平台企业聚集了大量的劳动力群体,除企业内部员工外,更多的是像网约车司机、配送员等“零工”劳动者。这些“零工”劳动者渗透到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构成了推动社会发展的血液。提升“零工”劳动者的收入,首先可以提升平台企业的外部形象,吸引更多的优质员工,并且提高员工的积极性,让其更好地为平台和公众服务,公众对平台服务的满意也能够促进他们的精神生活富裕。其次,平台劳动者收入的提升也会给其他行业带来压力,倒逼整个社会劳动力收入的提升,从而促进全体人民的物质生活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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