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低碳贸易竞争力测度及时空演化分析

2023-11-26 11:33殷志玮
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2023年10期
关键词:省份子系统竞争力

殷志玮

(1.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 150040;2.哈尔滨金融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30)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伴随全球气候变暖问题的日趋严峻,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已成为世界各国广泛关注的发展议题。而且,全球气候治理要求各国对碳排放的约束从国内生产层面扩展至国际贸易方面。此背景下,各国纷纷针对国际贸易采用碳排放控制措施。这引起不同国家之间贸易条件和相对贸易竞争力的变化,对全球贸易产生巨大冲击[1]。可以说,在应对气候危机的浪潮中,哪个国家掌握低碳发展主动权,就能够在国际贸易合作中抢占战略制高点。近年来,中国对外贸易迅猛发展,产生大量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难以有效应对全球碳减排带来的低碳贸易壁垒。据国际能源署数据显示,2021 年,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119 亿吨,占全球碳排放总量的33%。同时,据世界银行(World Bank,WB)研究报告统计,如果碳关税全面实施,中国出口量将下跌近21%。可见,全球气候治理对中国对外贸易产生的冲击不容小觑。“低碳贸易竞争力”作为衡量一个国家(地区) 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指数,既能够反映从事贸易活动的产品部门碳减排效果,也可全面反映一国在气候治理过程中所掌握的低碳发展主动权[2]。因此,中国必须致力于提升低碳贸易竞争力,在趋于低碳化的国际贸易合作中赢取话语权,切实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低碳贸易道路。但不可忽视的是,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各地区经济发展、地理条件和资源禀赋具有显著差异,一定程度上会使得低碳贸易竞争力呈现差异化。那么,与传统贸易竞争力相比,低碳贸易竞争力主要有哪些特征?现阶段中国低碳贸易竞争力水平如何?各地区低碳贸易竞争力的差异是扩大还是缩小?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动态发展过程具有何种规律?科学解答上述问题,有利于准确把握中国低碳贸易竞争力发展实况,厘清中国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动态脉络,对于推动低碳贸易发展、加速“双碳”目标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现有关于低碳贸易竞争力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低碳贸易竞争力的测度研究。郑义等(2015)通过构建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测算1995—2009 年中国各行业低碳贸易竞争力和传统贸易竞争力,结果显示大多数行业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低于传统贸易竞争力指数[3]。佟家栋、冯祥玉(2022)通过连续测算中国17 个产业部门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发现中国整体低碳贸易竞争力不高,且低碳贸易竞争力较高的产业部门主要集中于轻工业[4]。二是低碳贸易竞争力的影响因素研究。郑义等(2015)使用固定效应模型和面板工具变量,实证检验技术创新对木材加工业低碳贸易竞争力的影响,结果显示技术创新可有效提升木材加工业的低碳贸易竞争力,且呈现“后发优势”[5]。莫莎、王佩婷(2017)实证检验生产性服务业进口质量对工业低碳贸易竞争力的影响效应,指出生产性服务业进口质量能够促进工业低碳贸易竞争力提升,且对发展中国家的促进作用更大[6]。郭风等(2022)基于绿色技术进步视角,实证分析数字经济对低碳贸易竞争力的影响,发现数字经济和绿色技术进步均有利于提升中国低碳贸易竞争力,且绿色技术进步在数字经济促进低碳贸易竞争力提升的过程中发挥部分中介作用[7]。

综上,既有文献存在下述问题亟待解决:第一,单维指标难以充分反映中国低碳贸易竞争力水平,需考虑多方面因素对低碳贸易竞争力进行综合测度。而现有文献主要通过构建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测度低碳贸易竞争力水平,缺乏对低碳贸易竞争力水平的综合评价。第二,关于低碳贸易竞争力水平地区差异和动态演进趋势的研究较为缺乏。基于此,文章在现有研究基础上,构建包含发展环境、发展条件、发展能力、合作水平和贸易结构五大子系统的低碳贸易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对学术界相关研究予以补充。进一步,利用耦合协调度、Kernel 密度估计、Markov 链等方法,分析中国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的地区差异及动态演进规律,以期为各地区在低碳经济背景下加速提升低碳贸易竞争力提供理论借鉴和实践参照。

