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一带一路”十周年契机加快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

2024-01-09 10:40夏蜀贾正果
全球化 2023年6期

夏蜀 贾正果

摘要:2023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10年来,我国精准把握全球化快速发展的红利,坚持东西互济、陆海联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并重,“一带一路”建设取得巨大成功。与此同步,云南在过去10年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与问题。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赋予云南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在新的10年里,云南在国家“一带一路”共建与新发展格局构建中的战略地位将更为凸显。对此,应通过打造“一带一路”先行区、深入推进互联互通、全面扩大经贸合作、积极构建跨区产业链、强化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完善政策沟通渠道和健全体制机制保障等七个方面路径,推动云南在新的10年更好更深地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快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建设步伐。

关键词:一带一路 南亚东南亚 辐射中心 制度型开放 内陆沿边开放

作者简介:夏 蜀,云南财经大学中国地方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首席专家;

贾正果,云南财经大学中国地方金融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 贾正果为通讯作者。)

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已对未来10年的发展做出新谋划,一批重点政策、重大项目和重要举措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展开。云南在“一带一路”新10年大局中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对此有必要围绕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提升云南服务国家“一带一路”的功能定位,推进制度型开放,为“一带一路”未来10年的建设汇聚更强大动力。

一、过去10年云南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成绩显著

10年来,云南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为重要引领,统筹推进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逐步从国家开放的末梢转变为前沿,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一带一路”建设在云南周边取得明显成效。

(一)政策沟通不断深入

政策上先后出台了《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规划(2016—2020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对接RCEP行动计划的通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维护好运营好中老铁路开发好建设好中老铁路沿线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等系列规划和文件。同时建立的双边合作机制实现了中南半岛5国全覆盖,国际友城关系达103对,其中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缔结友城49对,居全国首位。已举办7届中国—南亚博览会,11次中国云南—老挝北部合作工作组会议。( 资料来源:《“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 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专场发布会》,云南省政府網,2022年8月15日,https://www.yn.gov.cn/ynxwfbt/html/2022/fbh_zhibo_0812/1577.html。)深度参与澜湄合作机制、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GMS)、澜沧江—湄公河航运合作机制,推动该地区成为“一带一路”合作的典范区。

(二)设施联通加速推进

云南全面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地区国际大通道建设。铁路方面,“八出省五出境”铁路网不断延伸,中老铁路建成通车,中越铁路境内段已建成并实现全线准轨电气化,中缅方向大临铁路建成通车。公路方面,“七出省五出境”高速公路网基本形成,中越、中老、中缅国际通道高速公路境内段全线贯通,境外段中老高速万象—万荣段已建成通车。水运方面,“三出境”内河航运和港口建设持续推进,初步形成以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为主线的水路运输交通格局。航空方面,“两网络一枢纽”航空网加快推进,基本实现了南亚东南亚国家首都和重点旅游城市全覆盖,与南亚东南亚通航城市数量居全国第1位。

(三)对外贸易较快增长

截至2022年,云南已建成5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综合保税区,4个国家级边(跨)境经济合作区,2个国家级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3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全方位、立体化开放平台体系基本建立。2022年12月云南进口、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均排名全国第1位,2022年全年进口、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分别排名全国第2位、第3位。( 资料来源:《云南推进强省建设系列新闻发布会 推进产业强省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云南省政府网,2023年6月15日,http://ynxwfb.yunnan.cn/ynxwfbt/html/2023/fbh_zhibo_0614/1965.html。)2012—2022年,云南外贸进出口总额从1325.9亿元增加到3342.3亿元,增加1.5倍,年均增速达9.7%。

(四)资金融通成效明显

2013年11月,国务院批准《云南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两省区在全国率先开展沿边金融综合性改革。云南是全国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较早的省份,截至2023年1月,云南跨境人民币累计收付约7198亿元,涉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40个,实现东南亚南亚国家全覆盖。(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驻滇银行机构逐步设立沿边金融合作服务中心、区域性功能性总部,在滇外资银行达8家(含1家外国银行代表处),外资保险机构达5家。富滇银行、太平洋证券到老挝分别设立了老中银行、老中证券,大华银行(中国)昆明分行开业。推出了首例人民币对泰铢区域交易试点,并在全国银行间市场成功挂牌;搭建了越南盾现钞直供平台;建立了中老双边现钞调运通道。

