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家庭养老模式及其路径优化

2023-11-04 14:07朱菲菲
宿州学院学报 2023年8期
关键词:子女养老家庭

朱菲菲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管理服务学院,安徽安庆, 246003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养老事业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环节,也是乡村生活富裕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农村老年人的健康福祉。随着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加速,农村人口老年化的趋势不断加快,农村养老服务成为日益突出的问题。农村是以家庭养老为主,而家庭养老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功能日渐弱化,家庭养老亦出现了诸多困境。为此,探讨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家庭养老带来新的发展机遇,进一步优化农村家庭养老发展路径,促进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家庭养老仍然是农村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内主要养老模式

1.1 农村家庭养老及其优势

农村家庭养老是子女或其他亲属等家庭成员向老人提供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或者以自己劳动和储蓄来维持生活的一种养老方式和养老制度[1]。其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两种划分方式:一种是按照家庭成员其与老人居住形式,其可分为家庭成员共同居住并直接提供养老资源的共居养老和家庭成员异地居住并履行赡养义务的独居养老和分居养老。在我国农村,随着子女进城务工的增加,父辈进城受阻,大多数父母与子女都是分居异地,老人养老以独居养老和分居养老为主。另一种是按照农村家庭养老经济来源形式,也可分为有子女养老和自我养老两种形式。

家庭养老在我国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和文化传统,在养老体系中有着独特的优势:一是能充分发挥家庭养老功能的实现。在养老方式上,唯有家庭养老能够较全面地实现养老功能,尤其在精神慰藉和心理支持方面,是其他养老方式无法替代的。家庭养老以家庭为单位,把子女养老和居家养老结合起来,为老年人养老提供经济上的支持、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关怀,以实现代际反哺的过程。这种养老不仅实现经济上代际之间的转移,更重要的是以家庭为载体对老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体现了家庭的亲情,增强了家庭成员特别是子代养老的责任。二是有利于代际交流和孝道文化的传承。在家庭养老模式中,老年父母在生产生活和人生经历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独特的家风家教,对家庭来说都是一笔人生财富,家庭养老中父母可以通过家庭代际交流传递给子女。家庭中这种互助互惠的“人情”互动和伦理道德,体现了父子血缘天性的伦理升华[2],它可以对家庭成员进行家庭养老文化的引导,从而规范约束子女并对父母行之以孝,有利于孝道文化的传承。而孝道是我国家庭的核心理念,为家庭养老提供了文化思想基础。

1.2 农村家庭养老的主体地位短期内不会改变

由于我国农村受儒家文化思想的影响,历来由家庭承担着养老的全部责任,形成了最基本、最重要的养老方式,也是最富有生命力的养老方式[3]。尽管随着现代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农村家庭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家庭规模普遍缩小使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但是,今后甚至很长一段时期,我国农村以家庭养老为主体的养老模式地位不会动摇。

一是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不能有效地满足日益增长的农村养老服务需求。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乡村60岁和65岁以上老人分别达到乡村人口的23.81%和17.72%[4],有学者研究认为,全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和深度老龄化社会的乡村分别达到78%和68%,进入超级老龄化的乡村达到1.37%[5]。乡村人口老年化日益严重,农村养老压力不断加大。面对如此庞大的农村老年人口,要实现老人由社会所养,政府就要承担巨额的养老费用支出。显然,目前政府财力还不能承担全部的农村养老任务。由于受到城乡差别和二元结构的影响,政府财政投入农村社会化养老的资金严重不足,农村现有的养老资源严重短缺,国家、市场化养老机构以及社会公益性养老机构在我国农村作为养老主体同样严重缺失,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发展受到了制约,农村多层次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尚未形成。因此,从国家角度而言,相对于其他养老方式,家庭养老是一种投入较小、产出较高的养老方式,国家将会从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农村家庭养老发展,以缓解养老服务需求不足的矛盾。

二是农村家庭养老功能虽然有所弱化,但仍然是代际维系的根本。从代际支持的角度来看,有研究表明,家庭代际支持仍然以子女为主。社会转型和家庭结构变化对农村传统家庭养老的冲击并未完全削弱子女提供主要养老支持的角色[6],子女对老人的支持在现在及未来一段时间内依然是我国农村居民养老的主要支持力量[7]。从代际亲情维系的角度看,我国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老年人由于受到传统文化和生活习惯的影响,总是希望在熟悉的环境中能够和自己的亲人在一起生活,特别是老人的精神慰藉和一些高龄老人的生活照料。由家庭成员提供养老服务也正是老人所期望的。一直以来,我国农村养老都是建立在亲情血缘关系基础之上,以家庭为主要活动场所,向老人提供物质和精神需要,实现家庭代际维系。从部分省市的养老实践来看,上海市“9073”模式和北京市的“9064”模式,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的达90%,而选择在社区养老的上海只有7%、北京只有6%,选择在养老院养老的上海只有3%、北京只有4%[8]。因此,农村家庭养老的主体地位没有改变,绝大多数农村家庭仍然以家庭养老为主。鉴于家庭养老在农村养老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有学者呼吁,在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中,“不宜过分强调社会化养老的作用,不宜过分渲染孝道的不可回归”[9],在乡村振兴战略下,而应该把工作重点放在寻求化解制约农村家庭养老发展的困境,优化家庭养老发展路径,推进家庭养老高质量发展。