二、中国低碳贸易竞争力的指标体系构建与测度方法

1. 指标体系构建

低碳贸易竞争力可衡量一国在未来低碳经济发展中的贸易竞争能力,是传统贸易竞争力的延伸。2021 年11 月,商务部印发的《“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 明确提出,“构建绿色贸易体系,建立绿色低碳贸易标准和认证体系,打造绿色贸易发展平台,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开展绿色低碳贸易合作”。结合低碳贸易竞争力内涵和绿色贸易体系构建要求,遵循科学性、可操作性和数据可得性原则,借鉴相关研究提取经验[8,9],文章建立涵盖发展环境、发展条件、发展能力、合作水平和贸易结构五大子系统18 个基础指标的低碳贸易竞争力测度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 所示。

表1 中国低碳贸易竞争力测度评价指标体系

2. 测度方法

低碳贸易竞争力测度属于多指标综合评价问题。学术界常用的综合评价方法主要有层次分析法、主成分分析法和熵权TOPSIS 法[10,11]。其中,熵权TOPSIS 法不仅能够避免主观人为因素对研究结果造成的影响,而且可比较各测度值与最优方案、最劣方案之间的相对距离,具备良好稳定性和可操作性。故选取熵权TOPSIS 法对中国低碳贸易竞争力进行测度,步骤为:

第一步,对各测度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

上式中,i 和j 表示省份和指标,Xij和Xij′分别表示指标原始值和标准化处理后的值。Xj′max和Xj′min为最大值和最小值。

第二步,测算信息熵ej。

第三步,确定各指标权重。

第四步,建立加权矩阵。

第五步,确定最优方案Y+和最劣方案Y-。

其中,J表示正向指标,J′表示逆向指标。

第六步,测算欧式距离Hi+和Hi-。

第七步,计算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LIi。

其中,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LI介于0~1 之间。该值越大,说明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越大;反之越小。

三、中国低碳贸易竞争力的整体测度分析

1. 中国低碳贸易竞争力的整体分析

选取2011—2021 年中国30 个省份(不含西藏和港澳台地区) 面板数据,利用熵权TOPSIS 法对全国整体低碳贸易竞争力水平进行测度,结果如表2 所示。可以看出,2011—2021 年中国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从0.475 上升至0.697,整体呈现稳步上升态势,但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均值为0.598,说明中国低碳贸易竞争力整体水平较低。低碳贸易竞争力五大子系统指数均不同程度上升,其中发展环境和发展条件子系统增幅最大,超过100%。原因可能是,近年来中国愈加重视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推进国家级绿色交易所建设,打造综合性环境权益交易和绿色低碳服务平台,为推动低碳贸易发展创设了良好发展条件和发展环境。发展能力和贸易结构子系统指数增幅也较大,分别为60.0%和47.2%,说明中国不断深化科技、制度、业态和模式创新,促使绿色贸易取得显著成效。增幅最小的是合作水平子系统,表明近年来中国低碳贸易发展不规范、经济体制不完善,不利于低碳贸易合作取得更大进步。

表2 中国低碳贸易竞争力及五大子系统指数变动情况

中国低碳贸易竞争力五大子系统的权重从大到小依次为:发展条件、发展能力、合作水平、贸易结构和发展环境。其中,发展条件子系统对中国低碳贸易竞争力的贡献最大。原因在于,低碳技术、产业和港口等发展条件相互融合,能够降低不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次数,保障中国贸易低碳协调发展。发展能力子系统贡献也较大,表明发展能力对低碳经济的支撑力较强,是提升中国低碳贸易竞争力的关键着力点。

2. 五大子系统内部的耦合协调分析

结合现阶段中国低碳贸易发展实际,利用耦合协调度模型深入探查低碳贸易竞争力五大子系统相互作用关系。

第一,测算各子系统耦合度。

第二,计算各子系统耦合协调度。

上式中,LIkt代表t年第k个子系统指数,k取值为5;T为耦合协调发展综合评价指数,β表示待定系数。参照已有研究做法,使用均等赋权法确定,即β1=β2=β3=β4=β5=1/5;耦合度Ct和耦合协调度Dt的取值范围均为0 到1,该值越大说明低碳贸易竞争力各子系统之间互相作用力度越强。

