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现实基础、面临问题与实践路径

2024-01-06 07:02刘涛李敬
创新 2023年6期
关键词:共同富裕城乡农民

■刘涛 李敬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我们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决防止两极分化。”[1]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价值目标和宗旨体现,也是全体人民的共同期待。中国共产党成立伊始,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并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贯穿始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及新时代的发展,我国生产力得到极大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升。尤其是进入新时代,我国消除了绝对贫困,实现了全面小康,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得到提升。经过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并努力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阔步迈进,共同富裕的现实图景更加清晰。然而,共同富裕战略的实践还面临着诸多艰巨的任务和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2],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因此,要在民族振兴和国家富强的战略体系中,尽快补齐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村短板,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全面推动乡村振兴,让农民农村共享现代化建设的成果,构筑共同富裕实现之路。立足新时代走好新征程,完成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战略任务,必须立足国家战略部署和乡村社会实际,把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找准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历史方位与实现路径,为共同富裕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学理支撑。

一、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现实基础

中国共产党开创了民族复兴、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新局面,书写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的新篇章。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十年伟大变革中,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党中央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推动乡村振兴,农村的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各项发展目标高质量完成,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共同富裕的实现基础坚实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基础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制度稳则国家稳。”[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国家稳定的基础。首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建党初期党就高度重视在农村的领导体系建设,持续加强在乡村的制度建设。中国共产党积极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支部建设,壮大党员干部队伍,推进乡村治理、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贯彻落实在乡村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增强了农民的获得感,实现了对乡村经济、社会、生态、治理等的全面领导。其次,中国共产党注重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党内民主制度,通过完善决策机制、增强政治本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增强了党的号召力、公信力和凝聚力。最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通过健全村民自治制度,探索创新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等民主决策方式,保障农民参与、决策的主体权益,让农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农民的主体意识得到充分体现,农民的创造热情被充分激发,乡村建设的主要力量得到充分释放。此外,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日益完善,社会主义特色明显的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事业实现城乡全覆盖,尤其是对乡村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推动了乡村社会的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在更广泛空间凝聚形成了社会共识,为共同富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2.国家系列战略部署是基础支撑

在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无数共产党人接续奋斗,向伟大目标坚实迈进。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面对农民普遍贫困的问题,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带领农民开展土地革命,“打土豪、分田地”,维护农户的土地权益。1953 年6 月,党中央提出了“一化三改”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积极推动农民的合作化,组织农民建设农村、发展农村。1953 年12 月,党中央发布《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提出逐步实现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4],由此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任务开始纳入国家发展的战略体系。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对共同富裕的路径进行了规划,以“先富带后富”为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路径,让一部分地区经济率先发展起来,奠定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通过发展乡镇企业,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带动后发展地区和贫困农民共同富裕。然而,共同富裕还面临着“底层贫困”的难题。为实现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党中央作出了“一个都不能少”的庄严承诺,提出了“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从脱贫攻坚迈向乡村振兴,带领农民过上美好生活、实现个人梦想。中国共产党高瞻远瞩,通盘考虑、整体谋划、协同推进,以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为最终指向,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乡村发展,既能够遵循共同富裕的规律和原则,又有力推动各阶段政策的落实,让“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认识更加深刻,让共同富裕的路线图更为清晰。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谋划总体战略,安排部署发展任务,推动了百年奋斗目标的完成,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稳步推进。

3.人心所向是基础动力

邓小平同志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更不是共产主义”[5]。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使命。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经济文化基础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必然面对生产力落后带来的贫穷问题,而摆脱贫穷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正是中国共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充分调动了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了强大的凝聚力、组织力和战斗力,带领全国人民努力奋斗,我国生产力得到巨大发展,人民群众收入持续增加,社会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共同富裕面临的难题逐步化解。进入新时代,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党员干部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以强有力的组织性、纪律性和政治性,确保了较高的执行效率,推动了党和国家共同富裕方针政策的落地。党中央在政策出台和实施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兼顾城市与乡村、先富与后富、全局与部分之间的关系,城乡差距日益缩小,农业农村现代化加速,农民的利益得到维护和保障,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理念,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实践中得到充分彰显。中国共产党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赢得了农民的认可和拥护,调动了最为广泛的社会力量,为共同富裕提供了不竭动力。

