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法学院校管理指导体制 提升法学院校建设质量

2023-10-17 06:40付子堂
中国大学教学 2023年9期
关键词:法学教育

付子堂

摘 要: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承担着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科学理论支撑的光荣使命,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实际需要,进一步明确了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方向,对于加强法学教育、深化法学研究、提升法治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也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

关键词:法学院校;管理指导体制;法学教育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提出一系列重要举措,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创新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举行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法治人才培养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承担着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科学理论支撑的光荣使命,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第一份专题研究部署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的重要文件,对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提出了全面部署,同时这也是一份纲领性的文件,在新中国法学教育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意见》的出台,为高等学校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提出了明确指引,提供了重要遵循。《意见》提出:“完善法学教育管理体制,加强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法学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加强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对高等学校法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所提出的“完善法学院校管理指导体制”和“推进法学院校改革发展”的要求,内涵丰富、指导性强,有着明确的问题导向和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拟从完善法学教育管理体制、推进法学院校改革发展、加大对法学院校的支持力度、加强对法学院校工作的指导四个方面,探讨推进法学院校管理指导体制改革,提升法学院校建设质量的具体路径。

一、完善法学教育管理体制

体制问题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完善法学教育管理体制,就是要统筹谋划、整体布局,该坚持的坚持,该改进的改进,该调整的调整,该创新的创新,真正下大力气坚决破除制约法学教育管理和法学理论研究的制度障碍,使法学学科建设跟上时代发展,体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要求。

一是要加强党对法学教育工作的领导。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学教育发展迅速,呈现欣欣向荣的景象。但同时,法学教育规模空前扩张,各种类型的高等学校均设置法学院系。截至目前,全国共有658所高校开设10个法学类专业,设置785个专业点,在校生39万人。法学院校是党和国家设立的为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等专门机关培养培训法治人才的专门院校。为确保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举对旗、走对路,应当加强党对法学院校的全面领导,改革法学教育管理体制。要加强中国共产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对法学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为加强党中央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好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负责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中国共产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研究全面依法治国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协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等。推进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加强法治人才培养是全面依法治国系统工程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地位和基础性保障作用,中国共产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要从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的角度,进一步加强对法学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

二是要加强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对高等学校法学教育工作的指导。作为高等教育的主管单位,教育部尤其是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要结合高等教育实际,从如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的角度,对高等学校法学教育工作提供全面指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1]。司法行政部门掌握着行政资源,要从实务部门的角度,加强对高等学校法学教育工作的赋能。同时,结合高等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在为高等学校法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机会、与高等学校开展科学合作等方面,给予高等学校有力支持,实现协同育人。要整合政法院校力量和资源,建立校际联席會议机制,为中央研究、部署、落实、评估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提供及时高效的组织抓手和理论支持。要打破法律职业和法学教育之间的体制壁垒,将政法实务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政法院校,提升政法院校人才培养模式与法治建设实际需求之间的匹配程度,全面提高法治人才培养

质量。

三是要支持法学院校加快开展“双一流”建设,鼓励政法院校结合高校特色、专业特色形成差异化发展格局。完善各类法学教育准入制度,提升法学教育办学门槛,健全法学专业预警机制和退出机制,合理控制法学本科教育规模,实现法学教育提质增效。适时更新并严格执行《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法学一流学科评估指标体系,科学评定各培养单位的教育质量,通过评估及时淘汰办学效益低、质量无保障的法学本科专业,推动法学教育集约化发展。深化法学学科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科研评价体制改革、师资制度改革、社会服务体系改革、国际合作交流改革,提升法学院校服务全面依法治国的能力。

二、推进法学院校改革发展

要进一步推进法学院校改革发展,尤其是发挥好重点政法院校在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中的骨干示范作用。2017年5月3日,习近平

总书记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对法治人才培养、法学学科体系构建及法治理论研究提出了明确要求。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举措,也是法学院校提高建设质量的根本指引。

一是要在法学教育中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中国、兼收并蓄、面向未来、体现特色,推动法学教育改革。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到法治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各方面,形成更加完备的法学学科体系、教学体系、课程体系、教材体系,切实提升法治人才培养质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度融入法学思想教學、法学专业知识教学和法学社会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使之成为学生观察、思考、处理法治问题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纳入法学专业核心必修课,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全国统编教材。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相关必修、选修课程,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门课程模块。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贯穿法学类各专业各课程。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转化为优质教学资源,更新教学内容,完善知识体系,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二是要健全法学学科体系。2016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已基本确立,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学科设置同社会发展联系不够紧密,学科体系不够健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比较薄弱[2]。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赴清华大学考察时提出,要用好学科交叉融合的“催化剂”,加强基础学科培养能力,打破学科专业壁垒,对现有学科专业体系进行调整升级,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加快培养紧缺人才。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任务新要求,推进基础学科和传统学科转型升级,从实际出发、从问题入手,推进新兴学科的创新发展,加强文理工医等学科领域的协同攻关,加快发展法学交叉学科。对标“新文科”建设要求,更新生源构成、培养目标、培养体系、师资队伍、培养模式,大力推进适应时代需求的“新法科”建设。正确处理新兴交叉学科与传统法学学科之间的关系,用前沿学科知识理论优化和巩固法学学科的核心优势,同时避免由于交叉融合而失去法学学科自身特性,避免简单将法学与其他学科课程进行“拼盘”,实现学科深度融合。