根据计算结果可知,中国低碳贸易竞争力五大子系统之间耦合度较高,均超过0.84,充分说明中国低碳贸易竞争力五大子系统存在高度相互影响。中国低碳贸易竞争力五大子系统耦合协调度低于耦合度,表明各子系统间良性互动的作用效果低于总体互动效果。但五大子系统耦合协调度大于0.61,占总体互动比例超过80%,进一步反映出五大子系统呈现优良互动态势。同时,2011—2021 年五大子系统耦合协调度从0.61 上升到0.83,且年增长幅度大致相同,表明低碳贸易竞争力各子系统之间存在较大互相促进作用。2011—2017 年低碳贸易竞争力五大子系统耦合度与耦合协调度间差距大于0.2,自2018 年开始逐渐变小,说明2018 年往后低碳贸易竞争力五大子系统相互促进作用更强。整体而言,中国低碳贸易竞争力发展环境、发展条件、发展能力、合作水平、贸易结构五大子系统在磨合发展中逐渐体现为“高度耦合、良性协调”的互动态势。

3. 中国低碳贸易竞争力与传统贸易竞争力的关系分析

研究结果显示,2011—2021 年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和传统贸易竞争力指数均具有良好增长趋势。传统贸易竞争力指数稳步上升,从2011 年的1.07 增长至2021 年的1.43,年均增长0.03,且年增长幅度大致相同,呈现持续增长态势。相较而言,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变化略大,从2011 年的1.12 上升到2021年的1.64,比传统贸易竞争力指数的增长速度快。其中,2015年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迅速攀升,2016 年有所回落,呈现倒“V”型走势。2011—2021 年传统贸易竞争力指数较为平稳,基本维持在7%左右,充分说明中国对外贸易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但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的增长率变化幅度较大,其中2013—2017 年振幅最大。具体而言,2013 年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增长率在2011 年10.8%的基础上降低至7.0%,2015 年迅猛上升至31%;由于增长幅度过快,2017 年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增长率下降至-6%,调整过后又于2019 年上升至10%,2020 年开始缓慢调整。由此可知,中国正处于低碳贸易发展的初级阶段,未来应做好绿色贸易顶层设计,持续加强同他国在低碳贸易领域中的国际交流合作。

四、中国低碳贸易竞争力的地区差异分析

1. 各省份的差异分析

根据中国30 个省份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及排名情况可知,30 个省份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均值为0.434,其中有11 个省份超过均值。浙江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最高为0.814;青海低碳贸易竞争力最低为0.215;浙江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是青海的3.79 倍,说明中国30 个省份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差异显著,即区域低碳贸易发展不均衡问题较为突出。从年份上来看,30 个省份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差距并未随时间推移产生明显变化。

浙江、江苏、福建、广东、上海、北京、山东7 个省份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均超过0.5,在全国30 个省份中跻身前列,约占全国省份数量的四分之一,充分说明这7 个省份在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同时,还注重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贸易发展模式。其中浙江和江苏6 年间一直稳居低碳贸易竞争力排行前列,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平均位于0.7~0.8 之间。湖南、重庆、天津、安徽、湖北、河南、四川、内蒙古、辽宁9 个省份的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介于0.4~0.5 之间,低碳贸易竞争力较为领先,但优势不甚显著,与前7 个省份的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仍具有一定差距。黑龙江、新疆、广西等10 个省份的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介于0.3~0.4 之间,数量占据全国省份总数的1/3,其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相对较低,处在中下游水平。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低于0.3 的省份分别是山西、宁夏、甘肃和青海4 个省份,说明这4 个省份的低碳贸易竞争力相对较低。因此,这4 个省份亟须更迭贸易发展方式,深入贯彻低碳发展理念,着力推动低碳贸易发展。

2. 七大区域的差异分析

依据地理位置由北往南、由东往西,将中国30 个省份划分为七大区域①华东地区包括山东、江苏、安徽、上海、浙江、江西、福建,华南地区包括广东、广西、海南,华中地区包括河南、湖北、湖南,华北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西南地区包括四川、贵州、云南、重庆,西北地区包括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东北地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进一步分析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差异,结果如表3 所示。2011—2021 年华东地区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超出全国平均水平40%以上,领先其他六大区域。华南地区和华北地区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变动趋势大致相同。2011 年,华南地区和华北地区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均超出全国均值约10 个百分点,从2013 年开始低于全国均值。西南、西北和东北地区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特别是西北地区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小于全国均值35.5 个百分点,虽然研究期内该地区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有所提升,但仍处于较低水平。东北地区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在2011 年低于全国均值2.5 个百分点,并且差距不断拉大,截至2015 年与全国均值的差距增长至33.5%,2021 年依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1 个百分点,说明未来东北地区应革新能源利用方式和制度,发展以低耗能、低污染、低排放为特征的低碳经济,持续提升低碳贸易竞争力。