(五)民心相通日益深化

依托与南亚东南亚山水相连、文化相近、经济相融优势,不断强化教育、文化、旅游、卫生、抗疫合作,厚植社会民意基础。10年来,云南民族大学中印瑜伽学院、云南财经大学曼谷商学院等一批特色教育合作项目落地实施,留学云南品牌不断擦亮。“春节文化走出去”“七彩云南文化周边行”“文化中国·七彩云南”“云南文化旅游周”“中缅胞波狂欢节”等文化交流活动持续走入各国民众内心。( 韩成圆、刘子语:《云南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云南日报》,2022年8月16日。)深入开展“光明行”“爱心行”公益医疗活动,对5000余名患者实施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为5万多名儿童进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孔垂炼:《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成效显著》,《云南经济日报》,2022年8月16日。)加强抗疫合作,通过采取派出专家组、捐赠物资、援建方舱医院等方式,多次支援周边国家抗疫,西双版纳州与中缅、中老合作推进疟疾和登革热联防联控已成为常态。

二、云南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倡议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一)支持力度仍待提升

区别于海上开放、陆上开放,云南对外开放最大特征是跨境。一些改革创新举措因事权在中央,导致制度集成改革难度大而难以实现,这是云南推进制度型开放面临的重要问题。2022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意见》虽然针对性强、含金量高、惠及面广,但与经济特区、自由贸易港、粤港澳大湾区的支持力度相比,还不尽相当,由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重大改革事项沟通难、协调难、落地难的问题。同时,云南口岸、通道建设起步晚,历史欠账多,地方财政自给能力不足,口岸、通道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在中老铁路开通以前,国家和云南每年投入到口岸、通道建设的财政资金长期保持在2亿元,分摊至每个口岸不足800万元。( 数据来源:作者根据云南省商务厅数据整理而得。)近年来,口岸通关需求猛涨,口岸基础设施已无法满足需求,尤其在每年3月、4月水果进口旺季和12月替代种植返销高峰期,口岸载货卡车通关量成倍增长,口岸拥堵现象时有发生。

(二)发展重点需要聚焦

根据中国香港和新加坡的发展经验,一个区域辐射中心从起步到成熟一般要经历扩大贸易—金融配套—产业集聚三个阶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虽已8年,但必须清醒认识到其总体进程仍处于扩大贸易阶段。据统计,中老铁路开通后,国内25个省开通了跨境货运列车,运送的货物大部分来自国内其他省市,也运往国内其他省市。( 胡晓蓉、刘子语、杨春梅:《中老铁路开通满500天交出亮眼成绩单——互联互通 幸福路长》,《云南日报》,2023年4月20日。中老铁路货源分布情况数据来源于云南省国际班列服务贸易有限公司。)因此,云南对外开放的关键仍是统一思路、凝聚共识,要以扩大贸易体量、建设贸易强省为核心目标,盯准制度型开放,聚焦破除各种壁垒,集中精力做大做通做顺通道,全面扩大贸易规模。

(三)要素流动依然不畅

云南与南亚东南亚特别是周边国家的要素流动,通而不畅现象仍较严重。受配额限制,周边国家主要产品如大米、木片、水果等仍无法大量入境,为保持贸易平衡,周边国家对我国工业制品也采取限制措施。人员进出中老、中越、中缅口岸程序仍然复杂、不够通畅,中老铁路人员出入境办理超过两个小时。据统计,从成都到万象的平均运输成本仍然远远高于中欧班列和西部陆海新通道(从广西钦州出境)。当前云南仍有大量货物绕道广西前往东南亚,其首要原因是海上口岸要素流动更通畅,物流成本更低。

(四)贸易潜能尚未释放

云南对外贸易总体规模小,贸易层次低,初级产品多,贸易主体小、散、弱,贸易方式仍然处于初级粗放阶段,对外开放区位优势仍未转变为贸易体量,扩大陆上贸易的潜能仍未释放。2022年,云南对东盟的进出口贸易总额为1273.7亿元,仅占我国东盟贸易总额的1.95%,而同期广西占比达到4.31%,是云南的2倍多,( 数据来源:作者根据海关数据整理而得。)这与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定位严重不符。