(二)共同富裕具有强力的政策支撑

1.强有力的贫困治理政策

中国作为后发现代化国家,贫困与发展始终交织在一起,减贫和治贫始终贯穿在国家政策实践中。新中国成立以来,贫困治理体现出从“救济式”向“开发式”转变的逻辑,综合性扶贫、连片扶贫开发及扶贫攻坚计划等政策实施,让农村贫困人口逐步减少,贫困农民的生活质量不断提升,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精准扶贫让贫困治理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贫困治理更具针对性,更富持续性。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历史性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截至2020 年底,我国832 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6],绝对贫困在我国全面消除,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道路上迈出坚实一步。脱贫攻坚战胜利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明确要“举全党全国之力,统筹安排、强力推进,让包括脱贫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朝着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7]。消除绝对贫困后,防返贫和相对贫困的治理任务还较为艰巨,党和国家依然把贫困治理放在重要位置。健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长效机制,完善低收入人口的常态化帮扶机制,增强相对贫困人口的发展能力,将振兴和发展纳入共同富裕的实践中,努力消除发展中的失衡和差异问题,体现出我国政策和制度的连续性和统一性,彰显出强大的贫困治理能力,形成了中国特色的贫困治理范式,也为共同富裕提供了路径参照。

2.系统的乡村振兴推进政策

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农业是现代化建设的经济基础,农民是中国共产党在基层执政的群众基础。乡村发展的质量在任何时候都关系着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关系着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及建设大局,农业、农村与农民问题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关键所在。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把乡村振兴提上日程,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等,提出了乡村振兴的思路、方向和任务,明确了乡村振兴“三步走”的阶段性目标,确立到2035 年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全面实现。2021 年6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实施,进一步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法治保障,也为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目标实现提供了政策工具。在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中,城乡发展的不平衡、乡村的短板得到有力破解。据统计,2021 年我国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931元,比2012年增长了约139%。城乡居民收入从2012年的3.10∶1降至2021年的2.50∶1,收入差距逐步缩小①数据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开数据整理而得。。城乡户籍制度得到破解,乡村振兴政策激发了乡村产业、文化、治理等领域的活力,出现了河南鲁山县产业“四链”融合模式、浙江德清田园综合体发展模式、四川崇州“天府良仓”农商文旅跨界融合模式等乡村振兴典型,乡村振兴的探索实践精彩纷呈、成效显著。可以说,乡村振兴战略为解决好“三农”问题指明了方向,是破解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抓手。

3.“保护型”新城乡发展政策

过去城市和工业优先的政策导向,产生了不平等的城乡二元结构,城乡发展失衡的问题日益显现,乡村发展资源薄弱,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农村发展空间狭小,且资源持续外流,城乡关系呈现出“剥夺型”特征。为改变不平衡的城乡发展结构,2002 年11 月,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8],城乡结构问题开始纳入国家政策视野。此后,党和国家持续推动农村经济与社会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改革加速,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城乡协同一体化建设提上日程。2006年国家取消农业税,并实施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得到解放,大量农民进城务工,并获得务农务工两份收益,形成了“半工半农”的家计模式,城乡二元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要“加快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9],城乡关系进入全方面融合阶段。在国家战略部署下,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积极探索城乡融合发展的路子,努力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壁垒,推动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有效缩小了城乡差距,为共同富裕提供了强大政策支持。国家推动构建以城乡融合为导向的新型城乡关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有力保护了农村社会结构的弹性,让外出务工的农民可以随时返乡生活。总体来看,随着城乡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国家对乡村发展的资源投入力度不断加大,逐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保护型”城乡关系正在逐渐形成,农民的生存和发展权益得到维护,新型城乡关系将引导共同富裕步入历史新阶段。

二、农民农村共同富裕面临的问题

新中国成立后,系列国家战略的落地,让农民的生活环境、收入水平及农村面貌发生显著改善,农民农村离共同富裕目标更加接近。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区域和城乡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凸显,尤其是农民群体内部的收入分化及农村精神富裕发展不充分,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短板弱项亟待补足,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仍然面临挑战。