2 农村家庭养老存在的困境

尽管农村家庭养老在我国养老体系中占据着主体性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毋庸置疑,农村家庭养老受到社会转型和城镇化发展的影响使养老功能逐渐弱化,现阶段农村家庭养老面临着多重困境,亟须揭示原因,探寻出路。

2.1 农村家庭结构多样化,子女养老负担加重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结构不断受到社会变迁的影响。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村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和多样化,直系家庭、隔代家庭、空巢家庭不断增多。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农村有近七成家庭人口数为3人以下,子女外出务工,空巢老人比例已达一半以上[10]。随着农村家庭多样化的出现,家庭功能亦发生转变。在传统的家庭中,亲子关系是一种抚养和赡养的关系,是一种“反馈模式”[11],或“反哺模式”。这种模式通过血缘关系把家庭成员的权利义务固定下来,使农村老人晚年生活有了可靠的保障。随着子女进城务工和融入城市带来的成本不断增加,以及负担下一代教育的任务,家庭资源向下一代倾斜,养老功能逐渐削弱。有研究表明,我国家庭内部子女数量与代际支持存在显著的关系,子女越多,老人获得子女的支持就越多[12]。而家庭的小型化,子女数量的减少,老人从子女获得的支持也减少,如果老人能获得较好的养老支持,子女的经济支出会增多。与此同时,子女因需要异地照顾父母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相应增多,这些都会导致子女养老负担的加重。

2.2 老年人生存状况差,生活质量堪忧

目前,农村留守老人大多依靠自养获得生存,随着他们年龄的增长和身体机能的下降,逐渐丧失劳动能力,很多人身体虚弱,患有慢性疾病,而疾病也给老人精神上带来压力,他们“比未患有疾病的老人在自我老化和一般老化态度上表现出更多的负性情绪和消极体验,有更大的心理丧失感和挫败感”[13]。从养老实践来看,大多数老年人晚年生活空虚感和无意义感上升,其根本原因在于亲人陪伴的缺失而导致的心理寂寞,因此,精神慰藉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起着积极的作用,在家庭养老中不可或缺,“精神慰藉具有相对独立性,它不是以义务人是否具有经济负担能力为前提,主要通过义务人的行动陪伴和语言关怀来实现”[14]。由于子女外出务工和老人地理空间距离的阻隔原因,老人在获得子女经济支持尚且能够维持情况下,子女相对忽视了对老人情感和生活质量方面的需要,尤其是留守在农村的空巢老人人数不断增加,老人普遍感到精神寂寞、孤独。一些高龄老人或者是患有疾病的老年人,自养能力不足,对子女的照料依赖增加;特别是高龄老人的子代也逐渐进入低龄老人,这些低龄老人不仅要考虑自身的养老问题,还要照料高龄老人和下一代的发展。因此,在三代甚至四代共存的格局下,往往是牺牲对高龄老人生活方面的照料为代价。还有一些老人一边照料自己,还要一边负责养育留守儿童,而他们从社区或者亲戚那里获得的帮扶也相对有限。这使本应由子女承担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情感慰藉等家庭养老功能变得难以为继。

2.3 农村养老供给单一,家庭获得的社会资源不足

农村老年人在无法获取充足的家庭养老资源的时候,社区应该及时提供养老资源。目前我国农村养老正式支持系统尚未完善,社区养老、机构养老还不健全,互助养老才刚刚兴起,农村养老呈现总体供给不足和结构性不足同时存在,主要表现在养老资源不能满足家庭养老的需求。从家庭养老的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个方面来看,都不能有效地从社会中获得支持。如经济支持上,一些农村集体经济不强,不能有效地对家庭养老提供经济支持,而农村养老保险捉襟见肘,不足以维持老人生活支出,虽然一些慢性病老人有新农合医疗保障,但长期患病费用超出了老人实际支付能力,无法从集体经济中获取相应的补贴。生活照护和精神慰藉是农村家庭养老的最大短板,迫切需要从社会中获取相应的资源。然而,现有的农村日间照护、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心理支持、医疗康复照护服务等资源相对缺乏,尤其是农村养老服务专业照护人才更是缺乏。家庭养老不能从社会资源中便捷获取,影响了家庭养老内生力量的生成,使农村家庭养老陷入困境。