(五)周边国家开放滞后

云南外贸高度依赖东盟,其中周边的越南、老挝、缅甸三国又是重点。2022年,云南对东盟贸易总额占外贸总额的38.1%,( 杨旭东:《2022年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实现3342.4亿元》,云岭先锋网,2023年2月24日,http://ylxf.1237125.cn/NewsView.aspx?NewsID=407682。)连续多年在对外各大区域中保持第一,其中与越南、老挝、缅甸三国的贸易长年占80%以上,( 数据来源:根据云南省商务厅所提供数据整理所得。)这充分说明三国及南亚东南亚在云南扩大贸易中的重要性。但这些国家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开放水平普遍较低,在进出口管理上存在制度不规范、检验次数多、程序复杂且效率低、灰色收费多等问题,与我国开放水平差距甚远,对等开放度低。据世界银行《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越南、老挝、缅甸的世界排名分别是30、70、154、165。这种差距不尽快缩小,将大大影响云南对外开放水平的提升。

三、未来10年云南在“一带一路”大格局中的战略地位愈加重要

未来10年,“一带一路”建设将更加注重亚欧大陆和周边发展中国家。2017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一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明确表示,“一带一路”以亚欧大陆为重点,这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023年1—6月,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801.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3%,主要投向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越南、泰国、老挝、哈萨克斯坦、柬埔寨和俄罗斯等国家。( 数据来源:中国商务部。)与2015年相比,土耳其掉出榜单,哈萨克斯坦进入榜单,排名前10位的国家均处于亚欧大陆,( 数据来源:中国商务部。)且除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外均位于我国周边。

未来10年,扩大内陆沿边开放将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突破口。過去40多年,我国在推进改革开放的进程中,逐步形成了依托沿海越过重洋,面向发达国家为主的开放格局,取得了巨大成功。然而经过40多年的高速发展,东部沿海资源环境日趋紧张,要素成本不断上涨,投资和进出口的拉动效率、效益、效果日益减弱,外贸增长速度明显放缓。2022年,全国31个省市区进出口贸易增速排名前10位的分别是新疆、海南、青海、江西、黑龙江、宁夏、内蒙古、贵州、湖南、北京,( 数据来源:各地海关公开发布数据。)绝大部分是内陆沿边地区。按此趋势,未来10年,东部地区不断向内陆和沿边地区进行产业转移,内陆沿边开放将成为“一带一路”的重要突破口。

未来10年,南亚东南亚地区将成为“一带一路”率先取得新突破的区域。当前,我国西北周边方向的乌克兰危机仍在持续,东北周边朝核问题又起波澜,东部和南部周边美日频繁制造紧张局势,唯独西南周边地区相对安定。同时,南亚东南亚拥有37亿多人口的巨大市场,是世界公认的经济发展预期最具潜力和活力的地区,且该地区正在推进城市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在发展程度上与云南有10~15年的差距,由此客观上形成我国东部地区—云南—南亚东南亚区域的三个发展梯度,随着产业转移逐步加快,双方合作潜力将加速释放。未来10年,继续加大与南亚东南亚经贸往来,将是“一带一路”枝繁叶茂的关键。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世界各国人民前途所在。面向世界讲好中国式现代化故事,推动各国搭乘“一带一路”顺风车,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内容。南亚东南亚是受惠于中国式现代化最大的地区之一,尤其中老铁路已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带动周边国家发展的典范项目。未来10年,提高云南在“一带一路”大局中的战略位置,以制度型开放为核心推动云南高水平对外开放,有助于更好地向世界展示中国理念、中国道路、中国形象,让世界更加了解中国式现代化,吸引更多发展中国家搭乘“一带一路”顺风车,也有助于化解“脱钩断链”、破解“筑墙设垒”。

四、“一带一路”新10年云南加快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的路径

(一)打造“一带一路”先行区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以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五个世界”为指引,推进构建高层次、宽领域、广范围的先行区。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伙伴关系典范区。坚持亲诚惠容周边外交理念,积极推进澜湄合作机制、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组织、中国—东盟合作机制,云南与越南、老挝省委书记对话机制等互嵌融合,不断提升中国—南亚博览会、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中国—南亚合作论坛在澜湄合作中的层次水平,构建起真正不冲突不对抗、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的多边主义典范区。

二是安全合作先行区。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奉行睦邻、安邻政策,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深化战略互信,深化防务、产业链、粮食、能源、生态、卫生等领域对话合作,建立法治领域跨境协作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共同参与全球安全规则制定,共同发出全球安全倡议,共同担负起维护地区安全共同责任,推动构建更为紧密的周边安全格局,推动建设普遍安全的世界。

三是经济合作试验区。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发展新型国际贸易。聚焦制度集成创新,构建联通大网络、合作大平台、经贸大市场,促进贸易大繁荣、投资大便利、人员大流动、技术大发展,推动构建覆盖中国与南亚东南亚的开放、包容、普惠、平衡的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供应链管理中心,构建利益交融,命运与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合作新格局,推动建设共同繁荣的世界。

