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转型下基层政府网络舆情治理的策略选择

2023-10-17 01:58黄新锋
活力 2023年13期
关键词:舆情数字化数字

黄新锋

(广西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南宁 530022)

引 言

网络舆情治理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和必然要求。在互联网、5G、区块链、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数字化转型是当今社会的发展趋势,数字化不仅带来了技术上的变革,同时也深刻影响着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范式的转型与创新。李辉源指出,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综合性治理需要充分利用新技术手段;万相昱等发现,数字化建设能够提高政府的治理水平。随着数字化技术的持续嵌入与融合,基层政府网络舆情的数字化治理也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科技支撑”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加快数字化发展”,《“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相继出台和发布,从顶层设计的层面进一步加速了数字政府、网络舆情治理数字化的发展。在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语境下,对基层政府网络舆情数字化治理的时代价值、现实困境和策略选择进行研究,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加强基层政府网络舆情数字化治理的时代价值

(一)是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

数字政府建设是我国为了适应数字时代的发展趋势,推动职能转变、优化并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建设数字中国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网络舆情治理作为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必然也在数字政府的框架下实现数字化转型和治理效能的提升。从《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中不难看出,网络舆情治理的数字化转型离不开数字政府平台的支撑。所以,加强基层政府网络舆情数字化治理是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对传统的治理理念进行转变,以及对传统的治理体系进行重构和优化。2015 年发布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就明确提出大数据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径”,数字政府有效推动了政府结构、治理模式转型。因此,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迫切需要基层政府通过技术上的革新,驱动网络舆情治理方式的创新,提高网络舆情治理的精准度、科学性和高效性。

(三)是构建基层政府网络舆情治理新格局的客观需要

数字时代的到来,为基层政府网络舆情治理的数字化转型带来了契机,同时对基层政府加速构建多元立体的治理格局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原来的条块分割、部门联动不足、公众参与度低、信息“孤岛”等问题越来越成为制约基层政府网络舆情治理效能的主要因素。网络舆情数字化治理以数字政府平台的建设与运用,改变过去各个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促进数字技术与舆情应对、部门业务深度融合,提高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信息流动和协同治理的效率,构建起数据共享、部门联动、多元协同、高效治理的立体化治理新格局。

(四)是建设新时代基层网络意识形态的现实需要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公民在网络平台和虚拟社区的参与度、活跃度也不断加深。互联网在改变人们的社会参与及交流互动方式的同时,也承载着意识形态信息的生成、传播和扩散,而且由于网络社区的虚拟性、匿名性强等特点,各种观点、思潮、价值观在网络中交织、渗透,对基层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也造成了严峻的挑战。特别是一些基层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信息不对称、知识水平参差不齐等,导致一些地方出现网络暴力和网络谣言,形成网络舆情危机,影响到我国基层社会稳定和党在基层的执政地位。因此,加强基层网络意识形态建设,需要发挥数字技术在互联网场域中的优势,提高舆情治理的精准度、科学性,把网络舆论这个最大变量变成基层意识形态建设的最大增量和正能量,共建网上美好精神家园。

二、基层政府网络舆情数字化治理面临的现实困境

数字中国的发展为基层政府网络舆情治理数字化转型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数字技术嵌入网络舆情治理的场域,二者的融合能够赋能基层治理技术的变革,同时推动传统的治理理念、治理模式和治理方式向现代化转变,构建新的治理流程和治理架构,使得基层网络舆情的精准治理、源头治理、融合治理、整体治理和高效治理成为可能。然而,由于我国各地基层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存在差异,部分基层数字政府的建设步伐较为缓慢,仍存在许多制约因素,给网络舆情数字化治理带来了许多现实困境。

(一)数字化治理平台建设亟待提速

随着我国数字政府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覆盖国家、省、市、县多级的政务服务体系正日益完善,“一网通办”建设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进速度进一步加快。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基层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仍较为薄弱,依托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网络舆情治理平台建设相对比较滞后,自动化的网络舆情监测分析系统还比较缺乏,网络舆情治理预警机制不健全,对于基层网络舆情发展趋势的收集、分析和研判缺乏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平台支持。

(二)数字化治理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由于部分基层存在“事多人少”的状态,因此网络舆情治理队伍建设滞后是目前制约基层政府网络舆情治理数字化转型的主要因素之一。这种滞后性不仅体现在数字化治理专业人才的缺乏及人员结构的不合理上,还体现在数字化治理素养的不足上。一方面,一些基层干部运用数字技术、大数据开展网络舆情治理的意识不强,在工作中存在“重业务工作,轻网络舆情引导”现象,对基层群众在网络上的基本诉求没有及时掌握和做出回应;另一方面,一些基层干部对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不强,缺乏处理基层网络舆论的能力,舆论引导方式不灵活,在网络舆情面前选择“回避”,甚至以围堵、删帖的方式处理,导致网络舆情进一步发酵演变成舆情危机,对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