3 乡村振兴战略为农村家庭养老带来新机遇

党中央作出实施乡村振兴重大战略,提出乡村振兴的五大总要求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总目标。为此,国家已经陆续出台多项支持性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不仅促进了农村农业融合发展,而且给农村家庭养老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使家庭养老的内生力量和外部环境支持都会产生积极的作用。

3.1 家庭养老的内生力量不断得到增强

农村家庭养老需要激发家庭自身的养老力量。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伴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和新的城镇化的形成,农村产业发展水平的提升,农村人口流动模式正在发生改变,大量务工人员返回乡村和县镇就地就近就业创业,这也使家庭结构和居住方式发生变化,家庭人口增多,更多的返乡务工人员愿意同老人共同居住[15]。这为农村家庭养老增强了强大的内生力量。一方面,为家庭养老提供强大的物质保障。大力发展乡村产业和县域经济,能吸纳大量务工人员,不仅解决了未曾外出务工人员的就业,增加收入,而且对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提供了机会。特别是结合乡村资源形成的一定规模的特色产业,不仅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力量,为家庭养老特别是特困家庭养老提供经济支持,而且对那些有劳动能力的低龄老人从事特色生产劳动,形成老人农业,增加自我劳动收入。另一方面,通过留住子女就地就近就业或者吸引外出子女返乡就业,可以有效改善老人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问题。县域经济和乡村产业的发展,对外出务工的子女有较大的吸引作用,他们在收入相等甚至略低的情况下放弃外地而选择回乡就业,就是增加对父母的照料机会。有研究表明,相较于异地务工,回乡后的子女愿意花更多的时间照料父母,减轻了老年人自我照料的不便,老年人安全得到了保障,健康风险有所降低[16]。

3.2 家庭养老获得更多外部环境的支持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使农村农业融合发展,从根本上推动了农村现代化。从宏观层面来说,随着国家一系列振兴乡村发展政策的出台,地方政府配套措施陆续落地,必将使更多生产要素,如资本、人才、技术向县域和乡村集聚,县域经济和乡村产业兴旺迎来机遇,乡村生态环境更加美好,一个乡风文明、生活富裕、生态宜居的乡村,对外出务工人员不仅增加了吸引力,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也使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发展的空间变得越来越大。从中观层面来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乡村治理更加有效,也为家庭养老提供了必要的外部支持。一方面,为农村家庭养老提供养老资源。乡村振兴必将带动农村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农村养老方式将日益多样化,特别是随着农村医疗条件的改善,农村养老中紧缺的心理支持和养老志愿者服务资源的提供,使农村养老服务不足的状况得到改善,养老资源紧张的状况将得到缓解,这不仅从整体上缓解农村养老的压力,而且为家庭养老提供必要的外部资源。如一直困扰农村家庭养老中对老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问题,就可以从社会养老中寻求支持。另一方面,通过对乡村文化的治理,对家庭养老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乡风文明既是乡村振兴的内容,又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加强对文明乡风的建设,对孝道式微、老无所养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形成浓厚的家庭孝道文化氛围和社会风尚,对改善农村老人福利都有积极的帮助。

4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家庭养老路径优化

家庭养老是农村最高效的一种养老方式,虽然社会转型过程中遇到困境,但在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下,农村家庭养老迎来了内部力量得到增强和外部环境得到支持的发展新机遇。为此,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家庭养老的发展可采取以下路径予以优化。

4.1 巩固农村家庭养老主体地位,推动多层次养老体系建设

农村家庭养在农村养老体系中占据着主体地位,发挥并将继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目前农村养老体系不够健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不够完善、养老供给整体不足和结构性不足、养老资源和服务供不应求、农村家庭养老需求难以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必须巩固农村家庭养老的主体地位,借助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动,使农村家庭养老朝着高质量方向发展。一方面,要做好养老顶层设计,保持农村家庭养老主体地位长期不改变,鼓励和支持家庭养老,以激发农村家庭养老的积极性,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发展居家养老;另一方面,重点推动农村多层次养老服务建设。随着制约农村养老的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将不断得到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将不断得到完善,这将为大力发展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了基础。当前,要把发展农村社区养老、现代新型互作养老、提供日间照料等养老需求突出的养老服务作为重点发展,大力发展农村医疗条件,建立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和心理咨询服务队伍,为家庭养老资源不足提供保障,从而建立起以家庭养老为主体、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多层次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为减轻农村家庭养老压力提供多样化的途径。

