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的科学内涵、演进逻辑与现实启示

2023-10-28 01:20陈建兵岳林熙
廉政文化研究 2023年4期
关键词:现实启示科学内涵中国共产党

陈建兵 岳林熙

摘   要: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的科学内涵是将党内巡视的工作方针、工作方法、工作原则和工作定位等规范化为正式的制度规则,同时通过制度构建、制度发展、制度成熟、制度完善等环节不断实现螺旋式上升,从而提升党内监督效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建党百年来,中国共产党持续推进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积累了丰富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展现出坚持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探索提升党内巡视制度效能的多维路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现实要求的演进逻辑。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要以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为指引,坚持以政治化为标准、以创新化为驱动、以系统化为目标、以法治化为保障,把党内巡视制度不断推向自我完善的正向变迁。

关键词: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中国共产党;科学内涵;演进逻辑;现实启示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170(2023)04-0064-09

高举巡视利剑,推进标本兼治,形成长效震慑是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百年来形成的重要经验。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要求,其中特别提到“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1],习近平总书记也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巡视的重要性,充分证明了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是加强党内监督聚焦的重点问题。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建党百年来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的发展历程是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百年探索的缩影,正确理解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的科学内涵,深入探究百年来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的演进逻辑,从中汲取有益于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的现实启示,对于从理论高度上准确理解这一概念,在实践层面上“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同时将党内巡视制度不断推向自我完善的正向变迁,从更深层次上理解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

一、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的科学内涵

建党初期,中国共产党已经开始摸索着开展党内巡视工作。1928年,党内巡视制度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工具最早确立下来,虽然革命时期的党内巡视制度并不成熟,但是由于制度本身具有长期性、根本性、全局性等特征,将其地位提升至制度層面,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对党内巡视的重要性和作用的深刻认识,更体现了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伊始就坚定加强自身建设、推进自我革命的信心和决心。因此,理解党内巡视制度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来说都有其必要性,我们深入研究可以发现,探索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的过程实际上也是探索党内巡视制度开篇、发展、成熟、完善的过程,这就需要深入探究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从而归纳出其全面系统的演变逻辑以及提供发展思路的现实启示。

关于如何从理论层面正确阐释“党内巡视制度化”这一概念,首先需要理解“党内巡视制度”这一核心词汇。《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提出:“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2],《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也明确提出:“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3]依据这些条例可以明确,党内巡视制度就是指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根据有关党内法规,通过设立专职开展巡行视察工作的部门或机构,对下级党组织和干部进行监督检查的制度,巡视聚焦的主要内容包括下级党组织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中央大政方针的相关情况以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巡视要实现的目标是将中国共产党打造成为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的坚强战斗堡垒。

此外,厘清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这一概念的科学内涵,需要将“党内巡视”与“制度化”当作一个紧密联系的整体,明确党内巡视制度化并非一蹴而就,它需要经过长期的发展过程才能逐步走向成熟。要将对“党内巡视制度化”这一概念的正确理解立足在过程观念的基础之上,明确“制度化”是从“制度”这一概念衍生而来的。毛泽东提出:“‘化’者,彻头彻尾彻里彻外之谓也”[4],立足于这一定义进行理解,“制度化”这一概念不仅意指制度发展的过程,更包含制度运行的结果。虽然国内外学者对“制度化”这一概念理解不尽相同,但是从总体上来说,“制度化”既体现了规则设计、制度发展、内容创新等一系列范畴不断实现规范化、体系化、持续化的过程,又涉及到制度发展带来的结果,即制度的执行效果与反馈。因此,党内巡视制度化的内涵就是将党内巡视工作的工作方针、工作方法、工作原则和工作定位等规范化为正式的制度规则,同时通过制度构建、制度发展、制度成熟、制度完善等环节不断实现螺旋式上升,从而提升党内监督效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通过梳理党内巡视制度化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其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党内巡视制度的开篇与构建。只有将规则转化为制度,才能从根本上发挥出规则的规范性作用。党内巡视制度化,首先要通过构建起一套完整的巡视制度规则来落实,1921年中国共产党诞生,为了将自身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党自此开启了自我监督、自我革命的道路。根据“加强自我监督”的现实要求,党内在大革命时期和土地革命时期相继形成了如“中央特派员”[5]“特派巡行员”等巡视员诞生的过渡形态,于1928年正式确立了党内巡视制度。在确立党内巡视制度的这一过程中,党中央将在实践中形成的巡视规则、理念、惯例、条例、规定等逐步规范化为正式的制度,将党的自我革命精神融入其中,建构起了一套初步的制度体系,成为党内巡视制度的开篇。