(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体系尚未形成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数字技术的发展及公民参与意识的增强,多元主体参与网络舆情治理将成为一种趋势。从目前基层的状况来看,部分基层“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的体系尚未形成,部门之间的协同治理仍存在较大困难,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数据共享未能完全实现,社会力量、第三方的专业机构等主体参与基层网络舆情治理的空间还有待进一步拓展,公众在网络舆情治理中的参与度还有待提高。当前,基层网络舆情呈现出关注领域多元化、传播途径多样化、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持续关注时间长的特点,仅仅依靠政府,难以适应复杂多变的网络舆情新形势,基层显然亟须加快构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体系。

(四)数字化治理法律法规亟待完善

在推动数字中国建设的过程中,我国围绕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保护等方面,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为加强网络空间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但需要指出的是,长期以来,部分基层政府在网络舆情治理中的法律措施较为单一,针对网络舆情治理的专门的法律法规仍相对缺乏,包括网络舆情治理程序的界定、治理主体的权利义务、不同主体之间的责任边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仍需要加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迭代创新发展,网络舆情治理也充满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和挑战性,只有加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保障网络舆情治理在法治化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三、数字时代基层政府网络舆情治理的策略选择

在数字化快速发展的时代,基层政府要牢牢把握发展机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引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契机,树立数字化治理理念,推动数字技术深度嵌入网络舆情治理中,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在网络舆情治理中的优势,构建协同共治的治理体系,实现对基层网络舆情更为精准有效的治理,打造更加健康的网络生态,共建网上美好精神家园,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树立网络舆情数字化治理意识

数字化治理已经成为数字时代的发展趋势,各行各业与数字技术的融合程度将会越来越深。因此,基层政府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数字政府建设、数字化治理在基层网络舆情应对中的重要意义,增强网络舆情数字化治理意识,强化数字化改革思维,尽快适应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数字化转型形势,善于运用数字技术及其优势特点治理网络舆情,将网络意识形态的主动权、话语权和领导权牢牢地掌握在手中,建设好基层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基层各地要加快建立健全舆情治理的考核、通报、培训等制度机制,切实落实党政一把手作为全面推进网络舆情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网络舆情应急预案,确保将网络舆情治理的责任落到实处。同时,要将网络舆情治理作为各级领导班子的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定期通报辖区范围内各基层单位网络舆情治理的情况,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履行舆情治理的责任意识。

(二)提升网络舆情数字化治理能力

基层要着眼于提升网络舆情数字化治理能力,包括舆情监测分析能力、舆情趋势的科学研判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舆论引导能力等。一是选优配强网络舆情治理队伍,通过县、乡、村级干部的配备与引进专业人才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充实舆情治理人才队伍;二是通过讲座、培训等方式,邀请舆情治理领域的专家开展业务培训,特别要着重培训意识形态、形势政策、数字技术应用、舆情监测、研判应对、应急处置、宣传引导方面的知识;三是组织舆情治理队伍到先进发达地区交流学习成功经验和治理模式,并创新转化为实践能力。

(三)打造网络舆情数字化治理平台

要从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加大对基层数字政府建设的投入与支持力度,加快完善基层数字基础设施,依托数字政府平台,形成覆盖县、乡、村的电子政务服务体系,优化“一网通办”流程,统筹管理电子政务网络,提高政府服务效能。此外,充分将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与舆情治理深度融合,建设舆情监测与分析平台,构建集全域信息采集、全域数据集成、全域智能研判、全域联动处置、全过程监管于一体的系统,运用信息化、数据化技术强化舆情治理,不断提高舆情治理的水平。同时,要善于整合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打造政务新媒体传播矩阵,形成协作共治的合力。

(四)构建网络舆情数字化治理协同共治体系

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显著特征之一,也是基层提高网络舆情综合效能的重要途径。首先,基层政府部门要完善网络舆情治理领导小组架构和组织体系,成立专门的舆情应对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从市、县延伸到乡镇、村(社区);其次,制定《基层政府网络舆情治理协同共治工作办法》,构建权责清晰、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治理体系,依托数字政府平台,加强宣传、网信、信访、政法、纪检、公安、民政等部门之间的联动,打破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共享;最后,积极与互联网企业、舆情研究中心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合作,开展舆情信息收集、分析、预警和处置工作,同时引导公众理性、有序参与网络舆情治理。

(五)完善网络舆情数字化治理法律法规

在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迅速发展的今天,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网络舆情治理在法治的轨道上规范运行是很有必要的。对此,应在现有法律的框架体系下,针对网络舆情治理领域出现的新问题,进一步细化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快完善与数字政府建设相配套的法律体系,在虚拟的网络社区建立一套可操作性强的规则和秩序,强化网络监管,大力整顿网络暴力、造谣传谣行为,遏制不实言论和不良信息的传播,促进公民文明上网,共同守护安全清朗的网络空间。

(六)线上线下夯实网络舆情数字化治理的群众基础

人民群众是网络意识形态建设和网络舆情治理的实践主体,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走好线上和线下群众路线。一是以数字政府为平台,优化群众办事流程,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二是加强网络问政平台的建设,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程度,努力提高舆情研判能力和舆情危机处理能力,着力解决基层群众的民生诉求问题,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三是深化智慧党建和数字政府的深度融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网上协商民主、网上法律援助等,依托大数据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提高基层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夯实网络舆情治理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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