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域下“城归”群体的补位路径探析

2023-12-17 01:44
关键词:农民工群体农村

赵 林

(北京建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2600)

一、“城归”现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日益增快。城市有良好的就业环境与生活条件,对周边乡村青年产生了极大吸引力。由于城市产生的虹吸效应,许多农村青年选择进城务工,造成农村劳动力人口流失,农村经济的发展面临现实阻碍。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劳动力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面对劳动力短缺的农村,以人才回归作为切入点振兴农村经济成为当下的必然选择。各地政府应充分认识到人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以人才振兴为基础,积极构建人才回流机制,通过各项鼓励政策激发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为乡村振兴赋能。“城归”是对在城市务工后选择返回家乡创业就业劳动力人口的简称。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返乡创业与惠农助农政策,鼓励人才回流,各地政府也积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保障政策,返乡创业就业逐渐成为农民工群体的重要选择,社会上形成了“城归”现象。

二、“城归”现象的生成机制

(一)“城归”现象生成的哲学基础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九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到2025年,要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返乡入乡创业产业园、示范区(县),全国各类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达到1 500万人,带动就业人数6 000万人左右。在《意见》的指导下,各地方政策百花齐放,多侧发力推动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就业,社会上形成了“返乡潮”。

从马克思主义的城乡关系理论来看,城乡关系的变化必将经过从城乡分离再到融合的阶段。在城乡分离阶段,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与人之间出现分工,每个人都被固化在生产过程中,被划分为经济利益相对立的不同阶级,他们都是生产过程中的一部分,为了获取足够的生活资料不得不进行劳动。在私有制制度下,人们被分为被困的“城市动物”和“乡村动物”,资本与人口等要素更多集中于城市,缺乏资源的乡村则愈加孤立,二者之间的差距不断加大,加剧了城乡之间的对立。但是这种差距不会被无限放大,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变化,社会的分配将完全“根据实有资源和整个社会需要”[1]307进行。由资本主义工业化带来的城市对乡村的剥削、工业对农业的挤压以及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分离将消失,生产力会实现进一步发展,城乡将走向融合。当前我国正处于城乡分离阶段,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人口、政策以及资本会逐步向乡村倾斜,农村生产力会大幅度提高,生产关系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城乡之间的差距将会进一步缩小,最终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乡融合。

从马克思主义的矛盾运动理论来看,乡村振兴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进行了论述,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2]8当前,我国部分农村仍面临农业生产力不高,农村基础设施不健全,农民生活质量较低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则是实现共同富裕所面临的艰巨任务,只有农业农村实现现代化,才有整个国家的现代化[3]。马克思指出:“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2]2-3对我国来说,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问题就是我国实现现代化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农业现代化问题是农村生产力如何发展的问题,农村现代化问题则是农村生产关系如何变更的问题。要实现农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与农村生产关系的转变,应当认识到人才是推动农业生产力发展和农村生产关系转变的基础与关键。基层政府政策实施的着力点要放在增强对“城归”的吸引上,通过政策补贴、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等措施,吸引“城归”群体返乡创业,提高农村的生产力。随着人口的回归,农村的生产力将进一步发展,农村生产关系也会随之发生变化,我国将实现农业农村的现代化,这将为我们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城归”群体生成的理论支持

“推拉理论”认为,人口迁移由推力与拉力两种力量的合力决定,其中拉力是积极因素,这种力量能够拉动人前往新的居住地;推力是消极因素,能够推动人离开当前居住地[4]193。在乡村振兴视域下,人口流动有别于以往,人们对家乡的思念、国家的政策支持日渐吸引在外农民返乡生活,而城市逐年增高的生活成本以及淡薄的人情关系推动农民工离开城市,原有的“城市拉力”与“乡村推力”发生转变,“城归”群体在这两种合力的作用下形成。

吸引“城归”群体返乡创业的情感与政策因素是返乡创业现象的主要拉力。第一,情感因素是“城归”群体返乡创业的精神拉力。乡愁是在外游子心中对乡土的深深眷恋,是对家乡的生活环境、生活方式、文化习俗等家乡印记的强烈依赖[5]。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独特的乡土情怀,如李白的《静夜思》、王昌龄的《芙蓉楼送辛渐》等诗词,抒发了在外游子的思乡之情,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所特有的家乡的“空间粘性”[6],也是“城归”群体返乡创业的拉力之一。第二,国家政策是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现实拉力。从2016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到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等文件,这些政策文件不仅为农民个人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了帮助与支持,也为乡村经济与社会发展带来了更好的发展环境。

推力是指影响“城归”群体在城市继续工作与改善生活的因素。从经济原因来看,收入较低与物价高昂之间的矛盾是农民工返乡工作的现实推力之一。由于城市的生活成本较高,农民工仅靠打工挣来的收入难以承担城市的高额物价与巨额房款,许多农民工居无定所,以租房或是工地提供的简易宿舍为主要居住方式,生活条件较差。而在农村,“城归”群体尽管无法获得与城市同等水平的工作薪酬,但由于生活成本较低,并且有各类返乡政策的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机会更多,这些相对优势能够有效拓展农民发展空间,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当农民返乡能够享受美好生活时,就会抛下对城市的执念返回家乡。从工作原因来看,一方面,农民工以从事简单体力劳动为主,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农民的体能逐渐下降,年龄较大的农民工由于无法在激烈的劳动力市场上取得竞争优势,不得不离开工作岗位返回家乡。另一方面,由于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以及人工智能、自动化设备的广泛应用,部分农民所从事的体力劳动工作逐步被自动化设备替代,且由于农民工学历普遍较低,难以胜任相对复杂的脑力劳动工作,只能选择返乡就业。