二是党内巡视制度的全面发展。将制度化立足于过程的视角进行研究,可以发现,党内巡视制度化的过程不仅强调制度的构建,而且更加重视制度的实施,也就是说党内巡视制度必须经过全面发展期,为发展成熟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假如党内巡视制度在初次确立后就不再发展,以停滞的制度规则指导监督实践,只会导致其监督功能逐步丧失。因此,党内巡视制度化,既要坚决执行建构起来的制度规则,更要使形成的制度不断成长壮大,推进其全面发展,从而充分应对不同历史时期巡视监督工作面临的各项挑战,将巡视落实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个环节,为党内巡视制度的发展不断增添生机活力。

三是党内巡视制度体系的成熟阶段。从正常的发展过程来看,党内巡视制度经过全面发展期,必然会走向成熟阶段。这一阶段的党内巡视制度,在曲折发展中逐步保留了其中適应时代发展和现实实践需求的精华内容,摒弃了不合时宜、难以适应党内监督要求的部分,是经过人民、历史和现实考验的、符合中国共产党提升党内监督效能需求的成熟的制度体系。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党内巡视制度发展至成熟阶段,是它的一个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不仅将党的巡视工作从具体的实践规则升华至成熟的制度规范,同时也在其指导实践的过程中推进了反腐败斗争,在党内巡视制度的利剑作用下,巡视震慑作用彰显,成为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工具。

四是党内巡视制度的自我完善。在辩证法看来,事物的发展是前进上升的运动,制度的发展也是如此。党内巡视制度化永远在路上,它不仅包含以上三个环节,同时也更加强调其自身的更新与完善,即保持持续的螺旋式上升和波浪式前进的趋势。因此,面对不同的时代主题和实践需要,党内巡视制度必须不断保持更新和完善,从现实实践中获得实践主体和实践客体的反馈与评价,从而不断完善自身,将自身构建成为更加成熟、更加完善的规范体系。这一过程不仅能够满足制度化本身发展的需求,而且更能够适应新时代加强党的自我革命的需要,从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的演进逻辑

系统梳理中国共产党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的百年历程,可以将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建党初期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这一阶段要实现的主要目标是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第二个阶段是从改革开放新时期到新时代,这一阶段是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巡视制度在不断探索多维创新路径的过程中实现全面发展的时期。第三个阶段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立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推进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坚持稳中求进,着力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一演进逻辑体现着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而没有终点,充分证明了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永葆生机活力的力量源泉。

(一)立足现实要求,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建立坚强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夺取中国革命胜利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由于对党的自身建设规律缺乏清晰认识,再加上中国革命面临的实际情况复杂多变,党内部未能形成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倾向,这一倾向不利于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也不利于夺取中国革命的胜利。为了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全党的团结统一,党中央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在思想和行动上不断展开斗争与探索,其中形成的有效经验之一就是将党的一系列规则提升至法律规范的高度,持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使党内巡视制度作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其推进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的重要作用。