(一)区域之间经济的差距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国家战略、资源禀赋及区位条件等方面的差异,东西部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明显。在“先富带后富”的实践中,东部沿海地区因交通、区位的优势突出,尤其是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具有改革开放的先决条件,得到国家政策的重点支持,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市场活力得到充分激发,企业、园区迅速兴起,经济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促进了科技创新、社会管理、文化建设等各方面的快速发展,农民生活质量和环境显著改善。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促进了乡镇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也为城镇化建设提供了强大支撑。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浙江省城镇化率达到72.17%,广东省为74.15%,高于全国63.89%的城镇化率[10]。东部地区的先发优势,使得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医疗服务等相对健全,城乡一体化的水平较高,城市能够为农村居民提供充足的就业机会,农民也能够享受到城镇的公共服务,且多数农村的集体收入较为可观,农民能够在本地就业,获得较高的经济收入,生活质量远高于中西部农业型村庄的农民。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起步较晚,资源、区位等条件相对薄弱,产业发展能力不强,城镇化率及质量不高,城镇公共服务还难以覆盖广大农村。中西部地区的农村集体资源较少,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不强,农村基础设施、农民的收入等与东部地区存在一定差距。同时,由于东部地区的吸纳效应,大量中西部地区的农村人口流向东部沿海城市务工,中西部地区农村“空心化”“老龄化”的问题显现,“老人农业”使得农业现代化进程放缓,而且容易引发家庭养老、教育等系列社会问题,这都给共同富裕带来一定挑战。

(二)城市与乡村发展的不平衡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采取了工业、城市优先的发展策略,实施了农业产品不等价交换、农业合作化、统购统销和要素流动控制等一系列政策,城乡经济发展的二元结构性问题出现。这样的发展策略造成了农业对工业、乡村对城市长期而巨大的贡献与牺牲[11],城乡二元结构加速了文化、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区域分化,城乡发展的不平衡、农村发展的不充分问题加剧。城乡分离的二元结构受到发展策略及经济导向的影响,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初期被不断强化,城乡之间原本的资源、环境、产业等差距被放大,社会政策、福利、保障等方面的资源配置失衡,城市不断吸纳农村劳动力资源,进行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城乡之间的差距逐渐拉大。改革开放后,虽然城乡协同发展的政策支持力持续增强,但是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差距短期内难以弥补,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从产业发展情况来看,城市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附加值和生产效率都远高于农业,农民的收入增速低于城市居民,城乡收入差距明显。为确保农民稳定增收,2023 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然而,“一家一户”的小农经营还占据相当比例,小农户在大市场中的竞争力较差,并受到中间商的挤压,很难从农业经营中获得较高收益。而且农民耕地多是按照远近、肥瘦、交通等优劣组合分配,农地细碎化问题突出,农业经营成本较高,小农户经营的利润较低。城乡之间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供给也存在较大差距,虽然农村交通设施已得到较大改善,但是水、电、气、暖供给能力不足,农村人居环境较差,农村设施数字化水平不高,公共设施品质滞后于城市。同时,农村在教育、医疗及社会保障能力方面的短板明显,教育水平、医疗保障能力与城市存在较大差距。农村的资源汲取能力不足,乡村振兴的内在动力和支撑力不够,城乡发展的不平衡问题依然显著。

(三)农民群体内部的收入分化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农民收入得到整体性增加,但从农民群体内部来看,由于家庭劳动力、就业形式及土地经营规模等情况不同,农民群体内部的收入开始出现分化。经济收入的分化带来了农民行为方式和群体认同的改变,影响着农民的组织与合作能力,成为新时代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新挑战。

一是东西部地区农民收入的区域差距。区域间农民的收入主要取决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及就业的市场化程度,区域经济发展水平高,家庭劳动力就业能力强,市场化就业充分,家庭货币化收入就相对较多,家庭生活质量较高。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农民市场化就业机会多,农村劳动力就业充分,家庭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市场化就业。从事农业经营的家庭,其产业化和市场化水平较高,也可以获得较多的货币化收入。与之相比较,中西部地区的工商业发展不足,就业和创业的空间局促,农民市场化就业的程度较低,而且农业生产多为大宗农作物,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水平不高,以“一家一户”的小农经营为主,农业经营收入不高,因此家庭难以获得充足的货币化收入,经济收益还难以支撑相对体面的生活。