三、“城归”群体的返乡补位路径

(一)拓展宣传渠道,深化宣传内容

当前,基层政府的政策宣传面临多重困境,部分农民工受文化水平的限制、网络空间中碎片化信息的干扰等无法准确了解返乡政策。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于2021年印发了关于《全国返乡入乡创业创新政策宣传周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要“整合多方资源、丰富宣传形式,运用互联网、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全媒体资源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对此,地方政府应与时俱进,通过积极拓宽宣传渠道、深化宣传内容等措施,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

多措并举拓宽宣传渠道。要积极利用线上宣传平台,通过网络媒介开展政策宣传工作,扩大信息传播面。同时,利用传统线下宣传途径,通过下发文件通知、制作宣传手册、设置政策咨询点、组织召开各村群众大会等方式,更为直观的为“城归”群体讲清政策,避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出现。精准牵引深化宣传内容。选择返回家乡的“城归”群体不单单是被返乡创业就业政策吸引回来,美好的乡土情怀是促使其踏上返乡归程的隐形拉力。乡村的传统屋落、田园风光以及家乡特有的习俗与传统节日都承载着“城归者”的记忆与乡愁,是其乡土情怀的最终归宿。因此,各地政府在开展政策宣传工作的同时,也应当加强文化宣传工作,在网络平台发布一些与乡村文化、传统习俗、美食美景等相关的文章与视频,激发“城归”的思乡之情,在精神上引起共鸣。

(二)升级传统产业,健全公共服务

农民来到城市务工,主要为了寻求更好的工作机会以及享受城市健全的公共服务。实际上,在城市的农民工所从事的工作大多以简单体力劳动为主,且难以享受与城市居民同样的公共服务。面对复杂的生活与工作环境,返乡创业就业逐渐成为“城归”的一种选择。因此,各地政府政策实施的关键应从农民工的现实境遇出发,鼓励农民返乡就业创业,通过推进产业升级,完善乡村公共服务建设与社会保障等政策,使“城归”能够回得来、留得住。

促进当地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具有特色田园风光的乡村是周边城市旅游者的主要目的地之一。地方政府可通过邀请园林、旅游等相关行业专家参与产业项目规划,设计集观光、体验、消费为一体的特色农旅项目,如采摘园、盆景园等,同时配套建设农家旅馆、旅游观光服务站等设施,积极鼓励返乡农民变家乡旧房为客房,开设农家乐项目,以新型农业为基础形成一、三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实现“城归”的就地创业。随着在线消费与电商市场的快速发展,地方政府应当开拓线上销售渠道,通过电商平台销售本地特色农副产品,抓住直播带货的风口。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政府应当加强水、电、气、暖、物流、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实现现代化生活条件为导向,满足乡村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此外,乡村现代化建设要保留其文化特点,突出地域特色,保护乡村原生环境,将现代化的基础设施与秀美的乡村田园风光融为一体。教育是摆脱贫困的有力手段,乡村政府应完善中小学硬件设施,扩充师资力量,缩小城乡办学差距,使“城归”子女能够享受城市子女同样的教育资源。地方政府可以设立村医培养专项计划,推动村医疗单位与市级或县级医院开展联合培养项目。村医疗单位可通过招录定向培养的村医参与联合培养项目,到市、县级基础医疗机构工作学习,在培训结束后返回原单位任职。通过交流学习,加强乡村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乡村医疗水平。此外,还应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完成医疗设备更新、基础设施修缮等工作,通过改善农村就医环境与医疗人员工作环境,减轻“城归”群体对城乡医疗资源的落差感。

(三)支持创业就业,加强人才培养

“城归”初返家乡,创业资金与就业机会都是其发展面临的困难。针对这些困难,各地政府应坚持“授人以鱼更要授人以渔”的方针,既要为“城归”群体提供创业资金上的支持,也要培养其一技之长,使“城归”群体既能留得下,也能做得好。

“城归”群体初返家乡,事业与生活处于不稳定阶段。为了帮扶“城归”群体事业起步、生活稳定,地方政府应适当予以政策性补贴,此项举措不仅能够降低“城归”群体生活成本,还能充分体现当地政府对人才回归的支持,激发“城归”群体的主体活力。银行贷款是“城归”群体创业的主要资金来源,但大多数银行贷款的周期较长、手续繁琐,并且“城归”群体在担保和抵押程序上有一定的困难。面对这些现实困境,各地政府应当设立返乡创业专项贷款资金项目,积极鼓励当地银行及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建立网络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包括贷款申请、审核、担保等业务的操作,减轻农民业务办理负担。各地政府还应定向实施减税降费政策,适当降低“城归”群体创业贷款门槛,简化创业贷款担保程序,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创业群众“多头跑”问题。此外,在保证农民土地使用安排合理的基础上,给其物业、购置生产设备等补贴,创业成绩突出者应给予示范奖励补贴。各地政府应当积极构建人才培育长效机制,实现从“输血式”帮扶向“造血式”帮扶转变。首先,各地政府应当积极构建政校企合作育人机制,通过邀请高校教师、乡村企业实干家等人才作为培训导师参与培训项目,扩大人才培育的师资队伍,完善教学体系,使“城归”群体进一步提升知识水平与实业技巧。其次,各地政府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创业经验、农业技术为主要内容,系统完善培育课程,并根据返乡“城归”群体个体差异,分类开展培育工作。最后,完善培训跟踪反馈制度,根据培训结果对课程内容进行优化,持续跟踪学员创业与就业状况,及时提供指导,避免课程培训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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