四是文明交流引领区。坚持不同文明兼容并蓄,交流借鉴,打造交往、交心、交融平台。发挥云南与周边国家民族相近、语言相通、习俗相似且民意基础较好、外籍人士众多、周边华侨广布等优势,深入挖掘和宣传示范区内各民族文化中有利于文明互鉴交流、开放包容的元素,构建中华文明与南亚东南亚文明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的交流互鉴合作机制,推动建设开放包容的世界。

五是生态合作展示区。坚持绿色、包容、可持续发展,倡导绿色低碳发展模式。构建云南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共依一座山、共饮一江水、共享一片天的生态系统治理协作体系,共同开展联合科教考察、大江保护、流域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项目,探索建立区域性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真正建设好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率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推动建设清洁美丽的世界。

(二)深入推进互联互通

深入推进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地区开放的大通道和桥头堡建设。横向上,沿北纬22度30分,打造从粤港澳大湾区,经中国、缅甸、孟加拉国至加尔各答的横向经济大通道;纵向上,建设以成都、重庆为起点,分别经昆明—河口—金边、昆明—磨憨—万象—曼谷、昆明—临沧/瑞丽—内比都3条线,至新加坡的纵向经济大通道,以形成内连国内交通网,外连南亚、东南亚各国快速高效的国际大通道。加快区域内陆港、空港、海港和重点口岸及物流通道、仓储、配送等设施建设,优化物流服务、沿线物流枢纽功能,积极在云南建设面向区域大市场的供应链中心。为此,需重点抓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是推动重点项目落地。推动“一带一路”倡议与《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深入对接,共同制定《中国—中南半岛互联互通10年行动计划》,按照发展需要和区域国家积极性,分步推进项目建设。在南博会设立南亚东南亚交通论坛,邀请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泰国、孟加拉国、印度等国家交通部长和中国交通部长到昆明共商共建重大交通项目建设事宜,共同推动重点项目落地。建议设立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及环印度洋地区开放的大通道和桥头堡建设项目库,并整体纳入国家“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储备库,国家有关部委与云南省形成重大项目保障会商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堵点及难点。

二是强化项目用地保障。建议互联互通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实行单列,并给予优先安排和重点保障。强化统筹各级、各类园区用地指标,集中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逐步在国家级、省级开放园区开展土地综合治理,推动不良企业清退和重组闲置土地及厂房,为重大项目腾挪更多土地。鼓励采用“整体设计,分别报批,单体报批”方式,通过小型项目县级批,中型项目省里批,大型項目报国家批,灵活推进项目用地审批。在同一层级创新建立土地联动高效审批机制。在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耕地林地占补平衡制度、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土地整治)制度等基本保护制度的前提下,探索不同用地类型合理转化机制,项目用地不足部分加强在云南省内统筹。

(三)全面扩大经贸合作

一是聚焦城市化工业化,挖掘贸易潜能。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证明,发展中国家通过实施城市化和工业化能够集聚人口及产业并创造大量消费。当前云南与周边国家贸易额较小的主要原因在于周边国家城市化与工业化水平较低,市场总体需求较小。建议国家制定与南亚和东南亚国家全方位经济合作计划,以提升周边国家城市化和工业化水平为目标,以扩大交通投入、建设若干新城、产业园区、经济特区为重要手段,为我国与南亚东南亚地区扩大贸易持续创造巨大需求。

二是扩大区域城市合作,织密贸易网络。城市是需求与贸易的最重要载体。推动昆明、红河、德宏、曲靖、玉溪、楚雄、大理、昭通、保山、临沧等州市与南亚东南亚各国的主要城市结为友好城市,加大城市间合作;通过园区、金融、投资、产业链合作,建立更加紧密的经贸联系。加大力度推动大型企业在南亚东南亚城市设立贸易代表处、办事处,不断丰富城市合作内涵。

三是融入区域贸易组织,创造贸易机会。支持红河建设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经贸合作先行区,率先试点试验RCEP过渡性条款规则。倡议成立孟中印缅自由贸易区,并在云南设立组织机构。加强与“澜沧江—湄公河旅游合作联盟”“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南亚区域合作联盟”“恒河—湄公河合作组织”等地区经济合作组织的联系与合作,争取签署相关贸易协定,创造更多优惠便利条件,扩大贸易合作往来。