二是市场化程度不同的区域农民群体内部的收入差距。东部地区农村的市场化程度高,农民的经济分化程度明显,一些劳动力充足的农村家庭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并获得了创业或就业成功,这类村民成为市场中收入较高的精英阶层。多数普通农户通过务工经商或者兼业,收入水平得到提高,但与高收入群体差距较大,尤其是劳动力不足的家庭,就业机会缺少,收入来源单一,生活质量不高,在市场竞争中的生存压力和焦虑感明显。东部地区农民经济收入的差距,引起了一定程度的社会分化,共同富裕面临经济分化及市场排斥的压力。从中西部地区的农民群体来看,农民的收入分化程度不高,但家庭劳动力素质高低及就业机会的多少存在差异,导致农民群体内部出现阶层分化[12],高收入群体多务工或经商,而多数兼业农民通过务工务农进入中等收入群体,成为村庄中的“中间力量”。“中间力量”的利益和社会关系在乡村,并且能够沟通中上阶层,兼顾低收入群体的利益,使村庄社会关联得到稳固,社会分化程度较低。中西部地区的低收入群体因为得到中等收入群体的照顾,也尝试通过努力参与市场竞争,增加收入,晋升为中等收入群体。因此,在中西部农村地区有一定的经济分层,但尚未形成社会分化和阶层区隔。然而,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存在劳动力素质不高、小农家庭经营效益低等问题,加上市场波动和复杂的经济形势影响,容易使中等收入群体的增收放缓,扩大与高收入群体的差距,从而弱化中间阶层对共同富裕的支撑力。对于中西部农村来说,保护兼业农民构成的中等收入群体的利益,增加市场就业机会,促进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并带动低收入群体共同增收,是共同富裕的重要任务。

(四)农村精神富裕的不充分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物质贫困不是社会主义,精神贫乏也不是社会主义”[1]。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内涵丰富,不是仅物质生活富裕,而是兼顾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富裕,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13]。脱贫攻坚战胜利后,农民的物质生活质量不断提升,但精神文化生活还相对匮乏。

一是文化的流变问题显现。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城乡政策和乡村战略发生重大变化,城乡融合成为重要方向,融合中大量的农民进城务工流动在城乡之间,形成了空间“二重性”的家庭生活。农民在城乡之间的流动,让乡村文化缺乏稳定的承接载体,出现了文化的断裂及碎片化问题,加之缺少修复和弥补的机制,在娱乐化、功利化的消费主义冲击下,乡土文化传承乏力、逐渐式微。同时,城与乡不同系统的文化在农民世界中交织,引起了农民文化价值和观念的脱节,出现了多元文化的矛盾和冲突。

二是文化内生能力弱化。传统乡土文化在农业生产和稳定生活中形成,具有内生的运行、组织、传承机制,农民既是文化生产者,也是文化传承的载体,并内化到日常生活的实践中,进而促进了乡村文化的繁荣与兴盛。在乡村转型与现代化进程中,传统文化传承的空间受到挤压,乡村文化生产的资源外流,文化建设主体缺位,文化组织能力弱化,文化内部生产能力匮乏。乡村组织动员和组织群众开展文化活动的动力不足,对文化建设的人力、物力投入较少,加上村庄社会关联弱化,文化建设的自组织能力减弱,农民文化生活较为贫乏。

三是公共文化供给存在偏差。取消农业税后,乡村文化建设被纳入行政体系中,文化建设更多依靠自上而下的项目输入,按照科层管理模式和技术评估方式推进,文化供给的内容单一,文化服务和管理滞后、迟缓。同时,乡村组织性力量的减弱导致农民的文化诉求缺少向上传递的内部载体,供需不匹配的问题开始出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农民需求存在错位,外部输入性文化资源难以满足农民的精神文化诉求。

三、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

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包括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生态建设、文化繁荣等多项内容,涉及城乡、区域及群体之间的多方协同,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综合性工程,需要统筹谋划、系统推进,构建区域联动体系,促进城乡协同发展,引领乡村全面振兴,为我国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支撑。

