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萌萌
(安徽省阜阳水文水资源局安溜水文站,安徽 阜阳 236000)
该项目由已建工程区和在建工程区组成,已建工程区建设内容包括冷链配送中心、冷库、丙二类仓库、③#⑤#⑧#⑩#零担仓库、餐厅办公楼及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在建工程区建设内容包括①#②#④#⑥#⑦#⑨#零担仓库及周边少量绿化措施、员工宿舍、厂区南侧车棚等。建设单位进场前,本工程场地已经由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进行了场地平整,平整后的高程约为36.10~36.30 m。已建工程区建筑物室内地坪设计高程36.40~33.60 m,场内建(构)筑物设计高程高于同区域地面0.30 m,场内道路高程36.10~36.30 m。
此项目位于淮河流域,周边主要水系为涡河、包河等。园区的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统一排入市政管网,不会对周边水系产生污染及影响。
涡河,发源于河南省尉氏县,全长380 km,于蚌埠市怀远县城附近注入淮河,流域面积1.59 万km2。
包河发源于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西北部张祠堂村附近的黄河故道南侧,自西北向东南,在濉溪县临涣镇注入浍河,全长175 km。
根据资料分析,中国物流亳州综合物流园项目核心区地质状况较好,属于抗震有利地段。根据地质工程勘察院“中国物流亳州综合物流园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地质条件情况为荒弃的农田,拟建场地属于江淮波状平原地貌单元。
项目区内影响水土流失的自然因素主要有降水、土壤、植被等。在地表裸露、土壤结构疏松,表土抗蚀能力减弱等外营力的作用下易产生水土流失。
3.2.1 施工期
工程土建施工期,将进行基础开挖、管沟开挖等,临时堆土致使原地貌受到破坏、土壤裸露,且挖方和填方在时间和空间上存有差异,遇强降雨容易造成土流失。
3.2.2 自然恢复期
工程建成后,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植物措施已实施完成,已无裸露土地,水土流失大大减少。
通过对比分析与评价,项目区不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主体工程避让了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此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生态红线等范围。此项目主体工程选址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因素。
4.2.1 建设方案评价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约束性规定,根据主体工程设计及工程建设特点,此工程建设不涉及高填深挖路段;对位于城镇区的建设项目应提高植被建设标准,注重景观效果,配套建设排水设施。
此项目设计绿化率为12.80%,项目位于谯城区,此方案根据项目特性,提高了植被建设标准,并注重了景观效果,主体工程配套建设了雨污分流排水措施,优化了施工工艺。总体评价,此项目的建设方案经本方案补充完善后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4.2.2 工程占地评价
此工程总占地16.87 hm2,其中全部为永久征地,占地类型为物流仓储用地,位于亳州市谯城区芜湖现代产业园内,符合亳州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项目总体布局紧凑,工程平面布置在满足主体工程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少占地,从而减少新增水土流失的可能性。占地范围不涉及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区等敏感地段,符合“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符合“多占劣地、少占好地”的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综上,工程总体布局紧凑,尽量减少了对土地的扰动,避免了更大范围内的水土流失,减少了工程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从水保角度考虑本工程占地面积、位置基本合理可行。
因此,此项目占地合理,符合水土保持相关要求。
4.2.3 土石方平衡评价
根据土石方调配,此工程建构筑物和道路等基础挖方回填至项目区空地,达到了场平设计高程,做到了土石方的挖填平衡;同时,将区内基础开挖土方回填至场平后,减少了临时堆土及土方倒运时序,既可减少水土流失,又保护了水土资源,土石方平衡合理。此工程总挖方1.38万m3,回填1.38万m3,工程无借方、不弃方,土方在区间内合理调配使用。
综上所述,此工程土石方平衡合理。
4.3.1 施工组织
主体工程开工前将成立专门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处,对项目建设的施工计划、外购材料、施工技术、施工验收及工程决算等进行统一管理;主体工程采用招投标方式组织施工力量进场施工;实行工程监理制,由专职监理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计量与支付,确保工程按质按时顺利进行。
主体工程设计的施工组织形式,分工明确,科学管理,有利于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的落实。
4.3.2 施工布置
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此工程不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其他混凝土搅拌系统、砂石料场、钢筋、仓库等均布设在项目区占地范围内。从水土保持角度出发,施工布置合理,减少了工程占地面积,有效地减少了水土流失。
4.3.3 施工工艺
主体工程采用的施工工艺和技术较为成熟,当前在国内普遍使用,此项目主体工程施工采用以机械为主、人工为辅的施工工艺。土石方的挖填采用机械与人工相结合的方法,此工程补充设计的土石方调配,施工过程中采取这些调配措施后,可避免土石方来回倒运造成新增水土流失。
主体工程采用的施工工艺和技能够达到水土保持的预期效果,符合水土保持技术要求。
4.4.1 已建工程区
4.4.1.1 土地整治措施
主体工程实施了绿化区域的土地整治措施,整治面积共计2.10 hm2。
4.4.1.2 排水措施
主体工程实施了厂内排水措施,实行雨污分流制,建筑屋面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排入开发区市政雨水管道。项目区雨水管道长约5 250 m,并配备相应数量的雨水井,排水管及雨水井数量能够满足排水要求。
4.4.1.3 建(构)物、道路硬化
建(构)物、道路硬化能够起到减少水土流失的作用。
4.4.1.4 植物措施
主体工程在建筑物周边空地布设了植物措施,绿化面积为2.10 hm2。
4.4.2 在建工程区
4.4.2.1 土地整治措施
主体工程考虑了绿化区域的土地整治措施,整治面积共计0.06 hm2。
4.4.2.2 植物措施
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分别为土地整治、排水措施、绿化措施等,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水土流失,主体工程设计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符合水土保持要求,不满足区域的方案将予以补充完善。
4.5.1 工程措施
主体工程在已建工程区实施了排水工程5 250 m,绿化区域土地整治2.10 hm2;主体工程在在建工程区设计了绿化区域的土地整治0.06 hm2。
4.5.2 植物措施
主体工程在已建工程区建筑物周边空地实施了绿化措施2.10 hm2,主体工程在在建工程区建筑物周边空地设计了绿化措施0.06 hm2。
4.5.3 主体措施评价结论
通过现场查看,此工程现场已实施的措施可以满足水土保持的要求,但项目现场仍有部分区域存在水土流失隐患,此方案将予以补充完善。
综上所述,文章通过对项目主体工程选址、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施工方法与工艺、主体设计等方面进行了评价,多方面考虑了施工中的水土流失影响,采取了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因此主体工程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