4.2 振兴乡村产业和县域经济,推动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

“在农村多层次养老体系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农村人口大规模流入城市是农村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直接原因,引导外出人员回流农村成为改善农村家庭养老的前提和关键。”[17]通过振兴农村产业,增加农民家庭经济收入,增强乡村的人口吸引力,转变农村人口流入模式,提升农村家庭代际和谐。为此,要大力推进农村一二产业转化升级和融合发展,培植第三产业发展壮大,做好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按照发掘一批乡土特色产品,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基地,打造一批特色产业集群的思路建设好特色产业。要因地制宜、扬长避短,优选适合返乡人员就业的乡村旅游业、休闲农业、规模种养业、设施农业等,在资金、技术、人才、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使返乡人员就业有岗位,创业有项目。同时,加强对返乡人员的技能培训,培养更多的新型职业农民和职业经理人,使返乡人员掌握一技多能,在乡村用得着、留得住。要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推动产业园区提档升级,夯实县域发展基础,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便利化,提升县城服务承载功能,吸引更多的返乡人员不出村或出村不出县就地就近务工和生活。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对农村人居环境加大整治力度,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增强乡村的吸引力。

4.3 盘活农村养老资源,为家庭养老提供养老保障

农村现有的资源大量闲置、沉淀,其作用没有发挥出来。在乡村振兴推进中,改革农村集体经济产权,探索农村土地所有权、资格权以及使用权的“三权分置”改革[18],以盘活农村各种沉淀的资源,如集体所有的山水林木、各种人力、抛荒农用地、闲置住宅、空闲宅基地等资源,使这些资源与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与政府乡村振兴配套资源进行组合优化,从而把农村沉淀的闲置资源变为养老资源。一方面,盘活的资源直接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为家庭养老收入多样化提供了一条途径。另一方面,增强了集体经济的力量,为农村家庭养老提供经济支持。要引导农民以资源入股的方式加入各种集体股份合作组织,农民除了能参与以入股比例享有的分红外,各地方政府都应该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民给予养老保险金的适当补贴。

4.4 提升家庭养老价值引领,推动家庭养老由伦理走向法治

孝道文化是家庭养老文化的核心。要结合“乡风文明”建设目标,大力宣传弘扬孝道文化,特别是弘扬新时代孝道文化,营造良好的敬老、孝老、养老家庭文化氛围,增强子女对父母赡养的责任。在一些重男轻女的农村,要引导人们树立女儿也是赡养人的观点,发挥女儿在养老当中的积极作用。在加强正面宣传敬老孝老养老典型案例的同时,对欺老、骗老行为和老无所养的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同时,把德治和法治结合起来,积极推动家庭养老由伦理走向法治化。当前,除了落实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法典》中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和对老年人的权利司法救助以及进一步明确家庭成员的养老责任外,还需要加大家庭养老法律法规的立法,建议将赡养老人责任与公民征信系统、公务员德绩考核、企事业员工社会责任评价相挂钩,为家庭养老提供法治保障。

4.5 提供家庭养老政策支持,加大社会福利和救助力度

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是社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标是通过各种方式来补充和强化家庭养老的功能,提高家庭养老的能力[19]。农村家庭养老服务对政策支持的需求十分迫切,目前,需要把散见于相关政策性文件中的支持政策进行有效整合,使支持政策能有效落地。主要可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继续做好兜底性政策保障。政府要做好农村部分贫困老人、高龄老人和失能老人等特殊群体的兜底性养老保障。二是发挥经济杠杠的作用。对农村家庭养老家庭直接实行经济补偿,如对照料长期失能、久病老人给予一定的补贴;或者通过税收、利率等优惠政策引导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到农村养老服务,发挥社会组织养老的优势以弥补家庭养老的不足。三是建立落实子女护理假制度。子女陪护父母休假制度在一些发达国家中是一个成功的范例。我国在《“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中已经提出对独生子女护理父母实行护理假制度。针对农村家庭养老的实际,建议要扩大到农村家庭实际承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尤其对一些高龄、失能老人子女的护理假要给予特殊政策照顾。

5 结 语

农村家庭养老有着独特的优势,在一个较长时期内,仍然是我国农村主要养老模式。由于受到城镇化外部力量的冲击,农村家庭养老面临多种困境。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使农村家庭养老内外活力得到增强。为此,探讨乡村振兴战略给农村家庭养老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优化农村家庭养老发展路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农村家庭养老路径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优化:保持农村家庭养老主体地位长期性不变,建设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振兴乡村产业和县域经济,推动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盘活农村养老资源,为家庭养老提供养老保障;提升家庭养老价值引领,推动家庭养老由伦理走向法治;提供家庭养老政策支持,加大社会福利和救助力度,以进一步推进农村家庭养老高水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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