(一)在城乡融合中促进共同富裕协同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城乡融合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1]。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必须着力推动城乡融合,发挥工业和城市对农业和农村的反哺作用,补齐乡村发展的短板,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一是加快推动城乡全领域融合联动发展。促进城乡产业融合,坚持工业带动农业、科技引导农业的理念,加快培育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农业产业链条延伸,增加农业附加值,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探索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机制,引导城市资源投向农村,促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动电商、物流、商贸等产业的融合,形成城市建设与乡村振兴的耦合体系,实现城乡各领域的协同联动发展。

二是构建区域发展的联动机制。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区域不平衡,主要表现为东部沿海地区乡村和中西部地区乡村的差距。破解农村发展的区域失衡问题,要在承接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的基础上,引导东部沿海地区优质资源、人才团队等支持中西部地区乡村振兴,构建共同富裕的联动机制。加快推动中西部地区的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技术创新,增加三次产业的产品附加值,带动农民素质提升和收入增加。在国家战略部署中,也要充分考虑政策、资源的区域平衡配置,对发展较慢的农村加大设施和服务的供给力度,在社会财富总量增加的框架内实现公共服务的普惠共享。

三是深入贯彻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部署。在传统城乡关系结构中,农村处于弱势和被动地位,乡村资源外流与城市的挤压并存。新发展格局下,乡村振兴的实践必须要转变发展中的平等和公平失衡问题,破除妨碍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壁垒,树立起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理念。在规划政策制定中,充分考虑农村发展实际和农民的利益,优先布局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项目,在财政经费、基础设施建设、要素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补齐教育、医疗、产业等发展短板,缩小城乡差距和破解农村发展不充分的问题。

四是在新型城镇化中促进共同富裕。新型城镇化战略是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要部署,是破解农业农村资源不足、空间局促难题的重要方式,能够为农民提供多元的就业机会,也可以确保城乡的一体化建设持续推进。当前,国家积极推进以县域为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本质上是以人为本的就地城镇化,这可以切实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现代产业低成本对接,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民共享城镇化建设的成果。在新型城镇化推进中,要科学把握建设的节奏和进度,突出城镇化的质量和内涵,引导农民有序转移、合理流动,增强产业、设施和服务支撑力,尤其是要以县城为中心促进产业融合,拓宽农民投资增收空间,全面提升农民生活质量。

(二)在乡村振兴中提升共同富裕品质

乡村振兴实践中既要加快提升农业产业化、现代化水平,增强农民共同富裕的经济支撑,也要优化乡村生态环境,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实现乡村有效治理,为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提供整体性支撑。

一是以产业振兴塑造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乡村产业振兴是做大做好“乡村蛋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14]。促进乡村产业振兴,要充分发挥农村种田能手、致富带头人、技术骨干等的引领作用,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发展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降低农民生产风险,提高农业经营的效益,增加农民的务农收入。同时,也要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力不足,要充分挖掘当地文化、产业、生态优势,发展文旅、物流、康养等特色产业,形成特色突出、结构合理的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格局。积极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思路,探索集体经济与社会组织、创业团队、国有农业企业等合作的模式,形成混合发展的集体经济综合结构,破解利益薄弱型村庄集体经济发展的困境。

二是以生态优化营造美丽乡村。美丽乡村是农民的期待,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当前乡村振兴已经进入提质升级阶段,需要从基础性建设向高质量发展转换,更加突出生态、绿色、美化的内涵,构建良好生活生产环境。着力建设生态乡村,加强乡村大气、水源生态治理,保护好乡村森林、湿地、河流生态面貌。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现代处理体系,推动垃圾的回收和利用,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推进农村改厕和水体治理,营造优质人居环境。

三是以资源激活促进文化再生产。促进农民文化富裕目标的实现,需要转换乡村文化建设的思路,从单纯的外部文化输入向内外结合调整,激活乡村内部的文化资源,培育乡村文化振兴的内生动力[15]。注重乡村骨干文化人才的培养,发挥村组干部在文化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培养文艺爱好者、文化积极分子,成立乡村文化协会、舞蹈队、文艺组织等,组织动员农民开展文化活动、文艺培训,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乡村文化建设,布局切合农村实际的文化项目,推动文化融入农民休闲娱乐、农业生产等日常实践中,丰富农民的闲暇生活。乡村组织要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培养农民积极向上的价值观,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弘扬新风正气,建立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三)在返贫治理中补齐共同富裕短板