四是推进构建统一大市场。实施东西双向开放举措,推动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联动,加快南向陆路通道建设;推动广东、广西、云南联动,加快连接孟中印缅经济走廊贯通滇桂的沿边高等级公路、铁路建设;推动长江经济带11省区联手,切实加快“黄金水道”建设;促进珠江流域的云南、贵州、广西、广东、香港、澳门协同发展,构建由粤港澳大湾区与西南地区相互支撑、产业互动的格局,使东部、中部及川渝地区的工业制品源源不斷地进入南亚东南亚市场。

(四)积极构建跨区产业链

一是围绕矿产资源构建产业链。推动与东南亚国家共同开展矿产资源的勘查与开发。成立区域性矿产资源开发基金,并按国际运作规则,鼓励国内投资者与东道国企业共同开发。例如,推动与老挝、泰国合作开发老挝万象地区和泰国呵叻优质钾盐;与越南合作开发其南部地区的铝土矿和北部、中部地区的富铁矿;与缅甸共同开采边境地区的锡矿。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为依托,建设有色金属等大宗矿产品保税交割库,增强我国企业在产业链上的影响力、话语权和定价权。

二是围绕生物资源构建产业链。加大境外农业示范园建设力度,扩大农产品土地种植面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大力推广我国杂交水稻、杂交玉米及高产马铃薯品种,合作开展畜牧业、热带水果及海产品养殖,鼓励国企与民企发挥各自优势,组成联合体到境外投资农产品、林产品等加工业。发挥好澜湄合作和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平台作用,加强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统计信息等方面的双多边合作,提高人员、资金、车辆、货物等要素的流动效率。

三是强化跨区产业链的能源支撑。支持我国电力企业与中南半岛5国共同开展老挝境内的湄公河干流、南塔河、南乌河,缅甸伊洛瓦底江、迈立开江以及瑞丽江、太平江等流域的水能资源开发。发挥我国水电投资优势,支持云南着力推进与周边国家电力互联互通,积极实施中越、中老、中缅、中缅孟、中泰电力联网工程,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着力解决区域部分国家用电紧张的困境。支持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电力交易平台。积极推动中缅油气管道扩容工作,将云南石油炼化能力逐步提高到2000万吨/年,探索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各国的成品油管道网和仓储设施群,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的成品油战略供应体系和交易中心。

四是推动跨境旅游合作。稳步推进跨境旅游合作区和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培育开通多条具有区域特色的跨境旅游线路。建议在国家层面与越南、老挝、缅甸等国家会谈会商,争取将沿边一类口岸全部升级为国际口岸,并与我国实现对等开放,允许持有效护照及签证或边境通行证的双方公民、持有效护照及签证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的第三国公民通过,扩大昆明长水机场过境免签政策适用范围,允许跨境游客从云南任一国际航空口岸出境。推进跨国自驾车车牌互认,减少旅游手续和费用。不断扩大“一马跑两国”“中缅瑞丽—木姐跨国马拉松”“中越两国一赛道”国际自行车赛等赛事影响力,探索开展一江(澜沧江)钓六国赛事,推进跨境旅游产品创新。与泰国、老挝、缅甸旅游部门签署旅游合作协议,对边境游采取由有资质的旅行社集体按旅游专线办理临时出入境手续的办法,推进边境旅游业发展,打造中老缅泰黄金旅游圈。

五是打造双国产业园区。借鉴中新苏州工业园、中新(重庆)产业园、中新南宁物流园,特别是中国—马来西亚“两国双园”建设经验,选取当前与云南合作基础较好、潜力较大的泰国、柬埔寨、缅甸和孟加拉等四国,合作建设“两国双园”,围绕物流、绿色石化、钢铁精深加工、磷盐化工、新材料、旅游、绿色食品生产加工等领域开展合作,加强进出口环节制度创新和政策供给,搭建跨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增强合作韧性。

(五)强化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一是提升财政支持力度。支持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南南合作援助基金、澜湄中小型合作项目基金将更多资金投放于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建议国家加大直接投资力度,将云南对外通道基础设施建设补贴额度提高到80%。强化专项资金支持,将国家支持云南口岸建设专项预算资金提高至5亿元,云南省再配套5亿元,连续安排10年,对瑞丽、河口、磨憨、天保、清水河等重点口岸给予适度倾斜。建议国家将每年援助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孟加拉等国家的资金,交由云南省主要负责,并将资金援助为主转变为项目援助为主。