为了实现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一现实目标,中国共产党自成立初期就开始向各地成立的分部派遣特派员,以此加强同各地的联系,传达党中央的指示,确保党内思想上、行动上的统一。1922年7月召开的中共二大通过了《关于议会行动的决案》,其中明确指出:“省会,市会,县会议员绝对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特派员和区及地方执行委员会的监督和指挥”[6],这是在二大党章中首次提出中央特派员的监督职能,中央特派员也就成为巡视组或巡视员制度的雏形,这一时期的中央特派员成为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巩固党组织基础以及监督地方干部工作的重要角色。1927年《中央通告第十六号》提出从中央至地方实行巡视制度[7],正式开启了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1928年10月,为保证政令畅通,实现“彻底的改造党的组织”[8]的目标,中共中央正式颁布《中央通告第五号——巡视条例》,标志着党内巡视制度作为党内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式确立下来,自此,党内巡视逐步走上了制度化、体系化的道路。党内巡视制度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建立和逐步发展,既促进了全党的团结统一,也充分维护了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在革命时期解决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挽救民族危亡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前这一历史时期,党内巡视制度在曲折中前进,尽管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要以制度作为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保障,使党内巡视制度在“三反”“五反”等运动中承担了重要角色,党着重提出执政条件下党的建设的重大课题,高度警惕并着力防范党员干部腐化变质,坚决惩治腐败。但由于发生了长达十年的“文化大革命”这场内乱,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一度遭到破坏,党内巡视制度的开展也面临着困境甚至中断,不能满足管党治党的实际需要。但是从理论和制度层面来说,八大党章对制度发展作出的指导和规划,展示了中国共产党对执政党建设规律的探索成果,对“维护党的团结,巩固党的统一”[9]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同时,这一阶段在探索党内巡视制度方面走的弯路、积累的教训,也为改革开放后重新确立党内巡视制度,不断探索全新发展路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

(二)寻求全面突破,探索提升党内巡视制度效能的多维路径

1978年以来,中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意味着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进入了第三个阶段,即全面蓬勃发展的时期。这一时期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的全面发展有其必要性,主要在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济发展日新月异,中国共产党面临的执政环境更加复杂多变,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也面临重重挑战,其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是腐败问题。腐败现象与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相伴相生,在经济飞速发展的新时期,党内面临着更加艰巨的反腐败任务,而党内巡视制度就是被实践证明了的惩治党内腐败现象的最佳机制。因此,恢复重建党内巡视制度、持续推进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探索提升党内巡视制度效能的多维路径就成为中国共产党在这一阶段的重要任务。

在党内巡视制度化发展的第三个阶段,中国共产党主要围绕三个方面探索提升党内巡视制度效能的多维路径。一是强调巡视制度的恢复与重构。1983年中共中央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提出发挥“巡视员”的功能,党内巡视得以重新提出并加以执行[10],要求巡视在整党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这成为新时期党内巡视制度重启的标志。中国共产党对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的真正恢复与重构始于1996年,在十四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党中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重视党内监督制度建设[11],1997年2月《关于重申和建立党内监督五项制度的实施办法》颁布实施,成为中国共产党尝试重构党内巡视制度的重大突破。2001年,中共中央十五届六中全会提出:“中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逐步建立巡视制度”[12],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逐步确立党内巡视制度。2003年12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颁布,明确规定巡视成为党内监督的十项制度之一,并对巡视工作以党内法规的形式作出了规定。[13]此后两年间,巡视制度在中央和各级省市得以全面建立。2007年,巡视制度被纳入党的十七大通过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这意味着党内巡视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工具得到了党章这一根本大法的保障与认可。

二是穩步推动党内巡视制度向体系化迈进。1996年3月,《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建立巡视制度的试行办法》印发,对巡视干部的选派、任务、职权、纪律等方面进行规定,这成为党内巡视制度体系化的开端。2002年,党的十六大正式提出了“建立和完善党内巡视制度”的要求,此后在不同会议和文件中也不断提出要“完善党内巡视制度”,党内巡视制度不断向体系化和规范化迈进。2009年,《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正式颁布,各级巡视工作有了更加全面具体的规定,涉及巡视指导思想、工作程序、机构设置、人员管理等方面。[14]自此,巡视工作正式形成体系。党内巡视制度的体系化发展,对于全面统筹巡视工作、提升巡视制度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创新巡视内容、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提升党内巡视监督效能,中国共产党围绕巡视内容、形式、范围等方面不断创新。1990年,中共中央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提出要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并强调中央与地方党委可根据需要派出巡视工作小组进行巡视监督[15],这成为党内巡视制度在派出形式上的重大实践创新。据统计,从1996年4月到2002年10月,中央纪委先后派出了17批巡视组对地方开展巡视工作,其中包括常规巡视组和专项巡视组,对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廉政建设情况等重要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在这些实践探索下,巡视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果,在党内充分发挥了震慑作用。此后几年间,巡视工作范围开始向部分金融机构和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延伸[16],这一创新既顺应了党中央扩大巡视范围、增强党中央权威的需求,更满足了提升巡视制度效能的需要。2009年11月,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成立,巡视工作成为中央统一领导部署的重要工作,其重要性得到进一步提升。在中央和地方的共同部署下,“全国一盘棋”的巡视监督格局逐渐形成,党内巡视制度效能得到有力提升,为新时代持续推进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借鉴。