在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我国仍然面临着防返贫的重要任务。返贫是指由于内生脱贫动力不足、生计资源较差、外部灾害冲击和社会负面影响等使贫困户在脱贫后又再次贫困,是国家贫困治理中不可忽视的难题[16]。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明确要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完善监测帮扶机制,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17]。然而,返贫问题发生于具体的时空情境中,具有一定的变动性、时代性和动态性,这决定了贫困治理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变化而不断深化,尤其是要充分考虑经济形势、自然灾害、新冠疫情等因素的影响,积极主动监测外部风险带来的冲击,完善常规化的监测防治返贫机制,同时建立前瞻性、应急性的规模性返贫防控体系,及时研判脱贫人口返贫的动态性因素,快速调整贫困治理策略以规避风险,阻断贫困生成的关键节点或链条,为共同富裕的实现提供底线保障。

一是建立常规和应急相结合的防止返贫机制。要立足各地经济基础、资源禀赋、脱贫个体的状况等差异,及时建立应急性、动态性的贫困治理机制。针对返贫风险较大的地区和人群进行常态化监测,提供稳定、持续的帮扶政策,通过推动发展特色农业、健全农业基础设施、强化劳动力就业帮扶,确保农村脱贫人口的稳定增收。继续完善社会救助、失业保险、医疗保障、市场支持等政策帮扶措施,加强对苗头性、突发性返贫问题的预防和治理,严格抑制规模性贫困的发生。对于返贫风险低的地区和人群,要建立专兼结合的治理体系,既要落实好国家和地方防止返贫的政策,建立专门化、专业化的监测和防控机制,实现常规化帮扶救助,又要充分调动乡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尤其是发动村民代表、积极分子的积极性,使他们融入乡村防止返贫的治理体系中,形成日常化村庄贫困治理队伍,提升返贫的自我监测、自我治理能力。

二是完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衔接机制。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战略性推进,是推动我国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关键步骤[18],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重点包括产业发展、生态宜居、体制机制、基层治理、医疗保障、教育保障等[19]。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是一项综合性工程,既包括生活生产基础方面的保障,也涉及个体发展及品质提升等内容,从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递进,需要更为系统和全面的政策支撑。要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政策、机制和资源的延伸与拓展,使之逐步与乡村振兴相衔接。首先,需要做好产业扶贫与产业振兴的衔接,从产业扶贫向产业振兴延伸,要补齐农业经营的技术、设施和服务的短板,促进脱贫地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高品质农业园区,培育优质农产品品牌,让农民获得更多农业价值链的增值收益。其次,做好驻村帮扶与组织振兴之间的衔接。加强党对乡村发展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建强基层党组织,提升村组干部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担当意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返贫治理和乡村振兴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最后,要做好扶贫与扶智的衔接。通过教育、培训等增强农民的增收技能,塑造农民自立自强的精神,使其形成奋斗、拼搏、向上的价值观,从等待帮扶向自我实现转变,让脱贫农民能够依靠劳动创造美好生活。

四、结语

在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的战略实践中,农村、农民和农业问题始终是各时期的根本性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尤其是在现代化和城市化取得巨大成绩后,党和国家开始推动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建设,以城市和工业反哺农村、农业,补齐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短板弱项。从乡村建设、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党和国家发展农村的政策不断调整和完善,不仅聚焦文化、水利、产业等局部问题,也着眼于乡村社会的整体性关照和体系化建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中国式现代化扎实推进。同时,也要看到我国还处于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探索实践阶段,乡村振兴任务依然艰巨,还面临着复杂环境的影响和冲击。立足现实,无论外部环境如何变化,都要始终保持坚强定力,深入把握问题的本质,认识到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国家贫困治理的政策能够为共同富裕提供有力保障,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必将实现。瞄向未来,党的二十大已经为农民农村共同富裕锚定目标、规划路线、确立任务。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实践中,既要高瞻远瞩、深谋远虑、笃行不怠,也要落脚于农民的诉求和农村的实际,结合中国国情和农情,找准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和机制,继续发挥制度、战略和政策的支撑作用,着力破解城乡、区域和群体间的不平衡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完善乡村振兴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融合协同发展,让农民共享现代化的成果,让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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