二是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加快落实《中国共产党和老挝人民革命党关于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提出的“双方尽早就签署老挝97%税目输华产品零关税换文达成一致,共同推动双方经贸合作不断发展”。加快研究给予缅甸、柬埔寨、泰国、越南等国家97%输华产品零关税待遇。制定“中国(云南)—东盟产业合作计划”,探索对参与计划国家制造的产品视同国内产品,享受关税和非关税优惠待遇。推动我国与印度、孟加拉、越南、老挝、缅甸之间,就过境贸易和转口贸易达成相互提供优惠关税和非关税减让协议。对标海南自由贸易港,在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的中方区域内建设免税区。

三是深化跨境金融领域合作。积极吸引新加坡、曼谷、雅加达、加尔各答股市运营机构在昆明设立分支机构,推动昆明成为国内资本进入南亚东南亚金融市场的前沿窗口。筹划设立澜湄合作银行;援助越南、老挝、缅甸官方银行到边境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富滇银行比照老中银行模式,在缅甸、越南合作设立合资银行,并优先在缅北、越北延伸分支机构。搭建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跨境发行人民币债券、跨境人民币结算等跨境人民币业务合作平台,建设有竞争力的外汇市场。支持加大中国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为锡、铜、铁等大宗进出口货物提供更全面的保障和支持。不断升级中老铁路跨境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开展铁路货物运单的国内/国际信用证结算、线上融资等业务。

(六)完善政策沟通渠道

在国家层面,稳步提升中国—南亚博览会、孟中印缅地区合作论坛、中国—南亚智库论坛的功能,推动建立与孟印缅及南亚各国高层对话的制度化安排,形成高层对话、经贸洽谈和智库交流相互支撑、互为补充的平台体系。在省级层面,强化机制建设,促进云南省主要领导定期到周边国家省份访问。在州(市)县层面,搭建中越、中老、中缅边境州、县跨境沟通交流机制,提升双方地方政府之间在重大事务、区域合作方面的沟通交流效率。定期组织贸易管理部门及企业与越南、老挝、缅甸各省市举行会谈,加强经贸合作力度,把握先机,开拓市场,做大对外贸易总量。县级政府工作人员公务出入境审批权可下放到州市一级,减少县级工作人员在公务跨境出行中的不必要限制。

与此同时,应加强与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泰国等国家的政策协调、信息沟通与经验分享,帮助周边国家提升从开放机制和政策运用中获益的能力,进而提高其开放水平。免费对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泰国等国家政府官员和企业进行多方位培训,推动建立双边开放政策信息网,扩大政策传播面。合作建立双边开放政策实施评估机制,跟踪关注开放对成员国可能带来的发展失衡等问题,及时跟进解决好扩大对等开放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公平公正问题。

(七)健全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高位推动机制。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与周边国家领导人互访成果涉及云南事项,建议在国家层面成立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部级联席会议,全面推进澜湄合作与中国—东盟“10+1”合作机制实施,以及促进GMS合作项目落地等。通过制定年度工作要点与定期召开会议的方式,形成有工作部署、有检查督促、有推进落实的高层次工作统筹机制。

二是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建议国家层面牵头协调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四省(市),建立推进辐射中心建设的协调推进机制。支持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联动集成创新,统筹面向南亚东南亚陆上沿边开放工作。结合对外开放需要,建议国家在“管得住”的前提下放更多权限到地方,扩大开放的试验权。整合昆明、红河、德宏、西双版纳等现有开放平台,争取用一套班子,统筹多个平台开放发展,以不断提高管理效能。

三是大力推进法治建设。建议在省人大与省政府层面建立云南开放发展的法制工作领导体制,为云南的制度型开放保驾护航。围绕管理体制机制、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税收制度、知识产权、数据安全等方面,不断完善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法律法规体系。用好用足用活现有对外开放法律法规;探索发挥政府规制外第三方实施主体参与治理的功能。加强执法监督,提升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高标准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参考文献:

1.夏蜀:《沿边城商行在“一带一路”中的地缘化发展路径》,《银行家》,2017年第1期。

2.夏蜀:《规制第三方实施:理论溯源与经济治理现代化》,《中国行政管理》,2019年第6期。

3.胡庆忠、贾正果:《加快推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社会主义论坛》,2021年第1期。

4.曹立主编:《沿边开放发展报告(2020—202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1年。

5.梁双陆、刘英恒太:《“一带一路”与云南边缘增长中心的形成》,《边界与海洋研究》,2022年第2期。

6.高祖贵:《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战略及其实践要求》,《科学社会主义》,2022年第6期。

7.王晓红:《以制度型开放为核心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开放导报》,2023年第4期。

責任编辑:郭 霞