表3 中国七大区域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

3. 五大子系统内部的差异分析

中国30 个省份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五大子系统差异如图1所示。可以发现,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最高的子系统是合作水平,绝大部分省份位于0.9 左右,相较其他四大子系统指数值遥遥领先,说明中国30 个省份在低碳贸易合作水平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图1 2011—2021 年中国30 个省份五大子系统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

发展环境子系统指数最高的省份是北京(0.91),最低是甘肃(0.19),且30 个省份中仅有11 个省份超出全国平均水平。原因在于,近年来,北京、上海等地全力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推动能源清洁转型,开辟出一条绿色低碳发展新路径,为低碳贸易发展创设了良好环境基础。合作水平子系统排名靠前的是山东(1.01)、河北(0.98),且全国21 个省份低碳贸易合作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表明中国多数省份低碳贸易合作发展较好。贸易结构子系统指数最高的是浙江(0.86),最低的是青海(0.17),均值为0.443,说明大多数省份低碳贸易结构仍有待进一步加强。值得注意的是,发展条件子系统指数排名第一的省份是浙江(0.91),排名末位的是贵州(0.11),前者是后者的8.27 倍,均值为0.258,仅有9 个省份高于均值,表明大部分省份低碳贸易发展条件较为落后。发展能力子系统指数最高的是福建(0.64),最低的是青海(0.04),前者是后者的16 倍,均值为0.253,且12 个省份发展能力子系统指数小于0.2,仍存在较大上升空间。综合上述分析,改善发展条件和增强发展能力已成为提升中国低碳贸易竞争力的重中之重。

五、中国低碳贸易竞争力的动态演进分析

1. 中国低碳贸易竞争力的动态演进趋势

使用非参数Kernel 密度估计法,深入考察全国及七大区域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的动态演进趋势。计算公式为:

上式中,N表示样本量,Xp、x和h分别表示随机变量的样本值、样本值均值和带宽;k(·)为一种Kernel 密度函数。参照已有研究做法,使用高斯核密度函数,计算公式为K(x)=

以2011 年、2016 年和2021 年为代表年份,观察全国及七大区域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Kernel 密度估计曲线(留存备索)可知,全国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核密度曲线发生明显右移,说明中国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呈现逐步上升态势。

华东地区核密度曲线呈现“双峰”形态,且随着年份增加表现出“曲线右移、峰值持续攀升”的演进特征,说明该地区各省份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存在极化现象。华南地区核密度曲线在2016 发生明显右移,但又于2021 年向左移动,这说明该地区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经过快速攀升后又出现回落。2011—2021 年间,华北地区核密度曲线从“弱双峰”演变为单峰并且发生左移,表明该地区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呈现下滑趋势。华中地区核密度曲线具有“明显右移”的演进特征,主峰值从0.35 左右上升至0.425 左右,说明该地区低碳贸易竞争力整体表现突出。除此之外,华中地区核密度曲线主峰高度持续降低、主峰宽度不断拉大,表明该地区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集中程度持续弱化、地区差距不断增加。研究期内,东北地区核密度曲线右移后又产生小幅左移,说明该地区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在上升后具有小幅回落趋势;东北地区核密度曲线主峰并未发生明显变化,但宽度存在小幅增大,说明该地区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未呈现集中态势,但地区差距有所扩大。西北地区核密度曲线发生小幅右移,主峰值在0.25 左右,该地区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在全国七大区域中排在末位。西北地区核密度曲线自2016 年小幅提升后进入调整阶段,主峰高度发生显著下降,说明该地区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集中程度明显降低。西南地区核密度曲线呈现“明显右移、双峰弱化”的演进态势。原因可能在于,重庆、四川和云南等省份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均获得一定程度增长,但增长幅度不同,故核密度曲线呈现“左峰明显、右峰不明显”的形态。

2. 中国低碳贸易竞争力的动态演进规律

采用四分位分类法对中国30 个省份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进行划分,具体划分为低等级(HI<0.33)、中低等级(0.33≤HI<0.41)、中高等级(0.41≤HI<0.50)和高等级(HI≥0.50)。在此基础上,使用Markov 链测算中国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的Markov 转移概率矩阵。计算公式为:

上式中,表示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从t年的i等级转变为t+1 年j等级的省份个数;表示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在第t年属于i等级的省份个数。