三是要提升法学教育指导质效。深化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等机构机制改革,增进法学教育教学指导质效。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应充分发挥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职能,严格遵循《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指导全国高校开展法学专业建设,确保法学教育质量。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应充分发挥其职能,指导、协调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活动,加强培养单位与法律实际部门的联系,推动法律硕士教育的国际交流合作,促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水平不断提高。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应更好地团结全国法学教育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学教育的研究与交流活动,研究法学教育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积极探索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新路径,积极参与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体系建设、法学教育分类指导和分类评估、法学教育规范性文件制定等重要工作,更好服务法学教育发展。

四是要切实推进法学教育评价改革。法学院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扎实开

展好改革发展工作。具体为:全面对标对表《总体方案》,紧扣破除“五唯”顽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做到政策系统集成、举措破立结合、改革协同推进。抓住教育评价改革的“突破口”“关键点”,深刻领会“为什么改”“改什么”“怎么改”,明确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攻方向,找准推进路径、工作方法和有力抓手,确保教育评价关键领域改革取得实效。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根本标准,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作为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实施的基本遵循和检验的根本标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破立并举,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取得关键性突破,全面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将整体提升学校办学实力作为中心目标。

五是要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改革学校评价,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改进高等学校评价,改进本科教育教学、学科、高校经费使用绩效、高校国际交流合作。改革教师评价,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即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强化一线学生工作,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改革学生评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即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完善德育评价,强化体育评价,改进美育评价,加强劳动教育评价,严格学业标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改革用人评价,共同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即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促进人岗相适。

三、加大对法学院校的支持力度

法学院校是培养法治人才的重要基地,也是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加强对法学院校的支持,是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法学教育改革创新、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举措。为了加大对法学院校的支持力度,法治工作部门要从多方面着手,积极提供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做好法律职业和法学教育之间的有机衔接。

一是完善法学院校的办学条件和师资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法学院校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效果。适应法学教育体系和法学理论研究的发展需求,建设种类齐全、结构合理、梯队衔接的法学师资队伍。加强法学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建设,积极创新教师发展机制,做好法学专业教师的培训工作,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教师国际竞争能力,支持政法院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双向互聘,建设高水平的法学师资队伍。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规范完善职称评定制度、岗位聘用制度。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研人才评价体系,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支持科研事业单位探索试行更灵活的薪酬制度。推动形成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营造风清气正、互学互鉴、积极向上的学术生态,引导法学科研工作者树立良好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积极扶持中西部地区法学院系发展,推动法学教育资源配置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做好全国法学教育东西对口支援工作,鼓励优秀法学教师前往中西部地区任教、支教,并提供充分的物质保障,带动中西部法学师资力量和法学教育质量提升,满足中西部地区法治事业发展需求。

二是加强实践基地和平台建设,拓宽法学院校与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等社会实践单位的合作渠道,为师生提供更多更好的实践锻炼机会和条件,增强师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打通法学思想理论教学、法学专业知识教学和法学社会实践教学三大环节,搭建法学教育校内外融合的产学研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保障,深入了解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和期待,积极搭建就业信息交流和服务平台,为法学院校毕业生提供更多更广的就业选择和发展空间,做好法律职业和法学教育之间的有机衔接。

三是加强课程设置和教材体系建设,紧跟时代发展和社会需求,及时反映党和国家在全面依法治国方面的最新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点和优势,培养师生的理论素养和思想觉悟。健全法学教材体系,鼓励编写总结中国法治经验、体现中国法治智慧的法学专业系列教材,适时将具有历史性、继承性和时代性的法学知识体系纳入法学教材体系之中。丰富法学教材体系,形成包括法学主干课、法学专题研讨课、法学案例课、模拟法庭、法律诊所、专业实训课等所需的教材体系,确保教材对课程的全覆盖,形成以习近平

法治思想为统领的新型教材体系。

四是加大涉外法学教育力度。2019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指出,要加快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强化企业合规意识,保障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要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善于维护国家利益、勇于推动全球治理规则变革的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服务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一带一路”倡议和国际法治实践。更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国际型法治人才,强化外语、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国际经济与贸易、世界历史、跨文化交流等课程教学。进一步拓宽与国际高水平大学和国际组织合作交流渠道,深化与国际高水平大学学分互认、教师互换、学生互派、课程互通等实质性合作。丰富和加强实践教学,强化实务指导和国际化训练,密切与国际组织、涉外实务部门、涉外律师事务所、涉外企业等单位合作,邀请具有涉外法律服務一线经验的专业人士参与指导学生,将涉外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入法学院校,有计划组织学生到政府涉外部门、大型涉外律师事务所、国际组织实习

实践。

四、加强对法学院校工作的指导

发挥好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全国司法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专家委员会作用,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委员比例,优化人员组成,提高法学教育指导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和制度保障。各级党委要把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加强政治领导和工作指导,及时解决法学人才培养和理论研究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创造更好环境和条件。法治实务部门要积极参与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加强实践资源、实践平台和实践机会供给,推动法学教育与法治实务相互融合。强化法治实务部门和法学院校人员双向交流,把双向交流作为养成和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能力的重要方式。完善各级各类专家委员会的设置和运行机制,明确其职责范围和工作程序,规范其决策方式和监督方式,确保其依据宪法和法律履行职能。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坚持以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各级党委要加强法学院校和科研机构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法学院校和科研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法学院校和科研机构党委要切实履行好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坚持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创新党的领导管理体制,把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要广泛吸纳有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参与各级各类专家委员会工作,定期开展培训交流活动,提升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要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加强各级各类专家委员会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反馈和解决法学教育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建立健全法学教育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和更新法学教育相关的政策规定、标准要求、工作动态等信息。

三是加强评估监督和考核激励。建立完善法学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定期对各级各类专家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专家委员会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或失职渎职的专家委员会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理。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抓好法治人才培养 励志勤学刻苦磨炼促进青年成长进步[N].人民日报,2017-05-04(1).

[2]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3: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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