(三)坚持稳中求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现实要求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条例》的主要目的有五点,其中第一点就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17]238。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下,中国共产党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在这一征程上,巡视利剑高悬、震慑作用彰显,其力度、深度、广度前所未有,在党内巡视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体系化的前提下,巡视工作权威不断增强,党内监督制度效能得到明显提升,党内巡视制度成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制度工具。据有关统计数据表明,“2022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国家统计局合作开展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97.4%的群众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卓有成效,比2012年提高了22.4%”[18],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取得广泛认可,既与党内监督制度的作用密不可分,也是党内巡视工作全面铺开的重要表现。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可或缺的制度法宝,党内巡视制度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供了重要的制度支撑。

一是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监督要从严,重视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19]107,这一论述说明了巡视在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党内巡视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其完善、创新和发展充分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执政过程中对深化自身监督的重要认识。2012年中央纪委向党的十八大工作报告中提出:“进一步发挥巡视制度的监督作用……注重巡视成果运用”[20],充分证明了巡视对于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新时代,在党内巡视制度的创新发展之下,巡视工作逐步实现了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这一基本要求,尤其是在2012年至2017年这五年期间,十八届中央首次实现了一届任期内中央巡视全覆盖,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解决,巡视成为中国共产党强化党内监督的“探照灯”,彰显了中国共产党推进自我革命、坚持刀刃向内的信心和决心,对于建构起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随着党内巡视工作不断向深入推进,为了顺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满足全面从严治党要求,2015年和2017年党中央相继对《条例》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条例》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选择,为此后进一步发挥巡视监督作用提供了基本遵循。

二是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反腐治贪要从严,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零容忍态度持续“打虎”“拍蝇”“猎狐”,查处了一大批腐败分子,多个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纠治,党内政治生态得到净化,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在这场持久战中,党内巡视制度作为一把“利剑”,加大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和典型案件的通报力度,成为震慑越来越多党员干部的重要法宝。但是,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作为一个历史性与现实性并存的难题,反腐败始终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中之重。因此,要提高制度执行力,充分认识到党内巡视制度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不可替代性,由于巡视自身具备精准性、高压性、强制性等特征,使其成为震慑、遏制腐败行为,提高党内监督效能的重要利器。坚决维护党内巡视制度的权威,强化制度执行,做到治标、治本相结合,有利于坚守自我革命这一根本政治方向,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要求。

三、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的现实启示

系统梳理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的百年历程,总结出其变迁发展的演进逻辑,可以发现中国共产党在制度化建设取得一系列成果的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能够为我们党不断推进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提供重要的现实启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中,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要以这些经验启示为指引,不断走向自我完善的正向变迁。