表4 为2011—2021 年中国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Markov 链转移概率矩阵计算结果。由表4 可知,中国30 个省份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从高到低四个等级1 年后等级不变的概率分别为83.9%、48.3%、52.7%和67.8%,说明不同等级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均具有较强稳定性,且低等级和高等级的稳定程度最高,呈现出强者越强、弱者越弱的“马太效应”。同时,观察各省份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转移升级的概率可以发现,等级越高的省份正向转移概率越小,也就是说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越高的省份转移升级越困难。

表4 2011—2021 年中国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Markov 链转移概率矩阵

六、结论与启示

1. 主要结论

文章通过构建中国低碳贸易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熵权TOPSIS 法对2011—2021 年全国及30 个省份低碳贸易竞争力水平进行测度。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就全国整体而言,中国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稳步提升,从2011 年的0.475 增长至2021 年的0.697。利用耦合协调度模型考察发现,低碳贸易竞争力五大子系统初步呈现一种“高度耦合、良性协调”的互动作用关系。

第二,就地区差异而言,中国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具有较大差异。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最高省份浙江是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最低省份青海的3.79 倍。华东地区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远超其他地区;华南和华北地区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自2013 年开始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华中地区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不断上升,呈现出优良增长态势;西南、西北和东北地区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显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其中西南地区增幅最大,东北地区增幅最小。

第三,就全国和各地区动态演进趋势而言,全国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核密度曲线呈现明显“右拖尾”特征,且存在扩宽趋势。从各省份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不同等级转移升级的概率分布来看,中国30 个省份低碳贸易竞争力指数四个等级均存在“马太效应”。

2. 政策启示

(1) 坚持绿色引领,构建绿色低碳贸易体系

一是建立政策法规体系。政府部门可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完善绿色标准认证体系和统计监测体系,培育绿色贸易市场机制,为快速提升低碳贸易竞争力创设良好发展条件。二是完善绿色流通体系。商务部应加强贸易物流运输组织管理,推广运用绿色低碳交流工具,通过加强可再生能源回收利用,实现对贸易流通全过程、全周期的绿色化改造,为加快推动低碳贸易发展赋能。三是创新低碳技术应用体系。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应以创新为第一驱动力,全力推动贸易各环节低碳技术工艺装备创新突破,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低碳贸易领域的创新应用,有效提升低碳贸易竞争力。

(2) 针对地区资源禀赋,实施差异化低碳贸易引导政策

各地政府应在充分明晰自身低碳贸易竞争优势基础上,采取因地制宜、动态规划的指导方案,积极推行适合自身长期发展的低碳控制和引导政策,为加速提升低碳贸易竞争力赋能。浙江、上海、北京等技术密集型地区应积极开发清洁生产技术和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加快绿色技术的更新和迭代升级,有效提升清洁能源利用效率,以此降低中间投入品低效使用带来的高耗能,全面推动低碳贸易发展。青海、甘肃等低碳贸易竞争力落后地区应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战略基点,从优化资源配置出发,加速产业结构调整,淘汰生产效率低下、环境污染严重的落后产能,为推动地区低碳贸易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华东地区应增加对产业部门的气候风险评估,加强对未来发展的部署,全面控制环境气候风险较大行业的扩大。华中地区应重点管控能源密集型行业和重点出口行业,制定差异化行业碳减排实施方案,加大对重点排放单位的监管力度。西南、西北和东北地区应加强对“双碳”目标实施方案的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实施进度和阶段性碳减排目标的制定,结合利用碳税和碳交易市场的双重作用,构建绿色低碳产品进出口货物目录动态评价体系,明确规划低碳贸易发展线路图。

(3) 培育绿色动能,深化低碳贸易结构改革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将绿色发展作为贸易结构改革的重点方向,加快新旧动能转换,调整、优化低碳贸易结构,全面提升低碳贸易竞争力。第一,完善低碳贸易发展的配套政策,充分发挥绿色关税的导向性作用,通过增加对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的关税征收,推动低碳贸易发展。第二,着力推动绿色产品、资源和服务的出口贸易,通过扩大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产品和服务的进出口规模,优化低碳出口贸易结构,降低出口产品隐含碳排放强度,促进低碳贸易竞争力提升。第三,利用数字化手段,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高端化发展,积极参与全球绿色低碳价值链分工,着力提高中国在全球绿色价值链、供应链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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