(一)以政治化为标准,旗帜鲜明地把握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的职能定位

“政党就是要讲政治,执政党更要旗帜鲜明讲政治。”[17]51党的二十大报告特别强调了要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充分彰显了党内巡视制度的政治定位,即党内巡视就是政治巡视,展现了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要以政治化为标准,这不仅是对巡视工作科学内涵和本质规律的深刻把握,也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的现实要求。只有坚持政治化的标准,对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做好“政治体检”,才能使党内巡视工作保持政治定位,在巡视过程中抓住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从而找到破解长期执政难题、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关键。其一,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要以政治化为标准,是对巡视工作科学内涵和本质规律的深刻把握。发揮政治巡视利剑作用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鲜明要求,这一要求并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在党内巡视制度建立和发展的长期过程中形成的客观规律,唯有深刻把握这一客观规律,明确党内巡视与一般的业务巡视不同,其本质是政治巡视,开展巡视目的在于发现政治问题、解决政治问题,包括弱化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从而促进党内巡视成果运用转化,使巡视始终成为横亘在领导干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其二,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要以政治化为标准,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的现实要求。在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的长期历史实践中,为确保巡视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巡视压力层层下移,范围迅速铺开,对各类腐败问题和违反党纪党规的领导干部展开精准打击,充分保证了党内巡视在制度化的过程中不变形、不走样,使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了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因此,推进党内巡视制度化不断走向自我完善的正向变迁,要旗帜鲜明地把握巡视政治定位,从而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目标。

(二)以创新化为驱动,通过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的良性互动实现制度变革

坚持以创新化为驱动是党内巡视制度走向自我完善的正向变迁的现实要求。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经历了百年历程,细数其发展脉络,不难发现,巡视之所以能在不同历史时期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最关键的就在于其具有与时俱进的鲜明特征,除却发展停滞期,党内巡视制度一直立足于党和国家所处时代以及面临的主要任务,面向现实不断探求创新路径。在中国共产党探索和加强自身建设的百年历史中,党内巡视制度在曲折中前进,通过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的良性互动不断实现制度变革,彰显了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的发展性与权威性,是中国共产党在认识与实践相统一的基础之上实现的制度创新,也是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新时代之中形成的制度成果,说明维持党内巡视制度生命力的关键就在于创新。在创新驱动下,党内巡视制度不断取得新的突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的高度重视和正确指挥下,按照“要抓好工作创新……推动巡视内容、方式方法、制度建设等方面与时俱进” [19]108这一工作指向,党内巡视坚持制度创新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相结合,做到了巡视方式方法的创新,包括“下沉一级”“一托二”“机动式巡视”“巡视回头看”等;巡视内容的创新,即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题推进“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向前发展;巡视体制机制的创新,包括完善巡视相关法律法规、配套制度等;巡视组派遣形式的创新,包括“三个不固定”“一次一授权”等;巡视问题的创新,涉及“灯下黑”“雁过拔毛”等重要问题,释放出了党内巡视制度化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使巡视监督效能实现了质的飞跃。党的二十大之后,要深入推进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以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的良性互动不断促进制度变革,做到巡视成果的运用转化,将成功的工作实践经验及时上升为科学的理论成果,同时以创新性的理论成果指导实践,要让理论和实践的创新成果丰富党内巡视制度体系,使党内巡视制度不断焕发生机与活力。

(三)以系统化为目标,全面构建出制度设计与制度发展的宏伟蓝图

党内巡视作为加强党内监督重要的制度工具,关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个方面,还衔接着党政机关各项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制度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创新驱动下,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已经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巡视内容、方式方法、体制机制、派遣形式、监督对象等各要素充分具备,在大政方针的提纲挈领和微观细节的全面覆盖下,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不断走向系统化、规范化,逐步建构起了制度设计与制度发展的宏伟蓝图。一方面,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要坚持以系统化为目标,构建起完整规范的制度体系。就党内巡视制度本身来说,在百年的发展历程中,制度构成愈发清晰明了,制度设计也在实践中趋于完善,但从制度化本身的发展趋势来看,一个完备的制度发展蓝图,并非简单立足于制度规则的规划、铺设与实施,而是要对其内部构成要素进行有机排列、组合,使各项制度要素互相作用,实现制度内部的耦合互动,从而构建出一个健全、系统的制度体系的过程。虽然党内巡视制度体系的大体框架已经形成,但仍然存在制度链条不完善、规则创新落后于腐败治理等现实问题,因此,推进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要继续坚持以系统化的角度构建制度蓝图,重视制度内部的衔接配套,与时俱进推进制度建构、制度完善。另一方面,深入推进巡视监督融入党内监督制度体系,以协同合作实现党内监督制度体系的系统化目标。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不仅要满足内部系统化目标,更要从深层次回应党内监督制度体系的系统化需要,梳理党内监督制度体系的百年建设历程可以得知,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绝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作为党内监督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长期历史实践中相互作用、互为补充,使整个制度体系表现出了系统性、兼容性等鲜明特征,充分适应了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在新时代新的赶考路上,必须要持续推进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不断融入党内监督制度体系,以系统思维引领党内巡视制度内外系统化建设,做好科学规划,使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实践中实现协同合作,提高党内监督制度体系的权威性,使制度建构不断走向系统化、规范化、体系化。

(四)以法治化为保障,通过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统一强化监督权威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关系问题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不可回避的一个重要问题。推进党内巡视制度化发展,不仅要求中国共产党运用制度手段保障巡视工作正常运行,而且需要推进实现党内巡视制度化建设与国家法治建设相统一。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21],公权力的行使需要法度的制约。因此,党员干部既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更要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唯有坚持以法治化为保障,才能扎紧权力运行的笼子,强化监督权威。对于党的干部而言,要正确认识党和法的关系、权和法的关系,相较于“党大还是法大”这一伪命题,“权大还是法大”才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有效解决的真命题,任何政治体制下的权力都要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权力的行使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必然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危害。因此,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以法律法规为界限,严格在宪法和党章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其一,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统一是强化党内监督权威的必要手段。坚持依法治国必须依规治党,而建立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保证,党内巡视制度作为依规治党重要的制度手段,在强化党内权威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党内巡视工作在开展过程中,有效衔接法律工具与制度工具,既有利于增强宪法统领下党内巡视的权威性,也能够营造出党内巡视的长效震慑效应,持续强化巡视工作在加强党内监督过程中的权威。其二,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统一有助于筑牢稳固的监督防线。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共同作为规范中国共产党政治权力行使的重要监督手段,为了发挥其强大的监督合力,需要宪法和党内法规协同发挥作用,既要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现实要求构建起高效的法治体系,更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使公权力得到充分的规范和监督,筑牢稳固的监督防线,使法治思维贯穿于党员干部权力行使的方方面面,实现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效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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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4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701.

[8]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5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652.

[9]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274.

[10]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406.

[11]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1693.

[12]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2012.

[13]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666-667.

[14]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80-89.

[15]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936.

[16]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51.

[17]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学习问答 [M]. 第2版.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8.

[18] 任平.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奋进新征程,创造新伟业⑤[N].人民日报,2023-04-03.

[19]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編[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

[20]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66.

[21]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356.

责任编校   陈   瑶

I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 of Inner-Pary Inspection: Evolutionary Logic and Practical Enlightenment

CHEN Jianbing, YUE Linxi(School of Marxism, Xi’an Jiaotong University, Xi’an 710049, Shaanxi, China)

Abstract: The institutionalization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CPC) inspection is to standardize the working guidelines, methods, principles and positioning of inner-Party inspection into formal institutional rules. At the same time, through i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 institutional development, institutional maturity, institutional perfection and other links, it constantly realizes a spiral rise, so as to enhance the effectiveness of inner-Party supervision and promote the process of comprehensive and strict administration of the Party. Over the past century since its founding, the CPC has continued to institutionalize inner-Party inspection, accumulating rich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experience, and demonstrating the evolutionary logic of upholding the authority and centralized and unified leadership of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 exploring multi-dimensional approaches to improve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inner-Party inspection system, and fulfilling the practical requirements of comprehensive and strict administration of the Party.On the new journey of the new era, the i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 of inner-Party inspection should be guided by this evolutionary logic, with politicization as the standard, innovation as the driving force, systematization as the goal, and law-based as the guarantee, so as to push the inner-Party inspection system towards a positive change of self-improvement.

Key words: i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 of inner-Party inspection;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scientific connotation; evolutionary logic; practical enlightenment

收稿日期: 2023-05-29

基金項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1BKS036)

作者简介: 陈建兵(1976— ),男,陕西勉县人,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岳林熙(1999— ),女,河南渑池人,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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